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词是我国民间曲艺的一种,又被称为“小书”,是由宋代的陶真和元代的词话发展起来的,采用半说半唱的方式来讲述故事。弹词这一名称最早见于田汝成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所作《西湖游览志余》。弹词是由说说白、噱穿插、弹伴奏、唱唱词几部组成的。说白部分为散文,唱词部分基本上是七言韵文,有时略有变化。弹词的开篇没有说白,有的短不过两韵四句,长的也不过十几韵,主要是起定场作用,把听众的兴趣引向正书上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至今仍为最受群众欢迎的曲艺形式之一。在语言上,弹词有“国音”、“土音”之分。国音弹词是用普通话写的,土音弹词是用方言写的,或者夹杂有方言的,它以吴音弹词为最多,浙江的“南词”、福建的“评话”、广东的“木鱼书”等,都是用各自方言写成的流行于不同地区的土音弹词的异名。
由于弹词多在城市演唱,比较受到妇女的欢迎,特别是一些地位较高家庭中的妇女,既无劳作之苦,又极少社交活动,生活至为无聊,听或读弹词于是成为她们生活中的喜好。清代弹词的兴盛与这一背景颇为有关系,许多弹词的写作也有这方面的针对性。当时妇女要求突破封建束缚,改变长期受压迫地位的愿望也就在作品中有所体现。许多有才华的女性也因此参与了弹词的创作,既作为自娱娱人、消磨光阴的方式,也抒发了她们的人生感想。一些著名的作品如《再生缘》、《天雨花》、《笔生花》、《榴花梦》等均出于女性作家之手。
现传弹词作品有二百七十多种,其中除少数是鸦片战争以后创作的,大多数是清中叶以前流传下来的。现存弹词作品的数量虽然不少,但它们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却是极狭窄的,多写才子佳人的恋爱故事,只有一小部分作品有比较真实的历史背景,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这类文献今天成为清代家庭、婚姻及女性等研究领域的重要史料之一。
相关信息:
1、弹词书目与弹词研究
2、《再生缘》研究
(资料来源:中华文史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