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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部院衙门的值日制度
作者:冬烘刚 责编:

来源:《历史档案》2018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9-01-08  点击量: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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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档随笔】

八旗及各部院衙门轮班值日,是清代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每年正月“开印”之后,各衙门按照钦定的次序,每天“一旗一部”轮流当值,还有“带领引见”“站班”等差事。这一制度始于雍正四年(1726年),乾、嘉、道、咸等朝均奉为“定制”。对此,清代制度史论著中有零星提及,但鲜有专文考察,仅宗俊贞在1914年撰有《辛丑以来各衙门值日考》一文。本文即以此文为蓝本,对清末10年部院衙门值日制度之演变作简要梳理。

一 部院衙门值日制度的由来

清初康雍两朝,君主专制不断强化,内阁权力日益式微。在这一背景下,各部院处理政务的程序经历了深刻变化。康熙朝,部院事务已不能由内阁自主,需由皇帝最终裁决。其途径主要是通过 “御门听政”,凡听政之日,皇帝御乾清门设立奏案,各部院堂官启奏本部事务。奏事时,或以面奏,或以“题奏本章”呈进请旨。后者交由内阁先行处理(一般是在早朝结束后)。内阁“票拟” 初步意见,交皇帝御览。若系寻常事务,皇帝即按内阁意见形成谕旨,此事即处理完毕。但疑难事务,皇帝对内阁意见不尽同意,则对“题本”折角以示区别,称之为“折本”。“折本”发还内阁,下次“御门听政”时留下大学士、学士进一步商讨。参加“听政”的衙门累计在20个以上。为提高效率,各衙门以轮流方式依次启奏,每一衙门奏事完毕即迅速退下,次一衙门接着奏事。其启奏次序,先是宗人府,再是吏、户、礼、兵、工五部,随后是理藩院、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刑部奏事,每日均在第三班。这种在某一天集中奏事的情形与后来各衙门轮流值日大不相同,但其

“启奏次序”与后来的“值日次序”十分相近。

康熙中后期,奏折出现,部院事务可不经“题本”而由“奏折”具奏,“御门听政”的重要性相应下降,次数明显减少。各衙门奏事的重心由“御门听政”转入“奏折系统”。凡重要事务,皆由奏折直达皇帝,以旧日“题本”具奏者,多属例行公事。这一变化强化了君主专制,但也加重了皇帝的负担。特别是在雍正初年,各衙门呈递奏折是按照随机原则,不拘时日,有事则奏。由此造成皇帝批答奏折时紧时松,“有一日拥集繁多者,有一日竟无一事者”。为控制每天的奏折数量,雍正四年正月二十日调整了各部院的奏事方式,规定:驻跸圆明园期间,八旗衙门和部院衙门均分为8班,每日“一旗一部”,轮流奏事。若当日无事可奏,仍当随班伺候。这就是各部院轮流值日制度的发端。其后,各衙门奏事的主要方式不再是“听政”,而是在该衙门值日之期奏本衙门之事(遇有紧要事务,也可不待值日之期随时奏报)。该制度颁布之际,参与值日的衙门分作文、武两个系统,各8班。文职衙门即六部、内务府、都察院、理藩院(都、理两衙门合为1班);武职系统即正黄旗、镶黄旗等八旗衙门。不久,文职系统内附入九卿衙门,增为9班;武职系统内附入领侍卫内大臣和八旗护军衙门,增为10班。乾隆朝这些程序继续遵行。⑦ 至嘉庆一朝,皇帝仍觉每天各衙门奏折数量不均:凡六部值日之期,奏事颇为繁多;而光禄

清末部院衙门的值日制度

寺、銮仪卫值日之期常常无事可奏。遂于二十年(1815年)六月对值日次序做了一次重要调整,将文职9班减为8班;武职10班仍照旧例。调整后的各衙门值日次序如下:

文职衙门:第一班:吏部、翰林院。第二班:户部、通政司、詹事府。第三班:礼部、宗人府、钦天监。第四班:兵部、太常寺、太仆寺。第五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第六班:工部、鸿胪寺。第七班:内务府、国子监。第八班:理藩院、銮仪卫、光禄寺。

武职衙门:第一班:领侍卫内大臣(或称侍卫处)。第二班:镶黄旗。第三班:正黄旗。第四班:正白旗。第五班:正红旗。第六班:镶白旗。第七班:镶红旗。第八班:正蓝旗。第九班:镶蓝旗。第十班;八旗护军统领(后来附入八旗两翼和前锋营)。

资料来源:《故宫珍本丛刊———钦定内务府现行则例》卷1“奏事班次”。

由于文、武两大系统数目不等,其班次互不牵混。如假设初一为吏部、翰林院、领侍卫内大臣值日,至初八日文职已轮完一周,次日进入新的循环;武职尚未轮完,继续轮下一衙门值日。故初九日的值日衙门,文职为吏部、翰林院,武职为镶蓝旗。每年年底“封印”后(十二月二十日前后),各衙门值日暂停;待来年“开印”后(正月二十日),文武衙门均从第一班轮起。

这一次序确立后,至“庚子事变”无更动,影响了近百年间几代京官的日常生活。对各部堂官来说,每逢值日,需入宫奏事、带引见、站班等等,必须做相应准备。对下层官员来说,其有奏折代递,必须等该衙门值日之期。所以,但凡供职京师者,必牢记各衙门值日次序。为便于记忆,坊间还编定了三字口诀。11每天《宫门抄》起首文字,必书某日某衙门值日。12值日当天何时起床、何时入宫、奏事几件、引见几人、站班与否,每每详书于清人日记中。13

雍正朝创立轮班值日之初,该制度限于皇帝驻跸圆明园期间。凡还宫期间,“惟武职衙门轮班”,文职不轮班。14乾、嘉、道、咸四朝,除大行皇帝丧服期内(27个月)例外,均如此制。15咸丰十一年(1861年),英法联军焚毁圆明园,皇帝无法在园内处理政务。故当年同治帝即位时,上谕 “所有文职部院各衙门……与武职衙门,著自十月十六日为始,一体轮班值日”。16从此,部院衙门轮班值日由驻跸圆明园期间延展至常年所有时段。

综上可知,各衙门轮班值日,是奏折出现之后皇帝为便于批答部院事务而设立的制度,是君主专制日益强化的产物。由是之故,当清廷权威下降、民主思想传播,其剧变和退出就自在意中。

二 新设外务部、商部之后的值日制度

鸦片战争后,清廷饱受内忧外患,陆续做了一些政体改革,新设了若干中央衙门,也裁撤了若干中央衙门。这些在理论上都会冲击到值日制度,但实际上,值日制度在很长时间内纹丝不动。先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新设总理衙门、神机营衙门,但均不参与值日。中法战争后新设的海军衙门亦然。戊戌变法中,光绪帝裁撤了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大理寺,这六个衙门一度退出值日。但戊戌政变后,一切恢复旧制。直至庚子“西狩”前夕,各衙门都依旧在嘉庆朝确立的定制内循环往复地值日。17这或许可以看作是晚清政体惰性之一端。

庚子国难,创痛巨深,传统政体的一系列巨变由此拉开,值日制度亦不例外。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六月初九日,清廷根据列强照会,诏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18值日周期由8日一轮改为9日一轮。新更定的值日班次如下:

文职衙门:第一班:外务部。第二班:吏部、翰林院。第三班:户部、通政司、詹事府。第四班:礼部、宗人府、钦天监。第五班:兵部、太常寺、太仆寺。第六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第七班:工部、鸿胪寺。第八班:内务府、国子监。第九班:理藩院、銮仪卫、光禄寺。


资料来源:宗俊贞撰:《辛丑以来各衙门值日考》及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宫门抄》。

武职衙门班次仍循嘉庆二十年定制(至宣统三年均如此,下文不再赘述)。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清廷由西安回到北京,随即恢复值日制度。次日,文、武衙门按旧制次序开始值日。当天值日衙门,文职是吏部、翰林院,武职是侍卫处。19至十二月初六日,文职衙门轮完一周。初七日,作为文职头班的外务部第一次参加值日。20之后,部院衙门即按新的班次开始了循环往复。时人对这一情形感慨系之,华学澜在日记中写道:“十二月初七日……从县署借来《京报》阅之,起首先书值日各衙门如旧,一年有半所未见者也,不觉欣然起舞。”21

由此可见,由于行之久远,值日制度已经成了安定有序的象征。它的重现,似标志着清廷可以从此走上熟悉的轨道。但实际上,这却是一系列剧变的开始。作为其中一端,清廷“回銮”后迅速着手裁撤冗署。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七日,通政司、詹事府两衙门首当其冲,此后即从值日班次中消失。22

二十九年三月,首辅荣禄去世,改革步伐加快,中央衙门的增减趋于频繁。是年七月十六日,清廷设立商部。受此影响,七月二十一日谕令:“所有各衙门值日次序另行更定。”23这样,“回銮” 后确立的值日班次仅维持了两年多便宣告废止,新订部院值日次序开始:

第一班:外务部。第二班:商部。第三班:吏部、翰林院。第四班:户部、通政司、詹事府。第五班:礼部、宗人府、钦天监。第六班:兵部、太常寺、太仆寺。第七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第八班:工部、鸿胪寺。第九班:内务府、国子监。第十班:理藩院、銮仪卫、光禄寺。

资料来源:光绪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谕档》。

据此,商部班次紧随外务部,位居六部之前。文职衙门从此增为10班,与武职衙门同。

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初十日,新设巡警部;十一月初十日,新设学部。这两个衙门均不参与值日,原先班次照旧。不过需要交待的是,学部设立后,国子监被裁并。该衙门之前在第九班值日,十二月初九日值完最后一班后,退出了值日序列。24

从辛丑“回銮”到新设学部,短短5年内,值日班次经历两次大变。不过,这一时期值日制度的变化仅限于值日次序。由于君权依然强大,君主与各部院的传统关系并未动摇,在值班当天,该衙门奏事、引见、站班等内容均一仍其旧。25真正的挑战是在“新政”后半程到来。

三 “预备立宪”与值日制度的废除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清廷宣布“预备立宪”,清初以来达到顶峰的君主专制开始走向低谷。作为“预备”措施之一,清廷先从中央衙门入手,“将官制分别议定”。九月二十日,公布“官制改革” 最终方案: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户部为度支部,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商部为农工商部,理藩院为理藩部;增设邮传部,改大理寺为大理院;裁太常、太仆、光禄、鸿胪四寺。26这次调整涉及12个京内衙门,之前以六部为主体的中央官制已经面目全非。各部院之间的行政权力也经历了重新分配。不过,统治者与部院之间的权力格局并未触动,轮班值日制度继续保留。九月二十一日上谕:“现在改定官制,所有各衙门值日次序另行更定,著各衙门一体遵照。”27新制仍维持10班,上述新设衙门以及外务部、吏部、内务府、钦天监等旧衙门皆在其中。具体班次如下:

第一班:外务部、钦天监。第二班:吏部、翰林院。第三班:民政部、都察院。第四班:度支部、宗人府。第五班:礼部、学部。第六班:陆军部、銮仪卫。第七班:法部、大理院。第八班:农工商部。第九班:理藩部。第十班:内务府。

资料来源: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上谕档》中《值日单》。

清末部院衙门的值日制度

与辛丑以来的前两次更定相比,这次更动可谓一次大洗牌。京官们不得不熟记并适应一套新的生活节奏。恽毓鼎在日记中特意详记了“新排值日次序”,字里行间流露出“世道大变”的意味28

“预备立宪”公布后,民主思想进一步传播,士人要求加快立宪进程的呼声不断高涨。在这一思潮下,值日制度及其背后的君臣关系开始受到质疑。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孙宝瑄曾在日记中抱怨:“法律者,一国之筋骨也,失是不能以立。法部等署适当其总汇之区,宜若何尊重焉、优礼焉。

乃迩日法、大部院(法部与大理院)值日奏事,其长官摈不得召见,一若无足重轻者。”29

各部院值日当天所奏事务,皇帝与枢臣裁决,偶尔才咨询该部大臣。是以“不得召见”,各部皆是常态,并非只有法部如此。但当“法律”在人心中之地位提高之际,“不召见”却被理解为轻视法部、轻视法律的象征。直至慈禧太后去世(时在当年十月),部院值日的形式和内容仍然如旧。

宣统二年(1910年)十一月,由于新设海军部,值日次序经历了一次小调整。之前在第六班的銮仪卫移至第十班30,与内务府同日值日;海军部则顶替原銮仪卫班次,与陆军部同在第六班值日。31

慈禧太后死后,立宪风潮进一步高涨。万般无奈之下,清廷于宣统三年四月同意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新内阁由1名总理大臣、2名协理大臣和10名各部尚书组成。至此,各部院轮流值日制度或存或废走到了十字路口。首先,新“内阁”既有“责任”之名,就理应对各部日常行政自负其责。部院事务的批答之权,不能再系于皇帝,而主要当由内阁行使。若部院事务仍按“值日”旧制定期请示皇帝,“责任”一说必定徒有虚名。其次,军机处既已裁撤,之前由皇帝携枢臣裁答部院奏折的程序无法执行,即便皇帝仍要亲自批答部院事务,也理应时时召见各部长官,以备咨询。因此,之前十日一见,甚至常年不见的局面也必须改革。总之,若落实“责任内阁”,之前的值日制度或者废除,或者大改,至少不能再是轮流奏事的局面。但四月十二日谕旨却宣布:“现在设立内阁,所有各衙门值日次序,自应另行更定,著自本月十四日起暂行照单开次序办理。”32这意味着轮班值日制度被保留下来。消息一出,舆论大哗,《申报》评论直言不讳:值日制度与“责任内阁”的宗旨相悖,若实立内阁,“必废值日之制”。33尽管社会上呼声甚高,但清廷并没有妥协,值日制度仍继续沿用,新的班次于四月十四日后正式生效。其具体情形为:

第一班:外务部、钦天监。第二班:民政部、宗人府。第三班:度支部、吏部(五月二十七日裁撤)。第四班:学部、礼部(六月二十五日改称“典礼院”)。第五班:陆军部、翰林院。第六班:海军部、都察院。第七班:法部、大理院。第八班:农工商部、銮舆卫。第九班:邮传部、内务府。第十班:理藩部。

资料来源:宗俊贞撰:《辛丑以来各衙门值日考》及《申报》1911年5月17日第3版《值日次序单》。

在这次更定班次的过程中,清廷引入了星期制度。若某衙门值日之期遇星期天,则“推班”至下星期一当值。34可谓一个新气象。

八月,武昌起义爆发,袁世凯趁机要求扩大内阁权力。根据袁氏炮制的内阁官制,“各部例行及属于大臣专行事件,毋须上奏。其值日办法,应暂停止”。35 “例行与专行”一语几乎将部院事务囊括殆尽;“值日制度”停止,意味着皇帝无法再通过“值日”裁答各部院奏事,大权转入内阁总理大臣之手。但在走投无路之际,清廷已顾不得这些,宣统三年十月初二日下诏同意。36循环往复180多年的值日制度也就在这一天画上了句号。

注释: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近代史档案馆藏《辛丑以来各衙门值日考》,档案号:乙E4,稿本,共1册7页。作者宗俊贞,直隶任丘人,民国初年任职于教育部。

②关于康熙帝处理部院事务的程序,可参看朱金甫:《清康熙时期中央决策制度研究》,《历史档案》1987年第1期;李文杰:《清代同光年间的早朝与政务程序》,待刊。

③伊桑阿等修:(康熙)《大清会典》卷41,礼部·听政仪,清刻本,第15—17页。

④参见李文杰:《清代的“早朝”———御门听政的发展及其衰微》,《故宫博物院院刊》2016年第1期。

⑤军机章京郭则沄对这一变化说得非常透彻:“康熙时即有奏折,然以题本为正,往往奏折奉准者,仍令照例具题。自设置军机处,凡重要政事皆具折直达于上,上阅后即时处断,由枢臣承行之,其题本主于内阁者,大抵皆例文也。”见氏著:《南屋述闻》,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16页。

⑥《清世宗实录》,雍正四年正月二十(癸丑)日。按:本文所引《清实录》引文,均出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大清历朝实录》数据库,故只标明年月日和对应干支,不再注明纸质出处。

⑦嘉庆二十年六月十四日上谕:“圆明园奏事,文职衙门轮为九班,武职衙门轮为十班,我皇考高宗纯皇帝遵行六十余年。”(见《清实录》)可知:文职9班、武职10班是雍正朝确立,确立的具体时间以及各衙门的值日班次暂未考出。

⑧16瑦参见《清实录》,嘉庆二十年六月十四(戊辰)日;咸丰十一年九月三十(乙卯)日。

⑨参见故宫博物院编:《钦定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二种》第1册,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⑩参见宗俊贞:《辛丑以来各衙门值日考》,第1页。经核实各时期的《宫门抄》,无误。

11参见何刚德:《春明梦录》,北京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20—121页。

12咸丰朝之后的《宫门抄》,曾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于2004年出版,书名为《邸抄》;光宣时期的《宫门抄》,《申报》几乎逐日刊载;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之后的《宫门抄》亦收录于清《政治官报》,皆可参阅。

13这一情形典型体现在翁心存、翁同龢父子的日记中,可参阅。

14《清实录》嘉庆二十五年九月十三(丙寅)日记载“向例文、武各衙门均于圆明园轮班值日奏事,宫内惟武职衙门轮班”。

15嘉庆四年,乾隆帝去世,上谕“二十七月内令文职部院各衙门……与武职衙门一体轮班值日”。道光帝继位时,仿效嘉庆成例,上谕“朕(九月)十六日还宫后,著自十七日为始,文武各衙门均照圆明园之例,轮班值日奏事。俟二十七月后仍照旧例行”。咸丰帝继位时亦有同样上谕。综上可知,在大行皇帝丧服期内,部院衙门和武职衙门常年一体轮值。丧服期过后恢复旧制,部院衙门仅驻跸圆明园时轮值。见《清实录》嘉庆二十五年九月十三(丙寅)日、道光三十年九月初十(戊戌)日。

17参见《邸抄》第94册,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日至三十日,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第48722—48782页。

18《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九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4页。

1920参见《宫门抄》,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载《申报》1902年1月19日,第10版;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七日,载《申报》1902年1月27日,第10版。

21华学澜:《辛丑日记》,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七日,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48页。

22参见《宫门抄》,光绪二十八年正月二十日至三十日,分别载《申报》1902年3月11日,第1版;3月15日,第2版;3月18日,第1版。

232627323435《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9册,光绪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第224页;第32册,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第196—197页;第32册,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第202页;第37册,宣统三年四月十二日,第95页;第37册,宣统三年四月十二日,第95页;第37册,宣统三年十月初二日,第311页。

24参见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初九日、十二月十九日《宫门抄》,分别载《申报》1906年3月15日,第18版;3月22日,第22版。

25对比该时期《恽毓鼎澄斋日记》《荣庆日记》《忘山庐日记》辛丑之前和之后的记载,所见值日情形几无差别。

28史晓风整理:《恽毓鼎澄斋日记》第1册,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28页。

29孙宝瑄:《忘山庐日记》下册,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十七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168页。

30据宣统元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谕旨,“銮仪卫”改称为“銮舆卫”。为便于比较,此处仍用其旧称。

31参见《政治官报》1142—1143号,宣统二年十一月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日的《宫门抄》。

33《论内阁署名制度》,《申报》1911年6月12日(宣统三年五月十六日),第3版。

34刘锦藻撰:《清续文献通考·职官考三》卷116,民国《十通》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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