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6日至17日,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第六次项目评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评审委员会由14名专家组成,共有26个项目参加评审,其中通纪类11项,典志类10项,传记类3项,档案类1项,文献类1项。
会议由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朱诚如副主任主持。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主任戴逸、副主任马大正、成崇德出席了会议。戴逸主任在会议上强调了通纪部分在整个清史纂修中的重要地位:它涵盖了近三百年的清朝全部历史,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重大事件,有三百多万字,篇幅占新修《清史》的十分之一,既展示了清朝历史的全貌,又反映了我们对清朝三百年历史的理解和解释。由于通纪将成为全书中最受关注的部分,因此对通纪的立项工作要特别重视。
马大正副主任介绍了项目评审工作的四个环节:1)二级项目组初审;2)项目中心审核;3)评审委员会评审;4)编委会主任办公会协助项目总主持人决审。他强调指出,本次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一定要坚持“公正、公平、择优、透明”的原则,对每个项目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
与会专家从项目论证、框架设计、实施方案、研究方法、主持人科研实力、项目组人员构成等方面,对参评项目逐一予以严格审议。最后,评审委员们对每个项目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此次评审结果将提交主任办公会决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