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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的历史考察——兼论辛亥革命与中华民族认同之关系

黄兴涛

 

民族自觉与符号认同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学术界关于“中华民族”形成问题的研究兴起了一个持续的高潮。特别是费孝通先生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总体解释之后,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先生有一个“动态”的精辟的观点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的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①这一著名论断,目前已得到海内外越来越多学者的明确认同与积极回应。不过相对说来,对于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的研究,学术界似重视程度较高,也有着长期的积累;而对于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的中华民族的整体性研究,不知何故,重视程度却一直不足。②实际上,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作为“自觉的民族实体”的这段不长历史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那漫长的“自在”阶段。因为正是经由这一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变,古老的中华民族才最终得以自立于现代世界民族之林。轻视对这段民族整合历史的研究,不仅仅是缺乏历史感的表现,也终将被证明是真正缺乏远见的。

那么,在“自在”的中华民族与“自觉”的中华民族之间,有何区别呢?笔者以为,最为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同样作为“大民族”共同体,组成它的各子民族除了数量、构成不尽相同外,在前者,人民对于其彼此之间客观存在、并不断得到发展和加强的内在联系与一体性,还缺乏更为自觉的认识,对于共同的利益安危在感情上还缺乏强烈的认同,在交往上,也还存在着语言沟通等方面的更多隔阂等;而在后者,上述诸情形则基本都得到了改变(语言沟通上也有了相当的改善)。并且,基于各民族间全方位“一体性”的强烈体认,还形成了一个共同拥有和一致认同的民族符号或名称———“中华民族”。这样一种民族“自觉”化的过程,无疑是一种全方位、多内涵的现代民族认同运动。但如果只从观念史的角度来看,它则首先表现为一种现代“中华民族”观念或意识生成、强化的历史进程,也就是“中华民族”观念从萌生到最终在全社会得以确立起来的过程。这是一个谁也无法漠视和否认的重要历史行程。但目前,这一过程基本上尚为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界所忽略,也是国内民族史研究重视不够、探索不足的领域和课题。关于现代“民族意识或观念”,民族学界的认识虽还存在一定分歧,但一般认为,它大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人民对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实体的意识;()在不同民族交往的关系中,人们对本民族生存、发展、权利、荣辱、得失、安危、利害等等的认识、关切和维护③。如果以此为依据,那么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也就应主要由认同“中华民族”这个大民族共同体和关切其共同的安危荣辱、维护其权利尊严,以摆脱外来欺压、实现独立解放两方面的内容构成。而其中,又显然以前者作为前提和基础。

这里,笔者想强调或补充的是,在“人民对于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实体的意识”中,不仅包括对于同一个民族符号或称谓的标举和认同,而且这一点在其中还理应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说,它乃是现代民族自觉最为突出的标志之一。因此,作为华人现代族群认同的标举符号或核心称谓,“中华民族”一词究竟何时出现,何时开始具有现在的内涵,又何时成为人们口耳相邮、共知共鉴和共享共爱的常用名词,也就成为认知“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已有的民族史研究论著在谈及这一问题时,一般多取含糊的说法,或谓其在“民族”一词引入中国后不久,即被人“复合”而出,或谓其大体出现于20世纪初年,然后逐渐流传开来等。至于其出现的较为确切时间、内涵的演化及其缘由,似尚缺乏更为具体的历史说明。本着求真探索、以待来者的精神,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历史考察,并给予那些为这一观念的形成、确立作出过贡献的人们以历史的彰显。笔者以为,一种广泛流传的思想观念或思潮发展史真正富有历史感的研究,是应该同这一思想或思潮的概念群、特别是其核心主题词的社会传播与认同的考察结合起来进行认识,才能得以实现。尤其是像“中华民族”这样影响深远的思想观念,就更应如此。但愿本文从这一角度所作的考察,能够有助于人们深入了解中华民族现代认同的历史进程。

“大民族”观念的创发及其最初的指代词:“中国民族”

从根本上说,现代中华民族意识的萌生和发展,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在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欺压之下,在近代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传入和影响之下,对于其共同命运、前途、利益的感知和体验过程,更是其对彼此之间长期形成的内在联系与一体性的不断自觉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经由“先知先觉”的认知、揭示、启发、倡导、鼓吹,到全民普遍认同的发展历程。据笔者所见,最早具有较为明确的现代中国各民族一体观念,且率先使用“中华民族”一词者,可能均为梁启超。早在戊戌时期,梁氏已初步形成对外抵制外族侵略、对内实现族类团结的民族意识。在为满族人寿富创办的“知耻学会”所写的“叙论”中,他曾极言,中国四万万“轩辕之胤”(包括满人)应耻于“为奴为隶为牛为马于他族”④,同时告诫“海内外同胞”要合群自强,以“振兴中国,保全种族”⑤。他还强调“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非合种不能与他种敌”,主张国内各个种族尤其是满汉两族甚至是整个黄种都应该“合体”,以便去同外族竞争。⑥进入20世纪后,梁氏进一步接受了西方近代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在与革命党入“排满”思想的论战中,他那种横向联合的“同种合体”意识又得到强化,并同纵向的历史认同感相互结合,逐渐发展成了较为明确的中国各民族必须一体化的观念。1903年,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他公开表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于对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基于此,他还明确提出了“合汉、合满、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的主张,并指出这是所有“有志之士所同心醉”的共同理想。虽然,此时他还并未完全摆脱大汉族主义的观念,认为“此大民族必以汉人为中心点,且其组织之者,必成于汉人之手,又事势之不可争者也”,但他已能够率先意识到实现民族双重自觉的必要,认定必须抛弃“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以建设一个以“小民族”有机联合为基130础的“大民族”的宏伟目标,并“欲向于此大目的而进行”。这种观念的创发,无疑显示出其过人的智慧和远见。在清末后来的改良派和立宪派党人之中,此种观念也具有前瞻性和代表性。从理论上说,梁启超形成“大民族”观念,是基于对西方有关“民族国家”思想认识选择的结果。他的民族主义思想来源很杂,但其中受伯伦知理的民族思想影响较深。他曾引伯氏所谓“同地、同血统、文字、风俗为最要焉”的“民族”界说,来作为自己“大民族”观念直接的理论依据。在注文中,他特别注明指出:“地与血统二者,就初时言之。如美国民族,不同地、不同血统,而不得不谓之一族也。伯氏原审论之颇详。”⑦这种轻地域、血统,而更注重历史文化因素的民族认同观,对后来杨度等立宪派人物也产生过较大影响。有其实、有其意,就需要有其名以副之。共同体性质的所谓“大民族”,将用何种名称来表述呢?它与过去中国历史上长期发展延续下来的民族联合体又是何种关系?对此,梁启超等人起初并不十分自觉。1901年,梁启超作《中国史叙论》一文,多次固定地使用了“中国民族”一词,有时用来指称汉族(古为华夏族),有时则是将其作为对有史以来中国各民族的总称,而在后一种情况中,同时实已初步具有了各民族从古至今所凝成的某种一体性和整体性的涵义。该文对中国历史的时代划分,就是以此种意义的“中国民族”活动来作为主体依据的。所谓“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烈之时代”,“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可以为证。⑧1905年在《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一文中,梁启超对该词的使用,也是此义:“亚洲东南一部分,即所谓印度支那及南洋群岛者,实中国民族唯一之尾闾也,又将来我中国民族唯一之势力圈也”。同年,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观察》一文中,他还同时使用了“中华民族”与“中国民族”两词。后者在范围上明显比前者要大,它包括了梁氏认为当时尚未完全融进“中华民族”的其他少数民族,如苗族、百濮族等。20世纪初年,在这种意义上使用“中国民族”一词的,并不限于梁启超一人,可能也不局限于改良派和立宪派。作为一个具有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的新名词,可以说,它的出现和初步使用,正是现代中华民族意识萌生时在语言词汇上的最初体现和反映。不仅清末时如此,即便在民国“中华民族”一词已相当流行之后,仍然有不少人愿意继续使用该词,来表达相同的含义。

在西方“民族国家”观念传入中国和发生影响之初,由于对中国各民族之间深切的内在联系和一体性认知不足,以“地域”和“国家”之名来称谓“民族”,一方面可指代“中国各民族”,另一方面也可指代一个民族共同体,这自然是既便利、又能避免认识矛盾的权宜之策。不过,随着人们对西方民族主义思想了解的深化,和对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特别是汉族发展史认识的深入,“中国民族”一词,最终还是被更能体现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紧密联系和一体化趋势的“中华民族”一词所取代了。当然,这已经是民国时代的后话。其间还曾经历过一个值得注意的认知历程。

“中华民族”一词的最初出现及其被人忽略的内涵

“中华民族”由历史悠久的“中华”一词和近世才出现的“民族”一词合构而成。⑨从目前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中华民族”一词的正式出现,要比“中国民族”一词稍晚。它大约诞生于1902年。最初人们使用它时,指代的主要是“汉族”,后来才逐渐表示今天的涵义。这一内涵的演变,很有意思。它从一个侧面说明,在最初具有现代民族意识的汉族知识分子中,大体都经过了一个梁启超所谓的从“小民族”到“大民族”,即从“汉族”到“中华民族”的双重觉悟过程,不过程度有所不同,时间先后有异罢了。与此相一致,它还伴随着一个从现实到历史、然后再回到现实的民族认知历程。梁启超、杨度和章太炎等人,是较早使用“中华民族”一词的先驱者。1902年,在《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梁启超写道:“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这是笔者所见到的“中华民族”一词的最早出现。从上下文来看,它所指的当是汉族;确切地说,指的是从古华夏族发展至今、不断壮大的汉民族。因为在该文中,他在“黄帝子孙”一词下,特别注文指出:“下文省称黄族。向用汉种二字。今以汉乃后起之朝代,不足冒我全族之名,故改用此。”又说:“中华建国,实始夏后。古代称黄族为华夏,为诸夏,皆纪念禹之功德,而用其名以代表国民也”。以后几年,在其它文章中,他又多次使用“华族”一词,或称其为“中国民族”或“吾民族”、“中国种族”等,可见其当时仍未将“种族”和“民族”严格分清。此种情形,一直延续到了民国以后。1905年初,梁启超发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   ,文中7次以上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简称为“华族”),并比较清楚地说明了此词的含义,表明他已不再是偶尔的使用。梁氏明确指出,“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它是“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胄。”同时,他还分析叙述了先秦时中国除了华夏族之外的其他8个民族,以及它们最后大多都融化进华夏族的史实,以论证“中华民族”的混合特性。在文中,他“悍然下一断案曰: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这里“悍然”一词的自我使用,说明梁氏对此一“断案”的作出,已然有着相当的价值自觉。而既然中华民族“自始”就是由各民族混合而成,那又遑论以后呢?这一“多元混合”的民族总体特点的认知和揭示,最先是在“中华民族”一词而不是“汉族”一词的使用和理解中完成的。它不仅符合历史的真实,对于其后的“中华民族”的现代认同,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虽然它指称的还是汉族,但却从主体民族融化力之伟大和各民族不断融合化入的历史角度,明确地昭示了其演化的当下趋势:将继续与其他目前尚未彻底融入的少数民族进行融合。也就是说,在梁启超那里,“中华民族”实际上也意味着最终还将是未来民族共同体的名称。如果从现在的立场反观过去,梁启超当时仅以“中华民族”一词表示汉族,似乎是太不恰当了。但如果历史地看,他这样做既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也曾发挥过积极作用。因为他以“中华民族”一词取代或超越“汉族”一词,并不只是一个民族称谓的改变问题,同时也意味着一种观念的转变。那就是历史地、连续地、融合地、开放地看待汉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这不仅增强了中国主体民族的认同感,还蕴涵着并显示出一种开放性和包容力。在反对革命派“排满”主张的过程中,他反复强调满族早已融化于中华民族的观点,也与此种认识有关。由这种意义上的“中华民族”认同,到实现清末民初中国各民族共同体意义上的“中华民族”的认同,完全是顺理成章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梁启超对“中华民族”一词的创造和使用,实际体现了现代“中华民族”意识觉醒的阶段性,因而具有着不容忽视的历史地位。这一点,从他之后人们对“中华民族”一词的继续使用和内容发展中,我们也能够有所体察。1907年,继梁启超之后,晚清著名立宪派代表杨度也成为了“中华民族”一词的早期使用者。是年5月20日,他在其所创办的《中国新报》连载的《金铁主义说》一文中,在与梁启超基本相同的意义上,都多次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并且还较为清楚地说明了“中华”作为民族名称的由来、特点,以及他自己对于民族识别和认同的理解。其文写道:中国向来虽无民族二字之名词,实有何等民族之称号。今人必目中国最旧之民族曰汉民族,其实汉为刘家天子时代之朝号,而非其民族之名也。中国自古有一文化较高、人数较多之民族在其国中,自命其国曰中国,自命其民族曰中华。即此义以求之,则一国家与一国家之别,别于地域,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远近也。一民族与一民族之别,别于文化,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即此以言,则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故《春秋》之义,无论同姓之鲁、卫,异姓之齐、宋,非种之楚、越,中国可以退为夷狄,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亲疏之别。其后经数千年混杂数千百人种,而称中华如故。以此推之,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可决知也。故欲知中华民族为何等民族,则于其民族命名之顷,而已含定义于其中。与西人学说拟之,实采合于文化说,而背于血统说。根据这一标准,杨度认为蒙、回、藏三族,虽有部分人已与汉人关系密切,文化接近,但整体说来却因文化落后,语言有异,尚未完全融入“中华民族”之中。而满族则可以说早已同化于中华民族之中了。其他如梁启超所谓苗族、濮族等,在他似更不在话下。因此,他主张实行“满汉平等、同化蒙、回、藏”的所谓“国民统一之策”。认为这样以平等为目的、以暂时不平等为手段,进行融132化之后,就会看到将来“不仅国中久已无满、汉对待之名,亦已无蒙、回、藏之名词,但见数千年混合万种之中华民族,至彼时而更加伟大,益加发达而已矣”的必然结局。在同一篇文章中,杨度还反复强调,“中国之在今日世界,汉、满、蒙、回、藏之土地,不可失其一部,汉、满、蒙、回、藏之人民,不可失其一种,———人民既不可变,则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五为一,而不可分一为五。分一为五之不可,既详论之矣。至于合五为一,则此后中国,亦为至要之政。”在他看来,由于蒙、回、藏与满汉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进化程度有别,所以只有先实行君主立宪制,暂借君主的权威,才能为各族共举国会议员、通用汉语以共担国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其始也,姑以去其(指蒙、回、藏等族人———引者)种族即国家之观念;其继也,能去其君主即国家之观念,而后能为完全之国民,庶乎中国全体之人混化为一,尽成为中华民族,而无有痕迹、界限之可言。”但他同时也认为,“此其事虽非甚难,然亦不可期于目前”。显然,在梁启超观点的基础上,杨度对“中华民族”的一体化融合趋势和发展方向,又作了更加透彻的发挥和阐述。其所谓“中华民族”所包涵的“民族”范围,似乎也比梁启超此前更广一些。应当说,杨度此处所使用的“中华民族”一词,已初步具有了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含义的雏形。不过其大汉族主义的倾向,也表露得更加清晰和明显了。杨度此文发表后,革命派的重要代表之一章太炎随即作《中华民国解》一文,对之进行驳论。他在文中也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仍指汉族。但他批评杨度对“华”字本意的理解有误(以“华”初本地域名、国名,非族名),反对仅以文化相同认同民族的观点,而强调血统的重要性。同时,他也期望汉族对满、蒙、回、藏的最终“醇化”,并承认满人在语言文化方面已有同化于中华的事实,不过他强调在这当中,还存在一个必先恢复汉民族政权的先决条件问题   。显然,较之以往革命派更为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章氏此文的观点已经有所进步。从他对民族血统问题的单向强调中,我们固然可以看到他的偏狭,但同时也能看到在杨度等人的民族认同意识中,只是关注文化认同一点的不足。事实上,中国各民族之间客观存在、长期延续的内在联系和一体性是极为广泛和深刻的,除文化之外,还包括血统联系的密切性等丰富内容。这一点,当然还无法苛求当时的人们。以“华族”、“支那民族”、“中国民族”、“中华民族”等来称谓汉族,在此后的立宪派和革命派那里,都不是个别现象。如1907年5月12日,革命派君武曾发表《华族祖国歌》,歌颂黄帝、夏禹在“华族”发展史上的功绩,号召民族成员奋起挽救民族和祖国危亡,   诗中所谓“华族”,指的就是汉族。不过也应指出,即使是用来指称“汉族”的“中华民族”一词,在清末也还并不算常见词,甚至比“中国民族”一词的使用还要少得多。这可能与日本的用法有关。当时,日本一般称汉族为“支那民族”。中国留日学生或照搬使用,或直接译为“中国民族”   。“中华民族”一词,真正具有中国各民族全面、平等融合的一大民族共同体的含义,依笔者之见,当在辛亥革命爆发和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它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基本形成,是紧密相关的。

寻归“大同”:立宪运动与国内各民族平等融和意识的增强

在现代中华民族意识和观念的形成过程中,清末立宪运动曾产生过不容忽视的影响。这一点,似值得引起研究者们应有的关注。为了有效地抵制以“排满”为重要特征的革命浪潮,立宪派对于消除国内各民族间不平等的界限,尤其是满汉畛域,是十分重视的。在这方面,他们继承了戊戌时期康、梁等维新派“平满汉之界”的思想,又将其发展到新的高度,并最终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在这一过程中,满族留日学生和官员发挥了不同寻常的重要作用。

1907年7月31日,两江总督、曾出国考察宪政的满人端方代奏李鸿才“条陈化满汉畛域办法八条折”,认为“宪政之基在弭隐患,满汉之界宜归大同”。所谓“隐患”,即指“藉辞满汉”问题的革命。他强调,“欲弭此患,莫若令满汉大同,消弭名称,浑融畛域。明示天下无重满轻汉之心,见诸事实,而不托诸空言。”其具体办法则有“切实推行满汉通婚”、“删除满汉分缺”、“满人宜姓名并列”、“驻防与征兵办法”等等   。此折上达之后,清延于8月10日特谕“内外各衙门妥议化除满汉畛域切实办法”。仅据《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133一书所收,到1908年4月,就有各种专题奏折20余通上达朝廷,这还不包括涉及到这一问题的其他奏折在内。上折者中,满族4人,蒙族1人,汉族12人。满人端方和志锐对此问题格处关注,各上奏二折。这些奏折,或对前述折子中的内容进行补充、将其具体化,或提出“撤旗”、立法等新建议。如主张立法者就认为,不能只从形式上,更应从精神上消除种族界限,实行宪政立法,而且认为这正是其根本所在:“夫法也者,所以齐不一而使之一也,必令一国人民,无论何族,均受治于同等法制之下,权利义务悉合其宜,自无内讧之患。”在这些奏折中,人们不仅谈到了如何消除满汉界限的问题,对于满汉乃至蒙古民族之间内在的联系和一体性,也有所揭示和强调。如满人御史贵秀就曾指出:“时至今日,竞言合群保种矣,中国之利害满与汉共焉者也。夫同舟共济,吴越尚且一家,况满汉共戴一君主,共为此国民,衣服同制,文字同形,言语同声,所异者不过满人有旗分无省分,汉人有省分无旗分耳。”举人董芳三在其“和种”之策中更强调,满蒙汉不过是同山诸峰、同水异流的关系:“盖亚洲之有黄种,若满洲,若汉人,洪荒虽难记载,族类殖等本支。如山之一系列峰也,水之同源异派也,禾之连根歧穗也,本之合株散枝也。一而数,数而一,既由分而合,讵能合而为分也。”这种既看到差别,更见及联系的观点,实在是很明智的。与此相一致,以恒钧、乌泽声等一批满族留日学生为主,还在日本东京创办了《大同报》,不久,又在北京创办了性质相同的《北京大同日报》,专门以提倡“满汉人民平等、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尤其注重“满汉融和”为宗旨,并将民族问题与立宪紧密结合起来。他们认为,满汉问题之所以出现,是由于“满汉不平等而已”,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上都不平等之故,而归根结底又是君主专制独裁造成的恶果。因此,要想根本解决民族问题,就必须改革政治,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开设国会   。这些满族留学生与前述上奏的官员主要是面对朝廷不同,他们主要面对各族留学生和知识分子,冀望于改变国内民族相争的观念,提倡“五族大同”。在该刊第3号上,他们曾登载64个“本社名誉赞成员姓名”,其中满人约占80%,也有汉、回、土尔扈特族人参加(如杨度、汪康年、土尔扈特郡王等)。表明其“融合满汉”的主张,已赢得了一定范围的支持者,尤其得到了满族各阶层人士的广泛支持。同时,他们还认识到并强调,中国各民族具有共同的利益关系、命运和责任,特别是满汉两族,关系更为密切,责任更为重大:“国兴则同受其福,国亡则俱蒙其祸,利害相共,祸福相倚,断无利于此而害于彼之理。……又岂独满汉为然也。凡居于我中国之土地,为我中国之国民者,无论蒙、藏、回、苗,亦莫不然。我有同一之利害,即亦不可放弃救国之责任也。惟独满汉风俗相浸染,文化相熏浴,言语相糅合,人种相混合程度较各族为高,关系较各族为切,则负救国之责任,尽国之义务,亦不得不较各族为重。”不仅如此,他们中有人还根据日本学者高田早苗的民族要素观(即分民族要素为同一的言语;同一土地住所、生活职业及共同政治之下;同一宗教;人种之混同),分析指出,满汉并非为两个民族,实际为一个民族。因为民族与种族不同,它是“历史的产物也,随时而变化,因世而进化……故民族以文明同一而团结,而种族则以统一之血系为根据,此民族与种族又不可不分也。”由此出发,他们认定“满汉至今日则成同民族异种族之国民矣” 。不仅满汉如此,甚至整个“中国之人民,皆同民族异种族之国民也”,“准之历史之实例,则为同一之民族,准之列强之大势,则受同一之迫害,以此二端,则已足系定其国民的关系矣。”此种观点,实开日后蒋介石国民党有关“论断”之先河。或许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的缘故,《大同报》第4号附登《中国宪政讲习会意见书》中,竟多次径称“我汉、满、蒙、回、藏四万万同胞。”  

这种通过立宪运动得到加强的各民族平等融合的意识,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以少数民族代表之一的满族人士那里能够有突出的表现,其意义自然不同寻常。它体现出部分少数民族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所具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反过来也对汉族人民省思民族融合的历史趋势,产生了积极影响。这种影响,我们在辛亥革命爆发及其胜利后初期的有关民族思潮中,实能有一脉相承的体认。值得一提的是,在立宪运动的浪潮中,体现中国各民族一体化整体观念的“国族”一词(此词后因孙中山先生1924年的解说,与“中华”连用134为“中华国族”一词而广为人知),也已经出现。如1911年7月15日,《申报》主笔希夷在《本馆新屋落成几纪言》一文里,就与“国民”和“民族”两词并列,多次使用了“国族”这一概念。文中表白,报馆同人“聚全国同族于一纸之中”,与之共同喜怒哀乐已经40年。并立志今后要“与我族人相提相挈而同升于立宪舞台之上”,以“自植其立宪国民之资格———勉为高尚清洁之民族,而养成神圣尊严之社会”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与“国家民族”(statenation)的思想影响,于此可见一斑。从这里,我们还可看到,像《申报》这样全国范围内发行的现代媒体在近代中国的出现和运作本身,实具有着、并发挥过多方面有益于打破狭隘区域局限的一体化功能,而不仅仅是成为传播这种民族一体化观念的工具而已。

概而言之,在清末,“中华民族”一词和“大民族”观念、各民族平等融合的共同体观念虽然都已经出现,但这两者之间却还并没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中华民族”这个符号,与中国境内各民族平等融合的一体化民族共同体的现代意义当时还并未完全统一起来。这两者间合一过程的完成,是在辛亥革命爆发后逐渐实现的。

辛亥革命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基本形成

较诸清末立宪运动,辛亥革命及民国建立对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所发挥的作用,应当说更大,也更值得重视。因为皇族内阁丑剧的上演表明,满清统治者虽然在预备立宪期间已经对民族平等的要求有所了解,但没有、也不可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特权,彻底地抛弃民族歧视和不平等政策。只有辛亥革命彻底推翻满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之后,才有可能为国内各民族的平等融合与发展,相对全方位地创造必要的政治和文化条件。

具体地说,这种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辛亥革命的爆发及其胜利,促使革命党人特别是领袖人物迅速实现了从“造反者”到建设者和执政者的角色转变,很快抛弃了“排满”的种族革命方略,而全力专注于实现民族平等与融和的事业。而具有现代“民族国家”性质的中华民国的建立,特别是“五族共和”政治原则的公然宣布和毅然实行,又使各族人民在政治上开始真正成为平等的“国民”,实现了名义上平等的联合,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主体民族的汉人,一下子摆脱了受民族歧视和压迫的地位,心态也趋于平衡。凡此种种,都有助于增强汉族与各民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意识,从而有力地激发出人们追求国家更加强大、民族进一步团结融和的强烈愿望。武昌起义爆发后不到一个半月(1911年11月21日),原革命派的一翼、偏重于“排满”的国粹派代表人物邓实、黄节、胡朴庵等即在上海创办《民国报》,宣布报刊宗旨为所谓六大主义。其中,头两条主义即为“建立共和政府;以汉族主治,同化满、蒙、回、藏,合五大民族而为一大国民”  

虽然其大汉族主义尚有遗留,然已明显吸收了立宪派的部分主张,从“排满”转为实行民族“同化”,自觉于民族一体化的努力了。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也郑重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还用法律形式将民族平等规定下来:“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这就是“五族共和”的思想。1912年3月19日,革命党领袖人物黄兴、刘揆一等领衔发起成立了影响很大的“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后改称“中华民族大同会”。满人恒钧等少数民族人士也参加了此会,并成为重要的发起人。从此会的宗旨、名称和发起等方面来看,昔日立宪运动特别是恒钧等人从事“大同报”社活动的影响,显而易见。辛亥革命后,百废待兴,革命党人竟如此重视“民族大同”问题,原因何在?其发起电文有着如下陈述:各都督、议会、报馆、政团,鉴民国初建,五族涣散,联络感情,化除畛域,共谋统一,同护国权,当务之急,无逾于此。且互相提挈,人道宜然。凡我同胞,何必歧视。用特发起中华民族大同会。现已成立。拟从调查入手,以教育促进步之齐一,以实业浚文化之源泉,更以日报为缔合之媒介,以杂志为常识之灌输。章程即付邮呈,敬希协力提倡,随时赐教。酌拨公款,助成斯举,实纫公谊。同年4月初,孙中山批准该会立案,并称赞“该会以人道主义提携五族共路文明之域,使先135贤大同世界之想象,实现于20世纪,用意实属可钦”,认为其所拟各种具体办法也切实可行,同意拨给经费   。在临时政府财政极其严峻的情况下,孙、黄能有此举,可见其对于此问题的重视达到了何种程度。与此同时,在上海等地,一些地方官员还发布《化除种族见解之文告》,禁止商人、报纸广告、公私函牍使用“大汉”字样,以示民国“大同主义”。沪军都督革命党陈其美等人更倡议发起“融洽汉满禁书会”,对于鼓吹排满、有违五族共和宗旨的书籍,主张一律禁止。“已出版者,则由本会筹资收毁”。类似的组织还有雷震等发起、得到岑春煊等赞助的“五族少年同志保国会” ,新疆伊犁组织的“汉、满、蒙、回、藏五族共进会” ,1912年4月10日在北京成立、以内务总长赵秉钧为总理、陆建章为协理的“五大民族共和联合会”等等。如“五大民族共和联合会”的宗旨就是“扶助共和政体,化除汉满蒙回藏畛域,谋一致之进行”,主张“融化五族,成一坚固之国家”、“实行移民事业”和“统一文言”等,从而典型地体现了民初要求五族平等融合的社会心理。次年6月29日,该会还发起成立了“平民党”。其党纲的第一条,即为“促进种族同化”,也就是以五族一体化为发展目标。

在当时众多以民族平等融和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中,特别值得一提的,乃是袁世凯授意组成、影响仅次于“中华民族大同会”的“五族国民合进会”。它1912年5月12日在北京成立。选举总统府边事顾问姚锡光为会长,汉人赵秉钧、满人志钧、蒙人熙凌阿、回人王宽、藏人萨伦为副会长。黄兴、蔡元培等革命党元老和黎元洪、梁士诒、段祺瑞、袁克定等民国要员,以及满、蒙、藏、回等族数十名人或参与发起,或列名表示赞成。不仅声势较大,而且真正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五族联合组织。是年6月,该会曾在《申报》上连载“会启”,其文其识,颇能反映民初各民族一体认同的水准。该“启示”从血统、宗教和地域的分析入手,论证了五族“同源共祖”的历史,指出“满、蒙、回、藏、汉五族国民,固同一血脉,同一枝派,同是父子兄弟之俦,无可疑者”。认为以往彼此之所以互相仇视和攘夺之事,实为封建专制的结果。民国建立后,“万民齐等”,五族国民如骨肉重逢,正好“各以其所有余,交补其所不足,举满、蒙、回、藏、汉五族国民合一炉以冶之,成为一大民族。”现聚集五族智慧组织政党,正是为了“谋起点之方,同化之术”。将来“合进”收效之日,也就是满、蒙、回、藏、汉之名词“消弭而浑化”之时等等。在该会的“简章”中,还提到“我五族国民以外,西北尚有哈萨克一族,西南尚有苗瑶各族,俟求得其重要人员,随时延入本会” ,可见其所谓“大民族”也并不局限于五族,“五族”不过是一种泛称而已。遗憾的是,对于融合而成的“大民族”究竟如何称谓,该“会启”和“简章”等却未曾给予明示。

1912年7至8月,刚刚结束秘密状态的中国同盟会,其广东支部主办的《中国同盟会杂志》创刊,也登文积极宣传民族和种族“同化”论,并将其视作该会的政纲之一。该刊著文强调“今日共和成立,五族联合,昔日之恶感已泯,至程度不齐之故,苟普及教育实行之后,此问题当亦解决矣”,认定“合汉、满、蒙、回、藏五族而同化之,今日之唯一政策也”。为了使民族同化思想深入人心,他们还自觉地研究和宣传民族同化的历史。该刊连载陈仲山的《民族同化史》,就是因此而作。它“先序欧西民族由战争而同化者,以为借镜,次序中国历代民族由战争而同化者,以为楷模”,冀望于对“励行民族同化之政策,不无小补”。同年8月13日,新成立的国民党也发表宣言,其党纲中“概列五事”,其三即曰:“励行种族同化,将以发达国内平等文明,收道一同风之效也”。   实际上,主张民族或种族“同化”,已成为民国初年许多政党的共识。如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同化”一词的使用显然并不恰当,表明其认识仍存在某种大汉族主义的局限性。但也应指出,当时人们使用“同化”一词,很多时候确属一种平等融化之意上的使用,并不着意存有汉族自大独尊之思。此种“同化”实际上也就是“大同”化的同义语,它既是对清末“五族大同”思想的继承,也体现了民初革命党和民国要人们新的认识水平,反映了一种要求民族融合的时代愿望,因而有力地激励着人们去进一步深化认识,以实现对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推动。在这方面,梁启超的追随者、进步党人、《庸言》杂志的实际主编吴贯因,也有过特别值得一提的思想贡献。1913年初,他在《庸言》上连载了洋洋数万言的《五族同化论》一文,逐个论析了五族的混合性质,进而说明了各族之间血统等互相渗透融合的历史,此文对于当时和以后“中华民136族”融合史的研究,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  

在该文中,吴贯因有力地指出:汉、满、蒙、回、藏五民族,其初固非单纯之种族,而实由混合而成之民族也。夫人种相接近,由种族之事故,而融合交通,世界历史上实数见不鲜,固非独中国而已。而我中国先民,既能融合汉土诸小族,而成一汉族;融合满洲诸小族,而成一满族;融合蒙疆诸小族,而成一蒙古族;融合回部诸小族,而成一回族;融合藏地诸小族,而成一西藏族,况今日国体改为共和,五族人民负担平等之义务,亦享受平等之权利,既已无所偏重,以启种族之猜嫌,自可消灭鸿沟,以使种族之同化。则合五民族而成一更大之民族,当非不可能之事。   因此吴氏以为:“今后全国之人民,不应有五族之称,而当通称为中国民族chinesenation,而nation之义既有二:一曰民族,一曰国民,然则今后我四万万同胞,称为中国民族也可,称为中国国民也亦可。”   此种认识,应当说代表了民初时国人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最高水平,尽管他尚未使用“中华民族”一词。此外,他肯定还是较早清醒而自觉地要给中国各民族共同体正式命名的中国人。其次,就民族融合的实际效果而言,辛亥革命推翻满洲专制统治,建立民国,的确暂时引发了一部分外蒙古王公和藏族等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的分裂行径,如1911年12月1日,一小撮蒙古王公就在沙俄的指使下,成立了以哲布尊丹巴为“大汗”的所谓“大蒙古帝国”,与此同时,西藏与内地的关系也趋于紧张。此种情况的出现,与部分革命党人此前狭隘的民族主义态度,以及武昌起义爆发后少数地区短暂过激的“排满”行为不能说毫无关联,但就其根本而言,它们却是当时的纷乱形势和俄、英等帝国主义从中直接策动挑唆的结果。与此同时还要看到,这种暂时出现的分裂局势所引发的前景忧患,又恰恰成为革命党人、民初政要和各族有识之士放弃狭隘民族意识、生发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直接动因。历史的辩证法效应,正是体现在这里。

以蒙古问题为例。“大蒙古帝国”宣布成立后,其一系列分裂行径随即遭到国内和蒙古族内人民的强烈反对。1912年底至1913年初,哲里木盟10旗王公和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就分别在长春和旧绥城(今呼和浩特)举行了东、西蒙古王公会议,商讨赞成五族共和,反对外蒙“独立”等事宜。在1913年初的西蒙古王公会议上,王公们还一致决议“联合东盟,反对库伦”,并通电声明:“蒙古疆域与中国腹地唇齿相依,数百年来,汉蒙久为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这大概是在政治文告中,第一次由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共同议决,宣告中国少数民族同属“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了。   这里,“中华民族”一词极具象征意义的使用,就笔者所了解的资料来看,还当属于现代“中华民族”概念最早被使用的例证之一。另据有的学者研究指出,作为民国总统的袁世凯,此时也在涵盖中国境内所有民族的意义上“率先”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   ,而他的这一较早使用,也恰恰是发生在处理此次蒙古分裂行径的过程中。他致书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写道:“外蒙同为中华民族,数百年来,俨如一家。现在时局阽危,边事日棘,万无可分之理。”   这一现代“中华民族”的认同现象,无疑是耐人寻味的。至于民初革命党人提倡“民族同化”与列强策动中国分裂的局势之间的直接关系,则更是显而易见。已经有学者从研究孙中山“民族同化”思想的角度,对此加以过详细论证了。正如该学者所指出的,从根本上说,孙中山等提出“民族同化”的主张,并非是像西方殖民者那样从种族主义的立场出发,认为汉族为优等民族,应当同化劣等民族,而是“针对辛亥革命以后沙俄、英国、日本对中国的外蒙古、西藏和东北的侵略而提出来的”  

在孙中山看来,蒙古族、藏族和满族的人口较少,力量较弱,都不足以抵抗帝国主义的侵略,只有把国内各民族融合成像美利坚一样的强大民族统一体,才能有效地维护祖国统一,争得与世界其他民族的平等地位。所以他说:“讲到五族的人数,藏人不过四五百万,蒙古人不到百万,满人只数百万,回教虽众,大多汉人。讲到他们底形势,满洲既处日人势力之下,蒙古向为俄范围,西藏已几成英国的囊中物,足见他们皆无自为的能力,我们汉族要帮助他才是。”又说,“彼满洲之附日,蒙古之附俄,西藏之附英,即无自卫能力的表征。然提撕振拔他们,仍赖我们汉族。兄弟现在想得一个调合的方法,即拿汉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并且为其他民族加入我们组织建国底机会。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137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与美国同为东西半球二大民族主义的国家。” 

 由此可见,使国内各民族摆脱帝国主义侵略和压迫的地位,建立与美国并驾齐驱的、以各民族融为一体的“中华民族”为基础的现代民族国家,正是孙中山主张“民族同化”的直接动机和最终目标所在。它从一个角度,实际上也等于揭示了辛亥革命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兴起、确立、传播和认同的一个重要动力。此外,从长远来看,革命后民国的建立,政治上既实行“五族共和”,文教上复推行有利于一体化近代化的民族融合措施,这些都在实际上对各民族的融化进程,起到了促进作用。特别是满汉之间,不仅没有因为辛亥革命而加剧矛盾,反而进一步促进和深化了两族间的融合。1922年,梁启超曾带着大汉族主义情结谈到这一点。他写道:辛亥革命,满清逊位,在政治上含有很大意义。———专就民族扩大一方面看来,那价值也真不小。———满洲算是东胡民族的大总汇,也算是东胡民族的大结束。近50年来,满人的汉化,以全速率进行。到了革命后,个个满人头上都戴上一个汉姓,从此世界上可真不会有满洲人了。这便是把二千年来的东胡民族,全数融纳进来,变了中华民族的成分,这是中华民族扩大的一大段落。梁氏的这种表述虽有欠科学和准确,但还是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辛亥革命和民国建立对于满汉民族实际融合的某种积极影响。第三,“中华民国”国号的正式确立,增强了国人对于“中华”一词及其历史文化内涵的认同感,使得人们在考虑国家和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确立各类组织和事物名称的时候,往往喜欢使用“中华”字样和符号,来表示其民族特色、国家身份或全国全民性质,实现某种整合意义上的概括。这从民国建立后,成千上万以“中华”命名的组织和事物名称蜂拥而现中,即可见一斑。如民国初年,这类组织机构中就有中华书局、中华职业教育社、大中华报、中华革命党、中华银行、中华艺社、中华教育改进社、中华足球联合会、中华工业协会等等,不胜枚举。此种用语习惯及其运思导向,成为此期及以后“中华民族”一词能够应运而生、逐渐流行和传播开来的重要语言因素。而这种情况,在清末时还是未曾形成的。  

从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来看,最早在具有各民族平等融合整体意义上使用“中华民族”一词的历史资料,正是出现在辛亥革命胜利和民国建立之初。也就是说,完整意义上的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最终实诞生于这一时期。前面,我们曾提及“中华民族大同会”。该会的消息,曾在当时《民立报》和《申报》等著名报刊上广泛刊载,传播很广。其所谓“中华民族”本身虽还不是一个固定名词,但在一定程度上已能起到固定名词所表现的那种民族一体性的传播效果。另外,前文还曾提到,1913年前后袁世凯和部分蒙古王公也使用过“中华民族”一词。类似的例证,还可以举出一些。如1914年,湖南安化人夏德渥已完成的《中华六族同胞考说》一书,1917年,《东方杂志》第14卷12号刊登的《中国民族同化之研究》一文,1918年元旦,《民国日报》发表《吾人对于民国七年之希望》的社论中,就都曾在现代意义上使用过“中华民族”这一词汇和概念。  

《中华六族同胞考说》是一部至今尚未见有人专门介绍的颇具历史价值的著作。作者夏德渥,生平不详。他具有鲜明强烈的使命意识,完成该书后,曾报呈教育部审批,并请革命党元老、民国要人李根源作序。该书详细考述了中国历代各种史书的有关记载,专门论证中国汉、满、蒙、回、藏、苗六族间的同胞关系,“冀览此书者恍然于汉、满、蒙、回、藏、苗论远源为同种,论近源为同族,而慨然动同胞之感”   。书中统称中国各民族的统一体为“华族”,偶尔也称其为“中华民族”,并强调中华民族的主要构成成分中,无论如何也不能没有“苗族”。不过,此书直至1917年才得以正式出版。书前印有教育部的批文:“详绎该书,其宗旨在融洽感情,化除畛域,提出人种学问题,为科学的研究。详加考辨,具见经营。”可见,对于该书有益于民族平等融和的社会功能,国家也给予了积极评价。民国初年,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角度,自觉而公开地标举再造现代“中华民族”旗帜的第一人,可能是李大钊。1917年2月19日和4月18日,他在《甲寅》日刊上分别发表《新中华民族主义》和《大亚细亚主义》两文,针对日本人宣扬的以日本民族为中心的大亚细亚主义,提出了中国人应激发出一种以各民族融合为基础的“新中华民族”主义的自觉,来实现对古老中华民族的“更138生再造”,从而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有关“兴亚”责任的思想主张。鉴于其这一思想目前尚未为人所指陈的重要历史价值,我们不妨完整地引录几段,以见其详:盖今日世界之问题,非只国家之问题,乃民族之问题也。而今日民族之问题,尤非苟活残存之问题,乃更生再造之问题也。余于是揭新中华民族之赤帜,大声疾呼以号召于吾新中华民族少年之前。以吾中华之大,几于包举亚洲之全陆,而亚洲各国之民族,尤莫不与吾中华为鼻祖。今欲以大亚细亚主义收拾亚洲之民族,舍新中华之觉醒,新中华民族主义之勃兴,吾敢断其绝无成功。吾中华民族于亚东之地位既若此重要,则吾民族之所以保障其地位而为亚细亚之主人翁者,宜视为不可让与之权利,亦为不可旁贷之责任,斯则新民族之自觉尚矣。吾国历史相沿最久,积亚洲由来之数多民族冶融而成此中华民族,畛域不分、血统全泯也久矣,此实吾民族高远博大之精神有以铸成之也。今犹有所遗憾者,共和建立之初,尚有五族之称耳。以余观之,五族之文化已渐趋一致,而又隶于一自由平等共和国体之下,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乃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名辞,今已早无是界,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然则今后民国之政教典刑,当悉本此旨以建立民族之精神,统一民族之思想。此之主义,即新中华民族主义也。必新中华民族主义确能发扬于东亚,而后大亚细亚主义始能发挥光耀于世界。否则,幻想而已矣,梦呓而已矣。故言大亚细亚主义者,当以中华国家之再造,中华民族之复活为绝大关键。 

 在上述文字中,李大钊不仅揭示了满、汉、藏等族趋于一体化的重要历史文化因素、血统联系和现实政治条件,说明了“再造”和“复兴”古老中华民族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还呼吁社会认同五族合一的新“中华民族”,提醒民国政府在今后的政治、教育和法律制度的建设中,应该本着这种整体的新“中华民族”观念,来培养民族精神、统一民族思想,并由此强调了中华民族在亚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至此,可以说,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观念已经是基本上形成了。从李大钊上述言论中,我们除了可以看到日本大亚细亚主义思想所发生的影响之外,还可见及中华民国的建立所激发起的那种中国人的民族自信心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的确,对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来说,民族危机感和民族自信心,都是其内在动力,就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一样,是缺一不可的。不过,认定民国初年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已经基本形成,还只是就这一观念本身的内涵而言。五四运动以前,不仅社会上,甚至一般知识界和舆论界中,“中华民族”观念都还并没有真正确立起来。现代意义上使用的“中华民族”词汇虽已不算少见,也还谈不上流行。这从五四运动中著名的反帝文告里尚难见此词,可以得到某种证实。在五四著名的反帝文告中,我们只能较多地见到一些国家意识较强的词汇(如国贼,卖国政府、救亡、国货等)。这可能是民国初建,人们那种一体化的整体民族意识尚弱于新兴的国家、国民意识的缘故吧。说到“中华民族”称谓的兴起直至确立受到“中华民国”国号的影响,常乃德在1928年出版的最早以“中华民族”命名的著作之一《中华民族小史》一书中,曾有过一段说明,题为“中华民族之命名”,值得引录如下:民族之名多因时代递嬗,因时制宜,无一定之专称。非若国家之名用于外交上,须有一定之名称也。中国自昔为大一统之国,只有朝代之名,尚无国名。至清室推翻,始有中华民国之名也出现。国名既无一定,民族之名更不统一。或曰夏,或曰华夏,或曰汉人,或曰唐人,然夏、汉、唐皆朝代之名,非民族之名。惟“中华”二字,既为今日民国命名所采纳,且其涵义广大,较之其他名义之偏而不全者最为适当,故本书采用焉。———惟今日普通习惯,以汉族与其他满、蒙诸族土名并列,苟仅以汉族代表其他诸族,易滋误会,且汉本朝代之名,用之民族,亦未妥洽,不若“中华民族”之名为无弊也。这段话说明,对于了解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形成与“中华民国”国号之间的相互关系,应不无裨益。

以上,是关于辛亥革命、民国建立与中华民族现代认同之关系的认识。其实,这种认识至此尚并不完全。因为它既没有说清何以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后不久会有那么剧烈的民族方略调整?也没有说明此前的革命思潮与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形成的关系到底如何。实际上,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回到前文所提到的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完整内涵上来,即应意识到,作为一个历史的范畴,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结构在清末民国时期,大体有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复合性的中华民族体内之各子民族间,要反对互相歧视和压迫,争取平等,携手发展,共同进步,并朝着进一步深化融合的民族共同体方向努力;二是要反对外来民族的欺压,一致对外,争取民族共同体的独立、解放和维护自身发展及其他方面的权利和尊严。而在第一个方面的内涵中,又可分为两个层次:“平等互助”属浅层,却是前提;“一体融合”是深层,也是目标。在目标和深层的意义上,两方面内涵最终实现了自身的统一。但在浅层即前提层次,两者却又经常直接地构成矛盾,产生张力。就民族共同体关系的总体认识而言,君主立宪派起初的确看得较为深远,显得相对理性。但他们对于满族统治者实行民族歧视的危害性及其拒绝放弃民族特权的顽固性,却认识不足;而革命派起初的确显得偏激,较多地表现出狭隘的汉族民族主义的立场。但他们致力于先打倒满族统治者的特权地位,实具有不同寻常的民族解放意义,并为建立新型的民族共同体关系创造了必要的前提。以往,我们从革命与改良的对立角度着眼,更多的看到了他们彼此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如果换个角度,从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的形成视角去认知,就会惊奇地发现,其彼此间的“互动”和“同一”的效果也甚为明显。立宪派提出民族融和的“大民族”观念,即是针对革命派激烈“排满”作出的回应,而革命派“排满”的观念,也在与立宪派的论争中不断得到过修正,并非是到了辛亥革命爆发后,才一下子来个彻底的自我否定,完全接受立宪派的主张。恰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革命派在1905年之后,其“排满”思想中已很少种族复仇主义色彩,并一再说明其并不“排”一般满人,而是“排”满清贵族和腐败政府。其所建国家不仅允许其他民族存在发展,而且要“实行平等制度。” 

 这就不难理解何以辛亥革命之后,革命党人要迅速放弃“排满”理念,而将“五族共和”的民族平等融合原则立即付诸实践的转变了。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辛亥革命后现代中华民族意识或观念的初步形成,实不过是戊戌维新以降改良派、立宪派和革命派实现思想和实践彼此互动的一种逻辑结果而已。当然,这并不是否认在这一过程中,前述许多其他因素也发挥了各自程度不同的作用。如果循此视角考虑问题,还可以强调,清末民初,中国人一般民族主义思想和情感资源的引发、调动,也是他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比如像“民族”、“民族主义”、“国民”、“同胞”、“中国人”、“华人”、“华侨”乃至“炎黄子孙”、“黄帝子孙”等他们所共享的概念之广泛使用和传播,就已成为孕育现代“中华民族”观念不容忽视的必要资源。至于“中华民族”一词本身在他们之间的传递使用和意义转换,则更为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

 

①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②专题研究主要有陈连开先生的《中国·华夷·蕃汉·中华·中华民族》一文,其他还有费孝通和马戎主编的有关著作的相关章节。

③参见马戎、周星主编《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版,第58页,此种观点可以熊锡元先生为代表。

④1897年《知耻学会叙》,《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140页。

⑤1897年《致伍秩庸星使书》,同上,第147页。

⑥1898年《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同上,第52~54页。

⑦1903年《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同上,第2册,第1069页。

⑧有学者认为,梁启超等人于此时已把合汉、合满、合蒙、合藏等组成的那个“大民族”称之为“中华民族”,看来是误解了其《中国史叙说》一文中有关内容的原意之故,不合事实。见陶绪《晚清民族主义思潮》,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0页。

⑨据王树民和陈连开等先生研究,“中华”一词起源于魏晋时期,最初用于天文方面,乃从“中国”和“华夏”两个名称中各取一字组成。在日后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具有了“中国”、中原文化和汉人、文明族群等内涵(汉族和少数民族统治者都曾选择其中的部分含义加以使用)(见王树民《中华名号溯源》,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另见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第三章“民族称谓含140义的演变及其内在联系”)。笔者以为,明清以降特别是进入晚清以后,士大夫相对于外国特别是西洋而常言的“我中华”如何如何,表明“中华”一词已逐渐成为一个含国家、地域、族类和文化共同体认同意义的综合概念。这一点,对于日后“中华民族”概念的构成和流播或许也是重要的。至于“民族”一词在中文里何时形成,学界有许多说法,一般认为是从日本传来。但笔者有材料证明,它最早乃西方来华传教士1837年所发明,19世纪70年代初在中国报刊即有一些使用例证,戊戌以后日本用法传入,此词遂得以流行开来。(可参见拙文《“民族”一词究竟何时在中文里出现》,即将载于《民族研究》)  

10不少学者皆谓梁氏此文发表于1906年(如《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修订版),误。见《新民丛报》第65~66号,1905年3~4月连载。 

11 王晴波编:《杨度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73~374版。         12同上,第369页、304页、371~372页。  

13见王忍之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文选》(第2卷下),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734~743页。   诗中有云:“华族华族,祖国沦亡尔罪不能偿”、“华族华族,肩枪腰剑奋勇赴战场”。《复报》第9期,转引自杨天石、王学庄编著《南社史长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79页。   如1904年陶成章著《中国民族权利消长史》一书,即指汉族,可见中华书局1986年版《陶成章集》。 

14 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15~917页。  

15《四川补用道熊希龄陈撤驻防改京旗并请从精神上化除满汉之利害呈》,同上,第945页。   

16《御史贵秀奏化除满汉畛域办法六条折》,同上,第922页。   《举人董芳三条陈为辟排满说并陈和种三策以弭离间呈》,同上,第931页。   此报不多见,北京大学图书馆仅藏有该报1908年6月和11月两个月的内容。 

17 见《大同报》第1号乌泽声的(大同报序)、恒钧的《中国之前途》,该报第3号上乌泽声的《论开国会之利》等文。 

18 乌泽声:《论开国会之利》,《大同报》第4号,第2页。  

19乌泽声:《满汉问题》,《大同报》第1号,第10页。 

20 穆都哩:《蒙回藏与国会问题》,《大同报》第5号,第15页。   如“愿与我回、苗、藏四万万同胞同声一哭”,“则吾汉、满、蒙、苗、藏四万万同胞幸甚”等语,见该刊第4号附录1。  

21《申报》宣统三年辛亥六月二十日。此条材料系朱浒代为查找,特此致谢。 

22 《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711页。实际上,不仅革命党人如此,一般社会上的有识之士也发出了类似呼吁。如此前两日,即1911年11月19日,《大公报》上即发表了署名“无妄”的《中国存亡问题系于民族之离合》一文,指出:“且夫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中国之所以为大国者,以其兼容并包合满汉蒙回藏各种民族以立国,而非彼单纯一民族之小国所得比其气派也。故我中国虽屡遭蹉跌,国势之积微至于斯极,尚有转弱为强之望,而不至如安南、缅甸、琉球、朝鲜诸国之一蹴即亡者,亦未始非国民庞大多之赐也。是则中国者,全体国民肩头之中国,非一民族所能独立补救之中国也。———盖民族与土地宜合而不宜离,合则互相联助,兴也勃焉,离则罅隙四呈,亡也忽焉。”  

23 1912年4月3日《临时政府公报》第56号,可另见《黄兴集》。  

24分别见《申报》1912年4月13日,5月27日,5月26日。 

25         杨筱农:《伊犁革命回忆录》,《天山》杂志1934年第1卷,第1期。 

26          北京市档案馆藏有有关档案,可见刘苏选编《五大民族共和联合会章程》及《平民党宣言书暨暂行章程》,载《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1期和第3期。  

27         见《申报》1912年6月11~12日《姚锡光等发起五族国民合进会启》。另见刘苏选编《五族国民合进会史料》,载《北京档案史料》1992年第2期。其中除了“会启”和“简章”外,还有“支会章程”,呈请立案呈文、组织构成条款及内务部批文等内容。内务部批文曰:“查所呈各节系为五族国民谋同化起见,尚无不合,本部应准备案,仰即知照”。 

28          熙斌:《种族同化论》,《中国同盟会杂志》第3期,此刊现存不全。笔者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查到这一期。 

29          见《国民党宣言》,载《民立报》1912年8月18日。转见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49页。   这从稍后谈论此一问题的论文和后来编写的各种中华民族史著作大多都参引此文可知。如1917年《东方杂志》第14卷12号转录《地学杂志》的《中国民族同化之研究》一文就声称:“作者本历史事实,以研究中华之民族,所依据者,为吴贯因氏之《五族同化论》,章降氏之《种姓篇》”。该文探讨“中华民族同化”问题,强调五族之外,苗族也属中华民族的重要构成成分,并多次在现代意义上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  

30         见《庸言》第1卷,第7、8、9号,此段引文出自第8号。 

31          同上,第9号。     

32         《西盟会议始末记》,转引自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版),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9页。   见2001年10月16日~19日“纪念辛亥革命九十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法国学者巴斯蒂(Marianne-Bastid-Bruguiere)提交的论文《辛亥革命与20世纪中国的民族国家》。文中所提《袁世凯致库伦活佛书》,见刘学铫《中国历代边疆大事年表》,台北金兰文化出版社1979年版,附录1,第483页。  

33         此为袁世凯《致库伦活佛书》()的首句,见徐有朋《袁大总统书牍汇编》卷五,“函牍”,民国三年上海广益书局版,第2页。  

34         李永伦:《试析孙中山民族平等的思想》,《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  

35         《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1921年3月),《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卷,第473~474页。  

36         梁启超:《五十年来中国进化概论》,《梁启超全集》第7册,第4028~4029页。 

37          康有为在1910年伪造的《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折》中,曾主张用“中华”作为中国国名,不少民族史学者在引用此文内容时,未能注意此点,多误其作时间为1898年。   如《民国日报》社论就写道:“吾中华民族,至好和平之民族也,是以自有文献以来,吾国古圣先贤之教训,无不为平和之福音。是以吾国自古以来之世界主义,非如德国之征服主义也,亦非如英国之功利主义也。平和的同化,为有史以来吾中华民族对世界之大方针”。这里,不仅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还自豪地表达了对于本民族“和平同化”他族传统的认同之感。  

38         夏德渥:《中华六族同胞考说》自序,1917年湖北第一监狱石印。     

39         《李大钊文集》(),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02~303页;450页。   爱文书局1928年版《中华民族小史》,第5~6页。该书曾多次再版。除此书外,“中华民族”四字出现在书名中的最早著作,笔者还曾见到一本,题为《中华民族革命史》,三民出版社出版,第42页。出版时间稍早,为1926年。但其并不讨论“中华民族”问题。 

40          见陶绪:《晚清民族主义思潮》,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4~215页。

 

(文章来源:《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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