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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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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顺治十一年(1654),因宦官吴良辅等的建议而设立“十三衙门”,作为内廷机构,为皇帝及其家族服务,以宦官为主管。十三个衙门是: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监(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礼仪监、礼仪院)、兵杖局、织染局(经局)。康熙元年(1662),吴良辅等被诛,十三衙门被裁撤,仍由上三旗包衣组设内务府,改尚膳监为采捕衙门,改惜薪司为内工部。以后又陆续改御用监为广储司,宣徽院为会稽司,礼仪院为掌仪司,尚方院为慎刑司,又改采捕衙门为都虞司,内工部为营造司,又从掌仪司分出庆丰司, 遂成内务府七司体制, 由流官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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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创建者: li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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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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