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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纂修纪实(二)
作者:郑 明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09  点击量: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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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纂修纪实一》主要记录2002年12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成立以来、迄止2003年年底的主要学术工作,本篇将重点综述2004年—2005年间清史编纂委员会以项目立项为中心的学术工作。

如果说,2003年为确定清史工程内涵与清史体裁体例和目录的“调研年”,那么,2004年至2005年为清史工程项目的“立项年”。随着项目撰写工作的展开,2005年开始对已立项项目的检查评估工作。 

一、项目的立项与进展 

根据2004年年初的中央第三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央领导同志对清史工程的重要批示,结合清史工程整体性的特点,按照“一体两翼”的总体构架,“体”即主体工程,“翼”即基础工程和辅助工程。以主体工程为中心,切实做好项目设计工作,实行以项目为纽带、以项目主持人为龙头、以招标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立项,全面推进编纂工作。在项目设计中,强调基础工程、辅助工程为主体工程服务,使项目立项工作紧紧围绕“一体两翼”的总体思路开展,并加强对重点学术问题的研究和攻关。按照《清史目录》和编纂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分别设立若干子项目,使所设立项目与整个《清史目录》的结构相协调。 

清史工程的“立项年”的工作重点是主体工程的立项工作,招标和委托工作同时启动,任务十分繁重。为配合立项工作,编委会编制和修改完成了项目管理的相关办法等文件,主要包括:《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办法》、《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项目投标书》、《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项目申报书》、《国家清史纂修工程项目合同书》等,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立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四级评审机制。 

立项过程实行四审制:首先,由二级项目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然后,项目中心对二级项目组初审合格后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接着,编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中心审核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最后,由主任办公会议协助工程总主持人对项目进行决审。2004年至2005年,编委会共召开十一次立项评审会议,一百多位专家进行了严肃、认真、公正的评审,共立245项,其中主体工程156项,包括通纪12项、典志70项、传记28项、史表23项、图录23项。至此,主体工程已按《清史目录》基本上完成了立项。此外,还通过了档案整理、文献整理和外文编译等类别的基础、辅助类项目89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都有学者参加,基本邀集了大部分顶尖级清史专家,其中包括了政治史、军事史、边疆史、民族史、科技史、经济史、文学史、文化史等各方面专家,可说是专家云集,盛况空前。 

  完成一部高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3000余万字的《清史》是我们最重要的目标。学术质量是清史纂修工程的生命。这部《清史》学术质量的关键既在于各项目的撰写,也在于编委会对各项目撰写成果的评估。学术评估工作至关重要,并将贯穿于今后纂修工作的始终。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在继续进行主体工程项目立项扫尾工作的同时,我们启动了对项目的评估工作。 

  为了对《清史》各类项目提交的成果进行评估时有所依据,编委会责成项目中心制定《清史工程项目成果评估办法》。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从指导思想、史实、文风、行文规范等方面对评估标准做了规定,最终制定出《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阶段性成果评估办法试行》,经2005年6月14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下发给各组作为评估工作的基本标准。明确了保证《清史》质量的关键和基础在于三、四级课题组,质量保证的主要责任单位是二级课题组,终审权在首席专家、编委会主任的指导原则。该办法的讨论、制定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取得共识的过程。评估是整个《清史》编纂工程的重要环节,评估是为了《清史》最后能够高质量地完成。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将为各项目完成后的整个《清史》的合成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做好项目评估工作,当各主体类三、四级项目组还处于样稿试写阶段时,包括戴逸主任在内的编委会领导就认真仔细阅读稿件,及时提出意见。戴逸主任曾写信给传记组负责人,提出对传记样稿的审读意见。戴逸主任还就《灾赈志》的样稿,专门写信给该项目负责人,交换意见。随着大纲、试写稿等大批成果的递交,戴逸主任对某些样稿做了修改,并将意见转达给二级组以作为参考。各二级组和项目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各二级组确定了每个项目的组内联系专家,负责项目的日常联系,明确责任分工。除了日常联系外,各二级组经常前往项目主持人所在地,与项目组成员进行直接交流,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各二级组经常将有关的项目组召集在一起,集中解决问题。 

  典志组于2005年3月、7月分别召开学术类和经济类典志的工作会议,与学术类有关的《朴学志》、《思想文化志》、《西学志》的主持人,以及与经济类有关的12个项目的主持人等进行座谈,很好地解决了各项目编纂重点,处理了各志内容交叉与遗漏等问题。典志组还召开《宗族志》各篇和《民族志》各篇主持人的座谈会,集中探研,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统一各编的大纲与结构。从而为以后各编的撰写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各二级组将最先提交的一些成果,送交有关专家审读。例如,史表组就将《教案表》的大纲、凡例、样稿交李文海教授。李文海教授就此写出审读意见,谈及《史表》的性质、特点和编写原则,并对《教案表》提出了详尽的意见。这些审读意见对史表项目的撰写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通纪组在2005年着重就各项目撰写大纲在上下衔接、前后呼应方面进行协调。2005年6月通纪组召集各项目主持人就各卷大纲的内容设计、难点与重点、研究资料等进行了集中交流、研讨。通纪组汇集了9卷的写作大纲设想,并于2005年12月召开了通纪撰写大纲工作会议。各项目主持人就各卷的研究思路、内容框架、书写风格等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戴逸主任与其他专家则分别提出了修改意见。通过这些研讨,通纪大纲已经有了很好的开端和基础。 

  各二级组还将质量优异的试写稿,下发各三、四级项目组作为参考。例如,传记组第一批有8个项目提交了约80篇初稿包括传主名单、传主名单说明,他们将其中一部分稿子发给各三四级项目组切磋讨论。典志组将《农业志》的《垦政》等篇作为样稿供典志各组参考。这些做法,对各三四级项目的撰写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各组制定《编写则例》以及制定组内的自评办法。如史表组制定了史表项目阶段性成果自评办法,并于2005年7月召开史表编纂与评估工作研讨会,10月、11月召开了史表类项目阶段性成果评议会。 

  对于学术评估,以史表组为例略作说明。史表组认为学术评估应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各项目组的自评和自查。《清史》编纂实行的是以项目为纽带、以项目主持人为龙头的工作机制。各项目的质量高低,归根到底要依靠项目组专家们的创造性劳动。他们的工作,别人无可替代。项目组的自我评估,是适合项目制内在要求的一种办法。自评的基本精神,是烦请各项目组在提交阶段性成果之前要留出一定的审核时间,根据史表则例,进行逐条排查、核实和修改。成果提交时,附上自评报告和专家补充修改为主的评审意见。经过认真自查的成果,应该是把讹误和失范减少到最小程度的成稿。 

  第二个层次是史表组在各类史表的体式和篇幅确定之后,史表的质量如何,取决于入表史料史实的完整和准确。全、准、简、新,核心在全与准。人表的人头要全,一个不能缺;人表的史实要准,一条不应错,才能成为有价值的能传世的工具书。全和准,如一表构架之两轮。根据检验史表成果质量的这一特性,采取了组内外专家评估和专职审校员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专家进行宏观和微观方面的学术评估,审校员则就表内各信息点时间、地点、人物等的具体史料、史实进行排查和抽检。这是在项目组纂写自评基础上的再一次学术把关,更是一种综合各项目组众多优长、进一步整合史表样式和提高史表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三个层次是建立以三、四级史表项目专家们为主干的评估网络。经过两年的纂修实践,是我们最近拟采取的一个措施。史表各三、四级项目组已涌现出一批熟悉史表业务的专家能人。我们拟从中遴选聘请业务水平高、工作态度好、纂修进度领先的优秀专家数人,请他们从事本表纂修的同时,适当分担左邻右舍相关成果的评审工作。由于他们最了解情况,最熟悉业务,由他们组成评估网络,既能延伸二级组的职责和功能,又有益于三、四级项目组之间的互动互补,如果实施得当,当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二、基础、辅助及其他学术工作的有序展开 

1.为了更好地进行立项工作,基础、辅助类各组不辞辛苦在海内外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 

档案组根据清史档案工作的进展,积极调研,赴云南、内蒙等地调研,于2005年8月召开了“国家清史工程档案立项暨项目实施工作交流会”。文献组于2005年9月赴西北召开了西北清代文献工作会议,了解西北边疆及少数民族文献的收藏、整理情况。来自新疆、甘肃、青海地区的25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交流了文献规划整理项目的意向。之后,又于10月在京召开清代西北地区文献项目咨询论证会。编译组于2005年1月,举办了“中日学者清史研究座谈会”。3月赴澳大利亚接受骆惠敏夫妇的“莫里循文献”捐赠事宜,共有149箱珍贵资料运回北京。7月赴欧洲调研,考察访问了英、法、德等十几家清代文献的收藏和研究机构,拍摄了8000多张有关清代档案文献的照片、图片,就今后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进行了磋商,并取得了共识。 

2.作为基础工程的文献、档案、编译工作积极开展了立项工作。 

自2004年至2005年底,基础类项目共立项89项。作为辅助类的出版、网络则按照编委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立项工作,项目中心于2005年在北京组织了六次小型专家评审、论证工作会议,其中包括出版自组立项项目8项,网络改版专项课题1项。 

  出版组积极筹划清史工程的出版工作。2005年3月,出版组与人民出版社达成协议,作为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已确定的四种丛刊之一的《清史研究丛刊》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出版组于8月组织召开清史出版物质量研讨会。同时积极联系自组出版项目。到2005年12月,出版组出版各类图书40种,368册。其中《文献丛刊》11种234册,如《恽毓鼎澄斋日记》、《越缦堂日记》、《陈宝箴集》等;《档案丛刊》5种108册,如《清宫热河档案》、《清代中南海档案》、《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等;《研究丛刊》9种10册,如《罕为人知的中日结盟及其他》、《清人笔记随录》等;《编译丛刊》9种10册,如《中国新史》、《中国近事报道》等;《清史译丛》4辑4册。指令性项目2种2册,即编委会领导临时交办的相关项目。 

 “中华文史网”在2005年进行了改版。网页建设耳目一新。电子期刊《史苑》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调整了内容,文章更突出清史编纂和清史研究。到2005年底,共出版13期《史苑》。中华文史网截至12月20日于2005年共上传文章2800多篇,还有80多部书共3000余万字已整理好,即将上传。 

清史网络数据资源也取得了进展。到2005年底,网络中心在项目中心、档案组等的合作下,已将《雍正乾隆朝军机处录副奏折》等档案文件、《〈清史稿〉校注》进行了数字化,同时又引进了《中国期刊网》的期刊全文数据库,以上都可以供清史编委会使用。 

 图书资料中心通过多渠道购书,于2005年2月赴日本采购一批珍贵的日本及中国台湾出版的清史书籍。到2005年12月,图书资料中心和编委会各二级组共购书6400余种。 

  3.部分基础辅助项目已经进入了评估与验收阶段。 

  档案组于2005年3月29日组织完成第一批档案类三个项目《清代军机处雍正朝、乾隆朝录副奏折》、《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清代直隶顺天府、山东雨雪粮价、收成分数折片单》的结项验收工作,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结项。2005年底,又组织完成了《嘉庆朝录副奏折》、《道光朝录副奏折》第一期的结项,这五个项目共计完成档案287 000多件,都已在清史内部网站上挂接,提供给主体工程使用。 

  文献组先后于2005年6月、9月,与项目中心共同组织完成了《清道光至宣统间粮价表》、《辛亥革命资料新编》、《黄遵宪全集》、《李鸿章全集》等项目的结项评审和验收工作。 

  编译组2005年已完成6个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评估,已编印了《清史译文新编》第一、二辑共3册,第三、四辑也即将完成;《清史译丛》出版了第2、3、4辑。 

  出版组于2005年9月、10月,与项目中心一起先后完成出版类项目《清代蒙藏回部典汇》、《黄遵宪全集》、《新编汪中集》的结项验收工作。 

  《清史研究丛刊》2005年共收到书稿11部,通过专家评估5部,2005年已出版2部。 

  4.做好图书宣传工作。 

  为了更好地展示国家清史工程的出版成果,出版组在2005年制作了样书柜,设计了展板。利用参加第十五届全国书市的机会,印制了《国家清史纂修工程出版成果》宣传册,列载了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成立至2005年5月出版的所有图书的内容提要、书影、基本出版信息等,受到读者的广泛欢迎。此外,出版组还参加了香港国际书展、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大批精美图书的集中亮相,让广大读者叹为观止,许多参观者都认为大批文献档案的出版是件功德无量的事。展会期间,各大报纸都对清史出版物的参展进行了报道,社会反响强烈。2004年7月20日,出版组曾经在《光明日报》组织了一个专版,集中宣传编委会各个系列的图书。2005年5月20日、10月25日,出版组继续与《光明日报》合作,先后刊登了专题报道和一个专版,集中宣传国家清史工程的出版成果,让读者及时了解编委会出版的图书。与此同时,出版组还组织文章十余篇,在其他报刊发表,扩大清史工程的社会影响。 

  除了清史编纂工作外,编委会还进行了大量的其他学术工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两次重要学术会议的召开。 

  2005年8月22日至24日,由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这次会议既拓宽了清代灾荒史的研究,同时也广泛征求了专家对《清史·灾赈志》编写的意见,是一次有影响力的国际学术讨论会。2005年8月26日至28日,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和故宫博物院联合举办了“故宫博物院80华诞暨国际清史学术研讨会”,文化部部长、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组长孙家正,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主任戴逸和编委会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专家共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术盛会。本次会议促进了编委会和海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与联系。 

  2004年7月24日,谢承仁先生向编委会捐赠了珍贵的清代档案,捐赠仪式在人民大会堂海南厅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朱佳木,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主任戴逸,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冯惠玲,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副主任马大正、朱诚如、成崇德、清史办负责同志、谢承仁先生及近30位学者出席了捐赠仪式。 

三、工作中积累的经验 

1.高度重视主持人的遴选。 

项目制是清史纂修工程进行项目组织工作的主要形式,其中,项目主持人是关系清史学术成败的重要环节。今天反观整个工作,项目主持人总体上是称职的,这也为以后的纂写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不同部类不同办法。 

针对清史主体工程各个部类自身的特点,我们在立项工作中采取了灵活的办法,通纪、典志、传记、史表四类是基本依照《清史体裁体例》的卷目进行立项的,其中亦有根据实际情况将一卷分解成多个项目。同时在实际立项工作中,也对《清史体裁体例》进行了微调。鉴于图录工作的特殊性,该部分没有依体裁体例卷数立即进行项目立项,而是由作为二级组的图录组统一负责,以图片的收藏单位为基础,以表现清史特色的图片为依据进行专项课题申报,由编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审立项。2005年图录专项课题目申报12项,立项12项。 

3.委托与招标相结合。 

为了更好地发现人才,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编委会在全国学术界范围内进行清史项目的招标,这成为轰动一时的学术界盛事。编委会从投标中遴选出了一批项目主持人充实到编纂队伍。同时编委,会也清楚地认识到学术的自身规律,并没有完全依赖招标工作,而自始至终主动地寻求合适的项目主持人,进行项目委托工作。 

4.两个层面的指导。 

力确保高质量地纂修清史,必须做好两个层面的指导工作,也可以称之为学术服务的工作。其一,各二级项目组要为三、四级项目组做好学术服务工作,或可称为学术指导。其二,清史编纂委员会主任对清史纂修负总责,要做好全局性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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