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是清代的传统政策。清代前期,雍正皇帝曾经设立农官,奖励务农有成的老农,并从江南请来经验丰富的老农到北方传授农业技术;乾隆皇帝曾在北方推行两年三熟制,这些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晚清,尤其是在太平天国运动后,清政府采取了一些稳定农村,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户部则例内载:“民间农桑,责在有司。劝课果著成绩,三年后准予议叙。不实心者,以溺职论。”有些地方大吏认真执行了这一政策。如贵州巡抚贺长龄于道光十七年(1837)即督同藩司庆禄、粮储道任树森刊发《蚕桑编》、《木棉谱》,通颁各属,教民栽种。十八年(1838)春间,先于省城附近隙地试种桑秧数万株,长至二三尺时听民移种;又于湖北、河南两省购回棉籽二万六千一百余斤分给各属,并委员携赴各乡,趁查毁罂粟之便教民改种。至道光二十年(1840),桑树已成活十三万余株。木棉开花结实,与楚豫等省无异,打破了贵州不宜种桑棉的说法。棉纺织在贵州也有所推广。婺川县知县陈文衡捐廉设局并购木棉五千斤,先教以纺,次教以织,能纺者已有七百多人,能织者亦有九十余人。局中已织成布九百四十余匹。织成之布价贱而易售,省中纺织者已不下数百家,各属亦闻风兴起。有的基层官吏也较为重视农务,如杨炳坤,于道光二年(1822)任河南密县知县,他依据洧水流域的地势,发动沿河两岸农民将河滩荒地垫平,然后开渠引灌,试种水稻。当时,农民对种水稻既没本钱又没信心。为解决此问题,他聘请湖广稻农,前来租地耕耘示范,并获得成功。于是当地农民纷纷效法,不到两年时间,洧水河两岸的卢村、王村、院青、官泽、西邢、张固等保共开渠15道,开垦稻田1860亩。
如果说道光年间,劝农活动还停留在个别发动的阶段,那么到同光时期就已较为普遍。各省、府、厅、州、县纷纷成立各种常设劝农机构。如江苏省句容县于同治三年(1864)成立招垦局,由官府借给贫苦农民耕牛、籽种。至光绪二十年(1894),即垦熟田地六千三百余顷。同治十年(1871),江苏省成立蚕桑局,植桑者,户给35株。开始,民多观望。至光绪八年(1882),左宗棠移督两江,饬委胡光镛购买桑秧65万株,分散各乡栽种,而免其息,于是“其利无穷”。此后,河南、直隶、陕西等北方省份也纷纷成立蚕桑局。陕西华州所收丝斤,“净白有光,质美柔细,直与湖丝无异”。直隶所出蚕桑,逐年增多,由局收买,运沪出售,并由四川、江浙雇来工匠教授纺织之法,“如贡缎、巴缎、摹本缎、江缎、大缎、浣光锦、金银罗、绢带等项均能仿造”。直隶原有蚕桑之处,仅深、易二州,设局之后,已有清苑、满城等二十余州县。新领桑株各处共有五十余州县。广西长洲居民原种竹为业,生计甚苦。自光绪年间巡抚马丕瑶提倡蚕桑,购种置机,发给居民领用,该州居民务之最力,故成效日著,后由长洲上至平南沿岸,农家纷纷效仿,当时“计广西每年产丝值二百余万,梧关课税以此为收入大宗”。
推广种植美棉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光绪三十四年(1908),农工商部请驻美使馆翻译了美国棉花种类种植成法,并选购种子绘图贴说,拟定表式通咨各省,将全境棉业情形再行详细调查,并续行遴派农科专门人员分往各省,“测验天度之寒燠,审察土性之燥湿,辨别种类之良窳,采用泰西农学家选籽、交种、培肥料、去害虫诸法,集讯乡农,实行试验,务令人人知棉业为大利所在”。山东省商务局将在美国圣·路易斯博览会上采购的棉种发交东昌府产棉各省试种,以光绪三十二年(1906)“收成计之,本地棉约收七八十斤,美国棉可收百余斤至二百斤不等。且丝长光细,利于纺织”。“东属堂、清、馆、冠、高、恩六属,已种棉之地,约计万顷有余”。直隶农务总局试验场,曾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试种美国棉花,绒絮颇长”。至宣统元年(1909),山东省西北、直隶南端各州县“从前所种土产,现已悉改美种,收成有十倍之望”。
农田水利也受到了重视。曾国荃、左宗棠、丁宝祯等督抚要员亲自抓水利建设。光绪十二年(1886),两江总督曾国荃饬统领叶少林筑北乡圩坝缺口,又饬水利局委员罗树勋修王家闸石函。光绪七年(1881),左宗棠移督两江,“遍历大江南北,与署运河徐之达及地方各文武印委等详勘境内支干各流水性,并延询当地士夫老农评究风土所宜树植各务,察视沟洫通塞深浅,各建坝闸函洞”;光绪八年(1882)派拨标兵五千人挑浚秦淮河上游赤山湖,开河筑堤,建闸修坝,自道士坝至陈家边,共计长三千九百余丈,挑土十七万五千八百余方,用银二万八千四百余两。自此,“旱潦有备,年谷顺成”。
同治六年(1867)三月,山东巡抚丁宝祯挑浚沈口河,宣泄东西两岸积水,涸出民田二十余里。光绪三年(1877)三月,丁宝祯接任四川总督,九月即随带熟悉水利官员,视察都江堰。都江堰是川江上的水利工程枢纽,向分为内、中、外三江,分溉成都府属十六县民田,由于年久失修,二十余年来,江底愈淤愈高,水涨辄多泛滥,冲刷堤堰,沿江田亩时报坍塌,淹没。灌县、温江、崇宁、郫县、崇庆州等处民田冲毁已至六七十万亩,农民失业,空赔粮赋。丁宝祯视察时,只见内、中、外三江均已连成一片,水势乱流,“因无所谓三江之分,且并为一江,而亦不能顺轨”。丁宝祯决意估勘工料,奏明筹修。先将江口分水鱼嘴依古法加工重修,并饬委员会同灌县知县将内、外、中三江分起,同时并办。于兴工后,冬腊两月,他亲临都江堰指示机宜,考察勤惰,衡定赏罚。工程从光绪三年十二月开工至四年三月中旬竣工,用了四个多月时间,共挖出淤泥四十余万方,砌筑堤堰12000丈,修复人字堤一百三十余丈,分水鱼嘴三处。并维修了飞沙堰、白马槽、平水槽的导洪工程。工程到五月中旬即经受了几十年未有的特大洪水考验。至二十一日即将水则(即水位警戒线,以一划为一尺,自出水面一划起,定至二十二划为止)全行淹没。至六月中旬,水势始渐平缓。但因洪水被各堤堰层层消纳,月余以来,不但下游省城及各县民田毫无损坏,即灌县城垣近处江滨,也完善如故。至七八月内农田收获普庆丰登,谷价顿贱。当年冬间,粮价较三年前每石减少银二两五六钱不等,百姓完纳丁粮异常踊跃。光绪五年(1879),堰工自三月开堰至八月秋成,江堰顺流,年谷大丰,比四年收数有加。据分赴灌崇各属委员会同地方官覆勘禀报,综核两年共涸复田八万二千九百余亩,丁宝桢大修都江堰已给人民带来实惠。
在大吏的倡导下,地方官也较为注重水利。浙江镇洋县知县吴镜沅,光绪十七年(1891)莅任,即周历四乡,详勘水道,塞者通之,浅者深之。“凡十年,浚支河二十余条,计工一万四五千丈”。吴钟衡,光绪二十一年(1895)署黄岩知县,讲求水利,浚河道,修废闸,又创筑黄山头闸以蓄水。东南五仓海塘失修,久患海潮,钟衡修筑老塘由临海境内的海门直至太平界的金清港,迤逦四十余里。塘内外均开河蓄清水以资灌溉。老塘既成,又筑新塘,圈沙涂增田二十余万亩,植桑十万株。崇明县“光绪以来,外沙苦潦,乃定业食佃力之法(业主供食,佃民施力),连凿大河十数,深广可通舟楫,与内河数百年前可浚巨河相埒(liè,同等)”。同光时期,兴修水利使一些地区的农业面貌也发生了改变。
在全国劝农桑、兴水利的重农政策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果。同治十二年(1873),耕地面积为7703515顷,光绪十三年(1887),即增为8477606顷,增加了10%有余。
在当时吏治条件下,劝农桑、兴水利的重农政策在执行中也曾产生一些偏差。如直隶在修永定河堤坝时就发生过地方官勒交土方,以致当地鳏寡孤独、老弱病残有冒风雨冰雪运土之事,山西也出现过知县押解农民去修水利设施的情景。这乃是国家政权对于经济发展负面作用的体现。
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绩效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性,晚清政府劝农桑、兴水利的重农政策及其取得的一定成效为此提供了一个例证。
作者简介
郑起东,1947年生,湖北秭归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著有多部学术专著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