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汇编 > 清史镜鉴 > 军事

晚清海权观的萌发与滞后
杨东梁
    更换背景   简体版   繁体版 

 

面向海洋,是近代世界强国发展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而近代中国海洋意识的觉醒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中国是世界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海洋也是中华文明赖以成长、发展的一个要素。中华民族在造船航海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历史上曾列世界之首。明代郑和七下“西洋”,堪称世界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但由于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历朝历代基本上采取“重农抑商”政策,商品经济受到人为的阻碍;加上明、清两代推行“海禁”,使闭关自守、重陆轻海倾向占据主导地位,因此迟迟未能形成海权意识。直至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爆发,面对西方列强用武力叩关破门,才开始萌发了近代海防观念。 

鸦片战争(1840-1842)后期,林则徐、魏源相继提出了较为长远的海防大计。林则徐强调“船炮水军断非可已之事”,“有船有炮,水军主之,往来海中,追奔逐北,彼能往者,我亦能往”;魏源则明确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也就是要学习西方先进的船炮,建立一支新式海军,“集于天津,以创中国千年水师未有之盛”。 

“自强新政”兴起后,刚刚萌发的近代海防意识得到进一步发展,李鸿章呼吁:“外国猖獗至此,不亟亟(jí,赶快)焉求富强,中国将何以自立?”同治五年(1866),左宗棠更上疏清廷,阐明加强海防的重要性,他说:“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各国火轮、兵船直达天津,藩篱竟成虚设,星驰飙(biāo,暴风)举,无足当之,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左宗棠认为当西方列强争雄海上、争夺海权之际,中国不能自甘落后,无动于衷,他形象地比喻说:“彼此同以大海为利,彼有所挟,我独无之。譬犹(比如)渡河,人操舟而我结筏;譬犹使马,人跨骏而我骑驴,可乎?”他已经认识到建设一支近代海军不仅是加强海防、抵御外侮的需要,也是“防海之害而收其利”的需要,这无疑是近代中国人逐步树立海洋意识的一个新突破。当然,左宗棠当时对“海洋之利”的内涵认识虽然还比较肤浅,但应该说已经有了初步的海权意识。 

同治七年(1868),江苏巡抚丁日昌草拟了一份《海洋水师章程》(直到6年后才经代奏转达朝廷),提出要建立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新式海军,“每洋各设大兵轮船六号,根钵轮船(炮艇)十号”,并各设提督统辖,彼此呼应,联成一气。三洋各设三座制造厂,“水师与制造相互表里”。丁日昌的条陈,首次规划了建立中国近代海军海防的方案。 

进入19世纪70年代,欧美有关海防建设的理论传入中国。同治十三年(1874)德国人希里哈的《防海新论》(1868年在伦敦出版)由江南制造局译成中文出版(英人傅兰雅译,华衡芳述),这是一部从军事上总结美国南北战争成败得失的理论著作。该书的主导思想在于必须以积极的海上防御措施取代传统的海防手段。这部书的翻译出版立即在中国政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成为中国海防建设的主要理论来源。其时,正值日本入侵台湾,一个刚刚起步开始学习西方的东洋岛国也敢打上门来,不能不使清政府极为震悚。总理衙门认为必须积极筹措海防,并提出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等六条应变措施。清廷遂命沿海、沿江督抚、将军筹议,这就是中国近代第一次海防大讨论。在讨论中,有五位督抚大员直接引用了《防海新论》的基本观点,特别是北洋通商大臣兼直隶总督李鸿章本来就强调近海防御,因此,对希里哈有关近海重点防御的论述极为欣赏,他在《筹议海防折》中,就吸收了希里哈的不少见解,该折认为希里哈关于“聚集精锐,以保护紧要数处,即可固守”的论述“极为精切”。李鸿章倡导重点设防的守势战略,就是直接接受《海防新论》的影响。 

在第一次“海防议”中,左宗棠的“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二者并重”的观点为清政府所采纳,从而在国防战略上确立了海洋与大陆同等重要的原则,也使海防在国防指导方针中取得了应有的地位。从此以后,清廷决定由李鸿章、沈葆桢分别主持北洋与南洋防务,开始成规模地筹建近代海军。同治十三年至光绪十年(1874—1884),北洋、南洋、福建、广东四支海军规模初具。 

“海防议”后的10年,晚清海军虽有了初步发展,但与西方列强相比,仍然差距悬殊,这一点在中法战争(1883—1884)中暴露无遗。当时,法国舰队横行东南海域,福建水师被封锁在马尾港内,全军覆没;南、北洋海军也一无可恃,甚至连台湾海峡都难于涉渡。 

中法战后,清廷痛定思痛,急谋有所改善。光绪十一年(1885)6月发布谕旨说,“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并命各沿海督抚各抒所见,这就是第二次“海防议”。第二次海防建设大讨论,得出了“目前自以精炼海军为第一要务”的结论。其具体措施是决定成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以统一海军指挥,加强海防的整体建设。同时,决定集中使用并不宽裕的海防经费,“与其长驾远驽,难于成功,不如先练一支,以为之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光绪十四年(1888)9月奏定了《北洋海军章程》,北洋海军正式成军,共有舰艇25艘,总排水量约4万吨,再加上南洋、福建、广东三支海军,至甲午战前,中国海军共拥有大小舰艇78艘,总吨位8万余吨,成为一只相当可观的海上力量。中国海军力量的加强,自然引起国际上的关注。光绪十五年(1889),美国海军部长本杰明?富兰克林?特雷西在一分年度报告中说:中国的海军实力列世界第九位,排在英、法、俄、德、荷兰、西班牙、意大利、土耳其之后,而排在美国和日本之前。岂料这一海军建设的成就不但没有成为继续加强海防建设的动力,反而成了清政府不思进取的包袱。从光绪十四年后,北洋海军没有再添置新的战舰。十七年(1891),户部又决定两年之内暂停购买北洋武器,海防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北洋海军在远东的优势地位逐渐被迅速崛起的日本海军所抵消。经过二十多年的苦心经营,到甲午战前,日本海军已拥有中等以上战舰32艘,总排水量达5.9万多吨,而且在作战的机动性和海上进攻能力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其实力已超过了中国北洋舰队。清政府因为对海防建设的短视与盲目终于自食苦果。 

19世纪70年代中期,晚清国防战略由“专防内地”向“海口防御”转变。这种海口重点设防思想虽有一定实用价值,但从海权控制来看却是消极保守的。直至甲午战争爆发,李鸿章的海军战略仍是“保船制敌”、“避战保船”,这自然限制了晚清海军建设的规模和发展方向。 

在西方,从18世纪以后,随着海军由中世纪向近代过渡,重视制海权的军事战略已经问世。到19世纪末,美国海洋理论学家马汉提出了“制海权决定一个国家国运兴衰”的思想,从而直接促成了德、日、美诸国海军的崛起。光绪十六年(1890),马汉出版了他的《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660~1783》一书,明确表述了要确保商业航运的利益,就必须获得海上航行的自由,因此必须掌握制海权。 

马汉关于制海权问题的论述,引起了正积极向外扩张的日本的密切关注。日本将《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660~1783》等列为军事学校、海军学校的教科书,海军军官人手一册。相反,在中国,马汉的海权理论却受到冷落,直至清朝覆亡后17年(1928),比较全面介绍海权思想的论著《海上权力论》(林子贞著)才面世,这离甲午战争已过去了三十多年。 

对于海权观念,晚清时代的中国人迟迟未能觉醒,对海洋国土、海洋资源、海上交通线、海上贸易的竞争完全处于懵懂状态,几乎一无所求。淡薄的海洋观念以及对海洋权益的漠视把清廷国防战略的制订引向了歧途,而且对我国维护海洋权力和利益的事业造成了长期的、消极的影响。这是深刻的历史教训。 

海洋权利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亲近海洋是世界强国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的发展不仅要依靠陆地国土,也需要维护海洋权利,从海洋上退却,损害的将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作者简介 

杨东梁,1942年生,湖南岳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著有专著10部(部分合著),发表学术论文、文章百余篇。 

Copyright©2003-2019 HistoryChin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9034103号-1京ICP备19034103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40053号 网站访问量:0 技术支持:泽元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