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贡体制,清政府在顺治元年 ( 1644) 便有这样的规定: “外国朝贡,以表文、方物为凭。该督、抚查照的实,方准具题入贡。”①所谓“赍表纳贡”,其中的“表”与“贡”就是表文与方物,这两项是清政府接纳朝贡使团的凭据,缺一不可,其重要性自不待言。而历次前来朝贡的外国使团也要在这两项上做好充分的准备,经过地方督抚的查验并奏报朝廷核准后,方可启程进京。但 1794 年独自前来朝贺乾隆皇帝登基六十周年的荷兰使团在此二项的准备上却明显经验不足,特别是中文表文的内容在广东官员的要求和指导下进行了多次重译和修改。而原本应该在贡使抵埠前准备好的方物也因种种原因,基本要在广州重新罗致。除了正使德胜 ( Isaac Titsingh) 与副使范罢览 (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 由吧城荷印当局任命外,使团的其他成员也是在德胜到达广州后才临时选派。重译表文、搜罗方物与选派入京人员这三件事构成了荷兰使团在粤期间 ( 1794 年 9 月 17 日至 11 月 22 日) 的主要活动。本文主要就荷兰使团与广东官府之间交涉重译一事的过程和表文内容进行探讨。
一、学术史及表文各版本说明
吧城荷印当局收到时任荷兰商馆大班范罢览写于 1794 年 4 月间要求遣使的信件后,遂根据其建议分别起草了致乾隆皇帝与致两广总督的两封信,每份均有荷兰文原信与中文副本,由新委任的荷兰正使德胜带往中国。对这两份外交文件,德胜称之为“信” ( brief) ; 范罢览讲究一些,
① 梁廷枏: 《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中华书局,1999 年,第 165 页。
称其为“祝辞” ( adresse) ,有时也用信件或快信 ( dépêche) 一词。① 致皇帝的那份,小德经 ( Chrétien-Louis-Josephe Guignes,时任法国驻广州代理领事,并由德胜力荐担任荷兰使团秘书)
用了“la lettre de créance hollandaise”②一词指称,现代译为“荷兰国国书”或“荷兰文国书”。而最初在致吧城荷印当局的信中,范罢览特别指出这份文件要以“贺辞 ( compliment) ”为题,该建议似乎没有得到重视。根据中文的表达习惯,本文在提到这两份文件时,致皇帝的信称为 “表”,致总督的信称为“启”; 其荷兰文原本和中文副本分别以“正表” ( 文本编号 1) 、“副表”( 编号 2) 、“正启”( 编号 3) 、“副启”( 编号 4) 指称 ( 表 1) ,以方便行文。
表1 现存荷使德胜自吧城携来的两封书信的各种版本
收信人 | 原信 | 语种 | 文本编号 | 致信人/译者 | 出处 |
皇帝乾隆 | 正表 | 荷兰文 | 1 | 吧城荷印当局/秘书丹尼尔斯 ( E. Daniels) | 戴闻达文章 |
法文 | 5 | 范罢览/小德经 | 范罢览出使日记附录 D | ||
中文 | 6 | 由曾留学罗马与巴黎的中国通事卡洛斯 ( Carlos) 翻译,经布政使许祖京或陈大文、按察使倭什布润饰。 | 《粤道贡国说》 | ||
副表 | 中文 | 3 | 吧城无名华人 | 原件,夹在德胜出使日记手稿中,藏于莱顿大学图书馆特藏部 | |
拉丁文 | 7 | 北京传教士 | 德胜出使日记附录 G | ||
荷兰文 | 8 | 译者不详,或是德胜 | 德胜出使日记附录 G | ||
总督长麟 | 正启 | 荷兰文 | 2 | 吧城荷印当局/秘书丹尼尔斯 | 原件,原藏于莱顿大学图书馆特藏部 |
法文 | 9 | 范罢览 | 范罢览出使日记附录 C | ||
副启 | 中文 | 4 | 吧城无名华人 | 原件,原藏于莱顿大学图书馆特藏部 |
到达广州后,致总督的正启、副启没有受到太多的关注,而致乾隆皇帝的正表、副表却因翻译上、内容上的种种问题,经总督长麟、粤海关监督苏楞额和巡抚朱珪会商后,决定就地重新翻译。戴闻达 ( J. J. L. Duyvendak) 在《赴中国朝廷的最后一支荷兰使团 ( 1794—1795) 》一文的第二部分分析了致总督与致乾隆皇帝两封信的荷、中文本,并探讨了中荷双方的交涉过程。戴闻达此文发表在 1938 年《通报》第 34 期,文中引用了荷兰语与法语史料,全文照录了吧城荷印当局致总督与致乾隆皇帝的两封荷兰文书信,其内容的英译却付之厥如。究其原因,大概是因《通报》在法国巴黎与荷兰莱顿两地发行,读者多识荷兰文,不必再将其译为英文。因此文中英译的仅有这两封信的中译本 ( 即副启和副表,其内容与正启、正表相比有不少信息缺漏) 。③ 戴闻达更错将德胜从吧城携来的中文副表当成在广州大费周折而译成的新译本。④ 蔡鸿生继之在
1997 年撰文探讨副表中的译名问题,解读表文中因采用厦门一带的方音对译荷兰原文而出现的
①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Imprimeur-libraire au coin de la première rue sud & de Walnut,No. 82,1797,vol. 1,p. 7; vol. 2,pp. 357 -364. 后者即第二卷的附录 A,标题为《作者致为了重振荷兰东印度事务而抵达巴达维亚的总委员先生们》的书信。为方便行文,此书在文中称“范罢览出使日记”。
② Chrétien-Louis-Josephe Guignes,Voyages à Peking,Manille et L’le de France,faits dans l’Intervalle des Années 1784 à 1801,De L’Imprimerie Impériale,1808,vol. 1,p. 258. 为方便行文,此书在文中称“小德经出使日记”。
③ 由于是用中文书写,副启和副表的阅读对汉语学术圈而言没有太大的困难,对西方学者却是非常必要,这与戴闻达选择不翻译这两份荷兰文书信和范罢览 4 月 6 日致吧城荷印当局的法文信的处理依据是相同的,即立足于读者的语言阅读能力。副启和副表的英译本参见 J. J. L. Duyvendak,“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Chinese Court ( 1794 -1795) ”,T’oung Pao,no. 34,1938,pp. 30 -31,36 -37.
④ J. J. L. Duyvendak,“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 ( 1794 - 1795) ”,T’oung Pao,no. 34,1938,p. 37.
若干佶屈聱牙的人名和地名。①就先行研究而言,更全面细致的文本翻译与分析还有待进行。现在可资利用的史料有梁廷枏《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中收录的、经中荷各方重新翻译修订后的中文表文 ( 见文本编号 6) 以及德胜 1794 年 11 月 26 日从英德寄给吧城荷印当局的一封长信,藉此可以更加细致地还原中荷表文重译的整个过程,考察现存正表与副表荷、中、法、拉丁文各种版本所产生的时间及其所发挥的功用。②
范罢览在 1794 年 4 月 6 日致函吧城荷印当局提议遣使,信的结尾有两段就表文的准备一事
向吧城荷印当局提出了的明确建议,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准备两份祝辞,一致皇帝,以奥兰治- 拿骚亲王 ( le prince d’Orange & de Nassau) 的名义,并以贺辞为题,一致总督; 两份祝辞的原文后都应附上中译本。二是提醒吧城的总管们,中国非常重视礼仪,荷使的活动应避免因礼仪等细微问题而造成不好的结果。这两段话非常重要,它提示了准备两封凭信时必须注意的几个关键: 1、致乾隆皇帝的贺辞要以奥兰治 - 拿骚亲王的名义签署,即符合当时清廷认为的该国最高领导人为“荷兰国王”这一认知。这一建议在无意中削弱了吧城荷印当局的权威,似乎也表明吧城荷印当局并无权代替荷兰执政签发这份外交书信; 2、致总督的信要明确说明出使的目的是为祝贺乾隆皇帝登基六十周年,但不能提及使团是应总督长麟的要求而派遣。这一建议或许是出自行商蔡世文,不提总督长麟是为了隐去其幕后主使的身份,以维护天朝的体面。3、两封凭信可用荷兰文或拉丁文书写,并在吧城当地寻找华人将其译为中文,一并附上。范罢览虽然知道中国官府对礼仪的重视,也清楚“对形式的细微忽略将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③,但这一建议可能忽视了中国官员在核对表文内容上认真到严苛的态度。他自以为上述三条建议若得以采纳,将有助于出使活动的顺利进行。吧城荷印当局也确实尽量按要求准备了致乾隆皇帝和致总督的两份荷兰文书信及其中译文。这两封信的内容大部分是相似的,却因收信人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有完全不同的际遇: 致总督长麟的正启与副启顺利过关,而致乾隆皇帝的正表和副表却因内容和形式引起了广东官府的不安和不满,以致需要在广州反复解释并重新翻译。
致总督的信 ( 含正启与副启) 于 10 月 13 日总督长麟第一次在海幢寺接见荷使时,由德胜亲手递交,长麟打开并认真阅读附带的中文副启,表现出他为荷方精心准备的这份中译本所感动。信中吧城荷印当局请求长麟能对荷兰使团予以协助,于是长麟向德胜保证会尽其所能为其使团提供进京之旅所需要的东西。④总督完全没有细究荷文正启的内容,只看了副启,便完成了这份文书的交接仪式。实际上,正是他委派南海县令和行商蔡世文主动要求荷兰遣使,故对信中提到的一切了然于心。这场官方的接风仪式虽然重要,但对总督而言恐怕只是走过场而已。恰巧第二天,到港的另外一艘荷兰商船又给德胜送来作为备份的致皇帝与总督的信,以防万一德胜乘坐的暹罗号遭遇不测,范罢览可以作为副使带着这一备份信件继续出使。总督得知此消息后,认为可以将致皇帝的这份备份表文连同他所拟的一道对荷兰使团称许有加的奏折以五百里加急驰驿送往京城,德胜带来的正表则将由其亲自带往北京。⑤因此在第二次送达的备份信中,用得上的仅
① 蔡鸿生: 《清代广州的荷兰馆》,《中外交流史事考述》,大象出版社,2007 年,第 342 -356 页。
②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 1796,Canaletto/Repro-Holland,2005,pp. 230 -245. 为方便行文,此书在文中称“德胜出使日记”。
③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vol. 2,pp. 357 -364. 关于两广总督长麟在荷兰使团成行过程中的作用,参见蔡香玉: 《乾隆末年荷兰使团出使缘起》,《学术研究》2016 年第 10 期。
④ 范罢览出使日记 1794 年 10 月 11、13 两日均明确提及第一次在海幢寺接见是为了向总督呈递吧城总管们写给他的信,见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vol. 1,p. 15.
⑤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vol. 1,p. 19.
有正表一件,其余的副表、正启、副启三件在出使活动结束后,由德胜送回荷兰。2009 年 2 月笔者去查阅时,这三份珍贵的书信夹在德胜出使日记中,一起保存在荷兰莱顿大学图书馆的特藏部 ( 编号: BPL 2177) 。与戴闻达 1938 年在文章中所附的三份书影相比,每份文件均保存完好,只是多了一个莱顿大学图书馆的藏书印章。
二、副表与副启内容的比较
现存副表与副启的内容比较简短,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节根据其内容并结合正表、正启的荷兰文原意,将这两封信分为六段进行比较,以见其异同。
1 | 副表 | 上和兰国王勃噒氏,委吧国公勃沙里仁直唠兼管牛屿暨公班衙等处地方事务泥律帽禄、勃里稽、沃力丁、时袂力等顿首顿首奉书 |
副启 | 上两广总督大人书 和兰国王勃噒氏,委吧国公勃沙里仁直唠兼管牛屿暨公班衙等处地方事务泥律帽禄、勃里稽、沃力丁、时袂力等顿首拜书 |
这一段涉及寄信人的名字、职务以及相关地名,蔡鸿生已经在《王文诰荷兰国贡使纪事诗释证》一文中的“‘金叶表’译文中的人和地”一节作了解读: “勃噒”现译威廉,指威廉·奥兰治 - 拿骚亲王; “牛屿”指好望角,荷兰文为 Cabo de Goede Hoop,“牛”是吧城闽南华侨用以对译“Goede”( 即英文 Good) ,“屿”对应“Cabo” ( 英文 Cap) ,略去“Hoop”一词; 泥律帽禄 ( Sebastiaan Cornelis Nederburgh) 、勃里稽 ( Simon Hendrik Frijkenius) 、沃力丁 ( Willem Arnold Alting) 、时袂力 ( Johannes Siburg) 对应当时共管吧城的四名荷兰官员的姓名。① 只有两点需要注意: 1、句读时,“吧国公勃沙里仁直唠”应该在“吧国”与“公勃沙里仁·直唠”之间断开,后者是“Commissarissen Generaal”的闽南语对音,即“总管” ( 英文为 general commissioners) 之意。之所以会出现“吧国公”的断法,根源就出在副表原文上。它将“勃沙里仁直唠”这几个字作了缩小侧行书写的处理,可见当时抄写这份书信的吧城华人已经出现理解上的偏差。而副启中却没有做缩小处理,或是这位华人书记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而予以调整。② 2、四名总管的名字,勃里稽应排在沃力丁之前,分列第二和第三位。而《粤道贡国说》里收录的表文将沃力丁排在勃里稽之前,出现这样倒置的原因也能在副表与副启中看出。在这两份文件中,四个人的名字均作缩小处理。副表的书写是正确的,因为要重提一行,而将泥律帽禄、勃里稽、沃力丁、时袂力四个名字两两并列,分置两行。而这位华人书记在抄写副启时,在不需要分行的情况下仍然维持这四个名字的相对位置,再按中文的阅读习惯,就变成沃力丁居前,勃里稽在后了。根据这两点,或可证明这两份文件抄写的先后顺序: 先写好致乾隆皇帝的副表,再写致总督长麟的副启。
2 | 副表 | 皇帝陛下以德临御,宜履四海之福; 以仁恤众,将来无疆之寿。溯自圣祖仁皇帝以至于今,敝邑在粤东贸易,永承圣泽之广被,而远迩无不向化者也。 |
副启 | 总督大人阁下: 溯自百余年来,敝邑具舟通商贵治,深蒙惠恤俯下,实仰荷圣泽之所远被,而外方莫不向化者也。 |
相较之下,副表多出“皇帝陛下以德临御,宜履四海之福; 以仁恤众,将来无疆之寿”一句,在荷文正表中能找到依据,对比详后。
① 蔡鸿生: 《王文诰荷兰国贡使纪事诗释证》,《中外交流史事考述》,第 363—364 页。
② 这一点戴闻达在其文章第 29 页注释 2 和第 36 也注释 2 均已注意到,见 J. J. L. Duyvendak,“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 ( 1794 -1795) ”,T’oung Pao,no. 34,1938.
3 | 副表 | 来岁恭逢国寿,天下咸庆之期,万民乐德之秋,历稽开古以来,未有我皇上圣神建极之盛也。 |
副启 | 来岁恭逢圣上在位六十年,天下恭庆国寿。当此天下升平、万国欣庆之秋,历稽前史,暨览于今,未有若斯之盛也。 |
这部分两份文件要表达的意思基本一致,只是文字各有表述而已。
4 | 副表 | 勃噒属在遐陬,历受惠泽,敢不闻风而致庆焉。 |
荷文原意 | 认识到荷兰东印度公司受到如此长久和众多的恩惠,这激励我们委派一支庄严的使团向尊贵的陛下,就您受到上天的护佑这一明证表示祝贺。 | |
副启 | 勃噒虽隔遐方,应为闻风而预向。 | |
荷文原意 | 我们认为当此难得的盛事,通过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参与,在总体上公开见证中国的福祉,尤其是尊贵的陛下的盛事。 |
结合上一句,两份中文翻译在这部分内容看起来很相似,但实际上与荷文原信的内容有些出入,主要是中文翻译者已意识到以荷兰执政勃噒代替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名义上更符合朝贡体制,即在中文版本上采纳了范罢览的建议,而荷文版本及最后的落款既反映出其无权代表执政,也更加体现出荷兰东印度公司、即吧城荷印当局在遣使入贡一事上的主体意志。
5 | 副表 | 谨遣来使余悚第生,恭赴阙下,谨行朝贡,兼贺皇太子来年践祚,庆万国之咸宁,叶千龄之广运。 |
副启 | 兹谨差来使余悚第生职居奚黎力协理公班衙吧国事务,又差治下广班和兰伴勿南侯屹为副使同进发赴阙,恭贺国寿,兼庆皇太子来年践祚,欣万国之咸宁,叶千龄之广运。 |
蔡鸿生对“余悚·第生”( Isaac Titsingh,即德胜名字的闽南语对音) 、“奚黎力” ( Edeleer,即“高贵的人”,是对时任吧城高级政府枢密顾问的德胜的敬称) 与“伴勿南·侯屹” ( Van Braam Houckgeest,范罢览的闽南语对音) 三词均有释证。① 副启这部分多出对德胜与范罢览主要职务和分任使团正、副使的介绍,在荷文正启中有所本,这也是正启与正表内容最重要的差异所在: 向总督长麟介绍正副使节实属必要,这一情况总督自然会向皇帝转达,因此正表与副表中均不见这部分内容。
6 | 副表 | 来使倘礼法疏略,万乞包容。仍恳速赐旋棹,曷胜激切仰慕之至。伏惟圣慈垂鉴。谨奉表以闻。 |
荷文原意 | 我们非常希望得到这一使团能让您感到愉快的消息,我们也希望我们对陛下的福祉和快乐的深情祝愿能得以实现,假如我们上述使节很快得到陛下接见,我们也将因此而感到快乐。 | |
副启 | 敝使恐有礼数疏略,曲荷成全,导之礼法,无致获愆。所差之使倘有不虞,以副代之。敝舟到时,更恳垂照,曷胜感激之至。临楮神遄,统祈炳鉴不宣。 | |
荷文原意 | 又想到阁下您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关怀备至,我们竭力将前述使节托付给阁下的恩惠和关爱,当他为此向阁下求助的时候,我们请求您帮助他,以您好的意见协助他。 |
末段中、荷书信内容在“礼法”“礼数”一句上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分析见本文第四部分。
两份中文信件的落款均是:
乾隆五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和兰七月廿六日,噶喇吧土库内朱葛礁书
而荷文正表与正启落款均为:
写于大爪哇岛巴达维亚城堡,1794 年 7 月 26 日,掌管整个荷兰东印度和好望角的总管们
S. C. 尼德堡、S. H. 弗莱克尼乌斯、W. A. 阿尔廷与 J. 西堡 ( 亲笔签名) 受命于上述高贵的大人们,秘书 E. 丹尼尔斯( 加盖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印章)
两相比较,则“噶喇吧”对应“巴达维亚”, “土库”对应“城堡”,这些前人研究均有说明。戴闻达提出“朱葛礁”对应“秘书”( Secretaris) 一词,即在荷文信末署名的 E. 丹尼尔斯,
① 蔡鸿生: 《王文诰荷兰国贡使纪事诗释证》,《中外交流史事考述》,第 364 页。
该荷兰人名不见于副表与副启。荷兰莱顿大学高柏 ( Koos Kuiper) 最近的研究指出“朱葛礁” 是 Secretaris 的借用语,其福建方言发言为 chu-koah-ta,中文读起来像是一个人名,容易引起误会。①“朱葛礁”与“甲必丹”( Captain) 、“雷珍兰” ( Lieutenant) 、“武直迷” ( Burgemeester) 、
“玛腰”( Mayor) 一样,都是荷属东印度地区的职官名称。
三、表文的交涉过程
荷兰正使德胜到达广州黄埔后,首次验看表文的是粤海关监督苏楞额,此事发生在 1794 年 9 月 24 日。苏楞额于上午十一时登上停泊在黄埔的“暹罗号”迎接德胜。两人刚一见面,他便对德胜的出使目的究根问底:
他问我是否也将在朝廷上提出一些要求或抱怨。我很清楚地看到其目的何在,如果告诉他人们对前一任监督 ( 即盛住,1791 年 12 月至 1793 年 6 月在任) 怀有怨言是危险的,这将使这个使团暴露在对立和羞辱之中,我向他证明向皇帝道贺是唯一的目的。他要求就此做最有力的保证,因为除了我在这里告诉他的话———他必须立即将其知会朝廷———在朝廷上不允许我讲其他事情。我回答荷兰人一直以来在贸易和行为上行事真诚无欺,中国人必须相信荷兰人不会口是心非。我向他作出最庄严的保证: 这个使团除了想问候皇帝陛下外,没有其他目的。这使他的脸色和语气平静下来,随行的官员们脸上也绽放出一种特别满意的神
色。②
可以看出,德胜此时心里仍然记挂着出使的另一个目的,即范罢览最初给吧城荷印当局的出使方案中提到的,“就前任粤海关监督专断地扣押‘南堡号’ ( Zuiderberg) 商船一事 ( 事发于 1792 年 12 月) 审慎地尝试要求补偿”,为公司谋求利益。但在苏楞额的盘问下,他意识到了直言的
“危险”性。由于去年的马戛尔尼 ( Lord Macartney) 就曾经向皇帝状告粤海关的种种苛索行为,引起朝廷震怒,因此苏楞额对新来的荷使首先询问“抱怨”等事,自是希望防止类似事情再度发生。德胜也明白为了让出使活动顺利进行,上述意图不能在官员面前透露出一丝一毫,于是向苏楞额保证向皇帝道贺是出使的唯一目的,随行的官员们也对此颇为满意。接下来的程序就是验看表文:
(德胜) 向他呈上了总管诸先生们的信,他坚持在此将总管先生们的信启封,因为必须将信件的内容先行读给总督听,并向朝廷报告。在满足了他的要求后,他又认为这封信太过简单,只用荷兰语写在纸上,并对附有中文翻译这点感到惊讶。在读信的过程中他多次显得顾虑重重,不时摇摇头。我们得知马戛尔尼爵士带来的信是用拉丁文写在羊皮纸上,他们因此还要求附上此信的拉丁语或法语翻译,以便让 ( 在京的) 传教士们能够进行翻译。他坚称巴达维亚的人们文字修养不够,相信我们 ( 在广州) 的通事能将信件的内容翻译成更为得体的中文。而 (现有的) 中译本并不是一份翻译,只是包含着荷语信件主体内容的简短报告,而吧城的华人,其文化程度不足以将其译成官方所要求的优雅语言。③ 当时在场的范罢览在日记中有点抱怨德胜完全信任苏楞额,将正副表文交给他,同意任由其调整所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德胜甚至不敢保证中文翻译的准确性,便趁机恳求苏楞额帮忙准备一份更
① Koos Kuiper,“The Chinese Name for‘Holland’: 和兰,荷兰,贺兰———A Historical Survey”,许全胜、刘震编:《内陆欧亚历史语言论集———徐文堪先生古稀纪念》,兰州大学出版社,2014 年,第 85 页。
② 这段引文出自德胜进京途中于 1794 年 11 月 26 日自广东省英德县发回巴达维亚的长信,相关内容在德胜出使日记 1794 年 9 月 24 日也有记载,见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1796,pp. 75 -76.
③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 1796,p.76.
好的翻译。①
当天晚上范罢览在荷兰商馆与四名行商 ( 潘有度 Paonkéqua、倪秉发 Ponqua、伍秉钧 Pouayqua、张天球 Kiouqua) 忙于翻译呈给皇帝的信件,他们注意到吧城荷印当局提供的中文副表内容只有荷文正表内容的四分之一。“只有四分之一”的说法其实只基于字数或篇幅上的直观判断,根据下文的文本对比分析,这一判断并不准确。翻译进展不太顺利,因为到 26 日,德胜看到范罢览与行商们仍在为信件准备一份详细的说明,直至半夜。当天晚上,广东巡抚朱珪出差回来,而总督长麟早在 24 日已从广西返回广州。于是总督、巡抚、粤海关监督三人于 27 日会商,决定将荷兰东印度总管们致乾隆皇帝的信重新翻译。潘有度将这一消息通知范罢览,和倪、伍、张一起齐聚在荷兰商馆范罢览的房间里,范用英文口授,四名行商记录,直到半夜才完成这项工作。②这四名行商均是荷兰商馆的贸易伙伴,其中潘、倪、伍都是公行成员,潘还担任公行的第二把手,而时任第一把手的是总商蔡世文。28 日下午,总督又派一名官员前来,要求范罢览解释信中的若干词汇。③ 之后关于表文翻译的事,范罢览的日记中就再也没有提供更多的信息。
实际上,重译荷文正表并非如范罢览所记是他与四名行商的合作如此简单。德胜在进京途中于 11 月 26 日从英德寄出的那封长信中记录了一个更加复杂的交涉过程: 9 月 24 日下午三点钟,德胜使团一行到达荷兰商馆,四名行商以总督、巡抚和海关监督的名义前来,当天晚上与范罢览忙着翻译呈给皇帝的信件,德胜说:
要求必须用拉丁文书写,正如英国国王的信件一样,以便由朝廷里的传教士们翻译成中文; 为了不重复翻译,人们必须想出另一种方式,范罢览先生用葡萄牙语逐字告诉行商们怎么说,后者则尝试将其改写成中文,忙了四个钟头,却找不到足够有力的措辞恰当地满足这一要求。虽然如此,他们却发现此前的中文译本只有原荷文表文内容的四分之一,它是由一名普通的漳州人 ( Chin Chouer)④所写的,出现的许多词汇和表达方式是在沿海地区,如厦门、金门和其他地方的特殊用语,因此必须全部更换。范罢览先生于是将信件译成法文,并解释说,这一份也远远无法尽全力用贴切且高雅的文体表达。一位名为卡洛斯的中国人,他曾在罗马和巴黎学习了大约二十年,因此完全懂得法语,已经为总督所罗致,他将把这封法语书信翻译成中文。几天后这封信译成,由总督亲自修改,之后这封信被送给最有学问的官员润色。这些人与卡洛斯商量后,发现一些词汇有更有说服力的表达,由此表明要完全懂得朝廷用语并在文体上遵从这种风格是多么地困难。因此如有相似事件 ( 似指遣使进贡) 再次发生,人们必须耐心地在巴达维亚等待中文译本寄达。10 月 3 日四位官员⑤前来拜访我,他们想知道信件为什么附有中文译本。我向他们答道,中译本必须简短地表达我们最诚挚的
①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vol. 1,pp. 7 -8.
②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vol. 1,p. 10,1794 年 9 月 27 日。
③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vol. 1,pp. 10 -11,1794 年 9 月 28 日。
④ 该地名亦写成 Chincheo,最早见于葡萄牙文献,是漳州的闽南话记音,其涵意是漳州港区,地理位置在漳、泉之交的大厦门湾。参见杨国桢: 《葡萄牙人 Chincheo 贸易居留地探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 年第 1 期。
⑤ 这里的“四位官员”的位置长信中用 […] 标示,似因记忆模糊特意空出以待日后补入。笔者从德胜日记同日的记录中补入,而范罢览同一天明确记载这四名官员分别为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和粮道,见范罢览出使日记,第一卷,第 12 页,1794 年 10 月 3 日。布政使可能是许祖京或陈大文,前者于是年 5 月 30 日乞养,但后者“服阕宁布授”,他们是否在德胜来粤前完成工作交接,还有待考证; 而按察使则是满族官员倭什布。钱实甫编: 《清代职官年表》第 3 册,中华书局,1980 年,第 1869、2099 页。
情感。然而总管先生们很清楚巴达维亚的华人出身卑微,因此只能在他们中间寻找有学问的、能胜任翻译工作的人。他们已经命令我请求总督将翻译工作托付给一位饱学之士,以便能将其对皇帝深深的敬意和尊重真实地表达出来。他们 ( 四位官员) 也询问了我们的国王,以及在信中签名的先生们是谁,这让我想到英国人的诡计是否造成了一些深刻的不良印象,于是一一向他们详细解释,他们带着这些说明满意地离开了。①
这段话记录了从 9 月 24 日至 10 月 3 日之间发生的事,而根据范罢览的记载,重译工作主要是在 24 至 28 日这段时间进行。其中某些环节因为具体日期不详,看似与范罢览的记录有相冲突之处。比如,根据范罢览的说法,26 日晚,荷文正表由他用英文口授,四名行商记录并修改成中文。而德胜却记录了两次尝试: 第一次是在 24 日晚,范罢览用葡萄牙语口授给行商们,但花了四个钟头而毫无成效; 第二次是由范罢览将信件翻译成法文,再由一位留学欧洲多年的中国人卡洛斯将其翻译成中文。对于两人的不同说法,笔者认为有可能是多种方法都尝试过。鉴于荷兰语太过冷僻,广东官府很有可能要求比较从英语和法语转译的两个中文版本,以确保荷文正表内容的准确,防止关键信息的遗漏。范罢览有可能因为看到按他指示准备的荷、中两份表文受到重重质疑而感到不安,因而在重译一事上轻描淡写,免得受人责怪。还有一点,范罢览说用英语口述,而德胜却说是用葡萄牙语,实际上有可能两种语言都用过,也有可能范罢览用的是“广州英语”,即夹带着葡萄牙语词汇,通行于广州口岸的商业混合语跟行商们沟通,这对初来乍到的德胜而言相当陌生,因此认为是在讲葡萄牙语。
从德胜的记录可以看到,先后被卷入表文重译的大概有四类人: 1、广东官员: 粤海关监督、总督、巡抚以及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和粮道。2、四名行商,根据范罢览的记载,即同文行的潘有度、达成行的倪秉发、怡和行的伍秉钧、裕源行的张天球。② 3、荷兰商馆首领兼副使范罢览; 4、华人通事,即曾留学罗马、巴黎二十年的卡洛斯。
这封荷兰国书的重新翻译呈现出异常曲折的过程。由于当时在广州没有其他外国人和中国人懂得荷兰语,因此粤海关监督在 9 月 24 日初次验看国书时便提出希望将它译为拉丁文或法文的要求。当天夜里范罢览为了省事,想将它用四名行商懂得的广东英语口述,让行商们直接译成中文,这是第一个方案。但后者花了四个钟头却拿不出一份措辞恰当、典雅的中译本。而且信中涉及地名和人名时,是用厦门一带的方言译出,在广州的官员和行商们读起来佶屈聱牙,因此必须全部替换。于是他们重新执行粤海关监督的要求: 由范罢览将荷兰文国书翻译成法文,再由华人通事卡洛斯翻译成中文,最后由总督亲自修改后交给最有学问的官员润色。这便是德胜在 10 月 3 日的日记中提到的书信由“两位最有学问的官员重新翻译成典雅的词汇”③。根据范罢览同日记载,这两人是布政使 ( 许祖京或陈大文) 和按察使倭什布,他们与卡洛斯商量后,在一些字词上再作修饰。
出于嫉妒和怨恨,在粤的一些欧洲人煽动几位中国商人到处宣称德胜不是由荷兰国主派来的,而这位国主也不是一位国王,这位大使更不是一名高官,还传播其他流言蜚语,这使得总督又在 10 月 3 日派四位官员前来向德胜核实这些情况。德胜在日记中详细地记录了他们提出的几个关键问题: 1、荷兰国王是谁? 2、致乾隆皇帝的信件为什么不是由他签名? 3、为什么上面既
① 德胜 11 月 26 日信件,见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1796,pp. 234 -235.
② 这四名行商的身份均详细记录在范罢览日记 9 月 27 日条下,见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1795,vol. 1,p. 10.
③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 1796,p.79.
没有国王的印戳也没有他的手写签名? 4、信件为什么还附有一份中文译件?① 核实这些问题后,这四名官员回去秉明总督,将德胜的说明整合进重新译出的中文国书之中。现在德胜亲自从吧城携来的原副表 ( 文本编号 3,文字有细微的修改) 和经众人之力重新译出的新副表 ( 文本编号 6) 均收录在梁廷枏所编的《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荷兰一节当中。② 值得注意的是,在荷兰使团刚到达北京的 1795 年 1 月 11 日,和珅又向其索要一份荷兰文国书的法译本。范罢览说很显然人们想让京城的法国传教士们将其翻译为中文,再将它与根据范罢览的英译由广州的行商们译为中文的版本进行对照。③可见朝中的大官对验看国书一事极为谨慎严格。范罢览与小德经当天的日记均声称该法文本出自己手,但实际上应该是以范罢览在广州翻译的法文本为底本,由小德经润色完成,该版本现收录在范罢览出使日记第二卷附录 D 中。小德经还提到一个细节,即他在法文本的落款处署上自己的名字与当天的日期,以便让传教士们知道他已经来到北京,让他们设法前来与荷兰使团成员见面。此后却收不到对方的任何消息,而且为了不让中方不高兴,不引起他们的怀疑,德胜与范罢览也不敢再要求面见传教士们。④实际上京城的传教士们还曾将中文副表翻译为拉丁文,德胜从北京返回广州后,从一位由京城派到广州的传教士那里得到此译本。⑤这应当是和珅验看表文的一个重要环节,即除了让荷兰使团提供荷文国书的法文本,将其译为中文以便与在广州译成的新副表进行比较外,还要将原副表译为拉丁文,再比较各版本内容的异同 ( 表 2) 。
表2 表、启各版本生成的时间
编号 | 版本 | 签发时间及备注 |
1 | 荷兰文正表 | 1794 年 7 月 26 日 |
2 | 荷兰文正启 | |
3 | 中文副表 | |
4 | 中文副启 | |
5 | 正表法译本 | 9 月 24 -27 日,范罢览用夹杂着葡文的广东英语向行商们口授正表,并将其译为法文; 1795 年 1 月 11 日,根据和珅的要求,范罢览与小德经合作又从荷文正表译出一法译本,小德经署上其名,以便让朝中的法国传教士知道他来到北京。⑥ |
6 | 正表中译本 ( 即新副表) | 9 月 27 日至 10 月 7 日,中国通事卡洛斯将范罢览的法文本译为中文,经布政使许祖京或陈大文、按察使倭什布修饰,落款日期仍为 1794 年 7 月 26 日,与备份正表和长麟的奏折一起,于 10 月 14 日晚以五百里加急寄往北京,预计十二天送达。 |
7 | 副表拉丁文译本 | 在京的传教士所译。从北京回到广州后,德胜从来粤的北京传教士处得到。 |
8 | 副表荷译本 | 德胜作为其出使报告 ( 送回荷兰) 的附录而译? |
9 | 正启法译本 | 范罢览为其法文版日记的出版而译? |
①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1796,pp. 78 -79,1794 年 10 月 3 日。范罢览同日也记载了这些问题,只有细微的差异: “为什么人们在巴达维亚为致皇帝的信件附上一份中文翻译? 为什么我们的君主没有在信件上签字? 最后,为什么人们只发现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印章 ( le sceau) ,而没有盖上已经在上面签名的四名官员 ( 即四名总管) 的印章 ( le cachet) 。” 见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 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vol. 1,pp. 12 -13.
② 梁廷枏: 《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第 211、212 页。
③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vol. 1,p. 140,1795 年 1 月 11 日。
④ Chrétien-Louis-Josephe Guignes,Voyages à Peking,Manille et L’le de France,faits dans l’Intervalle des Années1784 à 1801,vol. 1,p. 371,1795 年 1 月 11 日。
⑤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 1796,p.223,附录 G.
⑥ 现有法文版见范罢览日记附录 D,不知是范罢览1794 年9 月底在广州所译的版本,还是1795 年1 月11 日范罢览与小德经在北京合作译出的版本。
四、表文的文本分析
如此辗转翻译、补充信息势必造成荷兰文国书原有信息的增漏或变形。戴闻达在他的文章中全文誊录了荷文正表,并附上副表的英文翻译。为避免重译造成的信息变形,笔者现将荷文正表
( 1) 、正表法译本 ( 5) 译成中文,再与原副表 ( 3) 和广东官府认可的新副表 ( 6) 进行比较,并按文献生成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在四个版本的表文中,荷文正表原文分五段,而法译本分七段,二者除个别句子的表达不同外,两篇文字基本能够相互对应。法译本多分出两段,大概是范罢览为了便于翻译而作的处理,翻译完成后再没有合段所致 ( 荷文正表分别在第二与第三段、第四与第五段合并) 。为了方便逐段比较,笔者将这几个文本按法译本的七段细分。相比之下,原副表与新副表的字数明显比荷、法两个版本的中译文字数少,除了信息的差别外,也与文言文和白话文的表达差异有关。
总结起来,广州官府对原副表的不满主要有以下四点: 1、其内容只有荷文原信的四分之一,担心内容有所遗漏; 2、译者是吧城的一名闽南华裔,许多词汇采用闽南方言的发音,不便理解,亦不规范; 3、未使用朝廷中惯常使用的典雅词汇和文体; 4、也是最核心的问题: 荷使是由谁派来的? 在朝贡体制下,任何团体或个人都没有资格向清廷遣使,只有在其君主的名义下才能进行。
表文各版本文本对照
第一段 | 正表 1 | 至强尊贵闻名天下的中国皇帝 塞巴斯蒂安·科尔内利斯·尼德堡先生、西蒙·亨德里克·弗莱克尼乌斯先生、威廉·阿摩德·阿尔廷先生、约翰内斯·西堡先生,掌管整个荷兰东印度和好望角的总管们,代表其尊贵的奥兰治拿骚亲王殿下先生,荷兰联省的领地执政将官和海军上将,特许荷兰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督,等等,代表着就任于上述公司的十七绅士议事会的董事先生们: 祝愿这片土地上最受恩宠的人 ( 即乾隆皇帝) 的好运能够实现,以长久地享有所有祝福。 |
副表 3 | 和兰国王勃噒氏,委吧国公勃沙里仁直唠兼管牛屿暨公班衙等处地方事务泥律帽禄、勃里稽、沃力丁、时袂力等顿首顿首奉书: 皇帝陛下以德临御,宜履四海之福; 以仁恤众,将来无疆之寿。 | |
正表法译本 5 | 塞巴斯蒂安·科尔内利斯·尼德堡先生、西蒙·亨德里克·弗莱克尼乌斯先生、纪尧姆·阿摩德·阿尔廷先生、让·西堡先生,所述公司的代表们: 祝愿特别强大天下闻名的中国皇帝长久地享有地球上最幸运的人们能感受到的所有祝福。 | |
新副表 6 | 至大普惠仁慈中外洋溢天朝大皇帝陛下: 呢、啡呢吐、喇、啤喱四人,专主办理国事务,恭代国王啉哗哪嗖具奏: 保佑天朝大皇帝万事遂心,吉祥如意。天降征祥,从心所欲。因为声教覃敷,天下一人。圣明睿智,天下无不感颂。 |
新副表第一句“至大普惠仁慈中外洋溢天朝大皇帝陛下”对应的是荷文正表中的“至强尊贵天下闻名的中国皇帝”,原副表无此句; 原副表中“皇帝陛下以德临御,宜履四海之福; 以仁恤众,将来无疆之寿”是一句四六骈体,对应的是荷文正表中“祝愿这片土地上最受恩宠的人的好运能够实现,以长久地享有所有祝福”,而新副表将其改为“保佑天朝大皇帝万事遂心,吉祥如意。天降征祥,从心所欲”,意思更加直白,却似不如原副表用词典雅、结构紧凑。
将闽南语译音改为粤语译音的人名有: “泥律帽禄”( Neederburch) 改为“呢啵”,“勃里稽” ( Frikenius) 改为“啡呢吐”, “沃力丁” ( Althing) 改为“喇咑”, “时袂力”
( Siberg) 改为“啤喱”,“勃噒氏” ( Willem,荷文原表并没出现) 改为“喴啉哗咥哪嗖”
( Willem Orange en Nassau,原文为 Prince van Orange en Nassau) ,以迎合广州官府所在的粤方言区的表达习惯。
“和兰”改为“”,后者是当时在广州商界通行的叫法。但不久朝廷便下旨将“ 国”改写为“荷兰国”。①蔡鸿生曾提到“荷兰”一名在明清时代有贺兰、和兰、阿兰陀、尼特
① 梁廷枏: 《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第 202 页。
兰等各种异译。①高柏最近探讨了和兰、荷兰与贺兰等不同的译名在明清时期通行的年代、地域和语境,指出清廷在 1794 年底颁旨改定“荷兰”国名,很可能是专门针对长麟在 10 月 15 日的奏折中出现了“和兰”( 通行于巴达维亚,出现在原副表中) 、“” ( 通行于广州商界,出现在新副表中) 、“荷兰”( 官府的用法,长麟本人的奏报) 三个异名而下旨进行统一。② 此举客观上虽有规范该国译名的效果,但实际上此后这三个名字仍然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语境中继续沿用。③
荷文正表一开始就介绍四名吧城总管代表荷兰亲王殿下以及公司的董事发信,而法译文只简单提到他们是公司的代表。相比之下,原副表中“吧国公勃沙里仁直唠兼管牛屿暨公班衙等处地方事务”对吧城总管们的职务及辖地范围作了说明,荷文正表提到了这一信息,但在新副表中,该信息被删去,直接用“专主办理国事务”一语替换。这样处理是为了抹去总管们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管理者 ( 商人) 的身份,给予他们官方身份的假像。这样才能避免制度上的冲突,打消广东官员们的猜疑。
第二段 | 1 荷 | 由于陛下圣明统治的声誉已经传遍最主要的地区,荷兰公司自从在中国贸易以来便得享其安抚之福,受惠于陛下尊贵的祖先和陛下您的宝贵友谊,也受到陛下的仁慈优待,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管理者们总是在酝酿最热烈的希望,祈愿中国强盛安宁。这使他们也一直关注与其 ( 中国) 相关的重大事件。 |
3 中 | 溯自圣祖仁皇帝以至于今,敝邑在粤东贸易,永承圣泽之广被,而远迩无不向化者也。 | |
5 法 | 陛下圣明统治的声誉已经传遍世界上最大的那些帝国,荷兰东印度公司自从开始与中国贸易以来便一直受到陛下和您声名卓著的祖先的错爱,证据凿凿,为了知恩图报,该公司的管理者们受到一种情感所激励,热烈地祈盼所有能达致中华帝国繁荣安宁的一切。他们不断地将目光聚在涉及这一双重目标的适当时机上。 | |
6 中 | 再,国来广东贸易,感沐天朝列祖大皇帝、天朝大皇帝格外施恩。缘本国王同公班衙世代沾恩感激,本国王久有心输诚,命专主国事呢啵四人,在叭咑就近探听。 |
用粤音“叭咑”翻译“巴达维亚 ( Batavia) ”,而原副表落款处使用的是该城的旧称“噶喇吧”( Kelapa,马来语“椰子”之意) 。这一段新副表与荷文正表的字句照应程度较高,而原副表是用简约的语言表达了正表的基本意思,似乎说不上漏译。新副表最后一句“本国王久有心输诚,命专主国事呢啵四人,在叭咑就近探听”与荷法文本出入较大,应该是广州的官员根据德胜的答复所添加,以说明信末署名的呢啵四人是受荷兰国王所托关照中国事务。
第三段 | 1 荷 | 因此对目前身在巴达维亚这一首府的我们而言,有了一个非同凡响的使命,以达到提升荷兰东印度公司利益的目的,我们不想错过这么难得的盛事,这在最闻名的诸国历史当中几乎都难以找到先例,这一盛事即是到了明年 1795 年,陛下您荣耀的统治将届六十年,这将增加您臣民的好运,实现您广袤帝国的福祉。 |
3 中 | 来岁恭逢国寿,天下咸庆之期,万民乐德之秋,历稽开古以来,未有我皇上圣神建极之盛也。 | |
5 法 | 因此对驻在首府巴达维亚负责管理该公司的现任委员们而言,我们不想错过一件盛事,这在最闻名的国家中都史无前例,这一盛事就快到来,因为在明年 1795 年,为了增加您臣民的好运以及您广袤帝国的繁荣昌盛,陛下您荣耀的统治将进入第六十年。 | |
6 中 | 闻得明年恭逢天朝大皇帝六十年大庆,普天同庆。 |
此段荷、法文本基本能够相互对应,原副表再次用骈文精简地表达了正表的基本内容,相比较之下,新副表反倒缺了“史无前例”“不想错过”等几层意思。荷文正表中提到遣使是为了
① 杜宗预: 《瀛寰译音异名记》,转引自蔡鸿生: 《中外交流史事考述》,第 343—344 页。
② Koos Kuiper,“The Chinese Name for‘Holland’: 和兰,荷兰,贺兰———A Historical Survey”,许全胜、刘震编:
《内陆欧亚历史语言论集———徐文堪先生古稀纪念》,第 87—88 页。据高柏的研究,直到 1944 年, “荷兰” 这一国名经当时该国驻华参赞扬·范登伯格 ( Jan van den Berg,1899—1982) 向国民政府提议才最终确定下来。
③ Koos Kuiper,“The Chinese Name for‘Holland’: 和兰,荷兰,贺兰———A Historical Survey”,许全胜、刘震编:《内陆欧亚历史语言论集———徐文堪先生古稀纪念》,第 95 页。
“提升荷兰东印度公司利益”,这一重要目标因暴露了遣使方的身份和实际目的,与朝贡体制不符,因此在其他三个版本中均被删掉了。
第四段 | 1 荷 | 出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受到如此长久和众多恩惠的感激,我们强烈要求委派一支庄严的使团向尊贵的陛下,就您受到上天的护佑这一明证表示祝贺。 |
3 中 | 勃噒属在遐陬,历受惠泽,敢不闻风而致庆焉。 | |
5 法 | 出于对荷兰东印度公司获得大量的恩惠的感激,我们决定委派一支庄严的使团前往这一清楚证明上天护佑的场合,向声名卓著 ( 威严) 的陛下表示祝贺。 | |
6 中 | 本国王同公班衙十分欢喜,一面启知本国王,一面专差贡使嘚,赍表到京叩贺。( 此句4、5 段均表达了相似的内容,难以断然分开,是广州官员多次质询后根据自己的理解而加入的说明) |
此段荷、法文本基本能够相互对应,原副表仍用简约的语言表达了正表的基本内容,主要的差异在于荷、法文本的主语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而原副表为防止制度冲突考虑,改用荷兰国王 ( 实为执政) “勃噒”一名。相较之下,新副表将主语改为“本国王同公班衙”,并增加原文所无的“一面启知本国王,一面专差贡使,赍表到京叩贺”这句话,很明显可看出是按广东官员的意见而加入的说明,目的是为“吧城总管是代表公司还是国王遣使”这一纠纷弥缝。比较新旧两份副表,新副表漏译了荷印公司“历受惠泽”这层意思,仍是为了避免突出公司的主体性。
第五段 | 1 荷 | 为此我们现派出伊萨克·德胜先生,一位有名望的人,荷兰东印度高级评议会的一名成员,我们将他托付给陛下,以便得到您的特别关爱。 |
3 中 | 谨遣来使余悚第生,恭赴阙下。 | |
5 法 | 为此我们向您派去德胜,一位受人尊敬的人,荷兰东印度高级评议会的成员,我们将他托付给陛下的特别保护 ( 喜爱) 。 | |
6 中 | 专差贡使嘚,赍表到京叩贺。务求天朝大皇帝赏脸。 |
此段荷、法文本基本能够相互对应,而原副表与新副表均略去德胜的职务说明。原副表还漏了“将德胜托付给陛下,望加以关照”这层意思,而新副表用“务求天朝大皇帝赏脸”这句话译出来,尚属差强人意。
第六段 | 1 荷 | 我们的这名大使现在将以我们的名义,正如我们是由提到的无上尊贵的奥兰治拿骚亲王殿下先生,和管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最高董事会,即卓越的十七绅士议事会所委任,在这些地区行使权力,带着最细腻的同感和深深的敬意恭祝这一重大和难得的盛事,祈愿通过万能的上苍,陛下的统治能长久地延续下去,国家的整个广袤疆域受到和平、繁荣、幸福的保佑。是的,身为统治者陛下确实感受到巨大的满足,意识到自己的命令和安排总是为了提升国家的幸福、其政府的荣誉和其臣民的福祉,意识到这位万能的上苍,在您经过这些愿望后不再当皇帝之时,将使您得享最甜蜜的安宁,带着欣慰的快乐见到陛下得享的同样的繁荣将给予帝国的继任者,意识到国中的臣民也受到祝福和保护。 |
3 中 | 谨行朝贡,兼贺皇太子来年践祚,庆万国之咸宁,叶千龄之广运。 | |
5 法 | 这名大使将以我们的名义———我们是尊贵的奥兰治拿骚亲王先生殿下权威的受托人,也是代表并行使荷兰东印度公司最高权力的十七绅士最高议事会在这一地区权威的受托人———带着深深的敬意向陛下表示祝贺。此外他将向陛下您保证我们对这一盛事怀有强烈的兴趣,向您陈说我们许下最热心的愿望,祈愿上天给予陛下一个长久且铺满祝福的统治,该统治因整个帝国的和平、荣誉和繁盛而声名卓著。祈愿上苍允许陛下您享有作为统治者能体会到的最渴望的满足,那些见证者体会到他的命令和意图一直是为了增加公共福祉、为了其统治的声誉和让他的人民幸福,希望增加如此多的恩惠,当陛下您打算退位时,放下公共福祉的您得享安适的休憩,并见证这些同样的准则也将带给您的继任者同样的结果,见证人民和帝国同样受到祝福和保护 ( conservés) 。 | |
6 中 | 今贡使嘚恭代国王来京虔诚叩首,恭贺千载难逢之盛典,即如本国王亲来叩贺一样。贡使叩见天朝大皇帝面奏,惟愿上苍庇祐,岁岁天下太平,长生万万岁,将来天朝大皇帝亲见皇太子受天庇祐,万事如意,均同天朝大皇帝一样。 |
此段荷、法文本基本能够相互对应,而原副表内容漏译最多的便是这一段。比较原副表与荷文正表,可以看到前者用“谨行朝贡”一语替代了后者表达的大部分内容; “庆万国之咸宁,叶千龄之广运”对应的是“祈愿仰仗万能的上苍,陛下的统治能长久地延续下去,祝愿整个广袤的国家和平、繁荣、幸福”,新副表用“惟愿上苍庇祐,岁岁天下太平,长生万万岁”表达; “兼贺皇太子来年践祚”一语,当时虽然全国上下对乾隆在位满六十年后便将禅位一事心知肚明,但在表文中正式提及似不适宜。而且原表也只是说“在您不再当皇帝之时,陛下一直得享的那种繁荣将降临到帝国的继任者身上”,并没有表达“来年”这层意思。新副表改为“将来天朝大皇帝亲见皇太子受天庇祐,万事如意,均同天朝大皇帝一样”,跟原文意思比较契合,表达的方式也更为恰当。需要注意的是,此段荷、法文本的主语均为“大使将以我们 ( 吧城总管) 的名义”,而新副表将其改为“贡使恭代国王”,仍然是为制度冲突弥缝考虑。此外,用粤音译名“嘚”( 现译“德胜”) 替换闽音“余悚第生”。
第七段 | 1 荷 | 我们非常希望得到这一使团能让您感到愉快的消息,我们也希望我们对陛下的福祉和快乐的深情祝愿能得以实现,假如上述我们的使节很快得到陛下接见,我们也将因此而感到快乐。 |
3 中 | 来使倘礼法疏略,万乞包容。仍恳速赐旋棹,曷胜激切仰慕之至。伏惟圣慈垂鉴。谨奉表以闻。 | |
5 法 | 我们强烈希望这一使团得到陛下您的认可,我们对陛下的幸福的愿望也能得以实现。带着这样的情感,我们请求陛下您允诺很快接见我们的大使。 | |
6 中 | 贡使嘚来京叩贺,定邀天朝大皇帝喜欢优容。惟愿贡使回国时,面述天朝盛典,更加舞蹈欢呼。 |
此段荷、法文本仍较相契,但原副表中“来使倘礼法疏略,万乞包容” ( 与致总督的副启中 “敝使恐有礼数疏略,曲荷成全,导之礼法,无致获愆”一句意思相近) 并不见于荷文原信。蔡鸿生曾注意到副表与副启中一再提及的“礼法”“礼数”,指的就是乾嘉之际中西关系中议论纷纷的“三跪九叩头礼”。①赴京前荷使在海幢寺两度受到总督长麟的接见,均按中方的规定行了大礼,可见副表和副启中添入的对礼法的重视,一来照应了前一年因英使马戛尔尼拒绝行礼而引发的礼仪纠纷,二来向总督与皇帝表明荷使将循规蹈矩的恭顺态度,这将让荷兰使团更容易受到中国官府与朝廷的接纳。现在看来这只是吧城中文书记的一番苦心,而荷文正表、法译本及新副表均无这层意思。不过荷兰东印度公司早就对驻外使节立下“入乡随俗”的指示,德胜与范罢览并不像马戛尔尼一样认为行“三跪九叩头礼”是对他们的羞辱。当得知必须在 9 月 24 日与粤海关监督会面后向皇帝的圣位行大礼时,德胜表示同意: “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我就必须遵循
此地的风俗。”②
原副表中的“速赐旋棹”也是新增内容,在荷文正表中并无此义。原文要表达的是“希望使节很快得到陛下接见”,因此“速赐旋棹”的出现当是“尽快得到陛下的接见,快去快回”的延伸理解的结果。但新副表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出“惟愿贡使回国时,面述天朝盛典,更加舞蹈欢呼”,可见原副表的内容对新副表的翻译仍有一定的影响。
就这样,经过范罢览、四名行商、通事卡洛斯和广东布政使许祖京或陈大文、按察使倭什布的共同努力,新的中文表文终于译成。接着是表文外观 ( 即如何包装) 的问题: 由于荷兰人不懂得明黄色为皇帝专属这一使用禁忌,因将正表与新副表分别放入两个黄绸小袋而遭到责备。范罢览立即让人另外精心准备绣着金龙的白缎小袋,以及一个装饰着金叶的银漆木盒。由于英国人的国书是写在羊皮纸上,荷兰国书也须照此更换,为此范罢览将一大片皮料剪成正方形,按照信件的比例在余下的边缘绘上精致的花纹,然后将信件贴在上面。此事发生于在 9 月 28 日,范罢览出使日记中是这样记载的: “人们很惊讶,大使的委任状是写在羊皮纸上,而致皇帝的信件却反而简单地写在纸上,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我取来一张大羊皮纸,在上面画上花朵和两头立狮作
① 蔡鸿生: 《王文诰荷兰国贡使纪事诗释证》,《中外交流史事考述》,第 364 页。
②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 1796,p.232,德胜 1794 年 11 月 26 日致吧城荷印当局信。
为花纹边饰。然后我将信件贴在这张羊皮纸上,这便完全满足这一目的了。”① 经过一番心血,与荷兰国书内容与形式相关的争议终于在 10 月 12 日得到满意的解决。②
五、结语
虽然范罢览在最初请求吧城荷印当局遣使时即已对如何准备表文提出了明确的建议,后者在准备两份信件时也尽量满足其要求,但作为出使的重要文字凭信,一份为清朝官方所认可的表文,在译名、文字表达、形式体制等方面所需要注意的细节远远在外国人的认知范围之外。范罢览在广州荷兰商馆工作十几年,自信熟悉中国的风俗习惯和官场规则,却仍难以预估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比如他要求的以亲王名义致信皇帝一项,吧城荷印当局确实无权以荷兰执政的名义遣使,而以公司名义出使又与朝贡体制相冲突。正是关键的这一点导致了德胜到粤时受到官府的反复询问以及副表的重新翻译。而在幕后主导荷兰遣使的总督长麟,实际上对使节来自荷兰东印度的吧城荷印当局这点非常清楚,他当初就是这样建议范罢览遣使的。然而他却在送报朝廷的奏章中说: “今荷兰国遣使进贡,臣等查其表文,系公班大臣呢啵等恭代国王出名,似与体制不符。但经臣等再三盘诘,据称该国王实在诚心,早要纳贡,呢啵等因得信已迟,计算日期,不及回国缮表属实。并非呢啵等敢替国王擅作主意等语。倘蒙圣恩准其趋诣阙廷,随班叩祝,不惟该国君臣幸叨恩宠,即在广贸易之各国夷人,亦必更深钦仰,共戴宽仁。”③ 表现出其维护天朝体制、又努力践行皇帝怀柔远人之意的一番苦心。
至于中荷双方的表文之争,可以看到在十三行时代的广州口岸,各国在商业领域中大量使用本国文字、“广州葡语”以及后来的“广州英语”,但在外交领域,拉丁文、法语似乎更为重要。这是由服务于朝廷中的西方传教士多以天主教为宗,清初以来法国传教士的重要性尤为突出这一事实所决定的。留学欧洲二十多年、且通晓拉丁文与法文的中国人卡洛斯能为总督所罗致,看重的便是其能襄助外事的语言能力。如果当初范罢览认识到拉丁语在清廷对外交往中的重要性,直截了当地建议吧城荷印当局用它来缮写表文,或许就没有之后那么多的重译 ( 辗转翻译) 纠纷了。围绕表文的重译,广东官府、荷商荷使、行商、通事均参与其中,对官府而言,既是襄助与规训荷使的重要步骤,也是将整个出使活动纳入清廷朝贡体制的必要过程。经过语汇表述的更换,“代荷印地区总管出使”变成“代荷兰国王出使”, “信件”变成“表文 ( 金叶表) ”, “礼品”成为“贡品”,“致贺”成为“朝贡”,而“使节”也成为了“贡使”,必须规规矩矩地练行
“三跪九叩头”礼。德胜使团只有接受了这番语汇与礼仪的规训,才能最终为清廷所接纳。
① Andre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vers l’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 1795,vol. 1,pp. 12 -13,1794 年 9 月 28 日。亦见德胜出使日记 9 月 26 日条下所记: “大班范罢览接着寻找能够满足中国人对信件的希望和要求的东西,如一张能把信件贴在上面的羊皮纸,边缘大约三英寸宽,绘着狮子和花纹———一个绣着金龙这一皇权象征的黄缎袋子 ———一个雕着龙的鎏金木盒。”见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1796,pp. 77 -78.
② Frank Lequin,Isaac Titsingh in China: het Onuitgegeven Journaal van Zijn Ambassade naar Peking 1794 - 1796,p.235.
③ 梁廷枏: 《海国四说·粤道贡国说》,第 213—214 页。Xueshu yanjiu ( Academic Research) ,( 10) 2016.J. J. L. Duyvendak,“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 ( 1794 -1795) ”,T’oung Pao,( 3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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