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荫补制答戴逸先生
王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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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近日忙碌,本不想对《文汇读书周报》2005年7月8日戴逸先生对我的反批评,作具体答覆。不料一位学者对我提出强烈要求,说其他问题可以暂不回答,而关于荫补制的问题,本人不作答覆是不对的。今作答覆于后。
宋代荫补,即恩荫之滥,是普通常识,并非冷僻的问题。例如已故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我的大师兄漆侠先生早在1959年的《王安石变法》一书中就已谈及“恩荫”问题。《中国历史大辞典》最初是分卷编写和出版的。我确是参加了《宋史卷》的部分审稿工作,但非全部。其1984年版第322页“荫补”条是徐光烈先生所撰。开头说,“亦称‘任子’,‘世赏’。宋承旧制”云云,我重读一下,没有写错。此版没有恩荫辞条。我个人所撰《宋朝阶级结构》一书,此书第248页说:“奏荫或可称荫补、补荫、恩荫、资荫、奏补、任子等”。第262页扼要论述宋朝官员的荫补特权,说“宋朝荫补制是前代任子制的延续”,“宋太宗和宋真宗时不断扩大荫补的范围和名目,荫补之滥,便成为非常突出、十分严重的弊病”,如此等等。
问题在于后来出版的《中国历史大辞典》合订本。我没有参加此项工作。此书中新增的“恩荫”辞条,自然与本人无瓜葛。书中对原来的“荫补”条也作修改,但与“恩荫”条自相矛盾。有一位了解情况的学者说:“合订本恩荫条的错误,与王先生全然无关。”
恩荫之滥只是宋史研究的普通常识,而《中国通史》(彩图版)不取正确之说,反而取错误之说,本已无可巧辩。戴逸先生的反批评反映了至少两点:第一,他确是对宋史一些普通的常识懵无所知,第二,反映了他的学术道德,别人点出了其错误,却要断然拒绝正确的批评,反咬一口,霸气十足。他的反批评公示了其学术的“实力”,其效果只是让全国和全世界的史学同行看到,如此一位徒有虚名者,怎么可能成为一部大型古代通史的合格主编?
历史学本身是实证之学,历史学家必须言之有据,即每一说必须有文献或考古的史料依据。然而戴逸先生的学风十分浮躁,习惯于不读书,不懂装懂,信口乱说。当年我的先师,也是他的先师张政烺先生,与他同去山东大学一次,就很快发现戴逸此项对史学家而言,完全是要不得的毛病。我是在事后才听说此事和张先生的谈话。所以正式在文中提出,希望戴先生得以改正。不料他的全部答辩,还是重犯张先生早已批评的错误。惜哉!
资料来源:中国宋代历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