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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应麟三种辑本与惠栋之关系再考证
作者:朱天助 责编:

来源:《清史研究》2021年02期  发布时间:2021-06-04  点击量: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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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出现题作宋王应麟辑的《古文尚书》《古文春秋左传》《古文论语注》旧辑本。此三种旧辑本搜讨汉儒郑玄、贾逵、服虔等经注佚文,为清儒研讨汉学古义提供了大量材料,比如惠栋著《古文尚书考》《左传补注》,以及《九经古义》之《尚书古义》《论语古义》就多征引以上辑本的汉儒古注,其《九经古义》更取用旧辑本的案语。可以说此三种旧辑本直接推动了清初汉学的发展。

然而,因王应麟撰述著作目录未列此三种辑本,而明清公私藏书目录又无收,后世学者对其辑者存有争议。先是清儒余萧客以为王应麟所辑,a但丁杰以为惠栋托名王应麟辑,b今人王欣夫、陈鸿森也认为是惠栋托名。c笔者曾校录此三种辑本现存的各抄本批跋,以为就是王应麟所辑。d近期学者赵四方于《清史研究》撰文,对笔者的观点提出质疑,以为三辑本是惠栋托名之作,与王应麟无关。e笔者仍认定三种辑本是王应麟所辑,不仅如此,清儒惠栋、宋翔凤、严蔚、陈鳣,皆攘窃王辑本的辑文和案语,此是清儒治学光芒背后不容抹煞的阴影。以下从四个角度来回应赵氏提出的质疑。

一、王应麟案语

考据学重证据,本证重于旁证。丁杰举一条《古文尚书》“应麟案”与惠栋《尚书古义》相同为证,其后,王欣夫又从《古文论语注》举证两条,赵氏也从《古文尚书》举证两条,其中一条与丁杰所举相同。各家据此认定辑本是惠栋托名之作。然而,为何就不可能是惠栋抄录王应麟的案语呢?何况王应麟所编类书《玉海》,就有相应的古注条目,为何就不可能是王氏所辑?

据此,王应麟案语无疑是考证二者关系的重要本证。赵氏质疑云今传王应麟著作中并未发现《古文尚书》“王应麟五条案语的类似内容”,f其实赵氏失察,王应麟的《玉海》和《困学纪闻》就收录其中两条案语,也收录《古文论语注》的三条案语。以下详举王应麟和惠栋著述辑


a 余萧客:《古经解钩沉》序,山东友谊出版社,1993 年影印乾隆六十年刊本,第 23-24 页。

b     见国家图书馆所藏丁杰校跋《古文论语注》刊本的批注,笔者有详录,参见朱天助:《现存〈古文尚书〉〈古文春秋〉〈古文论语注〉旧辑本检讨及其衍生问题之初探》,《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 7 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年,第 52 页。

c      陈鸿森:《丁杰行实辑考》,《传统中国研究集刊》第 6 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年,第 9 页。

d     朱天助:《现存〈古文尚书〉〈古文春秋〉〈古文论语注〉旧辑本检讨及其衍生问题之初探》。

e      赵四方:《惠栋托名撰集〈尚书郑注〉考》,《清史研究》2020 年第 4 期。 f 赵四方:《惠栋托名撰集〈尚书郑注〉考》,《清史研究》2020 年第 4 期。

引王应麟案语的条目。《古文春秋左传》无案语,但惠栋撰《九经古义》取之作底本,则据此书惠栋的批注来分析二者的关系。

abc       def 1 王应麟和惠栋著述辑引“王应麟案语”条目对比

《古文尚书》十一卷

1

《虞书·益稷》“在治曶,以出纳五言”条,“曶者,臣见君所秉,书思对命者也。君亦有焉,以出纳政教于五官(抄本误作‘五言’)。”《史记》注应麟案:古“忽”与“曶”通。《论语》“仲忽”,《古今人表》作“曶”。师古曰:“曶”与“忽”同

王应麟

《困学纪闻·书》“在治忽”,今文作“采政忽”,《史记·夏本纪》作“来始滑”,《汉书·律历志》作“七始咏”。“忽”又或作“曶”

惠栋

《九经古义》全录此案语,详注“师古曰”云云的引文出处

2

《夏书·禹贡》“蔡、蒙旅平,和夷厎绩”条,“《地理志》:‘蔡、蒙在汉嘉县。’和,上夷所居之地也。和,读曰桓。《地理志》曰:‘桓水出蜀郡蜀山西南,行羌中。’”《史记》注、《水经注》三十六应麟案:如淳《汉书》注曰:“陈宋之俗言,桓声如和,故桓表或谓之和表。”《东京赋》云“叙和树表”,是桓与和通

惠栋

《九经古义》全录此案语,编次亦同

3

《周书·酒诰》“明大命于妹邦”条。应麟案:《诗》“成王不敢康”,与此同义

惠栋

《九经古义》无录

4

《夏书·禹贡》“均于江海,达于淮泗”条,《释文》云:“郑本作松,松当为沿;马本作均,云均平。”应麟案:此则“均”当作“松”也

王应麟

王氏以为“均”为“松”之讹,而“松”又为“沿”之讹,《玉海·地理》直接引作“《禹贡》‘沿于江海,达于淮泗’,明非自海入淮”

惠栋

《九经古义》无录

《古文论语注》二卷

5

崔子弑齐君”条,郑曰“鲁读崔为高,今从古。”《音义》应麟案:《论衡》云“犹吾大夫高子也”,此据鲁论之文

王应麟

《玉海·艺文》卷七《论语》“鲁读”条:“崔子”,鲁读“崔”为“高”

惠栋

《九经古义》惠栋案曰:“王充《论衡》曰:‘仕宦为吏,亦得高官将相长吏,犹吾大夫高子也,安能别之。’ 盖用鲁论语之言。”(两相比较,王应麟节引原书且下论断,而惠栋则增补前后文,又加“盖”字作推测语。

王氏案语简略如札记,惠氏案语详尽)

6

《诗》《书》,执礼皆雅言也”条。应麟案:“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是正言其音也”,此说与文公异

惠栋

《九经古义》无录

7

好行小慧,难矣哉”条。应麟案:篆文叀与彗同

王应麟

《玉海·艺文》卷七《论语》“鲁读”条:“小慧”,鲁读“慧”为“惠”

惠栋

《九经古义》作:“篆文叀与彗同。《汉书》‘昌邑王清狂不惠’,义作慧。”(据上案语而增补之)

8

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条。应麟案:《太平寰宇记》曰:“古鲁城凡有七门,次南第二门名石门。”

惠栋

《九经古义》无录

9

卷末《古文论语序》引郑玄《论语序》注:“《易》《诗》《书》《礼》《乐》《春秋》策皆二尺四寸,孝经谦半之,《论语》八寸,策者,三分居一,又谦焉。《仪礼·聘礼疏》。”应麟案:谦读为减

王应麟

《玉海·艺文》卷七《论语》“汉郑玄注《论语》”条引之,后言“是其策之长短”。《困学纪闻》卷五《礼记》“礼主其减”,《史记·乐书》作“礼主其谦”

惠栋

《九经古义》无录

       a      王应麟著,翁元圻等注,栾保群等校点:《困学纪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年,第 151 页。

b     王应麟:《玉海》,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7 年影印光绪九年浙江书局刊本,第 444 页。

c      王应麟撰,武秀成、赵庶洋校证:《玉海艺文校证》,凤凰出版社,2013 年,第 303 页。

d     王应麟撰,武秀成、赵庶洋校证:《玉海艺文校证》,第 304 页。 e 王应麟撰,武秀成、赵庶洋校证:《玉海艺文校证》,第 305 页。

f 王应麟:《困学纪闻》,第 642 页。

以上九条案语,惠栋仅取四条,其他五条不仅未见其《九经古义》中,也未见惠氏其他撰述中。王应麟则取五条,未取四条,并非如赵氏所言均未见于王氏著述中。学者仅以以上四条案语见于惠氏《九经古义》中,就推定这些案语出自惠氏之手,绝口不言其中惠氏未取的五条。那么以同样的理由,其中五条案语见于王氏《困学纪闻》和《玉海》中,为何就不能认定这些案语出自王应麟之手,何况这些案语直接署名“应麟案”。如此厚此薄彼,有失公允。其次,作者案语在稿抄本中出现,却未见于正式刊本,也是常见之事,即以惠栋《九经古义》的稿本为例,卷一《坤》卦条,惠氏云:

《坤》初六《象》“阴始凝也”。案:《说文》“凝,俗冰字”。古凝聚字皆作疑。《礼记》“严疑之气”,“至道不疑”。《庄子》“用志不分,乃疑于神”。俗皆作凝。《达生篇》云“器之所以凝神”,与此同。郭氏两训非也。a 今刊本删去“案”字后面的整段文字,而《九经古义》稿本凡此之类的大段案语还不少,其刊行本多有删改,赵氏就此还专门撰文以研究惠氏汉学思想的形成b。为何惠栋稿本的此类案语可以未见于正式刊本,而如果是王应麟稿抄本的案语,就一定要见于正式刊本呢?不要说以上仅是四条案语未见于王氏著作,即便只字未见,也不能断定其与王氏无关,因为“良工不示人以朴”本就是古人撰述的一个重要原则。

上表第七条案语“篆文叀与彗同”,实是传抄者遗漏掉两字下面的心旁。慧,《说文》云:

,儇也,从心彗声。”c儇是聪敏之义,彗只是声符。彗,《说文》:“,扫竹也。从又持甡。

,古文彗,从竹从习。”d彗即扫帚,字形象手拿竹帚扫地。彗并非慧的本字,但二字可通假。惠,《说文》云:“,仁也。从心从叀。”e惠即仁爱之义,是会意字,叀只是意符。叀,《说文》云:“,专小谨也。”f叀即专字,即专一且小心谨慎之义。叀并非惠的本字,二字音义均不同,不可通假。《论语》“好行小慧”,慧字从《古论》,训作小聪明。《鲁论》则作惠,实则此惠字是慧的假借字,g王氏则因不通《说文》,将假借字当做同源字,以为二者是一字之分化,故案语作 “篆文惠与慧同”。惠栋曾校批《说文》,h却照抄此明显的讹误而不加审辨,未察其后引证并不能证明叀与彗二字相同。上表第九条案语“谦读为减”也是错误的,谦本就有减损之义,并非减的假借字。这些错误可以归因为王氏于文字小学方面并未深究,比如王应麟《周易郑康成注序》云“然康成笺《诗》多改字,注《易》亦然”,i竟然将郑玄《周易注》底本用字的差异归因于改字。但如果以上二例出自治汉学闻名的惠栋之手,则是难以解释的。“谦读为减”出自王应麟,惠氏以为不确故不取;而陈鳣《论语古训》却照收不辨。此外,第六条案语引朱熹之说,朱子训“雅”为“常”,以为《诗》《书》和礼皆“切于日用之实,故常言之”,j此非古义;第三条案语更探讨经书篇章的大义,与字词古训无关。惠栋专治汉学,又何必撰以上两条案语。

至于《古文春秋左传》辑本,全书并无案语。惠栋取之作底本,卷一书名页题:“春秋左氏

a      惠栋:《九经古义手稿本》九卷,上海图书馆藏。

b     赵四方:《〈九经古义〉与惠栋汉学思想的形成——以该书撰写过程为中心》,《学术月刊》2016 年第 3 期。

c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13 年,第 217 页。

d     许慎:《说文解字》,第 59 页。 e 许慎:《说文解字》,第 78 页。 f 许慎:《说文解字》,第 78 页。

g     刘宝楠:《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 年,第 628 页。

h     潘景郑曾收有惠栋批注《说文解字》的过录本,今已不见其书。见潘景郑:《著砚楼书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第 20 页。不过《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尚收他人移录惠批本《说文》七种。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经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第 402 页。

i       王应麟:《周易郑康成注》,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 年据馆藏至元六年庆元路儒学刻本影印,第 2 页。

j       朱熹:《四书章节集注》,中华书局,1983 年,第 97 页。

集注,浚仪王应麟撰集”。惠栋用朱笔圈去“春秋左氏集注”六字,另题作“古文春秋左传汉学”,复抹去“汉学”二字。a这是因为辑本还辑录很多王肃注,其注与服、贾二注不同,多下己意,不可称为汉学,故惠栋又删去“汉学”二字。此辑本非惠栋托名所辑的依据是:第一,惠栋竟然未详辑文出处,作揣测之语。比如“百雉”条:

贾逵、马融、王肃以为古学者皆云雉长百丈。《春秋正义》《异义》《古春秋左氏说》云:百雉为长三百丈,方五百步。《孔子闲居》正义惠氏于“异义”下批:“此叔重说。”于“古春秋左氏说”旁批:“《古春秋左氏说》当是刘子骏。”实则该书并非刘歆(刘子骏)所撰。《玉海·艺文》“汉《春秋》古经,古文《春秋》”条即云:“成帝时,刘歆校秘书,见府中《古文春秋左氏传》,大好之,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诂而已。及歆引传文释经,转相发明。”b刘歆只是引传文来解释《春秋》经文,并无专门著述。王应麟《玉海》此条即专门疏理《左传》的流传渊源,这是辑录古注前的准备工作,否则又如何知晓所辑古注的史源。然而,惠栋不仅未晓史源,且作此臆测之语。

第二,辑本中的引文大都节引和改字,且引文多常见讹字,甚至有文句误倒处。比如:“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服虔云:“公之母弟,则以长幼为氏,贵统伯仲叔季是也。”“贵”字后补“适”字。惠氏朱批:“倣注,‘谥’当作‘氏’”。“旝动而鼓”,“贾逵以旝为发石,一曰飞石,引范蠡兵法作飞石之事以谨末。《春秋正义》”惠栋删去“为”及“作飞石之事”,改“以” 作“曰”字。常见误字更多,比如将《史记》的“公子彭生”写作“鼓生”。惠栋若托名辑佚,为何要先节引再补足文句,且出现如此之多的误字?笔者以为这不是辑佚水平高低的问题,而是惠氏并未辑佚,只是补足引文和注明出处,只能称作“补治”,余萧客就称惠氏所传三辑本 “皆多补治,不为厚斋原本”。c因为学者辑佚的基本要求:一要详录引文,不可仅节取文义,且文字无误;二要详注引文出处。然而,三辑本辑文多节引大义,且辑引文常略其出处。

实际上,三辑本并非辑佚之作,只是王氏应考撰述的资料长编。“应麟案”三字只是王氏对所辑古注下的案语,这是古人批注古书常用的方式。比如孙志祖、丁杰、陈鳣批注《郑氏周易》,常云“孙案”“杰案”“鳣案”。d又如陈鳣批注《古易音训》,云“鳣案”或“鳣按”。e惠栋批注古书甚多,也常云“栋案”。然而在正式的著述中,因为考证和推断明显就是著者所下,此类案断就可以省略。

二、资料长编

三辑本虽题作王应麟撰集,为何未见于王氏著作目录?这是因为其只可称为资料长编而不能称为辑佚之作。这涉及到王氏辑此三种辑本的原因、所用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当时王氏欲应博学宏词科考试,但此科涉及内容很广,难度不小,而以往的类书只适用于查找词藻典故以备作诗赋之需,没有现成可用的参考书。所以王氏不得不新编一部类书来备考,

《玉海》就是应此科考试而编撰。王应麟淳祐元年(1241)十九岁中进士科,其后至宝祐四年

a      《古文春秋左传》一卷,汉贾逵、服虔等撰,宋王应麟辑,清惠栋补辑,稿本,上海图书馆藏。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经部)》,第 237 页。

b     王应麟:《玉海艺文校证》,第 231 页。

c      余萧客:《古经解钩沉》,第 42 页。

d     见国家图书馆藏《郑氏周易》三卷,汉郑玄撰,宋王应麟辑,清惠栋增补,乾隆二十一年卢见曾刻《雅雨堂丛书》本,清卢文弨、孙志祖、丁杰、陈鱣递相校跋。《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收入时录校跋者顺序有误,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经部)》,第 40 页。

e      《古易音训》二卷一册,清宋咸熙辑,陈其荣录,陈鳣校,嘉庆七年刻本,上海图书馆藏。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经部)》,第 95 页。

(1256)才中博学宏词科。此十五年间,王氏“尽读秘府所藏天下未见之书”(元胡助《〈玉海〉序》),编纂《玉海》之外,又将其读书心得结集成《困学纪闻》。

不过,相比以往类书仅将相同字句编纂在一起,《玉海》重视的是内容上的相关性,故其编纂方式也与之前不同。今人文献学家王重民对此有详细介绍,简而言之,就是分为“初编”和

“编题”两个步骤。初编就是从四部文献中把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资料摘录出来,给予一个题目;然后再对内容相关的题目进行合并,整理为更大的类别,此即“编题”。通过题目的不断合并,零散的资料便形成一个体系。a三种辑本就是用“编题”方式汇集起来的资料长编,因此便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辑本的书名问题。《古文尚书》今古文篇目并收,又题作郑玄注;然而郑玄所传的是伏生的《今文尚书》而非《古文尚书》,且其所用字也是“今文”。b《古文论语注》则依据何晏《集解》,而何晏本是以今文《鲁论》杂合《齐论》《古论》两书异文而成;又所引郑注更是融合今古文经注,陈鳣即言“郑注非古文”(《论语古训叙》),因此所辑经注均无法以“古文”称之。《左传》本是古文经,但《古文春秋左传》所录王肃注则并非汉代古注。三种辑本的书名与所辑内容并不相应,与其称作“古文”,不如称作“旧注汇编”更恰当。其次,三辑本引文多是节引,且编次混乱。余萧客称为“独根括原引书”,c以至于清儒得此辑本,多据各引书增补全文。再次,与王氏所辑《周易郑玄注》不同的是,三辑本所录不止郑玄注,还包括汉魏各家古注,且所辑注文也不求齐备,故经注多缺漏。比如《古文春秋左传》一书,臧礼堂仅据《左传正义》就补入辑文四十多条。d若此书原为惠栋辑佚而作,为何常见十三经注疏所引的古注也未尽力搜讨,遗漏如此之多,此非疏失可解释。最后,辑本作为资料长编,最重要的是辑文而非案语。以上《困学纪闻·书》“忽又或作曶”条,王氏集中引证十九条《古文尚书》的异文;

《玉海·艺文》卷七《论语》之“鲁读”条也集中引证十九条鲁读异文;《困学纪闻·左氏》也多引服、贾的注文,若非事先有作资料长编,王氏又如何集中引证?《困学纪闻·书》云:“郑康成《书》,注间见于疏义,如‘作服十二章’、‘州十二师’,孔注皆所不及。”e王氏正因辑出郑玄《尚书注》的注文,才能下此结论。实际上,三种辑本的引文多被《玉海》和《困学纪闻》所收,彼此关系非常密切。既然此三辑本只是汉魏古注的资料长编,本非辑佚之作,且其资料也多被王氏著作所引征,那么王氏当然就没有必要收此三种资料长编入其著述目录。

至于赵氏质疑为何此三种辑本未见于公私藏书目录。首先,《宋史》和《明史》的《艺文志》主要收录官方旧藏,疏漏甚多,因为当时并未作全国的古籍普查,而私人藏书更是有限。清末杨守敬从日本回传大量古籍,也多未见于宋元以来的公私藏书目录。其次,对于未刊刻的稿本和抄本而言,一旦被无识者当做祖传墨宝,则难见天日。就以惠栋的各种批注本和稿本为例,最早也只是见于潘景郑、叶景葵和王欣夫的书目题跋中,而不见于清代的公私藏书目录,上海图书馆所藏《九经古义》稿本就是如此,这不过是很正常的现象。

此外,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此三种辑本流传时间早于惠栋。据卢文弨《古文论语注序》云:

金陵严侍读东有(按:即严长明)自秦中归,从三原王端毅(按:即王恕)后人处,钞得

a      王重民:《中国目录学史论丛》,中华书局,1984 年,第 152-153 页。

b     陆德明云:“今马、郑所注并伏生所诵,非古文也。”见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年,第 11 页。

c      余萧客:《古经解钩沉》,第 42-43 页。

d     《春秋内传古注辑存》三卷,清严蔚辑,乾隆二酉斋刻本,臧礼堂校补。见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古籍善本书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年,第 29 页。臧礼堂,字和贵,常州武进人,臧镛堂弟,其学行事迹参见王引之:

《王文简公文集》卷 4《臧礼堂小传》,《续修四库全书》第 1490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402 页。

e      王应麟:《困学纪闻》,第 199 页。

王深宁所辑《古文尚书》郑氏注,《古文左传》贾、服各家义;而此书亦其所编缀者也。a 王恕是明代中期名臣,但其后人并未治学,故卢氏未称引具体名氏。王氏后人既然未治汉学,又是否有必要不远千里,从陕西跑到苏州,去抄录当时作为后生晚辈惠栋的辑佚之作,且伪托为先人旧藏?何况当时考据学刚发轫于吴皖之地,尚未成为学术主流。惠栋终身只是生员,而与之同时代的严长明官至内阁中书,入军机处;卢文弨更是进士出身、翰林院编修,严、卢二氏又有何必要虚造伪说,以掩惠栋辑佚之功?

三、惠辑先例

赵文最重要的旁证就是惠栋有续辑的先例,今《雅雨堂丛书》本《郑氏周易》即题作“王应麟撰集,惠栋增补”。卷前卢见曾《郑氏周易序》详云“厚斋所集,尚有遗漏,吾友元和惠子定宇,世通古义,重加增辑”,b即言惠栋依据王应麟辑本增补。然而,惠栋实际上却是以明胡震亨刻本为底本,又取明姚士粦续补王辑本的辑佚条目,甚至全袭姚补注文讹误而未改订。惠氏增补的底本现藏于台北“国家图书馆”,其版本信息如下:

《易解附录》一卷,汉郑玄注。明海盐胡氏刊秘册汇函本《李氏易解》之《附录》。元王应麟辑,明胡震亨、姚士粦辑补,明毛晋朱笔手校,清惠栋墨笔增补,一册。卷内《易解附录》标题页下有“毛子晋校、惠定宇增注”的朱批。卷内有朱墨二色的批注:卷内朱笔出自毛晋,仅是一条校勘误字的批注,其他均为墨笔惠栋的补注。

明代浙江海盐(钱塘)胡震亨出资刊刻李鼎祚《周易集解》时,也附刊王应麟辑本《周易郑注》,另题作:“《易解附录》,汉郑玄康成撰,明胡震亨孝辕辑补。”其刊本条目和注文全从王应麟辑本编次,但胡氏《序》又言:“余故刻《集解》而并取应麟所辑,除已见《集解》者为附录,而序其说如此。”则胡氏因为已刊刻《李氏易解》,为避免重复收录郑注,凡《集解》收录郑注的条文,此本皆削去。明姚士粦续辑王辑本的辑文则附于卷末,题作《易解附录后语》,并未附入正文。

惠氏增补内容主要如下:一是注明引文出处。王应麟仅辑文而多略出处,姚士粦续辑条文,亦多不注引文出处。惠栋据《经典释文》及群经注疏注明出处。偶有未晓引文出处者仅注 “王氏”。二是续补辑文。惠氏据王应麟辑本和《集解》补入胡氏所删郑注,又补入姚氏续辑条文。惠氏补入二十三条,其中二十条全从姚补,仅三条有考订:(1)《夬》卦“次且”条,姚跋作“趑且,却行不前也”,但此条有误,《释文》“次”下言“本亦作趑”,“《说文》及郑作趀”。惠氏改作“趑趄”,“趄”字虽无明文,但这是《释文》从上字省文。(2)《萃》卦“赍咨,嗟叹之声也”。惠氏改“声”字作“辞”。(3)《系辞》“君子之道尠”,“尠少也”。惠改两“尠”字作

“尟”,二者均从《释文》用字,故以上惠氏改之甚确。然而,惠氏辑录姚补条目也有失误:(1)漏辑两条:姚本《系辞》“议之而后动”,以“议”为“仪”。此条惠辑本不录,然其《周易述》原文又引作“仪之而后动”,c则此条当为漏载,非有意刊削。姚本《渐》卦“离群丑也”,注

“离犹去也”。此条确出《释文》,d惠辑本亦未录。(2)未审引文出处二条:姚补《蒙》卦“渎,亵也”。惠栋虽知此条出自《释文》,却系于《公羊疏》引文“亨者阳也”之下。实则《公羊疏》所引并无“渎,亵也”三字,此三字宜单独出之。“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注“恶,乌落反”,今《释文》各本皆作“乌洛反”,姚跋并无版本依据,此条惠氏全袭之。

a      卢文弨:《论语郑氏注序》,郑玄注,王应麟撰:《古文论语注》二卷,附录一卷,清乾隆鲍氏知不足斋刻本。

b     卢见曾:《郑氏周易序》,《郑氏周易》乾隆二十一年《雅雨堂丛书》本,第 1 页。

c      惠栋撰,郑万耕点校:《周易述》,中华书局,2007 年,第 263 页。 d 《释文》云:“郑云,犹去也。” 见陆德明:《经典释文》,第 28 页。

此外,胡刻本暗改王辑本底本用字,惠栋全袭而不查,比如:《晋》卦九四“鼫鼠”,王辑本注文云:“《诗》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谓大鼠也。”胡氏改注文二“硕”字为“鼫”,如此则后注“谓大鼠也”的解释全无着落,故湖海楼本此条下丁杰云:

《正义》引郑为大鼠,异于王弼之五伎,则郑本当作硕字。《释文》或略耳。惠氏乃改注之硕皆为鼫,何哉?a

不仅如此,惠氏还沿用胡刊本的误字而不知,比如《系辞传》“因贰以济民行”,王辑本注

“贰当为式”,胡刊本亦同,实则式为弍字之误,见于《释文》。惠栋从之未改。

四库馆臣言惠氏在王应麟辑本上增补九十二条。马国翰《玉函山房藏书簿录》卷二收《新本郑氏周易》三卷(雅雨堂本),则注云:“先有明姚士粦叔祥增补二十五条,复续辑合九十二条。”b以为惠栋增补当除去姚补的二十五条。然而马氏亦不知惠氏抄录姚补注文时,还抄漏了两条。惠氏增补的六十九条,也是依据《周易释文》和《李氏易解》的引文。即便如此,黄奭也质疑为何惠辑本漏掉以上两书的引文达数十处之多,如“昼日三接,接胜也”,惠栋止注“王氏”,不知出自《释文》。c《雅雨堂丛书》收录以上二书,其实际负责人就是惠栋,连自己刊行的《周易释文》和《李氏易解》尚且无暇逐一辑录核对,遑论其他书籍,因为此二书正是郑玄《周易注》辑佚的渊薮。实际上,辑佚并非易事,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张惠言云丁杰辑补郑玄《周易注》,“盖其始为以至于今二十余年,不苟成书,有为其学者必咨焉,从而为之校者,以十数”。d足见辑补旧注之难。

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惠栋并无增辑之先例,所增条目中,吸纳姚士粦的辑佚成果自不待言,连自己校勘过的重要史源也未详加摘录,只是据所见书随意批补,并无辑佚方法可言。实际上,惠栋考证是否成立与惠栋是否辑佚本来就是不同层面的问题,学者不能因为惠栋是考据学大家,就判定他一定要从事文献辑佚工作。

四、传抄过录

清代曾流传三辑本的各种传抄本和辑补本,清儒不仅据以辑补或刊刻,也彼此传抄过录,互为依傍,在此过程中也产生一系列问题。比如《古文尚书》现存上海图书馆藏抄本和国家图书馆藏抄本之外,还有一种是李调元《函海》的刊本。赵氏考证李调元亲见十一卷抄本《古文尚书》,又据李刊本比对上图抄本和国图抄本,指出李氏所据“原本”与二者皆合者达 63 处,与二者皆不合者 12 处,仅与国图藏本合者 16 处,仅与上图藏本合者 3 处,认为上图本和国图本属于同一版本系统,而李氏所据“原本”只是与二者相近,是另一版本系统,进而认为李氏所据“原本”就是惠栋托名王应麟的《古文尚书》。e

首先,赵氏言李刊本所据的“原本”,版本学上称作底本,依据李刊本《序言》,书名下署“王应麟撰集”以及分作十一卷,可知李刊本底本就是题作王应麟辑的《古文尚书》十一卷抄本。李氏既取该书为底本,是否还有必要重复考证李氏是否见过《古文尚书》抄本?不仅如此,由于李刊本辑文下一一注明原本脱某字,据引书校正云云,这样一来,李刊本的底本是否

a      王应麟辑,丁杰后定,张惠言订正:《周易郑注》十二卷,臧庸辑:《叙录》一卷,清嘉庆二十四年萧山陈春刻《湖海楼丛书》本,《续修四库全书》第 1 册,第 91 页。

b     马国翰:《玉函山房藏书簿录》,《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 18 册,中华书局,2006 年,第 9 页。

c      黄奭:《周易郑注序》,《黄氏逸书考》,道光黄氏刻、民国二十三年江都朱长圻补刊本,《续修四库全书》第 1211 册,第111 页。

d     张惠言:《丁小疋郑氏易注后定序》,张惠言:《茗柯文编》卷二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年,第 59 页。

e      赵四方:《惠栋托名撰集〈尚书郑注〉考》,《清史研究》2020 年第 4 期。

存世都已无太大意义,因为底本的用字以及李氏改易的字都有详细的交代。其次,版本是就刊本而言,以上除了李刊本外,李刊本的底本、上图本和国图本都是抄本,只可统称为抄本或传本。通过比对文句异同来判定不同的抄本系统,这种方法在抄本时代(北宋以前)非常有效,因为当时不同传本系统的抄本经常互相传抄,比如《诗》有齐、鲁、韩三家,《论语》也有齐、鲁、古三家。然而到了刻本时代,很多抄本只是刻本的清样本、底本或者是传抄本,各抄本之间字句的差异多是传抄者增补和脱漏所致,并非属于不同的传本系统。如孔广林辑《通德堂遗书所见录》有三种抄本:国图所藏叶志诜辑补、赵之谦校跋本(简称叶补本),国图所藏清抄本和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李木斋跋本。a叶补本的底本就是孔辑本的原本,叶氏据此考订文句,辑补引文,仅《周易注》部分就辑补十四条。清抄本和李跋本均是叶氏的过录本,只是李氏另据《太平御览》等类书又补入十条辑文。孔辑本的最早刻本是清光绪十六年(1890)山东书局刻本,刻本以叶补本为底本,仅节录引文上下文句,且多删较长注文,又全采叶氏的校记和补注。以上抄本和刻本,彼此之间文句有异,甚至因为辑补,条目也不一致,但它们仍属于同一传本系统。

其次,对于刻本而言,只要没有修补,同一版本的书籍不仅文字相同,而且版式和行款也相同,因为都是从刻板上印出来的。然而,抄本经过不断传抄,不同抄本之间不仅文字有异,而且行款也有差异。传抄次数越多,流传越久,抄本的文字讹舛和脱漏就越多。即以宋翔凤刊本《论语郑注》为例,b王欣夫取瞿镛铁琴铜剑楼所藏《古文论语注》抄本(即今国图藏本)与宋刊本比对,发现宋刊本脱条目和引文达到七处,c辑文次序不一致二处,还有引文脱漏、缺所引书目等问题,王欣夫言“各条增补,所引书目尤多”。但其长期研究明清稿抄本,知道文字差异乃至辑文次序不同都是传抄所产生的正常现象,因此并不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辑本系统,而是宋氏刊本所据底本的传抄疏漏所致。试问,此辑本若是惠栋托名之作,而宋氏活动年代只是稍晚于惠栋,即使宋氏再疏忽,又为何能传抄谬误至此?因此,李刊本所据底本与上图、国图抄本仅字词差异,辑文条目、次序乃至题署并无不同,就是传抄自同一辑本。实际上,如果认为李刊本底本与上图和国图本分属不同的传本系统,那么赵氏即使认为上图和国图本是惠栋托名,也不能据以推定李刊本的底本也是惠栋托名之作,因为既然传本系统不同,就完全有可能是其他人托名的。恰恰因为三者同出一种抄本,才能判断三者或为王应麟辑本,或为惠栋托名,因此赵氏的论证过程与结论并不相应。

此外,赵氏比对上图本和国图本d时,还忽略了二者在书目和篇次方面的差异,上图本另题作“古文尚书叙录”,卷前无录《尚书》今古文篇目次第,卷前佚名眉批以为“叙录”是清儒陈熷所加,e篇次则是惠栋所加,但批注者仅作揣测语,并无依据。国图本书名则题作“古文尚书”,并无“叙录”二字,卷前却详录今古文篇次,则后者当传录自前者,且过录时又删改书名。据此可知,惠栋在王应麟辑本上更改书名并非孤例,以下严蔚和宋翔凤不仅如此,更将辑本据为己有。此外,今学者还发现黄奭辑本所辑易类部分几乎皆袭孙堂辑本,仅改易孙辑本书

a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经部)》,第 20-21 页。《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古籍善本书目》,第 54 页。

b     宋翔凤所辑《论语郑注》其实是以王应麟辑《古文论语注》为底本,并非其所辑。见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第 404 页。

c      实则漏辑只有六条,宋刊本《微子第十八》“柳下惠为士师”条,郑注:“柳下惠,鲁大夫展禽也,食采柳下,谥曰惠。”(《文选·陶征士诔注》)实则此条应该在《卫灵公篇》“知柳下惠之贤”句下,王欣夫以为宋辑本脱漏(《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第 404 页)。此外,《微子第十八》有:“郑注:踧踖,敬恭貌。”(《后汉·明帝纪注》)此注已见前,属重复收录。

d     实则国家图书馆只藏此书的缩微胶卷,原书藏于河南省图书馆。

e      陈熷字梅轩,浙江秀水人,著有《梅轩初集、续集》,光绪《嘉兴府志》卷 53《文苑》有传,“熷” 原文作“增”。见《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第 13 册,上海书店,1993 年影印光绪四年鸳湖书院本,第 531 页。

名,更有甚者,孙堂考证之案语,黄氏将“堂”字去掉,其余一字不易。a可见,清儒传抄过录中不仅会增补文字,也会更改书名。

赵氏又言李调元对惠栋托名的辑本《古文尚书》的补订和刊行居功至伟。然而,真正对王应麟辑本补订有功的不是李调元,而是同时代的孔广林,以及稍后的孙星衍、黄奭和袁均。孔广林订补王辑本,另题作《尚书郑氏注》十卷,亦作《尚书注》十卷,收入其《通德遗书所见录》中。孙启治云:

李调元《证讹》(《函海》第三函)就王辑各节订误补缺,于王辑之外,多未采摭。孔广林增订王辑,计凡增多四十余节,于王氏原本讹误亦多改正,胜于李氏《证讹》。b

实际上,李刊本题作:“《郑氏古文尚书》十卷,宋王应麟辑,罗江李调元校。”李氏只是校补王辑本文句讹脱,并未辑补引文。李刊本《序》更云:“郑注亦多有与他书异同之处,因加案以析之,窃附校书之末,至其义蕴闳深,则有不敢强为置喙者。”所谓的“证讹”,是证引文用字之讹,而非郑注大义之讹。又李氏所言文字疏漏,其实是节引辑文的问题,因为古人引书多省略虚词,甚至改易用字。当然,王氏《古文尚书》原本辑文多讹舛,且有不详出处的辑文,经过李氏的证讹,则焕然一新,所辑各条皆详录引文,且附出处,出处不一者并列异文。因此李调元还是对该书的刊行(而非辑补)有很大贡献。黄奭辑本则多袭孔本,其注语也多同孔氏,但在孔本基础上增多十余条;袁均辑本又较孔、黄多十余节,但偶有误辑条目;孙星衍订补王辑本,且兼采马融注,但不及孔、黄、袁氏所辑齐备。c他们才是真正对王辑本的辑补有功者。

因为王应麟的三辑本并非刊本,清儒不免有人改头换面,据为己有。严蔚辑《春秋内传古注辑存》三卷,王欣夫取瞿镛藏本比对,发现两书“大致无异”,唯王辑本有引《御览》数十条,此本无之。王氏以为暗合,不敢定为抄袭。d然而,清儒吴骞、吴昂驹曾取严刊本校正王应麟辑本,也仅校得十九处差异。e从辑文编次也可发现两书雷同。如卷一《隐公元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条,王辑本正文出“黄泉”二字,注“服虔曰:天玄地黄,泉在地中,故曰黄泉”,其后双行小注:“《郑世家》注,一云泉注地中,故曰黄泉。《文选·缪熙伯挽歌》注,《古诗》注引服说与《世家》注同。又杨子云《剧秦美新》注同。”严辑本则正文出“不及黄泉”四字,以下注文则全同,唯将《文选》“泉注地中”的异文置于服注“泉在”二字之下。f又如,王辑本正文出“同轨”二字,下注“服虔以轨为车辙也”,小注“同上”。以为注文出自《左传正义》。严辑本正文出“同轨毕至”,其下条注及案语全同。实则《左传正义》孔疏只是转引服氏注。《太平御览》五百五十三引原文则作“服曰:轨车辙也”,清李贻德《春秋左氏传贾服注辑述》即取原注。王氏辑注只作资料长编,当然可取转引古注;g但严氏辑本既为辑佚而作,自

a      曾圣益:《乾嘉时期之辑佚书与辑佚学》,《汉书艺文志与书目文献论集》,文史哲出版社,2013 年,第 261 页。孙启治、陈建华编:《古佚书辑本目录(附考证)》,中华书局,1997 年,第 4689 页。

b     孙启治、陈建华编:《古佚书辑本目录(附考证)》,第 23 页。李调元辑本题作“《郑氏古文尚书》十卷,宋王应麟辑,清李调元证讹”,收入其刊刻《函海》第三函中。孔广林就王辑本补辑增订,题作《尚书郑氏注》十卷,亦作《尚书注》十卷,收入其《通德遗书所见录》。

c      孙启治、陈建华编:《古佚书辑本目录(附考证)》,第 23 页。

d     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下册“《春秋内传古注辑存》不分卷”条,第 1436 页。

e      《古文春秋左传》十二卷,贾逵、服虔等撰,惠栋辑,陈鳣、吴骞、吴昂驹校补,清抄本,国家图书馆藏。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经部)》,第 237 页。吴昂驹为吴骞的侄子,二吴据严蔚《春秋内传古注辑存》校此抄本,19 处差异主要是征引文字的微异,以及各条编次前后之差。

f      严蔚辑:《春秋内传古注辑存》,第 8 页。

g     王应麟《玉海》《困学纪闻》等书中引证资料是不注明出处的。清代阎若璩、何焯、翁元圻等详注《困学纪闻》,所谓的注就是注明和考证引文出处。《玉海》也是如此,今人武秀成、赵庶洋校证《玉海·艺文》篇,其中大部分的工作就是校注引文的出处。既然王氏刊行著述的引文都可略其出处,那么王氏辑古注仅作资料长编,使用转引的二手资料也在情理之中。

当追溯史源,何况严氏《序》言其多取“唐人类部诸书”以辑补,不当遗漏此条。此外,比较两书,王氏辑本所引《太平御览》的各条目,严本袭之而无增补,故臧礼堂复据《太平御览》补全。据两书引书,各条引文编次,甚而引书省语,征引他书之次序皆相同。因此,严辑本与王辑本并非暗合,而是抄袭。严氏更将王辑本十二卷改作三卷,改正文楷书为篆书,书前的序言更明确标榜此书就是自己闲暇所辑,来掩饰其抄袭王辑本的痕迹。钱大昕《序》云严氏所取皆“汉儒旧义”,王鸣盛《序》更云“若此编继绝表微,功视《诗》(辑三家《诗》)尤伟矣”,a 真是“谬赞”严氏,实则应该推赞的是王应麟而非严蔚。

至于《古文论语注》,王欣夫已考宋翔凤辑本与王应麟辑本内容几乎全同,此外,宋辑本于王辑本条目并无增补,全刊王应麟案语,如此则宋辑本就是抄袭王辑本,只是宋辑本所据底本不善,故多讹舛。对于严辑本和宋辑本,王欣夫《书录》虽言暗合,但题跋严书则云:“严、宋二家序中皆不言有惠氏书。二人素称藏书家,又为同郡后学。于惠氏辑本,不但未见,且又未知?”b说明王欣夫根本就不相信二人未见王辑本。

陈鳣撰《论语古训》,则以王辑本为底本而不言。国家图书馆所藏陈鳣辑补本即可为证,其题作:“《古文论语注》二卷,附录一卷,一册。汉郑玄注,宋王应麟撰,清乾隆鲍氏知不足斋刻本。清陈鳣、吴骞校补并跋,陈鳣录丁杰校补题识,莫棠跋。”c然而,此书实际上是孙颐谷先校补,丁杰续补并过录孙颐谷补正条目于卷末副页,陈鳣另外取孙颐谷、丁杰校本而增益之。也就是说此本是陈鳣在孙颐谷、丁杰校补的基础上再加补正之递补本,书内有孙颐谷和丁杰手迹。d陈鳣所录补订条目,悉入其《论语古训》中,可知王应麟旧辑本就是陈鳣撰《论语古训》的底本。陈氏《论语古训序》仅云:“近有集郑注《古文论语》二卷,托名王应麟。郑注非古文,且其所收亦未尽也。今以《集解》为本,考诸载籍所引遗说,旁搜附益为《古训》十卷。”e 其言以何晏的《论语集解》为底本,实则是以王辑本为底本,吸纳了孙、丁二氏补订成果,再增补《集解》所录各家引文。比如郑注部分,王辑本实已完成十之六七,孙、丁二氏又补辑十之一二,陈氏只要稍加续补即可完备。又如《论语古训》后附《论语叙》和《论语孔子弟子目录》,全取王辑本引文,甚至将王应麟案语“谦读为减”附入其案语而不出王氏之名。

严、宋、陈氏三人均依傍王辑本而不言,是因为学者有其私心,见王辑本未刊刻,且辑佚之作并非个人专著,即便转录其辑文而不言,也无从知晓。若非王辑本和陈鳣辑补本俱在,后人很难发现其中原委。赵氏举证惠栋著述凡称引王应麟观点皆出其名,殊不知王应麟著作刊行甚久,若引其说而没其名,则学者很容易就发现;然而若是未刊辑本,即便过录辑文且暗用其说,学者也只能说是暗合。若非惠氏《古文春秋左传》辑补稿本存世,后人还真没有证据说惠氏传抄王辑本。丁杰和王欣夫仅据辑本三处案语与王辑本相同,就断定是惠氏托名;陈鸿森也仅据丁杰案语即从其说,并未详考辑本实情。但陈鸿森也曾考证段玉裁《说文注》中部分实为乾嘉江南学者《说文》研究的结晶。段氏并无五百四十卷的《说文》长编,江声、王念孙、钮树玉等将各自《说文》研究稿本送给段玉裁指正;然而,因这些著述未刊行,段玉裁就袭用他人精义而讳言所出;若观点不妥,则辨正他人之非且直指其名。不仅如此,段氏曾亲见惠栋很多未刊批注本,也攘惠氏观点为己说。学者非议不断,段氏便请王念孙为其书作序以塞众口。f

a      严蔚辑:《春秋内传古注辑存》(影印南京图书馆藏清乾隆二酉斋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 122 册,第 1-4 页。

b     《古文春秋左传》十二卷,贾逵、服虔等撰,王应麟集辑,清抄本,王大隆跋,国家图书馆藏。王大隆即王欣夫,跋文内容详见朱天助:《现存〈古文尚书〉〈古文春秋〉〈古文论语注〉旧辑本检讨及其衍生问题之初探》,第 42 页。

c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经部)》,第 303 页。

d     考证过程详见朱天助:《现存〈古文尚书〉〈古文春秋〉〈古文论语注〉旧辑本检讨及其衍生问题之初探》,第 50-54 页。

e      陈鳣辑:《论语古训》十卷,乾隆六十年简庄刻本。

f      陈鸿森:《段玉裁〈说文注〉成书的另一侧面——段氏学术的光与影》,《中国文化》2015 年第 1 期。

若非陈鸿森举证,后人也难以知晓段氏治学不为人知的一面。赵氏引段玉裁之说来为惠栋托名之说“背书”,然段氏每窃惠栋之说而不言,其说又岂可尽信?总之,清儒通过彼此传抄辑补本,既可避免重复劳动,也可互相探讨,促进学问。然而,传抄过录也会产生抄袭问题,对此学界应引起重视。

王鸣盛、段玉裁、丁杰等人生活年代仅略晚于惠栋,却皆云惠栋托名著书,此并非以讹传讹,而是涉及乾嘉学者对宋明学术的评价和心态。乾嘉学者以汉学标榜,称宋明理学空疏,但宋代除理学外还有考据学,朱熹、吕祖谦,以及后来的王应麟都是考据学家,明代更有大量地理学著述,为清代考据学乃至边疆史地研究奠定了深厚的文献基础。其中宋代的四大类书,郑樵《通志》、王应麟《玉海》以及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等更是清代辑佚古注的渊薮。然而,清儒对此却有意不提,戴震称宋儒说经“善凿空而已矣”,a四库馆臣以为宋儒说经以理断,“其弊或至于横决而不可制”。b这绝非宋代经学的全貌,实则宋儒解经也注重考证,以《诗》为例,王应麟《诗地理考》《六经天文考编·诗》《玉海纪诗》就是注重考据的著作,蕴含丰富的史料价值。

既然清儒轻视宋儒经学,为何袭用者不直接隐去辑者,而作托名之说?首先是因为辑本传抄甚广,现存辑本就有《古文尚书》二本,《古文春秋左传》四本,《古文论语注》四本,辑者署名难以掩盖。其次对乾嘉学者来说,他们一面攻讦宋儒,欲与之分庭抗礼,另一面又承认自己多得王应麟经说和所辑资料的助益,显然难以自圆其说。最后,惠栋被乾嘉学者尊为考据学的宗师,其著述却与王应麟案语有暗合之处,若承认辑本出自王氏,则惠氏就有抄袭之嫌,实在令人难以接受。托名之说便因此而起。

五、结语

现存题作王应麟辑的三种辑本与惠栋之关系自清代起就是学界争论的焦点,笔者为回应学术同仁质疑,对此问题进行再考订,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三辑本并非惠栋托名之作。惠栋《九经古义》不仅参考王辑本,且抄录王氏案语而不言。王辑本的九条案语,王氏著述已取五条,惠氏却仅取四条,且案语一条出现传抄讹误,惠栋精通《说文》,却毫无审辨。二人未取的四条案语,也与王氏著述密切相关。又惠栋取《古文春秋左传》辑本作底本,却不知引文出处。

其次,三辑本并非辑佚之作,而是王应麟编纂《玉海》的资料长编,因《玉海》本为科考而撰,所以三辑本所辑资料不求齐备,引文多节引,甚至偶有改字,编次混乱,且引文疏漏甚多。也正因为如此,三辑本引文多见于王氏《玉海》和《困学纪闻》二书,却并未收入王氏著述目录。此外,王辑本的流传时间早于惠栋,甚至可能在明代中期就已流传。

最后,王辑本经过长期的传抄过录,各抄本之间尽管字句有异,且不乏疏漏,但都属于同一传抄本系统。李调元的《古文尚书证讹》只是校补文句脱漏,并无辑补,真正对王辑本补订有功的是孔广林、孙星衍、黄奭和袁均。严蔚、宋翔凤攘王辑本为己著,陈鳣取王辑本作撰述底本而不言,就是因为王辑本是未刊刻的抄本,即便攘窃其说也不易被学者发现。

梁启超以为辑佚“毕竟是一抄书匠之能事”,c忽略了辑佚学与清代汉学之间的密切关系,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无王氏以上三种辑本,惠栋的《九经古义》和陈鳣《论语古训》就会缺古注材料,又如何探讨古音古义。实际上,尽管汉代存在今古文之争,以及不同家法和师法,

a      戴震:《东原文集》,《戴震全书》第 6 册,黄山书社,1997 年,第 377 页。

b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 年,第 266 页。

c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上海三联书店,2006 年,第 241 页。

但清初学者对于两汉各家经注并未细分。清儒当然了解汉学应当分别研究以免驳杂,只是因为所辑材料不足而难以细分。随着辑佚古注的增多,清儒不断对各家进行细分,汉学研究方得以向纵深方向发展。

虽然王应麟之前已有高似孙、陈景元等人的辑佚工作,但清代王鸣盛、孔广林、章学诚等还是将王氏推为辑佚之始者,不仅因现存王氏辑本为最古,a更重要在于王应麟着力系统辑佚郑玄的经注,清儒辑佚多效法之,孙星衍云:

辑佚始于王应麟,近代惠征君栋踵为之,《四库全书》用其法,多从《永乐大典》写录编次,刊布甚多。b

王应麟其实也是清代汉学的先声,王氏辑本兼附考证,《困学纪闻》也考订古字古义。而惠栋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未做过辑佚,只是取王氏所辑古注来考订古义。王氏所辑《周易郑康成注》和《诗考》二书,以及所编《玉海》,直接为清代考据学提供大量古注材料。因此,清儒实得王氏裨益甚多。

学者对于清代辑佚的研究,常从横向角度来比较各辑本之优劣,比如梁启超即言“既辑一书,则必求备。所辑佚文多者优,少者劣”。c曾圣益也通过辑文出处及引文数量来对郑玄《六艺论》十种辑本进行比较。d这种比较可以让我们清楚了解不同辑本的优长,以及辑文不断增补,渐趋完备的趋势;但也使我们难以把握各辑本之间的联系,仿佛辑佚学者都是各自为阵。我们是否可以通过考察各辑本的底本,探索其纵向源流,进而深入研究它们之间互相依傍的关系呢?笔者对搜集到的《郑志》早期各种辑本,便不再比较各辑本的引文出处和条文多寡,而是分析各自所用底本,撰绘辑本源流图,从而发现各家之间互相传抄递补,共同推进辑佚的完备经过。e总之,清儒辑佚往往不交代其所据底本,有意无意间忽略了前人的贡献。因此,从纵向角度考察各辑本的底本,不失为一种深化清代汉学研究的可靠方法。

a      此外还有辑佚始自高似孙、陈景元、梅赜、南朝齐梁之间人等说法,今人曾圣益对这些说法加以辨析,或指其不确,或以为其事难寻,或以其书与辑佚体例不合,将辑佚之始归于王应麟。详见曾圣益:《乾嘉时期之辑佚书与辑佚学》,《汉书

艺文志与书目文献论集》,第 202-207 页。

b     孙星衍:《章宗源传》,《五松园文稿》卷 1,《四部丛刊》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67 年。

c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 241 页。

d     曾圣益:《郑玄〈六艺论〉辑本十种合斠》,《汉书艺文志与书目文献论集》,第 313-316 页。

e      朱天助:《清代〈郑志〉辑本六种考论》,《文献》2018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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