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清史纂修、审改和修订的组织协调与研究等工作,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中心主任为法定代表人。
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定清史纂修计划、方案和规章制度;
(二)承担清史纂修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清史纂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组织编纂人员队伍,落实编纂计划;
(五)组织考证、评议,负责审改和修订相关工作;
(六)开展清代历史文化研究、出版与推广工作;
(七)完成文化旅游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史中心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研究处、编纂处、宣教处、出版处、文献信息处(清史图书馆)。
纳入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的单位仅包括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364.90 |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3 | 2,083.9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 | 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15 | 73.96 | |||
四、事业收入 | 4 | 0.00 | 16 | ||||
五、经营收入 | 5 | 589.51 | 17 | ||||
六、其他收入 | 6 | 35.85 | 18 | ||||
7 | 19 | ||||||
本年收入合计 | 8 | 1,990.26 | 本年支出合计 | 20 | 2,157.86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9 | 275.69 | 结余分配 | 21 | 108.0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0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2 | 0.00 | ||
11 | 23 | ||||||
总计 | 12 | 2,265.95 | 总计 | 24 | 2,265.95 | ||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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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 | 财政拨款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990.26 | 1,364.90 | 0.00 | 0.00 | 589.51 | 0.00 | 35.85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925.36 | 1,300.00 | 589.51 | |||||
20701 | 文化和旅游 | 1,925.36 | 1,300.00 | 589.51 | 35.85 | ||||
20701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1,925.36 | 1,300.00 | 589.51 | 35.8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4.90 | 64.9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4.90 | 64.9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7.00 | 37.00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00 | 3.0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4.90 | 24.90 | ||||||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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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2,157.86 | 73.96 | 1602.48 | 0.00 | 481.42 | 0.00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083.90 | 0.00 | 1602.48 | 481.42 | |||
20701 | 文化和旅游 | 2,083.90 | 0.00 | 1602.48 | 481.42 | |||
20701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2,083.90 | 0.00 | 1602.48 | 481.4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3.96 | 73.96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3.96 | 73.96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5.64 | 45.64 | 0.00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42 | 3.42 | 0.0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4.90 | 24.90 | 0.00 | ||||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364.90 |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1 | 1,300.00 | 1,30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 | 0.00 | 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13 | 64.90 | 64.90 | ||
4 | 14 | |||||||
本年收入合计 | 5 | 1,364.90 | 本年支出合计 | 15 | 1,364.90 | 1,364.9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6 | 0.00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7 | 0.00 | 17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8 | 18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9 | 10 | ||||||
总计 | 10 | 1,364.90 | 总计 | 20 | 1,364.90 | 1,364.90 | ||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364.90 | 64.90 | 1,300.00 |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300.00 | 0.00 | 1,300.00 | |
20701 | 文化和旅游 | 1,300.00 | 0.00 | 1,300.00 | |
20701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1,300.00 | 0.00 | 1,3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4.90 | 64.9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4.90 | 64.9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7.00 | 37.00 | 0.00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00 | 3.00 | 0.0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4.90 | 24.90 | 0.00 | |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4.24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0.00 | 30201 | 办公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7.24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0.00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7.00 | 30205 | 水费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0 | 30206 | 电费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66 | 30207 | 邮电费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0.66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11 | 差旅费 | 0.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0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0.00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64.24 | 公用经费合计 | |||||||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 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3.52 | 0.00 | 23.52 | 0.00 | 23.52 | 0.00 | 6.34 | 0.00 | 6.34 | 6.34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单位:文化与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2,265.95万元
2020年度总收入2,265.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0.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64.90万元。系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2020年度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858.00万元,下降26.54%,主要原因是:按照统一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预算。
(2)经营收入589.51万元。系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57.35万元,下降22.16%,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收入相应减少。
(3)其他收入35.85万元。系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在财政拨款、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北京市卫生局下拨医疗补助款收入、利息收入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8.91万元,增长416.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收到两年医疗补助费用即2019年和2020年,故其他收入增长。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75.69万元。系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按照规定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5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增加。
(5)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系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无结转结余资金。
2.支出总计2,265.95万元
2020年度总支出2,265.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57.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83.9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的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履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清史中心职能而开展各项活动的支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19.00万元,下降16.74%,主要原因:按照统一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预算,相应支出减少。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2)住房保障支出(类)73.9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3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统一规范的津贴补贴政策,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增加。
(3)结余分配108.09万元。主要是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按照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交纳的所得税和事业单位转入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财政拨款支出为1,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3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为64.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提租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90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退休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34万元,我中心“三公”经费只有公务用车运行费,完成全年预算的26.9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各项支出,相关经费支出内容、标准、预算均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和因公出行等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 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本年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转入各类基金的金额。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主要反映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