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元朝之后,清朝又一次实现了华夏一统。由于清政权是由少数民族即满族所建立的政权,因而统治者极其重视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和治理。清廷除了通过理藩院管理边疆少数民族事务外,还向蒙古及其他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派驻了各种将军、都统、副都统、办事大臣等进行管理,以弥补理藩院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就当时的客观情况来说,蒙古族在少数民族中人数多,居住区域广,有许多地区是蒙汉(如热河地区、东北地区) 、蒙藏(如青海和西藏毗邻地区) 、蒙回(如伊犁地区)错落杂居地区。为了更有效地协调各种民族关系,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管理,清政府派出了大量的八旗蒙古人充任这些地区的大员。自乾隆朝直至清末,八旗蒙古的著名人物,诸如松筠、富俊、和瑛、三多、锡良等,多为清廷守边治边,是清政府倚重的边疆重臣、封疆大吏。作为清朝边疆民族治理政策的忠实执行者,他们为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他们还善于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著书立说,在边疆治理方面为后人留下了一笔珍贵遗产。
一、熟悉境内外状况,维护国家安全八旗蒙古人士在守边治、边实践中,始终把维护边境安全、捍卫领土主权作为第一要务。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注重了解边地实情,从具体情况出发,妥善处理边境事务。
松筠(1754 - 1835,蒙古正蓝旗人)是乾、嘉、道三朝老臣,史称松筠“施惠贫民,名满海内,要以治边功最多”[ 1 ] (卷349) 。松筠特别重视通过著述来记载边疆地区的情况,并阐述他的治边思想。
“盖闻守边之要,首在熟悉夷情,然非特知其长技,察其习尚已也。其部落之强弱,形势之夷险以及承袭之世次,管制之维系,尤必周知之而后足以得其以制其命。”[ 2 ]他在驻藏大臣期间,为全面了解西藏情况,方便政府的统治与管理,纂成《卫藏通志》和《西招图略》两本书。在任伊犁将军期间,他主持编撰《西陲总统事略》12卷,记载了新疆的疆域、山川、城郭、治兵、边防、屯田、水利、矿产、民族等方面的情况,成为了解新疆特别是伊犁地区历史、地理、政治、经济等方面情况的重要·21·志书。
为保证边地安全,守边者不仅要熟知境内情况,而且要知晓境外情形。正如松筠在《回疆事宜规条十则》中所言: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到任之初,即宜悉知疆外情形。在《西陲总统事略》中专门撰有《外裔》一卷,记述新疆境内外的少数民族情况。在对境外情况做了深入分析后,松筠提出了新疆边防工作的重点。在西藏期间,经过详细走访,松筠得知藏地以西的哲孟雄、作木朗、落敏汤三部虽被廓尔喀所侵占,但他们尊崇黄教,时常来藏朝拜。“达赖班禅宜厚往薄来,固结其心,庶可为边地保障。否则,恐为他人向导耳。缘哲孟雄、作木朗、落敏汤三部虽畏廓尔喀,而众心愤愤并未诚服也。夫弱者仁之助也,强者怨之归也。
廓尔喀恃强凌弱,曷其不自量而且不自鉴耶? 盖羁縻之道,得其情则易于驾驭。”[ 3 ] (30)在库伦任职期间,松筠对喀尔喀四部状况以及与外蒙古接壤的俄罗斯等民族的宗教、历史、地理、习俗也进行了仔细研究,从而为稳定边境局势、发展正常的经贸关系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
如何处理与境外民族之间的争端、摩擦,松筠也有自己的看法。“大凡守边者,遇事必应详其起衅根由,酌量情形,晓以利害,妥为安戢,自不致酿成大事。”[ 3 ]乾隆五十年(1785) ,他受命到库伦查办与俄罗斯贸易事务。在此期间,针对两国边界经常发生事端,致使贸易不能正常进行的混乱状况,松筠从边境安定的大局出发,采取各种措施,制定各项法规,保护中俄两国商人公平交易,为北部边境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松筠还提出了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明确指出:
“武备不可不修,操防不可不讲,爰绘散总之图,俾知舆地之险,固我疆隅,化彼觊觎。”[ 4 ] (守政条, 29)这种知己知彼、积极防御的边防思想对于稳固边疆地区的统治、维护边境安全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清末边境危机,特别是东北三省的局势岌岌可危,国土面临沦丧。锡良(1853 - 1917,蒙古镶蓝旗人)在任东三省总督期间,对东北境内外情况做了仔细的调查研究,对日、俄的侵略图谋也做了较为详细的了解,提出了一些具体的防御措施,但终因清廷的昏聩无能而落空。
二、刚柔相济,以德服人在治理边疆少数民族问题上,清朝皇帝大都提倡以“抚”为主,尽量避免穷兵黩武。如在治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问题方面,康熙指出:“治民惟在所司官抚绥安戢,倘不爱民,肆其残疟,民操白梃亦可为非。”[ 5 ] (卷1) 雍正皇帝也在御批中写道:
“不可因目下相安,少存疏防轻忽之念。其严束兵弁、差役骚扰尤为紧要。至今日,当视令苗民怀恩重于令畏威也”, [ 6 ] (809) “治天下, 仁者无敌”[ 6 ] (764) 。乾隆皇帝对此也有深刻认识, 他指出:“苗疆非内地可比,地方官平时不能尽心抚绥,乃纵容胥役,入伊境内,倚势欺凌,发觉之后,即参处治罪,必经累月,苗民无由得之,转疑内地轻纵,不为惩治,是以积忿日深。及至有事,地方官复惶遽失措,安戢无术。是苗疆之不靖,皆由若辈逼迫而然。若不严刑治罪,何由知所儆畏? 嗣后,地方官务须实力稽查禁止,如有吏民人等,仍入番苗境内滋事者,应从重定拟,审明后,即押赴原犯事处所,明正其罪。俾番苗亲见地执法惩奸,不少宽贷,庶足以服其心。”[ 7 ] (3602) 嘉庆皇帝也明确指出:“抚驭土司番部,全在秉公劝惩,以服其心。”[ 7 ] (6740)刚柔相济、以德服人的原则,为政治上处理好民族关系问题提供了较大的回旋余地和更多的选择,便于中央政府掌握政治上的主动权,有效降低了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所付出的成本,进而达到维护稳定的统治秩序的目的。
在《西招图略》中,松筠结合西藏的实际指出:“守边之要,忠、信、笃、敬也, …安边之策,贵于审势而行权, …宜威则威,宜惠则惠。然后仁以厉其俗,义以作其气,惩贪除苛,使之节用而爱人。并教以诚敬,示以忠信,虽蛮夷可冀知感知畏矣。久之,众心我同,则民胞物与之化成,于时保之,小心翼翼,固可永安乐利也。”[ 4 ] (1) 很明显,松筠将“抚”作为治边的指导思想,力行以德服人。在西藏任职期间,松筠与和瑛一起酌定《抚恤章程十条》,规定了具体的抚恤事宜。他在藏五年,足迹遍布前藏后藏,为西藏地区的稳定局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后人评价道:“洞察民困,施以宽政,嗣后近百年藏地安谧,非松筠辈抚恤之功,何可臻此! ”[ 8 ] (11)在新疆任职期间,松筠制定《回·22·疆事宜规条十则》,其中规定了要禁止使用酷刑,让当地少数民族自己管理集市,体恤当差回人,特别要体恤穷苦回人的生活等内容。松筠治理边疆力行“以德为主”,无疑对维护边境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清末,三多(生卒年月不详,蒙古镶红旗人) 、锡良等八旗蒙古人在边疆治理实践中都奉行了以“抚”为主的理念,他们多次奏请免征所属地区灾民赋税,赈济灾民,以纾民困;中央财政增加对边疆地区的拨款额度,减轻边疆地区的赋税压力;重用、嘉奖成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地方官员。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当地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尽可能地确保了边疆地区的内部稳定。
三、尊重民族习俗,兴办教育文化清朝统治者本着“修其教不易其俗”的原则,对少数民族文化予以接纳,尊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同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少数民族对中央政权的抵触心理和行为。
利用宗教作为“驭藩之具”是清朝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八旗蒙古的守边人士很好地贯彻执行了这一政策,同时对少数人以宗教为借口滋事甚至破坏边境安全则予以严厉惩治。
清代蒙藏地区信奉黄教,统治者利用黄教抚驭蒙古,同时加强与黄教发源地西藏上层贵族的联系,对蒙藏地区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管理。
和瑛( ? - 1821,蒙古镶黄旗人)“久任边职,有惠政”[ 1 ] (卷360) 。他驻藏八年,著有《西藏赋》,其中对西藏宗教论述颇多。在任驻藏办事大臣期间,和瑛经常去布达拉宫等多处寺庙朝拜并与达赖、班禅会晤沟通,深知宗教对西藏地区安定的重要性。他善于用诗歌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如其诗中所云:“掩藟教始兴,刻木风期美。
安稳便苍生,是为真佛理”,“婆心敦素风,法性宽愚俗。岁祝麦禾黄,村讴山水绿。”[ 9 ] (卷1)松筠驻藏期间也注重对藏边地区的宗教信仰进行考察,特别强调利用宗教进行统治和管理西藏。他在《绥服纪略图诗》中曾讲道:“察木多东北界连德尔格部落,其部除正土司外,尚有小头目百余名,分管部众,其人户约有万余,性虽强悍,然余曾亲见其人, 尽可以心服, 而不必以威力制”[ 2 ] (32) ,理由在于其宗教信仰与黄教大体相同,“固可因其俗尚而羁縻之”[ 2 ] (33) 。在《绥服纪略图诗》中,松筠对清朝实行“因俗而治”所取得的成效大加颂扬,认为正是由于在西北一带振兴黄教,才使得所有蒙古人无不倾心向化,造成了“土尔扈特来,都尔伯特昌”[ 2 ] (21) 这一盛举。总结先人治边经验,松筠感言:“安边宜自治,时凛训缉熙”。[ 2 ] (13)在尊重边疆少数民族宗教习俗同时,松筠、三多等人也主张严防利用宗教进行各种形式的骚乱活动,以维护边地稳定。例如,松筠在《回疆事宜规条十则》中明确强调:严禁莫洛回子习念黑经,以杜巫蛊惑众。三多在库伦期间,也曾多次对上层喇嘛滋事予以惩罚。
针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文化状况,八旗蒙古的守边人士大都主张发展教育,开启民智。
松筠、和瑛就曾主张在尊重宗教信仰的基础上,用儒家文化渗透边地,教化边民,以正人心、厚风俗;到了近代,三多、锡良更加强调发展边疆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在蒙古和东北地区着力兴办民族教育事业,使蒙古族青少年受到了较为系统和规范的学校教育,有效地提高了蒙古族人口的文化素质,促进了蒙古族文化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为近代各种新思潮在蒙古地区的传播创造了条件。
四、发展经济,巩固国防八旗蒙古的边疆重臣大都意识到了发展边疆经济和贸易对维护边地稳定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松筠认为,新疆伊犁地区的辟垦屯耕,能够保证军队的后勤给养,增加军队的战斗力。同时,“新疆屯种不但足食各处,仓有余储,又有按例官与布帛,由哈萨克易换之马、牛、羊只,尽足各城应用。…守土者又无不凛遵圣训,躬自率以俭素教兵民,以淳朴知耻抚蒙回,以怀德修睦育之正之,无稍忽懈,是新疆固为万年乐土”[ 2 ] (26) 。这里讲明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以及边疆安全的关系。嘉庆七年(1802) ,松筠受命伊犁将军。他对新疆的稳定和发展所做的贡献,尤为体现在屯田和与之相应的水利设施建设方面。在新疆,松筠开了旗屯先例,并且在屯田的经营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改革。与屯田相关,松筠非常重视兴修水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由于他的努力,使得新疆一些地区“昔本荒游牧,今为鱼米香。…屯田无废壤,仓储有余粮”[ 2 ] (24) 。
富俊( 1749 - 1834,蒙古正黄旗人)历官乾、嘉、道三朝。他在边疆居官40年,为边疆的稳定和发展付出了一生努力。自嘉庆八年( 1803)至道光七年( 1827)的24年间,富俊先后四任吉林将军,为吉林的开发做出了较大贡献。例如在如何处理“祖训”与开发吉林的矛盾问题上,富俊之前的18任吉林将军,大都墨守陈规,严行封禁政策。嘉庆十九年(1814) ,富俊第二次出任吉林将军,决意要在吉林垦荒屯田。在得到嘉庆皇帝的赞许后,富俊精心策划组织实施,成效显著。从嘉庆十九(1814)年到二十五年(1820) ,仅在双城堡荒原就垦出熟地6500余垧,安置旗民3000户,计万余人口,使该地成为安土乐业的富庶之地。
富俊在吉林拓荒屯田的同时,还在矿业开发、道路开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嘉庆二十年(1815) ,富俊向清廷提交了开采营盘沟、波泥河、胡家屯、缸窑、丁家沟、田家屯等六处煤窑的奏折。
道光初年又奏请开采荒山子、下二台、西南山坡等三处煤窑。经过多次奏请,得到准予。煤炭资源的开采,不仅保证了流民和旗人的燃材之需,也增加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吉林也由此开始了矿业开发的历史。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使各村镇、各地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为适应这一需要,富俊在任期间,关注道路交通,整饬驿站,不仅加强了吉林本地之间的交往和联系,而且对于北联蒙古地区,西通辽宁、河北,沟通吉林与黑龙江,乃至中原地区与整个东北的交往都起到了重要作用。①在清末边疆形势危急之时,三多、锡良等“旗籍”蒙古人在蒙古和东北地区任职,他们力求借清政府“新政”之举,发展边疆经济,改善边民的生活,增加财政收入,抵御外来侵略。兴办近代金融、交通、通讯事业,是振兴工商业、发展经济的必要条件。三多任库伦办事大臣期间,奏请在京设立文报局,加强外蒙古与中央的联系;宣统三年(1911) ,三多筹拟开辟张家口至库伦的长途汽车运输,他曾拟订购进外国汽车、勘设沿途站点等具体计划。锡良在东北地区对修筑铁路、开办银行、开发矿藏、引进人才、发展经济也做了诸多筹划,其目的在于增强经济实力,抵御外来入侵。
五、协调民族之间关系,维护民族团结边疆地区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民族之间的矛盾和争端时有发生,八旗蒙古人士大多能以大局为重,尽量协调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维护民族团结。
松筠在《绥服纪略图诗》中记载: 苏对塔什罕,构釁互竞强。诚格谕以义,羁縻语含香。诗中所讲当时哈萨克与塔什罕争强失利后,请求伊犁将军出兵讨伐塔什罕,伊犁将军劝说道:两族相邻,自应和睦,“今若以官兵帮尔,塔什罕亦必前来请兵。天朝一视同仁,既帮尔必应帮彼。尔试思之,如此两处帮兵,是我兵与我兵相战,有是理乎?”哈萨克诚服,遂赏以肉食、缎匹遣回。松筠特别赞同这种做法,认为这是“制驭荒夷之法言也”[ 2 ] (23) 。
锡良在东北任职期间,特别注重协调与蒙旗之间的关系。如针对丈放达尔汗王旗采哈新甸荒地抵偿债款一事,锡良从该旗实际出发,认为放荒一定要照顾到蒙旗和民户的利益。他指出:“蒙旗既无荒价可得,自无报效国家之款。…盖为蒙旗抵债,地价不能不略事提高,为民户息讼,又不能不优加体恤,似此酌中断给,庶可两剂其平。
现在蒙旗与民户,两造均各允服,自应照案执行,从速拨地,俾安生业,一切办法悉本原奏以顾全大局。”[ 10 ] (900 - 901)锡良还主张把此次丈放荒地还债外的余地价银,“概给该王旗作为办公之用,所有蒙员丈荒经费亦在此项内开支, 以示格外优恤”[ 10 ] (901 - 902) 。锡良任热河都统期间,正赶上维新运动后各地大开矿藏。热河都统所辖卓索图、昭乌达两盟,是当时蒙古地区矿藏开采的主要地区。经过调查研究, 锡良酌拟了《热河矿务章程》,其中规定:凡开新矿,必须先与蒙旗商定,取得对方的同意,避免开矿与蒙旗的纠纷。开矿除国家征收规定的课税外,蒙旗应得适当利益。由此可见,无论是开荒还是开矿,锡良都能够处理好与蒙旗的关系,维护蒙旗应得利益,以保证稳定的局面。
三多在任库伦办事大臣期间,也对协调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给予关注。如《库伦奏议》中记述了三多对华、俄商人与蒙地冲突的处理。既保护了各方利益,避免了冲突的升级,又想方设法扩大贸易范围,方便蒙地百姓。西库伦一带是华俄贸易活跃之地,而每年春季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在此举行曼达尔,于是当地衙门及喇嘛以阻碍道路有碍黄教为由,要求将该地的贸易活动改在异地,有些喇嘛煽动焚烧商铺。对此,三多一边派兵保护商户,一边派人查勘新地,选择合适地段新开市场,致使华俄相安,蒙汉乐业。同时,针对蒙民缺乏商业意识,三多出资盖建商品陈列所以供观摩,另盖有动物市场,为蒙民售卖驮马牛羊提供方便。
作为统治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八旗蒙古人士以其特有的优势长期为清廷守边治边,较好地贯彻了清政府所制定的边疆民族政策,在维护边疆稳定、促进边疆开发、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在实践基础上所阐发的边疆治理思想,仍值得后人批判地继承。
注释:
①参见魏克威《富俊与吉林的早期开发》,《东疆学刊》, 2000年第1期, 33 - 36.
参考文献:
[ 1 ] 清史稿校注: 卷349 [M ]. 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99.
[ 2 ] 松筠. 钦定新疆识略:卷12 [ Z]. 清道光年间刊本.
[ 3 ] 松筠. 绥服纪略图诗[ Z]. 清道光年间刊本.
[ 4 ] 松筠. 西招图诗[M ]. 拉萨: 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
[ 5 ] 清太祖实录[M ]. 北京:中华书局, 1985.
[ 6 ] 雍正御批: 下册[M ]. 北京: 中国华侨出版社,1999.
[ 7 ]大清十朝圣训[M ]. 北京:燕山出版社, 1998.
[ 8 ] 吴丰培. 川藏游踪录[ Z].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印, 1981.
[ 9 ]和瑛. 易简斋诗抄:卷1 [ Z]. 清道光年间刊本.
[ 10 ]锡良1锡良遗稿[M ]. 北京:中华书局, 1959.
(资料来源:2009年3月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41卷 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