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在东北和蒙古地方厉行封禁政策,内地民人为求生计,常常私赴口外活动。在移民口外生计方面,除农垦开发外,采挖草药也是重要手段。多年来,学界对清代民人采挖东北人参已有所关注,涉及移民、参票、参务、贸易、参案等多个方面。a有关内地民人私闯蒙古封禁,采挖甘草、枸杞的研究也逐渐兴盛起来,b但蒙古黄芪采挖方面,却少有研究。黄芪对除热毒、
a 宋抵、王秀华编著:《东北农业史料·清代东北参务》,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 年;佟永功:《清代盛京参务活动述略》,《清史研究》2000 年第 1 期;蒋竹山:《药物、医学知识与消费文化:清代人参史研究的新取向》,余新忠主编:《清以来的疾病、医疗和卫生——以社会文化史为视角的探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 年;李博:《清代顺治至嘉庆时期东北地区的私参活动》,《史学月刊》2011 年第 9 期;蒋竹山:《人参帝国:清代人参的生产、消费与医疗》,浙江
大学出版社,2015 年;David Anthony Bello, Across Forest, Steppe, and Mountain: Environment, Identity, and Empire in Qing Chinas Borderland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滕德永:《改革开放以来的清代东北人参问题研究述评》,《地域文化研究》2018 年第 4 期;谢健:《帝国之裘:清朝的山珍、禁地以及自然边疆》,关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 年。
b 卫斯:《试论清代至民国时期我国对内蒙西部地区甘草资源的开发》,《中国农史》1995 年第 1 期;汪燕平:《清以来宁夏枸杞地道药材形成史》,《史林》2017 年第 3 期;汪燕平:《从地道到科学:近代甘草产地和形象的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9 年第 2 期。
风毒、湿毒、脾胃虚弱等有很好的功效,a被李时珍誉为“补药之长”,b与人参、阿胶、枸杞、当归、鹿茸、石斛、紫河车、何首乌、冬虫夏草并称中华十大名贵补药。c相较之下,目前学界对黄芪的研究,多关注其栽培技术,或从医药学角度阐述其药理,或论述名医如何运用黄芪治病,或简单梳理其历史产地。
清代察哈尔地方,东接热河围场和克什克腾,西连归化城土默特,南和山西、直隶交界,北与乌兰察布盟四子部落和锡林郭勒盟南部各旗毗连,d是察哈尔游牧八旗和清朝直属的六类牧厂所在地,因此是清廷厉行封禁政策的重要区域,但内地民人常常私赴察哈尔刨挖黄芪。这些内地民人是如何在当地采挖黄芪的?清政府对此秉持何种态度,又是如何进行管理的?学界语焉不详。厘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透过区域间的药材物品流通了解清朝封禁政策之下内地与蒙古地区的经济交流。
有鉴于此,笔者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并辅以其他官方文献,梳理封禁政策下内地民人对察哈尔黄芪的刨采及售卖情形,分析归纳嘉庆时期朝廷对内地民人采挖察哈尔黄芪的态度变化及律例调适过程,以期探究清代蒙古地方草药资源开发历程中的多民族交流、多区域互动和社会变迁情况。
一、察哈尔地方黄芪采挖与贸易探赜
清代黄芪分布地域广泛,以“山西、蒙古产者佳”。e据雍正《朔平府志》、乾隆《大同府志》、光绪《丰镇厅志》、光绪《畿辅通志》、民国《张北县志》的物产志部分,清代察哈尔地方野生黄芪资源丰富,“惟正白、镶白、镶黄三旗尤为丰茂,其余五旗暨太仆寺牧厂亦间有出产之处”。f黄芪“根长二三尺,以紧实如箭簳者为良”,g春秋二季采挖,除去须根及根头,晒干即可用药。h黄芪是众多商贩逐利的目标之一,但察哈尔蒙古人“专习游牧,不识芪苗,未谙刨挖”,i 内地民人出口至此地较为便利,时常聚集同乡好友私闯封禁刨挖黄芪。
(一)起始时间
内地民人刨挖口外黄芪具体起于何时,各类文献语焉不详,嘉庆十六年(1811)上谕载 “内地民人出口刨挖已有二十余载”,即乾隆末年出现此等现象,但此时间并不十分准确。据档案记载,早在乾隆三十七年(1772),籍隶山东的民人孙玉与同乡民人方顺天,商同合伙在口外克什克腾旗地方挖芪,并雇用安成福、王宗舜、薛亮等共 7 人,言明刨芪 1 斤,给工钱 8 文。二人通过熟识的蒙古人额尔登尼,与克什克腾旗齐巴克扎布之子四等台吉明珠多尔济言定十人刨芪给山分银十两,不论黄芪斤数,以过八月为止。孙玉随备果品、哈达、纸金、神花等物,经额尔登尼转交该扎萨克收受,给与山照,指定挞奔呼鲁地方听其刨挖黄芪,后因与阿霸垓旗游牧界址相接,欲给民人换到白彦火烧、哈拉海沟二处地方。这批内地民人聚集口外刨挖黄芪
a 徐大椿:《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785 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 年,第 567 页。
b 李时珍:《本草纲目》卷 12《草之一·山草类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773 册,第 6 页。
c 王德群主编:《中华十大名贵补药》,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2002 年。
d 周清澍:《内蒙古历史地理》,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3 年,第 213-214 页。
e 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商务印书馆,1957 年,第 150 页。
f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本文所引档案均藏该馆),档案号:04-01-38-0207-019。
g 李时珍:《本草纲目》卷 12《草之一·山草类上》,第 7 页。
h 林余霖、张静编著:《图解神农本草经》,中医古籍出版社,2018 年,第 87 页。
i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档案号:04-01-38-0207-019。
期间,携带镢头、羊皮搭护、干粮、衣服等物,在当地扎营生活。a这两份奏折内有“孙玉籍隶山东,向在多伦诺尔一带刨挖黄芪,历有年所”,表明在乾隆三十七年之前很多年便存在此类情形。除此之外,暂未见内地民人刨挖口外黄芪的更早记载。
孙玉黄芪案中,双方后来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最终孙玉情急起意扎死明珠多尔济,朝廷对案件的处理,涉及惩治凶犯、处置相关人员和物品等内容,虽将起获黄芪入官,但似乎未留意民人刨挖口外黄芪这一社会现象,仅是将此案当作刑事案件看待而已。
(二)规模形式
嘉庆年间,口外因私刨黄芪引发的矛盾冲突愈来愈多,清廷在处理涉事人员之外,逐渐开始将私刨口外黄芪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事件看待,这在刘恩荣黄芪案中集中表现出来。嘉庆十年四月,寄居多伦诺尔所属天字石河村的民人刘恩荣与民人尤建功商议,拿出地租银 40 两,交付旧识民人马含喜雇用共计 37 人抵达察哈尔牧厂刨挖黄芪。二十四日傍午,官兵在牧群塔布托罗盖处驱逐聚集采挖黄芪民人时,抓获民人黄发有。次日早晨,把尔头刘恩荣同尤建功带领所雇民人,恃强将太仆寺牧长哈赉善绑走。
对此,察哈尔都统佛尔卿额指出:“此事律书并无特别指示之项。黄芪药有利,且原非禁止之物,因不至甚重之罪,民人常偷挖之。先前虽有缉拿挖黄芪者之案例,但枷锁鞭责之后即了事”。但这次,清廷在对刘恩荣等民人的量刑上颇为犯难,负责官员认为,“此事系图利且私自糟蹋牧厂,反而敢绑走差人,无法纪已到极点。刘恩荣等人理应如以前处理”,但又提出,“在此类例书内,无治罪条例,如何将刘恩荣定罪?再,黄发有系刘恩荣所雇之力役,亦无治罪条例。若只是定枷锁之罪了事,会使恶民骄纵猖狂”,因此只能陈奏皇帝责成刑部和理藩院定恰当之罪。b笔者暂未见到此案件后续的处置结果,但此时朝廷大员开始关注民人私刨口外黄芪这个社会现象,只是并未出台针对性律例进行管控。
此后,民人私刨口外黄芪案件此起彼伏,最引发关注的便是额驸拉旺多尔济牧厂黄芪案。嘉庆十六年四月,牛终达、梁红泰等多人在拉旺多尔济游牧地方刨挖黄芪,额驸长史明安保、护卫乌尔图那苏图带人前往驱逐。梁红泰复又逞凶持挖芪铁铲,将长史明安保手上殴伤,牛终达闻知,恐蒙古人亦至伊窝铺驱拿,随持铁铲唤同雇工 14 人赶往帮助。适遇护卫乌尔图那苏图等,牛终达即举铲殴打,碰伤护卫之面,遂各逃逸,所雇工人亦即四散。c朝廷审理该案过程中又牵涉出多起民人私刨察哈尔黄芪事件,具体情形见表 1。
从表 1 所列多起黄芪案来看,每次刨芪人数不一,少则十几人,多则几百人,他们与同乡好友结伴赶车赴察哈尔各地刨芪,并支搭窝铺就近居住,其内有梁红泰、牛终达、高荣、田伏有、侯怀仁、赵添锦、吴恭、霍最明等“把尔头”,他们是负责招揽聚集内地民人合伙刨芪的联络人。而李有、王平等人,则是介于实际刨芪劳作的内地民人与雇主把尔头之间的一类人,称为“小把尔头”。把尔头们或单独雇用数位民人刨芪,或合作出钱雇用民人刨芪,按所得斤数给与钱文,随聚随散,并无一定。
把尔头的身份背景大多类似,是山东、山西等地无固定住所和工作的内地民人。以牛终达出口经历为例,14 岁出门谋生,在京里住了 17 年后,出古北口到热河住了 4 年,又到丰宁县属大阁儿地方住了 2 年,后到多伦厅所属新地十五号牛景富家赁了一间房子住着,而后到大阁儿地方捡柴过冬,到丰宁县属乌克尔赤鲁地方居住。黄芪案件频发的位置与其后嘉庆帝得知“察
a 《宫中档朱批奏折》,乾隆三十七年八月十七日直隶总督周元理奏,档案号:04-01-26-0006-019;《宫中朱批奏折》,乾隆三十七年八月三十日直隶总督周元理奏,档案号:04-01-26-0006-018。
b 《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嘉庆十年七月初五日察哈尔都统佛尔卿额奏,档案号:03-0197-3686-004。笔者自译,下同。
c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档案号:04-01-38-0207-020。
表 1 嘉庆朝拉旺多尔济牧厂黄芪案及牵涉案件
时间 | 地点 | 姓名 | 籍贯 | 人数 | 居住地 | 备注 |
嘉庆十五年四月三十日 | 镶黄旗所属厄鲁特阿尔塔色第拉特那锡第二佐领交界海奴克达木诺尔等处 | 无 | 无 | 500 余名民人 | 未知 | 无 |
嘉庆十五年四月 | 察哈尔镶黄旗牧厂 | 梁红泰(把尔头) | 山东 | 雇用 300 余人 | 丰宁县属乌克尔赤鲁 | 无 |
杨成先、张大 | 无 | |||||
嘉庆十五年五月初五日 | 镶黄旗所属海奴克达木诺尔、乌讷格特等处 | 梁红泰(把尔头) | 山东 | 雇用 400 余民人 | 丰宁县乌克尔赤鲁 | 无 |
嘉庆十五年 | 无 | 牛终达(把尔头) | 山东武定府惠民县 | 雇用 16 人 | 多伦厅所属新地十五号 | 刨 18 天,共刨 1100 斤黄芪 |
嘉庆十六年闰三月二十八日 | 无 | 高荣(把尔头) | 山西 | 高荣雇用 40 余人 | 丰宁县 | 每月给工钱 3000 文;每斤芪大钱 25 文 |
刘学福(36 岁)、和进才(37 岁) | 山东登州府招远县 | 新地 | ||||
李芳兰(23 岁)、孙维平(31 岁) | 山东莱州府掖县 | |||||
赵君喜(40 岁) | 直隶正定府获鹿县 | |||||
嘉庆十六年三月底四月初 | 拉旺多尔济牧厂(察哈尔镶黄旗棍诺尔境内)东南一带 | 牛终达(39 岁,把尔头) | 山东武定府惠民县 | 有雇用 24 人、 300 余人两种记载 | 多伦厅属天字二十号新地十五号、二十号 | 共 刨 12 天,得黄芪 400 余斤,收存在田伏有家 |
把尔头:田伏有、侯怀仁 | 无 | |||||
嘉庆十六年四月 | 拉旺多尔济牧厂北面 | 梁红泰(把尔头) | 山东 | 雇用 300 余人 | 丰宁县乌克尔赤鲁 | 闰三月间,租赁路国先房屋 3 间,以便收囤黄芪 |
小把尔头:李有、王平 | 无 | |||||
嘉庆十六年四月 | 拉旺多尔济牧厂西面 | 高荣(把尔头) | 山西 | 雇用 200 余人 | 无 | 无 |
嘉庆十六年七月初八日 | 镶红旗所属末多图郭儿地方 | 赵添锦(把尔头) | 无 | 100 余人 | 无 | 在礼镇厅西门外开设停沙店 |
成玉经 | 无 | |||||
嘉庆十六年七月 | 镶白旗所属右翼太仆寺牧厂多伦鄂博地方 | 宋姓民人 | 无 | 50 余人 | 无 | 无 |
嘉庆十六年 | 无 | 吴恭(把尔头)、刘开泰、马法源、文会、赵昌意、刘帅、孙孔思、宗达、郝明、魏思明、霍最明(把尔头) | 无 | 霍最明雇用 30 人以上。 其他情况不详 | 无 | 无 |
资料来源:《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七月十三日直隶总督温承惠奏,档案号:04-01-38-0207-016;《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察哈尔都统兴肇奏,档案号:04-01-38-0207-017;《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察哈尔都统兴肇奏,档案号:04-01-38-0207-018;《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档案号:04-01-38-0207-020。
哈尔所产黄芪,多在正白、镶白、镶黄三旗地面”a的信息大致相符。透过拉旺多尔济牧厂黄芪案及牵涉案件,清帝和各级官员提高了对内地民人口外刨芪这一社会现象的重视,经过多方调
a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 16 册,嘉庆十六年八月十七日上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年,第 494 页。
查获知:内地民人刨挖口外官私牧厂黄芪的时间规律为“每年春间于二三月出口,至四月散归;秋间于八月出口,至九月散归”,a与赴口外垦地谋生计的雁行人时间相仿。此外,朝廷还了解到蒙古穷人与内地民人伙同刨芪获利:“蒙古招引内地之人前往刨挖,民人每携铁锹一具,给银一两。其刨法,两人对持铁锹,将黄芪连根掘出,其所掘之地,深广约有尺许,彼时蒙古人得受银钱,尚将坑坎不平地面代为填平,无碍游牧。”b而刨芪规模则不断壮大,最初不过每起数人,嘉庆十六年前后,因内地需用黄芪较多,价值稍贵,有力民人贪图重利,假以出口寻工,即在彼雇觅多人,逐队成群,纷往刨挖。口外之多伦诺尔厅、丰宁县等处地方新编字号种地民人积聚渐多,以至该处有把尔头名目,每起聚至数十人或百十人不等,虽不至数千人之多,然合计各起,已不下千余人。c内地民人除在察哈尔地方刨挖黄芪外,还在周边的克什克腾旗、阿霸垓旗等地方刨芪。d
清代察哈尔地方设有诸多官私牧厂,各牧厂界址交错,牧厂管理错综复杂,有内务府上驷院和庆丰司、太仆寺、兵部、礼部的中央官员,有察哈尔都统及副都统、察哈尔八旗总管,以及直隶省口北道之下的口北三厅、山西省大同府下的丰镇厅和朔平府下的宁远厅地方各级官员,此外还有王公大臣官员等牧厂的管理人员。而内地民人多从大水峪口、古北口等口及边墙一带的小口、缺口或游牧后开垦地亩的沟壕越境进入,捕盗卡伦官兵也需实力严拿。e因此虽然私闯封禁区域刨芪,有与当地蒙古人发生经济纠纷和被官兵围捕的风险,但是察哈尔地方空旷,稽查不易,加之内地民人常常携带鸟枪刀棍等出口,一旦发生矛盾冲突,朝廷很难及时围捕,便于逃窜隐匿,故而该地黄芪案件频发。
清廷在了解拉旺多尔济牧厂黄芪案件及牵涉案件的缘起现状后,除严令相关官员尽快拿获逃犯归案,安抚受伤的长史、护卫外,便是追责渎职官员。f嘉庆帝认为,前任察哈尔都统庆怡任内有多起内地民人私刨察哈尔牧厂黄芪案件,但庆怡于嘉庆十五年赴京却称“地方安静”,未将此事陈奏,“且托称不晓蒙古言语,巧辞规避,及将伊调任荆州将军,以为可以卸责后任,即欣然赴任,置身事外。是其居心巧诈,置地方重案于不办,因循贻误,厥咎甚重”。彦吉保是察哈尔副都统,与庆怡同时在任,也伙同庆怡将此类黄芪案件瞒报朝廷。兴肇于嘉庆十六年二月到任察哈尔都统后,拉旺多尔济牧厂黄芪案“是其任内之事,伊未经奏办,经降旨询问,始行陈奏”。g最终,嘉庆帝分别对他们予以革职、降级等处置。h
人犯既已锁定,则该依律处罚,但新任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遍查律例,发现并无恰合此案的专条,因此建议援用如下律条:兵民聚众十人以上,带有军器兴贩私盐,拒捕伤三人以上,为首之犯,斩决;伤二人者,为首斩监候;伤一人者,为首绞监候。i但是他又称,“梁五麻子上年喝令杨成先等拒伤护军二人,已干骈首,脱逃后,又复聚众拒伤长史,情节较重”,因此又提出,“梁五麻子一犯应请旨即行正法,传首口外新地一带种地民人聚集地方,俾知炯戒”。j对
a 《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 16 册,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上谕,第 452 页。
b 《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 16 册,嘉庆十六年八月十七日上谕,第 494 页。
c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档案号:04-01-38-0207-019。
d 《宫中档朱批奏折》,乾隆三十七年八月十七日直隶总督周元理奏,档案号:04-01-26-0006-019;《宫中朱批奏折》,乾隆三十七年八月三十日直隶总督周元理奏,档案号:04-01-26-0006-018。
e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察哈尔都统兴肇奏,档案号:04-01-38-0207-017。
f 《军机处满文档簿》,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日,档案号:03-18-009-000068-0003。
g 《清仁宗实录》卷 246,嘉庆十六年七月乙巳。 h 《清仁宗实录》卷 247,嘉庆十六年八月壬戌。
i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档案号:04-01-38-0207-020;张荣铮等点校:《大清律例》卷 13《户律·课程·盐法》,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 年,第 259 页。
j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档案号:04-01-38-0207-020。
此嘉庆帝担忧将其即行斩决并传首示众,会引发蒙汉民众猜议朝廷过于倾向蒙古亲王,进而无意中纵容蒙古人逞强欺压内地民人,激化更多矛盾。因此命将梁五麻子仍照例斩监候,毋庸即行正法,与问拟绞候之牛秃子一并解赴直隶省城监禁,等待来年秋审。a至此,拒伤拉旺多尔济护卫的两名首犯俱已定刑问罪,其他拿获的挖芪民人,也一一定罪处置。b案件虽结,朝廷需要反思的却仍很多,随后黄芪律例和官员处分条例应运而生。
(三)囤积售卖
透过乾嘉时期的多个黄芪案件,可知内地民人刨挖到黄芪后,便开始囤积和售卖等贸易活动,把尔头在其中仍起到关键作用,“其民人聚集刨挖,每伙必有为首之人,所挖黄芪即囤积为首之家,内地商贩又至其家购买,车驮捆载贩运入口,获利者多,因而刨挖者益众”。c招揽内地民人聚集刨芪并囤积到固定处所后,把尔头即开始了售卖活动。就近售卖,是察哈尔黄芪的主要销售渠道。关于这点,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曾奏明:
近年口外之多伦诺尔厅、丰宁县等处地方新编字号种地民人积聚渐多,即在彼开设小店,招集外来雇工,民人相率效尤,随处搭盖窝铺收藏囤积,就近贩卖,商人获图多利,竟视为恒业。d 例如,嘉庆朝拉旺多尔济牧厂黄芪案中的牛终达,在嘉庆十五年雇人刨芪,共获 1100 斤黄芪,卖给新地上张姓,在新地十九号“恒通当”兑钱,共卖了 45 吊大钱。e新地,即是指察哈尔地方多伦诺尔厅辖地。
此外,内地民人将察哈尔蒙古黄芪驮载偷运入关后分销内地,也是一种常见销售路径。譬如,嘉庆十六年十月,标弁赵国宝等于古北口外巴克什营四合店内,拿获贩运黄芪人犯张二良、王定义二名,f此二人均为山西太原府榆次县人,合伙在多伦诺尔地方开设“天锡号”药铺生理。嘉庆十六年五六月间,张二良“赴西新地二龙山地方,陆续买得黄芪一万六七千斤,共装载八十二驮,雇觅杨化成、马成贵、郭姓等三人骆驼,于七月二十四日,由多伦诺尔起程,将黄芪运送祁州发卖”。g《张北县志》亦载黄芪“每斤价洋三角,销售本县各药铺及祁县”。h可见祁州是察哈尔黄芪转销之所。那么,为何将察哈尔黄芪运销此处呢?
祁州为现今河北省安国市,属禹贡之冀州,汉置安国县,宋代始称祁州,明清两代隶属直隶保定府,境内唐河、沙河、滋河皆发源于山西,实西北药材水陆交通之要道。i该药市起源于北宋,依托邳彤药王庙组织庙会,明清后形成国内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之一,享有“草到安国方成药,药经祁州始生香”的美誉。j雍正朝进士刁显祖《祁阳赋》曾述及祁州药王庙“年年两会,冬初春季,百货辐辏,商贾云集,药材极海山之产,布帛尽东南之美,皮服来岛夷而贩口西,名驹竭秦晋而空冀北”。k至乾隆年间,此处“每年清明及十月十五日,商贾辐辏,交易月余,盖大江以北,发兑药材之总汇云”。l嘉庆初年重修药王庙所撰碑文载:“迩年来,药货倍多,
a 《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 16 册,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十日上谕,第 528-529 页。
b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档案号:04-01-38-0207-020;《宫中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十一月初二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本智奏,档案号:04-01-35-0552-042。
c 《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 16 册,嘉庆十六年八月十七日上谕,第 494 页。
d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档案号:04-01-38-0207-019。
e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察哈尔都统兴肇奏,档案号:04-01-38-0207-018。
f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十月,档案号:04-01-35-0552-041。
g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十一月初二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本智奏,档案号:04-01-35-0552-042。
h 民国《张北县志》卷 4《物产志·植物》,《中国方志丛书·塞北地方第 35 号》,成文出版社,1969 年,第 374 页。
i 赵燏黄著,樊菊芬点校:《祁州药志》,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年,第 6 页。
j 安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安国年鉴》2017 创刊号,河北人民出版社,2018 年,第 127 页。
k 乾隆《祁州志》卷 7《艺文》,《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 503 号》,成文出版社,1976 年,第 648-649 页。
l 乾隆《祁州志》卷 2《建置·坛庙》,第 145 页。
药客云集,每逢朔望,男男女女进香了愿者指不胜屈,是以布施浩繁,络绎不绝。”a
此后,嘉道同光时期当地组织了多次修缮药王庙活动,从民国年间两次祁州药市调查b和祁州庙内所存碑刻资料c来看,祁州药材商帮有京通卫、关东、山东、山西、陕西、怀庆、江西、广帮、黄芪等十多个帮派,但只有黄芪帮为祁州本地商帮,其余均为外地药帮。d祁州黄芪帮大约形成于嘉庆年间,e在道光九年(1829)药王庙所立铁旗杆铭文中,已经有黄芪帮捐款修缮的记录。f值得注意的是,祁州本地不产黄芪,市售各种黄芪均来自外地。其中内蒙古各旗所产之芪,在多伦集中,经直隶北部独石口入关,运抵祁州药市销售,商品名“正口芪”。g这些药材商帮将家乡所产药材汇集到祁州,又从祁州购买其他地区所产带回各自的销区,从而形成大规模的药材流通。h例如,北京同仁堂等药店的中成药原料和生熟药主要靠祁州供给,而祁州水运便利,顺流可直达天津,转运营口、广州、香港等地。i清代的天津、广州等商人还将人参、黄芪等药材输出国外,j从而进一步扩大了贸易范围。
相较而言,谢健所关注的人参、毛皮、东珠和蘑菇贸易都与宫廷有关,后者对前者的生产活动一直保持着特殊的控制,它们的价值主要来自与皇室的关系。k而档案所载的察哈尔黄芪,产销多在民间,且以内地民人为主,是否有多次转卖用于宫廷使用,暂无直接史料支撑。内地民人采挖和售卖察哈尔地方黄芪,与当地民众的协助密不可分,其销路颇多,可以近处销售,亦可倒卖祁州并转运全国。总而言之,内地民人与当地蒙古人合作,共同开发黄芪资源,促进了多民族多地区的经济交往。
二、清廷对察哈尔地方黄芪采挖的律例调适
内地民人刨挖察哈尔黄芪,给内地和边疆带来药品供给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隐患。从现存史料来看,虽有当地民众的暗中协助,私刨黄芪仍会引发各类矛盾冲突,乾隆时期即已出现内地民人刨挖口外黄芪引发地方争端的案件,及至嘉庆年间,黄芪案件频发,甚至影响到当地社会稳定。
首先,私刨察哈尔黄芪,不仅妨碍当地蒙民安居,还毁损游牧地面平整,有害牧政。前文虽有提及蒙汉合作刨芪,蒙民代为填平坑坎之处,但毕竟会有疏漏。嘉庆十年,察哈尔都统佛尔卿额奏陈:“边外草场之处,所生黄芪草药之地甚多,民人有私自偷挖者。挖掘时,挖甚深之洞,来
a 《重修皮王阁神碑记》,祁州药王庙内碑刻,转引自许檀:《清代的祁州药市与药材商帮——以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 年第 2 期;王学坤:《清代民国太谷药业字号经营研究——以广升远信稿为中心》,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 年,第 11 页。关于碑文具体时间,前者记为嘉庆九年,后者记为嘉庆二年。
b 光绪《祁州续志》卷 1《建置志·祠庙》,《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 186 号》,成文出版社,1969 年,第 55-56 页;李文海等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宗教民俗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 年,第 143-194 页。 c 许檀:《清代河南、山东等省商人会馆碑刻资料选辑》,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 年,第 426-488 页。
d 刘小朦:《明清祁州药王信仰的演变与药材市场研究》,南开大学学士学位论文,2011 年,第 101 页,转引自许檀:《清代的祁州药市与药材商帮——以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 年第 2 期。
e 唐廷猷:《中国药业史》,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3 年,第 241 页。
f 许檀:《清代河南、山东等省商人会馆碑刻资料选辑》,第 488 页。
g 唐廷猷:《中国药业史》,第 240-241 页。
h 许檀:《清代的祁州药市与药材商帮——以碑刻资料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 年第 2 期。
i 政协安国市委员会编:《千年药都》,河北人民出版社,2018 年,第 81、85 页。
j 恽丽梅:《论清代紫禁城药材来源及应用》,中国紫禁城学会编:《中国紫禁城学会论文集》第 6 辑,紫禁城出版社,2011年,第 868、872 页。
k 谢健:《帝国之裘:清朝的山珍、禁地以及自然边疆》,第 38 页。
年草生之后,洞为草所遮蔽,牲畜看不见洞,是以众牧群之牲畜,失足腿残者甚多。”a嘉庆十七年七月,察哈尔镶黄旗总管罗布桑丹巴也称:“数年之间,接连有民人邀结数千之众,凡有黄芪之地一概刨挖,虽予驱逐,亦全然不顾,非但恃众抗拒不去,竟于经过地面,擅闯众蒙古之毡包,将男妇恐吓驱出,行劫食物、衣装。且在太仆寺牧厂,亦有因刨挖黄芪之地穴,两次翻倒折腿官马二十余匹,除治好者补入原额外,倒毙者俱呈报都统衙门,饬该管地方官照年龄、数额赔偿。”b 更有甚者,内地民人私刨察哈尔黄芪,还会造成官民之间激烈冲突,带来人员伤亡。如嘉庆十五年五月初五日,总管罗布桑丹巴所差派缉拿挖芪官兵报称,梁红泰所雇数百人在海奴克达木诺尔、乌讷格特等处刨挖黄芪,公然拒捕,发生冲突,将护军依达木扎布恩克胳膊打折。c
清廷践行封禁政策多年,随着嘉庆朝黄芪案纠纷的不断发生,朝廷上下对内地民人私赴察哈尔地方刨挖黄芪的态度逐渐发生变化。围绕察哈尔黄芪采挖事件,官民的连番互动博弈,促使《大清律例》进一步完善。
(一)清廷对民人私刨察哈尔黄芪的态度
清廷对内地民人私闯察哈尔封禁区域刨挖黄芪的案件,最初多是仅仅处理滋事人员之间的纠纷,并未将黄芪像人参一样在法律条文中明令禁止。其原因,恰如嘉庆帝所言,“口外各处产生药材甚多,因丛生山谷,听人采摘,原所不禁。即黄芪为药料所必需,若零星携取,亦不在禁例”。d
但朝廷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深感无例可依。额驸拉旺多尔济牧厂黄芪案发生后,直隶总督温承惠奏陈察哈尔牧地的重要性以及黄芪例无明禁从而导致的地方纠纷现状:
臣伏思察哈尔牧地,上供天驷牧群,下关蒙古生计,理宜肃静,岂容匪徒滋扰?乃小民趋利若鹜,并因黄芪例无明禁,遂致伙众刨挖,即蒙古穷人亦难免勾串贿纵。而口外地方辽阔,该民人等聚散无常,不惟难以稽查驱逐,且在坝上草地、察哈尔游牧之所,厅县又不能越界查拿,以致若辈愈聚愈多,肆无忌惮,甚至有逞凶拒捕之事。e
他认为,从为朝廷服务或满足当地蒙古人生计两个角度来看,察哈尔牧厂不容匪徒滋扰,
“理宜肃静”。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形有三个阻碍牧厂清净的因素:一、朝廷并未对刨挖黄芪设置明禁律例,留有法律漏洞;二、普通民人趋利若鹜,蒙古穷人为求生计,也与其“勾结贿纵”,致使蒙汉伙众在牧厂刨挖黄芪之事屡禁不止;三、察哈尔游牧地方面积辽阔,民人多为内地前往,聚散无常,且当地管辖职权复杂,增加稽查驱逐的难度。基于以上多种因素,民人在当地私刨黄芪之事愈演愈烈,以致出现了在额驸拉旺多尔济牧厂内逞凶拒捕之恶性事件。嘉庆帝对此随即批示:“严拿治罪,以靖牧场。”f
朝廷严查拉旺多尔济牧厂黄芪案所涉人员之时,仍另有黄芪案发生。面对日趋严重的私刨黄芪情形,嘉庆帝改变了最初的放任态度,命令酌议禁令章程:
惟因刨挖人众恃强滋事,则不可不设以厉禁,使囤积之徒无从兴贩获利,将私挖之人不禁而自止。着成宁等将各案犯审明定拟,再酌议章程。嗣后黄芪入口,如在几斤以上,即不准携带,其有车驮捆载者,贩卖之人应如何治罪,沿途各关口官役应如何设法稽察,俾不致偷越透漏,详查议立条款奏明核定遵办。g
a 《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嘉庆十年七月初五日察哈尔都统佛尔卿额奏,档案号:03-0197-3686-004。
b 《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嘉庆十七年七月镶黄旗察哈尔总管罗卜桑丹巴,档案号:03-0199-3820-006。笔者自译过程中,得到内蒙古大学金鑫老师的帮助和指导,特此感谢!
c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察哈尔都统兴肇奏,档案号:04-01-38-0207-017。
d 嘉庆十六年八月十七日上谕,《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 16 册,第 494 页。
e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七月十三日直隶总督温承惠奏,档案号:04-01-38-0207-016。 f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七月十三日直隶总督温承惠奏,档案号:04-01-38-0207-016。
g 《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 16 册,嘉庆十六年八月十七日上谕,第 494 页。
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等多位官员筹议,认为应与邻近的山西巡抚、古北口提督、热河都统及各处监督税务一体办理,对于纠众挖芪首犯及囤积兴贩商民,自应分别人数、斤数科罪;对于口外各厅县的种地民人,应责令该地方官严行管束。a
(二)禁挖黄芪章程和官员处分条例的制定
经过一段时间的谋划商议,成宁初步拟定禁挖黄芪章程如下:
出钱雇人挖芪首犯,除有拒捕抗官及夺犯殴差各重情,仍按各本律本例定拟外,如人数未及十名者,将首犯照违制律,杖一百,加枷号两个月。若十人以上及五十人以上者,分别递加治罪。其余受雇之人,照不应重律,杖八十,递回原籍安插。如系割草民人,不得妄拿滋事。至囤积兴贩黄芪,数至十斤以上至五十斤者,请照违令律,笞五十;五十斤至百斤者,加一等,以次按数递加,罪止杖一百、徒三年,黄芪入官。其无业贫民挖有零星黄芪,进口售卖,每人携带不许过十斤,人数亦不得过十名,以滋影射,违者以私贩论。b
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董诰等认为,“出钱雇人挖芪与囤积兴贩,二者表里为奸,其罪正复相等。刨芪者,计所雇人数治罪;兴贩者,计所囤斤数治罪,固应如此分别办理”,但是又指出成宁拟定的章程中酌定人数、斤数罪名,“尚未尽协”,尤其是“囤积兴贩既罪止满徒,其出钱雇人挖芪之犯,应如何按次递加,并至何罪而止之处,亦未分载明晰”,因此又将章程修改如下:嗣后出钱雇人挖芪,首犯除有拒捕夺犯等重情,仍按罪人拒捕及夺犯殴差各本律本例分别定拟外,如所雇人数未及十名者,照违制律杖一百;十人以上,加枷号两个月;五十人以上,杖六十,徒一年。每十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徒三年。为从,各减一等。受雇挖芪之人,照不应重律杖八十,递籍管束。囤积黄芪首犯,数至十斤以上者,亦照违制律杖一百;五十斤以上者,加枷号两个月;百斤以上,杖六十,徒一年。每百斤加一等,以次递加,罪止杖一百,徒三年。为从,亦各减一等。黄芪入官。至无业贫民,零星挖有黄芪进口售卖,每次人数不得过十名,每人携带不得过十斤,违者以私贩论。仍责成守口员役及各口关隘官弁实力稽查,出示晓谕。倘有贿纵情弊,查出按例究办。c
如此一来,禁挖黄芪的章程条例就更加清晰明了,嘉庆帝也予以批准。d至于如何做到令行禁止、防患于未然,成宁提出了多部门一体严行查禁,向案件频发地民众出示晓谕,相关官员按月出结申报等富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董诰提出应与吏部、兵部共同商议如何处置察哈尔聚众刨芪、囤积黄芪之该管地方官的想法。e嘉庆帝认为,“此事总在沿边关隘,于无业游民出口时,认真查禁,为正本清源之道”,“从前所定守口文武员弁,处分较轻,率多视为具文,以致关禁废弛”,因此命令吏、兵二部将守口官弁贿纵及失察无票民人出口,处分酌改加重,希望可以激励官弁“自顾考成,实力稽查,不致仍前懈玩”。f很快,吏部、兵部便将处罚条例审拟出来:
嗣后边关隘口,查民人无用印文票及有文票而人数浮多情节不符,该管文武员弁失察,偷度(渡)一二名者,降一级留任;三四名者,降一级调用;五名以上,降二级调用;十名以上,降三级调用。放出私贩人口者,革职。受贿纵放者,革职治罪。若夹带违禁货物,守口官徇纵放出者,按其所带之物,分别治罪。其有盗犯、逃犯偷度(渡)边口,失察一名者,降一级留任;二名,降一级调用;三名以上,降二级调用;五名以上,降三级调用;十名以上,革职。g
a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六年九月初四日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奏,档案号:04-01-38-0207-019。 b 《军机处录副奏折》,嘉庆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董诰奏,档案号:03-2060-022。 c 《军机处录副奏折》,嘉庆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董诰奏,档案号:03-2060-022。
d 《清仁宗实录》卷 249,嘉庆十六年十月丁卯。
e 《军机处录副奏折》,嘉庆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董诰奏,档案号:03-2060-022。
f 《清仁宗实录》卷 249,嘉庆十六年十月丁卯。 g 《清仁宗实录》卷 249,嘉庆十六年十月丁卯。
这主要是从有无偷渡内地民人、夹带违禁货物两个角度,作为考核边关隘口文武员弁的依据。除此之外,朝廷根据内地民人出口偷挖黄芪的系列案件,从涉事人数、黄芪斤数的维度,对失察官员做出了相应处罚规定:
察哈尔牧厂并多伦诺尔厅、丰宁县等处地方,如有聚众刨挖黄芪,未及十人并十人以上,囤积黄芪十斤及五十斤以上,罪应拟柳杖者,失察之地方官,罚俸六个月。人数在五十人以上,囤积黄芪在一百斤以上,罪应拟徒者,失察之地方官,罚俸一年。倘有犯拒捕夺犯等事者,将失察之地方官,照夺犯殴差例议处。a
由此,禁挖黄芪章程和官员处分条例出台,并成为日后类似黄芪案的判刑依据。但不久后,察哈尔地方黄芪案治理方式又起波澜。
(三)驳回黄芪招商给票建议
嘉庆十七年,上驷院阿勒精阿赴达里岗崖等处查询刨挖黄芪情形后,请求朝廷责成口北三厅,令各商头赴该同知衙门,呈领照票,指明在某山刨采,并于入口时,报明黄芪斤数纳税。对此,嘉庆帝提出两个疑虑:“若令刨采黄芪之人由三厅同知衙门发给照票,其本在口外居住潜往刨采者,又由何处稽察?再从前成宁所议,每日只许十人挖取之例,现在是否能以实遵行,或仍系有名无实?”b察哈尔都统贡楚克札布查核后称,“官兵尚俱实力奉行,并无聚众刨挖之事”,并对阿勒精阿的建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口外地面上供天驷牧群,下关蒙古生计,筹办必须尽善,期于公私两无妨碍,仰副圣主体恤外藩、恩施贫民之至意。现已酌调口外能事历练员弁来口面询确实情形。如果可行,奴才贡楚克札布再于秋间查阅八旗之便,亲身周历踏勘,妥议章程,另行请旨。倘有妨碍游牧及滋事别情,仍照原议,永行禁止,以免争端。c
他认为察哈尔地方的政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谨慎妥当地议定各项章程,如此才能既体现朝廷体恤外藩,又真正对贫民有益。嘉庆帝朱批:“妥议具奏,务期永久可行。”贡楚克札布面询八旗各牧群总管后,获知“一开禁令,于蒙古人等生计无益,且恐易启争端,诸多未便”等信息,他认为,“口外居住民人甚多,既不能远赴三厅衙门领照,若官为招商给票采取,则在口外游民势必混迹其中,影射争竞纷纭滋扰,即有弁兵稽察,亦属难于辨别,且地面一经刨毁,亦未必即能填平,于蒙古生计官厂牲畜,殊有妨碍”,因此建议仍照原署理察哈尔都统成宁和刑部商议的禁挖黄芪章程办理。d
嘉庆帝认同贡楚克札布的看法,并再次明发上谕,对禁挖黄芪之事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贡楚克扎(札)布复奏刨挖黄耆(芪)章程一折,所议是。察哈尔牧厂等处游民私挖黄耆,上年甫经议定章程,限以人数斤数,严禁聚众刨采。今若又开领票认采之例,奸民趋利若鹜,势必多方影射,聚集纷争,转致难以稽察。阿勒精阿所奏,不可行。着该都统等仍照原议章程,督饬所属实力查办,毋得日久生懈。e
因此,清廷最终还是按照之前成宁和刑部拟定的禁挖黄芪章程办理此类案件。嘉庆十九年,清廷将禁挖黄芪章程,正式续纂到《大清律例》的例文之中。f从此,这条例文成为日后内地民人私刨口外黄芪案件审判定罪的法律依据。
a 《兵部处分则例》卷 35《八旗·缉私》,道光刻本;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 96《吏部·处分例·边禁》。
b 《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第 17 册,嘉庆十七年六月十五日上谕,第 226 页。
c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察哈尔都统贡楚克札布奏,档案号:04-01-38-0207-021。
d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十七年七月十一日察哈尔都统贡楚克札布奏,档案号:04-01-38-0207-022。
e 《清仁宗实录》卷 259,嘉庆十七年七月乙酉。
f 张荣铮等点校:《大清律例》卷 24《刑律·贼盗中·盗田野谷麦》,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 年,第 403-404 页;吴坤修编撰:《大清律例根原》卷 67《盗田野谷麦》,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 年,第 1060 页。
黄芪禁令颁布后,黄芪采挖具体呈现出何等情形?是有一定效果,还是在后世愈演愈烈?因私闯封禁刨芪多是民间行为,若无较大纠纷,不会记录于档案等史料之中,加之史料留存问题,故而无法将此后民人赴口外私刨黄芪的整体图景确切复原。但从现存档案记载来看,即便朝廷加强了各方面管理,民人私赴察哈尔牧厂刨挖黄芪的事情仍有发生。
例如,据嘉庆二十一年直隶总督方受畴审理民人纪永兴违禁私垦牧地刨挖黄芪案情节描述,
“多伦厅与丰宁县连界之拜升图地方,有贝勒永鋆牧厂荒地。先经寄住多伦厅之山西崞县民纪永兴等私垦,于嘉庆十五年间,经前任察哈尔都统奏明饬禁,将纪永兴等驱逐,地亩抛荒”,但纪永兴直至嘉庆二十年,仍在拜升图建盖房屋,私垦地亩,并开设杂货铺,囤积买卖种地雇工白光瑞等人在地刨出之黄芪。这是纪永兴借助喇嘛罗布桑吹音皮勒,在护卫常明的帮助下,贝勒永鋆给予谕帖获得的垦地盖房权利。可见,部分满蒙官员利用权力,给予内地民人开垦蒙地机会的同时,也间接赋予其开发当地土地资源的空间。而后,朝廷拿获纪永兴等 21 名民人及黄芪 800 余斤和刨芪器具等物后,按照黄芪律例,对首犯杖一百,徒三年,从犯各依受雇挖芪例,俱杖八十,饬知属县递籍黄芪入官变价册报,贝勒永鋆交宗人府议处。a
道光十七年(1837)七八月间,把尔头庞立志带领 8 名内地民人居住在多伦诺尔所属十五号乡约牛姓所管地方,购买割草挖芪的镰刀、铁铲、镢头等物,赶了牛车三辆,一同到了草地无人地方,支搭两个窝铺居住,每日打草挖芪。先后刨得黄芪 755 斤,卖给十九号亨通当铺的民人曹添碌,得价大钱 17400 文。当地牌头并未对其有效约束管教。后因与蒙古人产生纠纷,酿成人命大案。从朝廷处置来看,是依照禁挖黄芪章程,对首犯庞立志、受雇民人郝连分别予以处置。此外,审理此案时,还有在乌克尔赤鲁地方居住的另伙挖芪民人王四等 20 人的记载。b 结合前文所述,祁州黄芪帮在嘉道同光时期逐步发展壮大,或可从侧面佐证内地民人私刨口外黄芪事件并未停止,而是以较为隐秘的方式继续存在。
三、结语
谢健《帝国之裘:清朝的山珍、禁地以及自然边疆》曾提及清廷对非法采菇的判例是借鉴 “口外刨挖黄芪”禁例,指出“或许通过深思熟虑,我们会认为黄芪和蘑菇有可比性”,“根据档案的记载,随着政府日益卷入采菇事业,蘑菇的命运和黄芪一样了”,c但遗憾的是文内并未论述黄芪案始末,也未具体探讨二者的可比性。纵观察哈尔地方黄芪采挖情形,与清帝国“蘑菇危机”有诸多内在的关联性:
首先,从所涉区域来看,二者都发生在蒙古地区,前者为察哈尔地方,后者为库伦地方,都是清朝厉行封禁政策的重要区域。其次,从发生时间来看,黄芪案集中在嘉庆时期,最早上溯至乾隆朝,下延至道光朝。蘑菇案集中在道光时期,最早可上溯到嘉庆后期。两类案件年代前后相接,大致在清廷放宽针对汉商的禁令,允许他们在盟旗做生意政策之后,基本处于 18 世纪末 19 世纪初清朝商业浪潮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之下。再次,从组织模式来看,基本都是山东、直隶、山西等内地穷苦民人结伴前往,他们是未取得官方许可进入蒙古禁地的社会底层,多数案件都有雇佣组织的头目、居中调停的当地蒙古人,他们在当地搭建窝棚等地穴建筑居住生活,刨采到黄芪或蘑菇即在当地囤积,并在关内外售卖。最后,从清廷应对来看,朝廷非常关注此类案件对政治秩序的威胁,以逮捕和驱逐汉流民的方式试图“肃清”和防卫边疆。据谢健研究,
1830 年还没有专门针对非法采菇的判例,但刑部找到了在口外刨挖黄芪的禁例,从而形成了一
a 《宫中档朱批奏折》,嘉庆二十一年闰六月二十七日直隶总督方受畴奏,档案号:04-01-23-0168-027。
b 《内阁刑科题本》,道光十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户部尚书管理刑部事务王鼎题,档案号:02-01-007-031222-0020。
c 谢健:《帝国之裘:清朝的山珍、禁地以及自然边疆》,第 93-94 页。
条新判例:在蒙古无证采菇是有罪的,针对组织者和惯犯有量刑区别的处罚也出台了,a可见黄芪禁例对维护边疆自然环境和政治稳定的示范作用。二者最终都作为成例,收录到官方史书中,从地方事件扩展成区域问题,并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
嘉庆时期禁弛张力之下的察哈尔黄芪刨采历史,正是清廷在开发边疆与封禁边疆上矛盾心态的一个缩影。直隶、山西、山东等民人在内地黄芪市场供求紧张的情形下,为追求黄芪的药用价值和经济利益,在察哈尔游牧地方与当地民众互助刨芪。虽然一定程度上破坏草场平整,引发若干冲突纠纷,但在把尔头的带领下,民人将口外黄芪驮载至内地祁州等药材交易中心,由各大商帮转卖于全国乃至海外,为增进多民族文化交流和多区域商贸互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从长远来看,这反映了大一统政权下不同区域人口流动的必然性、民族交融的不可逆性,也反映了统一的多民族政权下直省和藩部在经济和贸易上的互动和互补。
a 谢健:《帝国之裘:清朝的山珍、禁地以及自然边疆》,第 92-9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