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正式启动的清史纂修工程,是新世纪我国一项重大的文化工程,要保证编纂出的新清史是一部高质量、高水平、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传世之作,必须高度重视对清代档案的整理和利用。
一、档案是修史的基础,现存大量清代档案为纂修一部好的清史提供了条件。
自古以来,历代帝王通过诏令安民治国;臣工百僚通过章奏陈善纳诲,以文字承载行达的各种官方文书就象国家机器上的程序指令,保证其正常运行,同时也成为当时社会生活的直接记录。因此,历代修史都把官方文书档案作为其基本史料。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记》作者司马迁,父子继为太史令,直接掌管皇家档案图书,“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1,因此司马迁得以“紬石室金匮之书,”“参酌古今,发凡起例,创为全史”2,完成了《史记》这一不朽的史学名著。班氏父子作《汉书》,同样利用了石室、兰台、东观等处大量档案和图书。后世官修史书,尤重档案,形成传统。降至清初,顺治二年(1645),诏修《明史》,五年九月谕令:“今纂修《明史》,缺天启四、七年《实录》及崇祯元年以后事迹,著在内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在外督、抚、镇、按及都、布、按三司等衙门,将所缺年分内一应上下文移有关政事者,作速开送礼部,汇送内院,以备纂修”3。由于这道谕旨并未得到认真执行,是以康熙四年八月通过礼部再次重申前旨,并令礼部“即作速传谕行”4。据统计,这次京内各衙门共查交天启、崇祯朝旧档24,625件,簿册926册5。由于在纂修过程中充分收集和利用了明代档案,使《明史》成为二十四史中颇受史家推重的一部史籍。
以上都是重视利用档案的成功范例,与此相比,清代历史去今未远,传世的清代典籍史料十分丰富。既有官修的大型典籍,也有各种私家著述,以及各种文集、笔记、碑传、谱牒等等,都是价值很高的重要史料。可以说,纂修大型《清史》的史料条件是比较充分的。但是,要编修一部科学完备的信史,仍然离不开清代历史档案。
1、清代档案的原始性。档案的最大特点,是历史事件正在进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是当时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用以反映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最原始的记录,而不是事后的回忆和听来的传闻,更不是嗣后为某种目的而撰写的著作或编制的材料。因此,它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况,是研究历史比较可靠的证据之一。而其他史料,因时过境迁,或追忆转述,或辗转传抄,往往会出现一些偏差,甚至人为删削改篡。即使是专门编选的档案史料如各种《方略》等,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因此,著名清史学家郑天挺先生曾指出:“历史档案在史料中不容忽视,应该把它放在历史研究的最高地位,就是说,离开了历史档案无法研究历史。靠传说、靠记录流传下来,如无旁证都不尽可信。历史档案是原始资料的原始资料,应该占最高地位”6。更有史学家直言,“信史是要从档案中考核出来的7。”在现存清代档案中,除部分实录、圣训、方略、会典稿本等清朝官方当时所修的史籍外,其余90%以上,都是原始的折奏本章,第一手的资料。当然,历史档案的可靠性也是相对的,同任何史料一样,也需要利用者在研究过程中加以考证辨析。但档案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终是其他史籍无法可比的。
2、清代档案的系统性。一般而言,历史档案对同类事物的记载是连续的,对某一事件的记载是有始有终的。同源档案的责任者可能前后不同,但是基于同样的职责,所形成的档案文件必然是密切相联的,反映的是连续的历史过程。特别清代,公文奏报处理制度十分健全,对于某一事件,虽经多人办理,但在中央集权之下最后必然总汇于皇帝及中枢机构,所有零碎的、片断的记录最终联缀在一起,反映出该事件发生、发展直至终结的全貌。仅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而言,时间上下跨跃近300年,许多事情从结果能查出渊源,从起始能查出终结,大到影响清朝历史的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甲午战争、义和团等重大事件,小到杨乃武、葛毕氏之类的民刑诉讼案,都有十分系统的记录。更如关乎清朝命脉的粮价,自乾隆元年建立奏报制度直至宣统三年,历170余年,各省督抚按月奏报,从未中断。同时,档案是由当时政权各机构、各单位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因此,记录反映的内容,包括各个方面。现存清代中央级档案73个全宗,机构包括了清朝中央各职能衙门,内容包括了举凡清朝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各方面制度举措之宏观大端;也反映了从皇帝起居到百姓生计、社会生产、民俗风化、刑名案件之详细景象,涵盖了清朝从肇兴到衰亡的全部历史。档案史料的这种系统性、全面性,在纂修一代通史、全史中是尤为重要的。
3、清代档案数量巨大,内容丰富,其中许多重要史料尚未被深入开发利用,清史研究中的许多空白和问题,尚待从档案中考核填补和解决。
清代档案除了相对于其他史料的原始性、系统性、全面性外,对于史学研究来说,它的价值还在于它的丰富性。据调查,目前大陆有230余个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共保存630余个全宗2000多万件清代档案,其中1000多万件清代中央级档案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其余约1000万件清代地方档案保存在各地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另有70余万件分别保存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和历史语言研究所。这些珍贵的历史档案,是纂修清史的第一手的原始资料。如戴逸先生所说“清代档案被历史学家们认为是研究清史和近代史的最重要的第一手资料,离开了档案就不可能做严肃的深入的研究,所以第一历史档案馆是我们巨大的历史文化宝库,有着几乎取之不尽的文化资源和历史材料”8。几十年来,特别是1978年历史档案全面向社会开放以来,利用档案的人不断增加,这些原始翔实的清代档案,与官书、笔记、文物、口碑等,或相互印证,或辩误正本,曾解决了不少历史悬案,拓宽了清史研究领域,有力地推动了清史研究向深层次发展。但是,就目前来说,对清代档案的利用尚不充分,且不说清代地方档案,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清代中央级档案中最重要的几大部分如朱批奏折、录副奏折、内阁题本、外交档案等等,还从来没有人系统利用过。可以说清代档案尚是一座未被深入开发利用的史料宝库,这次纂修清史则是最好的利用时机。
二、历15年纂修的《清史稿》舛错种种,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纂修时没能充分利用清代档案。
清代保存下来的档案最为丰富的,为纂修清史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但历15年纂修的《清史稿》,舛错种种,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纂修时没能充分利用这些档案,这也从反面给我们提供了教训和借鉴。
1914年,清朝灭亡不久,北洋政府即开馆纂修清史。据时人记载,当清史馆开馆之初,许多人皆有搜罗档案、广采书籍的建议,然成效甚微。主要原因是《清史稿》修撰时,大量清朝档案尚未整理,修史者多未能看到,如内阁大库档案,既包含大量清初的满文档案,又包括100余万件的六科题本和杂档,但当时内阁大库因漏雨损坏,档案多暂存在设在国子监的学部图书馆,由于没有整理,杂乱无绪,无法利用,所以“清史馆未利用”;军机处档案,“实为清史之根本”,但这部分档案当时“存国务院秘书厅一科,史馆曾行文索取,国务院政事厅以办公需用未允,故史馆各员未见”,只有极少数人看到了其中的鸦片战争档和白莲教档;内务府档案,虽然“清史馆亦常行文调取,然未能顺手利用”;9其他如宫中各处档、方略馆档、国子监档、各部院及各省督抚档案,由于未集中保管和整理,撰稿人更未能利用。当时撰稿者得以利用的档案,只有清朝国史馆的5万多件档案和国史馆修史中使用过的各朝《实录》、《圣训》和《会典》等官印史书。所用档案量,仅占现存清朝档案量的四百分之一。
总结《清史稿》编纂的经验教训,除编纂者大都立场错误以及后期经费不足、未经总阅审定仓促成稿等原因外,未用档案,造成许多史实的基础不牢,实为一极为重要的原因。有大量档案而未用,又造成舛错种种,这不仅是一件憾事,所以也自然成为引发后人重修清史的重要原因。上世纪60年代,台北学者鉴于《清史稿》错误太多,难称正史,就曾重修清史,经两年成《清史》8册,但也终因台北所存清代档案有限,加上时间仓促,这部《清史》,“虽就《清史稿》体裁、立论、书法等有所匡正,然于《清史稿》底本及诸重要史料,则多未能悉睹,仓促成书,脱漏舛讹,在所难免”,10实际上等同废品。这些历史的经验教训,都为这次修史提供了借鉴。
三、利用清代档案修清史,已成为史学界的共识,清史工程的开展,正在使这种愿望成为现实。
如前所述,清代二百余年中形成的文书档案浩如烟海,虽屡经变故,大量毁损流失,今天保存下来的仍不下2000万件(册)。史料多是好事,但如何在较短时期内让广大参与修清史的专家利用上这些档案,却需要下大工夫。早在1963年吴晗同志就曾在《前线》杂志发表文章“论修清史”,他认为,修清史“困难是有的,例如史料极多,要用很大的力量来整理、研究”,“史料多,特别是有关的档案,数量十分庞大,固然整理起来很吃力,但是,另一方面,多了是好事,决不是坏事,只要组织一支数量相当的研究队伍,花较长的时间,不管有什么困难,终归是可以整理好,提要钩元,做出科学的总结的”。为此,他提出“总结史料,化上十年八年时间”,“再用十年八年时间写,十年八年时间改” 11的设想。
从吴晗先生发表这篇文章到现在,已经过去40多年,几十年来,经过几代档案工作者的努力,清代档案从整理编目到编辑出版,都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保存的清代中央级档案,即已完成整理200余万件,著录50余万件,编制各种检索目录1400余册,从1925年到现在,已编辑出版各类档案史料160余部,累计公布档案约70万件,近5亿字。所有这些,已经为清史纂修创造了条件,奠定了一定的史料基础,但这些与清史工程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远远不能满足专家的需用。所以这次清史工程一开始,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就把档案利用放在了重要位置,在编纂委员会下,专门设立了档案组,其主要工作就是负责调查、整理、公布清代档案,为编纂新清史服务。
清史工程的利用规划是:在全国2000万件清代档案中,按照其内容、类别和价值,重点查阅600—700万件,约占国内现存档案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中央级档案约400—500万件,地方档案约100—150万件,同时还要尽可能多的利用台北所存的各种档案。其中中央级档案主要包括:军机处录副奏折72万件,宫中硃批奏折46万件,内阁汉文题本140万件,外务部档11万件,民政部、邮传部、学部、兵部、理藩院、八旗都统衙门等全宗档约50万件,各朝史书、上谕、起居注册、随手登记挡、电报档等各种档册以及部分满文蒙文档案约200余万件。地方档案则包括西藏、内蒙、青海、新疆等地所存清代各寺院、各盟旗的档案;辽宁、吉林、黑龙江各将军衙门、都统衙门的档案;四川、河南、陕西、河北等各省、府、县衙门的档案;安徽、湖北、天津、青岛、第二历史档案馆的徽商档、海关档、教案档等专题档案等等。
为尽量使档案整理工作赶上修史的需要,及时为纂修人员提供第一手的资料,编委会采取“三阶段,一同步”的原则,对各地所存清代档案有重点,分阶段、突击立项整理和著录。三阶段是指在时间上分三个阶段:前3—5年是整理重点,6—7年补漏,8—9年扫尾;一同步是指在方法上采取边整理、边修复、边扫描的方法。拟用5—7年左右的时间,一次性完成清史工程需用档案的整理、著录、编目、缩微拍照、图象扫描、数字化加工等工作环节。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各单位提交给编纂委员会的是可以多角度、多线索检索,能满足网上全文阅览,方便专家利用的电子化档案成品。在大量电子化利用的基础上,再有选择的编辑出版。
清史工程开展以来,各单位积极响应,到目前为止,全国已为清史工程立项整理档案项目23个,涉及档案近140万件。其中清代中央级档案有:“军机处录副奏折”,、“军机处随手登记档”“宫中硃批奏折”,“清代直隶、顺天、山东省雨雪粮价、收成分数折、单、片”,“清代灾赈档”,“清代电报档”,“满文寄信档”等13个项目。地方档案则包括:“西藏档案精选”,“四川南部县衙门档”,“四川巴县衙门档”,“辽宁喀拉沁左旗衙门档”,“内蒙古阿拉善霍硕特左旗衙门档”,“内蒙古呼伦贝尔档”、“吉林将军衙门档案选编”、“大连图书馆藏清代档案”等10个项目。其中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朝军机处录副奏折、宫中朱批奏折第一期12项10万件、清代电报档、直隶、顺天、山东雨雪粮价折、四川南部县衙门档第一期2万件等项目,已经分别完成了验收和结项,提交编委会使用。同时已经编辑出版了《军机处电报档》《清代中南海档》《庚子事变档》《清宫热河档》等6万余件108册档案史料。
档案的整理和出版,使修清史能够有坚强的资料依据,也使几代史学工作者利用档案修清史的愿望正在变成现实,只要坚持下去,用吴晗先生的话说,“我们时代的清史,是可以写成,而且可以写好的”。
注释:
1《史记.太史公自序》。
2赵冀《廿二史札记》卷1。
3《清世祖实录》卷40。
4《清圣祖实录》卷60。
5据“各衙门交收明天启崇祯事迹”清单统计。见单士元《清代接收明代档案》一文,收入《我在故宫七十年》。
6郑天挺《清史研究与档案》,载《历史研究》1981年第1期。
7转引自顾颉刚《禹贡学会的清季档案》,《文献论丛》民国二十五年双十节第71—79页。
8 戴逸先生“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成立七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历史档案》1996年第1期。
9朱师辙《清史述闻》第419—424页。
10台北国史馆印行《清史稿校注》第一册,《清史稿编印、禁售及进行校注之经过》。
11《前线》1963年第3期第14页。
2005年12月2日
(资料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