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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拨谬雾究真谛

朱昌荣

再过三年,就是著名清史学家孟森先生70周年冥诞的日子。70年物换星移,人事代谢,我们的社会在发展,我们的清史学也在风雨中茁壮成长。在我们为清史学研究取得的辉煌成绩感到骄傲的时候,朋友,请停伫您的脚步,一齐回首上个世纪初的那位在到处荆棘的清史园地中辛勤劳作的开路人——孟森先生。

孟森(1868-1937),字莼孙,号心史,江苏阳湖(今常州)人,为现代著名史学家,尤以明清史学研究享誉海内外。早年曾东度日本留学,清代覆亡,深感朝代更叠之速,且于时势颇多感慨。数十年间,著述颇丰,其荦荦大者,有《清朝前纪》、《满洲开国史讲义》、《明元清系通纪》、《心史丛刊》等,而于后世之治清史学影响尤深者乃《清史讲义》(下称《讲义》),该书数据翔实,逻辑缜密,是一部论证有力创见叠出,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著作。要而言之,《讲义》以清代官书正典为主要依据,参核考实,反复比勘,于有清一代之史事,举凡政治经济军事民族对外关系诸端,皆循时代之序,择其关乎政府之盛衰兴亡者,以对典制的考究为纲,原原本本,再现有清一代史事之真相,故借鲁迅“驱拨谬雾究真谛”一语名题。 

下文,笔者拟从考辨《讲义》一书的版本入手,分析它的特点,评估其学术价值,最后指出该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 

《讲义》原系先生于1935-1937年间执教北大时的讲义。全文凡两篇九章,第一编四章,第二编五章。作者原拟成十章,但仅成九章,末章在原稿目录中存目,且自注“第六章光绪末造嗣出”。《讲义》合36万余字。该书先有北大讲义本(下称“北大本”),后因国事孔亟,教育机构辗转,此间讲义虽多次复印,以资教学,终未能正式付梓。先生亦于37年底去世。抗战结束后十年10月,始由上海中国文化服务社作为“青年文库”之一种铅印出版(下称“文库本”)。《讲义》之北大本及文库本今皆罕见。“文库本:讲义没有其它说明性文字或广告之类,惟首尾分署主编、编委委员名字与版权页外。全书计629页,另目录4页。 

20世纪60年代,台湾正中书局发行清代史(下称“正中本”),先生之《讲义》并所着五篇清史案考证论文收入其中,合为一册。该书1990年5曾再版。据编校者吴湘先生(心史弟子)所作“编校前言”称,此“正中本”所据之底本乃北大本。合文库本、正中本二者观之,可见文库本已间用新式标点体例排版,正中本则以不同字号正文引文,且增加了必要的注释。但两者皆无书名标记等完整内容。正中本由胡适题签,曰“孟森先生遗着清代史”,落款为“胡适敬题”四字。 

大陆通行的《讲义》,是由孟森先生之另一弟子,原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商鸿逵先生整理,付中华书局于1981年3月出版。全书称《明清史讲义》,凡上下两册,其中《明史讲义》与《清史讲义》各占一册内容。商先生所作“前言”说,整理者对《讲义》的“字句稍有改动,但于著者的愿意并无违反”。现据上文所论列之文库本和正中本,与之作一比较,可知中华本对《讲义》之原文颇由改动,其所删之章节各目如下: 

第一编第四章八旗制度考实 

第二编第三章第三节取台湾 

第二编第四章第七节鸦片案 

第二编第四章第八节鸦片案究竟 

第二编第五章咸同之转危为安 

以上为中华本章节全删者,至若其它偶有文字节略删除的,又有多处。合而计之,中华本较之前两种版本所删之文字总数在十四五万字以上,由此,中华本与先生《讲义》原貌想相去甚远,但凭心而论,此本自有其优点,印刷错误较少即是其一。惟中华本竟将原著之“八旗制度考实”等章节删去,颇失先生留意一代典章制度之沿革变迁,探究一代兴亡之大势的著作本意。而且,有清一代以少数族入主中原,满族与中原汉族及其它少数族间密切交流,凡关涉有清200余年间之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民族乃至对外关系,先生皆作了翔实而精辟地论证,多发前人所未发。此数者亦多为中华本所删改,实属可惜。 

沿至上世纪90年代末,孟森先生《清史讲义》又作为王元化主编《近人学术述林》之一种收入丛书,编校者为吴俊。该书由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出版(下称“浙江本“)。是书前有“目录”3页,首为王元化所作“丛书总叙”与吴俊所作“编者叙意”。正文部分,据编校者所云:“(乃是)以文库本为工作底本,而以正中本和中华本为参考。遇有三本歧异处,则斟酌臆断。而旨趣不离恢复心史先生所着全貌旧观”而成。实事求是的说,此次整理之本确为大陆迄今为止《讲义》之较好版本。理由如下:其一,就吴先生所作“叙意”而言,他是颇费了一番心力于对《讲义》之旧有版本的搜讨分析的。吴先生条分缕析,指呈先前各本之优劣得失,进而在此各本的基础上重又整理《讲义》出版。其二,吴先生于“叙意”中指出:心史著书有重视官书,尤留心对一代典章制度之沿革变迁地考核,以穷究一代之盛衰兴亡地特点。而且,他对《讲义》之学术价值及其不足,都有一定之见解。应该说,这些都是吴先生编校此书超越前贤之处。但无庸讳言的是,该版本问题也是明显的,主要有以下数端:一方面,正如编校者所言,此书编校过程中,“遇有三本歧异处,则斟酌臆断”,虽自云以“不离恢复心史先生所着《讲义》全貌为要。”但后之读者亦无以知晓孰为吴先生径行改订之处,孰为《讲义》原文。此其一。另一方面,我们承认编校者对孟森先生《讲义》之特点、学术价值及存在的问题都有偶涉之笔,但多语焉不详。(当然,吴先生所作“叙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评,我们不可苛求前人。) 

综上,先生《讲义》一书,自上个世纪30年代成书,中经70余年的社会发展,先后有北大本、文库本、正中本、中华本并浙江本等五个版本,尤以后者乃较好之版本,读者可选择阅读。 

二 

《讲义》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重视官书之运用;一是重视典章制度沿革变迁之考察。分述如下: 

第一,重视官书之运用。从该书史料的征引上看,《讲义》中的大量一手材料多源于官书。举凡有清一代之各朝《实录》、《东华录》、清廷内档、李朝实录及《清史稿》等由官方组织编纂的资料,皆广搜博讨,用于对具体问题的考察。就第一编四章内容来说,其论清之种族及世系,则合《清实录》与《朝鲜实录》而成;其论八旗制度,则《清史稿》《会典》《清实录》《东华录》诸书并举。余如第二编各章内容言之,也多如此类。究乎心史重视官书运用之原因,诚如其所言:“真正史料,皆出于史中某一朝之本身所构成。謏闻野记。间资参考,非作史之所应专据也。”其言虽为尽当,但至若今日学者有倡议重视私家撰述并举诗文证史的,此虽不可偏废,毕竟偏锋行笔,非才识卓著者(如程寅恪之作《柳如是别传》,颇借四家撰述并诗文证史之功。)不易奏其效,反有落入摭拾,附会搜奇猎艳之虞。在心史先生看来,官书具有客观真实的特性。他说:“中国史之系统,乃国家将行一事,其动机已入史,决不待事成后,乃由史家描写之。描写已成之事,任何公正之人,必有主观。……由史之组织,清代明时未尝间断,故有史之系统未尝差池。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心史著书重视官书之运用,但决不迷信官书。他于经常征引的《清实录》《清史稿》内廷档案及《李朝实录》等,往往是往复比勘,考核史料之真伪。据笔者之不完全统计,仅第二编(统计据“浙江本”得出)第二章“巩固国基”一节60余页的内容中,就指出《清史稿》知错谬处凡九处之多。分列如下: 

第139页,“世祖以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丁巳夜子刻崩,《史稿》误会夜子字,系于丙辰。” 

第140页,清之“废内十三衙门,处斩内监吴良辅,《史稿》世祖、圣祖两纪,互相矛盾。” 

第143页,“《史稿》未明清修《贰臣传》之义”,误以清廷对陇纲山蛮与水西土司乃是一年一地之事。 

第149页,“《史稿》‘本纪’二月书‘上御经筵’,八月不书,九月朔乃书之,因谕每日进讲,与《东华录》不同。此《史稿》不明故事之误也。 

…… 

其余分布各章,《史稿》之记述错谬者不一而足。余如指正魏源《圣武记》之不确,清修《明史》之隐没事实者,皆有之。此为心史著书重官书而不迷信之证也。 

第二,典章制度之严格变迁地考察。总的说来,《讲义》一书的基本脉络即是由官书史料之考实,辨析有清一代典章制度之沿革变迁,以见一代史事兴亡大势。全书两编九章,直接以对典制之考实名题的章节有:“第一编第四章八旗制度考实”考八旗制度之沿革兴亡;“第二编第一章第三节世祖”考世祖朝颇为人诟病之“圈地”“逃人”二事。“第二编第三章第三节雍正朝特定之制”论雍正朝两创新为一代尊行之“并地丁,停编审”及“定火耗,加养廉”。再如”第二编第二章第九节盛名之缺失“考论有清不立太子之制。兹以心史之论八旗说明之,其论八旗有云:‘清以特殊制度兴,亦以特殊制度之崩溃二败”,“欲知清一代之真相,不可不知其特殊势力之所在。特殊势力在八旗”。进而,先生指出通过对八旗之考核,便可一窥清代由盛而趋衰的征兆。正如他在论述清初八旗制度的改革,旗主权力被削弱而天子日渐集权现象时,说:“所谓八旗皆朝廷之所用”,“天子特于六卿兵部之外,自为一积世之军阀,而亲贵则不皆得分焉。此清代特殊之养威居重之地也。旗主消散而禁旅归公,威棱所由极盛,旗人堕落而异军特起,种族所以渐衰。则为清亡之预兆。”所谓“族亡于清之豢养太久,族亡而清亡。”显然,心史此论是颇由见地的。 

《讲义》之著作,除以上两条外,史料之反复比勘,互为发明也是一大特点。下文讲详论之。我们认为,正因为《讲义》一书所体现的显明特点,使本书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概而言之,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充分肯定了清史在传统史学中的地位。需要说明的是,《讲义》中所用的“清史”“史学”两词,并非今天意义上的“清史学”及“中国历史学”,而是狭义上的使用。确切的说,它们是传统史家之专有名词,是以是否“正史”的角度上来衡量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里所说的心史奠定了清史在史学中的地位,是就他为“清史”(从文中看来,他认为《清史稿》可当之)在我国历代所修正史中占有一席之地而言的。他从两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理由:理由一,他说:“若以革命为易代之限,则《清史稿年》与史有同等之效力“。换而言之,在孟氏看来,既然历代之“史”皆是朝代更替之后,由后世为前代所修。清代作为一能统一国土,能治理人民,能行使政权,能绵历年岁的合法意义上的政府。其“武功文治,幅员人材”,皆有可观之处。后世为之所修的《清史稿》理应在历代“史”中占一席之地。理由二,他认为“清之于史,自代明以来,未尝一日不践有史之系统”,而“有史之组织,清代明时未尝间断,故有史之系统未尝差池。”前文已指出,中国史之系统具有客观,祛除主观的特性。而《史稿》之作,正是在“科钞”“日录”“起居注”“军机处档”及“历朝实录”等成于当时史家之记载,并于“易代后就而裁定,其为史馆自定者无几”的基础上写成。这大宗公正客观之史料的运用是清史应占史中一席的又一重要原因。 

我们说心史奠定了清史在传统史中的位置,还有另一层意义上的理解。也就是说他对清史补偏救弊的一面。比如说,他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首肯《清史稿》可作为“清史规范”,也指出了清史编纂中的不足。他在论“清史体例”时,曾指正其“可议者“数处。大要如下: 

“纪”之可议者一,《宣统纪》似当以逊帝名之。 

“志”之可议者四,一为《史稿》作志,历志称《时宪志》,实属不辞。二为志中全线八线表,篇幅占全志内容三之二,且尽推八线表,密至七八位,过于浪费篇幅;三为志仿旧明《五行志》,削事应之附会,似皆取长补短,“然所裁事目,仍拘于五行之分项”,自相矛盾。且纪“狂人”“服异”“人屙”三事,尤属“苟且固陋”;四为《艺文志》为目录学家所诟病者,在疏漏。较之《时宪》《灾异》两志之常识未具,尤为有间。 

“传”之可议者,一为《史稿》立传,沿阮文达(元)所创《畴人传》之例,特设《畴人》一传,似亦多事,并入经学为宜;二为《史稿》承旧史馆《儒林》之例,设《儒林》亦是舍本逐末,颇堪世忧之举。 

综上,心史一方面积极为清史在传统史中占一席之地作正面地论证,同时又从反面对之提出了许多有意义地补偏救弊之处,合这两者言之,说他奠定了清史在传统史中之位置,是可以成立的。 

心史作《讲义》,据其所云,有两大颇可自负之处,一是梳理了清代先世受庇邀惠于明朝之史料,一是考察了八旗制度之沿革变迁。我们认为,心史自许之两处都是可以站得住脚的。 

其二,他梳理了清代先世受庇邀惠于明代之史料。《讲义》第一编第三章有云:“明之惠于属夷者,以建州女真所被为最厚。清世尽讳之,于清史料中固不见其事,于明史料中虽见,而清修《明史》,务尽没之。至今日始大发明,而以余发明最多,可云前无古人者也。”结合《讲义》来说,其发明之处,主要有以下数端:指明‘太祖以前,为明之属夷,受明之恩遇独厚。永乐年间,授清四世祖猛哥帖木儿建州左卫指挥之职,又因其姑姊妹中,有入明宫为妃嫔者,得内宠之故,升都督职衔。’此其一。考明‘猛哥帖目儿被戕于兀狄哈,其弟凡察及子董仓,求避入辽边,明允之。其人既久居边内,久之乃占为己地,明让之。至五世祖充善(即董山)伏叛诛。此其二。再一端是他得出‘太祖在建号天命之初,对明尤朝贡不辍。太祖身自朝明者三次,既为明廷高官。’的结论。总的说来,这几个方面都是他根据《李朝实录》《明实录》并《清实录》等官书考察得出的。心史宣称,考究的结果是知清知祖先与有明一代相始终,且云:“前史无论何朝,其开国以前祖先之事实,未有如清之先世,彰彰可考,既详且久者”。换句话说来,经过心史的杰出的研究,为清世所隐没的清先世200余年间臣服(虽时有桀骜不逊,叛逆之举,但绝大部分时间里还是谨守属夷礼节的。)于明的历史,重现于世。 

其三,他考究了八旗制度沿革变迁之进程。此为心史先生治清史又一可自负处。据他称:欲知有清一代知历史真相,当从特殊势力的探求着手,而八旗制度正是这“特殊势力”所在。可叹的是:“八旗之根底,汉人不知,满人亦不能言,官书不悉载,此不能不深加探讨以明之也。”这里,实际上说了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从考究八旗制度之严沿革变迁可窥有清兴衰之大势?一是心史是如何探究八旗之根底的?先看第一个问题,前文笔者已指出,在心史看来,有清以特殊势力兴亦由特殊势力的崩溃而崩溃。客观的说,孟氏此论将有清兴衰之大数与八旗制度之沿革变迁大势简单划等号,是颇值得商榷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从八旗制度看有清之历史又的确是有其独到之处的。再从后一问题来看,即他是如何探究八旗之根底的。由《讲义》可知,他有鉴于清官书中有关八旗之记载多语焉不详,且多有为“清历代帝王所隐蔽”者,乃“于官书中旁见侧出,凡其所不经意而流露者,一一钩剔而出之。庶乎成八旗之信史矣。”可见。心史再意识到考察八旗制度不可尽信清代官书,但又不可完全摒弃不用的情况下,采取了仍以官书为基本依据,加以其它之史料,考究它。经他的研究,一部八旗“信史”展现在读者面前:(1)八旗者,太祖所定之国体也;八旗之始,起于牛录额真。(2)万历43年己卯,始设八旗八旗之体制定于是。八旗亦称八固山,此清代一定之制。……从现在的情形来看,心史在70余年前所下的结论很多经受住了时代的考验。一些论断至今为清史学界奉为楷模。 

当然,心史《讲义》一书值得表彰的绝非仅仅以上几条。他在书中清代的一些重要史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如辨“天命”“天聪”非年号,乃相沿之陋;崇德乃清世年号之始;“清”“金”乃音转之故;“珠申”“女真”乃对音。其为后世所看重者,当以《三大疑案考实》为最着。总而言之,《讲义》可褒之处颇多,不胜枚举。 

三 

综言之,《讲义》一书资料翔实,论证有力,是一部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其中一些论断至今为治清史者奉为楷模,但这并不是说该书久尽善尽美,没有可议之处了。以下,笔者仅就读书所得,不揣固陋,谈谈书中存在的不足。 

其一,唯心史观的运用。民国时期是我国史学发展史上,实证史学甚嚣的时代。这一时期,作史者往往重视原始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注重严密的逻辑推理。但史家作史由于受唯心史观的局限,太过究心于对一些具体历史事件的考察,而对蕴藏于历史事件之后的推动历史发展的内在因素缺乏应有的关注。心史《讲义》一书也未能脱此局限。具体看来,《讲义》中,作者充分关注的是对原始资料,尤其是官书资料的征引比勘,力图恢复一事一物之旧貌。尤其不惜笔墨于“清代先世种族”“八旗制度”的考察。这类研究自有其意义所在。但由于关注的内容过分集中,导致从某种程度看来,《讲义》是一部有关清代典章制度沿革变迁的历史,而对制约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等方面的内容侧绝少涉及。同时,资料来源的局限也大大限制了该书价值。今天,我们治清史学者,除了应当重视官书正史中的资料,对于时人之文集、笔记、地方志、族谱、口碑资料乃至田野调查等资料,也应择其可用者,引入我们的研究中来。唯心史观在该书中又一突出表现在,心史在解释一些历史现象时,将之归为不可知论上的理解。举例来说,在“第二编第五章咸同之转危为安”一节,论证咸同以降,清代政局变动之大机时说:“气数有变,女戎复作,中兴之象转瞬即逝。然其旋转之机,不可不审视之,以知兴亡之关键焉。”可见,此处他将政府之流变归为“气数”的变化。这从本质说来,是传统社会中象数论的内容。再如,“第二编第二章巩固国基盛明之缺失”一节,说:“要之圣祖诸子,皆无预教,惟世宗之治国,则天资独高,好名图治,于国有功。则天之佑清厚,而大业适落此人手。”此处,心史一方面肯定了世宗在巩固国基中的贡献,同时又将之视为“天之佑清”的表现。按,“佑”,护佑意也。则他将清代国基之巩固归为上天之护佑,是上天将最高统治权交给了有治国之资的世宗。这种说法不正是汉代董仲舒宣扬的“天人感应”那一套说教吗? 

其二,种族观念与正统观念之显现。其在《讲义》开编虽申言不以种族之观念待清,且于民国时学士承革命时期之态度鼓煽种族以作敌忾之气的做法表示了不满,认为他们是“浅学”之士。结果是,自己也未能脱此窠臼。略捡《讲义》各章,所谓“属夷”“夷狄”“中国”“异族”等传统华夷观的字眼屡屡出现。另外,心史站在正统史家的立场上,对当时社会中发生的阶级斗争及民族矛盾等内容作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判断。其论农民起义,则称李自成之起义为“流寇”“流贼”;称嘉庆间川陕湖北之白莲教徒为“教匪”,捻军为“捻匪”。在对待当时的民族关系上,也未能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他将咸同之际的陕(西)甘(肃)新(疆)云(南)等地的回民与清廷的斗争一概视为“回乱”“回变”。从实际的情形看来,当时的回民起事,也多有因与汉民相雠,与朝廷相抗,还有因回民内部宗教派系之分歧而相斗争者,清廷从维护国家统一的立场解决事端,自无可非议。但后之治史者一概将之视为“回变”“回乱”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且将历史简单化了。 

其三,研究范围的局限。《讲义》关注的人物主要是帝王将相,其关注的事件主要是帝王将相的文治武功。通贯全书,直接以帝王名题者,凡三处。即第二编第一章之三节,冠“太祖”“太宗”“世祖”。余如“圣祖嗣立至亲政”“世宗初政”“雍干之学术文化(上)――禅学”“雍干之学术文化(下)――儒学”“嘉道守文”“咸同之转危为安”,都是以帝王之年号或谥号冠题的。再者,该书始终围绕的谥有清一代典制之沿革变迁,而对推动社会发展的其它内容,如生产力、生产关系、阶级关系及思想文化等方面则相对薄弱,且这些方面也多是作为帝王文治武功的内容而出现的。 

最后,正如前文在介绍《讲义》的版本时指出的,该书缺光绪宣统两代的内容。作者未成此二章即没。应该说,这也是本书不足所在。 

(本文由作者提供,中华文史网首发,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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