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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学术座谈会”综述

颜军

2003年2月21日——25日,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学术座谈会”,来自京津、东北、华北、西北等地高校、科研院所、档案文博单位的近200名学者参加了会议,就清史编纂的体裁体例等问题展开了讨论。这是清史工程启动后的第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关于史书编纂的大讨论。

一 清史工程的定位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以世界眼光,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编纂出一部能够反映当代中国学术水平,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的高质量、高标准的清史巨著,是与会学者的共识。但对清史工程是学术研究工程还是文化普及工程?是强调作为史书的资料性还是作为史著的时代性?以及新修清史和传统正史,特别和《清史稿》是一种什么关系等问题上,与会学者存在不同看法。

朱诚如(故宫博物院)认为,清史工程不是编大学教材,也不只是编一部丛书,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编一部新体裁、高水平的清代史。经君健(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提出,新修清史科学性是首要的,不能把可读性放在第一位。清史的定位应是专家离不开的著作。丛翰香(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认为,新修清史不是教科书,更不是向人民大众宣传历史爱国主义教育的著作,国家花如此大的财力、物力、人力,是要编纂出一部起重大影响作用的学术著作。将来普及的通俗读物是根据新修的清史,而不是清史本身。厉声(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和张世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提出,在对外宣传方面,应该强调学术而非文化工程。

那么,清史工程的学术性体现在什么方面呢?

李喜所(南开大学历史学院)认为,二十四史的价值,是它们为后人提供了丰富史料,因此,新修清史要想流传后世,应强调史料而不是会随着时间变化的观点。张振鹍(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认为,清史工程不是私人著书,而是国家修史,因此,新修清史不应是由某个学派主宰,或是各学派主张综合杂糅的学术专著,而应是清代史实汇编。也就是说,这部书是为人们提供全面准确清史知识和资料的著作。资料是经过整理消化的资料。

但是,也有学者不同意这种定位。

于沛(中国社科院世界史所)从史学理论和世界史学发展的角度,论述了对清史编纂“科学性”的理解。他认为,修史离不开文献资料,但这并不是纂修清史的全部内容。如果是这样,历史学就失去了基本的科学认识和社会功能。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历史学编纂积累史料的时代逐渐为认识诠释史料的时代所代替。因此,从历史认识的角度来说,纂修清史不能停留在“考实性认识”的水平上,一定要有价值判断,应该相信自己历史观、价值观的科学性。如果没有这样的自信心,就不要勉强参加纂修清史工作。总之,纂修清史,应该有明确、统一的历史理论与方法贯彻始终,不能将“纂修清史”变成文献资料汇编。郑师渠(北京师范大学)认为,清史工程的指导思想可概括为“发扬传统、传承历史、资政育民”,因此,史学研究的思想倾向性是无法回避的。新修清史,要有旗帜鲜明的指导思想,要贯彻科学、正确的唯物史观,体现出时代意识和国家意志。以历史的真实性为前提和基础,在史实叙述中文寓褒贬,含蓄地体现出是非判断。吴怀琪(北京师范大学史学所)认为,历史学是盛衰学,清史工程必须要体现对民族盛衰的关注。论是否是空论,关键在是否精到,清史要述中有作,作中有述。

清史工程应注重文化普及,这是另一部分学者的看法。

夏明方(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认为,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新修清史正如李岚清同志所说的,是写给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民大众看的。因此,它应是个普及读物,不能附加史料等功能。二十四史的史料价值是由于以前修史的许多资料没有保存下来,后人只能以修好的正史当史料。现在有足够能力将资料保存下来。因此,新修的清史应是凝结了几代清史学家智慧,用深入浅出的形式写出来,供大家学习历史、普及历史的读物。当然它不是清宫戏一类的东西。马勇(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认为,唐代印刷术出现后,官修史书基本丧失了保存文献的功能。新清史的定位应是能够反映目前学术界关于清史研究最高成果的干部读物、大众读物。林乾(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研究中心)认为,古代史书的基本功能就在于资政,新修清史也要继承,这是实质上的继承。此外,史书还有现代的功能,那就是普及清史知识。历史学家要把历史知识普及的阵地夺回来。

马大正(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提出,清史工程应定位在两个方面:资政育民和文化积累。资政育民中,资政应放在首位。育民,就是教育老百姓,但它应是比较高层次意义上的,决不是普及性的读物。文化积累有两层含义,一是研究成果的综合和创新,即国内外清史研究的最新成果,清史工程都应吸纳进来,并且加以创新发展。第二就是资料积累。即清史工程应重视对清代档案文献进行大规模的抢救、整理和出版,为二十一世纪清史研究的大发展提供可靠保证。在这两个定位中,资政育民应是清史编纂工程追求的最高目标。

纂修清史是由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启动的重大工程,那么,这是否就是“官修正史”呢?新修的清史是否要强调和传统的“正史”接轨呢?

李文海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认为,当前有些文章强调“官修正史”有很多问题。事实上,对于什么叫“正史”并没有一个正式的定义。二十四史也好,二十五史也好,早已是历史的概念。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术上百花齐放,各种学术作品都有平等地位,正史、野史这样的名词已没有存在价值。现在编写的清史是由政府支持的,但也还是一家之言,是学者们的学术作品,丝毫不影响别人继续写出更好的清史作品来。强调与“二十五史接轨”会束缚思想。陈其泰(北京师范大学史学所)认为,正史的概念在历史上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刘知几《史通》中的“正史”主要有两层涵义,第一是信史,第二要能反映历史全貌。到了清朝,“正史”则成了封建性很强的概念。李岚清同志讲到的“正史”不等于官修史书,实际上是恢复到刘知几的概念,即正史应是一部能全面反映清朝历史各个方面、公认有很高学术价值的传世之作。苑书义(河北师范大学历史系)认为,二十四史都是王朝史,而新修的清史应是以清王朝为标志的清代的历史,因此,新修的清史不应和二十四史挂钩,应该独树一帜,是一种新型的、具有时代性、科学内容的清史。

杨天石(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新修清史绝不是官方本,也不是钦定本,应是众多清史著作中最大的、或最重要的一部,它的观点不是天经地义的,但恐怕也不可否认它是国家本,是用国家的力量组织人编写的。投入如此大的力量,不和二十四史、二十五史接轨恐怕也不行。

那么,新修的清史是否要取代《清史稿》呢?

来新夏(南开大学图书馆)认为,《清史稿》缺陷比较多,不符合大众的期望,因此,新修的清史应该取而代之,成为中国正史体系中继《明史》之后的《清史》。李世愉(中国社科院历史所)认为,现存的清史著作已经很多,清史工程的目的就是要编一部继二十四史之后取代《清史稿》的《清史》,否则没必要投这么大资。常建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则认为,清史工程的目标是要超越《清史稿》,但不一定要代替《清史稿》,因为《清史稿》是时代的产物,今天可以超越,但不可能取代。现在修清史,是当代人修史,是我们今天时代精神和历史观的反映,因此,不要考虑太多的接续问题。

二 清史编纂的体裁

新修清史采用什么样的体裁?这是本次讨论的主题。总体而言,与会者大致提出了以下两种设想,一种主张用改造过的纪传体(以纪传体为主要框架而加以改造、补充、创新);一种主张用以章节体为主体并吸收传统史书各种优点的综合体。

(一) 以纪传体为主要框架

采用纪传体,能象征性地与二十四史相衔接,这是相当一部分主张纪传体学者的意见。

丛翰香认为,在独立起源的四大文明中,没有中断过的惟有中华文明,二十四史正是重要体现之一,这种没有间断的特点应体现在修清史上,若全部推翻或放弃纪传体,则不太合适。纪传体本身虽有不少缺点,但总体来说,可继承性大于舍弃性。王开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认为,新修的清史就是二十四史的接续之篇,不是另起炉灶再写一部通史。因此,要从形式到内容上尽量用传统的写法,就是纪传体。另外,纪传体是中华民族的史学传统,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清史工程应继承这种传统。夏春涛(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认为,纪传体虽然是传统的体裁,但体裁仅是形式,具体怎样来阐述和研究是历史学家的工作,这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并不矛盾冲突。清朝仍是封建王朝,应当注意体裁上的延续性。如果采取章节体,一方面把体裁上的延续性破坏了,另一方面也不易被海外华人接受。

纪传体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历史,其它体裁难以替代,这是主张纪传体学者强调的另一个重要理由。

彭林(清华大学人文学院)认为,用纪传体还是章节体,决定于我们到底想把清史写成什么样的东西,纪传体能给后人提供尽可能客观的材料,章节体则是反映当代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林铁钧(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认为,主张纪传体,并不是为了衔接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而是纂修和研究必须要做的。因为纪传体能比较全面地笼括一代时期的历史史料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有利于挖掘、抢救和利用清代史料。

李治亭(吉林省社科院历史所)认为,章节体不是中国人的发明,它的优点体现在纵的方面,即能把事情的起始、发展、结果写得比较清楚,而纪传体在横向反映历史方面的容量则远远超过章节体。张玉兴(辽宁省社科院历史所)认为,纪传体是中国最具生命力的修史传统。它的本纪、志、表、列传各具优长,彼此补充,综合—体,几乎可以囊括所有历史现象,且代有变通、完善,因此被誉为“范围千古,牢笼百家”的史作典范。罗尔纲、白寿彝创造的综合体,其实并未背离纪传体的基本原则,而是以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再加以现代改造、补充与发展的具体实践之作。—个世纪的修史探索实践证明,以纪传体为主要框架,经过科学合理的改造、补充和发展,纪传体将具有巨大的优势,将在清史工程中发挥任何其它体裁难以替代的作用。

主张纪传体的学者都同意对其加以改造,但如何改造创新,学者看法不同。有的主张在纪传体的框架内稍作增删调整,有的建议吸收编年体、纪事本末,还有章节体进行综合创新,还有人认为仅对纪传体本身的缺陷来补充、充实是不够的,必须要在内容上体现传统体裁没有反映的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具体讨论,参见第三部分有关体例讨论的综述。)

(二) 以章节体为主体

主张章节体的学者认为,确定体裁,应是科学性至上。纪传体有很多严重的缺陷。采用章节体,能较好地反映近代历史的变迁。

朱东安(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认为,确定体裁,不应过多考虑与二十四史的接续,不应在科学性之上另立标准。如果纪传体是最好的体裁,就可以一直用下去,如果有比它更好的体裁,就应选用比它更好的。纪传体之所以在“五四”之后的史学革命中被淘汰出局,不只因为政治上的原因,也由于它在处理近代错综复杂的重大问题上,顾此失彼,捉襟见肘。苑书义认为,纪传体是适合封建统治需要的史学体裁,它以君王传记为纲领。虽能反映社会各个层面,但难以反映整个历史发展主线。新修清史如采用纪传体,就难以摆脱这种局限。吴怀琪认为,体裁体例表面是一种形式,但形式后面反映的是一种观念。纪传体反映了臣民严格界限,章节体反映的是民本思想。杨天石认为,旧的纪传体虽有长处,但存在致命的局限,即它以本纪、列传作为主体,这种以人物为中心的体裁不适合全面反映清代历史和新时期对史学提出来的要求。

关于章节体,陈其泰认为,它屏除了传统史书以帝王将相为中心的做法,把历史按照一定体系层次,以一定的逻辑向读者展示,这是史学编纂的重大进步。杨天石认为,章节体的出现,是中国史学从传统走向现代的重要标志,它虽有局限,但也有很多优点:以记事为中心,可以比较全面深刻地展示历史事件的面貌;便于了解历史发展的趋势;便于综合地展现对特定时期发挥作用的各类因素;便于展现人物特定的历史地位。这些优点也是纪传体不可克服的局限。

新修清史决不能只是一种体裁,而是以章节体为主,包容多种体裁相辅相成的新型综合体史书。

杨天石认为,新修清史绝对不能是一种体裁,应该是包括章节体、编年体、纪传体、志、表、图多种体裁互相补充配合,相辅相成,可分可合的资料性、工具性著作。朱东安认为,选择体裁应是古今结合,择长而用,有主有辅。他认为,采用以章节体通史为主体,辅以专史、大事记、传、表、图等的综合体裁,既可以说是现代章节体吸收了纪传体的长处,也可以说是根据现代史学的需要,对纪传体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既继承了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也吸收了外国史学的长处,巩固了现代史学的成果,属于一种强强结合的创新。以章节体通史取代本纪原来的地位,作为新修清史的纲,而保留并扩大原来的目,仍可象纪传体一样纲举目张,浑然一体。

三 清史编纂的体例

本次会议关于体例的讨论十分热烈。与会者对部件设置的看法,一部分是根据自己对体裁的设计,还有的是针对《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中的方案发表的见解。由于学者们都坚持继承创新的必要性,所以在部件设计方面有不少相同的设想。

(一) 综述”

对于“综述”,与会者相当重视,把它视作弥补纪传体“大势难贯”的重要部件。但在具体设计方面存在差异。

史松(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认为,“综述”一定要有,而且非常重要,它是全书的总纲,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概括有清一代的情况、走势和基本经验教训。篇幅不要太大,作为提供给人民群众学习清史的可靠、可读性很强的读物,也是指导全书写作的重要部件。他建议“综述”由清史编纂委员会主任亲自撰写,所有参加清史修纂的学者人手一册,以此统领全书的观点。

来新夏认为“综述”应叫“总纪”,在写作上应慎重推敲,要高屋建瓴,行云流水,可读性非常强。并且做到“引而不发”,起一个导论性质。张玉兴提出设置“总述”,分前编和正编,是按章节体裁编写的一部清代全史,既要点到为止,也要有血有肉。林乾称这部分为“通论”。他认为“通论”起着资政的作用,是给干部提供合适的历史知识的读本,写作上语言要美、有思想,象散文诗一样。姜守鹏(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认为,不管名称什么,都必须要提纲挈领地反映出清代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由传统向近代社会迈进的时代;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的时代;由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的时代。

秦国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丛翰香等人则不同意设置“综述”,认为这在体例上与纪传体不相称。白拉都格其(内蒙古大学蒙古学院)认为,纪传体本身是互补的体裁,一旦加了“综述”,与后面的传、志、表必然重复。

徐凯(北京大学历史系)则认为,是否设置“总序”,取决于对清史编纂的定位。如果是修史书,用纪传体,则“总序”可以不要,因为侧重在史料。如果是编史著,则“总序”必不可少,因为必须要有专章表明编纂者对清代盛衰的探讨。

(二) 本纪”和“编年”

“本纪”是传统纪传体的主体和核心,如何改造,学者有不同意见。

来新夏认为,“本纪”应该保留,它实际上起大事记的作用,作为全书的纲领。“本纪”的写法应该是编年与记事本末相结合。李根蟠(中国社科院经济所)认为,“本纪”的封建性很强,但如果不以帝王而以人民为本体,那么“本纪”可以保留。

徐凯认为,要突破以帝王为中心的体系,将“本纪”改为“纪元”或“纪年”,扩大“本纪”范围,将有关政权都纳入进来,可解决很多不好解决的问题,包括南明、太平天国,都可以写入“纪年”。尹福庭(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同意以“编年”代替“本纪”,认为除了政治之外,民族关系、经济、文化都应该在“编年”里占有一定篇幅。“编年”中的大事要精选,必须准确无误,记载要有头有尾。李长莉(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提出,“编年”取代“本纪”,切忌成为流水账。可借鉴纪事本末,集中写事,避免过于分散。张玉兴提出了以“纪年”替代“本纪”:把帝王个人生平事迹划归“传记”,使“纪年”纯属编年大事记,这是对“本纪”原有封建性质的根本性改变。“纪年”仍以朝年即皇帝年号为纲加以记事,吸取通鉴纲目以纲带目的记事特点,对较繁复之事,先标其纲,以清眉目。吸取纪事本末体的优点,适当反映大事之始末。吸取《资治通鉴》考异的传统,适当增加“考异”。张小林(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提出了按照皇帝在位先后分卷“编年”的设想,内容包括:从清朝在关外建元开始,以阴历纪年,写明干支,在括弧内注明阳历,用在位皇帝年号按年、月、日纪事,入关前成前编,以明朝皇帝年号为主、以清皇帝年号为辅;入关以后成正编,以清朝皇帝年号为主,以南明皇帝、三藩、太平天国等年号为辅。世界大事与中国有关者列入,中国内政外交、经济文化甚至天灾地变等均可列入。以纪事为主,兼顾纪言,纪事有本有末,纪言有出处,可适当引用有代表性的原文。人名用本名,皇帝列庙号,重要的人物可用括弧注明字号。外国人名、地名、官职名应用标准名,同一日内纪事,以具有特殊意义事情为首条,涉及人物官职,以当时官职为准。

另外,张振鹍提出,可把“编年”写成“绪论”,对清朝基本的历史脉络有一个总的交代,起通史的作用。最好以皇帝分期,以免除分期上的分歧。这样虽然不叫“本纪”,但从形式上体现出了清史的特色。

(三) 通史

关于“通史”,本次会议上有三个概念,一是主张综合体学者提出的“通史”(作为新修清史的主体部分);还有学者把“综述”、“序言”称为“通史”;但多数学者主要是针对戴逸李文海提出的部件设想(编年、传记、通史、专史、表、图、纪、清史著述书目)讨论的。

胡绳武(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认为应该有“通史”,历史情景再现不能寄希望于传纪,而要依靠通史。“通史”应该大,但必须要在研究的基础上写,没有全局、细致、具体的研究,写不出精彩的东西。张小林认为,“通史”应该按章节体来写,以清朝历代君主在位前后分卷,时间长的可分两卷,每卷前应有绪论,介绍这一时期在清王朝历史上所处的地位和特点,世界历史与清王朝有关的也应介绍。每卷按具体内容分成篇、章、节,节下可视需要分成目。每篇开头要介绍这一时期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点明各章之间的内容和各章之间的关系。各章节叙述的历史事件和典章变化,要介绍其始末原因结果和历史影响。分为篇章节就是按史事、史时顺序排次,使全局细入其中,有其脉络可寻。这样以篇统章,以章统节,以节统目,收到枝简叶繁,以纲举目的效果。李治亭则认为,不要搞章节体的通史。现在类似著作有很多,再写恐怕不一定能够跳出这个圈子。可以用记事本末体,这样老百姓爱读。

张振鹍认为,如果设“综述”,就没必要设“通史”。庞卓恒(天津师范大学历史系)则提出,因为整本书合起来是清代通史,因此,“通史”能否改为“综述”。

(四)

什么样的人能入“传”,“传”如何编排,这是学者在“传”部分关注的问题。

徐凯提出了人物入“传”的两条标准:凡是对国家民族社会有贡献的,都应该有传;凡是对国家民族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应有传。正反两方面都有,给子孙后代留下全史。李文海提出,入“传”的人物必须精选,这也是体现“传”水平的重要标准。未能入“传”的人物,可以另编入《清代名人辞典》,其特点是全。张玉兴认为,人物不可少收,但也不能越多越好,应与全书总体相协调,收有一定影响的代表性人物,人数以2500至3000人为宜。

对于跨朝代的人物,来新夏提出,断限入清朝者入,不入清朝者不入。卒于清朝的算清,卒于民国的算民国。张振鹍则认为,跨朝代的人物,只要他在清朝有重要活动影响都应收入,可以侧重他在清朝的活动来写。乔治忠(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提出,可以设置“越代人物传”,只要对清史有影响,就可以立传,重点写在清朝历史中的事迹,超出清朝范围的略写。

关于“传”的编排,张玉兴主张按类划分、每类中以时间前后为序。张振鹍认为,有的人物活动领域非常广泛,准确归类有相当难度。他建议另设置一个分类目录,类用数字标出来,传主标题上加上所属类别的数字,这样一目了然。

如何改造传统“传”?与会者各自提出了看法。

林乾认为,要关注清代基层民众,体现出劳动人民创造历史。传记语言一定要大众化。王景泽(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认为,“列女传”反映了时代特征,应有所保留。但不原盘照抄,应简化;土司、藩部、藩国不能省,这是历史实际,不能因怕得罪邻国而不写;可以增设“革命烈士传”,幕僚、清流派、南明大臣、清代在中国的外人如赫德、南怀仁等都可以入“传”。

(五) 志”和“专史”

许多学者认为,“志”是清史中内容最丰富、最有创造性、也最能体现清史水平的部件,要把精力重点放在“志”上。

对于叫“志”还是“专史”,学者有不同意见。

杨天石认为,“专史”是按章节体写的体现清代历史某一方面发展的脉络。“志”也有不可取代的特点:资料性、史实性、知识性,没有多少因果分析,完全是被考察性的。郑大华(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主张把“志”改成“专史”。他认为清代历史分为传统和近代两截,前清可以用“志”,但晚清以后就不能用了,因为“志”很难容纳东西,如果用“志”,会很凌乱,用专史,“纲目”就很清楚。王俊义认为,“专史”是对“志”的改造,高质量的专史能填补清史研究的空白。李文海刘家和认为,史与志是有区别的,史的特点是纵的,而志更多的是横向的,所以典志还不是专史。他主张用典志而不是专史,还史叫志。李长莉认为,“志”比“专史”更可以突出《清史》以记述为主的特征。

对于“志”的改造创新,与会者提出了合并、撤消、充实、增设等各种设想。

张玉兴认为《清史稿》志目设置颇费心思,颇有特色。新修清史所设志目可在《清史稿》的基础上斟酌弃取。来新夏认为,传统志体可以用,但不一定是原来的名目,他建议采取新修地方志专志的分类加以综合。王景泽认为,《清史稿》关注王朝更迭,对社会内容、时代内容很少关心,可增设宗教志、实业志等新门类。姜守鹏认为,《食货志》等内容不够丰富,新设志必须较旧史有大幅度的充实。陈振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提出,鸦片战争后,出现了很多新事物,“志”应该包括进去。赵玲(承德市文物局)、王希隆(兰州大学历史系)、方雄普(全国侨联)、徐思彦(《历史研究》编辑部)等人提出设园林志、边界志、华侨志、租界志等。

关于“志”的门类,李长莉提出“志”分通志和分志。通志是对整个清代重大史实整体系统的勾画。分志以现代通识立类。陈振江建议志的编写,可借鉴《文献通考》、《续文献通考》、《经世文编》的分类方法。张玉兴郭松义(中国社科院历史所)、赫治清(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等人则提出了具体的志目方案。

“志”讨论中,还出现了一些热点。

关于“天文志”,迟云飞(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认为这是自然科学的东西,而且旧天文志并无科学的内容,可以不必要天文志。乔治忠认为,天区完全是按照统治阶级分布的,如果不解释,没人明白。天文志应该取消,天文科技可以在科技志中写相关内容。施丁(中国社科院历史所)认为,天文志不是可有可无的,人和自然的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是极为重要的,关键是怎么写的问题。彭林王景泽、经君健认为,天人感应说是有迷信色彩,但却是当时的文化特征,史书必须要把它反映出来,否则后人没法看清清朝的真正面貌。刘桂生(清华大学人文学院)认为,中国中西汇合发展成功的学科首先是天文学科,中国历史上五次历法改革,最大最成功的是在明清之际,它促使清朝农业极大发展。从世界体系看,天文志必不可少。辛德勇(中国社科院历史所)认为,中国历来就有记录天文现象的传统,如果想要衔接二十四史,就必须要有天文志。天文学在清代有独特的意义,大量的西方天文观测技术是在清朝引进的,它还和政治结合在一起,反映了当时对西洋宗教、外来文化的态度。

关于艺文志,迟云飞建议可用文学、学术等志取代。艺文志所列书目可以作为清史的副产品,这样既可参考,也不至于占太大篇幅。路遥(山东大学历史系)则认为艺文志书目反映的是有清一代学术的繁盛,目录的完整能够充分体现繁盛的一面。所以他认为书目不可删,而且还要加,可以到十万种。乔治忠认为,艺文志如果只是把书名堆砌起来,没有必要,应着重收录现存的书籍。辛德勇同意收集有清一代的所有著述的目录,但作目录必须根据现存书目著录,并且必须加注版本和提要。金峰内蒙古师范大学蒙古史所提出,撰写艺文志时必须收入少数民族各方面的著述。祁美琴(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认为艺文志不用经史子集分类,用现代方法图书分类。

关于邦交志、藩属志,戚其章(山东省社科院历史所)、董丛林(河北师范大学历史系)提出,由于世界形势的变化,琉球、钓鱼岛、朝鲜问题应慎重处理,这些不但是学术争议,在外交方面也很敏感。薛衔天(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提出,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以清代灭亡,即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时的情况为准,当时是什么情况就是什么情况,不要以现在的标准来确定。

(六) 表、图

关于“表”,来新夏认为,表用处很大,可以节省很多文字,是概括浩繁资料的好体裁。尤其在强调数字文献的时候,应该有“表”。姜守鹏提出,对传统的“表”应做调整,清代皇室表没必要全部收入。王晓秋(北京大学历史系)、李长莉认为,二十四史中缺少经济方面的统计表,可增加户口、土地、工商行业以及职官、书院、科举、驻外使臣等表。

关于“图”,林乾主张不叫“图典”,也不叫“图录”,要用“图说”,要在“图”方面加强清史的可读性。郭毅生(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提出,除专设“图录”外,还可在其它部分适当插入图片,以增强史书的生动性、直观性和可读性。

乔治忠则认为,表属于研究阶段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前进,尤其是网络数字化的发展,表的重要性在降低,不必专设“表”,可分散到各个部类中。图也同样,不易读懂,可以做插图,单独出图录不好利用。

(七)

对是否应该专设“纪”,与会者争论较大。

来新夏、刘厚生(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认为应该设“载记”,南明、太平天国、准噶尔、三藩和清朝入关前的历史都可以用“载记”的方式加以解决。

龙盛运(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反对设“载记”,他认为,南明、太平天国、三藩、准噶尔这四个事件性质不一样,这种暂时的分裂现象并不代表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把暂时的现象固定起来不好。放在通论里易于处理,把它单设出来是给自己出难题。乔治忠认为,设“载记”会引起敏感的问题,此外,设“载记”也是体例上的失误。因为“载记”并不是专门记载并列政权的。而且准噶尔、太平天国等后来都平定了,清史中不需要设“载记”。朱东安坚决反对把太平天国列入“载记”。

(八) 其他

关于文体,大部分学者主张使用白话文。定宜庄(中国社科院历史所)认为,用文言还是白话,不是应该用什么,而是只能用什么的问题。现在能用文言文写作的人很少,应把精力放在如何精炼白话文上。朱东安贾熟村(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提出,仅仅提精练还不够,还必须要强调准确、流畅、平实,平就是平铺直叙,实就是实事求是,离开了平实,就不成为历史。李长莉提出,简练的现代书面语应有规范:不许翻译体的倒装句、不许夹杂英文词、不许用一些语气词等,规定越细操作起来越方便。也有一部分学者主张用文言文。张玉兴阎崇年(北京市社科院满学所)等人认为,使用文言文,便于与二十四史语言风格保持、便于保持资料原貌、扩大史书容量。

关于注释,来新夏张玉兴认为,送审稿必须有出处,以备审核的人查对。但正式出版时则删除,将原有注释本存档备查。辛德勇赵世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等认为,注释涉及到著作权、学术规范和国际惯例,应该保留注释和引文,以便读者检索勘误。夏明方认为,著作权主要是对个人而言的,清史工程最后的产品是公共的文化资源,又是普及性的东西,不存在著作权的问题。

关于论述,徐兆仁(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认为,二十一世纪是历史解释学的时代,完全叙述性的东西,应引起严重警惕。张振鹍认为,观点应体现在叙述中,绝对不用大段评论和夹叙夹议的笔法,而是寓议于叙。如果有必要,可以考虑在完整的部件后,做简要的评论,类似历史上的某某论曰。李文海也提出不要有大段的分析性东西,但他不赞成用“臣光曰”的形式,他认为,观点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事情写与不写;用什么样的语言表述;在某些必要地方画龙点睛地说两句。

关于篇幅,许殿才(北京师范大学史学所)认为,史书的生命在于“要”,而非“全”。所谓“全”并不是面面俱到,应是重要的东西不遗漏。清史不宜太大,3000万字的篇幅值得考虑,否则不利于阅读、审稿和传世。

此外,尹福庭提出设置“绪言”,用以说明编纂清史的缘起、所定体裁体列的缘由和指导思想、目的等。王景泽提出设“考”,但不是考异、考释,而是历史叙述中无法交待结果的公案、谜案等。王晓秋定宜庄等提出设置目录索引、全书总目索引、名词索引、人名事件索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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