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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新疆奏议专题档案史料介绍

阿拉腾奥其尔

奏议,又称奏疏,是清代臣工上奏的文书之一。奏报者都是朝廷公卿、大吏。由于当事人奏报当时当地发生的事件,材料来源比较直接,因而能反映特定地区、特定部门的局部与变化,往往能从多方面提供一些真实的素材。特别是奏折可奏报机密的军政大事,更为其他种类史料所不及。

清代新疆奏议的奏报人是清廷派驻新疆的伊犁将军、新疆各地驻扎大臣,新疆建省后的巡抚以及陕甘总督。其所记多来自事发第一线,内容涉及清代新疆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地理、民族、社会诸多方面,是研究清代新疆的第—手资料。

清代有关新疆奏议,有单行刻本、稿本或抄本传世,也有奏报人本人的全集、文集、遗集、政书。以下仅就作者所见,对有关清代新疆奏议以及现已刊行公布的有关清代新疆的奏折史料(专题档案史料)作一个简单介绍。

《阿克敦奉使准噶尔奏稿》。阿克敦(1685年一1756年),字仲和,章佳氏,满洲正蓝旗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进土。累官翰林院编修、侍读学士、内阁学士、兵部侍郎,署两广总督兼广州将军,署广东巡抚,再署广西巡抚。一生官运亨通,曾三掌翰林院事、三使朝鲜、两使准噶尔,成为康雍乾三朝重臣,卒谥文勤。留有《德荫堂集》,子阿桂辑,凡16卷。其中收录的《初次使准噶尔奏》、《再使准噶尔奏》为阿克敦分别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秋和乾隆三年(1738年)春奉命出使准噶尔议和、定准(噶尔)喀(尔喀)游牧界之奏。今从中辑出,改题今名,编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雍正、乾隆、嘉庆朝卷),将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乾隆初年准噶尔遣使进藏熬茶史料》[①],专题档案史料,收录乾隆四年(1739年)六月至十二年五月期间的奏折、咨呈22件,均选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宫中档案和军机处档案。主要内容涉及清政府护送、供应和赏赍准噶尔进藏熬茶使臣的情况,从中可以了解乾隆初年的蒙藏民族之间的政治、文化联系以及清政府的对准政策。

《准噶尔夷人进贡案》[②],专题档案史料,选自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所藏清代宫中朱批奏折,收录永常、黄廷桂、尹继善3人奏折9件。主要内容为乾隆七年(1742年)准噶尔部噶尔丹策凌派42人人京进贡,赶带骆驼、马匹、羊只,及野牲皮、葡萄干等物资经过哈密并要求在肃州(今甘肃酒泉)贸易,以及乾隆十六年准噶尔部再次派贡使携带马驼等物资在肃州贸易,清廷地方官给予照顾并帮助销售物资、安排食宿、抚恤病故人等情形。

《准噶尔夷人贸易案》[③],专题档案史料,选自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所藏清代宫中朱批奏折,共收入了乾隆七年正月至十七年七月的有关奏折13件。内容主要涉及乾隆七年及十三年、十七年准噶尔部先后派出的以吹纳木克、额连胡里等人为首的贸易代表,携带大批马、驼、牛、羊及葡萄干等农牧产品前往肃州贸易,以及乾隆十三年准噶尔奴隶吐鲁番维吾尔人脱逃收遣等情形。

《乾隆八至十五年准噶尔部在肃州等地贸易》[④],专题档案史料,选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及军机处录副奏折28件。反映了乾隆八年至十五年(1743年一1750年)间,清廷与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在肃州(今甘肃酒泉)、东科尔(今青海湟源县)等地进行贸易的情况。从档案史料看,当时蒙古族人民以新疆的马驼、牛羊、皮张等换取银两及内地新产之丝绸、针线、牯绒、茶叶、大黄等生活用品。

《查访土尔扈特回归奏折选译》[⑤],专题档案史料,选译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土尔扈特档)(满文),收录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五月初六日期间档案4件,详细地记载了清政府对土尔扈特回归这一重大事件的态度、方针政策以及救援、安置的具体情况。

《清代西迁新疆察哈尔蒙古满文档案译编》[⑥],专题档案史料,选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满文档案。共收录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十月十七日至乾隆六十年(1795年)十月二十七日的档案490件,其中正件333件,附件157件。内容涉及清政府围绕察哈尔蒙古兵丁迁移新疆的决策及有关措施,察哈尔蒙古西迁新疆的过程及安置情况,察哈尔蒙古抵达伊犁后的行政体制与察哈尔营历任官员履历以及察哈尔蒙古的生产、生活状况等。史料价值极高。

《满文土尔扈特档案译编》[⑦],专题档案史料,选编了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至乾隆四十年(1775年)的满文档案史料共145件,均选译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代军机处<土尔扈特档)和满文月折档。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土尔扈特蒙古返归故地前后的情况,其内容可以分为5个方面:1.清政府获悉土尔扈特蒙古东返消息后引起的疑虑和争论,以及清政府确定实施收抚政策的过程,并特派舒赫德经办此事。2.清政府调拨、采购粮、布、牛、羊、茶叶、庐帐等物资赈济土尔扈特蒙古部众及调查其人口户数、被安置情况。3.渥巴锡、策伯克多尔济、舍楞等土尔扈特首领入承德及受乾隆帝封赏等情况。4.清政府驳斥沙俄的无理要求。5.有关土尔扈特蒙古历史和王公世系等。是研究土尔扈特东归的重要史料。

《勒文襄公奏稿》,勒保撰,不分卷,原12函,今缺3函。勒保(1740年一1819年),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字宜轩。初以监生充清字经馆誊录,累迁至兵部侍郎,历任山西巡抚、陕甘总督等职。乾隆六十年(1795年)调云贵总督。寻迁湖广总督、四川总督,并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卒谥文襄。《勒文襄公奏稿》是勒保在山西巡抚、陕甘总督、云贵总督任内的奏折汇编。今从其中《陕甘总督任内奏稿》中辑出有关新疆之奏,共68件,收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雍正、乾隆、嘉庆朝卷),时间起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正月,迄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十二月。内容涉及私贩新疆玉石案、派拨新疆屯防官兵、任命官员、备办新疆应需绸缎、屯田收成以及入觐的回疆伯克和蒙古王公等,记载颇详。另有《平定教匪纪事》1卷,记录其在四川总督任内镇压白莲教起义的经过。

《高朴私鬻玉石案》[⑧],专题档案史料,选自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所藏清代宫中朱批奏折,共收录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九月至十一月的奏折114件。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高朴任叶尔羌办事大臣以后,役使3000人开采密尔岱山官玉,勾结新疆、晋、陕及苏州、扬州商人,贩运回内地及在江南地方售卖,中饱私囊并利用职权勒索下属金银财物,滥保亲信官职等。案发后,高朴及案内伯克、亲信家人和商人等先后被缉捕归案,分别治罪;同时从陕甘到江南沿途失察私贩玉石的地方官员也纷纷自行请罪罚银。此即《高朴私鬻玉石案》所收奏折。

《乌什办事大臣雅尔泰私粜仓粮案》[⑨],专题档案史料,选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杂件,共4件。雅尔泰(?一1798年),郭洛罗氏,满洲镶蓝旗人。乾隆六十年(1795年)任乌什办事大臣。此史料为关于嘉庆三年(1798年)乌什办事大臣雅尔泰侵挪库粮,被革职拿问并查抄在京财产奏折。另附雅尔泰家产及口供清单。

《松筠新疆奏稿》,松筠撰,抄本,不分卷。构筠(1754年一1835年),字湘浦,玛拉持氏,蒙古正蓝旗人。由笔帖式入仕,累迁御前侍卫、军机大臣、吉林将军、驻藏大臣、陕甘总督以及两江、湖广总督等职。嘉庆七年(1802年)和十八年(1813年)两度出任伊犁将军。十九年,因喀什噶尔伊斯兰教黑山派阿訇孜牙敦娶白山派和卓之女为次房妻室,引发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与布鲁特希布察克部落比图尔第迈莫特结为兄弟,约数百人,于次年八月焚烧马厂、袭击清兵的“孜牙敦”案件。是书就是松筠于嘉庆二十年(1815年)奉旨赴喀什噶尔处理该案的奏稿汇编,共收19件。需要指出的是,松筠此次赴南疆办案,未能研鞫,制造冤狱,酿成严重后果。有1980年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编《中国民族史地资料丛刊》油印本,今列入将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雍正、乾隆、嘉庆朝卷)。

《平回奏疏》,1册,达凌阿等撰。达凌阿(?一1830年),字瑞,佟佳氏,满洲镶黄旗人。道光二年(1822年)正月,进疆任乌鲁木齐提督。三年,南疆大乱。和卓后裔张格尔入卡作乱,陷喀什噶尔、叶尔羌诸城。达凌阿因率兵平乱有功,授云骑尉世职。八年(1828年)九月,调任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十年卒,谥武壮。是书为达凌阿率兵出征张格尔时的奏疏汇编,全一册,不分卷。

《那文毅公奏议》,80卷,那彦成撰。那彦成(1764年一1833年),字绎堂,章佳氏,满洲正白旗人。乾隆二十四年(1789年)进士。历任工部尚书、内务府大臣、军机大臣、陕甘总督、两广总督等职。嘉庆九年(1804年),因事戍新疆,旋起用,调任伊犁领队大臣、喀喇沙尔办事大臣、叶尔羌办事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等职。道光八年(1828年),和卓波罗尼都后裔张格尔之乱平,以钦差大臣赴南疆督办善后。十一年,张格尔之兄玉素普在浩罕挟持下入卡为乱,那彦成以“误国肇衅”罪被革职。卒后谥文毅。《那文毅公奏议》由其子容安辑,有道光年间刊本。近有台湾文海出版社《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本。均为那彦成历任封疆时之奏议,始于嘉庆四年(1799年),迄于道光十一年(1831年),以任官之先后为序编排,篇幅浩巨,内容广泛,史料价值极高。今从其中陕甘总督奏议中辑出部分合并《那文毅公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奏议》1卷,编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雍正、乾隆、嘉庆朝卷)。另外有《那文毅公办理善后奏议》,抄本,两册不分卷。是道光八年(1828年)清军平定张格尔之乱后,那彦成以钦差大臣身份赴南疆办理善后的奏议汇编。内容涉及当时新疆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现已辑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道光朝卷)[⑩]

《长文襄公办理善后奏议》,抄本,两卷,长龄撰。长龄(1758年一1838年),宇懋亭,萨尔图氏,蒙古正白旗人。历任军机章京、理藩院主事、总兵、提督、河南巡抚、陕甘总督、直隶总督等职。嘉庆二十年(1815年)和道光五年(1825年)两次出任伊犁将军。是书是长龄于道光十一年(1831年)第二次以钦差大臣身份赴南疆继那彦成之后筹办善后的奏折汇集。内容主要为查明南疆动乱起衅根由、筹议善后方案,撤兵筹饷、允浩罕通商、恢复重建南疆诸城、调整南疆驻防等。于研究道光间南疆动乱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今辑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道光朝卷。)

《奕山新疆奏稿》,原名《制胜全策》,奕山撰,凡6册,不分卷。奕山(1790年一1878年),字静轩,爱新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历任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黑龙江将军、正红旗蒙古都统等职。在新疆任过领队大臣、办事大臣、参赞大臣,并两次出任伊犁将军。是书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奕山以参赞大臣的身份统领伊犁援军并北路各兵击退和卓后裔倭里罕侵扰南疆之奏折汇集,共收67篇。有1982年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编《中国民族史地资料丛刊》油印本。今收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道光朝卷)。

《萨迎阿新疆奏稿》,原名《新疆龙堆奏议》或《新巡龙堆奏稿》,抄本,凡3卷,萨迎阿撰。萨迎阿(?一1857年),字湘林,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曾任知府、布政使、都统、总督等职。道光六年(1826年)后历任哈密、喀喇沙尔、乌什等地方办事大臣和叶尔羌帮办大臣等。道光二十五年(1854年)任伊犁将军。是书为萨迎阿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臣内所奏奏折汇集。内容涉及官员升补,粮饷收支等,其中关于俄罗斯头人私入边界、拦阻清巡边官兵巡查边防一折,追溯道光五年(1825年)之事,记述颇详。有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编《中国民族史地资料丛刊》油印本,今辑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道光朝卷)。《新疆屯田奏稿》,抄本,不分卷,不注撰者名。是书是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时任伊犁将军的布彦泰等根据履勘天山南路屯田的林则徐、全庆的呈文而撰的奏折及清廷有关谕旨之汇集。内容主要涉及道光中期、后期南疆各地经济、社会,尤其是招民垦荒、兴修水利等,史料价值颇高。

《布彦泰叶尔羌奏稿》,亦称《叶尔羌案折档》,抄本,不分卷。布彦泰(1790年一1880年),字予谦,颜扎氏,满洲正黄旗人。自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至咸丰三年(1853年),数至新疆,历任领队大臣、办事大臣、参赞大臣、伊犁将军等职。对道光间新疆屯田政绩卓著:是书为咸丰二年(1852年)时任伊犁领队大臣的布彦泰奉命查办叶尔羌阿奇木伯克爱玛特与参赞大臣德龄互控案并奏报铁完库里侵扰南疆边卡之奏折汇集,共20篇。有1982年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编(中国民族史地资料丛刊)油印本。今辑入将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咸丰朝卷)[11]

《庆固奏稿》,抄本,不分卷,庆英、固庆撰。庆英(?一1864年),蒙古正蓝旗人。咸丰六年(1856年)署叶尔羌参赞大臣。次年,和卓后裔张格尔之侄倭里罕入卡为乱,庆英坚守城池三个月余。固庆(生卒年不详),宇莲溪,额苏里氏,满洲正黄旗人。道光八年(1828年)举人,历任科布多参赞大臣、杭州副都统等职。咸丰六年十月,由已革吉林将军调任库车办事大臣。十二月,任叶尔羌帮办大臣。是书为二人奏折之汇集。起于咸丰七年(1857年)十二,月,迄于八年(1858年)十二月。主要内容为咸丰七年驱逐倭里罕和卓入寇后之善后事宜及镇压迈买铁里领导的库车维吾尔族农民起义经过。今收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咸丰朝卷)。

《伊犁将军咨送原卷》,系署伊犁将军荣全与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英廉咨文自伊字第一号到伊字三十一号。所记时间为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月初二日至光绪元年(1875年)五月二十二日。主要内容为蒙古人策楞巴图与巴尔鲁克蒙古讷木德咧克行窃案件的调查文件,涉及此案有关人证的供词,已收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同治、光绪、宣统朝卷)[12]

《勘定新疆记》,8卷,魏光焘等编,有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刊本。魏光焘,字午庄,湖南邵阳人;曾为左宗棠幕僚。光绪十年(1884年),凋任新疆布政使。十四年护理巡抚印务。此书前4卷按年记载同治三年(1864年)至光绪九年(1883年)左宗棠率军镇压回民起义及击败阿古柏收复新疆的经过。后4卷分为“粮饷篇”、“归地篇”、“置省篇”和“善后篇”,内容主要涉及左宗棠统兵出征新疆时的粮饷筹集、中俄交收伊犁、新疆建省以及善后等。

《刘襄勤公奏稿》,16卷,刘锦棠撰。刘锦棠(1844年一1894年),宇毅斋,湖南湘乡人。同治九年(1870年),接统老湘军。光绪二年(1876年),随陕甘总督左宗棠率军出关驱逐入侵新疆的浩罕军官阿古柏军收复新疆。因功授太常寺卿、通政使,晋二等男爵。六年命督办新疆军务,驻哈密办事。奏定新疆建省方案,奉旨先行委署南疆各道府州县官吏。十年十月,新疆设行省,任首任巡抚,十五年二月请假离任返籍。后卒故里,谥襄勤。此奏稿共收360件,起于光绪四年(1878年)三月,迄于二十年三月。其中第1卷为历次谢恩折,后15卷主要内容为清军规复新疆、新疆善后、新疆建省及对外交涉等。是研究新疆近代史的重要史料。有光绪二十四年湖南长沙刻本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印中心编《中国文献珍本丛书》影印本[13],今收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同治、光绪、宣统朝卷)。

《陶勤肃公新疆奏稿》,4卷,陶模撰。陶模(1834年一1902年),字方之,一字子方,浙江秀水(今嘉兴)人。同治七年(1868年)进士。累迁知府、按察使、布政使等职。光绪十七年(1891年)授新疆巡抚,二十二年,署陕甘总督,寻调迁两广总督。卒后谥勤肃。有《陶勤肃公奏议遗稿》凡12卷,包括其新疆巡抚任、陕甘总督任、两广总督各任之奏议。有民国十二年(1923年)铅印本,近由吴丰培整理其中新疆部分4卷,辑入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编《中国文献珍本丛书》[14]出版。起于光绪十八年(1892年)正月、迄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正月,内容涉及南疆防务、设局屯防、勘测矿藏、暂订华商货税。今收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同治、光绪、宣统朝卷)。

《曹惠敏公奏议》,6卷,曾纪泽撰。光绪十九年(1893年)秋江南制造总局刊本。曾纪泽(1839年一1890年),湖南湘乡人,字劼刚,曾国藩长子,荫生。历官太常寺少卿、出使英法大臣、兼使俄大臣、兵户刑吏等部侍郎。此书即其任出使大臣时的奏疏汇编。计收奏疏93件,以年月为序。起于光绪四年(1878年)四月,迄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八月。内容多涉及沙俄侵略新疆、左宗棠西征,尤其是曾纪泽使俄改订《伊犁条约》等。

《许文肃公奏议》,3卷,许景澄撰,排印本。许景澄(1845年一1900年),浙江嘉兴人,原名癸身,字竹筠,同治进士。历官吏部侍郎、出使法、意、荷、奥、德、比、俄等国大臣。此书主要内容涉及中法战争、北洋海军建立、中俄西北边界分歧、东北东清铁路修建、俄人强租旅顺、意大利索租三门湾,义和团运动中清廷内部纷争和其态度等重大事件。其中有关新疆内容涉及中俄帕米尔交涉、俄属哈萨克迁徙俄境等。此内容今已辑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同治、光绪、宣统朝卷)。

《散木居奏稿》,25卷,瑞洵撰。1939年9月,辽阳餐菊轩校印。瑞洵,字信夫,号景苏,晚自号天乞居士,博尔济吉特氏,元裔,擢入满洲正黄旗。光绪十二年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十五年散馆授编修,迁国子监司业,后历充詹事府中允庶于,翰林院侍讲学士,侍读学士,日讲起居注官等。二十五年奉旨由侍讲学士出为科布多参赞大臣。奏稿每卷有名,并注明所辑奏折时间。今收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同治、光绪、宣统朝卷)。

《习坎斋文稿》,16卷,叶锡棋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活字刻本。今从此书中辑出《边事存稿》(1卷)、《佐伊存稿》(2卷)两部,编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同治、光绪、宣统朝卷)。内容主要涉及清末中俄贸易、税卡、帕米尔界务问题等。

《伊犁将军马广奏议》,抄本,5卷,马亮、广福撰。马亮(?一1909年),汉军正黄旗人,历任成都、乌里雅苏台将军。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任伊犁将军。广福(?一1913年),蒙古正蓝旗人,光绪二十七年,任伊犁副都统,三十一年,署伊犁将军,民国元年(1912年),被推为伊犁临时政府都督。是书为伊犁将军马亮和伊犁副都统广福会衔具奏的奏折汇集。起自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八月,迄止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内容主要涉及伊犁地区屯政、边防、粮饷、学政、官员升补及中俄交涉等,反映了清代晚期伊犁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今收入《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同治、光绪、宣统朝卷)。

《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大型奏议、文牍汇编丛书,分雍正、乾隆、嘉庆朝卷(1册),道光朝卷(1册),咸丰朝卷(1册),同治、光绪、宣统朝卷(3册),共4卷6册。是书不仅收录了诸如《萨迎阿新疆奏稿》、《刘襄勤公奏稿》、《陶勤肃公奏议遗稿》等较常见的奏疏,还收录了《那文毅公办理善后奏议》、《长文襄公办理善后奏议》、《壁昌奏稿》、《伊犁将军咨送原卷》、《随槎录》、《联魁新疆奏稿》等许多十分罕见的奏疏,其中多种系第一次刊布,极富史料价值。该书由吴丰培先生和马大正先生主编,新疆人民出版社自1996年陆续出版。目前,已出版道光朝卷(1册)和同治、光绪、宣统朝卷(3册)。

近悉,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共同主持,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经过10年的辛勤努力编译完成的《清代边疆满文档案目录译编》一书,即将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满文月折包内有关边疆地区的档案目录12万条,约800万字。所收满文档案目录,起自雍正八年(1730年),止于宣统三年(1911年),时间相跨180余年。其所涉边疆地区为:盛京、吉林、黑龙江、内外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广东、福建、台湾、浙江、江苏、山东、直隶等陆疆和海疆地区。从所反映的内容看,上述边疆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宗教、外交等无所不包。

该书所收12万条目录中,有关新疆的就近6万条,几乎占总数的一半,内容非常丰富:

1.在政治方面反映将军、都统、副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总管、城守尉、参领、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员遣的升调补,王公、伯克的朝觐引见,军政考核,奖赏抚恤,纠参处分,请假销假,休致病故,以及铸颁印信,收发公文等情况。

2.政法方面反映修定律例,审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及土地、房屋、债务、婚姻纠纷等案件,徙流人犯的管理,查禁赌博、偷挖矿产事宜。

3.财政方面反映年征关税、杂税、库存银两、钱文、绸缎、布棉、茶叶和仓存粮石等物品的旧管、新收、开支、实在四项数目的报销,给各地驻防官兵支放俸禄钱粮,货币铸造,货币流通,呈进玉石、貂皮等贡品,以及报销各项工程费用和办公费用等情况。

4.军务方面反映伊犁、塔尔巴哈台、乌鲁木齐、巴里坤、哈密、喀什噶尔、阿克苏、叶尔羌、喀喇沙尔等重镇要塞驻防八旗兵丁的挑选补充、裁汰解退、奖赏惩处、操演技艺、坐卡巡防、调遣出征、被服装具、马匹车辆、兵器弹药的供给补充等情况。

5.农业方面反映新疆禾苗长势,收成分数,粮食时价,兴修水利;哈密、辟展、喀喇沙尔、乌鲁木齐、巴里坤、昌吉、玛纳斯、精河、伊犁等地屯田的设置和经营等情况。

6.畜牧业方面反映乌鲁木齐、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牧场牲畜的孽生繁殖、调拨使用、变价出售等情况。

7.矿产方面反映新疆煤、铁、铜、金、玉石等矿的勘探采掘,冶炼加工及熬制盐硝等情况。

8.交通运输方面反映新疆地区军台、驿站的设置、变更,转运物品,接送公差人员情况。

9.工程方面反映新疆驻防官兵所驻城池、衙署、兵房的建造和修缮等情况。

10.少数民族事务方面反映蒙古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等少数民族首领、官员的升遣调补,奖赏抚恤,纠参处分,年班朝觐,进献贡品,以及各少数民族的农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兴修水利,商业贸易,审理刑事案件等情况。此外,还有涉及少数民族重大事件的文件,如:平定准噶尔,平定大小和卓,招抚乌梁海部,三车凌归附,达什达瓦部归附,阿布赖归附,土尔扈特回归,乌什维吾尔族起义等。

11.有关中外关系的文件。其内容主要有:清政府与俄罗斯、爱乌罕、浩罕、安集延等国家和地区的交聘往来,商业贸易,会勘边界,拿送逃犯等情况。

《清代边疆满文档案目录译编》的出版,对我国边疆史地的研究,尤其对清代新疆的研究,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以上仅就笔者寓目者,做了简单介绍。综览上述清代新疆奏折类史料,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类型。

1.专题档案史料汇编。如:《清代西迁新疆察哈尔蒙古满文档案译编》,是专题档案史料中集大成者。奏报人众多,从中央到地方,凡与此事件有关的官员无不具折奏事。因此,能较全面地反映某一问题的全貌,提供某一问题不同侧面的详细资料。因而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2。奏议文献。此类文献既有单行刻本、稿本或抄本传世,也有收入奏议者本人的全集、文集、遗集或政书者。

单行奏议,既有单人的,也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会奏的奏折汇集,如《松筠新疆奏稿》、《刘襄勤公奏稿》、《庆固奏稿》、《伊犁将军马广奏稿》等。单行奏议小者如《松筠新疆奏稿》,共收17篇,大者如《那文毅公奏议》,80卷。后者为那彦成历任封疆时的奏议汇编,按其任官先后编排、篇幅浩巨,为奏议之集大成者。奏议作为一种最直接的第一手资料,其史料价值虽不可否认,但它反映的是奏报人单方面的认识,因此,在研究中还必须参考其他史料,相互映证。

另外,诸如《左宗棠全集》、《德荫堂集》、《许文肃公遗稿》等全集、文集、遗集中也收有大量著者奏议。

边臣疆吏既然是清政府治边政策的执行者,他们的政绩、思想也影响着清政府边疆政策的制订与实施。因此,任职新疆的边臣疆吏的奏议,对于研究有清一代新疆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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