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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领土丧失备忘录(上)
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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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爆发,列强以坚船利炮的方式进入中国。由此直到清朝灭亡时的70多年间,中国被资本主义列强攫取了15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如果算上由外国势力策动至清亡后外蒙古独立而丧失的领土,则共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丧失。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本文着重梳理晚清领土丧失的历史过程,用以“备忘”,以资镜鉴。 

一、英国割占香港 

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清政府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于1842年8月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即《江宁条约》)。次年10月,两国又签订了《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和《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英国通过《南京条约》主要是获取通商权益:废除公行制度,迫使中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并取得协定关税权、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同时强行割占香港岛,作为贸易集散地。被英国割占的香港岛是近代中国被迫割让的第一块领土,面积为78平方公里。英国在《南京条约》中所获取的这些通商权益,早在1792年由马戛尔尼率领的第一个英国使团来京时就曾提出来,却未能得逞,70年后终于利用“炮舰政策”强迫清政府就范。 

英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于1860年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割九龙司地方一区(指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面积约为11.1平方公里。1898年在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中,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地区及附近的岛屿和海域(今统称为新界),面积约975.1平方公里,租期九十九年。 

二、沙俄割占中国东北边疆领土 

沙俄利用第二次鸦片战争趁火打劫,于1858年迫使清政府签订了《瑷珲条约》,1860年又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割占大片的中国领土,欲将沙俄的统治扩大到尚未建立“牢靠秩序”的全部邻国领土上去(1856年俄外交大臣哥尔查柯夫语)。 

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中俄东段边界的确立,使清东北边疆获得了百余年的相对安宁。然而,沙俄自彼得大帝时起,就坚持实施“俄国必须占有涅瓦河口、顿河口和黑龙江口”的战略,宣称这对“俄国未来的发展异常重要”(18世纪初彼得大帝语)。此时,一些沙俄扩张分子也叫嚣要“收复《尼布楚条约》时割让的全部领土”,极力歪曲《尼布楚条约》的性质,说该约是俄国“被迫签订的”,“违反国际公法”。提出要重占黑龙江左岸,或者,“至少也要获得顺黑龙江到勘察加和日本的航行权”。自18世纪中期开始,沙俄先是争取黑龙江的航行权,遭到清政府的拒绝,继而利用乌第河待议区制造事端。1805年,俄国又非法勘察黑龙江江口。1847年,沙皇委任尼?尼?穆拉维约夫为东西伯利亚总督,开始以强力推进侵占中国黑龙江流域的计划。鸦片战争后,俄国趁清王朝日渐衰落,于1854年和1855年两次强行进入中国黑龙江航行,进而于1856年出兵,以沿江建立堡垒和哨所的形式蚕食、侵占黑龙江以北中国领土。 

1858年5月,英法联军攻占大沽,天津告急,沙俄见清王朝局势危急,便趁火打劫,迫使清政府草签了《瑷珲条约》。该条约完全是一纸割地条款,主要内容也只有一项:规定黑龙江以北割予俄国,乌苏里江以东为“两国共管”。 

对于这一纸割地条款,清政府一直没有批准。1860年,沙俄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北京条约》。该条约在确认《瑷珲条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割占中国领土的条约。全约共有15款,主要内容仍是割地,其中规定:将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中国领土割予俄国。与《尼布楚条约》相比,《北京条约》关于中俄东段边界的划分使中国丧失了10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其中黑龙江以北60万平方公里,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至此,《尼布楚条约》之后确定的中国东北边界走向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沙俄扩占中国西部疆域 

16至18世纪中期,卫拉特蒙古部游牧于中国西部地区。1755年,清中央王朝出兵统一新疆。 

1757年和1759年,清中央政府分别平定了阿睦尔撒纳和南疆大、小和卓势力的叛乱。至此,清王朝恢复了历史上中国的西北疆域。新疆天山南北,东起哈密、西至巴尔喀什湖,包括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帕米尔地区均置于清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辖之下。1762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立了军政合一的地方政权机构: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简称伊犁将军),下设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分驻新疆各地,管理地方军政事务。 

1822年,沙俄颁布了《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人条例》,标志着其对中亚哈萨克草原兼并的基本完成。随后,俄国势力逼近了中国西北边疆,利用清王朝的虚弱,不断蚕食新疆西部地区。1844—1847年,俄国军队先后数次侵入新疆巴尔喀什湖以东阿拉套山一带,建立了科帕尔堡(今哈萨克斯坦卡帕尔),控制了由俄国谢米巴拉金斯克南下通往新疆喀什噶尔和中亚浩罕、塔什干的要冲。1854年,俄国军队侵入新疆伊犁河中游以南地区,在古尔班阿里玛图建立了维尔内堡(今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在19世纪40年代至50年代末近20年的时间里,俄国通过武装入侵、构筑军事堡垒、强行移民等手段,不断入侵和蚕食新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中国领土,并企图通过不平等条约,使其占有的中国领土合法化。 

1860年签订的中俄《北京条约》规定:新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后应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自沙宾达巴哈之界碑末处起,往西直至斋桑淖(nào,淖尔,湖泊之意,常用作地名)尔湖,自此往西南顺天山之特穆尔图淖尔,南到浩罕边界为界。这一分界走向实际是以当时新疆境内的山河、湖泊及常驻卡伦作为划界标志,企图迫使清政府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领土割让给俄国。1862年8月至1864年10月,中俄双方就划分新疆西部边界,在塔城举行多次会谈。1864年下半年,俄方进一步向清政府施加军事压力,而此时正值新疆爆发反清起义,清王朝在新疆的统治摇摇欲坠。10月7日,清政府代表被迫在《勘分西北界约记》上签字。这一不平等条约将北起阿穆哈山、南达葱岭,西自爱古斯河、巴尔喀什湖,塔拉斯河一线,东临伊犁九城、塔尔巴哈台绥靖城总面积约44万平方公里的中国西部领土划入俄境。条约又规定: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大批原新疆西部游牧民族和定居人口被强行划归俄属。 

四、沙俄侵占伊犁及其收复 

1871年,沙俄利用新疆反清起义和浩罕军官阿古柏入侵新疆后的混乱局面,出兵侵占伊犁,由此形成西北边疆危机。当时,沙俄对新疆形势的总体评估是清政府已无力收复新疆,所以初期曾虚伪地向清政府声明,侵占伊犁是“代为收复,权宜派兵驻守,俟关内外肃清,乌鲁木齐、玛纳斯各城克复之后,即当交还”。1878年,左宗棠收复新疆,惟有伊犁一处为沙俄强占,清政府随即开始与俄展开长达4年的交涉。 

1878年6月,清廷任命崇厚为全权大臣赴俄谈判交收伊犁,继而签订《里瓦几亚条约》,遭到朝野一致反对。清廷改派曾纪泽前往俄国进行改约交涉。1881年签订《改订条约》。其中规定:“伊犁西边地方应归俄管属,以便因入俄籍而弃田地之民在彼安置”,同时规定对斋桑湖以东之界做出调整。通过勘界的5个子约,俄国实际共割占4块中国领土,总计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此外,由于其中《续勘喀什噶尔界约》乌孜别里山口以南中俄边界走向的规定不明确,留下了2万多平方公里的帕米尔待议区。 

作者简介 

厉声,1949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俄关系史学会副会长,中外关系史学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新疆对苏(俄)贸易史(1600—1990)》,《中俄伊犁交涉》,《哈萨克斯坦及其与中国新疆的关系(15世纪—20世纪中期)》,《中国新疆:历史与现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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