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疆政权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扶植建立的伪政权之一。其管辖区域包括察哈尔省南部10县、晋北13县和伊克昭盟的大部分地区,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巴彦塔拉盟以及张家口、大同、厚和豪特(今呼和浩特)、包头等市。该政权从最初的察南、晋北、蒙古联盟3个伪自治政府。经过“蒙疆联合委员会”到“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形成集权式的统一政权。后又先后改称“蒙疆联合自治邦”、“蒙古自治邦”。但一般统称伪蒙疆政权。
日本在军事上把该地区看成所谓“防共特别地带”,在经济上则以“蒙疆以东亚经济融合为前提,向日本提供煤,铁、羊毛等重要物资。从日本引进资源开发所需资本、资产、技术,建立日蒙一体的经济体系”为宗旨。竭力掠夺论陷区的资源,达到所谓“以战养战”的目的。“对重要经济部门加以国家统制,是日本掠夺“蒙疆”资源的总政策。羊毛是该地区三大资源之一,又是重要战略物资,所以他们把羊毛纳入“军需物资”。对其生产、收购、输出、加工、价格等环节实行了严密的“统制政策”。下面就这一问题进行剖析。澄清日本经济侵略政策的真相。
依靠行政指令和法规维护其掠夺羊毛的权益。鉴于“蒙疆”地区畜产资源的重要性,日本指使伪政权经过精心策划,从上到下建立了完整的畜产管理行政机构,在该地区畜产资源中,五盟地区产量占首位,针对这一资源优势,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在政务院下专设畜产部,下设畜政处和牧野处。盟公署设畜产厅,专管家畜的改良、防疫和牲畜及畜产品的检查、贩卖,斡旋等事项。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成立后又专设隶属政务院的牧业总局,下设牧业试验场、种畜牧场和家畜防疫处等3个直属机关,同时将原3个自治政府改为政厅、盟、政厅设实业厅农务科,盟设劝业厅畜产科、旗设行政科畜产股、1941年,伪蒙疆政府经过改组,政务院下设兴蒙委员会(直属机关仍为牧业试验场、种畜牧场、家畜防疫处),下设实业处,该会成为“蒙疆”牧业行政的中枢,直接事务山实业处负责,办理牧业政策、牧野、饲料和牲畜等畜产品的交易以及配给事项。
1938年12月,日本近卫内阁为加强对中国占领区的统治,成立了直辖于日本内阁的殖民地侵略机构“兴亚院”,由日本首相兼任总裁,并于1939年3月11日在张家口设置了“兴亚院蒙疆联络部”。它是日本在该地区实行经济掠夺的决策机构,联络部下设经济科,1940年9月,又将经济科升格为经济部,下设三科,第一科主要管理财政、金融、事业会社及有关一般工商业的指导监督事项;第二科负责有关矿业、农林、畜产业的开发和通商贸易等事务;第三科管理交通通信,邮政等事务。并在包头、厚和,大同、阿巴嘎旗、西苏尼特旗、百灵庙等地设置了“兴亚院蒙疆联络部事务所”。
日本还利用伪政权的行政权力。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统制资源的法令,1939年10月10日,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颁布实行了《贸易统制法》(法律第三号),1 21日,又公布实施了《物资统制法》,2这两项法令是日本在“蒙疆”地区制定和实施有关物资统制政策的基本法规,至此,日本通过伪政权依靠法规,掌握了掠夺该地区畜产品的行政权力。
羊毛改良增产方面的统制 日本羊毛资源极为短缺。据统计,当时日本每年所需军用、民用羊毛已超过5000万公斤。其中99%依靠进口。以1936年为例,日本进口羊毛8053.1 8万公斤。3随着侵略战争的扩大。军用被褥、服装等物资的需求量增加,作为其重要材料的羊毛成为战时日本急需的纤维资源
据调查,当时“蒙疆”地区绵羊有395.5万只,4按平均每只羊产毛0.75公斤推算,该地区羊毛年产量约300万公斤,其中锡林郭勒盟约产84万公斤、乌兰察布盟约75万公斤、伊克昭盟约60万公斤、察哈尔盟约49万公斤、巴彦塔拉盟约l 8万公斤、晋北地区约l 5万公斤、察南地区约90万公斤。但是这一丰富的羊毛资源仍无法满足日本战时经济所需的羊毛需求。因此他们制定“在内蒙古发展畜牧业,增产羊毛”的政策,以该地区为其羊毛生产基地,采取了一系列改良增产措施。
伪蒙疆联合委员会于1 938年3月制定了“蒙疆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后改成“蒙疆产业开发三年计划”)。由兴亚院蒙疆联络部做出涉及畜产、矿产、农产品等8个部门的综合开发计划。根据这一计划,1938年10月8日,伪蒙疆联合委员会制定了《蒙疆畜产政策要纲》,5为满足日本羊毛资源的需求,以“羊毛的增产改良”为目标,决定以考力代(コルデル)种羊改良当地的绵羊。据当时推算,本地原有羊种一只产毛0.6—0.8公斤。经过第一次改良产2公斤,第二次改良后产毛3.5公斤,考力代羊一只产毛4公斤,1941年又公布实施了《家畜改良五年计划》,使羊毛增产措施更为具体化。10月20日,由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和东洋绵羊协会投资,在张家口成立了财团法人蒙古绵羊协会,在各地设种羊场或种羊管理所。专门从日本引进考力代种羊或选择当地原有的优良种羊进行了羊种改良同时还采取了增产羊毛的一系列辅助性措施。
日本入侵以前该地区饲养绵羊主要以产“羊肉、羊皮为主”。因此,上述事实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日本帝国主义迫使该地区畜牧业服从其战时经济的需要,为其侵略战争服务的真相。
羊毛收购方面的统制 “七七”事变前,该地区畜产品主要由出拨子、擀毡的、毛贩子等旅蒙商直接到产地收购,再通过毛店(毛栈、皮毛栈、货栈)、杂货铺、经计(跑合儿)等汇集到包头、归绥、大同、张家口、多伦、贝子庙等市场。据统计,“蒙疆”地区羊毛年上市量约675万公斤,6占全国年羊毛总产量的70%。其中该地区产量约占40%,其余部分是从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运到“蒙疆”上市的,上述羊毛中除了20——25万公斤经多伦、林西等地向我国东北地区输出外,其余部分运往北京、天津,其中大部分向美、苏、英、德等国输出。而几乎不出口日本。
“七七”事变后,“蒙疆”地区的羊毛由日本人制配。为保证其军用羊毛的需求,通过伪蒙疆政权,实行了羊毛收配(即收购、汇集、配给)制度,早在1936年日本就派部队收购羊毛,事变后这里的羊毛则由“关东军直接收购”,7他们在大同、张家口、包头、多伦、贝子庙等地派常驻主管人员,其他地区则在羊毛上市季节随时派人收购。1938年1月,日本在张家口成立了由钟渊纺织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兼松商店、株式会社大蒙公司、日本毛织株式会社、满蒙毛织株式会社、满洲畜产株式会社、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等8家日资公司组成的蒙疆羊毛同业会,8并在包头设支部,大同、厚和设办事处,在天津、东京、大阪等地设置了联络机关,该同业会是在伪蒙疆联合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负责经营该地区兽毛及其相关事务的指定机构,因此该会成员大蒙公司等立即着手估价收购张家口、大同、厚和、包头等地毛店滞销的毛类。1938年1 2月26日,解散蒙疆羊毛同业会,从1 939年1月起又由部队直接收购了羊毛。
由于日本通过伪政权完全控制了羊毛的收购环节。禁止华商经手,“旧日已有之大小皮毛商家亦多受其影响,而破产。”【1】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羊毛收购的管理,防止外地商人的自由交易,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于l 940年4月起,在察哈尔盟和锡林郭勒盟劝业厅下设收购畜产品的据点——盟家畜交易厂。又于1940年12月28日,制定了《豪利希亚大纲》,9从l941年春天起在各旗以全民入股的形式创办了专门负责蒙旗畜产品的出售和生活用品的购入及配给事宜的豪利希亚,于是,五盟地区全部蒙旗均先后以旗为单位设豪利希亚,有些旗还设了豪利希亚支所,同时盟设本部,在张家口设总本部,由政府和兴亚院直接进行监督指导。并予以援助。为了使畜产品收购机构更加完备和系统化,1941年2月在张家口设兴蒙委员会实业处管辖的“中央家畜交易厂”,制定了1942——1946年《家畜交易厂事业扩充五年计划》,10扩充锡、察盟家畜交易厂,并在乌、巴、伊盟也开设了家畜交易厂总厂和支厂。为提高收购效率,日本把收购畜产品与配给生活必需品结合在一起,蒙旗的所有生活用品均由家畜交易厂办理,其中不仅仅包揽旗民的生活用品。而且把商社、买卖家,出拨子等原有的商务机构定为交易厂的隶属机构,对它们进行高度统制,这既能防止他人的交易,又能保证生产者向指定收购者交售羊毛,盟家畜交易人通过各旗豪利希亚等合作者向牧民配给生活用品,代之收购家畜、羊毛等畜产品,再上交给“中央家畜交易厂”。家畜交易厂和豪利希亚的设立为日本垄断该地区羊毛市场提供了各种有利条件,如日本指使伪蒙疆政府订立经济协定,通过家畜交易厂和豪利希亚“与各旗的王公再立合同,进行低价收购或不等价交换”,【2】搜罗该地区的羊毛资源。
日本还借助“金融战”的手段确保了其羊毛收购权利,“七七”事变前,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国内一些金融机构在该地区发放收购羊毛的专项贷款高达200万元以上,但日本入侵后立即颁布《紧急通货防卫令》、《通货取缔令》等法规,11进行币制统一,取缔了在该地区流通的中国、交通、中央等银行发放的货币,以日元系统的附属——蒙疆银行券统一了整个“蒙疆”地区货币市场,随后,蒙疆银行以“羊毛为担保”12发放信贷,促使伪政府指定的羊毛收购业者即时有效地完成收购任务。
羊毛输出方面的统制 伪蒙疆联合委员会,以《蒙疆畜产政策要纲》的精神,于1938年10月25日,公布实施了《兽毛输出取缔令》及《关于实施兽毛类输出取缔令之有关规定》,13对羊毛的输出实行了“政府许可制”。因此,欲输出兽毛者必须向伪蒙疆联合委员会提交填写品名、价格、申请输出者和交易对方的姓名、住址或营业所地址、输出路径以及其他有必要参考的事项等内容的羊毛输出申请书,获得批准方可输出,这是日本以法规的形式对该地区羊毛、羊绒等兽毛类的输出实行统制的开始。
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时期,废除上述法规。颁布实施了《贸易统制法》,《物资统制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羊毛输出的管理,“贸易统制法”第一条规定:“政府为确保重要物资并调节其供需和价格,以求国际收支之平衡。认为必要时,可根据教令规定,限制或禁止指定物品的输出或输入,或促进指定物品的输出或输入”。根据此条规定,1939年10月。制定了《遵照<贸易统制法>施行限制输出及输入品之有关事项》(财政部令第一五号)规定,14输出羊毛、羊绒、开士米(Cashmere)驼绒、猪毛及以这些为主要材料的制品者须经财政部长之批准,若想得到经营已列入限制范围的畜产品之输出许可者须填写申请人姓名、职业、地址;物品名称、数量和价格;发货地及发送地;货款回收方法;受理货物检查的经济监视署名称等内容的输出许可申请书一式3份。经预定输出地之经济监视署向财政部提交。未经财政部长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受理货物检查之经济监视署名称。输出其货物时必须向指定的经济监视署出示财政部长发给的许可证书,接受对物品的检查。未经财政部长的批准违反所规定之限制或禁令随意输出者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其物品或追征这部分物品的价款。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军费开支浩繁,日本指使伪蒙疆政府提出“粮食就是子弹”、“羊毛就是火药”、“人力就是武力”的“生产协力三大原则”,更加紧了对“蒙疆”的经济掠夺,为满足其侵略战争所需之物力、财力,全面调整和加强对“蒙疆”地区的物资管理。1943年5月1日,公布实施了《遵照<贸易统制法>输出入许可规则》,15强化了对羊毛输出的管理。甚至对旅客之随身携带羊毛数量也开始加以限制。
此外,为了“防止物资的外流”,【3】伪蒙疆政权从1 938年起设经济监视署,1 942年7月1日,将经济监视署同税务监督署合并。改称财务监督署,分别设了张家口财务监督署(下设17个财务局)和大同财务监督署(下设11个财务局)、厚和财务监督署(下设11个财务局),负责调查、监督、检查有关法令禁止或限制输出入物品之取缔事项,揭发和处罚秘密输出事宜,还设立了审议关于对解放区经济封锁事务的“中央经济封锁委员会”和“地方经济封锁委员会”(设在政厅、盟公署),对解放区进行经济封锁,专派“戊集团”(驻蒙军)承担“蒙疆”地区的经济封锁任务。在主要城镇及车站监视物资集散和移动情况、并在重要地带设置警察队据点进行流动检查,同时,极力破坏我方的道路,迫使群众经由主要道路通行,企图达到封锁目的。
日本除掠夺本地羊毛资源外,还采取“经济谋略与武力并举”【3】的手段设法收购非占领区的羊毛。日本侵占“蒙疆”后,该地区同西北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受到严重阻碍。然而他们派特务或陆军特务机关,协助日华商店、合作社等物资收购机构或直接利用解放区的商人竭力获取甘、宁、新、青一带的羊毛。
羊毛加工方面的统制“蒙疆”地区轻工业除面粉加工业外其他行业都很落后,如毛纺织业方面察哈尔省4家官营毛纺织厂总资本仅有10721元,年生值为12252元,其中资金最多为3500元,最少为1 300元;年生产额最多为6720元,最少为352元,16在绥远省归绥、包头两县毛纺织业相对发达,其中包头县屈指可数的二三十家毛毯厂中资金最多为1 000元,最少为一二百元。
日本入侵初期,由军队收购的羊毛大部分经天津、大阪运往日本东京陆军千住制绒所进行加工,到1938年1月,在厚和豪特组建满蒙毛织株式会社蒙疆毛织厂后、部分羊毛直接运到该厂加工军用毛布等纺织品,后来在厚和建大蒙被服工厂和钟纺蒙疆出张所,在张家口设选毛工场等毛纺织厂。
日本帝国主义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根据《物资统制法》第三条“为确保国民经济的运行,必要时政府有权向同一种或不同种类的事业主下令,设立统制该事业为目的的组合”的规定,实施了《关于统制轻工业组合的有关之件》,17以不同工种合并轻工业厂家,组织了由政府指定的(1)鞣皮业,(2)皮革制品制造业,(3)毛制品制造业,(4)兽骨、兽蹄、兽角加工业,(5)肥(香)皂、蜡烛制造业等5个轻工业组合。强化了对轻工业的统制。使其趋于一元化。上述各组合以省盟或特别市为单位,即经营毛制品行业者经过经济部长的批准参加当地(省、盟、市)毛制品制造业组合。所需羊毛资源由政府收购指定业者负责配给,不得擅自直接收购,由于失去了羊毛来源,导致原有一些羊毛加工业走向倒闭。
为防止“以假乱真”,对毛制品制造业组合的管理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首先,由如下日系商社分别监督和指导毛制品制造业的经营:由满蒙毛织负责毡帽业、毡鞋业、毡子业;东洋纺织和满蒙毛织负责毛绒业:钟纺和满蒙毛织负责制绒业。其次,根据《物资统制法》,政府有权禁止或停止各组合的经营权,违反有关组合的规定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羊毛价格方面的统制 当初由日方部队按照毛质分级估价,低价收购羊毛。到1939年l1月l日,根据《物价委员会令》,18成立了有关物价对策方面的调查、咨询机关“中央物价委员会”和“地方物价委员会”,20日根据《物资统制法》第二条规定,公布实施了《物价统制法》。遵照上述法令的有关规定,在羊毛价格方面实行了“指定价格制”。18下面我们通过资料A、B对“七七”事变前后“蒙疆”地区的主要商品价格和张家口主要商品批发价格进行对比。分析羊毛价格(由于受史料局限,下面以兽毛兽皮价格为例)的变动及其内在因素:
统计资料A
商品种类 | 时 间 | 增减情况 |
1936年6月至1937年7月 | 1939年4月 |
粮食品 | 100% | 158.6 | +58.6 |
调味品 | 100% | 148.9 | +48.9 |
纺织品 | 100% | 175. 3 | +75.3 |
兽毛兽皮 | 100% | 102.9 | +2.9 |
燃料灯火 | 100% | 146.5 | +46.5 |
杂 货 | 100% | 225.7 | +125.7 |
总 计 | 100% | 159.7 | +59.7 |
从上表看,“七七”事变爆发后的1年多时间内“蒙疆”地区物价比事变前平均上涨59.7%,但其中兽毛兽皮价格仅上涨2,9%。
统计资料B
商品种类 | 时 间 |
| 1938年12月 | 1939年 | 1940年 | 1941年 | 1942年 |
粮食品 | 118.0 | 140.4 | 158.2 | 289.8 | 717.0 |
调味嗜好品 | 131.7 | 166.1 | 240.8 | 325.0 | 460.7 |
纺织品 | 140.1 | 208.2 | 414.5 | 691.4 | 973.3 |
兽毛兽皮 | 102.7 | 105.3 | 114.5 | 187.9 | 168.5 |
燃料灯火 | 127.2 | 193.7 | 226.0 | 282 | 402.8 |
杂货 | 193.2 | 154.5 | 222.8 | 302.5 | 371.9 |
(1917年6月至1938年7月间物价平均指数为100%)
从上表看,1938年1 2月后的近4年间,以纺织品为首的进口商品价格(平均涨452.2%)和该地区重要产品之一的粮食品价格(涨617%)上涨速度很快。而兽毛兽皮的价格却以68%的速度排在最后。
出现这种物价结构的主要原因是日本实行的“战时经济政策”所造成的。首先,粮食价格方面,日本操纵伪政府实行“公定价格”或“标准价格”制,低价收购。保证其军用廉价粮食。而对民需粮食则限制配给额,高价出售。加上伪官、奸商等抢购或从中压价,造成粮食价格猛涨。【4】其次,由于该地区工业尚未发达,调味嗜好品、纺织品、燃料灯火及其他日用品主要依赖进口,而且“七七”事变后,日本商品占该地区进口商品的60——70%。因此,进口商品价格一方面受到日本国内和华北等日本占领地区物价的影响;另一方面日本为获取暴利,高价倾销商品,导致上述日用品价格猛增。再次,由于日本依靠配给制度。把羊毛直接向日本输出或向其指定毛制品制造业配给,垄断了羊毛加工环节,使其他羊毛加工业者丧失了获得羊毛资源的机会。其目的在于直接满足其廉价的军用毛制品。而并非高价出售从中谋利,因此人为地造成了羊毛低价现象。这正是日本对该地区羊毛资源采取统制政策的最终侵略目的。
总之,上述事实证明,日本帝国主义从其战时经济的需要出发,通过伪政权以“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借口,对羊毛的生产、收购、加工、价格等整个环节实行强硬的统制政策,使该地区变成其倾销商品、掠夺资源的市场,导致了民族工业的破产和人民生活濒临困苦的境地。
注释:
1、14、张家口蒙疆银行总行《蒙疆金融关系法令集》(日文),蒙疆新闻社,1941年。
2、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总务部编纂《蒙古法令辑览》(日文)第1卷,产业篇,官制篇,株式会社满洲行政学会,1940年。
3、6、川村得三《蒙疆经济地理》(日文),丛文阁,昭和十六年(1941年)。
4、7、12、兴技调查资料第52号《蒙疆畜产资源调查报告书》《关于绵羊改良增殖的调查》(日文),昭和十五年(1940年)。
5、中村信著《蒙疆的经济》(日文),有光社,昭和十六年(1941年)。
8、伪蒙疆联合委员会,《蒙疆特殊会社概观》(日文),1938年。
9、蒙疆新闻社,《蒙疆年鉴》(日文),1 943年。
10、同上,1942年度版。
11、北支那经济通信社,《北支蒙疆年鉴》(日文),昭和十四年(1939年)。
13、19、蒙疆新闻社,《蒙疆年鉴》(日文),1941年。
15、17、同上,1944年。
16、《中国经济年鉴》,1936年。
参考文献:
[1] 察哈尔蒙旗特派员公署,伪蒙政治经济概况[Z],正中书局,1943年。
[2] 李守信,日寇统治伪蒙的策略[A],内蒙古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4册[C],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研究馆编辑出版,1996。
[3 ] 天津市日本防卫厅战史室,华北治安战:下[C]天津人民出版社,1 982。
[4 ] 宝音朝克图,伪蒙疆政权的物资统制政策——粮食统制政策的研究[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I1999,(1):45—51。
(资料来源:《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中华文史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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