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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雍正西南改土归流的几个问题

张捷夫

雍正西南改土归流,是近几年来研究比较多的一个专题。发表了一些有见解的文章。有的方面研究比较深入,并且取得了大体一致的看法。但是,也存在着某些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比如关于雍正西南改土归流究竟包括那些地区,改土归流的过程是否就是残酷的战争过程。这里既有看法上的不同,同时多少也与我们研究不够有关。笔者不揣浅陋,拟就上述问题谈点意见,并求正于史家。

关于雍正西南改土归流的地区,在一些文章中,说法颇不一致。究其原因,不在于对被改流土司名单统计上的出入,而主要是对雍正年间,清王朝在黔东南和湘西地区的设官建治,存在不同看法。有的同志把在这种无土司之地的设官建治,也称为改土归流。笔者则认为,这件事虽然是和改土归流同时进行的,也是鄂尔泰等人经办的,但它们却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西南是我国少数民族分布最多的地区。二十多个少数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而且都有长久的历史。但由于各民族、各地区历史不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上自然条件(如地势险峻、交通不便)的限制等因素,历代封建王朝,对各民族、各地区的统治办法,也就不尽相同。远的不论,就明清两代来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上至少有三种不同情况同时存在。一是流官统治的地方,各项制度与内地基本相同;二是土司统治的地方(包括流土并治的地方),由封建王朝任命当地各部族酋长为各级官吏,准予世袭,并实行与内地不同的各种制度;三是既没设置流官,也无土司的所谓“生界部落”。这三种不同的地方,不仅经济发展水平和风俗习惯方面有很大的不同,政治上也存在极大差异。流官统治的地方且不去谈它,这里只谈和本文主题有关的第二和第三种地方及其不同。

关于这两种地区,明清官方文书及私人著述中,都曾加以区分。常见到的,一般称有土司的地方为“蛮”,或“熟苗”;称无土司的地方为“生界”,或“苗”,或“生苗”。如清代史学家魏源,就曾这样记述:“无君长,不相统属之谓苗;各长其部,割据一方之谓蛮。若粤之僮、之黎,黔之傜、四川之僰、之生番,云南之倮、之野人,皆无君长,不相统属,其苗乎!若《汉书》:‘南夷君长以十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十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十数,邛最大。’在宋为羁縻州,在元为宣慰、宣抚、招讨、安抚、长官等土司。其受地远自周汉,近至唐宋,而元明赏功授地之土府、土州县亦错出其间,其蛮乎!”[1]

魏源的这种区分虽不十分确切,但也明确地指出了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有土司和无土司两种不同的情况。今天,我们要阐明这个问题,似乎应该从两者不同特点谈起。

关于土司制的特点,史学界曾有多种说法。有的列举三条,有的列举四条,还有的列举五条、六条,但基本内容都差不多。当然,我们所以要谈它,目的还是要说明土司区和非土司区在政治上的不同。《明史》《土司志》有这么一段记载:“迨有明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而法始备矣。然其道在于羁縻,彼大姓相擅,世积威约,而必假我爵禄,宠之名号,乃易为统摄,故奔走唯命……其土官衔号曰宣慰司,曰宣抚司,曰招讨司,曰安抚司,曰长官司。以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县之名亦往往有之。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以府州县等官隶验封,官慰、招讨等官隶武选。隶验封者,布政司领之;隶武选者,都指挥领之。于是文武相维,比于中土矣。其间叛服不常,诛赏互见。”[2]文字虽然不多,但基本上已把明代土司制度的特点概括出来了。

清代沿袭明制,但各项制度比明代更加明确具体。和非土司区相比,特点也更加显著。为便于了解两者的不同,现将清代土司制度的特点概述如下:

(一)土司有一套由封建王朝授给的统一官职,并颁给印信、号纸。号纸上书土司姓名、年龄、职衔、世系及授职时间等,以示为朝廷的命官。官职分两类,土府、土州、土县等,隶吏部,在省由布政司领之;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等,隶兵部,在省由都指挥使司领之。

(二)凡土司皆世职。如土司故去或年老不能视事者,准予子孙等人袭替。但必须履行严格的手续,并经朝廷批准。

(三)土司对封建王朝有纳贡输赋和应征调的义务,以表示对封建王朝的忠勤。

(四)为使土司忠于职守,朝廷对土司定期进行考核,有功则奖,有罪则惩。

当然,还可以举出一些,但最重要的是这四条。从这四条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两个关键性问题:一是在土司区,封建王朝已确立实际统治。尽管这种统治的某些环节是通过土司来实现的。二是土司是朝廷的命官,虽可世袭,但必须得到朝廷的批准。土司对封建王朝有明确的义务和职责,封建王朝对土司有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办法,有权革职、停袭,以至办罪。在清初,具备上述特征的土司,据粗略统计,土县和长官司以上,大约有四百多个。

然而,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除大片大片的土司统治区以外,还有一些地方,中央王朝并没有建立起实际统治。这不仅在明代有,清代也同样存在。其他地方不说,而往往被认为在雍正年间实行改土归流的黔东南苗族地区和湘西六里庙区,就属于这类地方。直到雍正初年,这里既没有派驻流官,也未设置土司,被人称为“生界”或“生苗”。

这些“生苗”地区的社会发展水平,一般都比土司区落后,基本上处于向封建领主过渡的阶段。政治上“有族属”,“无君长”,“不相统属”[3]。既没有统一的行政机构,也没有统一的首领。如在黔东南苗族地区,社会组织的基本形式,是互不隶属的“合榔”和“合款”。榔、款的首领称榔头、款首,多由族大富强部落头人担任。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和军队,也没有法庭和监狱。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像土司那样,对封建王朝有纳贡、输赋、供征调的义务。在这里,我们不是要讨论这些地方的社会发展形态,而是要说明这些地方无土司存在。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封建王朝都没有建立起统治权力,因而被他们视为“化外”之地。明清两代王朝,为了在这些地方建立统治,在雍正以前,也曾多次进行尝试。有时发兵征剿,有时派官招抚,均未达到目的。有的未及深入,就宣告失败;有的虽曾深入,但未等站住脚跟,又被迫退出。在不得已情况下,封建王朝也采取过令附近土司担承监视的办法,也无济于事。湘西六里苗地,曾责令保靖土司担承,但“徒有担承之名,毫无实际”[4]。在贵州,像思州宣慰司、思南宣慰司、水西宣慰司这样的大土司,在明和清初实行改土归流之后,黔东南“生苗”地区周围的一些小土司,势力单薄,自顾不暇,对“生苗”更无力问津。正如鄂尔泰所说:“贵州土司向无钳束群苗之责”[5]。《贵州通志》的编纂者也说:“生苗不籍有司,且无土司管辖”[6]。所有这些都说明,在黔东南和湘西“生苗”地区,雍正年间清王朝在这里设官建治以前,既没有建立流官统治机构,也没有设置土司。

所谓改土归流,系指废除土司,代之以流官,变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因此,这只能在有土司的地方进行。如果根本无土司存在,也就无改土归流可言。所以,要正确地评价改土归流,就不能不弄清楚改土归流的地区。否则,这种评价就缺少可靠的依据,是不科学的。据笔者粗略统计,雍正年间,西南被改流的土司,土县和长官司以上,共有六十多个,拙文《论改土归流的进步作用》(载《清史论丛》第二辑),已列出具体名单,这里不再赘述。

清王朝在西南五省袤延数千里的范围内废除割据一方、各自为政的土司以后,分别设立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统治,并实行和内地一致的各项制度与措施。如设立保甲,编查户口、丈量土地,清理钱粮,建立学校,治河修路等等。从而大大加强了在西南的统治。

但是,清王朝并不以此为满足,在推行改土归流的同时,又在无土司之地黔东南和湘西“生苗”地区,进行设官建治。这件事和改土归流一样,虽然大规模地进行,是在雍正四年(1726年)鄂尔泰任云贵总督以后,但在这之前,已有人向朝廷提出建议。雍正三年(1725年),署贵州巡抚、威宁总兵石礼哈,奏请在黔东南苗族地区添兵设镇,并提出剿抚“生苗”的具体办法:“先调兵驻防,堵截前后去路,并禁通盐货,断绝必须之物。措置停妥,即一面宣布威道,俾其知所怀畏。倘一、二年后不受招抚,则调集四路兵丁,捣其巢穴。”[7]雍正对如此重大行动,一时主义不定。他一方面顾虑石礼哈办事“不加缜密”,“倘苗民探知此信,恐于未事之先,即预思阻挠,妄起衅端。”[8]批评石礼哈好大喜功,少年孟浪。另一方面,他又考虑,如果“熟计万全”,真能做到把广大“生苗”地区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改设镇标,增添士卒,则湖南之靖州、天柱等州县,俱当归并黔属”[9],也是一件大好事。于是,他先将奏折批转云贵总督高其倬详加斟酌,又召见进京述职的前贵州巡抚毛文铨,面询得失。毛文铨只知附和雍正的口气,并没猜透他内心深处想的是什么,便说“此举可以不必,如果地方文武得人,苗民向化,即现在所有数百兵卒,尽可弹压。若苗民跳梁,既添设一镇,亦未必足资备御。”[10]高其倬比毛文铨高一筹,他一面批评石礼哈关于剿抚“生苗”的意见“稍欠妥酌”,他认为黔东南“生苗”地区,“目前固不宜忽略,不思筹防,然亦不宜轻躁,骤言功取。若断其盐货,必致激生变。至捣巢覆穴,策非万全……只宜时时访探情形,密切防范。令作版图之策,且作缓图。”一面又同意添兵设镇,说“从前控制古州八万之责,湖南与贵州分任,今又全归贵州,黎平孤悬东隅,势非添兵设镇,不足以资弹压。”[11]此事只议论一番,并未进行。

次年,鄂尔泰接替高其倬,出任云贵总督,和他的前任不同,行事大胆果断。他到云贵以后,一面大张旗鼓地稿改土归流,一面筹划剿抚“生苗”。他向雍正奏言:黔东南“苗疆四周几三千余里,有三百余砦,古州居其中,群砦环其外,左有清江可北达楚,右有都江可南通粤,皆为顽苗蟠踞,梗隔三省,遂成化外。如欲开江路以通黔粤,非勒兵深入,遍加剿抚不可。”[12]他的这一主张,和改土归流的奏请一样,马上得到雍正的支持。于是,两件事同时并进。

鄂尔泰处置“生苗”的步骤,基本是按抚一剿—抚这个公式进行的。就是对每个地方,先派人招抚,如不受抚,即发兵征剿,然后乘兵威进行招抚。从雍正四年至九年,经过对长寨、八寨[13]、丹江、九股、清水江、古州等地的用兵,在击败为首的苗砦后,共招抚苗民近四万户,“地二、三千里,几当贵州全省之半。”[14]其中雍正四年长砦之役以后,广顺、定番、镇宁、安顺等地“生苗”,所谓“闻风向化”,到七年,前后共归附苗砦一千二百九十八个,计五千九百七十八户[15]。雍正六年八砦用兵后,共招抚苗砦一百四十五个,计三千余户[16]。同年,镇远知府方显、副将张禹谟,利用土司招抚九股及清水江苗民四千八百九十余户,不下两万人[17]。丹江之役,招抚各砦生苗七千余户。七年清水江之役,清水江南岸受抚生苗共四十余砦,不下万户[18]。里古州约四、五千户[19]。

清王朝统治力量进入这些地方以后,一方面安营设汛,建立军事据点。雍正年间,在黔东南新附苗区共设置九个营,二十九个汛,七十八个塘,驻兵六千多名。随后又增加到一万五千名。另一方面,有派驻流官,建立地方政权。这些新设流官有:雍正四年,设长砦同知;六年设八砦同知、丹江通判;七年设古州同知、都匀府理苗同知、都匀通判、镇远府理苗同知、黎平府理苗同知;八年设清江同知;九年设都江通判;十年设归化通判;十一年设清江通判、台拱同知等。在基层则普遍设立保甲,有的地方是十户立一头人,十头人立一砦长。实行联保连坐,“逐村经理,逐户稽查”,“一家被盗,全村干连。保甲长不能觉察,左邻右舍不能救护,各皆酌罚,无所逃罪”[20]。此后不久,又在黔东南正式设立古州、台拱、清江、都江、丹江、八砦等六厅,分属黎平、镇远、都匀三府。

在湘西,雍正八年(1730年)奉旨招抚六里红苗。辰沅靖道王柔主张从上龙路进,镇筸总兵周一德以其地险,主张由乾州的鸦溪入,设计诱之,相持不下,周一德分军入鸦溪。鸦溪有天王庙,“苗民奉之谨,过苗不敢视,门常锁闭,或数十年不开,推牛岁祭,皆之门外”[21]。周一得遂派兵士于夜间逾墙入庙察看,见神橱后有三纛尚完好,一德便利用迷信欺骗苗众:说他曾梦见天王,天王赐他三纛,令其抚众,如有抗拒不受招抚者,奉纛剿灭之。并说他将择吉日入庙,领纛出师。到期,苗酋率众来观看,周一德宰牛设供,碎锁开门而入,令苗酋橱后寻纛,果见三纛,光彩耀目,苗众警服。于是,三岔屏、劳神寨、鬼坡、神者、鸦酉、崇山、补美等寨,闻风归附。一德随驻崇山旁,招大小掉排,大小龙潭、鸦宝、龙角、狄良坡等寨,尽抚之。先前,周一德秉纛攻上龙潭,尽平其寨。然后,与王柔相度形势,筑城于吉多坪。次年正式设厅,赐名永绥,属辰州府。

雍正年间,清王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改土归流和设官建治的情况,大体如此。

有些著作和文章,在谈到雍正西南改土归流时,往往把它看成是对西南少数民族一次残酷的武力征服,总是和野蛮的战争,疯狂的屠杀连系在一起。这说出了某些历史现象,但不能全面反映历史的本质。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是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盾的,而且某些土司的改流,问题的最后解决,也是通过战争方式来完成的。但这只是极少数。就前面所说的六十多个被改流的土司,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政治手段解决的。如湖广三十多个土司的改流,就基本上没有用兵。就是少数最后通过武力解决问题的地方,也不是一开始就付诸战争,而是在改土归流过程中,或改土归流之后,土司势力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进行顽抗,甚至煽动叛乱,清王朝出兵平定。这个问题颇值得注意,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对雍正改土归流这一事件的评价,也关系到土司的这些反抗斗争和清王朝用兵的性质。所以不能不搞清楚。

雍正年间,清王朝在西南大张旗鼓地进行改土归流时,对土司较大规模的用兵有三次,一次是雍正五年在镇沅,一次是雍正六年在橄榄坝,一次是雍正八年(1730年)在乌蒙、东川、镇雄。为了说明前面所提出的问题,这里有必要多用一点笔墨,将三个地区的改土归流及清王朝用兵的具体经过,分别加以叙述。事情的前因后果清楚了,问题也就不辩自明了。

(一)镇沅

镇沅土府地处滇南,很早以来为傣族聚居区,刀氏世长其民。明设土府,刀氏世袭土知府。清初仍继续任职。雍正四年(1726年)六月,云贵总督鄂尔泰,以土知府到瀚“人本凶诈,性嗜贪淫,自威远盐井归公,长怀不法。强占田地,阻挠柴薪,威吓灶户,擅打井兵”[22]为借口,决定先将刀瀚置于法,然后改土归流。并与临元镇总兵杨天纵密商,派游击杨国华前往。六月十九日,将刀瀚拿获,押解省城,撤消印信号纸,并委派威远同知刘洪度署镇沅知府。从而结束了镇远土司统治的历史。

原镇沅土府有土目土役百余人,“皆白占夷民田地,既令纳课,复令上租”[23]。改土归流以后,进行查田编赋,刘洪度欲将土目所占民田“撤还夷民,各令输赋”[24]。而众土目“不肯献出所占民田”[25],向刘洪度“屡求不允,从此衔恨”[26]。于是,便伺机起事,希图“重为土官,不听设流辖制”[27]。土目以刀如珍等人为首,首先“捏造浮言,煽惑夷众。谓知府要将民田尽数入官,有愿领种者,每一石种田,先交价银二十四两,定限于开印日完纳,当堂亲收,违者重处。”[28]并于同年冬,“于箐林中宰羊歃血,饮酒订盟”[29]。次年正月十七日夜,聚众数百人,烧毁府衙,杀死流官知府刘洪度等人。他们知道这样做,官府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于是,又串连附近原者甸土司刀联斗和原威远土州大头目刀国相(者乐甸长官司于雍正四年九月改流,收其田赋,稽其户口,其长官刀联斗仍量予养瞻,授以职衔冠带终生,在家闲居。威远土州于雍正二年改流,革职的土知州刀光焕住昆明)。但刀联斗和刀国相都不愿相从,回书拒绝,刀如珍等便“聚众据险,希图招安”[30]。

事情发生后,鄂尔泰急调元江副将张应宗、新嶍营参将曹登云、景蒙营参将李登科,各带官兵,星速前往。又令临元镇总兵孙弘本带兵赴镇沅确查起事实情,相机剿抚。张应宗由他郎攻其东,曹登云由哀牢、者乐击其北,李登科出景东至抱母断其西,普威营官兵于威远分御其南。二月十四日,各路会同进兵,刀如珍不能敌,纷纷逃散。原土知府刀瀚之母,命其孙刀辅宸带领土目刀沛等十余人迎于军前,官军遂入府城。随后,又兵分数路搜捕,到三月初四日,刀如珍和其他主要首领叶在皋、刀西明、刀廷贵等人均被官军捉获,招回逃散民众三千余户。四月二十六日,刀如珍、刀廷贵、陶波公、刀西明、刀西侯、陶国贵等六名主要首领被处死,尽徙刀瀚家属及土目于他省安置。随后,以嵩明州知州佟世萌补授镇沅知府,镇沅遂平。

(二)橄榄坝

车里宣慰司地处滇南边疆。明隆庆四年,宣慰使刀应勐为分派差徭,将其辖区分为十二个行政单位—版纳,即傣语西双版纳。以澜沧江为界,江内六版纳,江外六版纳。清雍正年间,刀金宝为宣慰使,驻江外车里,而江内六版纳,由土目刀正彦占踞。这里居住着多种少数民族,其中有窝泥人(即哈尼族)避居山中,以采茶为业,常因“茶商众客以重利滚砌”发生纠纷。雍正五年四月,又发生麻布朋与克者老二等人率众截杀茶商事件。普威营参将邱名扬、茶山守备李定海,檄知宣慰使刀金宝,协同擒拿。刀金宝派刀正彦等前来会商剿抚。但刀正彦与刀金宝素有矛盾,乃乘机焚烧倚邦各寨,堵塞各路要口,并将会期招抚的总兵官王朝选及兵丁、粮差等十八人杀死,企图嫁祸于刀金宝,谋夺宣慰使之职。鄂尔泰遂调临元镇总兵孙弘本、元江协副将张应宗、普威营参将邱名扬各带兵进剿。并令刀金宝截堵江外,勿使外逃。官军连破各砦,直抵孟养,并深入攸乐、莽芝、橄榄坝、九龙江等地,俘获麻布朋及克者老二等人。鄂尔泰又派提督郝玉麟亲往查勘,并嘱:“不论江内江外,其逼近外国,应示羁縻之地,仍著落车里宣慰司,以备藩篱。凡应安设营汛,并可建立州县之处,一一斟酌妥确,以为一劳永逸之举。”[31]六年三月,刀正彦在猛腊被官军捉获,不久处死。宣慰使刀金宝自知年幼,不能约束,具呈愿将江内各版纳归流官管辖。鄂尔泰认为江内六版纳,“田土肥饶,其人民番庶,现据查造,已不下数万户。而银厂、盐井少加调剂,即足充奉饷。及此设官安营,以图久远,实属滇省大局所关”[32]。雍正同意鄂尔泰的意见,于是,便将车里宣慰司所属江内六版纳,全部改土归流。普洱设府,橄榄坝设州。

江内改土归流之后,“各版纳夷民各安生业”[33]。但向为刀正彦主谋的大塔寺缅和尚和土目叭护、叭瞻等人,“冀图仍霸一方”,[34]“恐一设流官,伊等终难漏网,遂籍称流官到来,你们(指土目)决无生路,我们也存在不得了”[35]。并以“代主报仇”[36]为口号,遍加煽惑,聚众起事。缅和尚先率众逃避江外,叭护、叭瞻等,于七月二十一日夜间,放火、堵路、攻打营汛。并“挟制宣慰使刀金宝,以威吓夷众”。[37]滇南一时为之震动。鄂尔泰得知,急调临元、永顺、开化、永北、剑川等镇协兵数千人,限期到普洱,定期会剿。又派提督郝玉麟带兵六百名,亲赴普洱统兵调度。十一月初,各路援军到齐,十三日,兵分三路,一齐进剿,很快攻下橄榄坝、九龙江等地。十六日,郝玉麟到达攸乐。游击施善元禀报:逆众“俱有望抚之心”[38]。被俘获的人和客商也说,“若提督到来,我们俱出投见”[39]。因此,郝玉麟认为:若不亲往招安,相机剿抚,恐夷众又被人煽惑。遂于二十日前往橄榄坝。有一缅和尚愿协助招抚,郝玉麟赏给花红,令其前去。又遍出文告:只将为首的数人搜获,其被协从余党,概行招安,慎勿滥行剿戳。以便进行分化瓦解。又差人向避匿猛者的宣慰使刀金宝宣谕,令其出见。十二月初二日,刀金宝赴郝玉麟行营,郝玉麟赏给银两袍帽,告诉他:“尔乃无罪之人,不过为逆夷势逼逃避。如今出来,可安慰各头目,招抚百姓,宁家乐业”。[40]在郝玉麟“广行招徕,恕其以往,许其自新”[41]的策略下,江坝一带先后受抚者一千六百多户,计八千多人。此后,车里十二版纳,除猛腊头目因和刀正彦关系密切,其父被押在省,故持观望态度外,其他十一版纳头人,俱赴营表示听候差遣。郝玉麟一面派施善元带兵千人,由猛笼、猛慢一路前进,访查首要踪迹;一面派徐成正带兵六百往猛腊地方,搜捕刀正彦余党,并相机招抚。到七年二月,其首要分子多被捕获,逃散居民,大多回寨复业,为时半年的橄榄坝事件,终于被平定。

(三)乌蒙东川镇雄

乌蒙、东川、镇雄,旧属云南,明洪武十五年太祖平滇后,分别设府,后改隶四川。各府均由当地彝族土酋世袭土知府,“不过岁输贡赋,示以羁縻”[42],“虽受天朝爵号,实自王其地”[43]。加上“去省窎远,莫能控制”,[44]因此,对明王朝时近时疏,叛服无常。明王朝虽早有改土归流之意,但由于条件不成熟,终未能实现。镇雄原称芒部,正德、嘉靖年间,芒部土府因争袭而连年互相仇杀。嘉靖四年(1525年),明王朝出兵平定,土知府陇氏嫡系亲属无人承袭,曾将芒部土府改土归流,并改为镇雄府。但由于遭到以陇氏土目为代表的封建领主势力的反抗,陇氏土目的这种反抗又得到附近乌蒙、乌撒、东川土府的同情与支持。于是,明王朝不得不革去镇雄流官知府,恢复土官知府如故。清初的改土归流,成效也不大。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东川府虽实行改土归流,也不过是空有其名,而无其实。“改流三十载,仍为土目盘踞,文武长寓省城,膏腴四百里,无人敢垦”[45]。土司的一切苛归陋例,毫无变化。

雍正年间,三土府的改土归流,首先从东川开始。当时,东川和乌蒙两土府之间,为争夺地盘而互相攻杀,正闹得不可开交。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二十日,鄂尔泰一到云南,就奏请东川归滇。他说:“东川一府,原系土酋禄氏世守地方,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始献土归流,受四川管辖。其地与云南省寻甸、禄劝、沾益三州接壤,距云南省城四百余里。去成都二千八百余里,一切事宜,俱有鞭长不及之势。如上年十月内,乌蒙土府禄万锺之叔禄鼎坤,统众攻打东川村寨,东川知府周彬虑川省远不可恃,具抱滇省。滇省督臣高其倬拨兵解散后,而川省令箭方得到府。是川省无济于东川,而东川无益于川省明矣。若将东川改隶云南,声教易及,先怀以德,继畏以威,然后徐议改流,不二、三年间,或可一举大定。”雍正阅后批曰:“所奏甚合朕意,东川归滇,高其倬未到之先,已有旨矣。”[46]

其实,关于东川的处理,鄂尔泰早胸有成竹。所以,在奏折发出后,不等雍正批示,便“密差人至东川细访,确勘其地方疆界形势,险要、山川、城城、衙署、营汛、兵丁、户口、粮饷、赋役并现在风俗,一切矿厂,俱得悉大概”[47]。在街道雍正批覆后,即命曲寻总兵刘起元,带领援剿左协全营官兵移驻东川,将巧家等六营地方,统统归流官管辖。一切土目,尽行更撤。随后由奏请以马龙州知州黄世杰,为新任流官知府。东川府真正实现改土归流。

东川完成改土归流以后,鄂尔泰便集中力量解决乌蒙、镇雄。

乌蒙在东川北面,又是当时三大土府中势力量最强的一个,向来被封建王朝视为“难治之地”。鄂尔泰一到云南,便开始规划乌蒙之事。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二十日,他在奏折中写到:“乌蒙土府与东川接壤,骄悍凶顽,素称难治。不惟东川被其杀虏,凡黔滇蜀接壤之处,莫不受其荼毒。而且产富田肥,负固已久。若不早图,终为后患。”雍正批曰:“乌蒙土司纵恣不法,擅挠东川府巧家地方,似此若不惩戒料理,将来益无忌惮。滋事愈多……可与岳钟琪和衷酌办,将乌蒙土官、土目,先行详加戒谕,令其毋虐土民,毋挠邻境,痛改前非,恪遵法度。倘敢怙恶不悛,惘知敛戢,应作何惩治,尔当悉心筹画。将来若可改土归流,于地方大有裨益。”[48]

六月二十日,鄂尔泰又奏称:“乌蒙土官,凶恶习惯,可以威制,似难以恩化,不改土归流,终非远计。然威止可一举,恩可以先施,归滇之后,臣当宣示皇恩,晓以国法,练兵屯田,以壮我军。渐离其心腹,徐除其党羽,俟机有可乘,设法招致,庶可一劳永逸。”[49]九月十九日又奏称:“镇雄土府接连乌蒙,其凶暴横肆,与乌蒙土府无异。若不改土归流,三省交界均受其挠。或先制乌蒙,徐图镇雄;或一举两就、出其不意;或令二土司互相吞并,然后剪除。”[50]计谋可谓狠毒。

此时,乌蒙土知府禄万钟已为川陕总督岳钟琪题参革职,经兵部议覆,由川、滇两省各派官员定期会审。禄万钟年才十五岁,土府兵政大权,皆握于其叔禄鼎坤手中。禄鼎坤又与禄万钟母子不和,凡事禄万钟一听汉人主文刘建隆、杨阿台主使。所以,解决乌蒙问题,禄鼎坤是个关键人物。鄂尔泰软硬兼施,一面扬言:“乌蒙稍抗,即拟进剿”[51]。一面密令东川知府黄世杰,差人入乌蒙打探,找熟识土目之人去开导,晓以利害。并派总兵刘起元、粮道张元随先赴东川,等川省官员到达,再到威宁会审禄万钟。禄万钟为刘建隆唆使,以川省官员未到,支吾不前。而禄鼎坤自领数十个头目,以及土兵数百人前来江界,差头目请黄世杰会话。黄世杰带数人亲往江界,说其利害,道其祸福。禄鼎坤见未带一兵,感泣畏服,遂率领二子及各头目至东川。并剃头改服,以表示输诚之意。

鄂尔泰为处理乌蒙改流一事,也于雍正四年(1726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由贵阳起程赴东川。至十二月十三日抵东川之前一天,禄鼎坤父子迎至百里外,匍匐道旁,情词恳切。鄂尔泰赏给缎匹银牌,并委为土守备,令随同游击张鹤去土府召唤禄万钟。十二月二十日,张鹤、禄鼎坤禀报:禄万钟母子并无异词,只是被刘建隆、杨阿台等人唆拨挟制,不肯出来。非先拿此数人,不能了事。鄂尔泰见禄鼎坤既经投到,乌蒙大势已去,遣官兵直抵土府,料也不敢抗拒。遂令刘起元并各将弁兵,定于二十五日自各营起程。二十七日,各驻扎所指定之汛地,相机行事,攻取土府。

此时,张鹤与禄鼎坤驻鲁甸,刘建隆、杨阿台等人在镇雄土府主文范绍淹和纽纽巴等支持下,以三千土兵围攻鲁甸,欲杀禄鼎坤,以坚众志。张鹤、禄鼎坤以三千人迎战,土兵溃散。这时刘起元也到达鲁甸,令游击张鹤、威宁游击哈元生、知府杨永斌等,一面整兵,一面招抚,直进乌蒙。而乌蒙各寨,沿途归附者前后已三千余户。刘阿隆、杨阿台等见大势已去,便簇拥禄万钟母子出逃,土府一空。十二月二十九日,张鹤、哈元生、杨永斌等进驻乌蒙,随将仓库、钱粮、户口、什物等,同禄鼎坤一同查勘封固。

镇雄与乌蒙唇齿相连,土知府陇庆候年才十五,与乌蒙一样,其权操纵在其叔陇联星及主文范绍淹、纽纽巴等人手中,而且范绍淹、纽纽巴又与乌蒙刘建隆、杨阿台等人,互相勾结,朋比为奸。鄂尔泰认为,陇联星是和禄鼎坤一样的关键人物。因此,老主意不变,令威宁镇总兵孙士魁、知府杨永斌招抚陇联星。陇联星自明处境,愿求效力。乌蒙被官军占领后,唇亡齿寒,镇雄当难自保。于是,陇庆候母子也逃往四川。五年(1727年)正月十四日,官军进驻镇雄。前后不过两旬,且未经激战,两土府悉平。乌蒙设府,镇雄设州,并安镇设营,添兵驻守。至此,东川、乌蒙、镇雄三土府改流之事全部完成。

三土府地方辽阔,势力强大,影响根深蒂固。虽经改流,却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有些被革职的土司、土目,人还在,心不死,时刻想东山再起,卷土重来。乌蒙改流后,禄鼎坤初授外委守备,继则奉诏进京引见,授河南归德府参将,并赏银一万两。但他在进京时,却嘱咐其子禄万福、禄万富说:此去未得生还,若久无音信,是以被诛,可与土目等谋叛[52]。禄鼎坤于雍正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到任,其妻、女、幼子及弟禄鼎明仍留居昆明。其子禄万福、禄万富回鲁甸料理产业,因不得其父信息,又见总兵刘起元军律不肃,私派公费,侵欺粮饷,客人被劫,混将头人拷比,遂煽众于八月二十六日起事,攻陷城镇,杀死总兵刘起元等多人。并联络东川、镇雄及四川凉山彝众至数万人,声势一时大震。鄂尔泰一面假惺惺地向雍正请求罢斥,一面急调云贵官兵,分三路会剿。

东川路,由临元总兵魏翥国统领,率兵两千余人,于九月初,首先到达东川。后兵至万人。禄鼎坤之弟禄鼎明居省城,此时要求随军前往魏翥国行营“剖白招抚”。九月九日,他一到行营,即拨刀行刺魏翥国,当即被处死。禄鼎坤在省城家口、遂被鄂尔泰监禁。魏翥国被刺伤后,由楚姚总兵官禄代替,仍听提督张耀祖调度。威宁路,由安笼总兵哈元生统领,并以梧州副将徐成贞副之。镇雄路,由镇雄营参将韩勋统领,听哈元生调度。战斗首先从镇雄一路开始。九月十二日至十三日,在莫都地方,和镇雄、乌蒙士兵交战二十七次,官军四百人败土兵数千,连破四砦,尽行烧毁,土兵一时溃散。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又在奢乡连战三日,官军以一千五百人败乌蒙土兵八千,斩杀二千余众。

东川一路,九月二十九日官禄抵东川府城后,官军已至万人。但由于提督张耀祖震于敌势,惑于流言,不敢进兵。而官禄听其调度,只是派遣游击纪龙、王先、何元等人,率领官军作些小规模动作外,也是兵屯东川不进,以致禄万福踞鲁甸而扼大关、伐乌、豆沙三关为门户,“煽惑愈众”。在鄂尔泰“屡檄严摧,切札激励”之下,张耀祖方拨官兵浅近分剿,“但终不免就易避难”。

威宁一路,哈元生率兵两千,于九月十九日抵威宁后,即向乌蒙方向推进。二十一日,在得胜坡与禄万福部两万人遭遇,经过两天战斗,土兵败退。十月八日,官军由得胜坡拨营,行至以那地方,又遇土兵数万。哈元生寡不敌众,遂令参将康世显、游击王友文、曾长治,各带官兵埋伏土兵营左右,听号炮出奇攻击。哈元生与副将徐成贞、土兵总安天爵,各带兵走中路。十日早晨,中路官军与伏兵一齐出击,土兵不能抵,大败四奔。官军追击,连破其营八十余座,直抵乌蒙。

官军攻占乌蒙以后,哈元生兵分两路,一路由鲁甸通东川,一路由龙洞山连镇雄。鄂尔泰恐哈生兵少,又调东川兵四千赴哈元生军。韩勋也带领雄兵前来会合。川兵把住凉山及金沙江去路。前后二十多天,到十一月初,官军连破三关,禄万福兄弟等人,逃匿东川巧家营。张耀祖责令缚献不出,鄂尔泰遂令副将徐成贞于十二月二十四日再战,全部俘获。禄鼎坤也自河南逮至斩之。至此,乌蒙、东川、镇雄三土府的顽抗,终被平息下去。

通过以上叙述,我们可以看出:雍正年间清王朝在西南进行改土归流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几次较大规模的用兵,时间不是在改土归流之前,而是在改土归流之后。起因是土司势力不肯退出历史舞台,而进行拼死的反抗。因此,既不能认为土司的这种行动是正义的,甚至被说成是农民起义,也不能得出清王朝对土司的这种战争是反动战争的结论。

然而,在发生土司的这些反抗事件以后,清王朝除出兵镇压以外,也意识到有值得记取的教训,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对被革职的土司要妥善安置,使其得所;二是对派驻流官,要慎重挑选,用人得当。

在改土归流中,清王朝对被革职土司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因其本人或先辈对清王朝有功绩者,仍授以官职。这种官职包括流官和土职。如湖广永顺宣慰使彭肇槐,因自请改流,为湘西土司树立了榜样,在永顺宣慰司改流时,彭肇槐被授予参将,并赏银一万两。广西泗城土知府岑映宸之弟岑映翰,因其祖父岑继禄曾有“率土兵迎导大军之功”,在泗城改流时,授八品顶带,并给田产奉祀。这种情况为数不多。二是“量给土地房屋,俾得存养,不致失所”。这种情况占绝大多数。一般说来,在改土归流时,土司无论有罪还是无罪,罪大还是罪小,只要表示愿意改流,不进行武力对抗,都免于处分。就连雍正认为“暴虐不仁,动辄杀戮,且骨肉相残,土民如在水火”[53]的湖广桑植宣慰使向国栋、保靖宣慰使彭御彬等人,也都未加惩处。土司被革职以后,有的居省城,有的仍居原地。但清王朝也发现,这些人官虽不存,影响还在。有的虽身居省城,但和土目来往频繁,互通声息。更有少数人不甘心推出历史舞台,妄图东山再起。因此,雍正认为,要巩固改土归流的成果,必须对影响较大的土司及家口,采取调虎离山的策略,将他们迁移内地安置。他说:“若仍留本省,管束太严,则伊等不得其所。若令疏放,恐又生事犯法”。为此,令九卿对所有被革职土司,“其迁移何处,及如何量给房产,俾得有存养之处”,“分别评议具奏”。[54]所以,在雍正五年镇沅事件发生以后,一些被革职的大土司,陆续被安置内地。如镇沅土知府刀瀚家属安置江宁,泗城土知府岑映宸安置浙江,保靖宣慰使彭御彬安置辽阳,桑植宣慰使向国栋安置河南,邓川土知州 远安置江西等等。这样做,固然可以切断土司与土目的连系,少发生一些事端,但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当时办得并不都那么妥帖。就连雍正本人也承认:有的官员“不即留心经理,迟至一、二年后始拨给房地,以为瞻养。而地亩又相隔遥远,土司不能亲自耕作,惟赖该县知县,代征粮谷,卖银移交。每年非被佃户侵收,即被胥吏中饱,有名无实。以致各土司饥饿困顿,竟有私自逃匿者。”[55]为此,他曾颁发诏令:凡“有安插土司之地方,令该督抚悉心稽查。若有从前办理不善之处,即行更改。并饬有司等不时体察,务令安全,以受国家豢养之泽。傥仍疏忽从事,必严加议处”[56]。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还有少数土司,如镇沅的刀瀚、乌蒙的禄鼎坤、禄万钟、车里的刀正彦等人受到了严惩,是因为武力对抗改流,甚至煽动叛乱,其性质该另当别论。

但是,在改土归流以后,之所以发生土司闹事,除来自土司方面的原因外,流官激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一些派往归流地区的官员,贪婪成性,借改土归流,乘机大捞一把。他们甚至认为:“土民昔在水火,今既内附,已脱从前之暴虐,即略有需索,亦属无伤。”[57]有的界丈量土地,清理钱粮的机会,抢占土地,苛索银两。有的和土目土舍勾结,营私舞弊,任意敲索。有的大放高利贷、重耗、滥差、抢占民妇等。以致引起人民的不满和反抗。如湖广永顺宣慰司于雍正五年改土归流以后,设置永顺府,同知潘果酷刑重耗,滥差妨农,雍正七年(1729)五月,有两千多人聚集永顺城外,控告潘果。人民的这种不满和反抗,又往往会被土司土目所利用。如镇沅事件,土目刀如珍之所以敢采取那么大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利用了人民对知府刘洪度“苛索银两,今日要草料,明日要柴薪,终朝苦打,每日谢银三、四、五钱不等”[58]这种盘剥的不满情绪。乌蒙的禄万福所以能聚集那么多人,也是利用了总兵刘起元军律不肃,私派公费,侵欺粮饷在人民中所引起的不满。这一点,连鄂尔泰也不得不承认。他说:“乌蒙之变,因造谋于禄鼎坤,实成祸于刘起元。”[59]所以,雍正一再强调:派往归流地区的官员,务必要慎重挑选。他说:“改土归流固系美事,然必委用得人,不令野愚小民有避溺投火之想,方保永安长治。如谓兵威震慑之时视如禽兽,任意凌虐苛求,若令一思故主,所关甚巨。”[60]又说:改土归流地区,“需员甚多,其间未必尽属贤良之辈”,“稍觉其人不宜苗疆之任,即时调换”[61]。

雍正所采取的以上两项措施,是颇为重要的,抓住了在改土归流以后新出现的矛盾。所以,对巩固改土归流的成果,维护清王朝在西南的统治,是有一定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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