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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十年的改革与革命

赵云田

 

 

在清朝的最后十年,发生了表面上看来是两件相互背离的大事,即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前者是为了巩固清政府的统治,后者是为了推翻清政府的统治。这两个重大事件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和教训?本文拟对此进行简要分析,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 清末新政的实施及其影响 

清朝的最后十年,由于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的压迫更加深重,清政府的封建剥削也更 

加严重,所以,造成了农民的反抗斗争接连不断,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武装起义不断高涨。此外,在清朝统治阶级内部,汉族官僚势力通过义和团运动有所增长,使满族贵族感到它的统治基础已发生动摇。再有,就是帝国主义列强对顽固守旧的清政府也不满意,它们希望清政府通过改革,更能适应帝国主义侵略的需要。在这种内外交困的情况下,清政府为了自救,便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史称“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开始的标志,是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以光绪皇帝名义发布的上谕。该上谕中指出:“近数十年积习相仍,因循粉饰,以致成此大衅。现在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图富强。”上谕中也指出新政的主要内容和做法是:“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几,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所见。”[1]由此可见,清朝最高统治者实施新政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国家转弱为强。为了更好地推行新政,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初三日(1901年4月21日),清政府决定设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推行新政的机构。光绪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1901年7月12日)、六月四日(7月19日)、六月五日(7月20日),张之洞和刘坤一联合奏陈《变通政治人才为先遵旨筹议折》、《遵旨筹议变法谨拟整顿中法十二条折》、《遵旨筹议变法谨拟采用西法十一条折》,人称《江楚会奏变法三折》,[2]在所有上奏的条议中,内容最全面具体,在新政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新政上谕颁布和督办政务处设立后,随着中外大臣条议的上奏,各项新政措施开始在内地和边疆地区陆续实施。从新政的内容方面看,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一是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官制,以及整顿吏治。在调整中央官制方面,比如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九日(1901年7月24日),撤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光绪二十八年正月十七日(1902年2月24日)裁河东河道总督,其事务归河南巡抚;正月二十七日(3月6日),裁詹事府及通政司;光绪二十九年七月十六日(1903年9月7日),设立商部;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初十日(1905年10月8日),设巡警部;十一月初十日(12月6日),裁国子监,设学部;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1906年11月7日),巡警部改为民政部;户部改为度支部;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兵部改为陆军部;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工部、商部并为农工商部;设邮传部,理藩院改为理藩部。在调整地方官制方面,光绪三十年十月六日(1904年12月12日),裁云南、湖北省巡抚,由云贵总督、湖广总督兼管;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六日(1905年9月4日),裁奉天府尹,由巡抚兼管,裁奉天府丞,改为东三省学政;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八日(1907年4月20日),将盛京将军改为东三省总督,设奉天、吉林、黑龙江巡抚;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1907年7月7日),各省按察使改为提法使,增设巡警道、劝业道,设审判厅。光绪三十年四月(1904年5月),废除科布多帮办大臣一职,设立阿尔泰办事大臣。宣统三年(1911年),裁驻藏帮办大臣,设左右参赞各一人。在整顿吏制方面,清政府的一些地方大吏认识到:“为政以收拾民心为主,而得民以澄清吏治为先。”[3]所以,许多地方有政绩的官员都受到嘉奖,贪腐的官员则受到惩处。清政府也认识到,卖官鬻爵也是吏治民生一大害,因而在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七日(1901年9月19日)宣布停止报捐实官。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十六日(1905年7月18日),捐纳武职也一律停止。有些陋规也注意裁革。 

二是振兴商务和创办实业。商部成立后,清政府为了振兴商业,除在京师设立商会外,还在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1904年1月),先后公布了《商律》、《公司律》、《商会简明章程》等。[4]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日(1905年1月25日),在商部成立了商标注册总局,颁布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5],以后又陆续公布了《重订铁路简明章程》、《重订开矿暂行章程》、《奖励公司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等。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十四日(1907年10月20日),又公布了《农会简明章程》。这一切,都有利于商务的振兴和实业的发展。光绪三十一年四月(1905年5月),张謇等人创办了渔业公司,农工商部在京师设立了工艺局。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初四日(1907年12月8日),邮传部交通银行设立。光绪三十四年三月(1908年4月),京师兴办了自来水公司。东北三省,自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起,陆续成立了农业试验场、农事演说会、种树公所、植物研究所、官牧场和渔业公司等,以发展农业和林牧业;设立工艺传习所、兴办工厂、成立电灯公司,以发展工业;设立商务局和各种商会、矿政调查总局,以发展商业和矿业;成立官轮总局、修建铁路,以发展运输业;设立文报总局和分局,以发展通讯业。蒙古地区也创办了交通邮电和厂矿、公司,比如蒙古实业公司和祥裕木植公司、大布苏造碱厂、赤峰及乌里雅苏台等地的电报局所等,发展了实业。新疆广开利源,创办实业,包括农、蚕、林、牧、渔全面经营,开矿藏,办局厂(场),成立公司,发展商业,筹修铁路,发展通讯业。如吐鲁番的农林试验场,塔城的皮毛公司,乌苏的独山子石油矿,伊犁的制革有限公司和皮毛公司等。西藏农牧工矿和交通邮电业也有了发展,拉萨成立了邮政局,架了电话线,开办了江孜和亚东两个商埠。 

三是整顿军制和编练新军。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十六日(1903年12月4日),清政府成立练兵处,各省成立督练公所(处),用以加强编练新军。到宣统三年(1911年),共编成14镇,18个混成协,又4标及禁卫军1镇,约有16万人。[6]在东北三省,随着督练处的设立,粮饷总局、测量总局、军械总局、军医局等机构陆续设立,东三省讲武堂、陆军小学堂、测绘学堂、宪兵学堂等也次第开办,编建了陆军第三镇、第一混成协、第二混成协。在蒙古,归化、绥远已有了新式陆军步骑3个营,察哈尔也建立起了配备新式枪支的蒙旗马队,绥远城创办了陆军小学堂。一些盟旗也在新政期间组建了新式军队。喀喇沁多罗都楞郡王贡桑诺尔布还设立了武备学堂。在新疆,兵制曾经有过几次变化,这些变化,“参用西法,汰标兵,练新军”,[7]使新疆出现了近代化的军队,亦称陆军。有步队、马队均是3营为1标,还有工程队等。为了编练新军,新疆还设立了各种军事学堂,如迪化(今乌鲁木齐)、伊犁的武备学堂,陆军小学堂等。在西藏,把入藏川军1千多人编成步队3营、马队1营、炮队1队、军乐1队。在拉萨成立了武备学堂,亦称陆军小学堂。西藏出现了近代化的军队。 

四是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包括废科举、办学堂、选派留学生、办报纸、建图书馆、发展卫生事业等。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四日(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宣布停止一切科举考试。此前,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1902年8月15日),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又颁布了《重定学堂章程》。这些为学堂的兴办奠定了基础。到宣统二年(1910年),全国有学堂42696所,学生总数1300739名。[8]仅在东北,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就有学堂2400余所,学生3万余人。[9]官费、自费留学日、英、美、俄学生达400余人。建成了奉天、黑龙江图书馆。创办了《白话报》、《东方晚报》、《黑龙江官报》等。在蒙古,内蒙古的归化、绥远、呼伦贝尔,外蒙古的库伦、乌里雅苏台都建有学堂,甚至一些盟旗也建有学堂,比如内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在郡王贡桑诺尔布主持下,创办了崇正学堂,有学生100名,分初高两级,教授科目有国文、蒙文、算术、修身、农学、商学、历史、地理、图画、体操、唱歌。贡桑诺尔布还创办了石印蒙文报纸《婴报》,兴建了图书馆,图书馆藏有《古今图书集成》、《佩文韵府》等书。归化城副都统三多创办的图书馆,除科学图画书不计外,有经史子集类图书14400余卷,是内蒙古地区第一个公共图书馆。库伦还建有卫生局、医院和戒烟公所。在新疆,清末新政期间,总计创办学堂606所,有教习764员,学生16063名。[10]其中迪化设立的俄文学堂,教授俄文、英文,选派留学生出国留学。在西藏,到宣统元年(1909年),仅驻藏大臣联豫就设立16所学堂,而且全部是自己捐廉,从未动用公款。[11]另据西藏学务局宣统三年(1911年)向学部报送的材料统计,西藏有22所学堂,学生500余名。[12]此外,西藏还开设了白话报、译书局,创设了施医馆。施医馆开馆后,每天都有几十人前往看病,并且大多数人都能治愈。 

清末新政从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开始,到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年10月10日)止,在内地和边疆地区实施了十多年,表现出了鲜明的特色:一是内容的全面性。清末新政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而每个领域又有许多具体方面的内容。这种全面深入的情况,在清朝的发展史上还没有过。二是进程的阶段性。清末新政在实施过程中,以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为界,明显地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在前一阶段,新政在各个领域全面展开,但在政治领域改革的深度有限;在后一阶段,在政治领域有比较大的变化,以预备立宪为主,其它领域的改革继续进行。三是鲜明地维护满族贵族的利益。这表现在预备立宪进展的缓慢,以及皇族内阁的产生。说明在推行新政过程中,在政治改革方面,满族贵族不想让出根本性的权力。四是对边疆地区的重视。清政府多次派人到边疆地区考察,对边疆情况进行谋划,为的是能缓解帝国主义列强对边疆地区的侵略,维护边疆地区的领土和主权。五是边疆地区新政实施的不平衡性,以及最高统治阶层政策的调整。这主要表现在实施的具体时间和办法不尽相同。 

清末新政是清朝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统治阶级自上而下发动的一次全面的改革。通过这场改革,在政治方面,一些地方的行政建置更加合理,吸收了西方国家政治体制中的某些合理因素,更适合我国是多民族统一国家这一历史上形成的特殊国情,吏治败坏的现象在有些地方得到了某种程度的遏制。在经济方面,通过振兴实业,改良农业,大办厂(场)矿,振兴商务,使一批官办、商办、官商合办的工矿业产生并得到发展。在商办和官商合办的工矿业中,民族资本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私人经济的发展,突破了以往封建经济的范畴,带有资本主义性质。近代农业技术和知识在农业中开始使用,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一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了近代化的轨迹。在军事方面,整顿军制和筹练新军的结果,许多地方产生了近代化的军队,特别是在边疆地区编练新军,加强武备,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活动,因而引起了帝国主义列强的反对。[13]在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一些地区文化落后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促进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思想和自然科学知识的传播,给社会进步以很大的推动。特别是在边疆地区,还沟通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文化交流,以及内地和边疆的文化交流,对中国社会的整体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 辛亥革命的爆发和历史意义 

如果说清末新政是清政府发动的自上而下的社会全面改革,最终的目的是维护清政府自身的统治,那么,辛亥革命则是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来源于社会中下层的、表现为暴力形式的社会变革,其目的是推翻清政府的统治。清末新政不仅未能阻止辛亥革命的爆发,而且因为辛亥革命的爆发而终止了自己的进程。 

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阶级基础是资产阶级的中下层,其形成的时间几乎和清末新政实施的时间同步。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张用武力推翻清朝的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14]这里,我们拟从革命团体的建立、革命党人的起义、辛亥革命爆发之初的情况以及中华民国成立初期的有关民族政策等方面,对辛亥革命的历史进程做一简要回顾,以便进一步认识辛亥革命。 

首先是革命团体的建立。还在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七日(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了兴中会,入会的誓词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15]章程中明确指出:“是会之设,专为振兴中华……我中华受外国欺凌,已非一日……苦厄日深……特联络中外华人,创兴是会,以申民志而扶国宗。”[16]光绪三十年(1904年),华兴会和光复会成立。这是在知识分子中产生的两个革命团体,以推翻清朝统治、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为目的。光绪三十一年七月二十日(1905年8月20日),孙中山在日本东京把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地方小团体联合起来,建立了中国同盟会,该会的宗旨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主张用革命的暴力推翻清朝统治。此外,还有科学补习所、日知会、群治学社、振武学社、文学社、共进会等革命组织,在同盟会的影响下,在知识界、新军中进行革命宣传,积极进行推翻清朝统治的准备。 

其次是革命党人的武装起义。中国同盟会成立后,就把以武装斗争推翻清朝统治作为首要任务,为此,孙中山等人制定了《革命方略》,以指导全国的武装起义。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起,到宣统三年(1911年)止,较大规模的武装起义就有十几次之多。 

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十九日(1906年12月4日),同盟会领导的萍、浏、醴大起义爆发。参加这次起义的有贫苦农民、安源矿工、防营兵勇,多达几万人。起义军打出了“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的旗号,发布了《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历数清政府“政治紊乱,民生涂炭”等罪状,提出“破除数千年专制政体,不使君主一人独享特权于上,必建立共和民国四万万同胞享平等之利益,获自由之幸福。”[17]这次起义坚持了近两月,最后被清政府镇压。 

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十一日(1907年5月22日),同盟会领导黄岗(广东潮州饶平县境内)起义。起义军成立了军政府,发布檄文,宣传同盟会的纲领。四月二十二日(6月3日),又在惠州七女湖起义。这次起义坚持10余日后自行解散。 

光绪三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1907年9月1日),同盟会领导广东西部钦州、廉州起义。起义军首领称“中华国民军南军都督”,率军攻占防城,又攻打钦州,失利后于八月十日(9月17日)队伍自行解散。 

光绪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1907年12月2日),同盟会领导镇南关(今友谊关)起义。起义军占领了三座炮台,坚守七昼夜后退出。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1908年3月28日),由黄兴领导的同盟会员200余人组成中华国民军南军,在广东钦州起义。起义军转战两个月,经过大小数十战,未能打开局面,后黄兴退至越南,余众解散。 

光绪三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1908年4月29日),同盟会领导云南河口起义。当地群众纷起响应,“数日内增至千余人,声威大振。”[18]起义军攻占了南溪等地。经过一个月的战斗后,河口丢失,起义失败。 

就在同盟会领导武装起义接连不断发生的时候,光复会也在安徽、浙江等地准备发动起义,领导人是徐锡麟和秋瑾。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1907年7月6日),徐锡麟在安徽安庆枪杀巡抚恩铭,发动起义。不料只坚持6小时,即告失败,20余人被捕遇害。六月四日(7月13日),准备响应徐锡麟的秋瑾尚未起义,就在浙江被捕,次日被害。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1908年11月),在徐锡麟起义的影响下,熊成基乘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相继死去、人心惶惶之机,率千余名新军进攻安庆未果,不久失败。 

宣统二年正月初三日(1910年2月12日),同盟会南方支部在广州发动新军起义,不料只坚持两天即告失败。 

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日(1911年4月27日),同盟会在广州再次发动起义,经过英勇战斗后,又不幸失败,有72具烈士遗骸被葬于黄花岗,史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 

“拼将十万头颅血,须将乾坤力挽回。”[19]革命党人发动的一次又一次武装起义,都是为了推翻清政府的统治。 

再次是辛亥革命爆发之初的情况。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年10月10日),在文学社和共进会的领导下,武昌新军发动起义,占领了武昌。不过,“实际的起义并没有按照预定的计划,也不是在预定的领导机构率领下进行的。”[20]而且,武昌起义胜利后,虽然由革命士兵代表组成的谋略处领导军事,但谋略处主政时间很短,革命的胜利果实很快被以黎元洪为首的反革命和假革命所吞噬,以他们为主组建了湖北军政府。与此同时,在武昌起义胜利的鼓舞下,湖南、陕西、江西、山西、云南、贵州、浙江、江苏、安徽、广西、福建、广东、四川以及上海,相继宣布独立而脱离清政府,成立军政府。不过,掌握这些地方政权的,大多是旧势力中的代表人物,而很少真正的革命党人。在各省纷纷宣布脱离清政府的情况下,清政府不得不重新起用袁世凯,以应对变化的时局。袁世凯率领北洋军攻占汉口后,又在汉阳打败了黄兴领导的民军。以后,他在帝国主义列强的支持下,纵横捭阖,企图通过议和攫取辛亥革命的最高权力。就在这时,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由国外回到上海。12月29日,在南京召开的各省代表会议进行临时总统的选举,孙中山当选。两天后,孙中山到达南京。1912年1月1日(旧历辛亥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就任临时大总统的誓词中说:“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所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21]他还对袁世凯表示:“文虽暂时承乏而虚位以待之心,终可大白于将来。望早定大计,以慰四万万人之可望。”[22]得知孙中山的态度后,袁世凯向清皇室施压,迫使清朝皇帝在1912年2月12日宣布退位。2月14日,孙中山向参议院提出辞呈。2月15日,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宣布就任临时大总统。4月1日,孙中山宣布解除大总统职务。中华民国的成立,结束了清朝268年的统治,也结束了2000多年来的皇帝专制制度。但是,真正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并没有建立起来。 

最后是中华民国成立初期的有关民族政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多居住在边疆地区。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制定什么样的民族政策非常重要。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书》中声明:“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同月28日,他致电蒙古王公,更明确地表示:“俄人野心勃勃,乘机待发,蒙古情形,尤为艰险。”“祈将区区之意,通告蒙古同胞,戮力一心,共图大计。”[23]袁世凯上台后,他在同年3月25日发布的《劝谕蒙藏令》中也表示:“现在政体改建共和,五大民族,均归平等。”“务使蒙藏人民,一切公权私权,均与内地平等,以昭大同而享幸福。”[24]8月19日,袁世凯又以临时大总统令公布《蒙古待遇条例》,宣布各蒙古王公原有的管辖治理权一律照旧,王公的世爵名号继续承袭,过去享有的特权维持不变,中央对蒙古不以藩属待遇,而与内地一律,对蒙古行政机关,不用理藩、殖民、拓殖等字样。应该承认,中华民国成立初期上述的民族政策,有益于维护国家的统一。 

三、 历史的启示和教训 

回顾清末十年发生的新政和辛亥革命,有许多启示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首先,是在清末新政这一改革的大潮中,怎样进行权益的再分配?清末新政是一场大规模的社会改革,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面临着权益的再分配。就当时来说,这主要表现在社会的上层,即满族权贵、汉族官僚、蒙古王公、藏传佛教宗教领袖人物之间。清政府在这场改革中,没有很好地顾及到其他民族上层的利益,而更多的是维护满族权贵的利益。比如,在宣统三年三月(1911年4月)成立的新内阁中,13名大臣中有8人是满族人,其中有5人是皇族,内阁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是在位小皇帝的叔祖父。正因为如此,这个内阁被人称为“皇族内阁”。又比如,在边疆地区实施的新政中,在西藏,取消了达赖喇嘛的名号,西藏新政是在达赖喇嘛离开拉萨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样,达赖喇嘛也就不可能参与西藏新政的谋划。更有甚者,还有些人想借此机会削弱达赖喇嘛的行政权,尽管这一切是考虑到了当时西藏的复杂形势,以及达赖喇嘛和清中央政府的关系。但是,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的领袖人物,在蒙藏地区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所以,削弱达赖喇嘛权益的做法是值得考虑的。也正因为如此,清政府后来又恢复了达赖喇嘛的名号。再比如,在外蒙古,哲布尊丹巴活佛有很大影响,而清末在外蒙古的新政也没有让哲布尊丹巴及蒙古王公们参与谋划。这一切,从政策的层面讲都是可以深思的。 

其次,是在社会的改革中,解决民生问题应当放在重要地位。清末新政中,清政府没有改善民生,反而使民生更加险恶,从而激起了广大民众的反对,使新政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新政期间,清政府对人民的榨取更加严重,各种苛捐杂税层出不穷。比如山西省,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起,除钱粮附加外,还增加了货厘、斗银、畜税、牙税、盐税、油酒缸课、煤厘、盐商捐、绅富捐,致使物价飞涨,一些手工业停产。[25]在东北,据不完全统计,就有粮食税、牲畜税、山海税、斗秤税、火药税等数十种之多。[26]在蒙古,牧民的负担也非常严重。宣统三年八月(1911年9月),理藩部在一份上奏中写道:内外蒙古为国家屏翰,在朝廷抚绥藩服之心有加无已,而官吏奉行不善,各藩积弊有亟宜湔除者数端:一曰采买战马……承办各员借端骚扰;一曰台站差徭……奉差到旗者,任意需索,甚者折价货现,不满欲壑,复以威胁;一曰供应官署。查各路衙门大小差使……颇有假公济私、勒捐摊派情弊……西路各处陋规尤多。[27]在新疆,一些官吏“借办理新政之名,阴行贪黩之实。”以至于百姓“畏避差徭,争投外籍。”[28]结果,在清末新政实施的10年间,全国农民的反抗斗争多达326次;抗捐税的斗争达137次,仅宣统二年(1910年)就有109次;抢米风潮达76次;武装起义达80次。[29]清末新政期间广泛存在的民生问题及其产生的后果,是清末新政失败的重要原因。这启示我们,在社会改革的大潮中,一定要关注民生问题,否则,即使国家富强了,社会进步了,而老百姓没有从中得到实际的利益,他们仍旧会对当权者产生不满。总之,改革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 

再次,是任何时候都要想到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能人为地制造民族矛盾,影响国家的统一、民族之间的和谐。当资产阶级革命派开始推翻清政府统治的时候,在孙中山的思想里,“排满”曾经占有相当的比重,也就是推翻满族的统治,恢复汉族当权者的地位。光绪三十年(1904年),孙中山在美国报纸上发表《中国问题真解决》一文中就曾有这样的话:“将满洲鞑子从我们的国土上驱逐出去”。[30]显然,这样的讲法忽视了我国是多民族国家的事实,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了少数民族满族,而不是满族贵族。后来,孙中山对这种狭隘的民族思想进行了修正。在同盟会成立时讨论组织名称的时候,有人提出组织的名称是“对满同盟会”。孙中山不同意这个建议,他说:“革命宗旨,不专在对满,其最终目的,尤在废除专制,创造共和。”[31]当有人发表文章说:“他日我民族崛起奋飞,举彼贱胡,悉莫能逃我斧鑕。”[32]甚至对具体的满族个人,也要以“特别法律”对待。对此,孙中山说:“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种族的人,便要排斥他。……兄弟曾经听见人说,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这话大错。”[33]孙中山在这里表现出的民族观点,应当说是正确的。 

最后,是什么时候都应警惕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特别是对我国边疆地区的侵略,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清末十年实行新政时期,帝国主义国家始终都在对我国进行侵略,亡我之心不死。在东北,日俄战争之后,帝国主义列强开始了新的角逐。俄国为了恢复它原先在远东的地位,集中力量加强对东北北部的掠夺,通过东清铁路,在经济上攫取特权,在政治和军事上加强控制。日本在日俄战争中占据了东北南部,为了扩大对整个东北的侵略,通过南满铁路进行经济掠夺,利用在旅顺设立关东都督府进行政治和军事上的控制。美国则企图利用它在日俄战争中支持日本打败了俄国,乘机把侵略势力挤进东北,为此采取了各种手段。在内外蒙古,日俄两国的争夺愈演愈烈。俄国旨在制造民族分裂的侵略、渗透活动连续不断,不仅派出大批特务以游历、拜佛为名到处进行煽惑,而且直接对蒙古僧俗上层进行公开收买。日本为了在蒙古进行侵略和渗透,其手法和俄国简直如出一辙,极力拉拢和收买蒙古王公上层,煽动民族分裂,派遣特务广泛搜集蒙古地区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情报。在新疆,英、俄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激烈的渗透和掠夺。它们通过建立贸易圈霸占土地和牧场,大规模进行移民,设立邮政机构控制通讯联络,倾销商品进行经济掠夺。在西藏,英、俄两国同样进行激烈的争夺。英国为了把英属印度和它在中国南方的势力连成一片,进而控制中国的中部和南部,对西藏几次进行武装入侵。俄国梦想在侵略东北、蒙古、新疆之后,通过西藏把势力伸向南亚次大陆,使整个印度半岛成为它的势力范围,为此不断派遣特务,诱骗十三世达赖喇嘛,以达到控制西藏的目的。辛亥革命时期,俄国更是策动了外蒙古独立,公然分裂我国,英国也企图制造西藏独立。事实证明,在我们进行改革或革命的时候,一定要对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本性保持高度的警惕。这是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留给我们的惨痛而深刻的教训。 

(资料来源:本文由作者提供,中华文史网首发) 




[1] 《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914-915页。中华书局1959年版。 


[2] 《张文襄公全集》卷52,1928年刻本。 


[3] 联魁:《奏为特参贪劣不识各员请旨惩处以肃吏治而苏民困折》,载《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 见《东方杂志》1904年第1期。 


[5] 见《光绪朝东华录》(五),第5280-5281页。 


[6] 参阅乔志强:《辛亥革命前的10年》第243页。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7] 《新疆图志》卷49,《军制志一》。 


[8] 刘锦藻编《清朝文献通考》,第8634页。 


[9] 《东三省政略》卷9,《学务》,《述要》。 


[10] 《新疆图志》卷39,《学校志二》,《学堂》。 


[11] 吴丰培主编《联豫驻藏奏稿》第80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12] 参阅赵云田著《清末新政研究—20世纪初的中国边疆》第289-291页。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3] 参阅《清末新政研究—20世纪初的中国边疆》第295-296页。 


[14] 参阅乔志强《辛亥革命前的10年》第271页。作者认为资产阶级革命派形成时间是“1905年前”。 


[15] 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第一篇,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页。 


[16]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9页。 


[17] 陈春华:《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辛亥革命》二,第477页。 


[18] 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下,第116页。 


[19] 《秋瑾集》第19页。 


[20] 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下,第99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1] 《辛亥革命资料》第八册,第8页。 


[22]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76页。 


[23] 《临时政府公报》,1912年1月29日,2月1日。 


[24] 《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8卷第11号,1912年5月。 


[25] 刘大鹏:《潜园琐记》(稿本)卷6。参阅《辛亥革命前的10年》第3页。 


[26] 《辽东义勇军檄文》,《民报》第20号。 


[27] 《宣统政纪》卷61,宣统三年八月癸丑。 


[28] 杨增新:《补过斋文牍》壬集上,第16页。 


[29] 参阅《辛亥革命前的10年》第1、8、11、12页。 


[30]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54页。 


[31] 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第一册第47页。 


[32] 汪精卫:《民族的国民》,《民报》第1期。 


[33]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4-3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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