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1月28日上午出席清史编纂工作座谈会,听取文化部关于纂修清史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作了讲话。他强调,编纂清史是新世纪我国一项重大文化工程。广大历史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做好清史编纂工作,科学总结历史经验,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李岚清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对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最近作出了启动清史纂修工程的重大决定。清朝历史长达268年,在中国历史上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做好清史编纂工作,不但有助于人们全面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而且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李岚清强调,编纂清史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本着以史为鉴、古为今用的原则,既要尊重历史事实,又要反映时代精神;既要继承前人研究成果,又要勇于进行学术创新;既要着眼中国历史的发展,又要联系世界历史发展的进程。要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倡文人相亲的新风尚,摈弃文人相轻的旧观念,集思广益。要严谨求实,尊重史实,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增强史书的科学性和可读性。编纂工作要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注重培养一批优秀的年轻专家。各有关方面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提供必要条件。清史编纂委员会要和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学规划,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清史编纂工程”,编纂出一部能够反映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清史巨著,使之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传世之作。
国务院副秘书长高强主持座谈会。文化部部长、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组长孙家正作了工作汇报。清史编纂委员会主任戴逸和专家学者陈祖武、瞿林东、王天有、任继愈、罗哲文、王戎笙、王锺翰、金冲及等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在会上发了言。清史纂修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在京的清史编纂委员会委员和其他有关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清史编纂工程”预计将在10年内完成。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2003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