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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报告-3
作者:体裁体例小组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2-05  点击量: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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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编纂体裁体例问卷调研的综合分析(初稿)

清史编纂委员会体裁体例工作小组

清史修纂工程正式启动以后,确定合适的体裁体例成为当务之急。为了真正做到集思广益,以戴逸教授为主任的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除了在全国范围内召开了数次专门的研讨会之外,还郑重委托“体裁体例工作小组”进行了一系列相应的问卷调研工作:先是于2003年1月向史学界的有关专家和文化界著名人士发出了《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向他们特别征求意见,收到《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附卷》145份(他们在问卷回函以外的专门意见,已另有整理和分析);接着于2003年4月1日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和光明网(http://www.gmw.com.cn)同时刊发这一调研大纲,面向全国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继续征求相关意见,先后收到回函167份。4月中旬以后,北京和全国均进入抗击“非典”的严峻时期,为了不至于中断工作,经“体裁体例工作小组”集体商定,决定在专家调研和网上及报刊社会调研的基础上,再集中于北京地区的几所重点高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院,以知识丰富、思想活跃的在读文史哲专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为主要对象(历史学专业的为主,包括34名本科生),开展定点的问卷调查,一共发出问卷500份,得以全部收回。另外,考虑到中学历史教师在传承历史文化、沟通学界与社会方面不容忽视的重要性,我们还专门邀请了100名北京市西城区中学历史教师参与回答这些问卷。这样,有关清史编纂体裁体例的前期问卷调查工作,就基本上做到了有点有面、点面结合。而参与回函者当中,有的属主动有的属被动,有的是专家有的不是专家,包括了学术界、教育界和社会各界的多方意见,从而具有了较为广泛的代表性。

下面,我们就对所有收到的问卷回函(共912份,回函份数与回函人数相同),作一简要的统计分析,以供有关学者深化研讨和最终制定《清史》体裁体例时参考。

一关于纂修清史应实现的主要目标

在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当中,认可“新修《清史》是新时代修成的体现当代中国学术水平的一部清史巨著”,“清史修纂作为一项国家工程,其目标不仅仅是修一部《清史》,而应是一个系列性、多成果的大工程”这两项目标者(即调查表中所列目标三与目标四),人数最多,分别达到回函总人数的76.9%和69.8%。认可“以新修《清史》取代《清史稿》,能够与二十四史相衔接”这一目标者(即调查表中所列目标一)达到一半,占回函总人数的50.2%。认可“新修《清史》应超越旧史体制,只需在‘正史’意义上象征性地与二十四史相衔接”这一目标者(即调查表中所列目标二),仅占回函总人数的38.6%。另外还有13人在问卷中写上了自己的其他意见,如有的主张:“新修《清史》应成为中国史书的经典”;有的强调:新修《清史》应成为“社会各界都能阅读”的史学巨著,它必须“还清代历史的真实,让把当代古装清史剧的嘴巴堵上”;有的认为,新修《清史》所要“衔接”的只是“一以贯之的大一统精神”等等。具体的意见统计情况如下表:

调研对象

调研内容

通过《光明日报》及光明网的问卷回函

(167份)

来自北京五个定点调研区的问卷回函(600份)

被特别征询意见的专家问卷回函①

(145份)

各项综合

(总共912份)

主要目标(一)

认同意见②

83

260

115

458

所占百分比

49.7%

43.3%

79.3%

50.2%

主要目标(二)

认同意见

62

234

296

所占百分比

37.1%

39.0%

38.6%③

主要目标(三)

认同意见

139

451

590

所占百分比

83.2%

75.2%

76.9%

主要目标(四)

认同意见

110

425

535

所占百分比

65.9%

70.8%

69.8%

自拟意见

2

11

13

所占百分比

1.2%

1.8%

1.7%

附注:①因向专家调研的《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附卷》与《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调研问卷》的内容有些出入(“附卷”将“目标”和“原则”两项合在一起,而一般社会“问卷”则将两者分开,后者比前者还多了几个分目选项。同时,专家“附卷”的调研中也没有设计“字体”和“成果载体”这两项内容)。故此处的统计以数量占绝大多数且调研内容更为丰富的社会“问卷”之设项为基本,将“附卷”中的第一大项即关于“目标或原则”项中所列各条,根据其实际内容的对应性而不是其具体小项的序号,分别纳入到“目标”和“原则”两项中去计算(“附卷”中的第一大项中的第一小项纳入到“目标”部分去统计,其余各项则纳入到“原则”部分去统计)。这样,在统计分析中,被特别征询专家的有些部分意见的序号,就只能有所变化。特此说明。

②“问卷”中的第一、二两大项内容为多项不定选择,此处只统计了其认同方面的意见。第三大项及其以下各项本来均为单项选择,由于有少量的问卷作了多项选择,为了全面、准确和真实地反映这些意见,我们统计时也将其一并记入,并在相关表格的“备注”和具体分析部分作了说明。

③对于《清史编纂体裁体例调研大纲·附卷》中没有设计、也即缺少特别咨询专家参予回答的问项,百分比统计的底数为实际参予回答此项者的总份数,而不是全部问卷的回函总数。特此注明。以下各表同。

二关于纂修清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有关这一问题,问卷中所列的四项原则均得到了大部分回函者的认同。其中“有助于揭示有清一代的时代特点(包括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和中国版图的奠定,清代巨大的历史变革、人口的空前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外关系的新格局、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中国人民的反抗、晚清近代化事业的兴起以及政治结构的变化等等),有助于反映清代极为丰富的历史内涵,增强人们对复杂的历史现象和发展规律的认识”一项(即调查表中所列原则二),得到认同的比率最大,占了回函总人数的84.3%。其次是“主要面向现实和未来,尽可能地充分利用各种未刊档案和海内外的珍贵文献,能够为今人提供系统、准确的清史知识和丰富深刻的历史借鉴”一项(即调查表中所列原则四),认同的人数也较多,达到了回函总人数的83.1%。另外的两项,即“全面系统地总结已有的清史研究成果与重点创新相结合”和“继承优秀的中国史学传统,与反映当代史学研究水平,吸收世界先进的史学思想和方法相结合”(即调查表中所列原则一和原则三),也都得到了70%以上的人员认可。

此外,在“自拟”意见一栏中,有的回函者强调要注重“民族团结”的原则;有的力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的更提醒:清史纂修虽是国家文化工程,但“不可以政治性代学术性,而丧失史学自身的独立学术品格”,同时还应尽量“减少主观色彩”,“既要写辉煌又要写耻辱,但也别刻意渲染耻辱”;有的回函者还提出,新修清史必须做到“史料性、客观性、艺术性熔为一体”,等等。其主要的意见统计情况如下表:

调研对象

调研内容

通过《光明日报》及光明网的问卷回函

(167份)

来自北京五个定点调研区的问卷回函(600份)

被特别征询意见的专家问卷回函

(145份)

各项综合

(总共912份)

基本原则(一)

认同意见

106

452

87

645

所占百分比

63.5%

75.3%

60.0%

70.7%

基本原则(二)

认同意见

142

515

112

769

所占百分比

85.0%

85.8%

77.2%

84.3%

基本原则(三)

认同意见

114

464

98

676

所占百分比

68.3%

77.3%

67.6%

74.1%

基本原则(四)

认同意见

134

516

108

758

所占百分比

80.2%

86.0%

74.5%

83.1%

自拟意见

4

4

所占百分比

0.7%

0.4%

三关于体裁

有关这一问题的意见当中,以主张“将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等传统体裁和现代章节体平等、灵活、创造性地结合起来,进行一种体裁的综合创新”者为最多,达403人,占总人数912人的44.2%;其次是主张“大体以传统的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尽量加以现代的改造、补充和发展”者,达263人,占总人数的28.8%;此外,主张采用“传统的纪传体”者92人,主张采用“大体以现代章节体为主要框架,尽量吸收传统史学的各种优点”者135人,分别占总人数的10.1%和14.8%。主张采用“现代的章节体”者最少,仅47人,占总人数的5.2%。另外,还有6人写上了自拟的意见,但基本未超出以上几种方案的范围,如有的赞成“以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尽量加以现代的改造”,但却又强调“改造须谨慎,莫要改造得似驴非驴,似马非马,贻笑大方”;有的则极力主张“在汲取古今中外修断代史的经验之同时,有创意地尝试一套新的体式,万不可困于过去的模式,亦步亦趋”,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调查的北京大学研究生当中,主张采用“将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等传统体裁与现代章节体平等、灵活、创造性地结合起来,进行一种体裁的综合创新”和主张采用“大体以传统的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尽量加以现代的改造、补充和发展”的人数,基本持平。这可能与参与回函的北大研究生多半为博士生有关。与此相应,在被特别征询意见的专家们当中,主张“大体以传统的纪传体为主要框架”者,也要比主张“平等融合各传统体裁和现代章节体,进行综合创新”者多了20人,高出前者约15个百分点。而在北京中学教师的专门调研中,情况则略有不同,可能因为职业关注的缘故,他们虽然也大多认同以上两种选择,但相比之下,主张采用“现代章节体”的人数比率则要远远超过其他被调研群体,而达到了17%(平均数为5.2%)。其具体统计情况如下表:

调研对象

调研内容

通过《光明日报》及光明网的问卷回函

(167份)

来自北京五个定点调研区的问卷回函(600份)

被特别征询意见的专家问卷回函

(145份)

各项综合

(共912份)

传统纪传体

25

61

6

92

所占百分比

15.0%

10.2%

4.2%

10.1%

现代章节体

5

39

3

47

所占百分比

3.0%

6.5%

2.1%

5.2%

纪传体为主

50

137

76

263

所占百分比

30.0%

22.8%

52.4%

28.8%

章节体为主

24

104

7

135

所占百分比

14.4%

17.3%

4.8%

14.8%

综合创新体

71

279

53

403

所占百分比

42.5%

46.5%

36.6%

44.2%

自拟体裁

3

3

6

所占百分比

1.8%

2.1%

0.7%

备注

由于回函者对单项选择作了双项或多项选择,故总数多了11份

由于回函者对单项选择作了双项或多项选择,故总数多了20份

由于回函者对单项选择作了双项或多项选择,故总数多了3份

由于回函者对单项选择作了双项或多项选择,故总数多了34份

四关于文体

主张采用“精练的现代书面语”者占绝对的优势,达672人之多,占回函总人数的73.7%;其次是主张采用“文言”者,有149人;主张采用“通俗直白的现代白话”者50人,分别占总回函人数的16.3%和5.5%。另有22人写上了自己的其他意见,如有的主张应以上述三种文体各编一套《清史》,同时另编一套漫画《清史》,或者至少应用文言、白话两种文体分别编出两套《清史》;有的则认为:“古人爱用文言,若在修史中为了更好地体现某些情节,可以用文言与白话交替使用来表达”;还有的强调“文言毫光射万年”,应该以文言为主、白话为辅,等等。具体的统计情况如下表:

调研对象

调研内容

通过《光明日报》及光明网的问卷回函

(167份)

来自北京五个定点调研区的问卷回函(600份)

被特别征询意见的专家问卷回函

(145份)

各项综合

(共912份)

文言

34

88

27

149

所占百分比

20.4%

14.7%

18.6%

16.3%

现代通俗白话

7

43

50

所占百分比

4.2%

7.2%

5.5%

精练的现代书面语

118

450

104

672

所占百分比

70.7%

75.0%

71.7%

73.7%

自拟

5

6

11

22

所占百分比

3.0%

1.0%

7.6%

2.4%

备注

有3份未填此项

有13份未填此项

有3份未填此项

共有19份未填此项

五关于字体

由于专家调研表中没有设计关于此项调研的内容,故本项统计的总人数为767人。从问卷回函的意见来看,主张采用“简体字(但保留若干简化后可能会有歧义的繁体字)”者为多数,达456人,占总人数的59.5%;其次是主张采用“繁体字”者,有136人,占总人数的17.7%。此外是主张采用一般“简体字”(不涵保留若干简化后可能会有歧义)者,有160人,占总人数的20.9%(其中又以中学教师最为突出)。如果将第1项和第3项合并,那么主张采用简体字者共有616人,占总人数的80.3%,可谓绝大多数。

关于字体问题,回函者们还随函提出了其他意见。如有的建议分别编辑和出版繁、简两种字体的《清史》各一种;有的提请注意书中将会涉及的少数民族文字书写问题,要求“对少数民族历史人物的名字拼写时一定要音律准确,用字恰当”;有的甚至特别建议:“清史编纂委员会一定要作出一个硬性规定,一个强制性规定——在清史各卷的编写当中,绝对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包括年代)。一定要让这部新修清史像二十四史一样,从头至尾闪耀着汉字的光辉”,等等。其主要意见的统计情况如下表:

调研对象

调研内容

通过《光明日报》及光明网的问卷回函(167份)

来自北京五个定点调研区的问卷回函(600份)

二项综合

(总共767份)

繁体字

35

101

136

所占百分比

21.0%

16.8%

17.7%

简体字

18

142

160

所占百分比

10.8%

23.7%

20.9%

简体字(保留若干易出现歧义的繁体字)

111

345

456

所占百分比

66.5%

57.5%

59.5%

备注

有3份问卷未答此项

有12份问卷未答此项

共有15份问卷未答此项

六关于字数

这方面的意见分歧相对较大。主张“三千万字的人数最多,达438人,占总人数的48.0%;其次是主张“两千万字”者,达340人,占总人数的37.3%;另外还有自拟主张者105人,占总人数的11.5%。从所注明的自拟意见来看:大多数人是主张不限定具体字数的,如认为“字数应服从内容”、“不宜事先限制字数”,或强调“目标达到是关键”、“要多少就写多少”等等。也有具体地提出字数规模应为“500万字左右”、“二至三千万”、“三千万以上”、“三至四千万”,“至少四千万字以上”的。其主要意见的统计情况如下表:

调研对象

调研内容

通过《光明日报》及光明网的问卷回函

(167份)

来自北京五个定点调研区的问卷回函(600份)

被特别征询意见的专家问卷回函

(145份)

各项综合

(共912份)

2千万字

72

220

48

340

所占百分比

43.1%

36.7%

33.1%

37.3%

3千万字

56

297

85

438

所占百分比

33.5%

49.5%

58.6%

48.0%

自拟

28

62

12

102

所占百分比

16.8%

10.3%

8.3%

11.2%

备注

有11份未填此项

有21份未填此项

共有32份未填此项

七关于成果的载体

从统计的结果来看,主张采用“纸介质印刷品与电子版,网络版图书结合”者为最多,达634人,占总人数的82.7%;其次是主张采用“纸介质印刷品图书”者,有100人,占总人数的13.0%。其具体统计情况如下表:

调研对象

调研内容

通过《光明日报》及光明网的问卷回函(167份)

来自北京五个定点调研区的问卷回函(600份)

二项综合

(总共767份)

纸介质印刷图书

49

51

100

所占百分比

29.3%

8.5%

13.0%

纸介质图书与电子、网络版等结合

104

530

634

所占百分比

62.3%

88.3%

82.7%

自拟

3

2

5

所占百分比

1.8%

0.3%

0.7%

备注

有11份问卷未答此项

有17份问卷未答此项

共有28份问卷未答此项

最后,我们想借此机会,对所有以各种途径为新修《清史》体裁体例调研问卷作了回函,给予支持、帮助和指点的各界朋友和同道,特别是那些经由《光明日报》和光明网主动热情地回函陈述宝贵意见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对于这些回函和意见,我们都已进行了精心的整理和摘录,并作了粗浅的统计分析,在提交给清史编纂委员会继续深入研究的同时,也将予以存档,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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