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年间开设国史馆,特别是乾隆三十年重开国史馆于东华门,即沿袭历代正史体例,全面搜集整理文献档案资料,着手纂修一代国史。现分别典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与台湾故宫博物院的清国史馆纪、表、志、传的稿本及史料长编以至原始文献档案资料非常丰富,而一档所存部分迄今尚未进行全面清理。 按照清史编纂委员会戴逸主任的要求和主任办公会议的安排,典志组全体同志于2003年12月上中旬用了三周时间,对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典藏《国史馆档》志书档案(这部分档案装在一个个档案包中,故有“志包”之称)进行了初步调研。事前列出此次调研的重点是:(1)摸清一档国史馆档现存有关志书的的目录和主要内容;(2)清国史馆负责志书修纂的“十四志处”的组织管理办法;(3)“十四志”的篇目及所谓“长编总档”;(4)修志的凡例和程序;(5)馆臣有关修志的重要奏折及据此发布的上谕;(6)为修志准备的档案及其他文献摘抄,即我们所谓的“史料长编”如何编辑;(7)清国史馆档志包内容与《清史稿》相关志的关系,等等。这次调研共提档100余包(约占志包总数的五分之四,从档案目录看,未提部分可能没有这次调研需要的新资料),其中大部分与当时修志直接相关。 经过调研,我们得到的总的印象是:清国史馆下设“十四志处”主管《国史》志书的纂办。十四志处的“常行功课”则是根据十四志目录向京内外各衙门咨取纂办十四志所需资料,然后分门别类将资料整理成长编,在长编的基础上,撰写成志的初稿,由国史馆总裁奏呈皇帝训示。这次调研使我们大致摸清了现存清国史馆档案“志包”的具体内容,同时对清国史馆修志的程序也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今年第二季度赴台北故宫博物院调研能够成行的话,那将会全面掌握清国史馆所藏志书的档案资料状况以及当时撰写志书的详细流程。这些对今天新修清史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四志目录 清国史馆编纂的志书共有十四个志目,当时排列的顺序是:天文志、时宪志、乐志、艺文志、选举志、礼志、舆服志、职官志、刑法志、地理志、仪卫志、食货志、兵志、河渠志。(据国史馆档“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417 “国史馆所纂地理志卷目总册及十四志目录”)按《明史》十五志,即天文、五行、历、地理、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河渠、兵、刑、艺文,清国史馆十四志删五行志,改历志为时宪志,盖从《明史》十五志斟酌损益而定。 另据“国史馆·庶务类”案卷号1068“国史馆为奏报编纂情况的奏底、事宜单等”(共计二十五件)所载:“天文等十四志及儒林、文苑、列女、孝友等传,系嘉庆十三年经御史徐国楠奏准本馆办理。”可推测十四志目录似乎是嘉庆十三年经御史徐国楠奏准的。 十四志目录如下: (1)天文志: 天象 诸天钜地心数 地体 北极高度 东西偏度 日月五星 恒星 日食 太白昼见 日变月变 共二十三卷,天命年起至乾隆年止。 (2)时宪志: 推步算术 西洋新法 大统旧法 康熙甲子元法 雍正癸卯之法 推步用表 八线表 共二十二卷,天命年起至乾隆年止。 (3)乐志: 乐制 乐律 乐器 乐章 乐舞 共三十六卷,顺治年间起至嘉庆年止。 (4)艺文志: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共十八卷。 (5)选举志: 学校 科举 荐举 铨选 共三十二卷, 顺治年起至嘉庆年止。 (6)礼志: 吉礼 嘉礼 军礼 宾礼 凶礼 共四十卷,天命年起至嘉庆年止。 (7)舆服志: 皇帝辂制 皇帝舆制 亲王以下及内外官员舆车 皇太后舆车 皇后嫔妃舆车 公主以下舆车 镇国公夫人以下舆车 民公夫人等舆车 皇帝冠服 皇子冠服 皇太后冠服 皇后冠服 皇贵妃冠服 嫔妃冠服 公主以下冠服 亲王以下及内外官员冠服 公夫人民公夫人等及命妇冠服 士子及民人冠服 共四卷。 (8)职官志: 共十六卷,顺治年起至嘉庆年止。(此书不分门,先文后武,由内后外,各按所属各官品及额缺并何年设立,何年增裁详载)。 (9)刑法志 共二十卷,顺治年起至嘉庆年止。 (10)地理志: 直隶 江苏 安徽 江西 浙江 福建 湖北 湖南 河南 山东 山西 陕西 甘肃 四川 广东 广西 云南 贵州 蒙古 新疆 盛京 共五十六卷,顺治年起至嘉庆年止。 此书不分门,按年摘要纪录。 (11)仪卫志: 銮驾卤簿 行驾仪仗 御前仪仗 太上皇卤簿 太皇太后仪驾 皇太后仪驾 皇后仪驾 皇贵妃贵妃仪仗 嫔妃采使 皇太子仪卫 亲王仪卫 郡主仪卫 郡王及贝勒贝子仪卫 镇国公至奉恩将军仪卫 固伦公主仪卫 亲王福晋仪卫 额驸仪卫 职官仪卫 共四卷,顺治年起至嘉庆年止。 (12)食货志: 户口一 盐法八 茶马六 禄秩十 兵饷九 积贮五 钱法七 漕运四 屯垦三 赋役二 商税六 共二百六十卷,天命年起至嘉庆年止。 (13)兵志: 建置 廪给 选补 训练 马政 军器 共二百二十四卷,天命年起至嘉庆年止。 (14)河渠志: 黄淮运 水利 海塘 永定河 顺治元年起至咸丰五年止。 本志内容缺。 (以上俱见国史馆档“国史馆·编纂类” 案卷号417 “国史馆所纂地理志卷目总册及十四志目录”) 十四志目录(长编总档)是十四志处纂办十四志的总纲,搜集、整理资料即以此为据。因此,馆臣对此极为重视。请看上述食货志下各门所标的顺序:“户口一 盐法八 茶马六 禄秩十 兵饷九 积贮五 钱法七 漕运四 屯垦三 赋役二 商税六”,显然,各门的名目由职司此事之人初拟,门下的排序数字则出自负有一定责任的馆臣之手。经此一改,岁入岁出两大块判然分明,食货各门的内在逻辑一目了然,可见经过了馆臣的悉心斟酌而后裁定。 现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志包部分的主要内容就是国史馆十四志处根据志的目录向京内外各衙门咨取纂办十四志的资料。这些资料分装100余个志包中,每包封面处标有“国史档·编纂类 案卷号×××”,并标有包内档案的件数、名目,如“国史馆·编纂类” 案卷号421,有6件嘉庆、道光档案,其一为“陕西、云南布政使等造送学额数目册、牧场疆域等清册”。此处从略。 二、十四志处纂修志书的大概程序 就我们翻检的“志包”而论,十四志处纂修志书的程序大致分为制定十四志目录、搜集资料、整理成长编和编写初稿奏呈皇帝等步骤。 1、制定十四志目录 制定十四志目录已如上述,兹不赘述。 一般来讲,制定目录的同时,馆臣还要制定撰写凡例,2003年10月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我们即看到清国史馆《纂辑食货志定本凡例》,并将这件档案复印带回。但这次在一档调研没有发现此类档案,尽管如此,却找到某个志的撰写体例,如地理志:首先叙禹贡疆域、历朝沿革,国朝因明制以及改置,次广袤里数,四至境界里数(有无境界者只云至某府某县多少里,多从之);次北极高度,四至北极高度(四至北极高度惟安徽省无);次丁数(有叙某某年丁多少,某年停编,某年云原额丁多少,某年停编丁。丁数安徽省未收);次首府小注某官驻治,如省治至京里数(有云距京者),国朝因明制及历年改置;次广袤里数,四至八到(各府中四至八到,以前各省多不备载,惟安徽省所载,今皆须增叙);次北极高度,京师偏度,土贡领州几县几(直隶州另载前叙,与各府同,府毕接叙一处),他府与首府同,惟省治增距省里数,再接至京师,国朝因明制,若改置土贡,下则必复叙领州几县几。(国史馆·编纂类 案卷号456,兵部等咨呈纂办地理志所需各省志书、地图等有关档案。)根据每个志的特殊性制定具体的撰写凡例,以保证本志写法的画一,这种做法可供我们参考。 2、搜集资料 根据十四志目录,以国史馆名义,移文京内外各衙门咨取修志所需的档案文 献资料。 先请看兵部等咨送国史馆纂办十四志所用材料的一件档案(“国史馆·编纂类” 案卷号419,共23件,自嘉庆十三年至光绪十七年)本卷封套注明起自嘉庆十三年(但窜入的几件“印结”具结时间均为嘉庆十年)。来文的部门有吏、户、礼、兵、工等部及会典馆、国子监、江西巡抚乃至光绪年间的农工商部等。来文的内容涉及修志所需的各种志书、全书、清册、则例等,这些资料或由本部门直接咨送国史馆,或移会有关部门。 再请看一件吏兵两部及各省督抚等咨送国史馆关于官制增减裁汰的档案: 浙江巡抚文一件,册四本,志书三部,咨送营册并志书。道光七年九月 吏部来文一件,咨覆裁汰土富州年月无从查核。道光七年四月 兵部来文一件,册一本,咨送塔尔巴哈台增改事宜册。道光七年八月 两广总督来文一件,册24本,咨送一统志武职额数。嘉庆十七年年六月 兵部来文一件,知照本馆行查各省武职有无增设裁改转行四川总督。道光五年十二月 直隶总督来文一件,册两本,咨送南运河营官册 道光十五年十一月 定边左副将军来文一件 计册一本 咨送科布多等处增减各事宜。道光 二年一月 兵部来文一件,咨覆应送国史馆河工添设官职、厅营裁改、河渠事宜。嘉庆二十年二月。 兵部来文一件,移取一统志事迹业经转催。 嘉庆十九年十月 兵部来文一件,咨覆仓场衙门并无例案可送纂入一统志书 嘉庆十九年七月 盛京工部来文一件,册一本,咨覆所属额设官员等缺。 道光十一年九月 盛京刑部来文一件,册一本,咨覆京缺郎中员外郎各改一缺作为题缺。道光十一年九月 锦州副都统来文一件,册一本,咨覆所属并无增添裁改。 道光十一年八月 盛京将军来文一件,册一本,咨送所属文武各员有无增添裁改之处。道光十一年九月 盛京将军来文一件,册一本,咨送所属文武各员有无增添裁改之处。道光年七月 盛京将军来文一件,册一本,咨送所属文武各员有无增添裁改之处。道光十一年九月 盛京将军来文一件,册一本,咨送所属文武各员有无增添裁改之处。无日期 兵部来文一件,册一本,咨行山西绥远城驻防官员及增减裁改。道光年九月 盛京兵部来文一件,册一本。 道光十一年八月 盛京内务府来文一件,册一本,造送各项增减清册。道光十一年九月 广东巡抚咨送弗冈等厅移改。 无日期 两广总督来文一件,册一本。嘉庆二十四年一月 广东巡抚来文一件,册一本。道光十六年八月 兵部来文一件,册一本。道光六年五月 吏部来文一件,册一本。道光二十二年九月 四川来文一件,计册23本,咨送裁改增添营制。 道光六年八月 河南巡抚来文一件,咨覆武官营制。 道光八年三月 山西来文一件,册4本,原设增改营弁……道光八年二月 吏部来文一件,册4本,咨覆奉天昌图分防照磨添设年月。 道光十年十二月 陕甘总督来文一件,册4本,咨送应归一统志沿革事宜。 道光二年二月 浙江来文一件,计册十本,移送海沙等场事迹。道光十二年六月 天津镇标咨覆增设官弁由。 道光十六年三月 直隶来文一件,册一本,咨覆官弁由 无日期 三陵总理衙门咨覆裁汰官员。 道光十三年五月 河道总督来文一件,咨送一统志河厅裁革各事宜。无日期 浙江玉环营守备来文一件,嘉庆十八年四月 (以上据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9 “陕甘总督等关于各属等问题的文件”,自嘉庆17年-道光22年9月,37件实为36件) 再看一件案卷号463的钦天监等造送纂入天文志的清册,共10件档案,其中有:日食纪录,自嘉庆元年直至宣统三年,逐年逐次纪录在案;赤道南恒星总图,两全张粘合,应是晚清铜版印刷或石印;另有嘉庆二十一年十二月钦天监及其所属漏刻科、天文科造送的日食相距、本监条奏、奏折事件、流星纪录、日月珥虹霓直背抱等气册,计5种资料,内容起止时间均为嘉庆元年至十二年。日食相距、流星纪录均为天文现象的实录。日月珥虹霓及直背抱等“气”的纪录,极少数有可能是天文现象,但绝大部分应是地球大气的作用,也即与气象有关。又钦天监及其所属漏刻科的条奏,均与皇家典礼或其他重要活动的“择吉”相关,其工作性质及推算方法等似亦应在新修天文志中予以反映。 国史馆咨取修志资料时,有的针对性明确,要某人奏折、条奏及有关上谕,或某种书籍;有的则泛称需查阅某类文献档案,如纂办河渠志需江浙两省提供河湖海塘资料。 这里特别说一下,在咨取各省有关资料时,是由国史馆移文各该督抚,督抚责成该省布政使专办此事,布政使往往还需向下属布置提供所需资料造册上呈。如国史馆纂修河渠志,浙江布政使奉命将自乾隆三十年以后嘉庆十六年以前有关修筑河渠江海塘堤资料造册呈送的一件档案中(共11件 案卷号448),就有绍兴府海防通判曹署卿“今将上虞、余姚二县江海柴土石塘编列字号分晰号丈以及江海情形历办规制汇造总册呈送查核”一文,内容极为详悉。再如 “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421有6件嘉庆、道光档案,为“陕西、云南布政使等造送学额数目册、牧场疆域等清册”。 嘉庆年间的几件关于牧场疆域的档案当是为修地理志上报的资料,道光元年的两件学额与书院的档案,可能是为了修选举志提供资料。 国史馆志包中多有今天修志可资利用的珍贵资料。 3、整理资料,纂辑长编 据嘉庆二十一年十二月初九日总裁大学士后托津、曹振镛等为纂辑长编事呈进的奏折,有如下内容:(1)“馆臣编纂臣工列传,向援宋臣司马光,李焘修史之例,先办长编,将各项档案详叙事由,汇为总档,纂传时按年查收,以免遗漏。曾于乾隆四十八年奏准,每届十年编辑一次”,“惟前于嘉庆十九年,臣等遵旨酌议,纂辑章程,以史馆所办臣工列传,其事迹均须恭查各项册档,检查非易,嗣后长编一书,每属五年即为排纂,臣等当即行文各处,调取档册,督同在馆人员将嘉庆十一年至十五年长编总档现已办竣”;(2)“所有应需上谕、丝纶、外纪、红本,史书各项册档,均由内阁调取,其廷寄议复档及军机月折等项,均由方略馆调取,俟钞录齐全。臣等当同在馆人员赶紧摘办,以便纂辑臣工列传。”(3)“臣馆于嘉庆十九年奏定章程内请旨恭缮五朝实录复本一分,当蒙恩准臣等于本馆供事内遴选字画端楷者十八名,恭请内阁尊藏五朝实录,黄绫副本敬谨书写,臣等详加复核,总计恭缮六百七十八卷,共五百一十四万四千余字,兹已一律完竣,嗣后编查事宜,自是更昭详慎。” 由此可知,国史馆编纂臣工列传必须先办长编,长编的史料来源既有在一定程度上公开的档案如上谕、丝纶、外纪、红本,史书等,也有军机处办理国家重大紧急机密事务时形成的绝密档案——廷寄上谕和录副奏折等。乾隆四十八年定制每届十年编辑一次,嘉庆十九年进一步奏定每五年即行排纂,届时国史馆总裁行文内阁、方略馆(军机处档案藏方略馆)各处调齐档册,先由在馆人员钞录齐全,然后分门别类,按日排纂,摘编汇抄成所谓“长编总档”。 大约至光绪初年已形成操作性更强的的《长编总档凡例》,请看纂办光绪二年至十一年《长编总档凡例》: 每届十年接办长编之期,于具奏奉旨后移取内阁所存上谕原片,并外纪、丝纶、军机处所存之月折廷寄、廷寄剿捕抄录存馆,按日排纂总档备查。 一、 排纂宜按定次拟,首载上谕,次外纪,次月折,次廷寄。廷寄剿捕其丝纶则载于逐日之末,各条俱用朱印标识于上。 二、 首载上谕,凡内外文武臣工自五品以上升迁调补降革及褒功论罪者俱照原文节录。 三、 凡升迁调补降革文职部院员外、各省知州,武职守备、旗营防御以上各项官阶,陈奏遵议核覆等事,均节录纂载。 四、 外纪档有奉旨允行及王大臣各部院覆准施行者,摘叙事由,仍将所奉谕旨、朱批合载。各省军务捷报及获胜情形均节录数语,除将当奉谕旨嘉奖赏赐珍物名号,立予超擢递级升迁以及即予罢斥或论罪者,节录载明外,余皆注以钞存二字。 五、 军机月折按日检查,有已见外纪者不载,其余有奉旨允准并交京外议奏及奉廷寄饬交查议核复者,均节录事由,仍将所奉谕旨朱批及廷寄谕旨合载。 六、 廷寄剿捕过繁,碍难统载,拟将有关紧要机宜奉谕裁定必见施行者摘叙,其余或防堵或调兵或催饷或垂询情形,均不载。 七、 丝纶于吏、兵二部题补文武百官内,自九卿翰詹科道,外省文职知州、武职守备、旗员防御以上,均照原题纂载。 所谓“按日排纂总档”,即长编总档按月划分,一月为一件;每件内按日列出涉及这一日之事的长编总档。以下摘抄一件有关咸丰十年四月初一日长编总档(“咸丰十年四月长编总档”)的内容: 初一日 王明等奏将疏防抢案之旗民地方官摘顶勒缉,骁骑校吴云泽、署广宁知县冯继尧均著先行摘去顶戴,勒限两月严缉赃贼。 广均奏请将挐获要犯委员奖励旨(抄存) 宝鋆廉兆纶奏船户偷米请交部审办旨(抄存) 曾望颜奏克复名山县城及获胜情形旨(抄存) 军机处字寄钦差大臣曾国藩、瑞昌、王有龄奏悍贼麕集,金陵镇常吃紧,请饬曾国藩会同杨载福分剿等语…… 吏部题锡英补授河南淇县知县。依议 初二日 …… (以上据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43,国史馆摘抄编纂的长编总档之二 道光、光绪两朝 15件) 十四志是否也遵循列传先办长编的编纂程序呢?2003年10月我们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得见清国史馆《纂辑食货志定本凡例》规定:“先将每门谕旨全数录出,如长编之式,然后就其中参稽同异,提要钩玄。” 可知国史馆志书编纂程序如同列传一样,也是借鉴司马光编《资治通鉴》先列长编之法。当时我们还翻检了已编好的地理志的一册长编,见到书眉上注有上谕、丝纶、奏折等字样。由此大致可以推断十四志同样遵循列传先办长编的编纂程序。 在台北纂修清史座谈会上,黄彰健先生说清国史馆的长编只是摘编实录等官书(他可能是依据蒋良骐《东华录·序》中提及的重开国史馆议定的章程而言),庄吉发先生会上没表异议,而会后见到我们时对黄说很不以为然。按之事实,庄的意见显然是有根据的。请看国史馆为编纂有关左宗棠西征长编所抄录的6件奏折的事由: 张建岳、阿尔塔计达奏请札调东两部落蒙古官兵分路剿匪同治九年四月 □□□谨将陕省各属同治元年、二年绅民捐赀团练四次请叙各官生衔名银数开具清单恭呈御览 无日期 穆图善片 同治八年十月 金英奏为旧病复发随时医治现难就痊,恳恩赏假赶紧调理仰祈圣鉴事同治八年十一月 左宗棠奏为北路军进剿逆回攻克庄寨大获胜仗据实详陈仰祈圣鉴事。同治八年十一月 两广总督瑞麟、广东巡抚李福泰奏为察出前任运司办专擅款目轇轕请旨饬调来粤清理事。同治八年七月 (以上据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21) 再看一件案卷号23的国史馆为编纂长编所抄录的奏折(乾隆至光绪,卷内共有33件):钦差大臣协办大学士两江总督曾国藩疏奏,为遵旨确查河南巡抚吴昌寿、总兵张 曜等被参各案,恭折覆陈仰祈圣鉴事,本年八月十八日承准军机大字寄 同治四年八月十四日奉上谕:御史刘毓楠等奏,本年……同治五年正月初四,军机大臣奉旨钦此。折内谈及御史刘毓楠等奏参河南巡抚吴昌寿等,曾国藩派员赴豫密查,曾折提到“原折所称吴昌寿许州督师未接一仗,陈州请救,未发一兵,及马兵在汴骚扰等情”,曾氏访查后认为,“赴许之稍缓,初非有意逗留,救陈之稍迟,实因文报梗阻;惟所称马兵骚扰一节,系属实情。省城鼓楼街北土衔各饭馆、客店,大半关闲〔闭〕,舆论亦与原奏相符,河南兵勇毫无纪律,不支棚枨,专住民房,闾阎苦之,由来已久,不独马队为然,即各营步队亦皆与民仇,该抚威信未俘〔孚〕,莫能禁止,此访查吴昌寿办理军务之梗概也。”可见长编中还辑录了大量从未公开的机密的奏折。 清国史馆的馆臣和在馆人员为纂修《国史》作了扎扎实实的基础性工作,仅抄录《五朝实录》复本,就遴选了字画端楷者18名,总计抄录了687卷,共514万余字,最后还须经馆臣的详加复核,才能进入摘编的程序。今天我们新修清史,当然没有必要亦步亦趋地墨守清人章法,但在正式修史前实有必要先搞清楚清国史馆已经作了那些史料准备工作,尽量不做重复劳动。 4、编写初稿,奏呈皇帝 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482的一卷档案内容比较单一,均为历任国史馆总裁(一般均为大学士兼任)向皇帝进呈所纂兵志各篇的奏折,内容格式几乎完全一致,仅同治、光绪年间在“皇上”之前加了“皇太后”字样。从现存奏折看,每年进呈4次,每次均为4卷,基本上是在春夏秋冬的季月。 下面看一件国史馆总裁大学士穆彰阿等呈进选举志的奏折: 国史馆总裁、大学士穆彰阿等谨奏,为恭进选举志事。臣等于道光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准奏以十四志作为常行功课,今将纂就选举志四卷缮写正本,恭呈御览,伏祈皇上训示。谨奏。 道光十九年 月 日 总裁大学士 臣 穆彰阿 总裁大学士 臣 潘世恩 副总裁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 臣 汤金钊 副总裁户部左侍郎 臣 文庆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早于道光四年二月,国史馆即已奏准“以十四志作为常行 功课”。既是“常行功课”,每年“缮写正本恭呈御览”当然也是正常的。 三、清国史馆负责志书修纂的“十四志处”的组织管理办法 清国史馆“十四志处”如何组织志书的修纂,他们的组织管理办法有哪些可供今天修志时参考,是我们这次调研的重点之一,但现在还只能说我们并不清楚其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下面只能只鳞片爪地说一点考察的印象。 1、国史馆总裁、副总裁 国史馆设总裁二人,由大学士出任,主持国史的纂修;另设副总裁若干人,由尚书、侍郎出任,协助总裁工作。总裁、副总裁均为常设差使,从乾隆三十年在紫禁城东华门内重开国史馆,可能就有这样定制的。由大学士主持纂修国史,似乎仿照历代开馆修前朝史由宰相主其事的常例,同时也为方便向包括内阁、军机处在内的京内外各衙门调取修史所需文献档案。 2、十四志处和长编处(股) 总裁之下,负责纂修志书部分的是十四志处,十四志处下设长编处,长编处有时又称长编股。 十四志处中地位较高的一般称“×老爷”,地位较低的则称“在馆人员”。道光二十五年二月的“卯簿”显示十四志的工作人员包括:十四志头两名,其中一名兼管记名承发;帮十四志头3名,其中一名兼任一统志头;帮十四志7名;十四志14名。这26人可能是地位较高、负有一定责任的“老爷”。道光五年九月的卯簿显示各志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工作人员每月逢三、九、十三、十九、二十三、二十九日共上班6天,看来,和总裁、副总裁一样,也属本职之外的兼差性质。(国史馆·人事类,案卷号945)另外,馆内还有数量较大的如字画端楷的“供事”人员,做一些临时差遣的事。 “老爷”并非不干实事,而往往事必亲躬。即使内外衙门咨送的文献档案, 也要由他们首先过目,并亲笔注“阅”字。如直隶总督等咨送纂办河渠志的有关文件,粘在咨文之首的有一单页纸,上面有毛笔字书写: 恒 扎 朱 潘 满文“阅”字 满文“阅”字 阅 阅 初六 十一 初六 初六 看来,恒(满人)、朱、潘三位老爷初六看过了直隶总督咨送的有关河渠志的文件,十一日扎老爷(满人)看过了。他们签阅后就要对直隶总督咨送的文件是否合乎纂修要求负责。(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446) 3、对修志工作进度的掌握 十四志处似乎随时在记录所谓“功课档”,以掌握各志撰写的进度。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469,为一件关于复辑、初辑、校对、缮写四传十四志方面的功课档,时间为道光十二年——宣统三年。下面看一件宣统元年十四志各项旧清稿本数目档: 天文志 分十门 时宪志 分门七 乐志 分门五 凡例一本 艺文志 分门四 凡例一本 选举志 (记起迄年) 礼志 分门五 (记起迄年) 舆服志 职官志 (记起迄年) 刑法志 由乾隆六年至嘉庆二十五年 慎刑 清稿本十 由崇德八年至嘉庆二十五年 刑法 二十五 由顺治八至嘉庆十九年 恭阅本 十九 由顺治八年至雍正七年 清本十四 条目稿本 二 地理志 分门二十一 仪卫志 分门十 兵志 分门六 河渠志 分门四 十七件 4、严格考核 国史馆·编纂类 案卷号3为标对大清一统志的签档、登签档、存签档、分校档及其他有关的档册,共15件,时间自道光四年至宣统元年。其中绝大部分为校对签名。如:“此次派抄一统志副本之供事等务,须赶紧謄写,立限八月内交齐,并派承丛、方溥,徐锦,王成富,沈钟英,秦熙成,杨大钧督催,不得违限。此谕。”然后是各人认抄多少字。 标对表格式如下:(道光七年四日初十日之进呈大清一统志)云南武定州正本第二页后7行“修”字误作“建”,三页后末乃多一圈,四页后二行“川”字误作“州”。 四、清国史馆十四志与《清史稿》相关志的关系 1、先请看《清史稿》十六志与清国史馆拟修十四志对照表:
从上表看出,《清史稿》志的目录大体沿袭清国史馆所拟十四志目录,改动之处有:1、志目顺序《清史稿》作了调整,更趋严谨合理;2、《清史稿》增加清国史馆十四志所无的灾异志和交通志、邦交志,删掉了清国史馆所拟的仪卫志,一增一减,《清史稿》较之清国史馆十四志增两个志,凡16志。 关于“仪卫志”,“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465为“銮仪卫等咨覆纂辑仪卫志所需志书的有关文件”,收录道光十一年的5个文件。综合分析这些文件可知,当时国史馆纂辑仪卫志,向中央有关部门询问有关资料。其中三件涉及嘉庆八年事情,銮仪卫咨覆:“嘉庆八年本卫并无奏准陈设成案”,申明没有现成的此项档案。礼部咨覆转行查卤簿仪仗等注。太常寺咨复坛庙陈设卤簿仪仗仪注无凭抄录,否认曾有嘉庆八年之事。还有两件讲乾隆六十年设太上皇帝卤簿事,銮仪卫咨覆应载事宜。工部来文讲咨送卤簿等项事例,提到国史馆要求“将乾隆六十年恭设太上皇帝卤簿一分内伞扇、旗纛各件数名色,注明覆馆,以便恭载。”工部的答复称:“此项稿件因稿库坍塌,早经腐烂无存”,“今查得嘉庆二十一年,曾据銮仪卫咨文内载各件数名色,修理过大驾卤簿内伞扇、旗纛、杆仗及金器各等项名目,今照稿抄录清册,移送贵馆查照。”上述资料表明,清国史馆曾致力于纂修“仪卫志”,但在查阅调取有关资料时,困难不少;纂修《清史稿》可能因清国史馆留下的仪卫志长编总档材料不足,不设仪卫志,而在“舆服志”中附卤簿,有卤簿、仪卫内容,其中有“太上皇卤簿”(第11册第3088-3089页)内容,“国史馆·编纂类”案卷号465档案资料披露了“太上皇卤簿”编纂的一些情况。
2、再请看清国史馆十四志中天文志、时宪志、地理志、选举志、礼志、食货志、兵制、河渠志下各门与《清史稿》十六志中相关志下各门对照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清史稿》十六志所设各门与清国史馆十四志所设各门就可以比较的天文等8个志而言,少数完全一致(礼志与河渠志,但礼志下吉礼份量独重,又略有不同),多数是在后者的基础之上作了补充和调整,使之更完备也更合理了,独有兵志《清史稿》则另起炉灶,基本上是以军兵种来构建各门。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初步结论:1、《清史稿》十六志的篇目及志下各门的设置大体沿袭清国史馆十四志,也就是说《清史稿》志书的编纂者是本着完成前清国史馆未竟之业的宗旨,循着前清国史馆十四志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既有的长编总档,来编纂《清史稿》志书的(顺便说一下,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今天台湾庄吉发先生编纂清史的主张与做法于90年前《清史稿》主事诸公极其相仿)。2、但《清史稿》的编撰者注意到晚清以来时代已经发生了变化,并从志下各门设置的合理性考虑,对清国史馆的十四志目录作了补充调整:(1)新增交通志与邦交志;(2)选举志下设“新选举”等;(3)对食货、天文、时宪、地理等志下各门作了较大的调整;(4)以新的思路设置兵志下各门;(5)根据清国史馆长编总档的内容多寡,删仪卫志,而有的志门下资料较多,则采取(上中下)或(一二三……)的方式,不求各门下篇幅的均衡。应该说,《清史稿》这方面的探索是值得肯定的,对我们今天新修清史如何编纂典志也不无借鉴价值。
这次典志组全体同志去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调研工作,虽然时间不长,但取得了一定收获。不过,原来设计的调研大纲中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可能我们看得不够仔细,漏掉了某些重要档案,有的则可能原档缺失,所以,这份调研报告从结构上看并不完整。再有,在研究摘抄的档案时,有的分析很可能是错误的或不全面的。总之,这次向戴逸主任和各位副主任提交的调研报告只能看作是我们初步整理的一份粗浅的调研报告。我们期待着能去台北故宫博物院作进一步的调研,以解决现存的种种问题。
(资料来源:清史编纂委员会典志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