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编纂大型清史,在指导思想上应明确这样一点,即,编纂清史不是撰写我们平时所称的一般意义上的“学术专著”。那种学术专著需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或填补以前没有研究的空白领域,或对以前的研究提出不同的新观点,做的是一种原创性的工作,其目的是要在学术上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所深化;其表述方法主要是论述式的;其读者对象主要是学术界甚至是圈子内的同行。现在要编纂的清史应该是全面系统地对已有的清史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和综合(在编纂过程中一定会有所发现,在一些问题上提出创新观点当然应该欢迎并吸收进新清史),其目的是向人们提供全面、准确的清史知识,并通过这些知识使人得到丰富深刻的历史启迪;其表述方法应以叙述为主;其读者对象应是社会广大人群。
这样一部清史又不能是一般意义上的通俗的或普及的读物,它应有相当品位。也不应是单独的一部著作,单部的通俗性著作缺乏长久的生命力。这就要使新修清史能够与二十四史相衔接,即纳入“二十四史系列”(当然编成后就不应再称“二十四史系列”),纳入这个系列就提升了它的品位,因为这样做可以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史学传统,取代《清史稿》,弥补历代王朝正史独缺清史的不足,从而在史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纳入这个系列,就可和二十四史一道具有恒久的生命力,因为借助二十四史的巨大影响,新编清史容易为广大人群所认同、所接受。
与二十四史相衔接,在体裁方面则要采用历代正史所通用的纪传体,但由于以下原因又不能像二十四史那样完全采用传统的纪传体写法:一、清代历史是“跨时代”的,即不仅有两百年在“封建时代”或称“古代”,还有七十年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或称“近代”,这种“跨时代”使清史具有许多前代所没有的新内容,道咸以来出现了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新事物,传统纪传体史书这个“旧瓶”再也装不下历史变革的“新酒”,要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内容就必须对旧形式加以改造;二、今天编纂清史的时代不同于历代编纂前朝正史的时代,今天的清史编纂者也不是从前的旧式史家,新的时代、新的史观需要我们对于旧体裁中维护传统政治体制和封建伦理观念的形式加以摈弃。因此我同意大体以传统的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再加以现代的改造、补充和发展。
对纪传体进行现代改造首先遇到的就是“本纪”的处理问题,用编年代替本纪本来是个好办法,但编年写得简略了会像大事记,写得详细了又会与八大部件设计中的“通史”部件重复或交叉。我意以为可将这两个部件结合,不用章节体,而是综合编年和纪事本末的写法,成一新的体裁,至于是称“编年”还是称“通史”还是别的什么,可再考虑。这一部分按时间顺序叙述史实,置于卷首,提纲挈领,简明扼要,既起纲纪全书,纵论有清一代通史的作用,又可剔除本纪“以君主纲纪天下后世”的封建性,克服纪传体“大纲要领,观者茫然”的缺点。本纪可以改造成皇帝的传记,置于列传之中。
既然是“清史”,我想不必太多考虑南明和太平天国的问题,两个政权的史事放在前面“简明通史”(暂称)部分,结合清王朝史事穿插在有关时段叙述,而介绍它们的典章制度等的任务则应由其他书籍来担负。这样处理,就可解决吴三桂等对立政权也作“载记”而使“载记”过滥的问题。至于清入关前部分则可置于“简明通史”前边叙述,以便与入关后历史相衔接,一气贯通比另设“清史前纪”要好。
文体问题。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已经提倡白话文,今天还用文言文写作给全社会看的书,恐怕不合时宜,不要过几年又来做编写“《清史》今译”之类的事,那似乎有些荒唐。但用现代白话文来写,与二十四史不协调,篇幅也会增加很多。能否用20世纪初年梁启超等开创的“改良文言”式的新文体?当然,这种半文半白,精练生动的文字,非老手不能运用自如。
篇幅问题。因为是面向社会广大人群,篇幅不能过大,太大了,一是愿意购买的人有限,一是有时间阅读的人有限。再说有关清史的各种成果已很多了,在新清史中不必写得太细太繁琐,也不必包罗万象。我意以为2000万字足矣。
对于戴逸先生在《关于清史编纂体例的几点补充意见》所提问题谈点看法。古代有关各代科学技术方面的专书太少,因此编纂大型正史时便有《天文志》记天象,《地理志》记山河、里程,《河渠志》记水文,今天有关专书甚多,清史中可不记单纯的自然现象,如果保留天文志,则可重点记钦天监的工作、天文的观测活动、重要的发现、近代的天气观测与预报等;地理志则可重点记各地行政区划及其沿革;河渠志可重点记水文观测与预报、水利设施的兴建与维护等。至于这些志是否还称天文志、地理志、河渠志,可以考虑。旧史书上的这种专门志要因时制宜地加以改造,有的沿用原名,增删内容;有的名目不合时宜,可以改一种名称;有些新事物以前没有志的,可以增设。设些什么志,可以参考地方志的做法。地方志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体例,所设各志,基本上囊括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清史仿照设志,加以损益,可以做到经纬万端,囊括全史。比如经济方面,可保留原有的交通志,再新设工商志、农业志或农垦志、外贸志,金融、财税无一不可设志。邦交志可改称外交志,先综合叙述外交大势,再分国别叙述与各国交往情况。艺文志为方便今人查阅,其分类可否在大的方面参考今天图书分类方法。
关于皇子公主是否应列表叙明的问题,我觉得重要人物仅列表还不够,应立传,没有什么影响的,甚至生下来没几年就死了的,列表也无意义,皇子公主表是否可不要。职官表非常重要,虽然篇幅浩大亦应收入,不过应增设新官制的内容。
图的问题。不仅仅是为了装帧上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舆地图、书画、照片(历史照片和历史遗留物的当代照片)和其他有关图录等,也是重要而直观的史料,可以形象地反映历史,应该适当地在有关部分插入各种图。除彩色图版可适当的集中外,不必单独编图录,。
列传分类好,但分类要科学,以该人事迹之主要特点归类。像蔡冠洛的《清代七百名人传》将张之洞归于教育、端方归于交通就不甚妥当。明清之际人物,进入清朝时已退出历史舞台者可不写,仕清者可立遗臣传,未仕清而从事文学、教育等事业者可立遗老传。辛亥革命时期的烈士可立烈士传。清末民国之际人物,不论其主要事迹和声名是否在民国,只要在清末有重要事迹者,均应立传。
《清史》体例设计方案
历朝史实
天命
天聪
崇德
顺治
康熙
雍正
乾隆
嘉庆
道光
咸丰
同治
光绪
宣统
志
职官志(改政制志,叙中央与地方政治制度,职官具体内容移职官年表)
兵志(改军制志,叙八旗、绿营、海军、新军等军事制度)
灾异志(改民政志,叙赈灾、救恤、公益等,灾害现象可与稀见天象一起归于灾异表)
天文志(改科技志)
地理志(删,内容用行政区划舆图表现)
礼志(改礼乐志)
乐志(并入礼乐志)
舆服志(改风俗志)
选举志(改教育志,叙科举、学校、留学等,任官内容移政制志)
食货志(改财税志,叙财政、税收、金融等)
河渠志(改水利志)
刑法志(改司法志)
艺文志(保留)
工业志(新增)
农业志(新增)
贸易志(新增)
交通志(内容应含邮电)
邦交志(改外交志)
删改后志为十七篇:
政制志军制志民政志司法志礼乐志财税志工业志农业志贸易志
交通志水利志教育志科技志风俗志民族志社会志艺文志
表
皇子世表(删、重要者立传)
公主表(删、重要者立传)
外戚表(删、重要者立传)
诸臣封爵世表(删、诸臣封爵可在各传中叙明)
大学士年表(保留)
军机大臣年表(保留)
部院大臣年表(保留)
疆臣年表(保留)
藩部世表(删、内容归于民族志)
交聘年表(改为出使大臣年表、各国使节年表)
可增加人口年表、谷数年表、进出口货值年表、会计年表、灾异表(反映自然灾害和稀见天象等)等
图
行政区划舆图
历代所绘世界地图
传
皇帝传
皇族传(包括重要的后妃、皇子、公主、贵族、外戚等)
其余人物可根据主要生平归类,如官员可分朝臣、疆臣、武臣、使臣等,有突出贡献者可分文学、艺术、科学、革命等,以此类推。外国来华重要人物也应有一类。
(资料来源:清史编委会体裁组;严昌洪,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