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组隶属于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是在编纂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清代文献整理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
《清史》纂修是新世纪国家重大文化工程。整理并出版高质量的清代历史文献,是《清史》主体工程的坚实基础和质量保证。文献组以服务主体工程为基本准则,开展有关清代文献整理项目的组织、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文献整理工作的学术质量、思想内容和编校质量。
清代历史文献数量浩繁,包括档案(其整理工作由档案组专职负责)、各种官私文书、诗文集、年谱、尺牍、日记、笔记、谱牒、碑刻等,有极高的利用价值。迄今为止,出于种种原因,对这些珍贵的历史资料,尚缺乏有组织的清查和整理。其中,不少文献资料面临着残破散遗的危险,如不及时进行抢救性发掘和整理,将会有更多的珍贵资料消亡于世。有鉴于此,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组将对清代文献的数量与具体分布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有限的人力、物力基础上,使更多的文献资料得以保存并传之于世。
清代文献整理工作的宗旨是:
一、 为国家《清史》纂修提供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历史文献。
二、 通过整理出版,抢救、保存和继承中国历史文化遗产。
三、为清史资料中心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文献组的具体职责为:调查和掌握清代文献的收藏与整理现状;在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和协调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清代文献的整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文献整理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工作;对已立项的文献项目进行科学的管理与监督;组织专家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予以检查和验收。
文献组负责人现为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陈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