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60~70年代间,当洋务运动在全国广泛开展的时候,台湾由于是后开发区,没有引起清廷的重视。但自1874年的日本侵台事件和中法战争以后,台湾的战略地位就愈显突出;清廷为了加强台湾海防,也在台湾开展洋务运动,先后兴办了约20余家企业。按台湾洋务运动的发展过程,可分成三个阶段:(1)1875~1884年,台湾洋务运动的开始;(2)1885~1891年,台湾洋务运动的高潮时期;(3)1891~1895年,台湾洋务运动的尾声。台湾洋务运动具有其自身的特点,比较注重基础设施和新技术、新设备的引用与开发,并与“招垦”“抚番”结合一起。台湾的洋务运动也有其自身的局限,即以官办形式为主,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很少。
作者史金生,1939年生。南京大学历史系教师。
近年来,学术界曾兴起“洋务运动热”,各报刊都发表了许多研究洋务运动的论文,也举办了多次关于洋务运动的学术讨论会。但是,学术界在研究洋务运动时,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即台湾的洋务运动。其实,当年的台湾也是洋务运动十分活跃的一个省区,其洋务项目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可谓全国各省之冠,而且具有与其它各省不同的特点。现将台湾洋务运动的有关问题论述于下,祈求学术界同仁们批评指教。
一
台湾的洋务运动虽然开展得比较活跃,其项目之多居全国各省之冠,但其开始的时间却较迟,直到19世纪70年代的中期以后才开始,较大陆迟15年左右。台湾洋务运动之所以开始较迟,是因为台湾孤悬海外,与大陆隔开一个广阔的台湾海峡。在清朝前期,台湾的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是一个后开发区,所以不被清政府重视。自1683年清朝统一台湾以后的数十年间,台湾一直隶属于福建省,开始时作为福建的一个府。清朝每年只派满、汉御史各一员,前往巡视一次,“察民疾苦”。[1]清雍正六年(1728年),始由府级行单位升为道。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清政府始规定:“嗣后福建总督、将军,每隔三年,轮赴台湾巡查一次,用资弹压”。[2]虽然在清朝中前期,台湾也曾爆发过多次人民群众的反清起义,终因孤悬海上,很难得到大陆人民的支持和响应,势孤力单,也都很快被平息了。至鸦片战争前,台湾社会日趋平静,道光初年,清朝还裁撤了两营驻台绿营兵。那时清朝还有一点表面的强盛,又坚持闭关锁国政策,尚“无外人环集觊觎,故不必处处设防”。[3]自然不会引起对台湾的足够重视。
鸦片战争及其以后的30余年间,虽然西方列强也发生了多次侵台事件,但也都是零星小规模的,均被台湾爱国军民所击退,没有对清朝政权构成严重威胁。所以在19世纪60年代,大陆广泛开展洋务运动的时候,台湾依旧悄无声息。但是,自70年代中期开始,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时日本已崛起在东方,并已吞并了琉球群岛,“难保不渐思吞噬”,“难保不迳图窥伺”。西班牙占领了菲律宾以后,“距台南仅千数百里”。[4]英、美等国对台湾也都虎视眈眈。1874年,日本在美国的支持下,以1871年有两艘琉球贡船遇风浪漂至台湾,有54名船员遇难为由,发动了大规模的侵台战争。由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领3000余名侵略军,分乘数艘军舰,大举进犯台湾。日本发动的这次侵台事件,由于遭受到台湾爱国军民的顽强抵抗,加上当时疾疫流行,日军大部染疾,最后失败了。但通过这次事件却充分显示了台湾在军事战略和国防上的重要地位。正如福建巡抚丁日昌在1877年上奏清廷时所说:“台湾虽属海外一隅,而地居险要,物产富饶,敌之所必欲争,亦我之必不可弃”。[5]而且,台湾不仅自身的地势险要,也是东南沿海各省的前哨基地和屏障,并与东南沿海各省形成犄角之势,对东南沿海各省既起着护卫作用,又能互相声援。所以,丁日昌在奏折中又说:“台湾为东南七省尾闾,上达津沽,下连闽、浙。台事果能整顿,则外人视之有若猛虎在山,不敢肆其恫喝。若再辅以中等铁甲船二三号,则遇各岛无理肆扰,尚可由台断其后路,使彼有首尾不能相顾之忧。故台强则彼有如芒刺在背,时存忌惮之心,台弱则彼视为奇货可居,各蓄吞噬之念”。[6]原船政大臣沈葆桢更提出“台湾之险甲诸疆”[7]之说。
为了加强台湾海防,国内许多有识之志都提出必须在台湾开展一场以“练兵制器”为中心内容,辅以全面开发台湾经济的洋务运动。早在1847年日本大举进犯台湾时,清政府就派沈葆桢率军前往台湾。沈葆桢巡视了台湾以后便深深感到,台湾“地大物博,列国觊觎,自非悉心经营,不足以资富庶”。[8]于是,他提议清朝首先解除二百多年来一直禁止大陆居民渡海赴台的禁令,建议“定让则”,广招内地居民赴台“刊林木”,“焚草莱”,开垦荒地,并提供“牛种”,[9]以开发台湾的农业经济。同时他提议开采基隆煤矿,架设电线通电报,建议从福州陆路架设一条电线到厦门。再由厦门埋设海底电缆直通台湾,说“欲常通消息,断不可无电线”。[10]然而,沈葆桢不久便由福州船政局调任两江总督,他的这些建议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但不久,另一著名洋务派代表丁日昌调任福建巡抚。丁日昌赴任后很快巡视了台湾,并在1877年初上奏清廷,建议“速将轮路、电线、练兵、购器、开矿各事分投速办”,以为“未雨绸缪”之计,否则一旦“该二岛[日本与西牙占领下的菲律宾)猝然有变,非仅止于虚声恫喝而已”。[11]丁日昌形容当时台湾的形势说:“犹如一人之身,由于营养不良,以致筋络不舒,手足痿痹,这时,“虽有侵苓之剂,不能为功”,只需“良医相其脉络,治以针砭,则沉疴立起”,他说“轮路矿务”就是“奏功之针石也”。[12]所以他自1877年开始,很快就在台湾兴起了洋务运动,开办矿务、电线和垦务。
1884年,法国发动了更大规模的中法战争,并把夺取台湾作为其最大的侵略目标。当时任法国内阁总理的茹费理就说:“在所有的担保品中,台湾是最良好的、选择得最适当、最容易守、守起来又是最不费钱的担保品[13]所以在1884年8月5日法国海军首先发动了对台湾基隆的攻击,只是在进攻基隆失败以后,才在8月23日发动了马江之战。当法军在马江一役中摧毁了福建海军后,又在10月初再度进攻台湾,并占领了基隆达5个多月,占领澎湖达2个多月。所以台湾乃真正是中法战争中的主要战场。
中法战争又进一步提高了台湾在海防中的战略地位。1885年中法战争刚结束,钦差大臣彭玉麟就在《奏陈海防善后事宜》中指出:“物产富饶,矿利尤旺,为外夷所歆羡者,其台湾乎。……蠢尔群夷,其心无一日忘台也。我有台湾,濒海数省可资其藩卫。如失台湾,则卧榻之侧,任人鼾睡,东南洋必无安枕之日。故防海以保台为要。”接着,醇亲王奕xuān@①⑦等在《遵筹海防事宜折》中也提出:“台湾要区,宜有大员驻扎。”[15]于是,清廷乃将台湾改为行省,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并指出:“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16]由负责台湾防务的抗法名将刘铭传任第一任台湾巡抚。此后,台湾的洋务运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所以,台湾的洋务运动主要是为了国防上的需要,以抵抗外国侵略为第一目的,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只是次要目的。这一点,在丁日昌1877年初的奏折中讲得十分明确:“台事以御外为要,外海既靖,择‘生番’之尤凶者大举剿办,则抚局自永远可谐”。[17]
二
台湾的洋务运动虽然开始比较迟,进行的时间比较短,从1875~1895年,前后正好20年,但从其发展过程来看,很明显地形成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875~1885年,这是台湾洋务运动的开始阶段;第二阶段1885~1891年,为台湾洋务运动的高潮时期,第三阶段1891~1895年,为台湾洋务运动的尾声。
第一阶段主要是在丁日昌福建巡抚任内所开展的几项洋务活动,亦即他在1877年初的奏折中所提出的轮船、电线、矿务等内容,其中开展最早的即为矿务。在矿务方面早在1868年福州船政局建成之初,船政大臣沈葆桢即派船政局的煤铁监工法国人都蓬到台湾去调查基隆煤矿,了解煤矿的储藏和开采价值,后因开采尚需时日,缓不急济而罢议,所以当时船政局所用的燃料煤主要是通过南洋从西方进口的洋煤。但到19世纪70年代初,英国发生了空前未有的“煤荒”,煤价陡增60%~100%,有时竟达一倍以上。[18]为了节省开支,沈葆桢又不得不将视线转移到国内,决定开采基隆煤矿,1875年派英国矿师翟萨前往基隆勘探。经过勘探采样,发现基隆煤矿不但煤层厚,达1.2米以上,而且“成色甚佳”,“质坚亮且轻,能耐久烧,并少灰土”,堪“与外国上等洋煤相埒”,“洵称好煤”。[19]继任福建巡抚丁日昌乃奏准清廷进行开采,1878年正式投产,当年产煤1.6万吨,次年产煤3万多吨,1880年达4.1万多吨,1881年5.4万多吨,[20]为清末基隆煤矿的最高年产量。
1877年,丁日昌组织开采基隆煤矿时也发现了后垅油矿,原油从十余处小石窟中自然喷出,每天约百十余斤。丁日昌乃奏准清廷进行勘探,由原轮船招商局总办唐廷枢主持,聘任了两名美国技师进行钻探。但是,由于后垅地方地质结构复杂,当钻探到394英尺深时,出现了泥土崩塌,钻探机又断在了井里,一时难以修复,加上当时“疾病流行”,“钻探队全都染上了病”;[21]而且,后垅地方交通不便,河流河床太浅,不能通行和停舶船只,开采出来的原油无地法运至海边,更何况当时中国还没有炼油厂,即使开采出来原油也不能提炼。于是,折腾了一个多月的后垅油田的钻探工作就此结束,中国试办的油田终于夭折。
关于电线,虽然沈葆侦在1874年提出而没有实现,但在丁日昌抚闽后很快就实现了。1877年,他将丹麦大东公司拟在福州至厦门间架设的电线移到了台湾,架设了一条从台湾府城台南至安平和旗后的电报线,全长95里,以后便由于经费不足而停顿。[22]
轮路即为铁路,这是丁日昌洋务运动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他在1877年初陈述洋务运动的奏折中,始终把轮路摆在首要的位置,并罗列了修建铁路的十大好处,又将从上海外商手中赎回而折毁的沪淞铁路器材,运到了台湾。然而不久,丁日昌即因病离职,他的这“一切措施也都停顿了,他的继承人并没有继承他的衣钵”。[23]
丁日昌虽然修筑铁路的举措没有实现,却奏准朝廷,从轮船招商局派了两般轮船从事台湾的航运。丁日昌去职后,清政府又先后两次派了三艘轮船赴台航行。
第二阶段1885~1891年,即刘铭传任台湾巡抚期间。这时一则台湾已设立行省,较原先的道具有更大的行政权力,台湾巡抚可以充分利用手中所握有的这些行政权力开展洋务运动;同时刘铭传又是当时洋务派中的激进分子。早在1880年,他就上奏清廷以北京为中心修建四条铁路,他是近代中国主张大规模修建铁路的第一人。他还主张“变西法,罢科举,火六部例案,速开西校,译西书以励人才”。[24]他的这些思想主张与后来的以康梁为代表的改良派的思想主张已很接近。所以,他一到台湾就立即兴起了一股兴学、办厂、抚垦等开发台湾经济的革新运动,从而将台湾的洋务运动推向了高潮。在他抚台的短短6年中,仅工矿企事业就兴办了十几项,为台湾的近代化,“树立了规模,奠定了基础。”[25]他主办的洋务项目主要有:
(1)台湾机器局。这是刘铭传为加强台湾防务而兴办的一家军事工厂。原来台湾的防军共有后膛枪1万余枝,可是没有自己的弹药工厂,一旦这些后膛洋枪所配备的子弹用完,就将“子尽则枪废弃”,须重新购买新的洋枪,这不但在财政开支上很不经济,而且容易贻误军机,所以刘铭传就任台湾巡抚以后首先就兴办了这家军事工厂,至1886年春,已建成“正侧各屋”厂房117间,军械所73间,并继续建造制造各种炮弹的“大机器厂、汽炉房、打铁房”等,基本满足了驻台清军对各种新式枪炮弹药的需求。
(2)兴建淡水大稻埕商埠。这是为发展台湾商务,扼制外国侵略而兴建的近代化商业都会。原来在1858年签订的《天津条约》中规定开放台湾(台湾府治台南)和淡水,至于淡水是指淡水厅治还是淡水河,由于参与签订条约的清朝官员昏聩无能,不谙外交事务,未作具体说明。虽然一般人都理解为淡水厅治,可西方列强为了扩大其侵略权益,竟曲解为包括艋jiǎ@①⑧、大稻埕在内的整个淡水河流域。刘铭传为了维护国家主权,抵制西方列强的扩大侵略,同时也为了发展正当的对外贸易,便利用大稻埕“濒河而居,可通航行”[26]的交通条件,作为商埠,动员富商林维源、李春生出资,建造千秋、建昌二街,作为交易市场,又邀江、浙商人集资5万两,建造石坊、西门、新起各街道,作为商贾民居,并修建马路行马车,掘井汲水作自来水,将大稻埕建成具有近代化的新兴商业城市,吸引了大批外商。
(3)创办轮船公司和邮政。自台湾开放以后,外国轮船便接踵而至,其中特别是英商德忌利士洋行,开辟了台湾与大陆、香港的定期航班,垄断了台湾的轮船航运业。“客货繁,获利至厚”。[27]其间清朝虽然也派了几艘轮船参与台湾的航运,但无法与外商轮船竞争。刘铭传为了打破外商对台湾航运业的垄断,于1885年创办了轮船公司,奏请清廷调拨了飞捷等3艘轮船,以后又购买了8艘,并短期租用了1艘,来往于台湾各港及上海、厦门、香港和东南亚各港口之间,从而使台湾的轮船航运业获得了迅速发展。1888年,刘铭传还在台湾创办了邮政总局,在全台各地遍设邮站,“以绿营兵勇为站兵,从事公文私信的递送”,[28]并与上海、福州、厦门等地的海关邮政部门取得联络,由南通、飞捷两艘邮轮定期来往,平均每月出入的邮件达一万三四千件,且单独发行邮票,比中国邮政总局的正式开办还早9年。
(4)建造台湾铁路,丁日昌在台湾修建铁路的抱负没有实现,即因年老多病而退休。刘铭传则将他的这一目标付诸了实施。1887年,他奏准靖廷,在台湾设立铁路总局,计划筹资100万两,修建一条纵贯台湾南北的铁路,旋因商贾观望不前,只募得30万两,只得改为官办,先建台北至基隆段,1888年开始从台北向南修建,至1893年建至新竹,全长92.5公里,为当时台湾最大的工程之一,后因经费匮乏而停工。
(5)建造基隆港,基隆虽然是天然良港,由于长期淤塞,已不宜轮船停舶,为了振兴工商,发展对外贸易,刘铭传于1887年决定疏浚基隆港,以林维源为总办,测量港道,填平海岸,建造车站和码头,并建筑市廛,连接车站,工程十分浩大,直到刘铭传去职时,尚未竣工。刘铭传本来还要建造安平港,可惜未及开工,就因病去职,工程亦告停顿。
此外,刘铭传还继续完成了台湾电报线的架设,将陆线自台南一直架设到台北、基隆和沪尾,贯通台湾南北,又铺设了安平至澎湖、沪尾至福州的海底电缆,水陆两线全长700公里。开办了电报学堂和中西学堂,培养电报、机器制造、煤矿、铁路等洋务人才。1887年,刘铭传又在台北开办了电厂、安装了电灯,“凡巡抚、布政各署、机器局及大街点之”,[29]1888年,他又开办了伐木局,用机器锯木,并于各港湾建造了灯塔等等。同时,他还积极筹办台湾石油、机器制茶厂、机器制砖厂,等等,因种种原因尚未成功即已去职。
第三阶段自1891~1895年。1891年刘铭传去职后,继任台湾巡抚邵友濂采取了收缩政策,当台湾铁路建到新竹以后即奏准清廷宣告停工,伐木局也一并停办,就连刘铭传已经筹设而尚未动工的一些项目也一并去销,从而使台湾的洋务运动进入了尾声阶段。至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前,仅创办了台湾火药局和台北造船厂,且规模很小。
三
台湾自1875~1895年间,先后兴办了一二十个洋务项目,成为全国之冠,不但发展势头较快,并形成了自己一系列的特色。台湾洋务运动的这些特色主要有:
(1)比较注重基础设施,因为基础设施是国防和经济建设的先决条件。基础设施搞起来了,其他建设项目就容易上马,反之,基础设施落后,整个国防和经济建设都要受到局限。虽然台湾洋务运动的倡导者丁日昌、刘铭传不一定懂得这一经济学原理,但是,他们已从洋务运动的实际的经验中,体会并意识到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当丁日昌就任福建巡抚,巡视了台湾以后,就立即提出了修铁路、架设电报线、开办矿山的主张,说:“有必须办轮路、电线、矿务,而后始能一劳永逸”。[30]他并列举了兴办铁路、矿务的“十利”,不兴办铁路、矿务的“十害”,所以他很快就开办了基隆煤矿,架设了从台南到安平、旗后的电报线。同样,刘铭传早在1880年就向清廷提出了洋务运动必须以铁路为枢机的思想主张,说“练兵制器固宜次第举行,其机括则在铁路”。他在列举铁路运输的优越性时指出:“铁路之利不可殚述,于用兵尤为急不可缓。中国幅员辽阔,防不胜防,铁路一通,南北东西呼吸相通”,既“无征调仓皇之虑”,又“无转输艰阻之虞”。因此,他将铁路称之为中国“自强之基础”。[31]这一见解可谓十分中肯。所以,他就任台湾巡抚以后,主持台湾的洋务运动时,便积极开展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先后建筑了基隆港、大稻埕商业城,完成了全台陆路电线和海底电缆的架设,建造了台湾铁路,竖立了沿海一些港湾的灯塔,等等,有力地推动了台湾国防和各项经济建设的发展。
(2)比较注重新技术新设备的引用和开发,因为新技术、新设备收效快,竞争力强,也代表了真正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当时台湾洋务运动的倡导者们比较注重新技术新设备的引用。在台湾的洋务项目中,有许多是当时中国的最新建设项目,如基隆煤矿是中国第一家机器煤矿,台湾电报线是中国自行架设的第一条电线,台湾邮政总局是中国第一家邮政总局,台北电厂是中国自己建设的第一家发电厂,并自己安装了第一盏电灯。在建造大稻埕商业城时,使用了中国第一辆蒸汽压路机,开凿新式公共水井,汲水作自来水,设置了中国第一个城市医疗机构官医局,第一个公共卫生机构清道局“以清街道”;建造台湾铁路时,建造了第一条由中国铁路工程技术人员张家德自行设计建造的淡水河铁路大桥,全长1520英尺(464米),“技亦巧矣”;[32]在疏浚港湾时,购置了机器挖泥船,等等。这些都是当时中国新式的技术设备。其中特别是台北发电厂,距美国爱迪生发明白炽电灯,制成照明系统和大容量发电机,才有几年时间。
(3)台湾的洋务运动还与台湾的“抚垦”即招垦“抚番”结合在一起,将“抚垦”纳入国防建设的范畴之内。因为台湾自清初统一以来,经过一二百年的开发垦殖,社会经济有了相当发展,但由于清朝实行严格禁止大陆居民东渡台湾的反移民政策,一旦发现有人偷渡,就将船户和偷渡者“分别治罪,文武官议处,兵役治罪”,以致台湾直到19世纪后期,仍然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地方。其中台南前山一带已“蕃息百有余年”,开发垦殖较好,但“户口尚未充裕”;而台北后山一带,则“除番社外,无非旷土”,特别是深山荒野地区,更是人迹罕至之处。因此,“有可耕之地,而无可耕之民”,[33]因而造成防务上的空虚,给外敌以觊觎之机。同时山内的土著民族“生番”与大陆移民之间,又不断发生械斗,既影响社会治安,又破坏生产。为此,在加强台湾防务的同时,也必须向台湾大量移民,实施“招垦”,并安抚“生番”兄弟民族,推动其社会发展。这样既杜绝了外敌的觊觎之心,维持了社会秩序,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开发了饷糈财税来源。所以台湾洋务运动的倡导者们十分重视“招垦”“抚番”,将此作为加强台湾防务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开发洋务活动的同时,积极进行招垦抚“番”。沈葆桢在给清廷的奏折中甚至将招垦抚“番”提到了购置新式武器之上,说“铁甲、水雷眼前姑且从缓,惟招垦抚番必不可缓”,[34]建议清廷将过去禁止大陆居民东渡台湾的一切禁令全部废除,鼓励大陆居民向台湾移民。奕xīn@①⑨在奉命筹议台湾防务措施时也提出“垦荒属要务”。[35]丁日昌则直接在香港、汕头和厦门等地设立了招垦局,招集大陆客民,携带眷属,去台湾垦耕,并给予房屋、耕牛农具。后来刘铭传又进一步在台湾设立了抚垦总局,自任抚垦大臣,总理全台抚垦事务,并在台湾各地设立了8个抚垦局,下辖18个分局,一面招民垦荒,同时分东、南、西三路,对当地兄弟民族“生番”进行“安抚”。当然,刘铭传在“安抚”“生番”的过程中,也采取了一些武装镇压的措施,但最终都给各社“生番”安置了土地从事生产,并在各县厅设立义塾,“教番童,颁训俚语,俾之诵读,将以陶熔其蛮性”。刘铭传还在台北设立“番学堂”招“生番”“土目之子弟而教之。一道同风,渐革顽陋”,[36]从而推动了当地土著民族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密切了土著兄弟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关系。
由于丁日昌、刘铭传等积极实行“抚垦”政策,使台湾的耕地面积大大增加,人口也大增。1886年刘铭传奏请清查台湾耕地和户口,至1888年清查完毕,共丈出耕地35万多公顷,人口320余万。有的学者认为这还是个保守的数字,“合理的假设是1890年的耕地为50万公顷”。[37]台北后山一带,“沿山番地,种茶开田,已无旷土”。[38]在实行招垦的同时,台湾洋务运动的倡导者们还积极推广茶叶、蚕桑、棉花和金鸡纳桑的种植,发展商品性经济作物。刘铭传还从印度、锡兰(今斯里兰卡)引进优良茶种,从印度尼西亚引进金鸡纳桑品种,进行推广;并设立脑务、磺务总局,令民间采炼樟脑、硫磺,运销出口,从而使樟脑、硫磺等土特产产量日增。所以在洋务运动期间,一方面由于洋务派的积极开发,同时也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刺激,台湾经济获得全面的迅速发展。出口日增。1865年,台湾对外贸易额才233万海关两,而且进口远大于出口。至1875年进出口总额已达515万海关两,而且出口已远大于进口了。1880年进出口总额已达1000万海关两,出口已大于进口近一倍。1893年,进出口总额更高达1429万海关两。[39]出口仍大于进口近一倍。其中以樟脑、茶叶、糖的发展和出口增长最快。台湾樟脑产量1873年才113万磅,1878年即增至183.7万磅,1893年已达532万多磅,1894年已达687.7万多磅,较1873年增长了5倍。[40]台湾茶叶,1866年出口才18万磅,1878年超过1000万磅,1893年达2190余万磅。台糖的出口,1865年为1940万磅,1880年已达14153万磅。后因受中法战争的影响,产量减少,战后逐步恢复,至1894年,出口亦已恢复到9783万余磅了。[41]
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和外国资本主义的刺激,台湾民族资本的商办企业和垦殖业也开始产生了。在商办企业方面,1889年,某华商从西方进口制砖机,在基隆开办了发昌煤砖厂,利用基隆煤矿的粉煤制造煤砖,“其价与煤块约相等”。1890年,淡水出现了一家华商机器制糖厂,制造“西式白糖”。[42]商人沈鸿杰也在新营庄创办了机器制糖厂,等等。但规模都不大并都带有试办的性质。
四
19世纪70、80年代,台湾洋务运动取得了一定进展,并带动了整个台湾经济全面发展,将台湾经济推向了近代化的进程,但台湾的洋务运动也还是有其自身的局限性的。由于台湾洋务运动也和大陆各省一样,都是由地方长官倡导创办起来的,然而大陆洋务运动在进入70、80年代以后,已从60年代的官办形式,进入以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为主的形式,而台湾的洋务运动则仍然以官办形式为主,只有少数几个企业是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的形式。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二:
一是由于台湾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后开发区,“土地初辟,横绝大海,往来多险,仕宦惮之”,[43]内地官员除非不得已者,都不愿到台湾任职,即使去了也不愿在台湾久任久居。康熙三十年(1691年)规定:“台湾各官自道员以下,教职以上”,一律“三年俸满即升”,内调大陆。雍正七年(1729年)又进一步规定台湾各级官员任满二年半即内调。而且规定都不准携带眷属,只有年逾40而无子嗣的人才能携带眷属。因此,台湾地方的封建地主势力较小,资金积累也少。即使有些贪官污吏,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也都满载而归,不愿在台湾经营。
二是台湾对外开放较迟,直到19世纪60年代初期,才根据《天津条约》的规定,相继开放了台南、淡水、打狗、基隆四个通商口岸,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势力才真正地进入台湾,这就比大陆整整迟了20年。而且当时台湾人口稀少,市场不大,外国资本主义侵入台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掠夺台湾的土产资源茶、糖、樟脑、煤炭等,所以当年台湾的对外贸易,出口远远大于进口。当年参与台湾贸易的也只有21家外国洋行,外国资本主义在台湾的经济势力,远不如在大陆那么大,所以西方国家除英、德两国以外,还都没有在台湾设立领事馆。
由于对外开放迟,外国在台湾的经济势力比较小,这就导至了台湾作为中外贸易的中间媒介的买办商人发展不很成熟,人数少,力量小,资金的原始积累也较小。
大陆洋务运动中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的商股投资者主要是官僚地主和买办商人,而台湾当年封建地主和买办商人的资金积累都不大而且即使有了一定的积累,由于台湾形势险要,投资的风险较大,这必然要影响到他们的投资意向。而且,这时大陆官督商办、官商合办和商办企业也都发展起来了,吸收了一部分台资,分散了台湾富商的投资方向,如长期经营台糖出口的陈福谦,“凡中国新式公司,皆认巨股”。[44]李鸿章当年创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时,就吸收了不少台商资金,并专门以台湾药局王尔聘的台字号册作为向台商招收股金和代发存根的代理机构。[45]至于大陆的富商和官僚地主,由于台湾投资的风险较大就更少向台湾投资了。这一切都严重地影响了台湾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企业的招股工作。所以台湾洋务运动的企业大都以官办形式为主。
而且,由于台湾海防形势的重要,清廷也不希望在台湾发展官督商办和官商办合办企业,担心华商与外商合谋或外商冒充华商有碍台湾的防务和安全。1890年,刘铭传因基隆煤矿在中法战争中破坏严重,恢复困难,呈请官商合办,就遭到清廷的严厉申斥,说“显有冒充影射情事”,“更于海防大有关系”,[46]而不得不仍改为官办。
然而就以官办的形式来说,当时清朝财政已经崩溃,一系列的战争赔款和军费开支,已经压得它透不过气来,经常靠举借外债以渡难关,哪有更多的款项用来兴办洋务企业,经常有许多洋务项目即因经费困难而被迫取消,有的工程进行到一半即因资金不足而被迫停工。1877年丁日昌在台湾架设的电报线和后来刘铭传建造的台湾铁路都是由于经费不足而被迫停工的。虽然在刘铭传任台湾巡抚时,对台湾的赋税厘金进行了全面整顿,使台湾的财政收入从原来的90多万两增加到440多万两,[47]最高时达450万两,为台湾洋务运动提供了相当的资金,从而使台湾洋务运动较为顺利地发展到高潮,但官办不是近代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最终必将限制洋务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而且,官办形式容易将官府衙门中的腐败风气带到企业中,造成企业的衙门化和官僚化,造成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混乱与腐败。当然,由于刘铭传等人的厉精图治,台湾洋务运动中的官办企业,一般说来要比大陆的官办企业要好一些,但腐败现象也在所难免,基隆煤矿即是突出的一例,不仅行政管理上十分混乱,贪污盗窃也十分严重。
本来在基隆煤矿开办之时,福州船政大臣和福建巡抚任命了广东题奏道叶文澜为基隆煤矿的督办。可此人亦官亦商,在厦门有着很大的生意,不能长期驻台视事,便委派了一名代办赴台视事,可该代办见督办不去,自己也不去,同样也委派了一名代办,代理代办见代办不去,自己也走开了,使得基隆煤矿“长期没有个负责人”。[48]而且该矿每个高级经理人员都可以派一名私人代表到矿任职,造成矿厂充满冗职,开支大增,而无人管事。于是各级经管人员上下其手,贪污盗窃,给矿厂造成严重的亏损。1882年1月,从矿厂运往基隆的煤,两次即亏损8480石,一次发运19850石,而基隆港只收到16550石,一次发运9010石,基隆港只收到3430石,“一转移间一月之内,耗至八千余石之多”。[49]刘铭传也曾指出:“基隆煤矿创由官办,积习太深”。[50]
自然,我们不能因为台湾洋务运动存在有这样或那样的局限,就否定了台湾的洋务运动,我们认为台湾洋务运动仍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它真正地将台湾从经济落后的后开发地区,推向了近代的新时期,只是由于清朝腐败无能和甲午战争的失败,使得丁日昌、刘铭传他们花费了多年心血而兴办起来的台湾企业,1895年以后变成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战利品。
注释:
[1][2]连横:《台湾通史》上,第49、56页。
[3][4][5][6]《洋务运动》(一)第352、354、346、351页。
[7][10]《清季台湾洋务运动史料》第13页。
[8]《台湾通史》列传五《沈葆桢》。
[9]《沈文肃公政书》卷5第2页。
[11][12]《洋务运动》(二)第253、246页。
[13]《中法战争》(三)第529页。
[14]《光绪政要》卷11第21页。
[15][16]《光绪政要》卷12第20页。
[17]《洋务运动》(二)第352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117页。
[19][20]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第587591页。
[21][22]《捷报》卷21,第519、549页,1878年11月28日,12月5日。
[23]《刘壮肃公奏议》卷上第18页。
[24]郭廷以:《甲午战前的台湾经营》(二),《大陆杂志》第5卷第18页。
[26][29]连横《台湾通史》下第445页。
[27][28]周宪文:《台湾经济史》第314、301页。
[30]《洋务运动》(二)第356页,
[31]《清史稿》卷416,《刘铭传传》。
[32][33][36]连横:《台湾通史》下,第337、370、313、317页。 [34][35]《洋务运动》(二)第354、358页。
[37]何保山:《台湾经济的发展1860-1970》第13页。
[38]《刘壮肃公奏议》卷9第18页。
[39][40][41]史全生主编《台湾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第25、28、29页。
[42]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第1015、1016页。
[43][44]连横:《台湾通史》上,第102页;下,第707页。
[45]《申报》光绪六年六月十六日,1880年7月22日。
[46]《清德宗实录》卷288,第8页。
[47]周宪文:《台湾经济史》第365页。
[48]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第589页。
[49]刘敖:《遵批整顿煤务禀》,《巡台退思录》。
[50]《刘壮肃公奏议》卷8,第29页。
(资料来源:《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199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