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先生:
读过了《食货》第二期,你的《搜读地方志的提议》,和我的意见差不多。年来整理中国社会史的人,所搜罗的资料,大部是徧仄于正史的记载,而忽略了地方志,以及各地的零星记载书籍。我的意见:正史的材料,虽不至于和事实相背,可是一部二十四史是经过了若干朝代,加以“钦定”过了的,其中自免不了一些删改。至于地方志,是就各地的个别情态,而翔实地写下来的,总比较的可靠。同时,我相信,如果搜合了全部中国的地方志,其资料,必定比正史还要多出几倍。
鞠清远先生的《地方志的读法》,扼要地指出了三点,就是都市的、交通线的、和工业的,我认为很对,不过,最好再加上物产之一部门,这对于古代一般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很有许多帮助的。因为过去的中国工业,究竟有限,譬如说,中国的丝业,向来没有一个正确的叙述,我们可以从地方志上得到一些材料,再加以总的汇集,看见不是和正史上的记载相符合?还有盐、铁、棉、米的产量,和人口的比例,各地究竟是怎样的?各地方的风俗舆情,如婚姻、拜神等等迷信,也应该另立一门。
所以我以为如果能够搜集得到各处的地方志,不仅限于省志,连县志以及小部分的村镇乡志,也应该收罗起来,暂定一个纲领,把所得的材料,分别记在那个纲领里,不过,有一件顶重要的事,是不要忘记填年月,这样,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比较。
现在把我暂定的范围写在下面:
都市--各部门的记载
一、 交通
二、 工业
三、 物产
四、 赋税
五、 风俗
六、 人口
七、 货币
八、 地域
九、 一般人民的日常生活
十、 贸易
十一、天灾
十二、官制
十三、兵役
十四、城市的迁移
十五、宗教
十六、缙绅舆地主的姿态
十七、商业
十八、文化
十九、教育
上面的二十则,是不限于大都市的范围,即各小城镇也按照这些部门,把他摘录下来,至于二十个纲要当中,还可分成细目。吴景超先生提出的卡片记载法,倒是一个便利安当的方法,不过不一定要做木箱,就用绒线缚成一册,也是可以的。
还有各地衙门的旧档案,也是好材料,不过这是很不易得的。
关于上述各点,自然免不了若干的错误,希望先生加以指正和批判,祝
康健。
王沉上 三、二九
(资料来源:《食货》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民国二十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