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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清史编纂献言
作者:张羽新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4-06-01  点击量: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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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曙光刚刚普照大地,传来了国家启动清史编纂文化工程的特大喜讯,作为清史研究爱好者,我感到由衷的高兴。盛世修史,自古皆然。这项巨大文化工程启动,是国家政通人和、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体现。它不仅仅是史学界,乃至文化界的盛事,也是新世纪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通过编纂清史,有清一代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将被重新审视、评议,并得到科学的评价,这其实就是一个大规模的、系统的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社会活动,必将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可贵的历史借鉴,为新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腾飞,增添一份精神助力。

“人生能有几回博。”对于广大清史研究者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是一次严峻的考验。为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托,交出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答案,需要齐心协力,共克难关。作为清史爱好者,本人当然愿意为这项巨大文化工程做些搬砖添瓦的琐事,以效绵薄。北京的会议,因故未能参加,失去了一次向专家学者学习的好机会,深感遗憾。读了《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收录的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特别是戴逸先生的《几点补充意见》,反复咀嚼玩味,获益良多,再几经揣摸思考,有了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不揣翦陋,拉杂写来,愚者千虑,或有一得可供参考。

有关一些基本原则的思考

这次由国家组织的清史编纂,可以说是“多兵种大规模协同作战”,必须明确目标、统一思想、令行禁止、整齐步伐,才能夺取胜利。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是在总体上要有一个基本统一的认识,然后才是行动(编写)的统一。

关于历史定位。确定这部新编大型清史在中国史学的地位,这是编写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预期的目标。这个问题,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承前启后”。不过,这需要略加解释和说明。所谓“承前”,是指承接二十四史;所谓“启后”,是说它应该对编写清代以后的正史(例如,民国史、共和国史等),起到示范和样板作用,成为一个新的史书范例。

我们说,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以《史记》为龙头的二十四史,把五千年的文明历程,环环链接起来,这在世界文明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史是中华民族发展的真实记录,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中心柱”。所以新编清史必须与二十四史相链接,不然,将会给人造成一种中华传统文化的断裂感,这无论如何是行不通的。关于这一点,我想大家都会同意的,不会有什么异议。

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据我所知,大多数专家学者的意见,所谓“链接”,是说与《明史》的续接,在一般意义上来说,这当然是不错的。我在这里想提出的是,关于与《明史》续接,是否就意味着将《清史稿》排除于正史之外?对此,我想谈一点不同的想法。《清史稿》是在民国初年,由一批怀故国之恋的文人仓促编成,无论政治观点或史实上,都存在不少问题,这一点人所共知,不必讨论。故此,《清史稿》一直未被列入正史,历史地位有些不明不白,但它的历史价值和作用,还是应该客观地作出事实求是的评价:在一个世纪的历史长河中,它始终替代着《清史》的社会作用,是人们了解、研究清史的基本史书;《清史稿》编修时,距清朝刚刚灭亡不久,参与其事的很多人都是清朝旧臣,熟悉有关文献、掌故,因而书中保留了大量难得见到的史料;虽然它存在着很多明显不足与缺陷,但它毕竟将有清一代重要史实进行了梳理,为后人了解、研究封建社会(特别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社会)有难以替代的史料价值(例如,关于宫廷制度等封建典制方面的内容,这次编写清史,不可能再有那么大篇幅作详细记述,因而其史料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便会逐渐凸现出来。)

花费了这些笔墨谈《清史稿》,似乎是偏离了主题,有节外生枝之嫌。但仔细想来,还是有很必要的。因为,如果对上述问题达成共识,对我们编写《清史》是会有帮助的。这样,我们再谈新编清史的历史链接问题,就不能一般地说与《明史》的续接,还有一个与《清史稿》内容的衔接处理问题。例如,有关宫廷制度部分,新编清史就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象《清史稿》那样详述。其他问题,也可考虑《清史稿》详述的,新编清史略写,反之亦然。这样不仅可以避免重复,亦可节省大量笔墨。这样做是否可行,提出来,供专家学者参考。

顺便说一下新编清史的定名问题。笔者认为有两种选择,一是名之为《清史》,表明将它正式列入二十四史之后,接续《明史》,对《清史稿》来说,它是将“稿本”变“正本”;二是名之为《新(编)清史》,除了和《明史》链接的意义外,含有间接承认《清史稿》列入正史的意义,为后人研究、处理《清史稿》与这次新编《清史》历史地位问题,留下一个较大空间。将来,《清史稿》和新编清史,是否会象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那样并列于正史,这主要由两个因素来决定:一是新编清史的质量,二是后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花开花落、草木荣枯。后人的价值观念、思想水平、取舍标准肯定与我们不同,我们不必自寻烦恼,将问题留给子孙后代去解决吧!

至于说新编清史的“启后”问题,是个很明白的问题,用不着更多笔墨去讨论。我们希望它以一个全新的面貌问世之后,为民国以后的正史编写,起到一个示范作用。我们这样提出问题,确立这样的观念,树立这样一个目标,对于提高编写质量,是会有极大的促进、激励和鞭策作用的。

关于指导思想问题。我认为,总的指导思想可以用“一体两翼、三位一体”来概括。当然,这需要略加解释说明。所谓一体,是说以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巩固和发展,为最主要、最基本的指导思想;所谓两翼,是说以反对外来侵略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以及揭示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规律,作为基本指导思想的补充与完善,形成三位一体的指导思想。

这是由清朝历史的基本特点与新编《清史》的历史使命决定的。如果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一统天下,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举行了历史的奠基礼,那么,中间经过近二千年的分分合合,到清代康雍乾时期,则是统一多民族国家胜利完成的伟大历史庆典。其间,汉、唐、宋、元、明虽然都曾经统一过全国,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发展做出过应有的贡献,但是,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都不能与清朝对全国的统一同日而语:以前历代的统一,都没有像清朝那样彻底统一边疆广大地区,例如,汉之于匈奴,唐之于吐蕃,宋之于西夏、辽金,元明虽然统一了上述地区,但是行政管辖都比较松弛,而且不能长期稳固。清朝对边疆民族的统一,完成了中华民族的整合,形成比较固定的历史格局,东从台湾、西至巴尔喀什湖,南从海南诸岛、北至喀尔喀蒙古,建立了一套严密的、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各边疆民族地区完全统一在中央政权之下,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地巩固下来,从此之后,再没有出现过大的民族分裂;其次,由于清朝的有效治理,边疆各民族地区经过长期的稳定发展,基本形成了现代民族分布的格局。各民族与其生活地区自然环境的和谐,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与边疆地区的开发。又由于全国的统一,废除了民族地区之间的政治藩篱,有利地促进了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从而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开辟了更加广阔的道路;第三,更重要的是,清代前期,正处于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大规模入侵中国的前夜,国家的大统一,巩固了国门,极大地加强了防御和反抗外来侵略的能力,从而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创造了坚强的历史保障,以及用之不竭的历史动力;第四,最重要的是,清朝的统一,奠定了近现代中国的版图,这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基,也是中华民族精神永葆青春最根本的条件。所以,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清朝的统一,是对中国历史的最大贡献,也是对中华民族发展的最大贡献。所以,这应该成为清史编纂的最主要、最基本的指导思想,是不应该存在疑义的。

另外,清朝的强盛,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发展,是和中国各族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清朝初年的雅克萨反击战,到清朝末年的反抗八国联军侵略北京,在清朝二百六十余年的历史上,中华民族百折不挠的斗争精神,在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中大放光芒,它为华夏大地筑起了一道摧不垮的精神长城,维护了国家疆域的完整,同时,它也极大地加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成为中华民族发展的巨大原动力之一。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问题,没有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就没有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巩固和发展。换言之,它是清代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最根本的条件和保证。

我们稍微勾画一下清代中国人民反抗外来斗争的光辉历程,就会发现,它大体上可以鸦片战争为标志分为前后两个不同历史阶段:鸦片战争前,外国势力对中国的侵略,是以抢掠财富为主要目的,侵略活动大体上是在沿边少数民族地区。当时清朝国力强盛,中国人民的反抗,是以国家组织的抵抗行动为主体,以官军为主要力量的,而且都是以胜利告终。这可以康熙时的雅克萨反击战,以及乾隆末年的两次反击廓尔喀侵藏为代表;从鸦片战争开始,随着世界远洋航海技术的发展,英国等西方殖民势力对中国的侵略,除了陆路,还跨海而来,不仅侵略中国沿边地区,还深入中国内地,甚至一度攻掠京城,其目的除了抢掠财富之外,更多的是以侵占中国领土和攫取在华权益为主,沙俄鲸吞中国160余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和英法联军、八国联进攻北京,是突出的代表性事件。这个时期的清朝江河日下,日益腐败,已经不能组织大规模的反击活动,以御敌于国门之外。各族人民成了反击外来侵略的主力军。它们的浴血奋战精神,挽救了民族的危亡。这种精神,铸造了近现代中华民族的灵魂。这也是鸦片战争以后的清代历史的精髓所在。如果不特别强调这一点,那么清史写出来,就会让人感到,前半部分轰轰烈烈,后半部分悲悲切切,读后不仅不会鼓劲,还会感到泄气,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所以,我们编写清史,要着重总结清代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反对外来侵略的经验教训,这不仅是编写清史的宗旨所在,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华民族的发展所面临的最主要的、也是必须正确解决的问题。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新的世纪为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挑战如影随形而来,困难与希望同在。夺取胜利最根本的条件之一,就是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以及和平发展的社会环境。霸权主义和民族分裂是最大的危险。为此,必须内强国力、外御强敌。我们应该通过编写清史,总结相关的经验教训,为国家和人民提供历史的借鉴。

再说为什么要强调以揭示封建社会必然灭亡为重要指导思想的问题。理由也无非是前述两条。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灭亡和历史上其他封建王朝灭亡之后的改朝换代不一样,取而代之的是社会性质完全不同的中华民国。所以,从根本性质上来说,清朝的灭亡,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灭亡。这是清史不同于以往任何封建王朝历史的基本特点,是我们编纂清史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的问题,而且是必须从史实上、理论上做出回答的问题。这里,涉及到一个理论创新问题。中国封建制度寿终正寝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过去,史学界有一个基本理论,说农民起义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要动力,(现在一般不这样提了),但清朝并不是农民起义推翻的,农民是不是消灭封建制度的主要社会力量,恐怕很难得出肯定结论;官僚的贫污腐败是清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不会存在异议,但它和封建制度的灭亡是否存在必然联系?(因为这是历代封建王朝普遍存在的,并非清朝独有)帝国主义的大规模入侵和中国封建制度的灭亡,有什么因果关系?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问题。总之,新编清史对这个问题,应该有个明确的理论说明,并将其渗透到各个部分的编写中,这是创新的一个重要体现。

之所以应该将这个问题列为新编清史的重要指导思想,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它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二千余年,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封建专制制度是随着清朝的灭亡而灭亡了,但其影响还在,而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它并没有随着清朝的灭亡而消灭,还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我们回想一下清朝灭亡后近百年的历史,就不能否认这一点。我们现在正进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任务非常艰巨,任重而道远。要实现预期的理想目标,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继承、弘扬优良文化传统,清除、摒弃一切落后、腐朽的东西,其中就包括彻底清除一切封建的残余。编纂清史应该有这种历史使命感,它应该告诉人们封建制度和思想的腐朽落后性,做为三个文明建设的历史借鉴。

总之,这种一体两翼、三位一体的编写指导思想,是由清朝历史特点和新编清史应承担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科学命题。

编纂中应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这部新编清史卷帙浩繁,内容丰富,撰写人员众多,因此,制订一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至关重要,不然难以“组装”,玉成一体。至少以下几个关系问题应该特别关注:

传统与创新。传统是民族文化特色的体现,而创新是民族文化发展的生命力,强调传统而缺乏创新,是停滞落后的枯萎文化,片面强调创新而抛弃传统,则是难以落地生根的空中花朵。我们遵循的原则应该是,尊重、继承优良传统,勇于、善于创新。

以编写体例为例。如果完全抛弃传统、置以二十四史为代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史学于不顾,企图创造一种“全新”的正史体系,不仅会给中国五千年文明史造成一种“断层”,而且也不会为广大读者所接受。如果完全拘泥于二十四史的传统,意图以旧瓶装新酒,恐怕很难体现时代精神,缺乏生命的活力。况且,二十四史本身也不完全相同,各具特点,代有创新。没有万古不变的模式。所以,就体裁而言,笔者主张,大体参照(而不是照搬或模仿)二十四史的纪传体,充分吸收编年体、纪事本末体,以及现代史学论著(例如章节体等)的优点和长处,综合创新,使之既有传统正史的特色,又具有时代精神的新体裁。

当然,传统与创新远不止于体裁,它包括书稿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编写过程的始终。例如,要继承古代史学的事实求是、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又要考虑社会效益,考虑是否有利于国家和民族发展而决定取舍处理。议论不囿于旧说,力求新意。史料运用,力求有新的发现。在写作上,力除陈规旧套,讲求新的技巧,等等。总之,要在继承传统的前提下,努力创新,在创新时不要抛弃传统。这是关系到清史编纂成败的一个大问题,必须处理好。

正确处理史实与现实的关系。事实求是、尊重历史的真实是史学的生命线,也是一部史书永久生命力的保证。但是,在历史的发展变化中,常常出现史实与现行政策的矛盾之处,这就需要深思妥处,既不能违背现行政策,也不能歪曲史实。例如,清朝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对民族地区经常是采用武力解决的方式,也有不少歧视少数民族的做法。对此类问题,当以尊重现行政策,有利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为主要出发点,在尊重史实的前提下,当淡代者淡化,能规避者规避,应指出者指出,需进行技术处理者进行技术处理。近些年来,一些出版物中因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而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我们应引以为戒。

历史与现实有关连的一些问题处理也宜慎之又慎。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今天是昨天和前天发展的结果,但不是昨天和前天的翻版,发展变化中会有很多变异。我们写的是历史,只能如实记述而不能改写历史。但人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又不能不考虑现实的诸多情况和问题,不能不考虑到现实的需要。编写任何史书都离不开当代。我们的目的和责任,是告诉人们历史的真实,使人们通过借鉴和汲取历史经验教训,了解历史的发展变化及其前进方向,增强前进信心。这几者的关系,是我们在编纂过程中要时刻注意的。例如,现实生活中最敏感的边界问题,我们应该尊重历史事实,但又要考虑到国与国之间已签订的边界条约。例如,清朝前期的中俄东段和中段边界,有《尼布楚条约》和《布连斯奇界约》等作了法律界定,鸦片战争以后,沙俄又通过不平等条约侵占了中国东北、西北大片领土,这些既有条约作根据,又为社会所公认,秉笔直书就是了。但有些当时边界并没有明确划定,而是以实际控制线为准的,写起来则宜粗不宜细。虽然史学著作不是外交文书,但也不能因为编写史书而引发新的边界问题。再如,国内行政区界(特别是在民族地区),也是一个很敏感的现实问题,也宜慎重,宜粗不宜细。我们这样做,不是要为现行政策做图解,或为其寻找历史注释,更不是拿历史简单地对照、比附现实,搞影射史学那一套。我们强调正确处理史实和现实的关系,根本目的是要有利于国家的繁荣富强,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

国家统一过程中的民族关系问题。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清朝对全国统一的最大问题是民族问题。清朝入关后,对汉族地区的统一,不过用了二三十年的时间,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一所花的时间却要长得多。对新疆的彻底统一,是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彻底解决大小金川问题,是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都是在清朝入主中原后的一个多世纪。至于张荫棠、联豫筹藏新政、赵尔丰川边改土归流,都是在清朝灭亡前夕。可以说,统一边疆民族地区,贯穿了清朝全部历史,其在清史编纂中的份量,可想而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处理好这个问题是清史编纂的一大关键,不仅直接影响着书稿的质量,甚至关系着书稿的成败。所以,一定要解决好。这里,有两个关系值得特别注意:首先,不能因为肯定、强调清朝的统一,而对其压迫、歧视少数民族的行为和做法,加以笼统肯定;另一方面,也不能为了照顾和尊重少数民族,而对其头面人物的分裂行为回避掩饰,缺乏必要的历史批判。辩证地处理好这两者关系的重要前提是:讲清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说明国家的统一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前提,符合各民族的长远利益。这也是我们编写清史过程中,关于国家统一与民族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则和唯一标准,不能有丝毫动摇和偏颇,作一个铁面史官,不能被任何消极不利情绪所干扰。

关于个人学术观点与汲取先进科研成果关系问题。对每一个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往往都有两种以上不同的看法和评价,甚至发生争鸣(例如,据我所知,对于桑结嘉措和噶尔丹等历史人物的评价都存在这种情况)这是正常的,也是学术发展的生命力的表现。每一位执 笔的专家学者,也都有自己的学术观点,这是客观存在,也是必然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清史稿》成书以后的一个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史学的繁荣和长足发展,许多新的史料大量发现(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字史料和档案),许多新的科研成果,令世人耳目全新。执笔的专家学者不可能看到全部新史料,也不可能完全同意科研新成果,这就存在一个局限性问题。对这个问题,总的来说是要在尊重史实的前提下,出以公心,克服自我。所谓出以公心,就是以全 书大局为重,以基本指导思想为重,不能将这样一部集体作品作为争鸣的阵地。对于不同学术观点,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更不能进行人身攻击,或故为标新立异而无谓纠缠。人生最难是克服自我,凡成就大事业、有大学问者,都是在不断克服自我中取得辉煌的,当个人的学术观点和公认的最新科研成果发生矛盾时,应该勇敢地抛弃自我,这当然是一种痛苦、一种精神磨难,但不这样就很难筑成这座学术大厦。

框架结构的设想

中国古代建造房屋,先立好四梁八柱,这样才能做到“墙倒屋不塌”;现代构筑高楼大厦,先用钢筋水泥做好框架。建筑与写史虽为异事,事理则同。编纂清史这样规模浩大的文化工程,也必须先立好框架,计议周详,慎重决策,方能胜券在握。其重要性人人皆知,勿庸赘言。仅略陈管见,以为决策拾遗补缺。

我对框架的总体设想是,以叙论、编年、事纪、传记、典志五者经纬一代史实,附以图表说明,立体地反映清朝社会的各个方面及其发展演变。试做简要说明:

叙论。叙者,叙述有清一代二百六十余年之盛衰发展变化;论者,评说其在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对外关系等方方面面的成败得失。它为全书之“龙头”,亦为全书之纲要,它摄取全书之精华,为全书之灵魂。在编写法上,可以鸦片战争为标志,分上下两篇,以明清朝盛衰大势。夹叙夹议,在叙述史实同时,评说其成败得失。可分为政治、经济、文化等若干专题,以便反映清代社会的各个方面及其流变,画卷式地展现清朝社会全景。为了全书体例一致,可不用章节体,而采用一、二、三……序列数字划分段落。

编年。叙论之后应为编年。以年月日为经,以史实为纬的编年体史书,是中国传统史书的重要体裁。虽然《史记》以来的正史很少利用,但其不容忽视的优点是使人容易了解同一时间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联系,以及一代王朝盛衰变化的轨迹。新编清史于叙论之后,以编年体勾勒出清朝盛衰演变的过程,可使读者对清朝发展的脉络有个概括了解,对了解全书的内容也会有所帮助。当然,编年体的缺点也是人所共知的,它使读者对事件和典章制度有管中窥豹的割裂感,难得其原委和全过程,对人物的生平也难概括了解,因此,须以大事记、人物传记、典章制度等相互印证,才能相得益彰。

事记。中国古代史书有纪事本末体,详记事件的首尾及其演变,事记即取其长处,再加改造,做构筑《清史》的一个重要部件。史家的政治、学术观点,以及功力,反映在事件的选择及史实的评述上。有清一代重大事件很多,哪些应该列入“事记”,需要认真研究、筛选才能确定。但是,旧史中的许多历史偏见(例如,重政治、军事大事,轻经济、文化大事;重封建统治集团上层的事件,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重大事件,等等),应该克服纠正。举例来说,清代前期西北各民族与中原地区的贸易问题,直接影响着清朝对新疆的统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没有肃州贸易,就没有平定准噶尔;中原地区与藏族地区的茶马贸易,从宋代以降直到清代,一直是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中的一件大事,有的外国史学家甚至说,清朝统治西藏主要是靠茶叶,这种观点当然极为偏颇,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等等。从文化上来说,旧史对于清初文字狱,修《四库全书》较重视,但对编修满、蒙、藏文《大藏经》这种对民族文化交流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大事就较为忽视。再如,对于西藏的阿尔布巴之乱、珠尔墨特那木札勒之乱、两次抗英斗争、森巴战争等对国家统一直接有着重大影响的边疆民族地区的事件,旧史都是比较忽视的,这些在新编清史中均应予以注意,建议列入“事记”。

另外,一些争论较大、难于“定性”的重大问题,也可以列入事记,处理起来比较主动、灵活。比如,对于清朝统一新疆之前的准噶尔,前苏联学者写过一本《准噶尔汗国史》,认为准噶尔是一个独立汗国。这只能算是一家之言,不能成为定论,因为噶尔丹本人就说“我与中华一道同轨”,承认是中国的一部分,你怎么解释?总不能把许多不同的观点集中起来,一一加以分析评判,那样这部清史就无法编写了。我意以“平定准噶尔”为题,列入“事记”,事实求是地叙述就可以了,不必“定性”,以免引起无休止的争论。其他类似问题也照此办理,否则清朝初年的台湾郑氏政权、南明政权写起来就很难了。太平天国等大规模农民起义以列入“事记”为宜。

顺便谈一个与大事记有关、历史研究中 “约定俗成”的一个“错误”问题。现在的史学论著和教科书中,都说清朝的灭亡、民国的建立是在1911年(以武昌起义为标志时间)。实际上,孙中山宣布中华民国建立、就任临时大总统在191211日,隆裕太后颁发清朝退位诏书是在当年3月。应该说,这两件事才是清朝灭亡的正式标志时间。在这个问题上,编写清史可以不必公开地纠正这个社会公认的“错误”,但是,是要把退位诏书列为大事列入清史(包括编年),不能把它列入民国史,不然,清史就变得有头无尾了。

总之,凡是对国家统一、历史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宗教、对外关系等方面的重大事件,都应列入“记事”,基本上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为序编排,使之成为一个立体的历史画廊,使读者能够具体地、完整地了解一代大事。

传记。人是历史的主体,历史发展是人类活动的总和。人物传记历来是史书的核心。从《史记》首创纪传体以来,历代史书都遵循其例,是因为它客观上符合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清史编纂当然也不例外。作为全书主体部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人物传记代表着书稿的水平,影响着书稿的质量,需要格外下功夫,自不待言。

有清一代二百六十余年,其间在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人物为数众多,难以精确统计。除《清史稿》人物传外,清国史馆纂修的《大臣传稿本》,以及《清史列传》、《国朝耆献类徵》、《满汉名臣传》等清代传记数十种,所收人物传三千余,但学术界普遍认为,无论从数量或是质量来说,都还差得很远。这次新编清史所收录人物,估计在四千至五千。对编纂工作来说,这不仅是“重头戏”,而且是重中之重。

在体例上,究竟是按人物生卒年月为序,还是分类编写,愚意以后者为宜。前者虽然对编写来说比较简单,做起来也较容易,但不利于读者。后者虽然编写起来颇费周张,但眉目清楚,感染力强,利于阅读。例如,帝王虽然不另立“本纪”,但要单列一组,因为帝王做为最高统治权的代表,其言(谕旨)行(政治活动)是一代政治的集中体现,帝王先后衔接立传,而且要列于诸多传记之首,此非为尊崇帝王,乃因其为一代政治历史之纲要,于其他各传有提纲挈领作用,便于读者了解清朝发展大势,明了一代政治的大体。如果按生卒年代与其他人物传记混编,历史将会显得杂乱无章。其他人物传如果按生卒年混编,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所以,人物传以分类编排为宜。

至于人物如何分类,是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不是这篇短文能够承担的重任。但是,有几点意见要在此申明,以供研究时参考:

旧史中“贰臣传”、“逆臣传”、“忠义传”、“烈女传”等,是当时封建思想的产物,对于今人和后人已无多大意义,不应再用(至于后人研究这些问题,翻阅旧史即可)。

建议重点增加民族宗教人物。例如,西藏的五世至十三世达赖、四世至九世班禅、固始汗、第巴桑结、颇罗鼐父子、历任摄政等;新疆的噶尔丹、达瓦齐、阿睦尔撒纳、渥巴锡、大小和卓、张格尔等;青海的罗卜藏丹津、察罕诺们汗等;内外蒙古的喀尔喀汗 、车臣汗、土谢图汗、三音诺颜汗等;对清代政治有重大影响的章嘉呼图克图(三世)、哲布尊丹巴胡图克图(二世)等。他们是当时民族宗教的代表性人物,他们的政治活动,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着多民族国家统一的历史进程。为他们立传,从实质上来说,是记述清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的历史轨迹。对于今天,对于子孙后代,都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应增加革命党人传记。清朝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灭亡之后,成立中华民国,而不是另外一个新的封建王朝的建立,这是清朝历史的一个重要特点。新编清史,理应突出这个特点。增加革命党人传,是体现这个重要历史特点不可或缺的。像秋瑾、邹容等志士仁人,以及孙中山等早期同盟会领袖人物,这些为推翻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做出过巨大历史贡献的人物,虽然有的正式成为中国历史舞台上的重要脚色是在民国建立之后,但其在清朝末年的革命活动,无疑为清朝灭亡敲响了丧钟。编写清史为其立传,当然是要记述他们在民国建立前的革命活动,这样做,虽然传主的生平不完整,甚至不能反映传主的主要业绩,但是,对于反映清王朝和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必然灭亡,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链接民国史,也显得自然妥贴。为了使历史人物有一个完整的形象,可以对传主在民国时期的主要事迹,用一二句话做个简单交待。

对于曾在清朝任要职,或对当时政治有过重大影响,或在文化交流方面做出过重要贡献的来华外国人,也应立传。17世纪中叶,几乎与清朝入关的同时,英国工业革命,航海技术发达,各国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日益频繁。外来因素成为国家发展变化的不可忽视的条件,有时甚至是重要的条件。鸦片战争、八国联军攻掠北京等,这些外来因素对清朝历史演变的影响是人所共知的。如果没有外敌入侵,清朝的衰亡是否会延迟,值得认真研究。如果编写清史,对于重要的来华外国人不予立传,就很难全面、客观地反映清朝历史的真实及其特点。例如,曾在清朝担任要职或在中西文化交流中做出过贡献的汤若望(曾任钦天监监正、诰封通议大夫、通政使司通政使)、南怀仁(曾任职钦天监、加太常寺卿衔,又加通政使司通政使衔,再晋工部右侍郎)、戴进贤(雍正时任钦天监监正,加礼部侍郎衔)、安国宁(曾任钦天监监副、监正)、郎士宁(供奉内廷,以绘画名)等,甚至鸦片战争时英国侵略军司令兼全权代表懿律,以及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时的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等反派人物,都应有传。这其中既有西方文化的传播者,也有侵华的头面人物,他们都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清朝历史产生过重要影响。为他们立传,恰好反映了历史演进的多元性,体现了清史不同于以往历代王朝史的特点。

典志。继人物传之后,应为“典志”。其任务“是对历史现象进行剖视”,“是对纪传体中书志的改造和发展”,主要内容应包括地理、民族、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法律、礼俗、中外关系等——白寿彝先生的这些主张,我是基本同意的。现仅就一些具体栏目的设置,略陈管见:

地理志应首列“疆域志”。我们一直强调,清代奠定了近现代中国的版图,那么,典志部分开宗明义对这个问题就应该有个明确交待,清代版图是个什么样子,东西南北四至都要说明,鸦片战争以后的变迁,也要说清楚。这不仅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也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次列“政区志”。除十三行省之外,设置将军、办事大臣管辖的地区,例如西藏、青海、新疆、内外蒙古等,都要详述其建置沿革及行政区划,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再次,应列“驿站志”。清代曾以京师为中心,设置通往各边疆地区的驿站网,这是清朝加强和巩固国家统一的重大举措,为国脉所系。

后列“江河志”。江河水系是民族生存命脉,故为历代正史所重。志其发源、流经,及其水道变迁即可。

关于“民族志”问题,我以为有不少疑难之处,需要提出来商讨。首先,是“民族”的界定,如果以现在的56个民族为标准去写,则无法着笔,因为现实的56个民族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才正式确定的,以此写清朝的民族,显然不合适,而且很难个个写到,这势必带来许多现实问题。如果以清代情况来写,人数较少的民族也势必有遗漏,而且同一民族往往生活在不同行政区,即“大聚居小分散”的格局,很难写全面。所以,我的意见,不单列“民族志”,而是代之以清朝对各民族施行的不同管理制度,例如,“八旗志”(记满族及东北少数民族)、“旗盟志”(写蒙古各部)、“伯克志”(记新疆维吾尔族)、“政教合一志”(清代官书称为“喇嘛辖众者”,例如前、后藏,以及青海诺们汗等)、“土司志”(记湖南、湖北、青海以及云南、贵州、四川等西南各土司)等,这样或许比列“民族志”更容易编写,也更符合清朝的实际情况。

至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法律、礼俗、中外关系等,可统一筹划,参酌旧志,另立新目,需要考虑周详缜密设计。这里,仅就有关的一些问题,贡献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有关经济方面的典志,除田地、人口、租赋、仓储等必备之外,建议列“灾荒志”。旧史志常有“灾异志”,除天灾之外,多记一些什么禾有五穗、牛长三足等异常之事,这些无补于史,无益于世,我们理应不取。但是,灾害是影响人类社会发展的大事。有些大的天灾还常常引发社会的变乱,做为一代信史,不可不记,例如,地震、水灾、旱灾、虫灾、雪灾、风灾、雹灾、火灾等等。客观的、尽可能详尽地记录这些灾害,不仅可以使人们更能深刻地了解清代社会,而且可以使人们总结这些灾害的规律,以及救灾的经验教训。

另外,铁路、矿山、工厂、电信等,对晚清的社会,有着重大影响,应该列入经济典志,这也是清以前历代王朝史所没有的,也算清史的一个特点。

有关政治制度方面,应增设“朝贡志”、“朝觐志”。清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一般是免其正赋,建立向中央贡献土特产的朝贡制度,这不能简单地看做封建礼制,而是以经济手段表示的政治隶属关系。清朝建立的一套严密、严格的朝觐制度,即各少数民族王公贵族定期晋京朝觐皇帝,这也不是单纯的封建礼俗,而有着深刻的政治内容,即维护中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权威。这些,都是维系和加强多民族统一的一种重要政治措施,故应单独列志,这也是突出编写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在军事制度部分,除满蒙八旗、绿营应该列志之外,湘军、淮军也应有“志”。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地方部队,重要的也应单独列志。例如,乾隆末年曾经整编藏军,并将其列入国家军队序列,有一整套严格制度,在反对英国侵藏、反击森巴入侵战争中,这支藏军曾发挥过重要作用。故此,应列“藏军志”,这是清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在军事上的重要体现,清史如果遗漏这些,就很难充分体现编写指导思想。

旧史的“邦交志”,建议改为“外交志”,以系统地记述清朝与外国交往的关系,既包括友好往来,也包括武装“对话”。从《尼布楚条约》开始,凡清朝与外国签订的一切条约(包括被称为卖国的条约),应一律收录,向子孙后代有个交待,使之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的历史教训。

“艺文志”建议改为“典籍志”,以解决编写困难,且更加名实相副。戴逸老师在《几点补充意见》里指出:“《清史稿·艺文志》共九卷,人訾其缺漏太多,一补再补,今山东王绍曾先生补至书籍五万种,三巨册。悉数编入新修清史实难容纳,若欲筛选精华,何者入选,何者舍弃,亦难着手,将何策以处之?”我反复思考,是否可以这样解决:一是扩大收录范围,二是提高入选门栏,三是凡已收录于丛书、类书的,不另单列书目。

所谓扩大收录范围,是指在《清史稿·艺文志》的基础上,广采博收。旧史一般以官书和儒家经典作为主要收录标准,这很难全面、客观地反映文化典藏情况,所以必须扩大范围。例如,《红楼梦》、《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剧本、笔记等;少数民族的重要典籍,如蒙古族的《蒙古源流》、《蒙古黄金史纲》(它们与《元朝秘史》合称为蒙古族三大史书);藏族的《五世达赖喇嘛传》、《颇罗鼐传》等高僧及名人传记等;清代编纂的佛教典籍,如汉、满、蒙、藏各体文字大藏经;来华传教士等在华期间用汉文写的著作;重要的山志、寺志、日记等,凡《清史稿·艺文志》未收者均应收录。所谓“提高入选门栏”,即严格收录标准,凡具有较高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学术等价值的应予选录,平庸之作可不选。另外,可以考虑,凡《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等丛书、类书已经收录的著作,不再列书目,只在丛书、类书之后注明共录多少种书即可。这样做,可节省大量篇幅。

最后,谈一下附录图表问题。新编清史应收录清代全国地图,以及省级政区图。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的清代部分,重加审订之后,可资借用。(“政区志”至省级,历史地图亦至省级,省级以下行政区界极难处理)旧史中的诸王、公主表等改造后应仍保留,需要增订的是大臣年表。除《清史稿》各有关年表外,钱实甫先生编的《清代职官年表》,章伯锋先生编的《清代各地将军都统大臣等年表》,重加审订,均可借资。图表的优点是,将全书的主要内容,提炼为形象语言,给读者以深刻印像。这是新编清史有别于旧史,吸收新的科研成果、利用新的科技手段的重要体现。至于为什么将其作为附录放在全书最后,从印制来说,图表作为单独一、二册便于印制,从内容来说,图表与文字的体例、表达形式和方法,都有明显的不同,如果放在全书中间,会给人一种断裂感,影响阅读效果。另外,图表作为形象化的语言殿后于全书,可使读者阅读大量文字之后,调整一下视线,稍感轻松,重温一下全书主要内容。

综上所述,我认为,新编清史应与二十四史相链接,又要为后世编史树立一个新范例,定位于“承前启后”;始终坚持以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巩固与发展为骨干,以爱国主义、揭示封建社会必须灭亡为辅翼的“一体两翼、三位一体”的指导思想;以《史记》开创的纪传体为基础,充分吸收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现代论著章节体的优点,形成一种新的史书体裁,即以叙论、编年、事记、传记、典志经纬一代史实,附以图表说明,再经千锤百炼、精雕细琢,使之玉成一体,力争为史书“开一代新风”。由于我已离开了清史研究的正规“兵团”,只能算个散兵游勇,囿于见闻,所言未必确当,立雪程门,诚心待教。

 

(资料来源:清史编委会体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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