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前半期被学界公认为现代中国经济史学科的诞生时期。按照学界的通行说法,这一时期以1904年为起点,其理由是梁启超于此年推出了《中国国债史》一书。如赵德馨认为,梁启超此书“标志着近代意义的中国经济史学科的萌发”。①虞和平在回顾中国近代经济史的发轫时也认为:“中国近代经济史著作最早出现于1904年,该年广智书局出版了梁启超的《中国国债史》。”②李伯重同意赵德馨的观点,也将梁启超此书的问世“作为中国经济史学出现的标志”。③在这些权威经济史学者的支持下,这部著作作为中国经济史研究的诞生标志,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然而以往很少有人指出的是,梁启超此书出版时间为光绪三十年(1904),书中叙述时间亦自光绪初年为始,就时段而言,梁氏此书所论内容似乎更应该视为时政范围,而非历史性质。那么,梁启超写作此书是否是从历史研究的角度出发的呢?他此时具备较为明确的经济史研究意识了吗?显然,如果不首先弄清楚这些问题,就去谈论现代中国经济史学科的发端,恐怕为时过早。
①赵德馨:《发扬面向现实、反思历史的优良传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1期。
②虞和平:《经济史》,载曾业英主编:《五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
年。
③李伯重:《回顾与展望: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百年沧桑》,《文史哲》2008年第1期。
一
从正面立论的角度来说,学界将梁氏《中国国债史》视为现代中国经济史研究的萌生标志,的确不能说是随意之举。综合学界已有的论述,给出这种说法的依据主要基于两个方面:
其一是认为该书是梁启超将其对经济问题的关注与其“新史学”思想相结合的产物。如李根蟠指出,正是作为史学革命旗手的梁启超,率先“将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与西方经济理论相比较,写了《史记货殖列传今义》《管子新解》等论文”,并“第一次把统计学的方法引入历史研究之中,写了《中国史上之人口统计》”等文章,而“这些都可以视为中国经济史学的滥觞”。①虞和平则发现,梁启超对于中国经济问题的关注,大概始于目睹甲午战争之后外人考察中国社会经济状况的刺激,这在其于1897年为日本人绪方南溟所著《中国工艺商业考》一书所作序言中可以概见;在1904年撰写的《外资输入问题》中,便已显示出了“要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外资输入问题”。②杨祖义更加明确地提出,经济史作为专门史开始出现,正是得益于“新史学”的直接促进,因为梁启超“接受了西方现代学科分化取得的成果,用现代科学分类方法,把历史学划分为普通史与专门史”。③根据前述认识,1904年的《中国国债史》完全可以视为梁启超对1902年提出“新史学”号召的践行。
其二则是认为《中国国债史》充分展现了经济史研究所应具备的视野。应该说,梁启超此书的确包含了较有深度的经济内容。其中共制作了7份表格,分别是(光绪四年至二十八年)历年外债总额表、戊戌前旧债逐年摊还本利表、新旧国债分年偿还表、光绪廿八年偿纳新旧债款日期表
①李根蟠:《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3期。
②虞和平:《经济史》,载曾业英主编:《五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
③杨祖义:《20世纪上半期中国经济史学发展的回顾与启示》,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编:《中南经济论坛2004年卷?总第1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
及数额表、义和团事件各省分担偿金表、光绪三十年补还镑亏各地方分担额表及各国公债表。根据这些统计结果,书中又进一步解释了清廷向各省摊派外债的情况、各省之应对情形,较为明确地展现了当时清廷财政的窘况。有研究者据此认为,尽管该书在统计资料的完整性与精确性方面存在着局限性,但这是“梁启超尝试用西方财政学知识”对近代中国外债问题的研究,所以“具有开创意义”乃是确定无疑的。①这就是说,《中国国债史》在经济史研究的自觉性方面具有先行意义。
乍看之下,上述两个理由颇具说服力。然而细究之下可以发现,这些阐述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后来的学科发展史思路回溯的结果,从而难免存在着基于某些后见之明而做出的解释。这里不应忽视的是,写作《中国国债史》时期的梁启超并不仅仅是一位学问家,同时还是一位关注时政的政治家。因此,我们有必要回到该书文本及其书写情境,认真审视一下作者的写作主旨及其内在脉络。转换成更加直白的问题,那就是,梁启超是否是要撰写一部历史学著作呢?他写作该书的主要动机果然是出于学术研究的自觉意识吗?
首先,从梁启超对自身立意的表述来看,他撰写该书与其说是要践行“史学革命”的号召,还不如说是在进行政治革命的宣传。一方面,他开宗明义地宣称自己之所以要论述“近二十余年来国债之历史”,其根本动机是为了唤起国民的国家危机意识:“‘门前债主雁行立,屋里醉人鱼贯眠’。今日之中国当之矣。醉者岂惟政府,抑全国民皆实梦梦焉?情实且不知而欲其有道焉以拯救之,安可得也!”②另一方面,他又以国债为途径而提出了政体正当性问题。在他看来:“盖公债与立宪政体有切密之关系。愈文明之国,其所负担之公债愈多,民之信其政府使然也。以中国之政体,民视政府如仇雠,如盗贼,其不能得公债于国内也,无待言矣。”③就中国
①郑起东等:《当代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3页。
②梁启超:《中国国债史·自叙》。本文所用版本出自于中华书局1936年出版之《饮冰室
合集》。
③梁启超:《中国国债史》,第1页。
的情况而言,“夫公债之本息,政府以何道取之于我乎?亦曰租税而已。我国民当由何道乃得有财政监督权乎?亦曰出代议士而已。故吾实缫演欧人之常言以正告我国民曰:‘不出代议士,不纳租税。’”①在这里,梁启超呼吁抛弃清朝政体的意味是非常明显的。
其次,梁启超围绕着国债问题的具体论说,也都是为了揭批当时清廷政府职能的失灵,而很少表现出专业性的经济分析。对于外债的作用,他指出这仅仅有助于清政府的苟延残喘,因为“有外债以调剂之,则可以摊年筹偿,易整数为畸零,易直接为间接,所谓狙公饲狙、朝四暮三之术,故民遂与之相忘,而怨扰不至太甚”。②对于清政府发行带有内债性质的昭信股票之举,在梁启超看来,“此实中国内债之嚆矢,而恐亦中国内债之末路也”,其理由是,“以若此之政府,本不足信,虽欲昭之,其乌可得。”③在述及清廷举借外债而引发利权问题时,梁启超又批评道:“而当局者饮鸩如饴,滥用国民公产之保证,慷他人之慨,以快一日之挥霍,吾欲我国民一询其居心何等也。”④梁启超最后的结论是:“夫以今日中国情形,就使所借者为内债,而固已岌岌不可终日矣,况其又属于外债。”⑤按照梁启超的判断,清政府在国债问题上的所有举措无疑都属于倒行逆施。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梁启超撰写《中国国债史》的主要动机,其实是质疑清政府政体的正当性及其继续统治的合法性。就此而言,该书首先是一部关注时政之作,而不是一部历史学性质的专门史。尽管梁启超在该书中使用了带有统计学意味的方法来处理数据,但是与现代意义的学术研究之间,显然还存在着很大距离。因此,将该书视为中国经济史学科的诞生标志,恐怕为时过早。
至于清末出现的、涉及清代经济史实的其他著述,更加不具备成为清
①梁启超:《中国国债史》,第39页。
②梁启超:《中国国债史》,第1页。
③梁启超:《中国国债史》,第6页。
④梁启超:《中国国债史》,第9页。
⑤梁启超:《中国国债史》,第37页。
代经济史研究开山之作的意义。这些著述大体包括:1906年出版的沈同芳之《中国渔业历史》,魏声和之《中国实业界进化史》,1907年山西同乡会编辑的《山西矿务档案》,陈家锟于1908、1909年先后推出的《中国商业史》和《中国工业史》,1910年南通翰墨林编译印书局编写的《通州兴办实业之历史》,1911年通海垦牧公司编写的《通海垦牧公司开办十年之历史》。这些著述虽然在客观上对清代经济史事进行了一定的编辑和叙述,但是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它们“基本停留于对经济现象的一般性描述,还谈不上研究的规范与方法”。①
二
就笔者目力所及,在清代经济史研究范围之内,较为明显地表现出经济史专史意味的著述,距《中国国债史》的出版要晚10年,这就是吴廷燮所著、1914年刊行的《清财政考略》。
吴廷燮,原籍江苏江宁县(今属南京市),1895年顺天乡试中举,1902年署理太原府知府,1907年充任宪政编查馆编辑,1910年出任度支部参议;清朝覆亡后,于1914年任政事堂主计局长,后主计局改为统计局,连任至1928年为止。吴廷燮在清朝任官时,即“喜研讨近代历史,日取邸钞分类编之,复旁稽政书图志,入而贯通”,后乃以“学者与史家头衔知名于世”。②民国初建,设清史馆纂修清史,吴廷燮曾任总纂,《清财政考略》很可能是他在清史编纂之余充分利用资料优势的一个副产品。
就篇幅而言,《清财政考略》是一部与《中国国债史》差不多的小册子。但与《中国国债史》仅着重光绪时期20余年史事的时段不同,《清财政考略》所牵涉的时间囊括了整个清代。《清财政考略》的主体部分,是对清代从顺治到宣统的十朝财政状况分别进行论述,此外参照,还附录了唐朝、
①郑起东等:《当代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第4页。
②吴廷燮主要事迹,参见刘绍唐主编:《民国人物小传》第7册,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第
140—141页。
宋朝、明朝等时代的财税状况。①那么,这部体量有限而涉及时间段又较长的著述,是如何能够体现出财政史专史意味的呢?
第一,《清财政考略》是一部明确把自身主题定位在具体经济问题,同时又有强烈历史纵深感的著述。该书在开篇阐释其撰述宗旨时称:“中国财政之可考者,托始于《虞夏书》,如益、稷之懋迁有无、艰食鲜食、禹贡之赋贡皆是。《周官》详备,《大学》简要。此外,《管子》之书,《史记》货殖之传,班书以后之食货志,通典之食货诸门,通考田赋、征榷诸考,皆言财政之渊海也。”②这里将中国古代食货之学称为“财政之渊海”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将之视为研究前史的意味。在这个意义上,吴廷燮接下来说“今究目前之用,重在近代”,便较为明显地带有将自身论述区别于古代食货之学的意识了。为了展现清代财政的特点,该书还力图用中国历史上其他时代的财政状况进行了一定对比。吴廷燮认为:“历代岁入之数,汉、晋租赋皆出于田地户口,历史无所入细数、可以垦地及户口之数定之。”故而主要对比了材料较为确凿的唐、宋、明三朝的情况。
他还尤其关注了白银的货币功能在其他时代和清代的不同演化。他指出,“历代征收多沿以货易货之旧,非如今日之专收生银”,“唐宋时,君上之赏赉、商民之交易、友朋之赙赠,大率以银钱与绫绢并列者居多,则绫绢亦通有无之品,与用钱等。又历代开国之初,多征本色,其后易轻赍。
……但今折色专属之银,唐宋则钱与緜帛同为轻赍。盖用腹地之赋以供边用,道里辽远,挽输劳费,其必易轻赍者,亦其势也。后儒乃有谓田赋必征本色,迂矣。”③
第二,《清财政考略》是首次较为全面地概括了一个断代时期的财政演变状况的著述。该书按照清代从顺治到宣统共十朝的时段划分,对每一时代的财政状况都进行了扼要的勾勒,并给出了关于基本走势的概括,
①吴廷燮:《清财政考略》,见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室辑:《清末民国财政史料辑刊》第二十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
②吴廷燮:《清财政考略》,页一。
③吴廷燮:《清财政考略》,页三十五。
可谓是第一次呈现了清代财政的整体面貌。特别是其对某些重点时期财政状况的综合判断,以及对一些重点问题的说明,与后来研究性论述的着眼点相比,亦毫不逊色。
例如,在解释康熙朝财政如何从起初的窘境到后期改观的问题时,该书高度评价了该时期财政政策的作用:“用之上者惟恐其多,藏于民者惟恐不足。各省滋生人丁之不加赋,奉天榷盐之设禁,各省兵差加派之申儆,皆以宽恤民力。凡明代供宫禁之金花银等,皆还之部。此所以兵役屡兴而库藏不匮。”书中还特地总结了康熙朝整理财政的主要举措,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几个方面是:一在于清理欺隐,二在于裁汰官缺兵丁,三在于崇尚节俭。此外,书中也指出了康熙晚期出现的财政积弊。其首要者为“亏空之弊卒未禁绝,故末年有一省亏空皆至五六十万者”的问题,认为这是“雍正初年严办亏空官员所由来也”。另一个严重弊端则为耗羡。因“康熙中,官员俸禄停止数年,京外取资则在耗羡,相沿已久,原不侍俸。耗羡少者,正赋一两,有摊数分及一钱,多者有至数倍。凡地方之办公,上司之规礼,京官之馈送,咸取给焉”。从这些评论可以看出,该书已经初步展现出了史论结合的思路,其对于康熙朝财政问题的这些总结,也正是后来研究者不能绕过的地方。
第三,《清财政考略》对于史事的陈述与评论,与《中国国债史》相比,显得更为客观、全面,更能给以较为平允的印象。凑巧的是,《中国国债史》所牵涉的时段主要就是光绪年间,《清财政考略》亦对光绪一朝的财政状况做出了整体性的概括与评论。如前所述,《中国国债史》出于政治宣传的动机,评价光绪朝国家财政基本上处于崩溃的边缘。那么,面对大体相同的时段和主题,《清财政考略》又是如何评述的呢?
对于光绪朝财政状况,《清财政考略》将之分为初年、中年、末年三个时期来加以评述。第一个时期大致是从光绪元年(1875)至十年(1884)。该书指出,面对光绪初“恢复新疆,筹办海防,议练东三省兵,经费日增”的情况,“领度支者”乃设法施行筹饷、开源节流等办法,颇具成效。在此期间,尽管西征军饷、晋豫陕赈款、海防经费、河工用款、法越军务用款、归还伊犁赔款等要务耗资巨大,但是总计该时期出入之数,“共收银八千二百三十四万两有奇,支银七千八百一十七万两有奇,而钱数粮数之收支不与焉。”①也就是说,光绪初年财政是略有盈余的。第二个时期大致是从光绪十一年(1885)到二十五年(1899)。在此期间,主要因甲午战争增加的军费以及战争失败的赔款偿付,造成了财政形势的恶化。综计此时“用款巨者”甚多,如河工(“约二三千万”)、赈需(“合各省计之亦数千万”)、军务(“中日之役约五六千万、甘肃剿回数千万”)、赔款(“中日之役二万万”)等项。最终合计该时期入款“共八千八百余万”,出款“共一万一百余万”,其间差额即财政赤字不过为“一千三百余万”。②第三个时期大致为光绪庚子以后。此时最大财政负担是八国联军战争造成的巨额赔款,其次为推行新政而新增的支出。根据吴廷燮的统计,这一时期“岁入之增于前者”,主要为粮捐、盐捐、官捐、加厘加税、杂捐、节省、实业等项,出款则“自赔款、练费外,各官署新增费亦为大端”,而“以三十四年各省所报岁出入册计之,均在两万万以上”。③其间财政赤字应该并不甚巨,因为在宣统元年(1909),“各省入款为二万六千三百二十一万两有奇,出为二万六千九百八十七万有奇”。④与吴廷燮提供的统计数字相比照,梁启超对光绪朝财政处于危机之中的判断显然过于大而化之了。
虽然《清财政考略》有着比《中国国债史》更为确凿的数据,对数字来源也有较为明确的交代,但是该书只能说具备了经济史专史的雏形,距离自觉性的经济史研究还有相当的距离。显而易见,吴廷燮此书在这里所表现出来的,其实是以传统的食货之学为基础的史著意识,与当时传入中国的一些财政学知识相结合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该书更为准确的定位,应是从传统的食货之学向经济史研究之间的过渡。
相比之下,1917年出现的两种成果,即王振先的《中国厘金问题》和
①吴廷燮:《清财政考略》,页二十—二十一。
②吴廷燮:《清财政考略》,页二十一—二十二。
③吴廷燮:《清财政考略》,页二十三—二十四。
④吴廷燮:《清财政考略》,页二十六。
君实的《记山西票号》,才包含了更具研究规范的、关于清代经济史的探讨。
就目前所见,商务印书馆于1917年出版、王振先所著的《中国厘金问题》,是国内学者研究厘金问题的第一部著作。陈锋指出,王振先曾留学早稻田大学,此书之写作或许有受到日本学者影响之因素。①该书的出发点其实是出于对现实商税问题的关切,认为“课税最恶之厘金,乃以绵绵延延,至今弗替”,所以“要必原始要终,察其事情变迁”。②由于厘金制度肇始于晚清,故而该书在“厘金之沿革”一节中,对该时期发展情形进行了富有开拓意义的概括和总结。
对于晚清时期厘金制度的演变,王振先认为可以将之分作三个时期:一为创办时期,二为推广时期,三为发达时期。按王氏看法,清太常寺卿雷以在太平天国攻克南京后,因“军用不给”,奏请于泰州、宝应“榷税往来商品,名为厘捐”,当为“吾国厘金之滥觞”。其后因曾国藩、胡林翼起而仿行,厘金之法遂得以推广。是为创办时期之主要内容。在第二阶段即推广时期,鉴于“第一期办有成效,各省争自仿行,不数年间,厘金遂推及于各地”。在此期间,滥征现象日益严重:“自商贾谋脱税,趋歧路,承办厘金之局员复认额包征,藉以牟利。时捐输之例既开,纳贿得官者相望于道,其势不能不多取盈。防奸商趋避之弊,不免多设分局,在在盘诘留难,商民益受其累。此第二期所有事也。”到了第三阶段即发达时期,清廷虽自咸丰末年即已认识到“厘金原为兵饷设立,近者贫民受累益深,藉端抑勒,侵吞舞弊,莫可究诘”,谕令“裁减厘局之数”,但因“岁用不足,渐复增加”,以致“厘难遽撤”。不仅如此,至光绪年间,“其数益繁,病民亦愈甚”,如“江苏一省,有四百余所之分卡”,而“由河南省卫辉府经卫河输送货物于天津,历河南、山东、直隶三省,沿途纳税须十余次”。王振先据此断言:“所谓厘金发达时期,即其殃民最甚时期。”③
①陈锋:《中国财政经济史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535页。
②王振先:《中国厘金问题》,商务印书馆,1917年,第3页。
③王振先:《中国厘金问题》,第4—6页。
虽然王振先的出发点并不是撰写一部经济史著作,但是其对晚清时期厘金发展状况的论述,明显具备了史论的特征。其关于晚清厘金三个发展时期的划分及其界定,以及其他章节中有关晚清厘金机制的梳理,都明确表现出了现代学术的规范形态,从而在经济史研究的面貌上,无疑较《清财政考略》更进一步。也正是因为王振先这种具有研究性视野的论述,使之被视为中国厘金史方面的开创性研究。①该书不仅受到后来诸多经济史研究者的高度重视和频繁引用,其率先做出的许多论断也长期成为学界沿用的看法。
1917年君实在《东方杂志》上发表的《记山西票号》一文,其性质本来亦不属于清代经济史范畴,因为该文出发点是为了探讨当时中国金融业的实情。但其中关于山西票号的发展沿革、基本规制等方面的表述,则明显带有史论属性。如内中谈及票号发展史称:“山西票号之创业,大约在明之中叶。至前清乾隆、嘉庆之际,渐就发达。同治、光绪之朝,为全盛之时。自是山西票号,不但补助中国政府,且谋全国到处商民之便云。”另外,文中还论述了山西票号在清末以来衰颓的原因,强调了辛亥革命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国内外金融机构的竞争等。②这些史论性看法,在后来的票号研究中都得到了更进一步的阐述。
三
当然,《中国厘金问题》和《记山西票号》所展现出来的清代经济史研究面貌,还只能说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无心插柳之举。至于真正完全具备了现代学术视野和规范的清代经济史研究,目前所见应为1924年出现的两篇文章。这两篇文章不仅都是以问题为中心、以资料为依据、以逻辑为框架的论述性文字,而且是明确从历史学角度出发所做的考察,此外还都
①陈锋:《中国财政经济史论》,第514页。杨梅:《晚清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研究——以厘金为中心》,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年,第8页。
②君实:《记山西票号》,《东方杂志》第14卷第6期,1917年。
是发表在两所现代大学即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所开办的学术期刊上。因此,以往的中国经济史研究回顾中很少出现这两篇文章的身影,无疑是不应有的遗漏。
按发表时间论,这两篇文章的第一篇,是卫挺生在《清华学报》上发表的《清季中国流行之货币及其沿革》一文。①卫挺生,湖北枣阳人,1911年以清华留美预备学校学生身份获得公费留美资格,后在哈佛大学获硕士学位,1920年归国后任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秘书,并曾执教于燕京大学,具有良好的西方学术训练背景。卫挺生在该文开篇即开宗明义地点出自己的主要论点是:“中国清季流行之货币,其紊乱缛杂,殆不可究诘。”这主要表现在:
以时代论,则两汉、三国、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元、明,及清代历朝之货,并见于民间之授受。以地方论,则内而京师、十八省、满、蒙、回、藏、朝鲜、安南,外而日本、西班牙、墨、美、法、德、英国及其印度、太平两洋近华之各属地,皆有铸货,并行于中国市面。以原质论,则有金、银、铜、铁、铅、锡、镍之货,复益以公私之各项纸币。以形式论,则有有定形者,有无定形者,有实无其货而别假他货以代表其虚位者。以计算论,则有计枚数者,有计重量者,有虽计枚数、而其数之若干成为虚数者,有虽计重量、而其量之若干成为虚量者。加以计数计量之法,与枚之大小、权衡之轻重,与各质纯分成色之高下,又复市异其制而业异其习焉。
接下来,该文分为七个部分来具体论述了清代货币的繁杂情形。在前两个部分中,作者梳理了中国从上古至清代的货币演变流传情况,并指出,秦汉以来历朝所铸的多种铜钱,虽然“其大小轻重不一,其质之纯杂不同,然皆为清季民间交易所用之货币正品”。第三部分考察了铸币材质的演变,指出历来“均以铜为正宗。然他种金类所铸者,二千余年中亦数数见”。第四部分的考察内容是“铜钱之重量及其成分”,认为“历代所铸之铜钱,其重量与内容金类之成分,至为参差”。第五部分探究了清代铜钱
①卫挺生:《清季中国流行之货币及其沿革》,《清华学报》第1卷第2期,1924年。
的供给与使用范围,指出自太平天国战争发生以后,官局“多停铸钱”,“民间日多私铸,私铸与官钱,杂用于民间矣”。第六部分内容为“钱之计算法”,指出清代“用钱之计数”,有“长钱”“中钱”和“小钱”之别,十分混杂。第七部分为全文重点,占全文将近一半篇幅,集中分析了清代称“元”类货币的流通情况。作者指出,此类货币“可分黄金、银、铜、镍四种,其始皆为外国币。后经本国逐渐仿铸,遂与外来者并行市中”。其中对于西洋银币传入中国并广泛流通,以及清代光绪朝以降开始仿造银元的过程,都有较为清楚的论述。
无论是该文立论,还是其论证形式,都显著表明其已完全具备了现代经济史研究的基本特征。全文给出注释共有184个,其论证所依据资料,除源自大量传世文献和清代典籍外,还包括不少时人著述和国外著述。尤其是当时著名外交史学者马士(H.B.Morse)新出不久的著作,也被纳入作者的研究视野。因此,作为对清代币制问题的首次系统梳理,该文无论是就其内容、质量,还是前沿性而言,较之今日都毫不逊色,可谓是标志清代经济史研究成型的代表作之一。
另一篇标志清代经济史研究成型的代表作,乃是同样有着深厚留学背景的著名学者陈瀚笙年轻时代的成果,这就是他于1924年底在《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上发表的《最初中英茶市组织》一文。①该文所探究
的问题,是鸦片战争爆发前150年时间里清朝与英国之间的茶叶贸易情况。其出发点是,根据对18世纪和19世纪前半期的中英贸易统计,“广州运到伦敦的货价,茶占全数百分之九十五。可见我国和英人最初时通商,茶就是大宗出口货”,因此,“要知鸦片战争前中英的外交,似宜注意那时茶市的组织”。
在具体论述过程中,该文分别在“饮茶风气如何传到英国”“乾嘉道时茶市中心点”“广州公行制度”“东印度代理公司”“海关监督”“公行以外的
①陈翰笙:《最初中英茶市组织》,《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第3卷第1号,1924年。该文署名为“陈翰笙”,而陈老后来正式姓名常作“陈瀚笙”。
中国茶商”“海运”“陆运”“专利和国际问题”的标题下,大体覆盖了中英茶叶贸易中的商业结构、经营机制和政府管理等重要问题。文章最后指出:
最初中英茶市一百五十年内,两方面政府都奖励通商,颁给专利。公行和公司都用全副精神来解决交通问题;公行管陆运,公司管海运。两方面都供给政府无数的财源,受政府许多的取缔。但因经济上供求的势力不能均平,专利终不能勉强维持。这一段是近世欧亚通商史中第一章的材料,和我国鸦片战争前的政治外交,有莫大的关系。
与《清季中国流行之货币及其沿革》相比,《最初中英茶市组织》的国际视野更为显著。不仅其开篇之学术史回顾是针对西方学界的论述而发,而且其主体资料也基本都来自于国外文献。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篇站在当时国际学界最前沿的学术论文。其中关于广州公行制度及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论述,也长期为后来同类研究所承袭。此外,这篇论文还明显表现出从经济基础出发来理解社会变迁的思路,表明作者此时已经受到了唯物史观的深刻影响。
在1924年出现的清代经济史研究中,曾鲲化所著《中国铁路史》也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著述。曾鲲化,湖南新化人,1903年考取官费留学日本资格,先进入日本成城军校学习,后读日人所著《支那铁路分割案》,遂弃军事而转学铁路管理专业。期间加入同盟会,与陈天华、蔡锷等人来往密切。1906年回国后,他独自对中国铁路进行全面考察,写就《中国铁路现势通论》一书。民国肇建,曾鲲化在交通部任职,曾任交通次长,1925年去世。曾鲲化既长期从事铁路专业工作,又有强烈的社会现实关怀和良好的知识背景,在开展铁路史研究方面具有常人所不及的优势。其自叙中称,自己利用“专身路界”的机遇,“乘暇遍观部局档册,博采遐迩轶闻,以前著失之简隘,且境过事迁,特奋九十夜之力,赓续增订”,写成了这部《中国铁路史》。①不知道是否与此次奋力著书有关,曾鲲化在成书次年即不幸去世,年仅43岁。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的诸多冠名“中国”的通论性史著中,清代往往只占有很少的篇幅,经济史研究领域亦复如是。《中国铁路史》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其虽然也以“中国”为名,但因铁路在晚清时期才传入中国,故而该书的时间起点只能是晚清。并且由于曾鲲化从光绪末年便从事铁路管理工作,对相关情况非常熟悉,所以该书关于晚清时期中国铁路事业的记述非常丰富,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对晚清铁路史的首次集中论述,故而也可视之为一部清代经济专史的早期代表作。
在《中国铁路史》一书中,曾鲲化关于晚清铁路事业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中国接受铁路的发展历程,其二是则路政管理及其演变情况。
在第一编的第二、三、四章,曾鲲化用“铁路之东渐”“反对派之纷起”和“清廷之定议筑路”的标题,较为仔细地记述了中英吴淞铁路交涉、李鸿章建设唐胥铁路、清廷内部关于铁路建设问题的几次大辩论,以及建造芦汉铁路的定议等铁路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展现了晚清时期中国社会接受铁路的曲折历程。在这部分内容中,曾鲲化一方面批判了反对铁路的顽固认识,另一方面赞扬了倡议铁路建设的先驱者,如丁日昌、郭嵩焘、刘铭传等人。他特别高度评价了李鸿章的业绩,称之为“我国路界惟一之元勋”,宣称:“夫铁路者,惟李则首倡之,……倘当时无李其人者,则至今无一里半里之路,或亦在意中。”“自李鸿章大倡利国利民、可大可久之伟论,于是军机处、总理衙门各王大臣如陡闻青天霹雳,耳目一惊,而老大之顽固胸襟亦同时涤除殆尽。”②对于另一位大力推进铁路建设的人物张之洞,书中也赞称:“当反对派弥漫全国之时,张独抒卓论,扫荡群盲,使不敢再试,朝廷因此定计,耳目为之一新,其功实有多者。”③
①曾鲲化:《中国铁路史》,新化曾宅刊行,1924年,“自叙”。
②曾鲲化:《中国铁路史》,第42、47页。
③曾鲲化:《中国铁路史》,第52页。
在第二编“路政”中,曾鲲化对晚清时期铁路管理机制的演变情况首次进行了较为完整的概括。他在“铁路管辖机关之递嬗”一节中指出,晚清时期的铁路管辖系统中,正式机关经历了从总理海军衙门到统辖矿务铁路总局、再到商部通艺司,最后到邮传部路政司的转变;旁支机关则先后成立了铁路总公司和邮传部铁路总局。“铁路政策之变迁”一节则概述了晚清铁路建设的各种形式,对于该时期出现过的华洋合办、外国承办、官商合办、官督商办、官办、商办和国有等形式一一做出揭示。曾鲲化认为,铁路建设“办法愈多,事权愈混,而成效遂愈无可言”,最终令清末路政“满目疮痍,无法收拾”。①此外,该书还在“铁路防疫与卫生”一节中,揭示了宣统二年东北鼠疫的爆发对铁路运输的影响,以及铁路系统参与防疫的情况,也是对了解此次鼠疫事件的有益补充。
与英国人肯德(KentP.H.)于1907年所著《中国铁路发展史》一书②相比,曾鲲化此书规模更为宏大,内容更为丰富,也是从中国立场出发对国内铁路事业的首次历史总结。因此,该书既是了解中国铁路早期发展情况的重要文献,又是具有现代研究意义的学术著述,是中国近代铁路史研究中无法绕过的成果。其对晚清铁路建设事业的许多论述,特别是在铁路政策的演变、铁路建设的方式等问题上的看法,也长期为后来的研究者所援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铁路史》与前述《清华学报》《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发表的两篇文章一起,足以成为清代经济史研究成型的重要路标。
总体说来,以往将中国经济史研究的发端追溯到梁启超《中国国债史》的做法,肯定是不可取的。客观而论,《中国国债史》与清末那些关于经济史实的记载一样,都是在客观上涉及了较多的经济内容,又随着清朝覆亡而具备了一定的历史性质。相比之下,1914年面世的吴廷燮《清财政考略》,虽然带有较为浓厚的传统“食货之学”的面相,却也显示出作者
①曾鲲化:《中国铁路史》,第92页。
②[英]肯德:《中国铁路发展史》,李抱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
主观上已有一定的经济史专史的意识,可谓是过渡时期的产物。1917年出版的《中国厘金问题》反映了经济史的思路,却又属于现实经济研究的无心插柳。至于符合现代学术规范的中国经济史研究,则是1924年出现的三种著述。这三位作者都具有深厚留学背景,接受过西方学术熏陶,故而能够熟练运用新式学术思路。他们做出的这些成果,当然能够接轨当时国际范围内的前沿研究,同时也能够接续中国本土问题的思考,至今仍具有不容低估的学术价值。就此而言,将1914年到1924年这段时期视为中国经济史研究的萌生阶段,相对来说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