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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翼的诗和史学

王树民

    赵翼字云崧,或作耘菘,号瓯北,是清代著名的诗人和史学家,生于雍正五年,卒于嘉庆十九年(17271814年),享年八十八岁。江苏阳湖(今常州市)人,出身于清寒之家。其父赵宽,字子容,以授徒为业。赵翼六岁时,即随其父在塾中读书,特别喜好诗词古文。乾隆六年(1741年),赵翼年十五岁,其父死在杭氏家馆中,因赵翼学行优异,杭氏即请其继任父职。馆金年仅六两,以此负担家庭生活,故十分艰苦。十四年(1749年)离家入京,次年得中顺天乡试。座师为休宁汪由敦,得其赏识,延于家中,教其二子,并为代笔。汪氏家富藏书,赵翼得信手翻阅,直到二十三年(1758年),汪氏卒,始离开汪家。这几年对瓯北的学术修养关系很大。二十六年(1761年),中进士第三名,正式进入宦途。先作翰林编修,后外放为广西镇安、广东广州等知府,又为贵州贵西兵备道。因在广州府任内从轻处理海盗有违清律,吏部议降一级调用,瓯北即以母老年高,愿回家侍养为词请退,时为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其后未再出仕,以赋诗读史为主,全部精力投入于著述生活。其一生行事,有姚鼐撰的《瓯北先生家传》,孙星衍撰的《赵瓯北府君墓志铭》及赵怀玉撰的《瓯北先生年谱》,《清史稿·文苑传》中亦有略传,学者尊称之为瓯北先生。著名书法家王文治为题匾额曰“湛贻堂”,悬于居宅正梁上,故赵氏刻书,皆署湛贻堂之名。瓯北的著作有《廿二史札记》三十六卷附补遗一卷,《陔馀丛考》四十三卷,《瓯北诗集》五十三卷,《瓯北诗钞》二十卷,《瓯北诗话》十卷,《皇朝武功纪盛》四卷,《詹曝杂记》六卷,七种合刻为《瓯北全集》,其中以《札记》、《丛考》与《瓯北诗集》三书为最重要。

           

 

    瓯北生前以诗文名世,身后则以史学见称。一生所作的诗,据《瓯北集》所载,共计得4883首,为清代一大诗家,和同时的袁枚、蒋士铨齐名,称为乾隆时期三大诗人。他的诗,从形式上说,不为唐宋诗人之格调所限,自成一种格调。从内容上看,着重于现实景物,历史成败,以及思想理论等,而非吟风弄月者可比。本来诗为文艺创作,史为学术研究,二者较难兼备于一身,瓯北以具有用世思想,又深识变易之理而不拘守成规,乃得以实现。如其著名的《论诗》绝句云:“词客争新角短长,迭开风气递登场。自身已有初中晚,安得千秋尚汉唐。”又:“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预支五百年新意,到了千年又觉陈。”“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双眼须凭自主张,纷纷艺苑漫雌黄,矮人看戏何曾见,都是随人说短长。”(分别见《瓯北集》卷五三、二八)这种变易的思想,是与历史发展的性质相通的,所以他能够一身兼负二任,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瓯北的思想理论,初看时可谓“卑之无甚高论”。但他能够大胆发表自己的看法,不为一般人的见解所左右,是他在文学和史学方面都能取得重大成就的一个重要条件。“双眼须凭自主张”,他是认真这样作的。他的生活时代正是经学占主导地位的时候,一般学者都埋头于经书字义和制度的考证,他学会了考证的方法,不用以治经而用以治史。又中进士入官场者,必然要步步晋升,他却急流勇退,放弃了政治地位,安心作个文人。这事他自己也感到很奇异,在外放作镇安知府时,作了一首七律,其中有句云:“平生无一事堪豪,每到垂成易所遭。”自注云:“余为教习三年,可提邑令,而考授中书。为中书六年,可迁部曹而成进士。官编修今六年,可得坊局,而又出守。每垂成辄易地,殊不可解也。”(《瓯北集》卷一三)生活上虽然多波折,他并不怨天尤人,而是发挥其才智,按照自己的方向走下去。

    对宋代以来盛行的理气之辨,瓯北有诗论之云(《静观》,《瓯北集》卷四三):

    谓之从理出,众口同一辞。理从何处来?非虚悬两仪。有气斯心知,有知斯是非,是非方是理,而气已生之,岂非气在先,早为理之基。况或理所无,而为物所有,有知变无知,连理木不朽,无知变有知,老枫或成叟,试问此何理?磅礴出气厚。为语诸腐儒,陈言未可守。

    直称持“气从理出”之说者为腐儒,他的思想自然是站在唯物主义者一边的。

    他的行踪所至,除往返于常州与北京之外,北行从驾出古北口到木兰,南行从军到滇西及福建,又为黔粤等地方官时,赴任离任,皆经湘赣等地。途中所见,都有诗以纪之,或写景,或怀古,读这些诗,有亲临其境之感。如木兰途次杂诗(《瓯北集》卷五):

    言入木兰道,极目无人烟,鸿濛辟不尽,留此太古天。万山互盘纡,重重相钩连,不知几千里,疑到天尽边。我行苍翠中,恍觉非人间,遥岩发高云,幽壑鸣流泉。谁信区脱地,清境尔许妍。

    写境这样真切,篇中不胜枚举,而所写诸景各具特色,并非千篇一律,尤为难得。

    瓯北于所到之处,题咏多就历史人物或事件发挥铺叙。今录其早年所作二诗于下:

    戡乱兼能致治平,规模宏远照寰瀛。身从乞食艰俱试,目不知书学自成。养士末流犹气节,亲儒初运已文明。始知三百年天下,尽是开天一手擎。(《题明太祖陵》四首,录第二首,《瓯北集》卷一)

    阁部督师开幕府,屹为金陵守门户。群奸处堂嬉燕雀,诸将争地斗豺虎,苦心呕血作调人,犹冀残棋一着补。可怜运去力不支,城破伏尸膏锧斧,乱骨纵横觅不得,或传赴水死江浒。梅花岭头葬招魂,遗命空思孝陵土。(《梅花岭》,《瓯北集》卷二)

    前者言朱元璋,后者言史可法,皆能曲尽其意。

    对于某些现实情景,能作更高的理性认识,不为一般的礼法所囿。如在滇桂等地见到少数民族的歌舞,青年男女尽情对唱,写有《土歌》一篇(《瓯北集》卷一六):

    春三二月墟场好,蛮女红妆趁墟嬲,长裙阔袖结束新,不赌弓鞋三寸。谁家年少来唱歌,不必与侬是中表。但看郎面似桃花,郎唱侬酬歌不了。一声声带柔情流,轻如游丝向空袅,有时被风忽吹断,曳过前山又嫋嫋。可怜歌阕脸波横,与郎相约月华皎。曲调多言红豆思,风光罕赋青梅標。世间真有无碍禅,似入华胥梦缥缈。始知礼法本后起,怀葛之民固未晓。君不见双双粉蝶作对飞,也无媒妁定萝茑。

    目睹异乡风情,非如一般儒者斥为粗野无礼法,在欣赏之余,从而理解到礼法是后起的,早期的人民并不受其约束,可谓言浅而意深。

    嘉庆二年(1797年),瓯北写了一首《读杜诗》,“杜诗久循诵,今始识神功。不创前未有,焉传后无穷。一生为客恨,万古出群雄。吾老方津迷,何由羿毂中。”(《瓯北集》卷三九)他编写《瓯北诗话》,可以说是由此起念的。《诗话》写成于嘉庆七年(1802年),列举十人之名,即李白、杜甫、韩愈、白居易、苏轼、陆游、元好问、高启、吴伟业和查慎行,都是他最钦仰的诗人。

    瓯北诗中的咏古、读史之作很多,如《咏古》绝句(《瓯北集》卷三一):

    闲翻青史几悲凉,功罪千秋少尺量。读到曲端呼铁象,恨他何不死沙场。

    《读史》绝句(《瓯北集》卷二八):

    一刹那间便一生,何须恩怨苦公明。老来自笑犹闲气,动为前人抱不平。又《读史》七律云(《瓯北集》卷四二):

    历历兴衰史册陈,古方今病辙相循。时当暇豫谁忧国,事到艰难已乏人。九仞山才倾篑土,一杯水岂救车薪。书生把卷偏多感,剪烛彷徨到向晨。可见他读史书很注重实际,不是只在字面上寻漏洞作文章,由此也可以了解到他作《廿二史札记》,在其生活,正是十分自然,水到渠成之事。嘉庆五年(1800年),《廿二史札记》完成定稿后,写了一篇《再题廿二史札记》,“一事无成两鬓霜,聊凭阅史遣年光。敢从棋谱论新局,略仿医经载古方。千载文章宁汝数,十年辛苦为谁忙?只应纸上空谈在,留享他时酱瓿香。”(《瓯北集》卷四一)按第一篇《题廿二史札记》未收于《瓯北集》中,不知内容为何,但从此篇可见他著书是注重实际的。

           

 

    说到《廿二史札记》,要先说一下《陔馀丛考》。《札记》初版刊行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丛考》则刊行于乾隆五十五年,而《丛考》的编定更远在其前。《丛考小引》说:“余自黔西乞养归,问视之暇,仍理故业,日夕惟手一编,有所得辄札记别纸,积久遂得四十余卷。”又《瓯北集》卷三○《杂书所见》诗中称韩、欧、苏等文章政事两不误,正是夫子自道,说明他在为官期间,并未放下书本,归田以后,除作诗外,便以读史和杂览为主要活动了。嘉庆元年(1796年)所写的《七十自述》有句云:“订罢史编翻自笑,干卿甚事苦增删。”自注云:“方辑《陔馀丛考》。”(《瓯北集》卷三八)《陔馀丛考》的内容,经史杂俎,无所不包。但瓯北自知经学非其所长,杂俎又不为世人所重,所以精力更集中在史学方面了。《丛考》共四十三卷,其中分经学四卷,二十四史十卷,《通鉴纲目》一卷,重要史事五卷,诗文杂事四卷,一般史事与制度八卷,杂俎十一卷,史书与史事已占有较大的比重。以此为基础,更缩小范围,以廿四史为限,而充实其内容,如《史记》与经书关系密切的先秦部分及《通鉴纲目》等均略去,于廿四史之论述则加详加密,以成《廿二史札记》一书。今《札记》与《丛考》二书犹多重复部分,即因其非一时编定,致未能彻底分开。

    清代的学术原以经学为中心,清初统治者力倡宋明理学,而民间学者盛行考证之学,宗守汉儒之说,逐渐成为学术主流。到清中叶时,二派对立,壁垒森严。瓯北对汉、宋二派皆不依附,而是接受了考证的方法,用之于史学方面,既不为经学家的条律所束缚,因而在史学方面取得了异常的成就。《陔馀丛考小引》云:“拟更广探经史,增益成书。”实际上只探讨了史,而未用力于经。于所谓史,也更集中于廿四史,所以收到了重点突出,特色分明的效果。

    世人比较重视《札记》,《丛考》内容有出于《札记》之外者,实亦不可废弃。如《有明进士之重》(《丛考》卷一八),指出进士与举监地位的不平等,已成为牢不可破的不成文法。“同一宽也,在进士则为抚字,在举人则为姑息。同一严也,在进士则为精明,在举人则为苛戾。”这种现象,按照书法和惯例,正式的史书是视为当然的,惟某些奏疏中或偶尔提到,也不作重点评议。瓯北明确地提出这个问题,说明其自有独到的见解。按明人小说《警世通言》中《老门生三世报恩》一文,切论进士与举人监生间的不平等。又清初蒲松龄《聊斋志异》有《郭安》一文,记某人被贼杀,其妇诉冤,县令即以杀人者配其妇,评之云:“此等明决,皆是甲榜所为,他途不能也。”明斥进士为官者之颟顸。是民间于此不合理现象早已明如观火,惟史书对之则熟视无睹而已。

    《廿二史札记》以新、旧《唐书》与新、旧《五代史》皆作为一史,其实际内容包括了廿四史。《小引》写于乾隆六十年(1795年)三月,其时已有刻本行世。其后又加修订补充,嘉庆五年(1800年)重刊,载有钱大昕与李保泰于是年所写之序文。钱序称:“今春访余吴门,复出近刻《廿二史札记》三十六卷见示。”所称近刻即为重定之本。此本收于《瓯北全集》中,为后世通行之本,但目录仍为原刻本,致与书内正文多相岐互之处。如卷二八《金末种人被害之惨》一篇,卷三六《明祖本纪》以下二十二篇,目录皆缺。又如目录卷二三有《宋辽二史不相合处》、《辽金二史不相合处》、《宋金二史不相合处》,此三目《札记》中皆无其文,而见于《丛考》卷一三,是皆为增订时所留下的痕迹。

    《廿二史札记》的编写方法和内容性质,在《小引》中有简要的说明:“是编多就正史纪、传、表、志中参互勘校,其有牴牾处,自见辄摘出,以俟博雅君子订正焉。至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所见附著之。”其编写方法为以本史证本史,内容性质则为史法与事实并重,更着重于所谓“治乱兴衰之故”。瓯北原有很强的用世思想,官场生活既不顺利,退而寄托于文字,故《小引》又云:“或以比顾亭林《日知录》,谓身虽不仕,而其言有可用者,则吾岂敢!”虽谦言“岂敢”,从写作方法到著书目标,所受《日知录》之启发为多,不过《日知录》内容方面甚广,重在经学而又不以经学为限,《廿二史札记》则局限于廿四史之内而已。下面分别从史法与史事方面就此书略作评议。

    在史法方面,以比较分析的方法,说明纪传体史书之体例组织及各史书之成书经过,并分析评论其编纂与书法之优缺点等。凡各史书关系相近者即合并评述,如《史记》与《汉书》,《南史》与南朝《宋》、《齐》、《梁》、《陈》四部史书,《北史》与北朝《魏》、《齐》、《周》、《隋》四部史书,两《唐书》,两《五代史》,《宋》、《辽》、《金》三史,都是这样评述的。既便于比较说明,更可以省去许多笔墨。在论述《史记》的体例组织时,即作《各史例目异同》一篇,在互相比较下,以见其因革利弊之关系。《史汉不同处》,直接以二书记事相比较,以见其得失。《汉书移置史记文》,可见《汉书》自有剪载,非盲目抄袭者比。《三国志多回护》,指出陈寿始以回护法用于史书,为后世修史开创恶例。《宋齐书带叙法》,《齐书类叙法最善》,指出不为世人所重的《宋书》、《齐书》亦有一定的优点。《南史删宋书最多》,反映了《宋书》繁冗之失。《魏书》所以称为“秽书”并非偶然,但其记事亦多可取者,优点终不可没。《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薛史全采各朝实录》,可以说明《旧唐书》与《旧五代史》之史料价值所在。在以两《唐书》与两《五代史》相比较时,于《新唐书》本纪指出其不合书法者尤多,于是说:“欧公本纪则不免草率从事,不能为之讳也。”又说:“当日进呈时,宋仁宗即有旨,《旧唐书》不可废,其早有所见欤?”于两《五代史》则称:“欧公专重书法,薛史专重叙事,本不可相无。”这些评论无疑都是正确的。

    旧史书本非尽美尽善,又为某种关系所影响,便容易作出不正确的评议。如欧阳修是历史上著名的大文豪,《新五代史》为他一手所修,其书力效所谓“春秋笔法”。《札记》中的《欧史不专据薛史旧本》、《欧史书法谨严》、《欧史传赞不苟作》等篇,对之颂扬备至,如云:“卷帙虽不及薛史之半,而订正之功倍之,文直事核,所以称良史也。”又云:“欧史不惟文笔洁净,直追《史记》,而以春秋书法寓褒贬于纪传之中,则虽《史记》亦不及也。”又云:“欧史无一字苟作。”其实欧史过于简略和讲究书法,反有害于所记之事。如记载典章制度的志,为史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欧阳修认为五代是混乱时期,其典制无可为法,皆屏而不记,惟有《司天》与《职方》二考,即天文、地理二志。其纪传记事亦极简略,故司马光修《通鉴》,五代部分取材以《旧五代史》为主。《明史》为清代官修者,虽较为整齐,而存在问题甚多,尤以隐没女真与明代历朝之关系及南明事迹为甚,瓯北对之则称赞不已。如其书自康熙十七年始修,至乾隆初年始进呈,历时六十年之久,原为出于朝臣工作拖拉,中间几经停顿,而万斯同主修之原稿,已被改窜得面目全非。瓯北置此不提,反称:“古来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又一再称道《明史》之“完善”、“精审”,实皆为过誉之词,未足取信于人。

    在史事方面,主要用综述考辨的方法,于重大历史事件或世人对之有特殊兴趣的问题,以归纳之法集合有关资料,作有系统的论述,或辨明其虚实真伪。如《汉初布衣将相之局》,揭出了历史上一次重大变动的事实。《借荆州之非》,指出:“借荆州之说,出自吴人事后之论,而非当日情事也。”《九品中正》与《六朝清谈之习》,阐明了魏晋六朝时期上层社会的特点及其与政权组成的关系,汇集零散之资料,以重现历史上保持甚久之重要制度与风气。并申明:“此九品之流弊见于章疏者,真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选举之弊,至此而极。”其所以能行之数百年而不改者,“盖当时执权者即中正高品之人,各自顾其门户,固不肯变法,且习俗已久,自帝王以及士庶皆视为固然,而无可如何也。”九品中正制在历史上支配选举达数百年,而史书中迄无明确系统的记载,《札记》之文,可谓能补史缺者。《武后之忍》与《武后纳谏知人》二篇,从正面与反面对武后分别予以评价,武后本为历史上长期挨骂之人,此论则较为客观。《五代诸帝多由军士拥立》,不仅列举成功者,并举出未成功者,而后说明其原因:“是时军士策立天子,竟习以为常。推其原始,盖由唐中叶以后,河朔诸镇,各自分据,每一节度使卒,朝廷必遣中使往察军情,所欲立者,即授以旄节。至五代,其风益甚,由是军士擅废立之权,往往害一帅,立一帅,有同儿戏。”北宋建国由于陈桥兵变,正为此类事件之一,不过自宋代以后,此风为统治者煞住,而北宋建国便显得情况特殊了。在《宋史》部分,《宋郊祀之费》,《宋制禄之厚》,《宋祠禄之制》,《宋恩荫之滥》,《宋恩赏之厚》,《宋冗官冗费》,《南宋取民无艺》,以及《宋军律之弛》,《宋科场处分之轻》等篇,集中地说明了宋统治者对人民榨取之重和对统治阶级内部待遇之宽,从而总结出:“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此宋制之不足为法者也。”《猛安谋克散处中原》及《金末种人被害之惨》,是金代的重大事件,而史书记载最为缺略,此二篇自有补史之用。《元世祖嗜利黩武》及《元初诸将多掠人为私户》等篇,说明了元代重要的社会政治问题。《明内阁首辅之权最重》,说明了明代统治机构的特点。《万历中矿税之害》说明了明末阶级矛盾深化的根源,并且总结为:“论者谓明之亡不亡于崇祯,而亡于万历云。”这些论点都是很能切中要害的。

           

 

《札记》与《丛考》中的谬误错乱之处甚多,似由于瓯北聪敏过人,每得一义即笔之于书,而不复检原书。如《伪古文尚书》,至清初已成定案,瓯北独持异说,以古文二十五篇为经汉人重译者,故体制如出一手。(《丛考》卷一《宋儒疑古文尚书》)此为想当然的理由,自无说服力。《札记》中误乱之处尤多,姑举数例于下。卷六《裴松之三国志注》篇,称“松之所引书,凡五十余种”,而所列书名已达一百五十一种,所引书目多谬误,如作《献帝春秋》者为袁迪之孙晔,字思光,竟被误作“孙思光”。卷二一《五代诸帝多由军士拥立》篇,“周祖犯阙时,居民得免劫夺者,惟此二赵之里”,二赵谓赵童子与赵凤,按当时科举有童子科目,赵凤曾中之,以此世人习称之为赵童子,此文分之为二人,误甚。卷二四《宋初严惩赃吏》篇,“是时汤焘疏言”,汤焘乃蒋重珍之误。《宋史》蒋重珍与汤二传同在卷四一一,而汤传在前,瓯北误以蒋疏为汤疏,又误“”字为“焘”,可谓一误再误。卷二七《辽燕京》篇,“辽以巡幸为主,有东西南北四楼曰捺钵”,其实四楼为具体建筑,各有固定地点,四捺钵为随其所至之地而称之,非实际建筑,地点亦不固定,二者不能混为一谈。这都是极明显的谬误。

    《廿二史札记》的主要贡献,在对各史书既有单独的评述,又有综合的考察,全面地探讨了廿四史,为初读廿四史者起了引导作用,亦为古代史学史研究开辟了一条新路。其次,书中使用了归纳比较、分析综合的新方法,亦有创新的特殊意义。又其次,考据家受经学的影响,对于史书只能作个别字句和事件的订正,而本书则进到史法与史事的综合考察,已是一种创造性的成就。这都是应予较高的评价者。但经学的内容虽呆定僵化,其要求甚为严格,在此条件下形成的经学家,工作态度比较细致认真。瓯北摆脱经学的束缚是其取得创造性成就的因素之一,同时也容易流于粗疏散漫,因而产生许多硬性的失误。抑尤有进者,所发之议论更时有性质严重的错误,如妄论绍兴和议即其一例。

    绍兴和议为历史上一幕丑剧,从当时到后世,凡有正义感者,无不斥之为卖国投降之举。元人修史时,也以暗示的口气说:“金不能奄有四海,而宋人以尊称与之,是谁强之耶?”(《金史·交聘表序》)瓯北独有心立异,先提出一种理论:“义理之说与时势之论往往不能相符,则有不可全执义理者,盖义理必参之以时势,乃为真义理也。”从而得出结论:“高宗利害切已,量度时势,有不得不出于此者。厥后半壁粗安,母后得返,不可谓非和之效也。”(卷二六《和议》)此说谬误关键在混淆公正之和与屈辱之和的界限,当时人所力争者为不接受屈辱之和,而宋高宗正是接受了屈辱之和。瓯北之说,实际上为民族败类、卖国分子张目撑腰,不可不予严肃的批判。

    在治史方法上,他提出了一套似是而非的说法,也须予以澄清。《小引》中说:“间有稗乘脞说与正史歧互者,又不敢诧为得间之奇。盖一代修史时,此等记载无不蒐入史局,其所弃而不取者,必有难以征信之处,今或反据以驳正史之说,不免贻讥有识。”钱大昕曾誉之为“论古特识”,后人也多从而称道之。其实这个原则在唐以前各史还大略适用,因为那时的野史笔记传世者很少,各史书编纂也比较严谨。后世各史书皆为官修,既多芜杂缺漏,而传世的野史笔记又不乏佳作,所以在宋以后这一条原则便不能适用。这在《札记》本身就有许多明例,尤以《明史》部分采用野史之文为多,可见此说是不能成立的。又乾隆年间,于《辽》、《金》、《元》各史之人、地、官制等译名均重新改定,造成学术界一场混乱,而《札记》之译名,或新或旧,无一定标准,更形成一种意外的缺陷。

           

 

    《廿二史札记》之谬误虽多,究不能掩没其优点,故成书之后,即为世人所重。钱大昕为作序,论之云:“先生上下数千年,安危治忽之几,烛照数计,而持论斟酌时势,不蹈袭前人,亦不有心立异,于诸史审定曲直,不揜其失,而亦乐道其长,视郑渔仲、胡明仲专以诟骂炫世者,心地且远过之。”周中孚作《郑堂读书记》,于《廿二史札记》之论断,全取钱氏之说,可见其评语已为世人接受。而在经学居优势的时期,此书在史学上虽有创造性的成就,未能引起一般人重视。如钱大昕与王鸣盛二人皆重经学,其工作亦较严密,赵氏之书比之则如附骥尾。故周中孚云:“在近儒评史之书,群推王、钱两家,然惟云崧堪与之鼎立尔。”(《郑堂读书记》卷三六)虽有意扬之,而正透露了当时人之重彼轻此。梁启超也说:“清代学者之一般评判,大抵最推重钱,王次之,赵为下。”(《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十五章)

    《廿二史札记》在史学上既有其特殊的成就,尤其是为读二十四史者起着入门引导的作用,世人之评价遂渐提高。早年即传入日本,为彼邦人士所重视,并予以翻刻。赖襄子成于丙戌年(道光六年,1826年)所写之跋语云:“王鸣盛有《十七史商榷》,钱大昕有《二十二史考异》,皆与赵书同体,而赵可资实用。”又云:“世人往往贵耳贱目,若瓯北者,措诸古人中极难得者,虽曰史学千古一人可也。”(文久元年谦谦舍刊本)其评价已列于钱、王二氏之书以上。民国时期,梁启超谓钱、王二人之书,“其职志在考证史迹,订讹正谬。惟赵书于每代之后,常有多条胪列史中故实,用归纳法比较研究,以观盛衰治乱之原,此其特长也。”(《清代学术概论》第十四节)又说:“赵书能教吾侪以抽象的观察史迹之法。”并谓轻视赵书者为“陋儒”。(《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十五章)梁氏虽以三书并举,而隐示赵书有高于钱、王二人之书者。中华书局编印《四部备要》,独取《廿二史札记》而不取钱、王二书,其《书目提要》云:“在清代史学书中,其实用盖在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上也。”皆为实有所见之论。到现在,《廿二史札记》为读旧史者必备之书,绝不是出于偶然的了。

   

            

 【资料来源:《燕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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