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
年号
我国古代历代帝王为纪其登位之始而建立的名号(也称纪元,或称建元),称为年号。自西汉武帝继位称建元元年(前140),是为我国有年号之始(一说西周共和元年为有年号之始)。此后历代相承,凡新帝即位必立年号,并例于次年改用新立的年号纪年,称为改元。年号也就成为我国古代史家用以纪年的惟一手段。在元代以前,或因趋吉避凶,或因歌功颂德,一个皇帝在位期间,常更换几个年号,亦称改元。自明代以后,通行一帝一个年号,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在皇帝在位之年改元之事极少发生。帝王年号一般由两个字组成,如“贞观”、“熙宁”等。也有用三个、四个字或六个字者,均属少见。历代以来,只有王莽及南朝梁武帝用过三个字的年号,刘秀、北魏太武帝、武则天、宋太宗、宋真宗、宋徽宗、西夏毅宗、西夏惠宗、西夏崇宗用过四个字的年号,西夏景宗及西夏惠宗用过六个字的年号。清沿明制, 皇帝年号均为两个字。除皇太极改后金国号为清时, 曾改元“天聪” 为 “崇德”外,其他皇帝在位期间均为一帝一个年号。有清一代十二个皇帝共有十三个年号, 依次如下:天命(1616—1626,后金, 太祖努尔哈赤, 共十一年),天聪(1627—1636,后金,太宗皇太极,共十年),崇德(1636—1643,清太宗皇太极,共八年),顺治(1644—1661, 世祖福临, 共十八年), 康熙(1662—1722, 圣祖玄烨, 共六十一年), 雍正(1723—1735, 世宗胤禛, 共十三年), 乾隆(1736—1795, 高宗弘历, 共六十年), 嘉庆(1796—1820, 仁宗颙琰, 共二十五年), 道光(1821—1850, 宣宗旻宁, 共三十年), 咸丰(1851—1861, 文宗奕, 共十一年), 同治(1862—1874, 穆宗载淳, 共十三年), 光绪(1875—1908, 德宗载湉, 共三十四年), 宣统(1909—1911,逊帝溥仪,三年)。
垂帘听政
政制名。即女后或母后临朝听政之制。垂帘之制,起于唐初,其时高宗在位,其后武氏(即后来之武则天女皇) 于高宗视朝时,每于御座后垂帘而坐, 政事大小, 均参预之。其事见《旧唐书·高宗纪》。其后,每当皇帝年幼,太后当权处理政事,也称垂帘;归政则称撤帘。清咸丰十一年(1861),文宗死于热河,其子载淳年幼,文宗临终遗命由八大臣赞襄政务,称顾命大臣。载淳生母慈禧太后在恭亲王奕 的支持下与慈安太后共同发动辛酉政变,杀逐顾命八大臣,于是年十月在北京实行垂帘听政。其制为:凡召见内外臣工,两宫皇太后与幼皇帝清穆宗同御养心殿。皇帝御座在前,两宫太后于御座后, 中隔纱帘或纱屏。引见外官,则御养心殿前殿,议政王、御前大臣率侍卫等按班分立,呈进引见各员之衔名,预先拟定谕旨,分别录注。皇帝前设案,各长官依例进绿头牌,议政王等奉于案上,引见如常仪。皇太后于官员衔名单内某名钤印,交王大臣传旨。各省、各路军事折报,应朱批者,由军机大臣根据皇太后意旨,以墨笔代批;凡应降谕者,由议政王、军机大臣等请旨缮拟,于次日呈进两宫皇太后阅定, 分别盖“御赏” 及 “同道堂”小章以示钦准,然后发交军机处颁行。其批旨及上谕, 均以皇帝名义。同治十三年(1874)穆宗去世,由其年幼之堂弟载湉继位,是为德宗光绪帝,仍按同治初年之制,实行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之制。光绪七年(1881) 慈安太后去世后,则由慈禧太后独自垂帘。至光绪十三年,德宗虽然按制度实行亲政,但慈禧太后于皇帝召见、引见臣工之时,仍升座训政,隔以纱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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