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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清史的争辩

黄力民

我的文章“‘官修正史’可以休矣”(互联网上题为“今天应当怎样修清史”)在《文汇报》2002年4月20日学林版刊出后,7月27日《文汇报》学林版发了一组讨论文章:“依靠政府,纂修清史”(中国人民大学扬帆)、“抛弃‘正史’,创新体裁”(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戎笙)、“重修清史亦喜亦忧”(华东师范大学王家范)、“‘正史’可修,非创新不可”(复旦大学葛剑雄)。从文题大致可看出4篇文章中后3篇作者对“官修正史”也持有程度不等的异议。例如王戎笙文:“反对撰写一部与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相衔接的‘正史’,反对用纪传体和文言文”、“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但绝不能与历代王朝的官修正史相提并论”,王家范文:“一则以喜,一则以忧”、“世上本没有十全十美的‘历史’。官史、野史、家史各有利弊”,葛剑雄文:“不反对按‘正史’的标准修一部清史…但毕竟是21世纪修的‘正史’,岂能只讲传统,不求创新”、“官修是必须的…但这又是一项学术成果”。  8月13日《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刊出上述“依靠政府,纂修清史”作者的大致相同的文章“也谈清史纂修——与《“官修正史”可以休矣》作者商榷”。我本以为我的文章会惹恼很多人,必定要遭到猛烈的批评。然而眼前的“依靠政府,纂修清史”与“也谈清史纂修”两篇文章竟是那样的软弱无力。该文从五方面批评我文章的“许多看法是站不住脚的”,我也就此再来争辩一次修清史的问题。

其一,关于“官修正史”的问题。该文说“作者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并非全是官修”。实际上这是一个与本争辩无涉的问题,因为“二十四史”中每一种官修程度的不等与“二十四史”曾经具有钦定正史的地位是不同的问题。退一步说,我的文章也并未说“二十四史”全是官修,“官修正史”不过是概而言之,一篇短文也无意详细列举“二十四史”的纂修方式与过程。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该文竭力去论证“‘二十四史’并非全是官修”岂不是反而说明“官修正史”并不具有天经地义的必要性?

其二,关于历代王朝修史之因。我的文章说“推测起来,从某个时候起历代王朝都意识到修前朝史是一件体现自身正统的国家(朝廷?)大事”,作者认为此推测“大体无误”,这表明作者承认我的看法不是站不住脚的而是“大体”站得住脚的。至于他所说历代王朝修史的另一更为重要的原因即“资治”作用,一方面我对此并没有丝毫的否定,另一方面能起到“资治”作用的也一定不止是正史更不止是官修的正史。这样一来这个问题似乎也无继续争论的必要。

其三,关于“二十四史”的评价。根据我文章中的一个说法:“实在不觉得‘二十四史’在林林总总的史籍中有什么特别的不一样”,该文便指责为“无视中国历史的发展和中华文明的传承,轻率否定这笔珍贵的文化遗产”,如此轻率的断语能“站得住脚”吗?说“二十四史”没有特别的不一样与“无视…”、“轻率否定…”有这样的联系吗?何况我的原话是“如果撇开以朝廷名义纂修、沿袭旧有文本体例的特定模式,实在不觉得‘二十四史’在林林总总的史籍中有什么特别的不一样”。我的这个说法不过是一句大实话——如果因为清代乾隆朝曾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而使“二十四史”成为中华文明传承未绝的生命线,反倒是不能让人理解了!

其四,关于《清史稿》的看法。该文作者也认为《清史稿》的学术地位、学术价值问题当然可以争论,这使得这场笔墨官司又少了好多内容,这一说法也比对《清史稿》的全盘贬抑要公允。但他又说《清史稿》的“‘政治地位问题’却是客观存在,不容回避的”。我提出的疑问是《清史稿》在今天有没有“政治地位问题”?我以为《清史稿》的“政治地位问题”恰恰在于:它由民国政府颁令纂修,又由民国政府决定封存。换句话说,《清史稿》因民国政府而具有政治地位,因民国政府的结束《清史稿》的政治地位也自行消亡而退缩为历史现象。类似的是,清代乾隆朝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因而“二十四史”的正史地位也随清朝的结束而结束,我们今天所说的“正史”不过是一个历史名词。对《清史稿》的讨论所涉及的实际是历史典籍的资料价值与观点价值的区分问题,这样的事情绝不止发生于《清史稿》而是比比皆是,我们大可不必伤神于《清史稿》曾有的政治地位问题而避之惟恐不及。

其五,关于当今中央政府是否有必要组织专门力量纂修清史的问题,当今中央政府显然无须通过修前朝史“体现自身正统”,它应当有足够多的、更强有力的手段来推进全国的文化建设与公民教育,而面对修史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学术争论反倒是无能为力。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了吗?

至于要不要编纂一部“大型详尽完备的清史著作”,这本不是一个问题。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它是自然成立的,是不可能有人反对的。如果有人提出要编纂一部比现有《明史》更“大型详尽完备”的明史著作,相信也没有人去反对他。

阅遍“依靠政府,纂修清史”与“也谈清史纂修”全文,能够直接而正面地回答官修清史意义的大概是这一句话:“要了解中国的国情,要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必须深入清代历史,就有必要编纂一部大型详尽完备的清史著作”,我以为这里的逻辑推理使一个简单的问题变得很让人不明白了。

可以将以上讨论的问题概括一下:1、为什么要修清史?答案与为什么要研究清史、为什么要研究中国古代史的问题是相同的,絮不赘述;2、为什么要写一部与“二十四史”等量齐观的《清史》以便催生“二十五史”?答案是并无特别的必要,可写可不写;3、为什么要由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开修清史?答案是中央政府对众多大型文化工程都负有宏观管理的责任,不大可能具体而专门地涉足其中的某一项;4、如果将来无论以什么形式产出了一部“大型详尽完备的清史著作”,会不会以国家名义刊布并确定与原“二十四史”同为正史遂有“二十五史”之说?我推测答案是否定的。

我的文章还提到“1911年以来的清史研究似乎不能令人满意,不过这并不能归因于官修清史的浅陋或阙失,学术界当然清楚地知道人文社会科学落后的深层原因”、“中国的中国历史研究是如此的不思进取,却对于王朝的更迭表现出固执的兴趣,钟情于以某王朝的面目为标志的历史研究文本”,然而《文汇报》、《光明日报》的这几篇讨论文章均未对此有所回应,我也就不必再多说了。

资料来源:《文汇报》2002年4月20日学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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