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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初明史馆馆臣的史学思想

叶建华

《明史》之成,享有高誉,二十四史除前四史外,数《明史》“最为精善”[①1]。这是学术界历来所公认的。《明史》所以能成为官修正史中的佼佼者,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时日之长、政府之重视等是客观因素,但主要还是诸编修官认真负责、共同努力的结果。对于官修史书,历来讥之甚多,刘知几在《史通》中揭发其有五大弊病,主要是人浮于事、敷衍塞责、不敢直书、义例不明、缺乏史料等等。梁启超则讥之为“大抵凑杂成篇,漫无别择,故所成之书,芜秽特甚”[②1]。然而,明史馆的史臣们却努力克服了官修史书的这些弊病,他们把修史视作一项庄严神圣的事业,分工协作,相互讨论,“晨入申出,甘心事业,参之群书,是非衷之公论,文章质之同馆诸贤”[③1]。仅是著成专文,发表自己对史书编修见解的,即有汤斌《明史凡例议》、《敬陈史法疏》、《本纪条例》,潘耒《修明史议》、《上某总裁书》,徐乾学《修史条议》,朱彝尊《史馆上总裁七书》,王鸿绪《史例议》,施闰章《修史议》,沈珩《修史议》等等,还有大量讨论《明史》编修的有关书信,至今保存在这些史臣们的文集中。系统阐发明史馆臣的史学见解,不仅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研究评价《明史》,同时也可考见清初史学思想之变迁。

一、“国不可以无史“,将史学视为“明著法戒,垂训方来”的经世之学

《明史》的编修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顺治二年(1645)初开史馆到康熙四年(1665)重开史馆,因政局未定,两次开馆,收效甚微。第二阶段,自康熙十八年(1679)再开史局,大规模组织班子修史,至六十一年(1722)基本完稿。第三阶段,自雍正元年(1723)续修至乾隆四年(1739)正式刊刻。在这长达九十余年的时期中,第二阶段的四十四年可谓是《明史》成书的最关键时期。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说:“康熙十八年之开明史馆,这一着却有相当的成功。因为许多学者,对于故国文献,十分爱恋。他们别的事不肯和满洲人合作,这件事到底不是私众之力所能办到的,只得勉强将就了。”当时召试博学鸿儒,中试一等至二等的共50人,分编修、检讨各官,直接进入史馆修史。主要有汤斌、毛奇龄、朱彝尊、潘耒、尤侗、施闰章、汪婉、倪粲、方象瑛、姜宸英、严绳荪等。而万斯同、黄百家等则虽不入史馆受俸署衔,却以布衣参与其事。其监修和总裁相继有徐元文、叶方霭、张玉书、徐乾学、汤斌、陈廷敬、王鸿绪等。

其实,这些史馆编修人员不只是怀着对故国文献的爱恋之情,还在于他们一向都重视史学,对史学的重要性有较深的认识。他们受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等的影响较多,对其所倡导的经世致用的史学推崇备至,认为国家不可以没有史学,而史学乃经世之学。

潘耒的思想最有代表性。他曾从顾炎武学,对其“明体适用”的经世思想赞不绝口。在为顾氏的《日知录》一书所作的序中,称赞他“留心当世之故”,对事关民生国命的“经世要务,必一一讲求,穷源溯本,讨论其所以然”,因而誉之为“通儒之学”。他说:

有通儒之学,有俗儒之学。学者将以明体适用也,综贯百家,上下千载,详考其得失之故,而断之于心,笔之于书,朝章国典,民风土俗,元元本本,无不洞悉,其术足以匡时,其言足以救世,是谓通儒之学。若夫雕琢辞章,缀辑故实,或高谈而不根,或jiǎo@①说而无当,浅深不同,同为俗学而已矣。自宋迄元,人尚实学,若郑渔仲、王伯厚、魏鹤山、马贵与之流,著述具在,皆博极古今,通达治体,曷尝有空疏无本之学哉?[①2]

这里明确提出,学术研究只有明体适用,能匡时救世,才称得上“通儒之学”。如果斤斤于辞章,高谈不根,脱离现实,那只能是“空疏无本”的俗学而已。这个思想应该说是与明末清初的实学思潮合拍同步的,也是潘耒经世思想的集中体现。

由此,潘耒提出了历史研究的目的和宗旨应该是“尺为史者,将以明著一代兴亡治乱之故,垂训方来。”[②2]认为“史家大端,在善善恶恶,所谓诛奸谀于既死,发潜德之幽光者,其权至重。”所以,“国不可以无史,史不可以难而弗为”。[③2]如今编修《明史》,就应该记载明代历史上那些足为后世取鉴的人物事迹。“旌往以劝来,举一以风百,其利甚博,其道甚光”[④1]。后人称,潘耒平生所为文,亦往往“裨治体风教与乡邑之利病”,“济时匡俗,扶树风节,裨于治道”[⑤1],完全继承了顾炎武的经世致用思想。

汤斌,虽以诗赋杂文出名,但对史学也很重视。其一生精力大半用在《明史》编修上,自云:“滥芋史局,昼夜编摩,衰病侵寻,心血枯槁,头白汗青,祗堪浩叹。”又说:“某,才本庸非,承乏史局,昼夜编摩,心血耗尽。……每日五更入朝,昧爽进讲,无论学术疏浅,不能仰助高深,且年力衰惫,史事方急,形神交瘁,枝梧无术,虽一切应酬,尽行谢绝,恐终不能无负主恩。”[⑥1]据说当时正值酷暑,他在史馆汗流浃背,而不稍事休息,几乎是竭尽了全力。他的学术思想,源出自孙奇逢,主于刻励实行,以讲求实用,反对杳冥放荡空虚之学风。他说:“窃谓学者为文,必内本于道德,而外足以经世,始不徒为空言,可以法今而传后。否则,词采绚丽,如春花柔脆,随风飘扬转眼萧索,何足贵也。”[⑦1]认为孔子的圣贤之学本来就是讲求经世实用的,“孔门七十子,称颜子最为好学,孔子所与终日言而不违者,今《论语》所载,不过问仁、问为邦两章而已,仁言以视听言动合礼为目,为邦以虞夏商周制度为准,……则圣贤之学,非空虚无当也明矣。至曰一贯,曰无言,总见圣学全体大用,内外合一,……亦非虚空之说所可假借。阳明良知,实从万死一生得此把柄,当时确有实用。今人不求所以致之之方,而虚作一番光景玩弄,故流弊无穷。某妄谓今日无真紫阳,亦未必有真阳明也。”[①3]这个论述和批评是相深刻而严厉的,也是切中时弊的。他还对苏洵等重经轻史的言论提出不同看法。苏洵曾说,经以道法胜,史以事辞胜。汤斌则认为,史学不仅仅在于“备事辞”,更重要的同样可以“明道法”。所谓“经史之法,同条共贯。《尚书》备帝王之业,经也而通史;《春秋》定万世之宪,史也而为经。修史者盖未有不祖此者也,故道法明而事辞备,此史之上也。”[②3]在《遗书》卷二《敬陈史法疏》中又强调指出:“臣窃惟史者,所以昭是非,助赏罚也。赏罚之权,行于一时;是非之衡,定于万世。”汤斌在史馆期间,曾撰有《太祖本纪》四卷、历志三卷、后妃传一卷、诸臣列传十二卷等,时人田兰芳称其所作皆能“明治乱,辨盛衰,崇贤良,黜奸回,辨天人于毫芒,别是非于微末”。他确实做到了明道法和备事辞。

以史馆检讨终老的朱彝尊认为史学的作用乃在于“定天下之疑而彰信百世”,“以镜当世之得失”。所以史书编写一定要“尽天下之情之辞之政之心。不入于虚伪而归于有用”。[③3]在史馆期间,他曾七上总裁书,对史书编修提出详细的见解,足见其对《明史》编修的重视。

施闰章则在所作《修史议》一文中指出:“史不可一日无也”,《明史》之修,将要起到“监前代之得失,以信今而传后”的作用。若“废而不修,后将何稽?”[④2]

《明史》之成,黄宗羲的高足万斯同功劳最大,他对史学重要性的认识也最为深刻。他立志要继承弘扬乃师“儒者经纬天地”的经世之学,把历史研究与当世之务结合起来。他这样阐述学术必须经世的重要性:“经世这学,实儒者之要务,而不可不宿为讲求者。……夫吾之所为经世者,非因时补救,如今所谓经济云尔也。将尽取古今经国之大猷,而一一详究其始末,斟酌其确当,定为一代之规模,使今日望而言者,他日可以作而行耳。”这就是说,所谓经世致用,并不只是社会上缺少什么,临时再从历史中去寻找某种借鉴,而是要运用整个史学研究作为立国之根本,所以他把史学视作“治国平天下之业”。他尖锐地批评当时那些只知埋头考据而脱离现实的考据学者说:“吾窃怪今之学者,其下者既溺志于诗文,而不知经济为何事;其稍知振拔者则以古文为极轨,而未尝以天下为念;其为圣贤之子者又往往疏于经世,意以为粗迹而不欲为。于是学术与经济遂判然分为两途,而天下始无真儒矣,而天下始无善治矣。”这就是说,学术一旦与现实社会相脱离,就算不上真正的学问,国家也就得不到真正的治理。所以,他为自己立下了这样的志向:“吾窃不自揆,常欲讲求经世之学。吾非敢自谓能此者,特以吾子之才志可与语此,故不惮冒天下之讥而为是言。愿辍古文之学而专意从事于此,使古今之典章法制灿然于胸中,而经纬条贯实可建万世之长策,他日用则为帝王师,不用则著书名山,为后世法,始为儒者之实学,而吾亦俯仰于天地之间而无愧矣。”[⑤2]这就是说,他敢于“冒天下之大讥”,罢辍繁琐考据之学,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经世致用的实学研究中去。康熙十八年开明史馆,万斯同秉父师之教,以布衣参史局,不署衔,不受俸,唯一的目的就在于要亲手纂成一代之史,以达到传之万世的经世作用。可见,他是具有多么高的历史责任感。他最后完成的《明史稿》五百卷,便是其经世致用思想的结晶。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史馆总裁的徐乾学,对史学的这种经世功用也有足够的认识。他以顾炎武为师,认为史学与经学一样,“同为载道之编”,“足以范围造化之机,囊括宇宙之事”,“其笔削大典,征信千古,所关甚巨”。他称赞范祖禹《唐鉴》是一面历史的镜子,从中可知得失,考兴替;更赞扬司马光《资治通鉴》“实敷政之要枢”。如今《明史》之修,同样可以起到“扬善惩恶”,“垂万世之炯戒”,“取信于将来”,“传之于后代”的作用。[①4]

明史馆诸史臣们的这些见解,继承了古代史学经世致用的优良传统,更推动了明末清初史学新思潮的形成,对《明史》的编修则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诸位史官所以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明史》编修之中去,就是因为他们把修史作为实现自己经世致用理想的一项事业来对待。

二、“秉笔欲直,持论欲平”,提出“天下之公书”、“万世之信史”的要求

要使史书达到明著法戒、垂训方来的经世作用,就必须首先端正著史态度,尊重历史事实,做到客观公正,不能有所曲笔,这是经常为古代进步史家所强调的,而明史馆史臣们对此尤为重视,这是有其深刻用意的。当时的情势是:在清朝编修曾是其对敌面的明朝史,对于明朝的君臣事迹,尤其是明末抗清英雄的事迹,究竟应该如何对待,是犯于忌讳,曲加隐饰,还是尊重历史,如实记载?这是摆在明史馆每位史官面前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难题,对每一位史官来说,都是一次考验。

曾在史馆参修《明史》七年之久的毛奇龄,率先提出“捏造非史也”的口号。在递给总裁的札子中,他说:“捏造之不可也,捏造则何不可造也。捏造非史也。……夫煌煌信史,而但取文饰,曰生色,真不解也。”又指出“千秋信史,所贵核实,故曰不遗善,不讳恶。又曰劝善惩恶,比之赏罚。”一切“依违姑且调停之说,其于史学皆有害”。[②4]

朱彝尊的言论也相当激进,在写给总裁的几封信中,反复强调“国史者,公天下之书也,使有一毫私意梗避其间,非信史矣”。“国史,天下之至公,不得以一毫私意梗避其间者也”。又说:“史当取信百世,讵可以无为有?”[③4]与毛奇龄的“捏造非史”论相呼应。他更对那种是非不公、毁誉任情,特别是以伪乱真、借史以泄私忿的恶劣作风提出尖锐的批评:“毁誉者,天下之公,未可以一人之是非,偏听而附和之也。”“孔子之作《春秋》,拨乱世反诸正,其好恶一出乎平而已,非若后世史臣有所激于中,借史以泄其忿也。”[④3]朱彝尊还着重指出,门户之见是造成史书是非不公的原因之一。所谓“执门户以论人,是非之不公,其弊有不可胜道者已”。他主张“作史者,当就一人立朝行己之初终本末,定其是非,别其白黑,不可先存门户于胸中,而以同异分邪正贤不肖也”。并自言:“非不知是言出,必有唾其面者,然而,国史,天下之至公,不得以一毫私意梗避其间者也。区区之诚,以南董望阁下冀裁择焉。”[⑤3]可见,他是要以南史董孤的直笔精神,去维护国史的“信史”地位,与一切是非不公的做法作斗争。

汤斌也认为,史家必才备三长,而尤为重要的是“克己无我,幽明不愧”的直笔精神。他反对那种隐讳曲笔的做法,批评明代实录“操笔者多忌功争名之辈”,故“事多忌讳,不可尽信”。他更向清廷坦率指出,皇上统治“亦有未达天心,徒抱片节”之处,并希望皇上“以万世之心为心,焕发纶音,概从宽宥,俾史臣纂修,俱免瞻顾”,也就是放手让史官直于修史,没有顾忌[①5]。在《敬陈史法疏》的最后,他说:“臣在史言史,不识忌讳。”其敢于直笔之胆量跃然纸上,令人肃然起敬。据说,汤斌上此疏后,深为清廷所忌,几于获罪。

潘耒更是大声疾呼著史应实事求是,秉笔直书。他说:“至于史书,是是非非,明著法戒,尤不宜有所回枉。”[②5]他将史官著史比作法官断狱,强调是非曲直,必须一以事实为准,不得有丝毫失正,否则万世将无信史:

作史犹治狱也。治狱者,一毫不得其情,则失入失出,而天下有冤民;作史者,一事不核其实,则溢美溢恶,而万世无信史。

夫论事与断狱同,直者直,曲者曲,方为爰书;实者实,虚者虚,方为公论。倘不问其是非真伪,而概曰隐恶扬善,则是以徇庇为忠厚,以执法为峭刻也,其可乎?[③5]

这一比喻是比较贴切的。他还把这种思想贯穿到《明史》编修之中去。在《修明史议》所提出的《明史》撰写八条原则中,即有“秉笔欲直,持论欲平”两条。他说:

史家大端,在善善恶恶,……少有曲笔,便名秽史。孙盛书桓温枋头之败,吴兢载张说证魏元忠之事,当朝将相,尚直书无隐,况隔代乎?明之亡,亡于门户,不特真小人不容借贷,而伪君子亦不当包容。若忠臣烈士,抗节致命者,宜如文天祥、谢枋得之例,大书特写,以劝忠义;无或如《五代史》不为韩通立传,见讥通人也。至于仪礼之得失,夺门之功罪,从亡之疑信,康斋、白沙、阳明之学术,茶陵、江陵、太仓之相业,论者互有同异,或激扬过当,或刻核失中,惟虚心斟酌,勿主一说,而后是非可定。是故秉笔欲直,而持论欲平也。……直则万世之公道伸,平则天下之人心服。

潘耒特别强调的是对明代的忠臣义士,尤其是明末抗清民族英雄的事迹,应大书特书。这一点针对性非常明确。当时有许多人对此犹豫不决。潘耒多次引历代史书编修的经验教训来说明,他说:“齐高帝敕史臣为袁粲立传,欧阳永叔修《五代史》以不传韩通取讥,元修《宋史》,文天祥、陆秀夫、谢枋得之属皆大书特书,列之忠义。此往事之章章著明者。而或者以为疑,其亦不详于前史之例矣。明有天下三百年,其亡也,食其禄者死其事,其身可杀,其名不可灭也。”[④4]又说:“诸君虑死节者难于表彰,某援元世祖褒奖文天祥、明太祖封余阙之例,力争再始,始得立传。”[⑤4]可见,正是在潘耒等人的再三力争下,明末忠臣死节之士的事迹才得到如实记载。这一点真是功不可没!

潘耒在史馆修《明史》期间,还坚持不避亲朋,不徇私情。据说当时有许多亲朋好友和同里乡亲请求潘耒为自己的祖先列传表彰。对此,潘耒的答复是:“史族浩繁,谁无亲谊?”惟其亲也,更应当尊重他们,怎么可以成其过举,变无为有,凭空虚造事迹来抬举先祖呢?这样做,实际上只能是对自己祖先的一种亵读,“岂为善尊其祖者乎”?潘耒明确表示,自己撰史论人,必“考究是非,不当变乱黑白”,对这些不情之情,一概“断然拒绝”,“知我罪我所不计也”![①6]《文集》卷十一《从亡客问》又载,有客问潘耒:“节义,美事也,君子乐道人之善,子乃苦排从亡,得无伤厚欤?”潘耒答道:“仆虽不肖,亦尝有意发潜表微,山陬海shì@②,有一奇节懿行,亟思表章,况近在梓里,而不乐称述欤?只以实无其事,未敢附和耳。”

作为史官,能如此不避亲邪,不畏权势,以法官自比,而置个人利害得失于不顾,坚持直笔,以此来维护史书的客观性和可信性,这不正是良史所具备的最可贵的品德吗?

从强调文直事核的信史出发,潘耒又对文人修史专意于缘饰文词而疏于事实的作风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呜呼!史学之废,文人为之也。史以载事,事欲其核。事苟核矣,文即不胜无害;事未核而缘饰之以文,失实乱真,贻误千载,弊孰甚焉。昔人以旷世之才,作一书尝三四十年而后成,岂其文词之难耶?网罗事迹,博考而精裁之,是为难耳。今之自命为文人者,方其读史,专求文章之波澜意度,用以资其为文,一旦操史笔,亦惟求工于文词,而事迹之虚实,纪载之抵牾,有所不暇计。若然,则苟据一家之书,稍加润色,即可成史。班氏何须父子世为之,温公何用集天下博达之士,十九年而后成《通鉴》耶?……呜呼!良史如司马迁,而班固称之,不过曰“其文直,其事核”。苟直且核,史家之能事毕矣。[②6]

这个批评是非常具有针对性的。它是对明代文人空虚无根学风的有力针砭,也是对《明史》编修的一种勉励。

施闰章在《修史议》中对史学的直笔传统也有一番感叹。他说:“寿之短诸葛也,比于雪怨,而索米见诋,抑又甚焉。欧阳不为韩通立传,苏公亦尝讥之。夫岁远则异同难明,代近则恩怨多乖。征实则有目睫之虞,矫诬则有人鬼之谴。故以昌黎之才,亦逊谢不遑,史固难哉!”他提出如今修《明史》有八难:考据、裁制、核实、定论、门户、牵制、忌讳、程限,而尤以核实、定论、忌讳为难,因为“事涉本朝,崔鸿匿书不出;因避唐讳,百药甘受世讥。盖文字常伏危机,吹毛动成大戾。”但施闰章最后的态度还是宁触忌讳,而必须“绳以八法”。这种精神和勇气在当时的特殊情势下,确是难能可贵的。

万斯同对那种“好恶因心,毁誉随之”的恶劣作风也是深恶痛绝。他曾说:

史之难为久矣,非事信而言文,其传不显。李翱、曾巩所讥魏晋以后贤奸事迹并暗昧而不明,由无迁固之文是也。而在今则事之信尤难。盖俗之偷久矣,好恶因心,而毁誉随之。一室之事,言者三人,而其传各异矣,况数百年之久乎?故言语可曲附而成,事迹可凿空而构。其传而播之者,未必皆直道之行也;其闻而书之者,未必皆有裁别之识也。非论其世知其人,而具见其表里,则吾以为信而人受其枉者多矣。[③6]

并针对修《明史》对遇到的明代实录曲笔隐讳不实情况加以批评,尤其对明《弘治实录》大加鞭挞:“吾窃怪当时诸公如李文正、王文恪、杨文忠皆有总裁之责,何乃一无纠正而任其颠倒若是耶?中书之堂,既已伴食,兰台之内,又欲随人曲笔耶?甚哉,诸公之靡也!”[①7]据资料记载,万斯同在修《明史》时,“故督师之@③人方居要津,请先生少宽假,先生噤不答。有运饷官遇贼,走死山谷,其孙怀白金请随忠义传后,先生曰:‘将陈寿我乎?’斥去之。”[②7]可见,万斯同身体力行,在权势和金钱面前,不为所动,坚持史家直书原则。

徐乾学在《修史条议》中对史家著史态度亦有很多的论述,认为应像倚相、董狐一般,昭以万世之公论,不因徇情而曲笔,“既不可虚美失实,又不可偏听乱真”,更不可“高下在心,爱憎由己”。并特别强调,对于南明抗清义士的功绩,应实事求是,“量加撰录,无阙表章”。因为“周之顽民,则殷之义士”,各为其主,不可强制。

明史馆朱史臣们对作史原则和态度的论述,可以说是集中国古代史学直书实录思想之大成,其中许多观点则又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也具有代表性。如毛奇龄的“捏造非史也”,朱彝尊的“国史者天下之公书,使有一毫私意梗避其间,非信史矣”,汤斌的“克己无我”,“在史言史,不识忌讳”,潘耒的“作史犹治狱”,“史族浩繁,谁无亲谊”,等等,都是古代史学思想中的闪光精华,至今也是应该大书特书的。至于他们强调对晚明抗清忠臣义士的记载,就不仅体现了史臣们尊重历史、不畏权势的直笔精神,也曲折地透露出汉族士大夫尚存的一点怀旧之念。据载,在史臣们的一再强调下,康熙帝也不得不下谕明史馆臣:“作史之道,务在秉公持平,上应胶执私见,为一偏之论。”“必据秉公论断得正,始无偏陂之失。”[③7]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史臣们解除了后顾之忧。

三、“搜采欲博,考证欲精”

一部史书能否真正成为“信史”,除了编写者应坚持秉笔直书和公正评判外,材料来源是否详实可靠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如果所依据的材料不全或不实,所成之史也就难保详实可信。明史馆史臣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比较一致。他们不仅广网材料,而且对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考辩,对自己所分担的部分更是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先说潘耒。他在《修明史议》、《上某总裁书》中认为,史书取材应尽量广博,做到“琐细庞杂,不厌其详”,“博采网罗,不遗余力”。所谓“木石具而后可以筑室,缣素具而后可以缝衣”。在博采的基础上,又必须对材料加以精审的考核,做到“参伍众说,归于一是,乃可下笔”。所谓“庀材须富,裁制须简,聚千腋以为裘,酿百花而成蜜,参伍错综,良非易易”。做到了博采和精审,所修成之史书才不致于有疏漏和抵牾之病,所谓“博则无疏漏之讥,精则无抵牾之病”。“搜采欲博,考证欲精”,就是潘耒提出的修史八原则中的二条。

潘耒所强调的是,《明史》编修,博采、精审功夫更不可少。一则因为明代官方史料只有实录一种,既不完全又多舛错,不象其它朝代有实录又有起居注、日历、会要等,故修《明史》绝不可只据官方史料《实录》一种,而必须广搜其它材料。二则因为明代野史家乘笔记虽多至千百家,然“类多荒诞不根,鄙俚舛错”,不可全信。如“家乘爵里年月可凭,而多虚美;野史记事,言人人殊,影响附会,十居七八。可裨正史供采掇者,十不得一二”。在这里,他还对明代家乘野史笔记的作者提出严厉批评:

国史之敝,其由野史之杂乎?野史者,国史之权舆也;微野史,则国史无所据依。……世之文士,速求名而好著书,不得之目见耳闻,影响传说,辄著于篇,取增卷帙、资谈论而已,乱事实而误正史,不暇计也。夫所以作野史者,正以身不当史官之职,惧贤人杰士、奇节异能之日就泯没,故及时书之,以待后之人。苟不详慎,且将以吾书之纰漏,而反疑所记之人之事为虚,其害可胜道哉!善著书者则不然,必亲见其人,灼知其事,度非吾不能纪也,而后为书;必覆核校量,无一言不核也,而后成书。斯其书可行于今,可据于后,即与国史相表里可也。[①]

这段论述,实属重要。潘耒既充分肯定了家乘野史的价值,并把它提到“国史之权舆”的高度,更着重指出家乘野史的编写要与国史一样,贵在坚持博取精审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明代家乘野史所以数量最多而质量不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作者没有坚持这一原则。

潘耒还建议朝廷下求书之令,遍征天下遗书,或责成各省督抚学臣采访进呈,充入秘府和史馆。并说:“前代七略、七志、四部、四库等书,不过区分类别,编成目录,徒以搜采广博为能,以校勘精工为贵,未有能审论作书之旨,辨其醇疵,综其得失者。自宜剖判白黑,折衷至是。”[②8]当代文献学家张舜徽先生认为,潘耒“此议发之清初,不啻为后来乾隆中纂修《四库全书》及撰定《总目提要》之先倡矣。”[③8]

在史馆期间,潘耒曾负责编写明代食货志,在《上某总裁书》中自述其经过道:

窃惟史莫难于志,志莫难于食货。而《明史》食货志视前为尤难,……某不揣固陋,分任此志。……故将明代实录通纂一过,凡片言只字,有关于食货者,悉行节出,琐细庞杂,不厌其详。盖欲使一代物力登耗度支盈绌之故,了然胸中,而后可以下笔也。既以实录为主,又博采诸家著述、名臣奏议,与凡典章故实之书,次第节录,以备参考。必求如是,而后可以无憾。惟是三百年实录,浩如烟海,约计一年一本,每本中节出者,多则四十余纸,少则二十余纸。自洪武至万历,密行细字,抄成六十余本。……他如《西园闻见录》、《砚山斋集考》之类,亦纂过数十种,尚欲遍阅史馆志乘诸书,……篝灯搦管,常至夜分。……体大而思精,著书之准的,窃有志焉。

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严谨的治学精神。

当时全力以赴修史者又何止潘耒一人。汤斌的认真精神在前引《与杨树滋书》等文中已述及,在《敬陈史法疏》中,又强调史书编写“取材贵备”,并建议朝廷“开献书之赏,下购求之令,凡先儒纪载,有关史事者,择其可信,并许参考”。毛奇龄治学素重考辨,胆大心细,自云编《明史》期间,“除入直外,日就有书人家,怀饼就抄。……每分传一人,必几许掇拾,几许考核,而后乃运斤削墨,侥幸成文,其处此亦苦矣。”[④5]又在《寄张岱乞藏史书》中,“不揣鄙陋”,乞求张岱将所藏资料借给史馆参考,言真意切,读来感人。[⑤5]《奉史馆总裁札子》则就明正德年间大学士梁储之史事详加考证,全文六千余字,旁征博引,极尽史家考据之能事,不仅是毛奇龄本人求真求实史学想思的集中体现,也是明史馆臣重史料收集和考证的一个缩影。毛奇龄在史馆期间负责起草的后妃、名臣、盗贼、土司等三十余篇传记,篇篇都凝注了作者的心血,朱彝尊则在《史馆上总裁书》中提出了“史馆急务,莫先聚书”的观点,建议朝廷向前代学习,命采书之官,遍括图籍于天下,或下诏各地献书,汇至史馆,让史官“条分而缕析,以类相从”,相互参证考核,择其信者而用之。针对明万历至崇祯朝史事纷繁,稗官野史chǎn@④驳较多,实灵又不齐全,朱氏提出宜采用先编资料长编的办法。他说:“长编成于李焘,其旨宁失于繁,毋失于略。故国史官文书而外,家录野纪,靡不钩索质验,旁互而参审焉,无妨众说并陈,草创讨论,而会于一。”

万斯同对史书取材和考证的看法带有一定的总结性。他自述编写《明史》时材料的取舍方法是:“考问往事,旁及郡志邑乘、杂家志传之文,靡不网罗参伍,而要以《实录》为指归。……因其世以考其文,核其言而平心察之,则其人之本末,十得其八九矣。……凡实录之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虽不敢谓具可信,而是非之,枉于人者鲜矣。”[①9]

正是在史臣们的一再请求下,朝廷的确下旨“求天下野史,勿论忌讳,尽上史馆”[②9]。而据载,史臣们在撰写严嵩、张居正、周延儒等传时,网罗收集到有关资料各五百多页。搜集魏忠贤事迹的材料更多至一千多页。杨椿在《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中曾赞扬潘耒在史馆期间的博采精审精神,并指出当时“同事诸君,大率类此”。确实道出了实情。

四、“职任欲分,义例欲一”

潘耒在《修明史议》中说:“自唐而上,史成于一人;自唐而下,史成于众人。成于一人者,为之愈难,其书愈善;成于众人者,就之愈易,其书愈不能精。刘知几之论五不可,吴缜之纠谬八条,其言利弊详矣。”而成于众手的官修国史最易产生的弊病是职任不明,体例不统一。为此,番耒明确把“职任欲分,义例欲一”作为《明史》编修的二条原则。他说:“史文备各体,作者无兼才”,一个人的才学都是有所侧重的。这就需要“因能器使”,“各因其长而任之”。历史上修史分工合作较好的,如唐修《隋书》,以魏征等撰纪传,长孙无忌等撰志,而天文、律历、五行三志,则由这方面的专家李淳风承担。宋修《新唐书》,本纪欧阳修主之,列传宋祁负责,天文五行由刘羲叟主之,兵志礼乐由王景彝主之,百官方镇由梅尧臣主之,也是各有侧重,职责分明。特别是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使刘贡父撰前后汉、刘道原修三国至隋、范淳夫修唐至五代,“皆妙极天下之选,各因其长而任之”。如今《明史》编修,参加人员之多,前所未有,更应“博求才彦,因能器使,职有专司,则人之心思萃于一途,而易为精密”。

潘耒接着指出:“大凡作书,最重义例。……今为史亦宜先定规模,发凡起例,去取笔削,略见大旨,何志当增,何志当裁,何传当分,何传当合,先有定式,裁笔者奉以从事,及其成也,互相雠勘,总其事者,复通为钩考,俾无疏漏舛复之失,乃可无憾。”否则,若义例不相统一,则“畛域既分,彼此不相通贯,如昔人讥《唐书》传有失而纪不知,表有讹而志不觉,而《元史》遂有一人立两传者。”可见,职任分明,义例统一,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所谓“分则众目之有条,一则大纲之不紊”。

在对待史书体例方面,朱彝尊也许更为重视。据载,当时明史馆已开局一个多月,却还未见统一的编写体例颁示,朱即上书总裁,畅论作史先定体例之重要性。他说:“作史者必先定其例,发其凡,而后一代之事,可无纰谬。譬诸大匠作室,必先以规矩,然后引绳运厅,经营揆度,始可无失尺寸也矣。”如果说,仅仅是强调作史应先定体例,那么,朱彝尊的这个看法是并无多少新意的。因为在史学史上,已有许多史家多次提出过了。彝尊观点的新意之处,乃在于他能更进一步指出,史书体例应“本乎时宜,不相沿袭,随时而变通”。也就是说,要善于创新,不能墨守成规。而这一论点也是他在总结历代史书编修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他说:“历代之史,时事不齐,体例因之有异。班固书无世家而有后戚传,已不同于司马氏矣。范蔚宗书无表志,后人因取司马彪《续汉书志》以为志,又不同于班氏矣。盖体例本乎时宜,不相沿袭。”又如汉唐宋也有封禅之礼,而作史者不必效《史记》立《封禅书》;德星庆云,嘉禾瑞麦,不绝于世,作史者不必效《北魏》《南齐》书而立《符瑞志》;班史《古今人表》、欧阳修《宰相世系表》、《辽史》“游幸表”、《金史》“交聘表”等,都是创新;《史记》列传有《滑稽》、《日者》,《五代史》有《家人》、《义儿》、《伶官》等,也是各不相同。总之,一句话,“史盖因时而变其例矣”。如今《明史》体例的确定,同样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因为明代的史事也有许多不同于前代之处,如建文逊国、长陵靖难、裕陵夺门、漕运、御倭、厂卫、土司等等。他还认为《明史》应立“世家”,因为明有“魏、定、黔、成、英、临淮诸国,衍圣一公,咸与明相终始,则世家不可不立”。当然,这一意见,后来未被采纳。

朱彝尊关于史书体例本乎时宜、贵因时而变通的观点,在后来乾嘉时期的史家赵翼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廿二史札记》专立《各史例目异同》条,指出“篇目之类,固不必泥于一定,或前代所有而后代所无,或前代所无而后代所有,自不妨随时增损改换。”这对我们今天修史也是一种启迪。

朱彝尊关于《明史》体例的看法还有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反对设立《道学传》。我们知道,正史自《史》、《汉》以来,皆有《儒林传》,但元修《宋史》在《儒林》,言性理林《道学》一传,以言经术者入《儒林》,言性理者入《道学》,后人对此褒贬不一。当时明史馆总裁所定的体例中即仿《宋史》之例,对此,朱彝尊很不以为然,专门写一信提出批评,总的认为儒学的含义大于道学,儒林足以包道学,所以两者应合而为一,不必沿袭《宋史》体例。身不在史馆却又十分关心《明史》编修的黄宗羲听说《明史》要立《道学传》,也移书指责[①10]。后来,总裁果然接受了他们的意见,去掉了《道学传》,钱大昕对此极为赞赏。[②10]

万斯同对历代史书体例也作过深入的分析研究。他有感于史表之缺,故重点对史表之作用作了论述。他说:“史之有表,所以通纪传之穷,有其人已入纪传而表之者,有未入纪传而牵连以表之者,表立而后纪传之文可看,故表不可废,读史而不读表,非深于者也。”[③10]他还亲撰《历代史表》五十卷,开清代史学补表志之风。朱彝尊盛赞此书,称其“揽万里于尺寸之内,罗百世于方册之间,其用心也勤,其考稽也博,俾览者有快于心,庶几成学之助,而无烦费无用之失者欤”?[④6]现成《明史》诸表,多得后人夸奖,这与史官们的重视是分不开的。

此外,如汤斌的《本纪条例》《明史凡例议》、徐乾学的《修史条议》、王鸿绪的《史例议》等,也都对《明史》体例作过热烈的讨论,提出许多颇有价值的看法。如王鸿绪对纪传史体的纪、传、表一志各部分间的关系,便有比较辩证的论述,他说:“纪传志表本属一贯,纪,编年以载其纲;传,列事以详其目;礼乐兵农制度,纪传难以具录,则胪沿革于志以成文;用人贤否不能备书,则疏除罢于表以资考义,取相需无庸矛盾。”这种思想在《明史》的各部分中可得到了体现。

总之,今天我们见到的《明史》,虽经后来修饰,但其体例整齐,首尾贯串,前后呼应等优点,是非常明显的。

五、“勒限太促,必至卤莽”,强调史书编写应有充分的时间。不宜仓促成书

历代官修国史,容易产生的又一弊病是,为求速度,往往仓促成书,结果错误百出,影响全书质量。明史馆开局后,个别编修人员也曾相互催促,片面追求速度,以为明修《元史》不过六、七个月即告成,所以撰稿宜速。针对这一情况,朱彝尊、潘耒等史官立即提出批评,指出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

朱彝尊在专门写给总裁的信中说,史书编书是件非常艰难的事,绝不是轻而易举在短期内可以完成的。刘知几曾说:“书彼竹帛,事非容易”,这话是很正确的。试看历代史学各著的成书时间,《史记》、《汉书》、《北齐书》等都是经过父子两代人的共同努力才撰成的。而姚思廉的《梁书》、《陈书》则经历了三世数十年始成。《隋书》由王劭始撰,次成颜师古,继以魏征等,其十志到唐高宗时才完成。“盖史之难成如此”!哪里象《元史》成书如此之速,造成“其文芜,其体散,其人重复”,错误比比皆是。从当时参加编写的人员看,“以宋濂、王wěi@⑤一代之名儒,佐以汪克宽、赵fāng@⑥、陈基、胡翰、贝琼、高启、王彝等君子之文学经术,宜其陵轶前人,顾反居诸史之下,无他,迫于时日故也”。所以,他恳请总裁“幸勿萌欲速之念,亟止同馆诸君,勿遽呈稿”,以免重蹈《元史》复辙。

潘耒在《修明史议》中也说,史书编写“良非易易”,“司马迁、班固、李百药、姚思廉皆父子世于其职,然而成书。其余亦竭一生之力为之。《晋》、《隋》、《唐》书设官开局,久者二三十年,少者亦数年。《辽》、《金》、《元》诸史,为期太速,故不称良史。明三百年,事迹繁多,功绪棼错,其势不可以速就。若勒限太促,必至卤莽。”其《明史》编修八原则中即有“岁月欲宽”条。

当时他们提出的设想是,至少得花五年时间,甚至更长二十年左右可以将《明史》完成。现在,我们回过头去算算《明史》编修所化费的时间,即使不计顺治二年(1645)首次设馆,也不算至乾隆四年(1793)正式刊行为止,仅从康熙十八年大规模开局编修至六十一年完成底稿,就足足花了四十四年。再看看撰成初稿功劳最大的万斯同,在史馆即达二十年之久。这其中固然有总裁及纂修人员更换频繁,以及其它政治斗争的影响等因素,致使纂修工作时断时续,影响成书速度,但与史臣们力戒仓促成书亦有一定关系。《明史》之历数十年而成的事实,留给后人的不只是一个教训,也说明要纂修一部高质量史书绝非易事,不花一番时间和功力,是不可能速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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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②1]《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八。

[③1]方象瑛:《明史分稿自序》。

[①2]潘耒:《遂初堂文集》卷六《日知录序》。

[②2]《遂初堂文集》集六《寇事编年序》。

[③2]《遂初堂文集数卷五《修明史议》

[④1]《遂初堂文集》卷九《赠吴子班序》。

[⑤1]沈彤:《果堂集》卷十《潘先生传》;卷十一《潘先生行状》。

[⑥1]汤斌《汤子遗书》卷四《与杨树滋书》、《答闽抚金悚存书》。

[⑦1]《汤子遗书》卷三《黄庭表集序》。

[①3]《汤子遗书》卷四《答顾宁人书》。

[②3]《汤子遗书》卷五《二十一史论》。

[③3]朱彝尊:《曝书亭集》卷五十九。《春秋论三》:卷三十五《万氏历代史表序》;卷三十三《答胡司臬书六》。

[④2]施闰章:《余学堂文集》卷二十五《修史议》。

[⑤2]万斯同:《石园文集》卷七《与从子贞一书》。

[①4]徐乾学:《dàn@⑦园全集》卷一《经史赋并序》;卷十《条陈明史事宜疏》;卷十四《修史条议》。

[②4]毛奇龄:《西河合集》卷一《奉史馆总裁札子》。

[③4]《曝书亭集》卷三十二《史馆上总裁书》六、四。

[④3]《曝书亭集》卷五十九《王弼论》、卷三十四《春秋权衡序》。

[⑤3]《史馆上总裁书》四。

[①5]《二十一史论》、《敬陈史法疏》。

[②5]《赠吴子班序》。

[③5]《遂初堂文集》卷六《国史考异序》、卷五《再与徐虹亭书》。

[④4]《赠吴子班序》。

[⑤4]《遂初堂文集》卷五,《与余冲子书》。

[①6]《遂初堂文集》卷五《与徐虹亭书》,《再与徐虹亭书》。

[②6]《遂初堂文集》卷七《松陵文献序》。

[③6]《方苞集》卷十二《万季野先生墓表》。

[①7]《石园文集》卷五《读弘治实录》。

[②7]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卷六。

[③7]分见《东华录》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康熙起居注》二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条。

[①8]《遂初堂文集》卷六《交山平寇本末序》。

[②8]《遂初堂文集》卷四《请广秘府书籍以光文治疏》。

[③8]《清人文集别录》卷三《遂初堂文集》。

[④5]《西河合集》书七《复蒋杜陵书》。

[⑤5]《西河合集》书四。

[①9]《潜研堂文集》卷三十八《万先生斯同传》引。

[②9]《曝书亭集》卷四十四《跋绥寇纪略》。

[①10]黄宗羲《移史馆不宜立理学传书》,转引自黄云眉《史学杂稿订存》。

[②10]《潜研堂文集》卷二十八《跋宋史》;《廿二史考异》卷八十一。

[③9]《万先生斯同传》。

[④6]《曝书亭集》卷三十五《历代史表序》。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巢右加力

@②原字氵加筮

@③原字女加渊去氵

@④原字加春

@⑤原字社去土加韦

@⑥原字氵加方

@⑦原字怀去不加瞻去目

【资料来源:《史学史研究》199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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