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八世纪批判的现实主义的伟大作品——《红楼梦》鲜明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只有胡适派的资产阶级唯心论者,才故意抽掉它的社会背景,歪曲它的历史意义,而把它说成是为“忏悔情孽”而作的。胡适一流人戕贼中国古典文学、扼杀古典作家的现实主义传统、毒害青年读者的不可告人的用心是显而易见的。
马克思主义的文艺观点,与任何资产阶级的唯心主义的文艺观点根本不同。高尔基在《年青的文学和它的任务》一文中说过。“马克思承认在巴尔扎克的作品里面学习了很多东西。依据左拉的小说,我们可以研究整个的时代。”
我们从《红楼梦》里面,同样看出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它的发展脉络,从这里我们应该正确地认识它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
本文打算从《红楼梦》这部作品所描述的事实中关于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若干主要线索,联系到一些重要的历史材料,就它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作正面的说明。
一
《红楼梦》这部作品所反映的社会历史背景是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主要的是十八世纪的上半期。
这个时期的中国社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概括地说,当时的中国是处在封建社会开始分解、从封建经济体系内部生长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正在萌芽的时期。虽然,作为当时占支配地位的决定着社会性质的还是封建经济,因而当时的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但是,这个时期韵封建社会毕竟不同于以前的任何时期。它已经产生了新的因素,其标志是。在封建经济内部生长着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萌芽,代表着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有了发展,同封建主义思想意识相对立的市民思想明显地抬头了。这就表明了当时的社会,除了农民和地主的主要矛盾以外,还存在着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市民社会力量和封建统治的矛盾,而在这个矛盾中,还夹杂着民族矛盾和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复杂内容。
由于《红楼梦》是反映当时那样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的一部伟大作品,它就不但揭露了当时的贵族官僚大地主阶级的腐败、虚伪、残酷、暴虐和深刻的社会矛盾——包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和阶级内部的矛盾,而且反映了当时新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萌芽和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追求民主和个性解放的生活而又找不到出路的痛苦。
本来,清代以前的封建土地关系,已日益向两极发展,虽然在农民大起义中部分解决了土地关系上的尖锐矛盾,但是在清代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个矛盾又继续迅速发展。顾炎武《日知录》记载的“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的现象正在逐渐严重化。明代统治者早已实行了“计亩征银”的一条鞭的赋税制度,货币地租逐渐发展,农产商品化趋势已经日益显著,国内市场扩大,全国有三十几个城市的商业和手工业都相当发达,出现了许多自由商人和独立手工业者;除官办的手工工场以外,还出现了带着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工场手工业;同外国的贸易往来也开始增多;以黄宗羲、顾炎武等人为代表的新生的市民思想正在传播。特别是在东南地区,这种市民经济和市民思想已经开始成为一个新兴的社会力量。
清朝封建统治者对于明代已有相当萌芽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和市民社会势力的发展,曾极力加以抑制和摧残。但是,客观的历史发展并不符合于清朝封建统治者的主观愿望,新兴的社会力量是消灭不了的。相反,由于清朝统治者依靠和纵容八旗贵族和大官僚大地主阶级,给以种种特权去兼并土地、垄断商业和手工业、进行高利贷剥削的结果,却引起了清代农村土地更加集中,农村中失去土地的人口大量游离出来,社会的阶级分化更加剧烈,高利贷和商业资本更加活跃,农产商品化的过程进一步加快,手工业更多地为市场而生产;国内市场日益扩大,国外贸易也比以前活跃;城市工商业进一步发达起来。在这种条件之下,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就进一步发展了。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从中世纪的农奴中间产生了初期城市的自由居民;从这个市民等级中间发育了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这种情形。当时的市民社会中有城市的手工业者、工场手工业主人、中小商人,以及住在城市的一部分经营地主和破产的贵族地主,还有代表市民思想的追求民主和个性解放的知识分子。这个新兴的社会力量当时虽然还没有摆脱封建的束缚,但是它从经济上到思想上都表现了与封建主义相对抗的许多特点。
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清朝统治者不断地对汉族人民及其他民族进行屠杀和战争,一方面消耗了大量的兵力、财力,加深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扩大了国内外的市场,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使封建经济的自给自足的基础日渐动摇起来。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中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我们分析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期间的历史材料,也可以进一步认识毛泽东同志的正确论断。
当然,谁也不能否认,当时带着资本主义性质的新兴的市民经济,还没有充分成熟的发展条件;而当它刚刚萌芽的时候,外国资本主义的势力已经逐步侵入了中国,阻碍中国新的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后来外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成为帝国主义,以资本输出代替商品输出,并且用战争的手段打开了封建的中国,就使中国沦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被奴役地位。但是,这并不能引出一个错误的判断说:当初的资本主义因素既然还没有充分成熟的发展条件,就不可能产生反映它的文学艺术作品。事实并不是这样。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论中教导我们:“关于艺术,谁都知道,它的某些繁荣时代,并不是与社会的一般发展相适应的,因而也不是与那可以说构成社会组织骨干的社会物质基础相适应的。”因此,马克思认为希腊人的艺术“在我们面前所显示的魅力,是与它生长于其上的未发展的社会阶段不相矛盾的,相反,它正是这个未成熟的社会关系的反映。”
《红楼梦》应该被认为是代麦十八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未成熟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市民文学的作品,其理由就在这里。
二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就描写一个中小地主甄士隐的家庭遭遇一场火灾,他“与妻子商议,且到田庄上去住。偏值近年水旱不收,盗贼蜂起,官兵剿捕,田庄上又难以安身。只得将田地都折变了,携了妻子与两个丫鬟投他岳丈家去”。后来“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这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和在这个基础上所产生的新的社会矛盾的一个具体写照。
中小地主和自耕农丧失土地、大地主激烈兼并土地的血腥记录和农民的反抗事迹,充满了十八世纪的清代历史,这是人所共知的。
清代初年的圈地运动,曾经占去了大量肥沃的土地。当时有二十五万顷的圈地,八旗壮丁每人占地达三十六亩。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写道:“圈地每人六赏,一赏六亩,共地三十六亩。如家有壮丁二人,该地七十亩夕人多者照数加增。”但是到了乾隆年间,新的土地兼并的风浪很快袭来,不仅汉族农民纷纷失地,而且据《清朝文献通考》的记载,就连八旗壮丁圈占的土地也“大半典卖”了。《清朝经世文编》中载有乾隆十三年杨锡绂的奏疏说:“近日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这就证明当时土地兼并是多么剧烈的了。兼并的结果是土地大量集中到少数大地主手里。清代全国耕地面积在康熙二十四年为六、0七八、四三0顷,雍正二年为六、八三七、九一四顷,乾隆十八年为七、0八一、一四二顷,而大地主阶级兼并的土地数目却很惊人。据昭梿所作《啸亭续录》记载,直隶怀柔的一家姓郝的大地主就占有了“膏腴万顷”,皇帝出巡,借宿在他的家里,“进奉上方水陆珍错百余品”,一日耗费十几万两银子。还有“宛平查氏、盛氏富亦相仿”。一家大地主就占了一百万亩土地,那末,照上述全国耕地六百万顷或七百万顷来计算,如果有六百个或七百个这样的大地主就把全国的耕地都占完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和地主阶级的矛盾继续尖锐化是必然的。明末农民大起义被镇压了多年以后,零星的农民骚动又继续发生。最著名的如乾隆三十九年山东临清的“王伦之乱”,攻破阳谷、堂邑等县城,就是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所谓“盗贼蜂起”完全是事实。不过,这个时期农民对地主阶级的斗争,还没有马上爆发成为全面的起义。
历史已经证明,清代的所谓“康乾盛世,嘉道守文”的整个时期,即是封建经济发展到烂熟的时期,也是它的内在矛盾和外部矛盾开始充分暴露的时期。这种情形就如同《红楼梦》第二回中作者借一个古董商人冷子兴的嘴里说出的荣宁二府外强中干的情形一样,“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但是,这些大地主阶级却好比“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红楼梦》第十六回中,贾琏的乳母赵嬷嬷说;“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花的象淌海水似的。”凤姐忙接道:“我们王府里也预备过一次。”赵嬷嬷又说:“如今还有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好世派,独他们家接驾四次。要不是我亲眼看见,告诉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粪土,凭是世上有的,没有不是堆山积海的。”他们的这么多银钱财产是从何而来的呢?
显然,当时地主阶级的大量银钱财产的来源,除了进行高利贷剥削和经营工商业赚来的以外,主要的还是从农民身上进行残酷榨取得来的。《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出宁国府交给乌进孝掌管的就有八九个庄子,荣国府交给乌进孝的弟弟掌管的也有八处庄地,还有东省的屯地不算。老管家周瑞曾对贾珍说:“奴才在这里经管地租庄子,银钱收入,每年也有三五十万往来。”这还只是他们对农民剥削的一个方面而已。
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地租已有不少是采用货币地租的形式的。乌进孝交给贾珍的租子,主要的是二千五百两银子,其次是一千担常用米,其余是山珍野味。当时江南地区货币地租已经相当流行。如《松江府志》载,乾隆元年尚书杨名时奏称:“娄县知县王士瑾请将毕姓田产,每岁租银一千三百余两供廪食之需。”这类记载散见在许多文献中,可以证明有许多私人的田产,每年是收租银而不是收租谷的。货币地租的流行,同田赋征收中的银粮比例的变化也是一致的。按《清朝文献通考》所载,顺治十八年的田赋中,银赋为二一、五六七、OO六两,粮米为六、四七九,四六五石;而乾隆十一年的田赋中,银赋增至二九、六一一、二O一两,粮米则为八、四O六、四二二石。银赋是把农产品出卖换得货币来完纳的。银赋的增加不但说明了货币地租的逐渐流行,而且说明了农产商品化的程度提高了。
随着农产商品化的趋势而来的是棉花、烟叶等商品作物种植的加多。例如,棉花在明代就已在长江流域普遍种植,清代更为发达。康熙有御制木棉赋,赞扬种棉的利益;乾隆年间直隶总督方观承编绘木棉图说十六条,说明棉花的播种和染织的全部过程,刻石树立在保定,于是以滹沱河流域为中心,在北方也普遍推广植棉了。又如烟叶的种植,这时候也比以前更多。王士祯在《香祖笔记》里说。“今世公卿士大夫无不嗜烟草者。……初漳人自海外携来,莆田亦种之,反多于吕宋。今处处有之,不独闽矣。”我们不必去讨论烟叶传入中国的途径,但要说明这种商品化作物日渐普遍的趋势,甚至引起了封建统治者的不安。雍正五年有一道上谕说:“烟叶一种,于人生日用毫无裨益。……小民较量锱铢,但顾目前,而不为久远之计。故当图利之时,若令其舍多取寡,弃重就轻,必非情之所愿也。地方官遽然绳之以法,则势有所难行。”农产商品化的趋势已经不是法令所能够阻挡的,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种植棉花和烟叶的,当然不是完全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了出卖。这就可见那时候的商品作物已经相当发达了。那时候的经营地主,首先也是种植商品作物的。明季顾起元的《客座赘语》所记载的金陵“城西一带最宜于蔬圃,近市而易于获利”的情形,在清代更加普遍。雍正五年的上谕中就曾谴责那些致富之家“舍本逐末,弃膏腴之沃壤,而变为果木之场;废饔飧之恒产,以幸图赢余之利”。种植大批果木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市场的需要。市场上需要什么,他们就生产什么,这是毫不奇怪的。这时候农村中的雇工,也随着商品化的农业经济的发达而同时增多。康熙年间编修的《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着许多农村雇工的情况。如《扬州府部》《汇考》中写道:“无田之农受田于人为佃户,无力受田者为雇工,多自食其力。”“力任播获,年可获中人资,为地佣。”《苏州府部》《汇考》中又写道。“吴农治田力穑。……雇工以襄其事,以岁计曰长工,以月计曰忙工。”虽然农业中的雇佣劳动也是很早就有的,可是这个时候却更加发展了。这只有在经营地主和富农经济产生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红楼梦》第五十六回中描写探春兴利除弊,决定把大观园出产的笋、菜、鱼、虾、香草、花儿和稻子都包给能知园圃的老妈妈,一年可得四百银子的利息。这简直就是大经营地主的算盘了。第七十九回里写的“桂花夏家”“单有几十顷地种着桂花”也是一例。
这些大地主和高利贷、商业资本还结了不解之缘。请看《红楼梦》的第四回,那位葫芦庙的小沙弥出身的门子就说出了金陵的贾、史、王、薛四大家的关系,是“联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贾赦、贾敬等是世袭的封建贵族大官僚大地主不必说了。薛宝钗的哥哥,那个仗势欺人、抢走香菱、打死冯渊的薛蟠,不正是“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的“皇商”吗?薛姨妈不是还有好几处当铺吗?贾府被抄的时候不是查出两箱房地契文、一箱放债的借票吗?这些已够说明:他们不但是封建大官僚,而且又是兼并大量土地的大地主,又是大高利贷者和大商人。
当时的官僚、地主、高利贷者和商人相结合的例证,在史籍中是不胜枚举的。例如,《东华录》载,康熙二十八年御史许三礼参劾尚书徐乾学“发本银十万交盐商于扬州贸易;在大蒋家胡同开当铺放债,在无锡一处即买田一万顷。”《东华续录》引乾隆九年大学士鄂尔泰的奏疏,其中说道:“查京城内外官民大小当铺共六七百座。”前面所举《啸亭续录》中还引述高士奇的“亲家陈元帅,伙计李开芳,开张绸号,寄顿各处贿银,资本约至四十余万。又于本乡平湖县置田千顷,大兴土木,修整花园,杭州西溪广置园宅。苏、松、淮扬王鸿绪等与之合伙生理,又不下百余万。”以高士奇之流的新官僚而拥有田地千顷,商铺资金数百万,这在当时并不稀奇。
因为清朝的统治者是代表大地主阶级的,它并不愿意妨碍大地主阶级兼并土地,倒反愿意让商业高利贷资本同封建土地制度相结合。据《东华录》引乾隆年间的一道上谕说:“山西等处富户夕赴豫举放利债,借此准折地亩,贫民已经失业,虽遇丰稔之年亦无凭借。”乾隆朝中的一位刑部左侍郎钱维城上疏也说:“豪商大贾挟其金钱,买贱卖贵,子母相权,岁或入数万金。富者以数百万计,以一家而有数千百万家之产,则以一家而致数千百万家失业也。”
这个结果是什么呢?这就是:一方面地主阶级利用商业高利贷资本趁机加紧剥削农民,积累财富,并且把一部分财富投到城市工商业中去;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更加集中到少数地主手里,大批农民失地流亡,大批地流向城市,成为城市中的雇佣劳动者。
三
城市和工商业的发达,是封建农村中吐出大批劳动力和商品生产扩大的必然结果。现在我们就要来考察这一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城市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发展的情况,以便判断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萌芽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在这一方面,曹雪芹的家庭就是很有价值的研究材料的一个来源。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庭,从他的曾祖曹玺、祖父曹寅到他的伯父曹颙、父亲曹頫,世袭了江宁织造,历时六十年,有时还兼任苏州织造和两淮盐政。通过这个历史的线索,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清朝统治者怎样经营官办的工商业,它和民间的独立手工业者、手工作坊、工场手工业以及自由商人之间有那些联系和矛盾。
故宫的《文献丛编》中有曹寅在康熙四十七年六月的一封奏摺,其中说到江宁织造府的“神帛、官诰两机房,自顺治二年间,案经内院臣洪承畴经定,除丝颜等料照时采买外,其一应匠作工价,因开织之初惟期撙节,所定工价甚寡,较之缎匹、倭缎仅十之二三。此各匠虽有工价名目,实皆民间各户雇觅应工。迄今六十余年,历任织臣无可动钱粮,惟一循旧例。若竟行革除,则穷匠星散谋食,不能束腹以待钦工。……臣等原议诰帛二项人匠约计三百七十名,岁需银二千七百两,即可赡活群工。”
这就说明:第一、官办的织造业自设机房,经常有几百个工人为它做工;第二、官办的机房往往向民间派定手工业工人按时应工;第三、官定的工价很低,不足以维持手工业工人的生活;第四、民间的许多手工业户随时都能够雇到自己所需要的许多工匠;第五、民间穷苦的手工业工匠平时是星散谋食的。
这些工匠是完全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手工工人。《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织工部》《纪事》中记载苏州织工的情形说:“郡城之东皆习机业。织文曰缎,方空曰纱。工匠各有专能。匠有常主,计日受值,有他故则唤无主之匠代之,曰唤代。无主者黎明立桥以待。缎工立花桥,纱工立广化寺桥;以车纺丝者曰车匠,立濂溪坊。什百为群,延颈而望,如流民相聚,粥后俱各散归。若机房工作减,此辈衣食无所矣。每桥有行头分遣,今织造府禁革,以其左右为利也。”
这又说明:第一、当时的手工业已有相当细密的分工,手工业工人各有专能;第二、计日受值的雇佣制度已经流行;第三、雇主和雇工之间虽有经常的相对固定的关系,但已经是属于自由的契约关系了;第四、出卖劳动力的劳动市场已经以较大的规模出现,并且行头从中剥削很厉害,可以“左右为利”;第五、清朝的织造府所以要禁止这种行头的剥削,只是因为官办工业和民间工业有矛盾,如果取消了行头,就更便于织造府的机房直接招工。
从官办的织造工业来说,它直接控制着一部分手工业作坊主人、小手工业者和商人。如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年)巡抚郎廷极请以曹寅之子继任江宁织造的奏折中说:“今有江宁省会士民周文贞等,机户经纪王聘等,经纬行车户项子宁等,缎纱等项匠役蒋子宁等,丝行王楷如等,机户张恭生等,浙江杭嘉湖丝商邵鸣皋等,纷纷在奴才公馆环绕,具呈称颂曹寅善政多端。”这许多机户、匠役、丝行、丝商等等当然都是受织造府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但是,他们实际上是经常和织造府发生矛盾的。织造府“限制机户不得逾百张,张纳税五十金,织造批准纳税给文凭,然后敢织”。而机户则要求“减免额税”。这一类矛盾是日益明显地存在的。
但更重要的是,当时除了官办织造工业以外,民间的织造业也相当发达。这种民营的手工业是市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据陈作霖《凤麓小志》载,“金陵机业聚于城之西南隅。开机之家,总会计处谓之账房夕机户领机谓之代料,织成送缎,主人校其良楛,谓之雠货。小机户无甚资本,往往恃账房为生。各机户复将丝发交染坊染色,然后收回,织成缎匹,再售与绸缎业。四者层层相因,休戚相关。清乾隆迄今,通城缎机以三万计。纱绸绒绫不在此数。织机之工俗呼机包子。”
所谓“机户”一般地是指雇佣手工业工人的工场手工业的主人,“小机户”就是作坊主人,“机包子”就是独立手工业者,他们都直接和间接受着账房和绸缎业商人的层层剥削。当时的所谓“账房”就是商业资本家控制手工业生产和运销过程的组织形式。他们供给手工业生产者以原料或者同时供给生产工具,收买成品。这种制度是比较完备的商人雇主制。当时民间织造业的数量很大。陈作霖说这一座南京城里从乾隆以来就有三万架缎机,其他还不计算。这个数字也许是过高的估计,但它毕竟说明了在乾隆的时候,南京的民间机织业的发展,已经很有可观的了。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时的那些机包子等独立手工业者和机户等又跟账房、绸缎业商人经常有矛盾。他们的关系不是“层层相因、休戚相关”而是层层剥削、互相对立的。
由于城市中官办的和民营的两种手工业的影响,当时许多城市附近农村的家庭手工业也比以前更加发达。康熙三十四年(一六九五年)九月苏州织造李煦的奏折中写道:“采办青蓝布三十万匹……此项布匹出在上海一县,民间于秋成之后,家家纺织,赖此营生。……三月奉部文发买,临期急迫,必需牙行经纪四散收买,所以价贵。”《古今图书集成》《松江府部》《汇考》中记载,“乡村纺织,尤尚精敏,农暇之时,所出布匹日以万计。……绫布二物,衣被天下,虽苏杭不及也。”从这些记载里,我们不难想见那时候的农村家庭手工业是多么发达的了。并且,上述松江府的记载中还写道:“里媪晨抱纱入市,易木棉以归,明旦复抱纱以出,无顷刻闲;织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衣食全赖于此。”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家庭手工业并不是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了广大的市场而生产的。
当然,人们都还知道,中国城市工商业有很久的历史,手工业工场也早已出现了。从汉代说起,据《汉书》《食货志》所载,当时不但“举天下盐铁,作官府”,而且有东织室、西织室,设置“令丞”。后汉还有“甄官令丞”督造琉璃。后来两晋、南北朝和隋朝都有各种官办的手工工场。唐、宋、元的官办手工业的发达,几乎使全国的手工业者都变成了官府的“工奴”。在那些年代里,手工业的雇佣劳动同样已经产生,宋代城市还有相当数量的“土木杂作”等出现。但是,在那些年代里,在主要的工业部门中,作为新工业发展的阶梯的、为广大市场而生产的民营的工场手工业和手工业雇佣劳动的市场都很狭小。只是到了明代,城市的商业和民营的工场手工业及农村的手工业才逐渐发达起来,特别是在东南地区比较发达。清兵入关之初,这些工商业曾受了相当的打击,一度低落。但是,因为社会经济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发展条件,这些工商业不久就恢复和进一步发展起来。
我们从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的许多城市的面貌上,首先就可以看到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盛。就以当时的金陵来说,这座城市显然已经成了当时江南工商业的中心城市。它不但保存了明代的钢铁坊,皮市、履鞋坊、帘箔市、伞市、木器街、木匠营、弓箭坊、织锦坊、颜料坊、毡匠坊等等,还增加了珠宝廊,书坊等新的市肆。《续板桥杂记》中说。“乾隆之世,利涉武定二桥之间,茶寮酒肆东西林立。”当时商贾水陆交通直达金陵的有十几路。这是金陵的情形。再举武昌的情形来看,据《古今图书集成》《武昌府部》《汇考》所载,当时“商贾之牙侩,丝帛之廛肆,鱼米之市魁,肥其妻子,雄视里闸,下至百家技艺、土木食工,以及俳优侏儒,趋利于寰阓者,未尝不趾相错而踵相接也。”如果说夕这些都是南方的情形,那末,再举同书关于宣化府城的记载来看。 “市中贾店鳞比,各有名称,如云南京罗缎铺、苏杭罗缎铺、潞州紬铺、泽州帕铺、临清布帛铺、绒线铺、杂货铺、各行交易铺沿长四五里许,贾皆争居之。”可见当时许多城市的工商业都很发达。
而且,清代康熙以后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引起社会风习的变化,也更加显著地表明了它比唐、宋、元、明各朝代还要深刻得多。康熙年间编修《古今图书集成》的封建老爷们,叙述了武昌等城市百工商贾发达的情形之后,就不胜慨叹地写道:“土俗民风经百余年而未变,迨故明万历之季,风气浸薄。……今则贵贱无分,少长失序。”此等腐儒的叹息,在当时许多文字中本来也很平常,但它却证明了一个重要的变化。这就是。明代万历以前的社会经济状况反映到社会风习方面,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万历以后变了,因为城市工商业发达了,而清代康熙年间又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因为新兴的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市民社会力量进一步发展了,这当然会使封建老爷们看不下去的。
这种工商业发达的情形,在当时究竟是不是相当普遍的呢?
当时其他地区的城市和其他工商业的全面情形究竟是怎样的呢?这些问题应该在这里得到简要的回答。许多历史的材料说明: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无论建筑业、采矿业、制盐业、陶瓷业、纺织业、制茶业、印刷业等在许多地区都十分发达,分工也很细密。如乾隆年间的建筑业在各处都有,其中分工的种类名目很多,有大木作、南木作、石作、瓦作、搭彩作、搭材作、土作、油作、裱作等等。
在采矿业方面,清朝统治者曾一度严令禁止,但后来也逐渐开放了。据《清史稿》所载,康熙年间山西应县、陕西临潼、山东莱阳各处银矿已经开采。雍正年间广东总督鄂尔达奏称:“粤东山多田少,而矿产最繁,土民习于攻采,矿峒所在,千百为群,往往聚众私掘。”广东的采铁和冶铁工业发达的情形在鄂尔达的奏疏中记述得还很多。比如他描写“铁炉不下五六十座,煤山,木山开挖亦多,佣工者不下数万人”,可见是很发达的。乾隆年间陆续准许山东博山等地煤矿以及贵州思安、陕西哈拉山、甘肃扎马图等地金矿和银矿、两广和云南各地的铜、铁、铅矿,尽行开采。云南的铜矿历史很久,规模也很大。它在康熙、雍正的时候是“由官给工本”开采的,起初每年产铜只八九十万觔,乾隆的时候虽然仍由官府“放本收铜”,却并不干涉生产过程,各矿厂可以独立经营,因此每年产铜增至一千二三百万觔,矿区也扩大许多倍。《清史稿》载乾隆时“大厂矿丁六七万,次亦万余,近则土民,远及黔粤,仰食矿利者奔走相属。”再看阮元《云南通志稿》《食货志》的材料,云南铜矿在康熙年间常有十七八处在开采,雍正二年至乾隆八年常有二十余处在开采,乾隆九年以后常有三十余处在开采;乾隆三十七年有四十六处在开采。王崧《厂矿釆炼篇》记述各处的“商贾负贩,百工众技,不远数千里,蜂屯蚁聚,以备厂民之用。而优伶戏剧夕奇邪淫巧,莫不闻风景附。”可见连某些边远的矿区也逐渐变成新兴的工商业小城市了。
清代的制盐业在两淮、两浙、两广、福建、山东、长芦、四川等著名的产盐区同样是扩大生产的,盐利也是最大的。许多盐场又经过了裁并,就日益集中,每个大的盐场往往都有几千上万的盐民或“灶户”,许多盐场或盐井互相毗连,使产盐区的集镇也更加繁盛了。这些盐区不但是制盐的工业区,而且又是盐商集中的商业区。当时两淮等地的盐商获利最大,康熙、乾隆屡次到南方巡游,强迫盐商捐输的款项,动辄几百万两。即便是在边远的云南,当时盐井的数目也比以前增多,雍正年间由八大井、四十多小井增加到二十大井、九十多小井,乾隆年间又新开了两大井。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云南琅井在昆州,白盐井在姚州,黑盐井在楚雄,皆在万山中最下处溪河之中。环溪数千家,皆灶户也。每担咸水税若干。”各地盐业的发达可以概见。至于历史悠久的江西景德镇的瓷业,在明代就已经扩大了规模,到了清代康熙、雍正、乾隆的时候更进一步发展了,制作的技术也更加提高,分工协作的组织比以往也更加细密。在那里不但有规模十分可观的能够承担官局烧造任务的大窑,而且有许多为市场而生产的小窑。从那里出产的瓷器行销各地,因此景德镇更加成为“商贾云集”的地方了。据唐英的《陶冶图说》所载,当时“景德一镇……终岁烟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万,靡不借瓷以生”。这些大部分都是私窑,而在御窑,则只有“工匠役夫三百余人”,即便还有其他工人,也多不到那里去了。
各个地区的这许多官办工商业和民营工商业之间的矛盾同样是很尖锐的,斗争不断地爆发。因为清朝统治者对民间工商业的压迫日益加紧,激起了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的反抗。他们进行斗争的方式更加复杂。他们有的利用统治阶级的矛盾,发动罢市。
这是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进行斗争的独特形式。如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十八、十九两日,江宁、镇江、扬州的商民举行罢市,拒绝新任督抚到任,要求减轻税额。有的组织武装走私。如康熙年间山东、河南的“流棍”,往往“率党”一二百人,兴贩私盐,横行白昼,在泰州沈家渡等地杀死缉私官兵。有的率众反对抬高米价。如乾隆十三年春夏之交,米价骤涨,苏州有“市井贩夫顾尧年者倡言平抑米价,和者纷如蚁聚,势愈汹涌。”这一类事实只有在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市民社会力量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才可以理解。
康熙年间有一个反满的秘密组织“三合会”出现,乾隆年间又有另一个反满的秘密组织“哥老会”出现。这些秘密组织跟城市的行帮组织有密切关系,跟海外的华侨商人和苦力也有密切关系。就城市的行帮来说,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有许多城市的行会的内部关系,比起从前的行会大有不同。如康熙十七年(一六七八年)汉口米粮业的帮规中写道:“吾人若无团结集议之所,则无以整顿行规,且意见各殊,斗斛参差。……何以昭公溥而永保信用?”并规定“缴入帮费银十五两”、“公所之常费收取悉照账簿”、“有破坏帮规者,即开会议罚”。这种行会章程显然带着新的色彩。
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和城市工商业的发展相随而来的外国资本主义商品的输入,对于清朝闭关的封建经济的侵蚀和瓦解的作用,也在日益加深。
自从康熙二十三年开设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二十八年同帝俄签订尼布楚条约,雍正五年又订立恰克图条约以后,东南沿海四个关口,北方陆路一个关口,输入的外国资本主义商品不断增加。康熙五十九年专门为了经营对外国商人的贸易而设立了广州十三行,它们和明代的三十六行的性质很不相同,应该说这时候买办资本也开始萌芽了。
看《红楼梦》的人都记得,《红楼梦》中有许多外国的货物,如洋漆、洋布、洋呢、金表、挂钟、西洋金自行船、玻璃灯、西洋珐琅、洋烟、西洋葡萄酒,波斯玩器、茶叶、止头痛的药膏“依弗哪”以及冯紫英夸称为“鲛绡帐”等四种洋货都是。王熙凤夸耀“凡有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薛宝琴自称“八岁跟父亲到西海买洋货”。随着外国资本主义商品而俱来的,是外国的传教士来到中国的比明朝的时候更为增多。康熙皇帝曾任用了许多传教士为钦天监,当教授,到内地勘测,那些传教士在中国内地增设教堂,吸收教徒,买土地,做生意。这些对于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思想倾向同样发生了相当的影响。
四
由于当时从城市工商业的基础上兴起的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市民社会力量进一步的发展,清朝封建统治者就遇到了过去所没有遇到的新兴社会力量跟它相对立。这种对立关系已经超出了封建社会中农民和地主对立的范畴,而带有新的社会意义。因此,有些人仅仅看到清代的农民斗争对于封建统治的冲击,而忽视或抹杀了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对于封建统治的冲击作用,那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农民斗争是整个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有的,而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却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和发展起来的作为封建制度的对立物。这完全是新生的事物,怎么能够抹杀的呢?
在清代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正是由于这种新兴的市民社会力量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封建农村的阶级分化和农民的离村,由于西洋资本主义势力开始逐渐侵入,这才给了中国封建统治阶级以多方面的威胁。而在当时一部分经营官办的工商业的贵族官僚和地主阶级中,也逐渐地产生了思想上和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的分子,这也是很自然的。
曹雪芹就是属于贵族官僚家庭出身而受了新兴的市民思想影响的一个典型的人物。人们都看到了《红楼梦》具有强烈的反对封建、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想,但更重要的是要分析:曹雪芹究竟是站在什么立场上来反封建的呢?应该说他基本上是站在新兴的市民立场上来反封建的。必须从这一点来分析,才能更清楚地认识《红楼梦》的历史意义。
人们大概都不否认,《红楼梦》里的许多正面人物,是代表着那些没落的封建贵族官僚地主的家庭中向往自由生活的一群青年人。他们一方面对于日趋腐败的封建制度发出了动人的控诉和强烈的反抗呼声,揭穿了以贾政、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为代表的行为伪善、实则残酷不仁的封建家庭统治者的面目,另一方面也无情地揭露以贾珍、贾琏、凤姐、薛蟠等为代表的唯利是图、肆意暴虐的当权派的丑恶。作者的思想就是要反对这两方面戕贼个性自由的封建恶势力,而追求着符合于个性解放的目的的新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
除了在许多文章中已经反复被引用的例子以外,我们现在再来看看几个例子。从婚姻自由的问题上说,尤三姐对着贾珍、贾琏那一班人最尖锐地表示:“必得我拣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才跟他。要凭你们拣择,虽是有钱有势的,我心里进不去,白过了这一世了!”在反对人对人压迫的问题上,春燕传述宝玉的话说:“这屋里的人,无论家里外头的,一应我们这些人,都要回明太太,全放出去与本人父母自便。”对于一切向封建统治阶级的庙堂里爬去的人们,作者借宝玉的口中狠狠地骂道;“说了半天并没个明心见性之谈,不过说些什么文章经济,又说什么为忠为孝,这样人可不是个禄蠹么?”作者在这部作品中处处痛骂封建的道德、功名、利禄和等级制度,痛骂那些虚伪的封建社会的忠臣孝子,痛骂那些凌辱别人的个性自由的残暴行为。
作者的这种思想倾向,显然是受了当时反映着萌芽状态中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发生和发展的新兴市民思想的影响。人们晓得,清初顺治、康熙年间的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铸万,刘继庄等人都曾提倡个性自由和民主的思想,对于当时的思想界影响很大。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所表现的基本思想,和这几位思想家的言论有许多相近之处。例如,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谈论了“伯夷伊尹之不同于孔子”,曹雪芹也借宝玉的口里说“尧舜不强巢许,武周不强夷齐”。唐铸万在《潜书》《大命篇》中说,“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及其不平也,此厚则彼薄,此乐则彼忧。……人之生也无不同也,今若此不平甚矣。”曹雪芹同样借宝玉的口里发出“不平则鸣”、“世法平等”的一类呼声。刘继庄在《广阳杂记》中说:“圣人六经之教,原本人情,而后之儒者,乃不能因其势而利导之,百计禁止遏抑,务以成周之刍狗,茅塞人心,是何异壅川使之不流,无怪其决裂溃败也。”曹雪芹世借宝玉的口里说道:“除了‘明明德’以外就没书了,都是前人自己混编纂出来的。”刘继庄还提倡看小说和看戏,认为这是“性天中之诗与乐也,书与春秋也,易与礼也。”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也提倡看《西厢记》、《牡丹亭》等小说,看《醉打山门》等戏曲。这些思想的产生和在一定程度上的彼此共鸣,难道可以说是完全出于偶然的吗?
还应该提到的是,曹雪芹毕竟是汉人,他的祖上虽然入了旗籍,在清朝统治者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政策之下,这位充满着个性自由思想和人道主义的作家,是不能无所感触的。《红楼梦》写成之后,清朝宗室弘旿评称;“《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弘旿所说的碍语,有人加以种种不同的解释,其实最主要的应该是以下两方面的意思:一则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对汉人大兴文字之狱,前后有十七起之多,并且到处搜集成千成万的“违碍书籍”,这当然会使弘旿对于曹雪芹的作品存着顾虑,二则是雍正以来清朝统治者内部的矛盾复杂化,阿其那、塞思黑的案子牵涉很广,曹家被抄与此不无关系,这同样使弘旿有所顾虑。但是,《红楼梦》并不因为当时的清朝宗室怕它有碍语而不得传世,相反的,它是不踁而走和深入人心的伟大作品。
显然,《红楼梦》是描写了一整个时代的。这个意义并不因为它带有自传的性质而减弱。有不少伟大的作品也是自传性的,谁能否认它的价值呢?但是,《红楼梦》又毕竟不是家谱式的自传,而是刻划了一个时期社会的典型面貌的。
高尔基在《俄国文学史》序言中说:“把每个人看作是时代、民族、阶级的产物,我们当然应该从同样角度去看作家,可是要承认作家是一个比别人更饱和着经验——人生的知识,而且由于经验的堆积,具有着把自己的印象装饰在形象里面的本领的人。”这样的作家所写出的作品,由于作家的“经验愈广大——它里面的主观的、个人的地位就愈狭小,一般的意义就愈灿烂地呈现出来,艺术家的社会形象就愈鲜明地显示出来,作家愈坚决地摈斥他的个性——他就愈容易抛弃他的渺小的、无足轻重的东西,他从周围世界所接受的重要的客观的东西就愈深刻地广大地展示出来。”我们也应该从这个角度来评价《红楼梦》和它的作者曹雪芹。
从这个角度来评价《红楼梦》和曹雪芹,我们自然也不能不看到这部作品和它的作者的思想是有弱点的。由于作者出身于一个封建贵族的大家庭,他所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世界观,给它蒙上了虚无主义和宿命论的色彩。他对于封建制度的罪恶虽有强烈的憎恨,却找不到出路。高尔基在《苏联的文学》一文中有一段话也适用于曹雪芹。高尔基说。“批判的现实主义是作为‘多余的人’的个人创作而产生的。这些人不能为生活而斗争,在生活中找不到自己的地位,而且或多或少明确地意识到个人存在的无目的,于是把这种无目的只是了解为社会生活的一切现象以及一切历史的过程的无意义。”
《红楼梦》描写的历史悲剧所留给读者的消极方面的影响,其根源就在这里。然而,这决不是作者的过错,这同样是反映了十八世纪上半期的中国代表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状态的新兴市民社会力量的脆弱性和它的历史命运啊!
(资料来源:邓拓著《论中国历史的几个问题》三联书店1979年出版) 文章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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