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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大屠杀真相再考

戚其章

 

十五年前,笔者曾发表《旅顺大屠杀真相考》(刊于《东岳论丛》1985年第6期)一文,至今颇觉意有未尽。近年来,有关中外资料多有发现,兹再就几个重要问题试作进一步的考察。 

 

一、《在龙旗下》是一部“小说体的文学作品”吗? 

 

1898年,经历旅顺大屠杀的英国海员艾伦(James Allan)所写的回忆录《在龙旗下》(Under the Dragon Flag)一书,在伦敦出版。不少人对《在龙旗下》所记述之真实的真实性有所怀疑。如有论者认为,这“是一篇小说体的文学作品,虽然它在总的方反映当时的客观实际,但小说终不同于一般的事实记载,把小说中的描写当作史料来运用,反而削弱揭露日军暴行的效果。”〔1〕有的日本学者也对此抱有同感〔2〕。其实,《在龙旗下》一书,除个别地方因作者记忆不或表述不够清楚外,其基本内容不仅真实可信,还提供不少新材料,弥补前此披露的史料之阙。试看以下数例: 

(一)旅顺有几剧场,未见有人对此有过记述。《在龙旗下》第3章明确地说旅顺有“两大剧场”〔3〕,是否可靠呢?根据日本随军记者龟井兹明《甲午战争亲历记》和第二军法律顾问有贺长雄《日清战役国际法论》,旅顺新街有一叫“集仙茶园”的剧场。日军占领旅顺期间,命剧场天天演出,慰问日军,还以日本红十字会的名义举行过义演〔4〕。事实上,《在龙旗下》所记的另一剧场也是存在的,那就是旅顺南山岗的“和顺戏园”。1121日晚日军进入旅顺后,刺死班主王滨,逼令演员开演戏,留两名日兵在上监视。演至深夜,两守兵瞌睡,演员们乘机杀之,从戏院后门逃出〔3〕。此事不见于日方的记述,一则因为和顺戏园此后无戏班为日军演出,二则传扬出去于日本人也不光彩,所以也就无人提及 

(二)《在龙旗下》第5章记述作者看到墙上贴着悬赏捉拿倭人的告示,但他不识汉字,通过翻译才知道大体的内容。他写道:“我忘记赏银的确切数目。我想活捉一个俘虏赏银50两,对砍头或断臂的赏银较少一些。”〔5〕此事虽不见于一般文献记载,但肯定是真实的。当时在金旅一带,这种告示种类不一,到处张贴。如日谍野坚一《从军日记》里提到,他进入金州后发现一座庙宇大门上贴有布告:“倭寇奸细,潜入甚多,来往严视,捕拿重赏。”〔5〕龟井兹明还在旅顺发现龚照屿与清军驻旅诸统领于1119发布的一份军令,内中也有“各弁勇临阵杀敌,定当各予重赏”的记载〔4〕。至于规定具体赏格的布告,虽在旅顺尚未发现,但此前毅军的一份文件,却有这样的规定:“如生擒倭人一名者,赏银60两;枪毙一名割取首级者,赏银20两。”〔6〕艾伦说他记不住赏银的确切数目,但说出的赏格却与此大相同,这说明他确实看到悬赏捉拿倭人的布告。 

(三)《在龙旗下》第6章写到,日军进入旅顺市街后,一大肆屠戮无辜平民,一由第二军司令部通知各将校集举行祝捷会。并指出这是发生在“四天大屠杀的头一天”〔5〕,即1121的事。纽约《世界报》(World)记者里尔曼(James Creelman)在长篇通讯《旅顺大屠杀》(The Massacre at Port Arthur)中提到过这次祝捷会,但却没有说在什时间。龟井兹明日记在1121只字未提祝捷会的事,却在1124详细地记述当天举行的祝捷宴会〔4〕。是艾伦所记有误还是有两次祝捷会呢?有贺长雄有一段记述有助于弄清这个问题,他写道:“(1121)午后4时,据报旅顺口的敌兵营全部都被占领,于是军司令部进入旅顺市街,前行半里即敌人阅兵场。军司令部命各部队将官在此处会,并各部队将校皆集,庆祝此日之捷,并奏‘君之代’。此时,后方忽然送来急报:敌兵大约2000人沿海岸逃跑,出于我军背后,金州城及大连湾进袭。因此命第一旅团当夜金州城增援。时至日暮,阅兵场上一片肃静,将校集会因之解散。”〔7〕据此,日本侵略军确实在旅顺举行两次祝捷会:1121日午后这次,因突然发生紧急情况,只能提前中止;1124日午后这次只是补开而已。艾伦所记的1121祝捷会,是确实举行过的。 

类似的事例尚多,不必一一列举。仅据上述诸例可知,《在龙旗下》的作者艾伦必定是曾经亲临其境,否则是不可能写出这些事情来的。 

最为关键的问题还在于:艾伦书中所记述的有关旅顺大屠杀的内容是否真实?它是否像某些论者所认为的那样“不同于一般的事实记载”,不能“当作史料来运用”?最好的办法是验证一下书中所述是否符历史事实。如果认真考查一番的话,便不难发现,艾伦书中的基本内容是经得起检验的。例如: 

(一)记日军刚杀人旅顺市街的情景:“我四周都是仓皇奔跑的难民。此时,我第一次看到日军紧紧追赶逃难的人群,凶狠地用步枪和刺刀对付所有的人,像恶魔一样刺杀和乱砍那些倒下的人们。”〔5〕许多调查材料也都证实这一点。如称:“日本军队打进旅顺,……不管男女老幼,见人就杀,看到小孩子就摔死。人们都跑回挤在一起,日本兵踢开门就杀,一片惨叫声,把人都捅死在地上,全杀光后再到另一去杀。人倒一地,鲜血横流。”〔8〕日本随军记者龟井兹明也供认,日本兵个个成杀人狂,只要是中国人必遭杀戮,“无一遗留”,“二团八连的人员,总计230人中,斩刹‘敌兵’15人以上者18名,斩杀30人以上者两名,同时在三团的宿营地也斩杀700人,由此可知其杀戮之多。”〔4 

(二)记旅顺市街路上满是尸体横陈的情景:“日军正在很快遍布全城,击毙他们所遇见的人们。几乎在每条街上走路时都开始踩着死尸,……”“街道上呈现出一幅可怕的景象。地上被血水渗透,遍地皆是可怕的肢体残缺的尸体,有些较窄的胡同完全被尸体堵塞。”〔5〕这与许多日本参战者的记述也是一的。如龟井兹明说“路上尸骨堆积如山,血流成河”;洼田仲藏说“看到旅顺市内的人皆屠杀,因此道路上满是死人,行走很不方便”;有贺长雄说“天后宫道路两侧民屋连列,户内户外尽是尸体,路上也是尸体横陈,非踏越尸体实难通过。……东街、中街、西街三条街道,也都堆满尸体”。相互比照,即可知艾伦所述是完全真实的。 

(三)记日军将中国平民反绑成一串然后杀害的情景:“一路上成堆的尸体和杀戮的景象不断出现。在某个地方,我看到大约10名或12名日军和许多被他们反缚在一起的不幸的人们。日军对他们发射一排排子弹,并按照通常的那种可怕的方式,着手肢解他们的尸体。不管是男人、妇女或儿童,没有一个能够幸免。”〔5〕有贺长雄承认,他“看见有少数日本士兵用绳子把中国人三三五五地绑在一起拉往郊外,也就是说拉出去杀死”〔7〕。中国目击者也说,看到“日本兵把抓到的许多人用绳子背手绑着,十几个人连成一串,拉到水泡子边上,用刀砍……”〔9〕。可见当时在旅顺,日军将中国平民成串地绑起来屠杀是普遍的事实,这就是为什连陆奥宗光也不得不承认存在此类暴行的原因所在。 

(四)记日军在湖边屠杀中国平民的情景:“我看见一大片水。我立即认出这是船坞后的一个水位很浅的水浅水湖。……该湖被许多日军包围,日军把大批难民驱入水中,从四八方他们开枪射击,并用刺刀把那些力图挣扎逃出湖的难民赶回湖水中去。湖上漂浮着死尸,湖水被血染红。……难民中间有很多妇女。我看到一个抱着小孩子的妇女,当她拼命挣扎着前的时候,日军举着那个小孩子,似乎是他们哀求。她到达湖边时,一个鬼子用刺刀把她捅穿,她倒下后,鬼子又刺一刀,将这个约两周岁的孩子刺穿,并把小尸体高举起来。……新的一批批受害者继续被赶到湖水中……。”〔5〕艾伦所说的“湖”,当地居民俗称“水泡子”。据一位目击此次屠杀的老人称:“我看到日本兵把中国人抓住,用一根绳子绑着胳臂连成一大串,被绑着的人有的被割去耳朵,有的被割掉手。日军把这些人赶到大医院前的大水泡子上,用刺刀挑死,或用枪打死。他们拿中国人当活靶子打,打死后推入大水泡子里,整个大水泡子变成一片血海。……在大坞后大水泡子里也是一片血海。”〔9〕二者恰好相互印证,说明他们说的都是一回事,只是两个人观察的注意点有所不同罢。当时在旅的日本人肯定有许多人目睹这样的野蛮暴行,不过都不愿记下来,只见到有贺长雄轻描淡写地提到一句船坞西“水中有许多尸体”〔7〕,含蓄地承认这起残暴屠杀罪行。 

(五)记日军屠杀躲在一钱庄里的难民的悲惨情景:“这个房间可能曾经是一银行或钱庄,……地上布满混杂在一起的男人、妇女和孩子的尸体。他们是到那里来避难的难民,却被残酷杀害。尸体的头都被割掉,血淋淋的头颅挂在柜上的长排大钉上。……一个才几个月的婴儿被钉在下的柜上,有根锋利的铁扦刺穿他那小小的尸体。”〔5〕再看当年一位参加抬尸者的回忆:“日本人用刺刀逼着我们去抬尸体,把分散在各地的尸体都送往旅顺。我们到旅顺一看,户户都敞着门,里横七竖八地倒着尸体,有的掉头,有的被大开膛,肠子流在外一大堆,血喷的满墙都是。日本兵烧杀之外还奸淫妇女,有的妇女被奸后杀害。……当我们收尸到一钱庄时,看到柜上的木栅栏上插着好几个人头,一个小孩子被钉在墙上,真是惨不忍睹。”〔10〕这真是想不到的巧,这位抬尸者竟同艾伦都记下发生在这钱庄里的人间惨剧,可见其印象之深刻 

根据以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艾伦在回忆录中可能有夸大个人的成份或记述不够确之处,但其基本内容还是符历史事实,是真实可信的。 

 

二、日军在旅顺屠杀的持续时间、人数及其责任 

 

从目前看来,陆奥宗光所说的“关于这个事件的真假”应该不成为问题,但在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认识上仍然分歧很大。争论主要集中于两个方:第一,日军在旅顺的屠杀暴行持续几天?第二,日军在旅顺共屠杀多少人? 

关于旅顺屠杀持续的时间,一般有三种说法,即“三天说”、“四天说”和“五天说”。调查材料多持“三天说”。如称:“日本兵打进旅顺口,杀三天三夜。”〔11〕但这三天三夜从哪天算起,则未说清楚。又如称:“十月二十四日1121),日本兵进攻旅顺,在旅顺口把清军打败。……二十五日(22日)吃过早饭,日本兵开始大屠杀。”〔12〕可见,当地习惯上把日军的屠杀从1122算起,因而有三天之说。其实日军在旅顺的屠杀从1121就开始,“三天说”并不完全符历史实际。 

“五日说”的提出,是根据登莱青道刘含芳李鸿章的两封电报:一则说:“二十四(1121)夜,倭兵由后路进旅”〔13〕;一则说:“二十五、六、七、八等日(112225日)搜山,二十九(1126)即不杀人”〔14〕。故有论者认为:“日军屠杀计5日,加上夜间,即5昼夜。3天、4天或34夜说都不确。”〔15〕这涉及到何日“住刀”的问题。按照此说,“住刀”是在二十九(1126)。而根据调查材料,也有二十六日(1123)“住刀”的说法〔16〕。这两种不同的说法反映两个情况:第一,日军在二十八日(1125)还有屠杀行为;第二,旅顺地区各村“住刀”的时间并非都在一天。所以,对“五天说”还要重新考虑,屠杀持续的时间要根据总的情况确定,不能单纯看是否有零星的杀人的事。 

在日军旅顺屠杀期间,来自西方国的目击者的记述都支持“四天说”。例如,艾伦在回忆录《在龙旗下》里就说屠杀是4天。《泰晤士报》记者柯文(Thomas Cowen)也说:“这场屠杀持续4天。”〔17〕《世界报》记者里尔曼于1124这天在旅顺撰写他的那篇著名的长篇通讯时,日本兵还正在街上杀人,所以他写道:“我在写作此文时,仍然能够听到步枪射击声。”〔18〕并且在文中从112124日逐日记下日军屠杀的场。从日本方的记载看,有贺长雄在记述1121日军在旅顺市街的屠杀惨相后,也写道:“222324这几天里,看见日本士兵用绳子把中国人三三五五地绑在一起拉往郊外,也就是说拉出去杀死。”〔7〕可见,一般地说,“四天说”是比较恰当的。 

日军在旅顺究竟屠杀多少人?对此,也有多种不同的说法,其中以2000人说和20000人说较具代表性。日本学者秦郁彦说:“我估计是2000人以上,中国方20000人,这与(旅顺)平时人口10000人相对照,似乎过多。”〔19〕乍看起来,秦郁彦的说法似乎是有根据的。据三田村龙之介《金州旅顺之大战》称:“21日一战,(旅顺)街道上横尸千具,在此后每天都屠杀数百人。”〔20〕四天计起来,被杀者当有2000多人。这与一些目击者的估计是非常接近的。如有贺长雄说:“在街道上的尸体总数大约有2000人。”〔7里尔曼也说:“被屠杀的非武装人员至少有2000人。”〔18〕所谓2000人只是一个约数。而据刘含芳密派队长王国端、亲兵丛毅都化装赴旅顺调查后报称:“旅顺街道所杀民人实有二千六七百人,以大坑收埋。各山兵民被杀尤多,皆未掩埋。”〔14〕可见,经过落实,旅顺市街被杀人数为26002700人。请注意:这个数字仅是指旅顺市街的被杀人数而言,并不包括逃离市街以及旅顺郊区和山区被杀的人数,同时也不包括在炮阵地或北撤过程中阵亡的清军官兵。秦郁彦说旅顺平时人口10000人,专指旅顺市街人口而言。龟井兹明在日记里写得很清楚:“(旅顺)市街房屋约2000户。”〔4〕以每户5口计,约10000人。显而易见,这个数字并不等于旅顺地区的人口总数,因为它未将旅顺郊区和山区的人口包括在内。所以,秦郁彦根据旅顺市街平时人口10000人来断定日军不可能在旅顺全区屠杀20000人,是没有道理的。 

实际上,旅顺被杀害者是全区到处皆有的,而且从数量上看主要在郊区和山区。前引刘含芳派人赴旅调查结果,即已证实“各山兵民被杀尤多”。这与从旅顺逃出者的口述“二十五六(112526日)搜山后,所杀兵民男女更多”〔13〕是完全一的。根据从50年代初到70年代对旅顺郊区和山区村庄的调查,东到龙王塘,西到老铁山,北到石灰窑,没有哪个村庄没有被杀害的村民。搜集旅大地方史志资料多年的孙玉田,曾对旅顺屠杀事件多方调查,并当年的抬尸者取证,得出的结论是:“除有人领尸择地安葬者千外,据扛尸队所记,被焚尸体实有一万八千三百,骨灰以柳木棺三口盛之,丛葬于白玉山东麓。”〔21〕两者相加,近20000人。这个数字也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有论者认为:“战乱之中,尸横如山,又分散于城乡沟堑路旁,殉难者的数字实难确统计。扛尸队抬来的尸体肯定不会是死难者的全部。”〔3〕此说甚是。举一明显之例:当时旅顺有大量兵民沿半岛西海岸北逃,半路遭日军截击,死亡,战后收集尸体1200具,皆扛至金州城外焚烧丛葬〔7〕,即不会统计在白玉山东麓丛葬的数目之内。所以,1948年旅顺《重修万忠墓碑文》称:“我同胞之死难者凡二万人。”〔3〕这应该是最接近于历史事实的一个数字。 

至此,旅顺屠杀事件的性质也就十分清楚。它不是一起一般日本军人违反国际公法战争法规的犯罪,而是日本第二军自上而下有组织地进行的大规模屠杀暴行,其性质更加严重。日方的一些记载也并不讳言是日本第一师团长山地元治中将下达的屠杀令〔5〕。这是真实可信的。日本间谍野坚一随日本第二军第一师团进攻旅顺,目睹一切,便在回忆录里承认,山地元治下达“除妇女老幼外全部消灭掉的命令,因此旅顺实在是惨而又惨,造成旅顺港内恰似血流成河之感”。正由于此,师团所属军官皆命令士兵:“见到敌兵,一个不留!”野坚一还在日记里记述,山地元治看见第三联队的士兵闯入民,杀害两个平民,“鲜血四溅,溢于庭院”,他不但不加以止,反倒嘱咐杀害平民的日兵“不要对外讲”〔5〕。日方的记载还证明,第一旅团长乃木希典少将和第二旅团长西宽二郎少将都是屠杀令的积极执行者。 

,作为日本第二军司令官的大山岩大将,对于所属第二师因所犯下的如此严重的战争罪行,是否毫不知情而可以置身事外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说大山岩对屠杀并不知情,无论从军事作战纪律还是从情理来说,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当时,伦敦《泰晤士报》指出:“日本攻取旅顺时,戕戮百姓四日,非理杀伐,……督兵之员不能临时禁止,恐为终身之玷。“〔14〕连原先倾日本的英国牛津大学教授胡兰德也认为:“当时日本官员的行动,确已越出常轨。”〔22〕都强调旅顺屠杀的责任主要在统兵官员。因为当时在旅顺的西方人士都非常清楚:“日军司令官和他的所有将军们都知道,大屠杀正在一天接一天地进行。”大山岩是旅顺日军的最高指挥官,对于接连4天的大屠杀当然不会不清楚。此其一。1121日午后,日军在旅顺的屠杀已经开始,大山岩在阅兵场主持祝捷会,一命军乐队奏“君之代”,一听外杀戮平民的枪声。里尔曼看见他此时正与诸将校“在奏乐声与枪弹声的错杂中频频碰杯,并微笑地蹬着方步”〔18〕。可见,他不但完全清楚日军的屠杀,而且还为此而感到满足。此其二。最能够说明问题的是,在旅顺屠杀期间,他专门派他的法律顾问有贺长雄去做西方新闻记者的工作,说服他们不要将日军的屠杀报道出来。若不是他心中有鬼,何必多此一举?此其三。如此等等,足以说明大山岩是旅顺大屠杀的元凶和最高责任者。 

 

三、日本政府炮辩解声明的背景 

 

旅顺大屠杀发生后,日本一方封锁消息,一方用金钱收买西方的某些新闻社和报纸,或压下有关旅顺屠杀的报道电稿,或出为日本军队辩护〔23〕。不料事过不久,日本政府终于捂不住,不得不亲自公开进行辩解。 

历来人们认为,里尔曼在18941220发表长篇通讯《旅顺大屠杀》后,日本政府为消除其影响,才公开出来自行辩护。事实并非如此。查阅当年的纽约《世界报》及有关档案,始知此事是由八天前,即1212里尔曼的一篇简短的报道引起的。这篇报道的标题是:《日军大屠杀——〈世界报〉随军记者关于旅顺屠杀事件的报道》(A Japanese Massacre: The Morld''s War Correspondent Reports a Butcherg at Port Authur)。在这篇短短不足千字的报道前,编者连用“连续屠杀三天的大血案”、“手无寸铁的和平居民在中惨遭杀戮”、“遇害者被断肢残体不堪言状”、“外国随军记者亲睹暴行怵目惊心而全体离开日本军队”〔18〕等醒目的提示,引起世人注意,造成极大的轰动效应。 

两天后,即1214,日本驻美公使栗野慎一郎连忙报告陆奥宗光:“《世界报》开始以极强烈的措词攻击我们。”陆奥接电,感到无限忧虑。15日,美国驻日公使谭恩(Edwin Dun)拜访陆奥,谈及旅顺屠杀事件,谓:“日本政府如不旅行一定善后对策,迄今日本所获之名誉,必尽消失,实令人惋惜。”暗示陆奥快想挽回之法。陆奥时在东京,难以独自作出决策,即电在广岛的伊藤博文请示:“如事先所担心者,其结果已逐渐显示出来。此等事实如最终不能否定,应有一定善后之考虑,如有妙计,乞速电示。”伊藤踌躇多时,反复斟酌,还是觉得驻德公使青木周藏“明智之举就是不理睬此事”的建议最为上策。于是,于当晚复电陆奥云:“关于旅顺口之事,其后虽与大本营磋商,但究竟问罪一事,颇多危险,亦非上策。似乎置之不理,完全取辩护手段外别无良策。”〔23〕 日本政府既然决定对旅顺大屠杀取死不认账的态度,但要如何辩解才能洗清罪责,还需要缜密研究。为此,日本大本营专门派要员亲带参谋总长炽仁亲王大山岩的书函,要求对旅顺屠杀事件作出公开的辩解。第二军司令部为此反复研究,并征求第二军国际法顾问有贺长雄的意见,对屠杀的发生提出两点辩解理由:第一,1121的情况是,因为旅顺口为军港,商业发达,街道甚多,败逃的敌兵从居民房屋里外发炮,每户都有遗弃的武器弹药,而日军进入市街正是黄昏时分,对清兵与一般居民难以区分,况且清兵是脱掉军服后逃跑,躲入居民中改穿百姓服装,故杀人稍多是实难避免的。第二,1122以后的几天里,回避屠戮平民之行为,只承认有杀害俘虏的事,是因为这些被俘清兵不肯服从,或进行顽抗,或伺机逃跑,故不得已而取惩戒的手段〔7〕。 

但是,日本第二军司令部对旅顺屠杀事件所提出来的辩解理由,外务省并不满意,特别是认为其中第2点关于杀俘之事,与法理有抵触之处。因为即使清兵被俘后仍进行抵抗,又企图逃跑,诚为不争的事实,然而将其杀害仍要有十分充足的理由。凡处死俘虏,必须是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并履行一定的程序,否则,杀俘便违反战争法规。如果俘虏企图抵抗而未付诸行动,或有行动而又就缚,惟一的处置办法是交付军法会议审判。《日本陆军治罪法》第25第曰:“俘虏降者犯罪,由军法会议审判。”即指此也。再者,关于俘虏逃跑一事,假令俘虏企图逃跑而未付诸行动,或已经逃跑而中途又被捕获,惟有对其取更严格的监禁,也不得随意杀戮。《布鲁塞尔宣言》第28条及《国际法协会提要》第68条即有此规定〔7〕。据此,日本外务省决定不用第二军司令部关于杀害俘虏的辩解理由,干脆直截当地不承认有杀害俘虏的事。于是,又重新拟定7点说明:“(1)逃跑的中国士兵把服丢弃。(2)那些在旅顺口被杀的身着平纹服装的人,大部分都是伪装的士兵。(3)居民在打仗前就离开(4)一些留下来的人受命射击和反抗,并照此办理。(5)日本军队看到日本俘虏被肢解的尸体的残酷景象(有的被活活杀死,有的被钉死在架子上),受到很大刺激。(6)日本人仍然遵守纪律。(7)旅顺口陷落时抓到的大约355名中国俘虏,受到友好的对待,并在几天内送往东京。”〔23 

1216,陆奥宗光将上述“7点说明”作为关于旅顺口事件善后工作之训令,电寄栗野慎一郎,同时,又按“7点说明”的精神,起草一份《日本政府声明》: 

“在旅顺肯定发生比别处更多的流血。也许血流得是太多一些,但外国记者、特别是《世界报》记者,为哗众取宠而发往国外的报导,不仅不肆渲染,而且严重夸大事实。旅顺被攻陷后,中国士兵见公开抵抗无济于事,便脱下军装,乔装改扮成平民的样子,然后逃进该城居民的空房子里。这些空房的真正居民早在日军攻打旅顺的前几天即已逃离,和平恢复后又都返回。中国士兵之所以如此,是害怕如果他们投降,会受到比日俘毫不逊色的虐待。所以,他们千方百计地伪装起来,同时设法武装,一旦被日军发现,便拚战到底。据说有些在日军攻城前没有离开的居民,后来也奉命抵抗,对日军开火,他们这样做。但是,在旅顺遭杀戮者大部分是伪装起来的士兵,这一点可以从下述事实得到证明,即几乎每具尸体的外衣里都穿着军服。一位外国记者说,在旅顺被杀者身上都有刀伤,这比弹伤更为可怕。这也许是使得外国记者夸大其辞的原因之一。日军看到被中国士兵俘虏的战友的缺手断足的可怕尸体,群情大为骚动。那些日军战俘有的被活活烧死,有的则被磨而死。尽管如此,日军仍然严守纪律。……”〔17 

日本当局所精心炮的辩解声明,谎话连篇,是企图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表明日军没有杀害俘虏,杀的都是奉命抵抗而伪装成平民的清兵;二是洗刷日军屠杀无辜平民的罪责,有些平民被杀则是在兵民难以区分的情况下的误杀。旅顺屠杀事件发生后,随着日军暴行之不断被揭,日本政府前摆着两条可供选择的道路:要是尽快取善后措施和处分有关人员;要不承认日军在旅顺杀戮俘虏和平民的罪行。日军最高当局看得很清楚:“如果是调查这次屠杀事件,那从第一师团长山地(元治)到第二军司令官大山(岩)都有涉及责任问题的危险。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更换包括山县(有朋)大将在内的两个出征军的司令官。召回在外地指挥作战的最高司令官,不仅会使出征军的士气沮丧,而且政府也有受军部反击的危险。”〔24〕这就是为什伊藤博文最终决定选择后一条路、即“置之不理,完全取辩护手段”的根本原因。 

对于日本军队杀害俘虏的问题,尽管日本政府在公开场矢口否认,声称日军所杀的皆是奉命抵抗而伪装成平民的清兵,但日本的参战者在私人记述或谈话中并不讳言日军的杀俘行为。例如,据日军随军记者龟井兹明在日记中所记述:1121日军乃木部在旅顺后路三十里堡附近与北撤的清军相遇,“此战俘获白马数头,清兵多达300人。此日俘虏大半被枪杀,剩下的把辫子吊在柿子树上,其中4人咬断辫发,藏在高粱地里。第二天早晨发现都刎颈而死。其的俘虏也备自刎。军夫争着每人要一名俘虏,来军刀全都杀死他们,这时军夫的勇敢不亚于军人。”1123,日军“搜索藏匿者,终于捉到30多名清军逃兵,全都砍下他们的头,曝尸路旁”〔4〕。龟井作为此次战争亲历者的这份自供,彻底戮穿日本政府《辩护书》的谎言。事实上,日本第二军在进攻旅顺之前,早已在内部作出不留俘虏的规定。在旅顺大屠杀期间,日军第二军法律顾问有贺长雄在一些西方新闻记者的追问下,无意之中说出内情:日军“在平壤捉数百名俘虏,不但费钱养活,而且防守费事,故此间不再去捉俘虏。”〔18〕对照龟井在日记里的记述,可知日军的杀害俘虏并不是自发的和偶然的犯罪行为,而是贯彻执行其上级命令的有组织的集体犯罪行为,这表现出日本军事当局对国际公法战争法规的公然视。 

至于日本军队屠杀平民的问题,日本政府考虑难以完全否认,便取狡辩的办法,一则说旅顺居民早已离开,留下的所剩无几,没有多少人可杀。再则说当时兵民混乱,难以区分,因而造成“误杀”,也是毫无事实根据的。龟井兹明在日记中写道:“到中新街的剧场,入口挂着‘集仙茶园’的匾额,这个剧场在以前21日我二团扫荡市街的敌兵时,人们悉八方逃窜,惟独只有此剧场正中开演中,在充满杀气之地,音乐嘹亮别有一番春风骀荡、花开鸟舞之风趣,在我兵冲进去的时候,由于宪兵的止没有开枪,为此免遭兵难,……战斗时很多流弹打来,剧团的职员中有十七八人为之而失掉性命,演员百名的儿童幸免于难。”〔4〕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旅顺市街的居民是在日军杀入市内时才仓皇地“悉八方逃窜”的,而不是早已离开的;如果不是日本宪兵止日兵开枪,这上百名童伶也必死无疑。据龟井记述,这些童伶皆是十四五岁的少年〔4〕,他们虽幸免于难,但也说明日军的旅顺屠杀暴行之发生与“兵民混杂”是完全扯不上边的。 

事实上,当时日本的众多参战者也都留下许多记述旅顺屠杀事件的文字,进一步证明日本政府的辩解声明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兹略举数例如下: 

日本第二军法律顾问有贺长雄:“(旅顺)市街北为入口处,其中央有一座庙宇叫天后宫,道路两侧民屋连列,户内户外尽是尸体,路上也是尸体横陈,非踏越尸体实难通过。从天后宫东拐,再走便是道衙门及海军公所,建宏伟。其前是船坞入口,船坞前有广场,沿广场东西行为长街,中间成直角一街南,将旅顺市街分为东街、中街、西街三条街道,也都堆满尸体。”〔7 

日本随军记者龟井兹明:“我历览市街战后的惨状。旅顺市街南有三条新街,在街头挂着‘东新街’、‘中新街’、‘西新街’的牌子,……墙倒房塌甚荒凉,路上尸骨堆积如山,血流成河。两侧的民户外边散乱着破烂、瓦片、纸屑、中国鞋等,甚为狼。屋内也有伏尸,鲜血淋,无处插足。仔细地看看这些尸体,有的被砍掉头,脑浆迸裂,有的从腰部腹部砍成两半,肠胃全部露出来,其状惨不忍睹。”〔4 

日军第二联队步兵洼田忠藏:“看见中国兵就杀,看到旅顺市内的人皆屠杀,因此道路上满是死人,行走很不方便。在里住的人也都被杀,一般人也都有三个到五六人被杀,流出的血使人作呕。”〔15 

日军野战炮兵第一联队辎重兵小野六藏:“我们第一分队得到允许外出到旅顺市街散步,看到每多则十多名少则二三名敌尸,有白发老头儿和婴儿同被打死,还有白发老婆儿和媳妇手牵手陈尸在地,其惨状不可名状。”〔2 

据以上所引,已经铁证如山,日军进入旅顺市街后,见人就杀,不分男女老幼。证看在被杀者中间,既有白发老人,又有新妇稚儿,能说他们同清兵“难以区分”吗?这是无法自圆其说的。连陆奥宗光在私下里也承认:“把俘虏绑上屠杀,杀害平民,甚至妇女也不例外,这些似乎都是事实。”〔25〕但在公开场,他却故意模棱两可,说什“关于这个事件的真假,或者即使是事实,其程序又如何,这里都没有追究的必要。”〔26〕对此惨案,他认为不屑一提,企图用几句疑似之词不之。真是像中国俗话所说:醉死不认这壶酒钱! 

当时日本政府对旅顺屠杀所取的掩饰和回避责任的做法,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有日本历史学者指出:“这样一来,旅顺屠杀事件的责任问题就被搁在一边。但结果从日军的军纪来说,却产生一个不能掩盖的污点,戏残暴行为毫无罪恶感,以后来又连续发生这种行为。”〔24〕不仅如此,由于当年日本政府千方百计地掩盖事件的真相,这便给后来日本国内某些人士为旅顺大屠杀翻案找到由头。 

 

【参考文献】 

[1]陈东.贾逸君《甲午中日战争》〔A.光明日报,1956.02-02. 

[2].近代日本的对外宣传〔M.东京:日本研文出版出版1994.234-237,184. 

[3]甲午旅大文献〔C.大连:大连出版社,1998.89,7176,178,174. 

[4]龟井兹明.甲午战争亲历记〔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204,187,209,160,200,199203,203-204,204,199-200. 

[5]中日战争(续编)〔C.北京:中华书局,1993.6,390,203,402,395,396399,397,396-397,404-405,190294,190294. 

[6]日清战争实记〔C.东京:博文馆,1894.8,109. 

 [7]有贺长雄.日清战役国际法论〔M.东京:东京陆军大学校,1896.107,109,109,109,109,138-139,118-112,124-125,108-109. 

[8]节天理口述〔C.1971. 

[9]苏万君口述〔C.1977. 

[10]王宏照口述〔C.1951. 

[11]任德胜口述〔C.1974. 

[12]徐长英口述〔C.1974. 

[13]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C.25,33,35. 

[14]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C.27,4,16,39. 

[15]第二届近百年中日关史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中华书局,1995.6,9. 

[16]胡崇真口述〔C,1964. 

[17]Sino-Japanese War and Triple Intervention(1894-1895)C.Bethesda: 1989.33,519-520. 

[18]James Creelman. The Massacre at Port Arthur, World. New York: 1894, Dec.20,12. 

[19]日清战争与东亚世界的变化〔C.东京:ゅまじ书房,1997.下册,295. 

[20]三田村龙之介.日清战争记〔M.大阪:云堂,1894.66. 

[21]孙宝田:旅大文献征存〔M.(手抄本)

[22]T·E·Holland.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War between Japan and ChinaM.Oxford:1898.119. 

[23]中日战争(续编)〔C.北京:中华书局,1994.9,530,531-533,534. 

[24]藤村道生.日清战争〔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119. 

[25]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上册,274. 

[26]陆奥宗光.蹇蹇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03. 

 

 

(资料来源:《东岳论丛》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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