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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与史学研究
作者:夏东元 责编: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3-04-03  点击量: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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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实的理论,第一手资料,创新的论点。”这是我笔之于《夏氏箴言手册》的写作学术论文的要求。以之规范自己,也以此要求我的弟子们。硕士学位论文是如此,博士学位论文更必须是如此。也就是我在每届博士生人学第一课所讲的,必须做到的“言人之所未言,发人之所未发”。这是必备的前提条件。

所谓“理论”对历史学来说当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最好读本是《资本论》,当年我所指导的硕士生,此书是作为专业课开设,博士生因时间短,写博士学位论文任务艰巨,不作为专业课,但要求多读,逐步做到有比较“坚实的理论”。有“坚实的理论”,就能更多地发现新问题,也能更好地探索新问题。当然解决新问题也会更为有效,成果较为容易获得。

所谓“第一手资料”对不同的学科来说是不一样的。例如地质学要靠地质勘探,矿学要靠探矿,病理学要作人体解剖,等等。对历史学来说要读史料原著,例如中国近代史,作为一个学者总得读读《筹办夷务始末》《光绪朝东华录》以及一些官吏名士的专集如《李文忠公全书》《曾文正公全集》《郑观应集》……等书吧。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按你的研究课题专找有关的原始材料阅读,并制成卡片以便使用。如果有条件能看到某些未刊档案等原始材料那就更好。当然前人的著作也应多看多读,从中吸取营养,其中所用资料你未曾见到过的但正好对你有用,当然可以借用,但主要只能作为引子,你必须去找原件去读,如果找不到或是所用材料为未刊档案等件,也可转引。这里牵涉到学术规范问题,必须注明“转引自某人著、某书、某版本第xx页”。不管转多少条,要不厌其烦地均须每条加注,这样做原作者是欢迎的。但所转引资料的前后的行文必须以与原作者的行文不同为前提。如果行文与原作者相同,即使注“转引”字样,应视为抄袭。必须指出,你所写的书、文完全是自己的第一手资料较难做到,但书、文的中心内容所用资料必须是自己掌握的第一手资料。

“创新的论点”,应该是书与文成功与否的关键。我在多年前写的一篇史学家自述中就有《史学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这一标题。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史学也是一样。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不断提高,资料不断地挖掘和丰富,以及运用资料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历史上的许多问题未被人发现和认识,或是需要重新认识。而且飞速发展的现实也不断地成为历史,也需要史学工作者去认识。因而史学像所有学科一样必然是不断发展的,史学家就必然要有所创新,不创新就没有生命力。我在 1960 年前后为研究生讲课时就曾鼓励他们多写论文多创新,并告诉他们:文章基本有四种类型:一是新资料新观点;二是老观点新材料;三是新观点旧材料;四是既无新观点也无新材料。第四种是应时文或是有针对性,例如中学教学的辅导文章,这种文章是不必写的。第二、三两种作为研究生最好也不写。因为研究生顾名思义就是要研究,也即我的“箴言”中所写下的:“发现新问题、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探索未被前人发现的规律。”对一般研究生来说要求是高了些,但应该提出这样的要求。

理论、材料与创新三者是紧密相联的。创新虽是关键,但缺乏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资料,不可能写出高水平的创新之作,也就谈不上学术,谈不上完成历史学所赋予的应有的任务。

历史学从根本上说是反映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一门学问。已形成的历史就是那个样子,是永远不会改变了,作为反映历史规律的历史学却是不断发展和更新的。史学工作者按照历史学的要求,对历史上的事件人物等,符合规律者、对社会起促进作用者褒之,违反规律起促退作用的贬之。其是非绝不是以阶级来划分。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说到,历史学上的是非,绝大多数不是以阶级来划分的,而是以在进步或退步中所起的作用来评定的。奴隶主极其残酷地压榨奴隶,却使人类进人文明社会;资本家为了追逐剩余价值,在改进技术之外,尽可能多地剥削工人,使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和提高。历史学在批判其“压榨”“剥削”的同时,必须充分肯定其对社会前进的推动作用。“史料即史学”固然不对,以阶级划线更要混淆是非。对中国近代社会前进起巨大推动作用的盛宣怀被骂为洋奴买办,对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虽有革命性却有鲜明反动性的《天朝田亩制度》被捧上了天。这类是非颠倒的事例,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史学界屡见不鲜。近来,有一位青年学者告我要以人民公社作为他的研究选题。我说很好,以“一大二公”和平均主义为特征的人民公社运动,对社会主义建设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这是历史,不能改变。作为历史研究,对其破坏作用的评述必须实事求是。如果只讲其背景、过程和结局等情况,那只能叫叙述历史,不能叫历史学,更不能算是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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