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清史百科 > 地名区划 > 顺天府

顺天府

标签:
目录

行政区划名。指清代由中央直辖的京师附近地方之行政区域。分设四路厅, 辖通州、昌平州、涿州、霸州、蓟州等五州及大兴、宛平等十九县。治所在今北京市。其地周代时为燕地;汉唐为幽州治所; 辽置南京, 亦称燕京; 金改中都;元改称大都;明初为北平府,永乐元年(1403) 建都北京,改北平府为顺天府。清沿明制,于顺治元年(1644)设顺天府,直隶中央,掌理京师附近厅、州、县之庶政,犹如近代之首都。由朝廷从汉大学士或汉尚书、侍郎内特简一人兼管府事,称为兼管府尹事大臣。另设专职顺天府府尹一人,秩正三品,是府之长官;顺天府府尹之下,有府丞一人,秩正四品,为府之副长官。府之属官有:治中一人,秩正五品;通判一人, 秩正六品; 经历司经历一人,秩从七品;照磨所照磨一人,秩从九品;司狱司司狱一人,秩从九品。以上均为汉员,又有儒学教授满汉各一人,秩正七品;训导,满汉各一人,秩从八品。所辖四路厅官,秩正五品;二十二州、县官各一人,秩正七品。大兴、宛平二县知县各一人,秩正六品;县丞四人,秩正七品;巡检七人,秩从九品;典史、闸官、崇文门副使各一人,俱为未入流。乾隆八年(1743),定顺天府隶二十四州县;嘉庆十八年(1813),定府属官吏归府尹考察;光绪元年(1875), 裁治中, 别设驿巡道; 宣统二年(1910),罢兼管府尹事大臣。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分享到: 0
已有 8432 用户
贡献 10694 词条
词条信息
词条创建者: admin    
浏览次数:565
更新时间: 2014-10-20 01:56:24
Copyright©2003-2019 HistoryChin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9034103号-1京ICP备19034103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40053号 网站访问量:0 技术支持:泽元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