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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清末边疆新政资料与研究述评

赵云田

 

拙著《清末新政研究—20世纪初的中国边疆》一书,2004年由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该书曾对2003年以前的清末边疆新政的资料和研究情况进行介绍。近日,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决定该书修订再版,于是笔者对2003年以来的有关资料和研究情况进行了整理,发现清末东北、蒙古、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的新政研究与资料的发掘,在2003年至今又有了新的进展,本文拟对此进行简要的介绍和评述,也许对学界有所裨益。不妥之处,尚请方家指正。

一、新资料的发掘 

谈到新资料的发掘,首先,应当介绍的是以下两本书:2007年4月,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了《一个澳大利亚人在中国》;2008年11月,该社又出版了《1910,莫理循中国西北行》。这两本书可以称为姊妹篇,真实地反映了1910年莫理循游历中国西北的所见所闻,被人称为“外国人眼里的清末新政”。

莫理循(1862-1920)全名为乔治·厄内斯特·莫理循(George Ernest Morrison),澳大利亚人,英国爱丁堡大学医学博士。1897年,他受聘为英国《泰晤士报》驻华首席记者。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他辞去记者职务,受聘为民国总统顾问,直至1920年逝世。莫理循在华20余年,期间游历了中国大部分省份,包括东北三省,以及内地、西北、西南等地区,身后留下了大量的文件、日记、书信、图片资料,存放在澳大利亚悉尼米歇尔图书馆。其中有关中国西北地区的资料,由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东亚历史》学术期刊资深编辑海伦女士和中国北京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窦昆博士整理翻译为《一个澳大利亚人在中国》和《1910,莫理循中国西北行》两书。

《一个澳大利亚人在中国》以文字形式,《1910,莫理循中国西北行》以图片形式,再现了100年前清末新政时期中国西北社会的真实面貌,是研究中国西北包括新疆以及蒙古、西藏清末新政的珍贵资料。在《1910,莫理循中国西北行》一书中,有许多图片反映了清末新政的情况。比如,该书中有新疆谘议局的照片,这是非常珍贵的,为其它书所没有。书中还有清末新政期间蒙古士兵、新疆伊犁陆军马队、新疆官员的卫队、新疆商会的商票、十三世达赖喇嘛等的照片,形象地再现了清末新政时期边疆地区某一方面的情况,弥足珍贵。

其次,还应提到的资料书有:《东北边疆档案文献丛书》中的《东北边疆档案选辑》,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辽宁省档案馆合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版。该书第一辑“边务”部分,有许多反映东北地区军事情况的资料。《清末民初藏事资料(1877-1919)》,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年版。该书中有清末西藏新政的资料。《绥远通志稿》,绥远通志馆编纂,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版。该书的“地理志”、“经政志”、“教育志”、“农村志”、“畜牧志”、“牧业志”、“人物志”、“艺文志”,有助于人们对清末绥远地区新政的了解。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内政类”中,也有清末边疆新政的资料。如该类别6665—37号中,就有内蒙古王公关于如何在蒙古地区实施新政的奏议。内蒙古档案馆藏的一些蒙文档案,如《准噶尔旗札萨克衙门档》、《杭锦旗札萨克衙门档》、《郡王旗札萨克衙门档》,也都有关于清末蒙古新政的资料。此外,清末出版的一些报刊杂志,比如《申报》、《顺天时报》、《民立报》、《大众报》、《东方杂志》等,也有清末边疆新政的资料。如《申报》1906年4月13日、1911年10月3日、7日,就有肃亲王善耆的资料。《东方杂志》第4年第8期,刊登了《邮传部议复肃亲王请办蒙古铁路折》。《大公报》1911年9月6日,刊载了《论肃邸理藩之政见》的文章。这些有助于人们对善耆与蒙古新政关系的认识。

二、新成果的问世 

2003年以来,清末边疆新政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下面分东北、蒙古、新疆、西藏等不同地区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东三省

关于清末东三省新政的研究,成果丰硕。郭艳波的《清末东北新政研究》,是吉林大学2007年的博士论文。该文在对20世纪初期的国内外情况加以剖析的基础上,从新政方针的制定到全面付诸实践,以及先后任职东三省的赵尔巽、徐世昌、锡良在各方面新政措施推行时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予以辩证分析,对清末东北新政进行了总体性评价。作者认为: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下,清政府力图自保,顺应历史发展趋势而推行的变革,虽然有诸多的消极局限,但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措施的客观历史作用是不容抹煞的。清末东北推行的这次社会变革,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场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也是清末全国新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推动了东北近代化的步伐,也加速了中国现代化的历程。

姜艳的《清末东三省行政设治与社会变迁》,是东北师范大学2003年的硕士论文。该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清末东北行政设治的背景与设治的内容;第二部分分析了行政设治对社会控制的影响;第三部分分析了行政设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结论部分分析了清末东北行政设治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行政设治及其影响进行了归纳总结。该文认为:清末东三省处于内忧外患之中,清政府为了摆脱这种状况,实现自强求富,在该地区实行行政改革,改军政统治为民政统治,东三省行政制度史进入一个新阶段。东北各族的行政管理一统于省,政区一统于府厅州县,标志着250余年来实行的以八旗驻防为主的旗民分治统治的终结,东三省迈入了行省行列,使当地在社会控制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推动着社会变迁,缩小东北边疆与内地的差距,加速了东北社会的进步。

    刘威的《清末东北新政中的军事改革》,是吉林大学2007年的硕士论文。该文指出,清末的东北地区处于严重的内忧外患之中。一方面,社会动荡,匪患日益严重;另一方面,东北处在日俄包围之中,不断遭到侵略。为了应对统治危机,清政府推动东北新政,进行军事改革,并取得了一些成就。文章认为:东北军事改革是自上而下进行的、部分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是中国军事近代化进程的一部分。经过几年的改革,东北地区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军事体系,建成了一支近代化的军队,这有利于解决东北日益严重的匪患问题;受过新式教育训练的军官、士兵也为东北的革命积聚了有生力量;军事改革的成果对抵制日本、沙俄的侵华活动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然,由于种种原因,东北新政中的改革也没有完全达到清政府的预期效果,而表现出一定的封建落后性。

    李泽昊的《徐世昌与清末东北新政研究》,是山东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徐世昌是1907年4月东北改建行省后的首任总督,全权管理东三省的新政改革。该文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四个方面论述了徐世昌在东北进行新政改革的情况,指出:徐世昌对清末新政的认识及东北的谋划充分崭露了一代政治家的风范和谋略。督东两载,他所推行的一系列新政措施,从内政到外交,从政经到文教,全面推进了东北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使东三省旧貌换新颜。此外,朱俊的《徐世昌与东北新政研究》,作为安徽师范大学2005年的硕士论文,也对徐世昌在东北进行的新政改革,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杨郁松的《程德全与黑龙江地区的近代化改革(1904-1908)》,是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程德全在1904至1908年间署理黑龙江政务。该文从移民实边、整顿机构、振兴实业、发展教育等方面对程德全改革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论述,认为:程德全在黑龙江所推行的新政,不仅促进了黑龙江地区的开发,而且是黑龙江走向近代化过程中十分关键的第一步,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徐桂华的《程德全与清末黑龙江新政》,是河北师范大学2006年的硕士论文。该文从七个方面,考察了程德全在黑龙江实施新政的情况,指出:他稳步举办各项新政事业,推进了黑龙江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但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其在黑龙江举办的新政也带有明显的局限性。

郑南的《周树模在黑龙江的内政改革与外交活动》,是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周树模是黑龙江建省后的第二任巡抚,从1908年3月19日至1912年2月5日,任职时间近4年。该文通过在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卫生、外交等方面的详细论述,指出:周树模的改革目的虽然是维护清王朝的统治,但在一定程度上,他的改革改变了黑龙江省的落后面貌,对黑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客观上推进了黑龙江省的近代化的进程,其对黑龙江地区所做出的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徐建平在《论清末东北宪政改革的特点》(《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4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以实行宪政为中心的政治改革是清末东北政治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具体表现在:一是通过官制改革调整了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了地方公署对边疆的控制,为东北实行宪政铺平了道路;二是把司法独立作为实施宪政的关键,完善了近代地方司法体系;三是以地方自治为实施宪政的基础,促进了东北近代民主运动的发展;四是以谘议局为实施宪政的后盾,扩大了谘议局参政的深度和广度,并充分利用谘议局与商会的关系,使公署、谘议局、商会形成一个有机体,从而使东北宪政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高月在《清末东北新政改革论—以赵尔巽主政东北时期的奉天财政改革为中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4期)一文中,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赵尔巽档案全宗》为基础资料,对赵尔巽在奉天的财政改革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包含其对财政机构的裁撤与整合,所采取的财政改革具体措施等内容。该文认为:从财政收入的增长来看,赵尔巽对奉天财政的改革确实收到了一定成效,但这一改革是在清朝既有的国家运行机制与政治体制下进行的,不能触动清朝财政体制的根本。

张勤在《清末民初奉天省的司法改革》(《辽宁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一文中,以区域研究的方法,考察了奉天省自清末新政开始的司法体制所经历的变革。俞江在《清末奉天各级审判厅考论》(《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清末奉天各级审判厅的创办,以司法独立和司法统一为宗旨。创办以来,陆续解决了官员选任、司法经费、审结新旧案件等方面的困难,制定了各种审判程序和章程,得到朝廷嘉许,成为清末各省审判厅中的“样板工程”。然而,深入考察就会发现,新设立的审判厅并未得到行政机构的尊重,旧的财政体系已无法支持审判厅的正常运转。这说明,若无财政、人事、教育、经济、议会等方面的改革加以配合,清末司法改革的目标将难以实现。柳岳武、赵鉴军在《清末奉天新式审判制度的社会运作及评价》(《唐都学刊》2005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清末奉天审判制度改革,建立了地方各级审判厅、检查厅。到清政府垮台前,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检查厅大多先后成立。除少数初级审判厅外,地方各级审判厅都开办运作,其运作实践,有力地推动了地方司法制度的近代改革。

崔多立在《清末黑龙江地区的高等教育》(《黑龙江史志》2005年第5期)一文中指出:清政府在1901年开始推行新政,其中包括实行新的教育制度。清末黑龙江地区的高等教育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萌芽诞生的。张晓明在《论清末“新政”中的东北教育改革》(《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一文中,通过对清末东北新政教育近代化过程的研究,分析影响教育改革成功的因素,提出:自清政府实行新政后,东北教育迅速发展,在初级教育、职业教育上甚至超过了某些内地省份。此外,赵玉杰、谭君美《清末新政时期的东北文化教育改革》(《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1期),陈丽娟《清末新政与黑龙江新式教育》(《求是学刊》2003年第3期),也都从不同的侧面探讨了清末东北的教育改革情况。

张敏在《<盛京时报>与清末三省官制改革》(《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1907年4月,清廷下诏改革东三省官制,日本政府因其自身利益的需要在此问题上采取支持的态度,由此决定了代表日本官方立场的舆论机关—《盛京时报》的宣传取向。《盛京时报》及时地对东三省官制改革予以报道和评论,并提出了若干改革措施,如任官不分满汉、取消满人政治特权,整顿吏治,发挥地方绅士作用等,从而对东三省改制起到了舆论导向作用。

(二)内外蒙古

薛瑞汉在《清末新政时期的善耆与蒙古》(《历史教学》2004年第8期)一文中,从善耆考察蒙古事宜、调补理藩大臣以及筹蒙要策等方面,分析了善耆在清末蒙古新政中的作用。该文认为:新政时期,肃亲王善耆对蒙古面临的危机有着清醒的认识,在维系清朝中央政府和蒙古王公关系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他在蒙古问题上所提出的建议与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何金山、特木尔巴根那在《试析清末蒙古王公兴办实业的新思想》(《内蒙古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一文中认为:清末新政时期,贡桑诺尔布等一批觉醒的蒙古王公接受新文化新思想,在蒙古地区实行了一系列的革新活动,提出因地耕牧以求生计,筹设公司以兴实业,速修铁路自主经营的积极主张,其基本宗旨就是以兴办实业来振兴蒙古经济。按,何金山2002年在内蒙古大学的硕士论文题目是《清末蒙古王公的革新思想及实践》。张艳华的《论贡桑诺尔布教育活动的特点》,是内蒙古师范大学2007年的硕士论文。该文在总结以往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了贡桑诺尔布教育活动的特点。在教育对象方面,采取免费、优待等多种奖励措施,鼓励广大农牧民子女入学堂学习,尤其重视女子教育,使教育真正实现了平民化,闪烁着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色彩;在教育内容方面,以近代科学文化取代了旧式私塾传统的教育内容,体现了以掌握切实学问、注重受教育者全面发展为本的办学宗旨,给当今的素质教育以启迪;在师资方面,广聘人才,尤其是大胆使用外籍人才,丰富了师资,使办学有了较高的起点;在教学管理方面,具有严格明确的规则、奖惩分明的校规,同时教师之间有明确的分工,使教学活动有序地进行;在课文活动方面,有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这一系列特点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明显的进步性。

包书梅的《清末蒙古王公与满汉大臣新政筹蒙奏议对比研究》,是内蒙古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该文指出:清末新政时期,部分蒙古王公和满汉大臣分别向清廷提出了变革图强、振兴蒙古经济的蒙旗新政奏议和筹蒙改制、强化军政统治、“蒙汉同化”等筹蒙奏议,这些奏议主张是近代蒙古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文章对这些新政筹蒙奏议的内容及其动机和目的进行了初步的对比研究。爱如娜的《试论清末预备立宪活动对蒙古地区的影响》,是内蒙古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本文通过考察清廷在预备立宪活动期间转变对蒙政策的历史背景基础上,对清末蒙古地区预备立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探讨,重点研究分析清末预备立宪活动在蒙古地区的体现以及采取的新政措施,最终论证清末预备立宪活动对蒙古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司法制度方面带来的重大影响。该文认为:这些对实边固圉、抵御外侮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把西方文明和先进的文化或多或少地传到了蒙古地区,给蒙古社会带来了一些新的生机;有利于改革和发展蒙古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于晓娟的《清末热河地区新政研究》,是内蒙古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该文认为:清末热河地区新政内容包括移民实边、放垦蒙地、筹蒙改制、教育改革等。新政的实施推动了热河地区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观念的更新,加强了中央的直接控制。但新政也遇到了很多困难,比如经费短缺、社会动荡不安。由于新政本身无法克服的弊端,又给热河地区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人民遭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腐败盛行,土地沙化,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等。

田锋的《清末内蒙古新政及其社会影响》,是内蒙古师范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该文认为:“蒙地放垦”是清政府在内蒙古新政中用力最多、收效也最显著的一项措施。其实质是清政府对内蒙古地区的一次经济掠夺,对蒙汉各族人民来说是一场严重的灾难。它进一步激化了内蒙古地区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不仅没有达到其强化统治的目的,反而加速了清王朝的崩溃,对内蒙古地区今后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清末在内蒙古地区改设行省、遍设州县等措施,目的也是为了加强在内蒙古地区的直接统治,反映了以满蒙贵族联合统治为主的政权已转变为满汉地主阶级联合为主的政权。清政府实行的工商实业、文化教育等各项新政措施,在内蒙古地区很少得到具体实施,也很少有成效,但客观上对内蒙古地区向近代化的迈进具有一定的意义。

樊明方在《清末外蒙新政述评》(《西域研究》2005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清末外蒙新政包括发展当地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近代化的军事力量,加强国防建设,改良政治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内容。它开启了当地的近代化,是当时中国社会近代化运动的一部分,是清朝政府为抵制外国侵略渗透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但也激化了社会矛盾。海纯良在《清末新政与外蒙古独立》(《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清末在外蒙古独立活动中,沙俄通过政治、军事、经济等活动对外蒙古进行了侵略,扮演了不容忽视的角色。日本也曾觊觎外蒙古。但沙俄的挑唆和侵略,以及日本的威胁,都不是外蒙古独立的直接原因。外蒙古独立的根本原因是清末逐渐削弱对蒙古王公以往的优待,甚至勒索。而新政的推行,尤其是垦荒,成为外蒙古独立的导火线。

    (三)新疆

邢建鸣在《清末新政期间新疆军事改革述论》(《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清末新政时期,巡抚联魁、将军长庚响应清政府决策,在新疆筹练新军,创办警政,致使新疆军事制度出现了近代化内涵。清末新疆的军事改革对新疆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着重大的意义。

白剑光的《晚清阿尔泰边防研究》,是河北师范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该书的第五章,从三个方面专门论述了清末新政和阿尔泰边防问题:一是庚子之变与瑞洵在科布多地区的筹防;二是科、阿分界后阿尔泰地区的新政与边防建设;三是清末新政与阿尔泰边防互动关系的简要分析。

2010年6月29日,新疆日报网发表了《全方位诠释清代新疆历史—“清代新疆历史”学术讨论会测记》。在这次讨论会上,新疆社科院陈超研究员、贾秀慧副研究员,新疆大学人文学院的齐曼·乃吉米丁教授,都谈到了清末新疆新政问题。总的看法是:新政是清朝末年由清政府为缓解内忧外患提出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司法等方面的革新。陈超研究员认为:部分新疆官员同意新政,并提出了他们的新政方案。时任伊犁将军的长庚提出:一练兵,二畜牧,三商务,四工艺,五兴学。新疆巡抚联魁提出:置省、改官、开垦、兴学、练兵等。他指出:新政对新疆最有影响的是兴学。事实上,新政在兴学方面确实是颇有成效的。据《新疆图志·学校志》统计,这一期间全疆兴办学堂606所,有教习764员,学生16063名。学校以公立为主,私立也不少。齐曼教授谈的是清末新政与新疆地方法制建设问题。贾秀慧谈的是晚清民国时期新疆的卫生建设。他们发言的视觉都不大,但却如一滴水折射出大海的颜色一样,透露出新政给晚清新疆带来的勃勃生机。

  (四)西藏

   康欣平在《张荫棠筹藏时期的经济思想》(《西藏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张荫棠筹藏时期的经济思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振兴实业论,对外商战论,创办西藏银行及进行币制改革论。该文认为:张荫棠筹藏时期的经济思想,虽然在现实层面贯彻很不理想,甚至有些思想不现实不准确,但对西藏此后的经济变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西藏近代发展史上具有“开风气之先”的历史作用。同一作者在《张荫棠治藏的思想资源》(《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张荫棠治藏的思想资源来自四个方面,即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国近代变法维新思想、西方现代思想、西藏地方宗教思想。如何协调和平衡这些思想资源,是张荫棠治藏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在晚清边疆危机中,张荫棠主要想运用中国近代变法维新思想和西方现代思想,来改变落后的西藏使之富强,以最终维护国家在西藏地方的主权。张荫棠治藏策略中潜藏着内在的思想冲突。

史云峰在《20世纪初西藏新政改革失败原因的制度分析》(《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一文中,就包括20世纪初清政府为了抵制帝国主义对西藏的侵略,挽救危局,在西藏社会开展了旨在变革图强的新政等失败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进行分析,造成20世纪初西藏新政改革失败原因的制度因素是,封建农奴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政教合一制度对社会变革容纳能力的限制,传统教育的文化体制对社会变革的抵制。

任新建在《凤全与巴塘事变》(《中国藏学》2009年第2期)一文中,分析了巴塘事变的起因和性质,指出:这次事变过去多认为是反洋教、反封建压迫。然而,巴塘事变实际上有着十分复杂的背景与原因。该文从事变发生的时代背景、社会背景探讨了事变的起因,解析事变的始末和实质,并对凤全个人在事变中的作为进行了历史的客观的评价。

徐君在《清朝末年川藏边政之新政》(《西藏研究》2007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清政府晚期为了达到“筹边援藏”、“固边图藏”的目的,在川边实行改土归流与新政,而“利交通、速文告”便是其中的重要施政之一。为此,清政府在川边与西藏之间采取了辟治道路、安设店栈、改革乌拉制度、设立塘站、架设邮政线路等措施。文章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仔细地梳理,认为清政府实施的开通边路等开边新政措施不仅深得边地民众人心,促进了川边藏地的发展,更是川边藏地现代化的先声。同时,对于整个西南边疆尤其是西藏地方的稳定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一作者在《清末赵尔丰川边兴学之反思》(《中国藏学》2007年第2期)一文中,从社会发展的视觉考察了清末川边实施新政这一段历史,认为赵尔丰的川边兴学实际上是建立在更高一层的国家意识,而非简单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基础之上。赵所采取的排佛尊儒措施,也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而非简单的文化偏见。相反,当时所采取的种种与乡土结合的兴学办法,更表明了赵尔丰川边兴学之目的并非民族同化,而是力图把现代教育在当时条件下向康藏地区延伸。研究清末川边藏区新政的还有马菁林著《清末川边藏区改土归流考》(巴蜀书社2004年2月出版)一书。该书作者把视觉集中在川边改土归流这段历史的历史传承所体现出来的历史规律性的总结和提炼上;而在内容上,则包括核实户籍、征收赋税、招民屯垦、发展农业、发展工矿实业、统一币制与度量衡、利交通速文告、兴学易俗、开化固边等方面。

刘士岭在《清末西藏新政失败的主观原因探析》(《兰州学刊》2007年第3期)一文中提出,清末西藏新政是清政府为巩固在西藏主权而开展的一场改革运动,试图从社会经济、政治、军事和思想文化上改造西藏社会,以求加强统治,抵制西方列强的侵略和分裂。满汉统治者的文化沙文主义、大民族主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西藏民族、藏文化的偏见和歧视,使得多数新政措施脱离了西藏的实际,加之新政排斥和拒绝了西藏地方人士参与决策,决定了清末西藏新政失败的命运。罗布在《清末西藏新政失败原因探析》(《西藏研究》2003年第4期)一文中,从新政开发的主体、客体及主客互动关系的角度,分析了清末西藏新政失败的深层次原因。作者认为:在主体方面推行不力,包括缺乏全局部署,内部勾心斗角,财政困难等;在客体方面壁垒重重,包括自然地理环境恶劣,社会历史发展程度低,新鲜事务不易进入等;在主客互动方面政策失误,表现在收回政权,开启民智,革除达赖名号,高压手段等。同一作者还发表了《西藏新政时期清末体制传统的启示》(《西藏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一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五)综合地区性研究

除上述外,还有些著述进行了综合地区性的研究。戴鞍钢在《清末新政与新疆、西藏、川边地区经济的演变—兼与东部地区的比较》(《云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清末新政期间偏远的新疆、西藏和川边地区的经济近代化亦有起步,但由于受资金、人才、技术等条件制约,上述区域的社会近代化进程步履蹒跚,明显滞后于东部。该文还对这些原因作出了一定的说明。苏德毕力格著《晚清政府对新疆、蒙古和西藏政策研究》(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5年11月版)一书中的相关章节,从边疆和内地一体化的角度,探讨了清末新政对这些地区发展的影响,指出:晚清政府开始推行边疆、内地一体化,其主要目的是打破国内各地区、各个族体间的壁垒,建立和强化全国集中、统一的国家权力系统,以图维持其统治并加强抵御外来侵略的能力。但由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程度与中原内地不同,由于各个民族地区实行改革的时空条件各异等诸多原因,以一体化为目标的政策和措施的推行也出现了不同的结局。具体说来,清末新政措施在许多方面触及到王公札萨克传统特权和利益,引起他们的恐慌和不满,导致内外蒙古政局的急剧动荡。清政府在西藏实施的新政,与新疆、蒙古相比,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远远不逮。清末新政期间对藏政的整顿和改革措施,仅仅触动了一下传统的西藏社会,并没有真正引起西藏社会制度的变革。

这里还应提到的是,日本国东京大学教授村田雄二郎在其所著《连续与变化的世界以及与他者的邂逅》(见《日本当代中国研究》2010年,朱琳译)中的第八章,也谈到了清末藩部地区(包括蒙古、新疆、西藏)的新政问题。

三、简要的评述 

综上所述,自2003年以来,清末边疆新政的资料与研究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这些给我们以什么启示呢?我想,最大的启示应当是,现实生活的需要是学术研究的强大推动力之一。这也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那样: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恰恰相反,而是人们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说明。

首先,从这一时期清末边疆新政研究的成果来看,专题论文大量增加,其中多是博士或硕士论文,东北地区的成果数量明显居多。而在2003年以前,专题研究清末新政的论文不是很多,主要是在地方史、民族史、边疆开发史、近代化研究、人物研究等方面体现出来的,而且清末东北新政研究也不处于优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呢?这应当从我国现实生活中寻找答案。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随着改革的深入,人们更加迫切需要从各方面提供借鉴。清末新政毫无疑问是值得研究、可以提供借鉴的首选。因为,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清末新政是在全中国范围内走向全面近代化的一个尝试,这个尝试,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尤其是在边疆地区,如何对待民族和宗教问题,留给了我们很多思考的空间。正是因为现实生活中改革的需要,所以才在这一阶段出现了那么多专题论文,特别是博士和硕士的专题论文,来集中探讨清末边疆地区的新政问题。还应看到的是,自从中央提出加强东北地区大企业的转型改造以后,研究东北清末新政的专题论文格外的多,这也从另外一方面反映了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需要是推动学术研究的动力之一。

其次,从这一时期研究成果的内容看,特别是清末边疆新政失败的原因方面分析,更注意从政策的角度进行探讨。而在这种探讨中,又更注意从民生的角度以及权益的再分配方面寻找原因。从民生的角度,就是新政的实施是给普通百姓带来了利益呢,还是带来了损害?研究证明,清末边疆新政的实施,各种苛捐杂税增多,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从权益再分配的方面看,清末边疆新政也损害了各少数民族王公贵族的权益,因而遭到了他们的反对,甚至出现了社会剧烈动荡的局面。不能不承认,从这样的角度深入分析清末边疆新政失败的原因,其中有很多现实社会生活中改革应当注意的因素的影子。

上述情况的出现其实也不奇怪。学者的研究总要体现时代精神。这种时代精神一般包含两方面意思:一是体现出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特色;二是要反映出清末新政实施时的时代特点。这样,我们现在在改革大潮中关心的内容,必定会反映到我们的学术研究中;而在我们的学术活动中,也必然更关心现实生活中所凸现的内容。

(资料来源:由作者提供,中华文史网首发,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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