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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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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营造司夫役名。其制,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人每地三十亩为一丁,佐领下每十二丁编长夫一名,管领下每八丁编长夫一名,每名长夫月征银二钱一分七厘七毫,以供紫禁城及行宫、圆明园等处运送物件时雇夫之用。雍正十二年(1734)议定,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共编长夫二百五十八名, 每月交银五十六两一钱六分, 遂为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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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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