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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编纂体裁体例之我见

刘学照

《清史》纂修是一项功在当代、影响久远的文化工程,必须动员各方面有关力量共襄盛举。承蒙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垂询,作为一位从事晚清史和中国近代史教学与研究逾四十年的教师,值此百年难遇之事,义应竭尽所知,贡献自己的刍荛之见。现谨就清史编纂体裁体例提出一些初步的设想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清史》品位和编纂原则

 

中国向有为前代修史的传统。民国代清初年,曾官修八百多万字的《清史稿》。由于当时政局动荡,成书造次,“作史者之精神”守旧,史实、内容上的问题又较多,未能达到与二十四史并列的清代正史地位。今天国家组织新修《清史》,自系官修正史性质,当以修成一部堪与二十四史相衔接可以传世的有清一代国史为职志。具体说来,二十一世纪初新修的大型正规清史,应是既有清史中历史范畴最广泛,历史内容最丰富,历史记述和历史论析最具原典性、权威性、稳定性,既显示时代精神,又较能经得住长时段、大历史标尺的检验。基于《清史》这样的品位要求,在纂修中应遵循,“存史、通变、资治、敦化、广识、益智”的编纂原则,将之作为应该实现的主要目标。

其一、“存史”。今天纂修《清史》实是一项整理和保存清史资源的重大工程,理应把“存史”作为首要目标。有清一代经历二百六十八年,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以朝代代国家的时期,也是国家版图奠定的时期。虽然是“清承明制”,但清代在官制、兵制、田税制度方面发生了不少重要的变化,清代社会经济、学术文化也有较大发展,清代的民族政策很有特色,其时所出现的“人口”问题影响深远,到晚清面临资本主义列强侵略,出现“古今之变局”,开始了争取民族独立和实现近代化的历史进程。所谓“存史”,就是要全面反映有清一代各方面的历史事实和生动活泼的社会情状,使清史所固有的历史地位、时代特点和丰富的历史内涵得到充分而完整的凸显。

另外,清代去今未远,大量清宫档案资料得到较好的保存,与清史有关的各种公私档案、官方文书、私人著述、方志、谱牒、地图、表册、碑刻等资料也很多。加之,还有不少外文资料、海外文献以及有价值的晚清报刊资料可资利用。所谓“存史”,即要求尽力网罗和利用各方面已刊和未刊的丰富的清史资料。

     再有,从史学研究来说,清代传统史学的发展,清末民初新史学的出现和五四以后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出现,推动了各种清史资料的整理和各种清史著作的编纂。从《清史稿》的修纂到《清代通史》、《简明清史》、《清代全史》以及《剑桥中国晚清史》等著作的出版,代表了二十世纪清史研究的重要成就。所谓“存史”,也意味着要广泛吸取各个时期海内外清史研究的丰硕成果,对传统体裁进行创新性的改造;在清史内涵方面,囊括和拓展既有清史著述的范畴;在史实考订和文献利用方面,比各家做得更好。这就是在如章学诚所说的“史考”、“史选”、“史纂”、“史评”、“史例”方面全面吸取清史研究已有成就,推陈出新,以期在总体质量上大大超越《清史稿》,足堪与二十四史并立。

其二、“通变”。历史的本质是变迁。司马迁作《史记》的大旨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因此,纂修清史应把“通变”、“述变”、“记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历史的变迁是历史阶段性和历史连续性的统一。《清史》的“通变”,既要注意对清代与明代在典章制度、学术文化和人物事迹等方面的联系和区别的辨析,也要注意对清史自身发展阶段的揭示,全面反映从清代初期、中期到晚清时期历史的新陈代谢和螺旋形演进。

历史的发展和变迁是多维的,既表现为某种线性的发展,更表现为一种结构性的演变。《清史》的“通变”还要求在注意对清代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进行必要记述的同时,加强对清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思想的发展变化进行全面勾勒和结构性凸显,并展示其各阶段和各方面的内在联系。明清之际,西人已经东来,到晚清更发生了中外关系和社会性质的巨大变动。因此,《清史》的“通变”,不仅要“通古今之变”,还要“通中外之变”,即从近代化的视角凸显晚清历史变迁,历史的发展与变迁又是历史发展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由于晚清中国近代化是一种从属于资本主义列强的被动、屈辱情势下的近代化,因此,晚清中国历史出现独立与近代化的双重性历史课题,渐进和激进的双重演进形式,以及既遵循世界各国近代化常轨又力求迎头赶上和避免重蹈覆辙的“循常”和“超越”的发展模式。为了实现:“通变”的目标,在晚清历史的纂述中要加强对这种双重性历史课题和充满历史悖论特色的演进形式和发展模式的揭示。

当然,历史的发展还与地理环境、自然环境有关。中国传统史学主张“究天人之际”的内涵虽然复杂和深奥,但其核心是对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关系的思考。纂修《清史》贯彻“通变”原则,还应注意对清代二百年间天象、气候、灾异、生态等自然情况及其影响作必要的记述。

其三、“资治”。历史的功能是多重的。中国历代重视修史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历史能为当政者提供治乱兴亡的历史借鉴。要使《清史》实现“资治”的目标,应加强清初以明为鉴历史内涵的记述,注意对“康乾盛世”及其后期走向衰败历史事实的凸显,并更多地从不能“自改革”而“赠来者以劲改革”视角总结清朝覆亡的原因。

另外,影响郅治的因素也是多重的,人口问题,赈灾救灾问题,粮价、银价问题等等,无不与“治”有关。因此还可从经济史、社会史以及文化史诸领域贯彻“资治”的纂修目标。

其四、“敦化”。中国传统史学不仅有“以史为鉴”的传统,而且历来很重视历史佐助教化的功能。《清史》的纂修,应在总体上贯彻“拓展士气,令人观感”的要求,注意记述从清初到晚清各方面杰出人物事迹,弘扬他们的抗争、变革、力学、创业的奋斗精神。应重视对清代边疆史、民族史的记述,加强对鸦片战争以后反对列强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振兴历史内容的凸显,弘扬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传统。如能客观地凸显和揭示上述历史过程和相关杰出人物事迹,定能有助于精神文明的增进。

其五、“广识”。历史面貌是多相的,社会情状是千姿万态的。历史学应有广阔的视野。当代世界发展充分显示了历史过程的综合性和多方面性,显示了经济因素的重大作用。因此,特别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历史学的发展已逐步走出把历史主要理解为政治史的局限,出现把历史主要理解为包括一切历史现象和因素的“总体史”的趋向,经济史和社会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出现了人口史、生态史、社会心理史、气候史等许多新的分支学科。实际上,中国传统史学,尤其是用纪传体这种综合体裁修纂的正史,其视野是相当广阔的。它除凸显治乱兴衰史实之外,亦颇注意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多方面历史现象的勾勒。大型《清史》的纂修应综合传统史学和现代史学的学术视野和历史范畴,使之成为全面反映有清一代社会情状和历史现象的“总体史”。若能这样,既能保障“存史”目标的实现,又可给人们以最深广的清史知识。

其六、“益智”。一部好的史书可以广人见识,益人智慧。大型《清史》要达到此项目标,应在贯彻上述诸原则的基础上,克服单一、单向思维模式的消极影响,注意用多维的辩证分析、综合的复合性思维去记述和评析明末清初到民国代清的三百年史事,站在新的历史高度,用广阔的历史思维,从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等多重视角,总结有清一代治乱盛衰经验教训,使人,“知古今”、“明中外”、“重天人”,增强对历史发展大势的认识。诚如此,这部《清史》定能益人心智。

总之,在上述六项原则中,“存史”、“广识”是“体”,是“形质”;“通变”、“资治”、“敦化”、“益智”是“用”,是“神韵”。体用兼备,形神均佳,是为上乘。但比较而言,“存史”、“广识”更重要,是大型《清史》能够传世的前提。因此,大型《清史》纂修在全面贯彻上述六项原则时应始终把“存史”以及“广识”作为首要目标。

 

二、体裁、文体、用语和笔法

 

(一)关于体裁

我主张《清史》的编纂以传统的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再加以现代的改造、补充和发展,使之能成为吸取编年体、纪事本末体以及现代章节体之长的新型纪传体。

其一、要使大型《清史》能成为足以传世的正规清史,与二十四史相衔接、在总体质量上超过《清史稿》,惟有采用纪传体才可能实现这个目标。

纪传体,实为纪传表志综合体,自司马迁撰《史记》创立以来,一直为历代撰纂正史所采用,并因时而异在例目上有所创新,从而成为二十四史所共用的体裁。纪传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人系事。历史的主体是人,人的活动。纪传体所凸显的历史人物生动的历史场景是其他史学体裁所难以比匹的。纪传体除纪、传两体外还有表、志辅佐纪事。表的功用是通史的脉络,有助于拓展对人物事迹的了解。志的主要职能是记典章制度沿革,实际上是近于今世各种类史和专史。如《清史稿》中有十六篇志,其所记述的天文、灾异、时宪、地理、礼、乐、舆服、选举、职官、食货、河渠、兵、刑法、艺文、交通、邦交等各方面典章制度史实和专门史内容是其他体裁史书所难以包容的。再具体地以《食货志》为例,它包含户口、田制、赋役、仓库、漕运、盐法、钱法、茶法、矿政、征榷、会计等专项内容。又如《乐志》,记载了清代各种乐制、乐律、乐器、乐舞和乐章。其中述及在各种乐制中所使用的乐器有一百一十多种。在述及的诸多乐舞中,仅外国乐舞就有朝鲜国俳、廓尔喀乐舞、粗缅甸乐、细缅甸乐和安南国乐等。至于所记录的乐章,更达九百一十五章之多。总之,这样广泛的分类记述和专门史知识,在其他体裁史书中是难以看到的。正因为纪传体的架构宽广,包容性强,“内容丰富,社会各部分情状,皆可纳入”,有一种“总体史”之概,章学诚才对它有“范围千古,牢笼百家”之誉。因其如此,修正史都用纪传体成了一种已绵延两千多年的优良史学传统。

我们今天把纂修清史立为国家工程,撰著一部继二十四史之后传世的大型清史,这本身就是继承传统。而清朝是中国传统社会最后一个时期,对纂修一部三千万字篇幅、基本上是传统社会历史的清代正史,自当以采用“合各部在一起”、“包罗万象”、“伸缩自如”的“纪传体裁”为宜。再说,这部大型清史所要超越的对象是近九百万字的纪传体的《清史稿》。而只有体裁基本相同,才能用一种消化吸收的办法把它全盘“吃”进来,将它的史学范畴和史学成果全部囊入我怀,从而实现总体质量上的超越。

当然,纪传体也有不足之处。归结史家对它的批评有两个方面,一是章学诚所说的“纪传之书,类例易求而大势难贯”;一是梁启超所批评的“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家谱而已”。显然,前者所指是体例问题,后者则主要是指“史义”问题。但如果对传统纪传体加以现代的改造、补充和发展,这两方面原有的欠缺是完全可以弥补的。

今天编清史,我们的“史义”不再是旧史家的正统王朝史观,而是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广泛吸取中国传统史学思想和现代西方史学思想之长的一导多元史学思想。写顺治、康熙等皇帝的纪,不可能也绝不会用旧史家的笔法写成“帝谱”,而实际上把清帝的年号当作一个历史时期的一种符号,写成一种分时段的编年史。因此,应该树立对现代“作史者之精神”的自信,大可不必因继续用“纪”的形式生恐冒为封建帝王“立谱”之嫌而心存余悸。

“纪”的本义是“纪事”。我设想将“纪”的体例作些变通和补充,即在按清帝年号所写的十篇“纪”的前列增设一大篇“清代总纪”,将有清一代历史总结为“清承明制”、奠立版图、经济发展、中外关系、人口增长、清学概述、由盛转衰、列强侵略、洋务自强、戊戌维新、十年新政、共和更始等十二件大事,用“以事为纲”的纪事本末体的笔法去写,这当可使清史的“大势”得以贯通,在全书中起一种“综述”或“总论”的作用。

当然,章节体是现代史学体裁。它有传统史学体裁所欠缺的长于分析深论和综合贯通的特点。我认为应当有机地吸取章节体之长,即采用章节体史书往往附图的办法,在纪传体的框架内增一“图”的部件。除此,还有两个考虑。一是前述的对“纪”的体例进行变通和补充。纪事本末体是“以事为纲之史”,它“实与近世新史之体例相近”,所以上述用纪事本末体“纪”有清一代大事的“总纪”之设,既是对纪事本末体的容纳,又是在精神上对现代章节体之长的吸取。二是从“总体史”的视角对清史的“志”进行充实与改造,并在“史纂”上适当吸取章节体的笔法,即在保持原志侧重记述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分类条析和综合论述,从而使它们具有专题史料萃辑和类史、专史的双重性质。这样,既能起到“存史”的功用,又在研究质量上作了提升。

其二,在《清史》体裁体例选择上也应力戒用单一、单向思维模式看问题。实际上纪传体和章节体互有长短,应该用多维的辩证综合的复合性思维去解读。

现代章节体史书在“史纂”上明快、适时,可助人明了历史大势。但其背后又往往掩藏着一个负面。即因史家强调其“所怀之哲理”为“史学之主体”而习惯于从预设的问题论述“过去的事实”,以致往往留有深重的作史者主观的烙印。其虽可“应时”,成为一个时代的“国民教科书”,但未必都能经得住长时段和大历史的检验。反之,譬如用纪传体撰修的《清史稿》,虽有种种欠缺,又在“史纂”上取“述而不作”主义,重“过去事实”的记述。但其取材根据清代国史馆底本和《实录》、《圣训》、《起居注》、各种《方略》、《东华录》以及《清会典》、《清文献通考》等等原始档案和文献资料,虽也有漏误,但毕竟有浓重的原典主义求实精神。纵观20世纪以来,章节体的清代全史、通史之属不下数十部,有的也达数百万字规模,没有一部可成为纂修清代正史的参照系,而唯有采用纪传体的《清史稿》成为被赶超的目标。这本身亦可反证用章节体纂修清代正史之不宜。

同样,在纪传体框架内加入几个章节体大部件,如以“通史”代“纪”,以“专史”代“志”,尽管冠以“新综合体”之名,实亦不足取。因为,经过改造的新纪传体虽需在“史纂”上适当吸取章节体之长,但主要的仍宜采用从“过去事实”出发的偏重记述的原典主义笔法。而章节体都是一种重分析、“以论带史”的笔法,例如既有的清代全史、通史之属的著作,虽也不乏广征博引,但为了分析、立论,除少量依据原始资料外,征引的绝大多数是各种史著中经过别人“消化”过的材料和见解,其原典主义精神远较纪传体史书逊色。显然,将这两种不同笔法的部件机械地纳入一体实不协调。而且以“通史”和“专史”代“纪”和“志”后,章节体成了主干,这无论在形式上和风格上都与纪传体本色大相径庭。连象征性地与二十四史相衔接也不能做到。

(二)关于文体

我主张采用精炼的现代书面语言,同时在必要时适当穿插使用简易文言。

诚然,纂修大型《清史》含有发扬史学优良传统,使之与原有二十四史相衔接的考虑,在“简易文言”和“现代书面语言”的选择上理应以选择前者为宜。但是,在今天,只有用现代书面语言才能使之拥有更多的“受众”,实现其上述的潜在功能和纂修目标。不然,将大大减低这部清史巨著的“使用价值”。再说,《清史》修纂人员当不会少于数百人。相信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往往是只能读懂文言文而不习惯于用文言文写作。如果《清史》文体选择简易文言,而要使每篇都行文畅达实难做到。当然,即使精炼的现代书面语言也不及简易文言精炼,加之纂修清史的一个主要参照系是采用文言体的《清史稿》,并且撰写中所利用的档案资料和文献资料又几乎都是古文,因此为便于引用和表达,又需要适当穿插使用一些文言文的词语和句法。这既有助于史文的流畅、精炼和信达,亦能为读者所接受,从而做到章学诚论“良史”时所说的“以善其文”的要求。

(三)关于用语和笔法

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讨论中很少议及用语和笔法问题,我建议将之纳入讨论之列。

20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迅速,加之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大量新的术语应运而生。大型《清史》纂修应在行文中注意用语的严整性、规范性和稳定性,一些新出现的不常用的不严整的以及意识形态色彩浓和情绪化成分重的语词不宜使用。

另外,大型《清史》是正史,除了在内涵上贯彻“存史”、“广识”等原则外,在“史纂”上应注意从长时段、大历史的眼光着墨,以纪传体重记述的笔法为主,适当采用章节体注重条析和综合论述的笔法。《纪》的《清代总纪》篇可起“综述”、“总论”作用,其他篇目宜避免作过多留有作史者主观烙印的论述。

 

三、设计方案

 

(一)初步方案

我主张《清史》纂修以未定稿性质的《清史稿》为参照系,设纪、志、表、传、图五部分,纪三百万字,志一千万字,表六百万字,传一千万字,图一百万字(指文字部分),共三千万字。初步方案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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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方案的说明

下面谨结合《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和《关于清史编纂体例的几点补充意见》中所发出的垂问,对初步方案作如下说明。

其一、《清史》纂修应以《清史稿》为最大参照系,从“存史”的目标出发,对原有纪、志、表、传区别不同情况,加以一种“消化性”的总体吸收,将之“囊入我怀”,从而实现对《清史稿》的超越。

《清史稿》本纪共五十七万余字,虽仅约占全书篇幅的十分之一,但其在内容上、更在语言表述上是一种旧式的帝王纪。这正是许多论者主张取消本纪、用“编年”代之的原由。在我的设计中,将“本纪”改称“纪”,其前列部分是清代总纪,综述和总论清代若干大事。其主干是以清代十个皇帝年号为符号的十篇要事系年。它们与总纪一起,起贯通清代历史大势作用,从而克服了旧纪传体“大势难贯”的缺陷。这样,“纪”的形式虽仍存在,而原纪所固有的“封建”性质改变了。既与二十四史的形质相衔接,又在精神实质上作了更新。

至于后金、南明和太平天国,与其如有些论者所设想独立“载记”部分,不如作为“别纪”附列于“纪”末。

其二、“志”既是纪典章制度,又包含有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史方面的史实和史料,是纪传体具“包容万象”之长的最重要部分。《清史稿》志共二百一十万字,约占全书篇幅的近四分之一。为使《清史》实现“存史”、“广识”的编纂目标,对“志”要特别加强。固然宜赋予它有类史、专史的性质,但仍应保有它原有专题史料萃辑的功能,不宜完全写成“专史”,更不能用“专史”代替“志”。

《清史稿·天文志》仅止于乾隆,可尽力增补,如实在无法增补,可对它适当改订、改写。“志”的功用十分重要,《地理志》不仅不可以地图代之,而且还应该充实。

至于《食货志》,我主张分立为人口、田土、财税三志。至于《艺文志》,仍宜按原经、史、子、集四部增订书目,还可从王绍曾先生所补的三巨册中适当作“补缺”性地吸取。另外再新增“译文”、“新学”等目,以反映晚清新文化萌生的实际情状。

《邦交志》可仍分国叙述,但为综贯晚清世界大势和中外交涉总貌,建议于篇前增一综述部分。《清史稿·河渠志》所缺漏的长江等江河应予增补,篇名可亦仍其旧。原有水文情况的记述应予以充实、增订,水利设施部分要重点加强,以使两者兼重。

另外,学校的兴起是旧文化结构破坏和新文化结构开始建立的重要标志,应将其内容从选举志分出单立学校志。同样,从兵志中分出相关内容新设海军志和新军志亦很必要。

《清史稿》原有志十六篇,我的设计从原志中分立出七篇。另外,为反映清代,特别是晚清历史特点和社会情状,又另外增立了十八个新篇,并建议将其总量扩充至占全书三分之一篇幅。清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掌握国家统一政权最长的历史时期,又对中华民族最后形成作出了重要历史贡献。故新立民族志。关于康乾时代底定新疆的史实当可凸显其中,这样,有论者对是否应当设立《准噶尔载记》的踌躇似可解决了。前已言及,《清史》纂修应广开经济史、社会史的视角,所以新设工矿志、商贸志、农业志、城市志以及凸显社会层面和社会结构的会党志和社里志。清代传统科技达到很高水平,但在世界新科技面前相形见绌,到晚清开始萌生新科技,故立科技志。清代文学艺术很有特色,书籍的编纂和出版又很盛,到晚清出现了新的文艺部门,近代新闻出版业的兴起加速了新文化的传播,故立文艺志和书报志。清代官制承袭了中国传统的监察机制,清代朝政又“向以清议维持大局”,宜分立监察志。清代还有两个显著的政象,一是前期“文字狱”很多,到龚自珍时还在己亥杂诗中表现出心有余悸;一是晚清长期“垂帘听政”,增加了中央集权二元化的倾向,影响至大。为了“存史”,应立文案志和垂帘志。另外,为全面反映晚清历史状况和社会特点,设立租界志、海关志、华侨志、宗教志以及台湾志和港澳志亦实属必要。

其三、表的作用是通史事的脉络。《清史稿》列表十篇,近二百四十万字,略超过全书四分之一篇幅,然职官仅收督抚和部院大臣以上官员。而钱实甫先生的四巨册《清代职官年表》,确实补了《清史稿》之缺漏。因其篇幅浩大,我主张有选择地利用,如,可据其补作总署大臣年表、清季新设大臣系列年表。另外,为节省篇幅,可据其补作部院侍郎以下官员名表等九篇,限一人一行,仅列姓名、籍贯、出身等项。

再有,应将社会经济史以及计量史学的范畴引入表的篇目中。可编列人口、户数、农产量、粮价、进出口货额等年表以及灾害年表。为拓展表的历史功用,还可编列条约、交涉、官俸等年表以及清学著述等年表。

其四、历史的主体是人,故应注意人物传记的设计和安排。《清史稿》列传收纳近五千人,达三百三十多万字,占全书篇幅十分之四强,使清代人物活动的历史情状异常丰满,与章节体史书历史主体被虚拟化的情景绝然不同。《清史》纂修要发挥纪传体史书重视历史人物活动的特色,不妨将传主增添至八千人左右,尽可能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可从《国朝耆献类征》(收人物逾万人》、《国朝先正事略》(收人物千余人)、《碑传集·续·补》(共收人物三千六百余人)、《清代七百名人传》、《清代职官年表》(列名约八千人)和类如《金陵通传》等地方人物传、有关清代方志以及各种清史人物辞书、传记中增补选目。传文仍取编年为主的记事笔法,稍作分析评论。一般传文不宜过长,以使列传保持更大容量。至于体例,《清史稿》列传中除前面部分设“后妃”“诸王”二目外,在后面部分分设“循吏”、“儒林”、“文苑”、“忠义”、“孝义”、“遗逸”、“艺术”、“畴人”、“列女”等目,此类目的立名和分置需仔细斟榷。如“忠义”目的最后一人是“王国维”,“艺术”目的最后一位是徐寿并其子建寅、华封,应该变通。而当中三分之二的人物又未立类目,在体例上有欠统一。为了统一体例,并从广阔的视角增补有关社会层面人物,故改立为四十二个类目。将原“诸王”一目改为“王公”、“宗室”和“勋贵”。“枢臣”、“京官”、“疆臣”以外的官员列入“官吏”。低于“将领”的武职列入“武勇”。担当边疆、边防事务的军政人员入“边务”。传统工商业者立为“商民”。晚清工商业者立为“实业”。言行于洋务的人物列入“洋务”。奉职守法的官员立为“循吏”是太史公开创的传统,可予保持。用“儒学”、“文学”、“史学”、“教育”、“科技”、“艺术”,更换原“儒林”、“文苑”、“艺术”、“畴人”等目,“游学”、“新学”应从这些学人中分出,后者既包括新学学人,亦包括维新派志士。“革命”一目包括共和革命志士和有关参加者。农民起义和其他起义、民变人物,列入“起事”。“华侨”、“民族”、“宗教”宜单独立目。有民族气节而死难者入“忠烈”一目。中国是有重孝传统的国度,以孝行的有关人物列入“孝义”,但文字表述宜作改进。非官和不在官的社会人士可分别列入“士绅”、“广闻”、“乡贤”和“遗逸”。民间结社的有关人物列入“会社”一目。社会能工巧匠和有奇技特艺者立为“奇巧”。原“列女”一目,收列许多殉夫、守节、孝亲的妇女,反映了传统社会生活的一角和当时妇女的一种道德文化心态,从社会心态史的视角应予保留。但宜将原含褒义的目名“列女”改为中性目名“民女”,这样还可以将才女以及其他社会层面的妇女人物一并收入。清初和清季来中国的西洋等外国人土,或传教,或经商,或作使,有的或作客卿,或为雇员,这是中国社会开始与世界联系的征兆之一,宜特立“外员”一目。人以类聚,一时难以分类的人物可列入“补遗”一目。各类人物以出生年代排序。为查阅方便,亦可另编按姓氏笔画、姓名注音、生卒年代排序的目录索引,以增强其使用功能。

其五、图的增设是在体例上对历代正史无附图的创新。图的直观性和实用性很强,又可增补纪、志、表、传所不具有的形象性功能。所列十一类图目仅是个梗概,还可以细化。如历史地图中,还应制作清代各个时期的世界形势图。还可以从经济史、社会史以及文化史的视角设计清代各个时期的物产、人口、地震、灾荒、取士……示意图。政区图不仅限于清代全图和省区图,谭其骧先生主编的清代历史地图无府县图,应该新作。尽管工程艰巨,应组织、训练专门人才,十年磨一剑,予以攻坚。如此大的国家工程不组织对几个相关部件的攻坚,就谈不上实现质量上的诸多超越。

至于《清史稿》各卷或于卷首序短语或于卷末缀“论曰”的行文程式,我觉得可以沿用,并运用科学的新“史义”将之做好,以收画龙点睛之效。

 

四、结语

 

纂修《清史》是一项功在当代、影响深远的整理和保存清史资源的国家工程,它肩负修成能“存史”、堪传世的清代正史和进一步推动清史研究的双重使命。我们的工作应从整理清史资料工作着手,把资料工作基础视为纂修《清史》工作成败的关键。在“史义”上宜运用“一导多元”的史学思想。在“史例”上宜采用历代正史所共用的纪传体,并对之加以现代性改造。在“史纂”上宜用重记述辅以适当析论的笔法。在观念上要解放思想,要克服以往长期存在的单一、单向思维定式的影响,树立对现代“作史者之精神”的充分自信,去除在采用新型纪传体、特别是保留“纪”的形式上的种种疑虑和余悸,注全力于新型纪、志、表、传、图的修纂,逐个研究五大部件中的重点和难题,譬如志中的某些最难写的篇目和图中有待新作的府县历史地图等,寻觅和发现人才,组织队伍,科学攻关,做出若干能与国家工程相称配的重大学术突破,不要在编“通史”、写“专史”上分散精力。物有本末,事分先后。整理清史资源修成能传世的大型清代正史是进一步研究清史的基础,这个基础打好了,特别是几十篇史料基础好、学术品位高的志修好了,才能提高清代通史和各种清史专史的研究水平,才能推动一代代后继者根据其时代需要编写出一批批清代通史和清史专史。正史是诸史之母。通史、专史代代修,而正史不常修。让清代的正史、通史和数十个专史出于一炉是不现实的,让章节体的通史、专史充当传世正史的主干也是不相宜的。愿以上粗陋的思考和设想对规划这个旷代史学工程能有所助益。

 

 

 

【资料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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