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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役
倒斛
夫役名。清代各仓庾所设供抱筹抬斛之夫役。京仓俗称“花户”,通仓俗称“甲斗”,计件给予报酬,每石给银七毫。
堂事
吏胥名。清代地方州、县、厅衙门属吏之一。掌公堂通禀接呈诸事。一般由长官的亲随人等充任。如公堂审案,皂役在公堂之下列班就位后,堂事即入内堂禀请长官升堂;升堂后,堂事将诉状列于公案之上,由长官审理,并承应办理接送画供事宜。
捞浅铺夫
河夫名。清代于堤岸附近安设窝铺,居住人夫,随时捞挖淤浅之处,以保证船行畅通。这些人夫,统谓捞浅铺夫。
斋夫
吏胥名。清代各县儒学所用之吏。清梁章钜《称谓录·书吏》卷二十六:“《赋役全书》:各县儒学项下斋夫三名,工食银三十六两。”
厢头
清代云南铜矿厂“七长” 之一。又作 “镶头”。每硐设一人。掌管察辨矿苗, 调拨槌手,以及筹办架镶、排水、通风等事。
斛夫
夫役名。亦称“斗级”,为仓庾中之役夫。清代各省府州县衙门,有额设之斗级,专司执斗量米之役,支给工食。如户部内仓斗级工食,每季支给银一两五钱、折色米九斗。
厩丁
夫役名。典牧丁役。在厩长、厩副董率下分司喂养及值宿巡逻等事。内务府庆丰司所属内外牛羊圈、牺牲所、盛京黑牛馆、乳牛馆及上驷院所属京城内外马骡十八厩等处均设之,各有一定额缺,月给钱粮银一两、季给米二石六斗。其内牛圈、外牛圈、羊圈及牺牲所厩丁,由内务府三旗管领下披甲人充补;盛京黑牛馆、乳牛馆厩丁,由盛京内务府三旗人丁拣充;上驷院所属厩丁,由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年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闲散人内选充,并按各佐领、管领分定额缺,缺出即由本佐领、管领下拣选顶补。
拜唐阿
又作“柏唐阿”。满语音译,汉义为听差的人、听用的人。指内外衙门部院和军营中管事而无品级者,包括各项匠人、医生等均属拜唐阿,汉名为“执事人”。
掌案
吏胥名。亦称“总书”。清代州县衙门中掌管文案的属吏。
站丁
清代驿站夫役。亦称“站夫”。各站从事传递和杂役的人丁,谓之站丁。其除传送军报文书外,并承担蹓马、铡草、煮料、探喂、背包等项使役。
科房
古时衙署内属员及吏员办事之处。 “科”意为“分”,衙署内僚属分曹分房办事即科房,广义的科房是指属僚办事之地。清代对吏员的定义是:“设在官之人以治其房科之事,曰吏。” 故清代在房科办事之人主要是吏,也可谓科房是清代吏员办事之处。
捕快
衙役名。亦称“捕役”、“捕差”、“捕壮”。掌缉捕盗贼之事。于地方州县衙门设置。并有马、步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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