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成同志的《洪仁□手书“干王书谕”跋》(《文物》
1973年第
12期)一文认为,《干王书谕》是洪仁□的真迹。以后,一些史著如牟安世的《太平天国》;近代中国史稿编写组的《近代中国史稿》等,都加以引用。经考证,我们认为这是一幅赝品。本文拟就此提供如下几点意见,请同志们指正。
一、《干王书谕》的来历不明。为了便于考查,现将《干王书谕》原文照录如下:题首有“御赐金笔干王书谕”八字,在紧接这八个字的下端,铃有“御赐熙载延祺”的篆书阳文□印一方。中间分两行写着“磨□风霜存骨相”七个大字,在“相”字下端,写着收藏者的题识,原文为:“此联为洪秀全书赐其从弟仁□者,文虽割截面笔势豪迈,亦可想见当年驰聘之概。丁丑晚春,吾友冯君山岑出此相质,云:得白农家,为题数语,亦史料也。老莱居士汪恩书雨窗□记。”(题识内的标点是我们加的)题识末端铃有“汪恩”便章三枚。
有的同志说“原件保存完好”,其实不然,我们将资料图片放在显微镜下放大考查后,发现在“磨□风霜存骨相”七个字的两行之间,有明显裁剪拼接的痕迹。汪恩所写的题识,虽然用的纸质是和“磨□风霜存骨相”的纸质是一样的,但整个题识也完全是拼接上去的。
“题识”是考证文物的一个重要依据。汪恩的题识,讲了三层意思:一是说,这个书联是天王洪秀全写了赐给从弟洪仁□的;二是说,书联“文虽割截”然而仍可见洪秀全的“笔势豪迈”,可以想见洪秀全“当年驰骋”的英雄气概;三是说,这个资料是朋友冯山岑出示的,还告诉他书联“得自农家”的出处,并认为“亦史料也”。汪恩、冯山岑何许人?史无记载,难以考证。但是,我们从题识中,可以考定:第一、汪恩的这个书联是“洪秀全书赐其从弟仁□者”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书联题首就写得十分明白,是“御赐金笔干王书谕”,也就是说,这是洪仁□用天王洪秀全御赐给他的金笔书写的一句话。“御赐金笔”的事实历史上是有记载的。1861年,洪仁□奉命赴安徽、浙江等地催兵,以解救安庆之围。临行,天王洪秀全和幼主赐给了洪仁□金笔、龙袍、靴帽等物,以表洪仁□“寓有文武兼备”之意。对此,洪仁□记其事说:“本军师洪忝列宗潢,荷蒙真圣主暨救世幼主恩遇之隆,赐以金笔龙袍靴鞋出师。”(见《钦定军次实录》)此外,洪仁□还写了《题御赐金笔》诗两首,以寄其情,其中一首写道:
!一枝卓立似干戈,横扫千军阵若何?
!鏖罢文场书露布,饱离墨海奏凯歌。
!龙跳虎伏归毫底,鱼跃鸢飞入兴么。
!幸我毕生随宝手,古今天地任搜罗。
诗中提及的“宝手”,就是指洪秀全御赐的金笔。可见从题首文字看,明白载明是洪仁□的“书谕”。但汪恩硬在题识中讲是“洪秀全书赐其从弟仁□者”。对此,有的同志认为这是“题识者可能将‘御赐’二字读作一顿,而对‘金笔’二字则未求甚解,因而认为系洪秀全‘御赐’给洪仁□的联句。”这样的考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因为,如果把“御赐”二字读作一顿后,在“金笔干王书谕”句中,也是不能得出“系洪秀全‘御赐’给洪仁□的联句”的意思的。我们认为,这只能证明汪恩除了对“御赐金笔”的史事毫无所知外,就不能不使人作出这样的解说,这是汪恩为了故意提高这份赝品的身价,不顾常识地编造了一个自欺欺人的骗局。第二,汪恩既然认定书联“亦史料也”。按理说,就应该懂得史料的珍贵性,为了保证史料的完整性,是不能随意裁剪的。如果迫不得已必须裁剪时,那么在题识里,就务必说明为什么要将书联剪裁拼接的原因。其次,冯山岑又是如何“得自农家”的?“农家”又是如何能保存这一“史料”的?诸如这些有关史料极为重要的来龙去脉,都应在题识里作明确的介绍。但是,汪恩没有这样做,只是含糊其词地以“得自农家”寥寥四字了事。由此可见,《干王书谕》的来源是不明的,也是不能作为史料予以认定的。
二、从题首钤用□印“御赐熙载延祺”的部位看,亦证明这是一个伪造的书联。这枚印章长方形,细边,饰以双龙花纹。从印章的文字和纹饰,我们可以作这样的判断:(一)这枚章或是洪秀全赐给洪仁□的。(二)也可能是洪秀全曾赐予过洪仁□“熙载延祺”四字,洪仁□根据御赐的字,自己刻制了这枚印章。目前对这枚印章,因为没有文献可证,故难以稽考其真伪。但不论是属于何种可能性,伪造件上的印章,既然刻有“御赐”字样和双龙花纹,就足以说明这枚印章和天王洪秀全有直接关系。按照太平天国使用印□的制度和习惯,凡有“御赐”和双龙图纹的印章,就应□用在题首上端“御赐”字样的位置上,但伪造件上却□记在“御赐金笔干王书谕”八字的下端。按照书联上用章的位置,说明了洪仁□是目无天王洪秀全,是一种犯上的举动。如果真是这样,洪仁□应该遭到杀头之罪。然而一向受“真圣主暨救世幼主恩遇之隆”的洪仁□,平生对天王是很尊敬的,断然不会在使用印章上如此悖逆或大意。那么书联上将印章□在题首的末端,又该作如何解说呢?我们认为,这只能说明文物伪造者连这点起码的历史知识都不懂,其伪造的手法亦是极为拙劣的。
三、从书联图片还可清晰地看出,这是一件描绘的伪造品。众所皆知,象这样的书联,因为都是用的一砚之墨一气呵成的,凡点、横、竖、撇、捺、勾等每一笔划,都应是浑然一体,不可能独有修饰斧凿的痕迹。可是我们将所谓《干王书谕》的原件图片,用放大镜一照,便可清楚地看到“磨□风霜存骨相”七个大字,字字都有描绘的痕迹,笔划的周围,显露着描绘的线条。描绘线条的笔迹,与线条内的墨迹,浓淡分明,足见这不是一气呵成而是用二次写成的笔迹。大家还知道,在书写的时候,从落笔一直到收笔,由于用笔各有轻重快慢,撇、捺、勾、弯,浓淡虚实,各自不同。但是我们仔细观察所谓《干王书谕》的字体,每字每笔均是一团呆滞的墨黑,更看不出有什么笔锋。这些都证明了“磨□风霜存骨相”七个大字,都是经过描绘加工制成的。
四、有的同志说:《干王书谕》的笔迹与传世的“福”字碑等洪仁□的手迹对照,可以看出笔迹风格是一致的。我们不同意这样的结论。恰恰相反,如果将所谓《干王书谕》字体与洪仁□的“福”字碑等真手迹相对照,正证明《干王书谕》纯属伪造品。太平天国的革命文物,特别是一些领袖人物的文墨手迹,由于遭受清朝反动政府的严重破坏,遗存无几。洪仁□虽有不少著述,平时又喜爱写大字,但其手迹遗留后世者亦极少。他在太平天国庚申十年(1860年)写的“福”字碑,原碑已在清军攻占南京时被捣毁,但尚有拓本影印传世。他避居香港时写的“龙凤福禄寿”五个大字,亦有拓本影印传世。这些字迹,经罗尔纲先生的考证,证实是洪仁□的真手迹,可以作为查证《干王书谕》真伪的极为珍贵的文献。我们将真伪手迹两相对照,就可发现:(一)真迹“福”字中的“口”,竖、横都写得极为端正,如第一笔的短竖,从落笔到收笔,不歪斜,上下粗细基本接近。特别反映在第三笔的竖,很能掌握“口”的重心,因而使“口”字显得很是有力。再看看《干王书谕》“磨”字中“口”的写法,可见其横竖的笔划,都是歪歪斜斜的,上下左右很不对称。两种字体一对照,就可看出这是两种不同的书写风格。(二)我们再以洪仁□真迹“凤”字,与《干王书谕》中的“风”字相比较,即可看出“凤”字的第一笔和第三笔,竖撇左、竖撇右及其各自的上勾,实是写得劲险而又优美,活泼而又潇洒,整个“凤”字的结构极为紧凑和匀称,从欣赏书法艺术的角度看,使人们有一种艺术上的优美感。可是看到“风”字中的第一、第三笔,就显得极为平常和一般。特别是第三笔,“凤”字写的是竖弯上勾,“风”字用的是带笔内勾,粗看几乎是没有勾。明显地可以看到这是两种不同的书法风格。(三)从洪仁□真迹“禄”字中的竖左勾(□)看,竖笔到底端时,笔锋有顿,然后向左成勾,可谓出锋成勾,竖、勾鲜明,但《干王书谕》中“存”字里的“子”,其竖勾几乎不成为“□”,竖在底端无顿笔,竖勾成圆勾状。两相比较,也是两种不同的书写风格。
总之,我们认为,《干王书谕》根本不是出于洪仁□之手,而是地地道道的一件伪造品。
(资料来源:《江海学刊》198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