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清史工程地方档案立项工作,按照2005年档案工作计划,2005年8月21日至25日,档案组邹爱莲、陈芳二人赴安徽省进行了档案调研。
该省档案局对国家清史工程十分重视,为此专门召开了13个存有清代档案的地、市、县档案馆负责人座谈会,各档案馆分别介绍了所存清代档案情况。会后,邹爱莲、陈芳又在该省档案局副局长陪同下,先后到该省档案馆、黄山市档案馆、绩溪县、黟县、歙县档案馆等6个档案馆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档案概况
安徽省是个文化大省,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历史档案资源。和其他各省不同的是,该省档案数量多,但存放分散,几乎每个县市档案馆及省图书馆、博物馆都有数量不等的清代档案,甚至呈现出藏档于民间的现象。据说现在许多传统商人家中还有一些清代档案,去年上海、台湾尚有人到安徽民间征集收购了一些商人书信、地契等清代文书。据不完全统计,现在保存在该省及有关地、市、县档案馆的清代档案共有18万余件、册(有的一册含有几十件)。其中存档数量较多、较为系统的是省档案馆、黄山市、安庆市、休宁县、歙县、黟县、绩溪县等档案馆,各存档案在数千件至数万件不等。除上述已入馆的档案外,现在已在征集中并拟入馆的档案还有不少。如最近黄山市档案馆新发现一盐商后代家中有三箱约几百件书信,反映了乾隆年间纲引改票引后,盐商经营困难等情况,史料价值很高,现在黄山市档案馆正在和其协商,尝试进行征收。
安徽各地档案馆所存清代档案年代,上自顺治二年,下迄宣统三年,时间跨度长;档案形制不一,文种众多,有皇帝的诰命、敕命、旌表、册文,有官员的奏稿,州县衙门下发的各种告示,更多的是各种执照,帐簿、礼单、契约、合同、禀状、阄书及鱼鳞册、家谱、课本、州县地图等。对这些档案、各档案馆整理状况不一,有的已编有详细文件级目录,进行了缩微拍照,有的仍是大包大捆,只有案卷整理目录,没有文件级著录目录,更未拍照扫描。相比较而言,省档案馆整理的比地市级好,地市级比县级好。总而言之,这些档案要提供利用,还需认真、仔细整理。
20世纪50年代开始,微州档案被发现;由此,促进了80年代徽学的兴起。但由于各档案馆档案整理基础较差等原因,各研究单位所利用的档案,大都是各自从民间征集的部分,真正收入各级档案馆的档案,绝大多数没有利用过。如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的《微州千年契约文书》所用档案,都是该院从民间征集,现在这些已出版过的档案仍存放在社科院,和安徽省各档案馆所藏档案并不重复。而198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的《明清徽商史料选编》一书所用资料,则全是从各种文献书籍中汇辑,和档案馆的档案更是天差地别。所以安徽省各级档案馆所存清代档案,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社会使用状况上,都有继续深入发掘的必要。
二、安徽档案的主要内容和价值
安徽省各级档案馆所存清代档案,内容十分庞杂。大致可分为政治法律类、土地赋税类、商业经济类、宗法保甲类,文化教育类、家庭风俗类及桐城派人物类等。
1、政治法律类。主要有:清朝皇帝颁发给安徽地方官员及亲属的敕书、诰命及各种谕旨。如咸丰年间敕封光禄寺卿关承先父母的敕命,光绪年间诰封刑部员外郎许佐父母的诰命等;各级机构之间的往来函札、州县衙门下发的各种告示;如光绪二十二年歙县县令禁伐林木,禁盗庄稼告示等;旌表贞烈妇女的表文;州县舆图;户部、吏部下发的各种捐纳官员执照等等,但这些内容都不系统。相对来说比较系统、完整的是诉讼档案。如该省档案馆保存的“南陵县衙门词讼档案”,有几百件,其中有该县衙治理词讼的四柱清册,缉拿人犯的差票、批文,各种民事、刑事案件的诉讼稿、审判稿、禀状等。对于研究地方司法审制度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和学术价值。
2、土地赋税类。这是安徽各地档案馆存档较多的部分。其中比较系统也比较重要的是休宁县档案馆所存的清代鱼鳞册,共4158册,除此以外,其他各县也有收存,但都比较零散。该县的鱼鳞册,由于比较系统完整,对研究清代的土地税赋制度具有重要价值。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所辑徽州文书中,只收入两册鱼鳞册,从该史料中人们只能了解鱼鳞册的形式,但无法系统研究利用。因此,社会科学院、安徽大学等单位曾多次和该馆商谈,希望予以系统编辑出版,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未能形成定议。2003年文献组的同志也去休宁县进行过调研,希望立项出版,也因该县提出的补贴经费过高而未果。现在该省提出统一整理、经费补贴和其他档案补贴相同。经该省档案局出面做工作,休宁县档案馆已基本同意,在不额外增加经费的情况下将所存档案整理出版,一并提供清史工程利用。对于地方档案立项,我们认为这是个难得的机会。
另外,在土地赋税档案中,该省档案中较多的还有各种契约文书。包括田契、地契、山契、坟契、租佃契,易知由单、四柱清册等。
3、商业经济类,主要是有关徽商的档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徽商家书。如现存黟县档案馆的嘉庆年间徽商朱埙、洪起禁等人家书,内容多写其在扬州、泰州、杭州等地的经营情况、资本积累情况,是研究徽商经营策略及清中期以后衰败过程的原始资料。二是各种票据,经营帐簿。如当票、股票、利票、各种信票、税票、申票、退票,合同书、商业金折即借贷银钱收付单据等。还有光绪年间安徽矿务局与美商签订的开挖铜矿章程、茶商经营存根等。这些档案都是研究徽商经营活动,高利贷程序及利息等商业经济的极好资料。
4、宗法保甲类,主要是徽州各地方及各家族内部进行管理等活动形成的档案。其中家族内部管理档案主要有:各种谱谍、祠簿、祀簿、族规,卖身契。如绩溪县档案馆,就保存有从康熙(1716年)至宣统三年22个姓氏,253套族谱。其中绩溪各派系的胡氏如“金李胡”、“明经胡”、“遵义胡”、“龙川胡”等族谱都有,还有一些祠簿祀规,详细记载了各家族内部人事处理、困难帮扶,田土管理、家族戒律等内容。如黄山市档案馆存潘玉富族下人等关于“遵规踏距合同”,“七图一甲绣户新立家规”、潘子云关于邀亲友及房下子侄公主的“戒赌合约”等。地方保甲的内容主要有各种保甲牌、门牌、户口单。这些档案对研究清代地方治安管理具有较典型的意义。
5、文化教育类。长期来就有徽商文于晋商的说法,安徽商人大多亦文亦贾,最高文化的人从政,不能从政的再经商,所以在该省档案中,有大量反映当地文化教育的档案。如在歙县档案馆存有乾隆年间户部尚书曹方植主持重建紫阳书院档案、书院课草、私塾学习课本,还有少量书院院规、清后期个别人的毕业证书等。
6、家庭风俗类。古徽民主要由山岳土著民和外地迁徙来的士族组成,有着独具特色的风土人情。所以在安徽各档案馆所存清代档案中,家庭风俗内容的档案,是十分有特色的一部分。一是婚丧文书。如省档案馆和黄山市档案馆收藏的各种婚书、退婚书、聘礼单,陪嫁单、喜事登记簿,婚礼开支单、收礼单、丧务帐簿、办理酒席单等。二是家庭财产管理分配文书。如省档案馆收藏的程姓分家书、胡姓分家书,邵氏分家书;绩溪县档案馆收藏的土地分割阄书,信字阄、天字阄书,记载了各种家族分家情况;歙县档案馆收藏的“古松山崔氏风云寒暑墨集”,详细记载了该家族的收入、田土、财产管理等内容。另外还有记载封社、演戏支出帐,丧葬坟茔议约等。这些档案涉及办理宴寿、续弦、出阁、报补、宴席等内容,真实记录了安徽民间的家庭形态、分家制度及租税、科举、葬结等情况,对研究清代社会及风俗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7、桐城派及其他名人档案。如省档案馆藏清代著名教育家吴汝伦关于筹办桐城学堂的书信及与日交流档案、吴汝伦诗题;歙县档案馆收藏的王茂荫奏稿等。
三、安徽清代档案的特点及立项设想
安徽各地档案馆所存清代档案,繁杂丰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1、民间性。一是多数档案是从民间征集,来源于民间,二是档案内容反映的是最基层的百姓生活,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2、具体性。档案内容很少有泛泛的描述,多是具体生活的记录。
3、典型性。安徽是封建制度贯彻十分彻底的地方,各种文书档案代表性地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方方面面。
4、广泛性。安徽民间档案量大,涉及面广,从顺治到宣统,年代久远。
因此,我们认为安徽各档案馆的清代档案对清史工程具有较大的利用价值和学术意义。但考虑到契约部分在社会科学院的《徽州千年契约文书》中编入较多,至于桐城派人物档案,文献组已在前不久为其立项,所以我们拟立项档案,为了避免重复,不选这两方面的内容,而重点选择商业经济部分,特别是徽商家书,以及各馆所存有关家庭风俗、文化教育、保甲制度等。
另外,考虑到安徽档案虽然多,但保存分散,单独给某一个单位立项很难构成系统专题,所以拟以安徽省档案馆的名义立项,由省馆出面统一组织,把所有清史工程需要的档案内容整合起来,一是能够保证质量和最终成果,二是可以省却我们工作中的许多麻烦,不用担心各县设备不足影响质量和进度等问题,成果提交和验收亦较方便。这种设想已得到安徽省档案局的同意,我们认为这是地方档案立项的一种有效方法,希望得到编委会领导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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