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0年开放历史档案以来,清代档案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史学界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清代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利用工作也得到进一步推进与发展。1991年,全国明清档案目录中心成立,开始对国内外清代档案信息进行跟踪收集,建立了明清档案全宗目录数据库,并于2000年出版了《明清档案通览》。但总体上来说,明清档案目录数据信息服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存世的清代档案约计两千万件,除了一千余万件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集中保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外,其余部分,尤其是清代地方衙门及民间档案则分藏于国内外数百个档案馆及相关图书馆、博物馆、研究部门的资料室和个人手中,其中国内各级地方档案馆是这些档案的保藏大户。
下面就全国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基本情况及其内容特点做一简要介绍。
一、 全国各地方档案馆清代档案保存及分布情况
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档案馆3902个,其中县级以上综合性档案馆3100个。据初步统计,全国有200多个档案馆(不包括各类专业档案馆,另外还有些档案馆数字没有报上来)收藏有数量不等的清代档案。另据2000年国家档案局全国重点档案调查统计,全国地方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含少量清以前的档案)中省(区、市)级档案馆所保存数量为1949632卷又199424件;地(市、州、盟)级档案馆保存数量为77854卷又9217件,县(区、旗、市)级档案馆保存数量为184649卷又8155件,各级专业档案馆保存数量为1149卷,各级部门档案馆保存数量为11925卷又539件,各级企业档案馆保存数量为105卷又2件,各级文化事业档案馆保存数量为946卷又5件,科技事业档案馆保存数量为119卷。总计为2214349卷又229265件(详见表一)。
全国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中的档案数及其分布十分广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大量清代档案主要集中保存于省市级大型档案馆
从2000年全国重点档案调查显示的数字来看,清代档案50%以上保存在各省市级大型档案馆中。如从分布上来看,重点集中在几个地区,如辽宁省档案馆29个全宗,约107428卷;吉林省档案馆72个全宗,126147卷;黑龙江省档案馆31个全宗,62733卷;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16个全宗,52843卷;天津市档案馆28个全宗,5416卷;四川省档案馆9个全宗,114679卷;西藏档案馆23个全宗:527356卷(件)。此外,上海、广东、云南、贵州、新疆等地都集中保存了一定数量的清代档案。
(二)全国地方各级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整理著录工作基本到位
清代档案历来受到地方各级档案馆的重视,从档案分级上来说,基本上都被划为重要档案,在整理、著录方面也都得到优先考虑。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方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基本都经过系统的整理,大部分都编有目录,做到了“有规可循,有目可查”。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目录大都是传统式编目,尚未来得及按照《清代档案分类表》等标准格式著录。而且80%以上只著录到案卷级,而未细到文件级。少数档案馆已建立有清代档案目录机读数据库。另外,也有些档案馆由于档案数量过大,也存在着部分清代档案尚未整理完毕的情况。
(三)各地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保管、利用情况良好
由于清代档案属重点档案,在地方上主要保存于各省市级大型档案馆,许多档案馆近年来按照新的档案馆建筑规范都修建了新馆,改善了档案保管条件。清代档案属于历史档案,对社会开放利用。
二、 全国各地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内容及其特点
全国地方各级档案馆所藏清代历史档案内容丰富,涉及到清朝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
(一)内容
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所藏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档案文献相比较,全国地方各级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在内容上更具鲜明的地方及民间特色。具体如下:
1.行政管理:
1)入关前档案:这部分档案主要保存于东北三省各级档案馆。如辽宁省档案馆藏“明代辽东察院山东备倭署”、“满文老档”等全宗中的档案反映清入关前女真族早期活动情况,以及努尔哈赤、皇太极在位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诸方面的重大历史活动,包括统一女真各部同蒙古各部的关系,同朝鲜的交涉与战争,努尔哈赤及皇太极时期制定并推行的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原始史料。
2)有关清代中央、皇室的档案:虽然各地档案馆所存清代档案以反映地方政务为主,但一些地方档案馆也保存有一些重要的反映清朝中央国家机关及皇室生活的档案。这些档案的来源一部分是档案馆原藏,也有些是后来从民间征集的。如辽宁省档案馆藏有完整系统的清朝圣训、实录、玉牒、满文老档等。另外,一些地方档案馆保存有皇帝的上谕、敕书、臣工的题本奏折,清朝内务府的题本,以及圆明园、畅春园的建筑工程文件档册等。
3)清代地方各级行区划分、衙门设置、政务管理方面的档案:
(1)清代各级地方行政衙署的设置,官员任免、地方行政管理方面的档案:如河南省档案馆的“河南巡抚”全宗、“河南布政使司”全宗及四川省档案馆的“四川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等全宗档案反映了清代省级官府机构的运转情况。而各地方档案馆所存大量的清代各道、府、厅、州、县衙署行政档案,则系统记录了清朝各级地方衙门机构设置、官员任免及日常行政工作。
(2)清朝少数民族地区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档案:清入关后,东北地区及蒙古地区满、蒙民族生活地区沿袭了满清入关前的行政管理制度,实施旗制管理,如辽宁省档案馆的“军都部堂”(盛京将军衙门)、“三姓副都统衙门”、“双城堡总管衙门”等全宗档案,吉林省档案馆的“吉林将军衙门”、“宁古塔副都统”、“珲春副都统”等全宗档案,黑龙江省档案馆的“黑龙江将军衙门”全宗档案等记录了东北地区各将军衙门及驻防八旗官兵的设置、沿革、调动等方面的历史情况。而内蒙古地区各级档案馆现存的清代蒙古各旗档案,也反映了清代内蒙古地区的行政管理状况。如内蒙古档案馆的“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喀喇沁中旗札萨克衙门”等各旗衙门的档案等,反映了当时蒙古各旗职官官阶及待遇规定,职官的任免、调动、奖惩、袭爵等,兵丁名册、兵器统计、驿站设置、旗内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情况。
清朝西藏地区实施政教合一的管理,现在西藏自治区各级档案馆所存的“噶厦”、“译仓”等全宗档案充分反映了当时西藏宗教行政管理情况。
此外,四川、湖南等地档案中有关清朝西南地区地方“改土归流”的档案也对研究清代少数民族地区行政管理制度提供了史料。
(3)清代中央派设地方的专门管理机构档案:如北京市档案馆的“永定河道”、“长芦盐运使司”等全宗档案涉及到了清朝相关经济管理机构。天津档案馆保存的“河北邮政管理局”档案则反映了清末政府对邮政的管理。
(4)清代地方基层行政管理组织档案:各地方档案馆现存大量清代档案中,许多反映了清代民间基层行政管理制度━━乡镇保甲制度,如保结、保甲牌、户口册等。
2.经济方面:
1)反映清朝皇室经济的档案,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如辽宁省档案馆的“黑图档”、“顺治年间档”、“盛京内务府”、“盛京礼部”、吉林省档案馆的“打牲乌拉协领衙门”、“果子楼”(吉林将军衙门下为皇室采集贡品的专门机构)等全宗档案等,记录了清代北京总管内务府、盛京总管内务府下辖各旗佐领皇室包衣在皇庄、王庄、贡山中采捕、贡品等经济活动。
2)反映清代地方财政、土地债务的档案,如吉林省档案馆“户司”等全宗档案,反映了清代地方公仓义仓粮石存储、银两兑换、工种决算、征收各种捐税解存四柱清册等方面情况。又如河北省档案馆“获鹿县”档案,包括丁粮审册、征粮册、户口、保甲册。而在江苏、安徽等省地方档案馆中,尤以清代地亩册、鱼鳞册、各种红白契、执照、知照等契约文书为多,对于研究清代土地债务很有意义。再如安徽休宁县档案馆藏有1146卷清代鱼鳞册,时间从顺治四年(1647)到宣统三年(1911),内容形制都令人叹为观止。
3)清代关税档案:海关档案在各地方档案馆馆藏中都被单独列一全宗,数量与内容十分可观。著名者如“天津海关”档案,上海的“江海关档案”,广东省的“粤海关”、“九龙关”等全宗档案,山东省的“胶海关”档案,湖北省的“江汉关税务司”等。这些海关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各关稽征关税、防缉私运、管理贸易、办理助航及管理其设施、编制贸易统计等事宜的档案,及官员间来往文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总税务司”档案十多万件,也是研究清代海关的重要史料。
4)清朝路矿实业档案:清代盐铁专买,到清末西方列强纷纷在华开矿办厂,清政府也开始试行官商合办。在地方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中涉及到这些方面的档案很多。如“黑龙江铁路交涉总局”、“黑龙江各铁路交涉分局全宗汇集”等全宗档案中有关开办铁路及交涉事宜的档案,内容涉及勘报矿产资源、开矿、兴办工厂、实业统计、垦荒种植等各个方面。云南省档案馆清代档案中有关开采各种矿产的奏折批复,矿务章程和矿务纠纷等文件,还有有关滇越铁路事宜的档案。吉林省档案馆的“吉林垦矿总局”、“吉林矿政调查总局”、“吉林矿务公司”等全宗档案,记录了吉林地方石碑岭煤矿、珲春金矿开采情况。湖北省档案馆的“汉冶萍煤铁厂股份有限公司”档案记录了汉冶萍商办调查史料,包括开采矿石、生铁价格、购定生铁合同,开采大矿石、煤炭、营运煤焦、冶炼钢铁的文件及股东名册、股票收据、债券等等。
河北省档案馆的“长芦盐运使司”档案(1777-1911)147卷,记录了盐商报运地点和数量的文件,各县销盐引数目月报表,各处盐店收售鱼盐及收支清册,缉私清册和缉私营经费报表等。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盐捐总局”等相关全宗则保存了清末开办官运盐务等方面的档案。
5)商会、行会档案:比较著名者如北京市档案馆的“北平市商号全宗汇集”,天津市档案馆的“天津商会”档案,上海市档案馆的各种同业公会档案,江苏省苏州市档案馆的“苏州总商会”档案等。此外,各地方档案馆还收藏有数量巨大、内容形式庞杂的清代民间钱庄、当铺等方面的档案。
6)民间契约、谱牒档案:各色各样的清代契约文书,几乎成了地方各级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中共有的品种。这些契约包括田地、房产、山场出租买卖的各种红白契,又包括各种乡规、里约、字条、甘结、字照、字据、执照、收照、修寺合同、纳税契尾等。另外,许多地方档案馆保存了大量清代家族谱牒。
3.军事方面:
除了大部分散落在各全宗档案中,此外另有专门全宗,如吉林省档案馆“兵司”档案共2354卷。记载了从乾隆十九年(1754)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吉林地方八旗官兵训练、装备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全国各地方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中涉及清朝地方军事方面主要还有防军、练军、军事学堂、各处、局等官员的任免、启用关防,武职官员承袭、休致、考核、引见、呈报履历、请假、记过、免职、斥革、稽核、阵亡、抚恤等情况;军事活动方面有各军演练、出征、会哨、剿捕、驻防巡查等文件。还有军火、军备,狱所管理,缉拿罪犯,剿匪等。另外,还有各地驿站、驿道方面的文件。
4.外交方面:
1)条约、商约:如山东济南市档案馆藏有道光二十七年(1847)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朝与英、俄、美、日、法、葡、荷兰、巴西、瑞典、挪威、墨西哥、秘鲁、韩等国通商条约印本。云南省清代档案中有中法界务和中法续议界务,中法越南边境通商条约、滇越陆路通商章程,滇缅会办边界条约和保护边界通商各案的办法等文件,以及法国领事馆公馆设置、选址等方面的档案。
2)外国人在华开埠通商:包括上海、天津、青岛等地档案中有关租界档案,外国人在华创办工厂、公司档案等。如天津市档案馆的“英国工部局”、“天津英国商会”、“英商太古公司”、“隆茂洋行”等全宗档案都反映到了这些课题。
3)对外交涉:辽宁省档案馆的“奉天交涉总局”、“奉天交涉司”等全宗档案中有聘请洋人姓名表、居留外国人数户口调查表、各国设立领事馆、各国强行在内地强占土地、开采矿藏、设立军政机构并派设驻军等文件。辽宁、天津、广西、西藏等地档案馆藏档案中还有记载中法战争、中日战争、日俄战争、“义和团”运动等方面的史料。
5.法律、治安:
北京市档案馆“明清历史档案资料”中有《大清律例》、《清代行政法》等史料。河北省档案馆“临榆县”全宗有关该县贩卖私盐、搞捐、偷盗、赌博、私吸洋烟等方面诉讼案件。辽宁省档案馆的“辽阳地方检察厅”、“辽阳地方初级审判厅”、 “吉林巡警总局”、“吉林保甲总局”等相关全宗的档案反映了清末司法制度的建立。一些档案中还有清政府镇压各地反清斗争和秘密组织的文件。
6.文教卫生:
在清代各地方衙署档案中都有体现。主要有清科举考试各级各类试卷、清朝地方衙门组织参与科举考试,以及清末学堂改革等方面的档案。如“北平市教育局”档案中清代部分中有京师督学局、八旗子弟小学的档案。“永定河道”全宗档案中有永定河道文武官员赴乡试、会试等差务的文件。医疗卫生方面档案也很多,如反映清代社会慈善事业的天津市广仁堂档案等。“吉林分巡道”全宗中有兴办义学、纂修志书、改良戏曲、引痘施医、修建庙宇、办育婴堂、粥厂等方面的档案。“吉林防疫总局”全宗内有关于疫情调查、防治及善后等方面的档案。“昆明红十字会”档案中有光绪年间昆明市公会清理会产会议记录等文件。此外,有关清代地方书院管理方面的档案也在各地方档案馆藏中有所保存。
宗教方面:
在清代地方各级行政衙署档案中都有体现。如内蒙古、西藏地区各级档案馆现存大量有关喇嘛教寺院档案,包括规章制度、喇嘛名册、喇嘛度牒、寺院经济文书等。而有关清代佛、道管理及佛寺建造文件档案在各地档案馆尤其是南方档案馆中大量存在,很多佛经原件被保留至今。
教案方面:如浙江宁波市档案馆“清代档案”全宗中有咸丰年间鄞县正堂为保护法国天主教堂、防止民人闹事所出的治安告示,安徽宿松县档案馆天主教入教名册,四川“巴县档案”中有外国人在四川游历、传教、教案及各国领事馆等与地方政府来往文书。比较系统的如“天津各教会(全宗汇集)”等。云南省档案馆清代档案中有外国传教士在云南置产、教案处理的经过等方面的原始档案。
8.民族方面:
新疆档案馆藏有清朝皇帝同意流落俄国伏尔加河流域的蒙古族土尔扈特部落请求回归的敕令,内蒙古自治区各旗清代档案中有清历朝皇帝给蒙古王公大臣的封敕等,西藏档案中有清代皇帝及中央政府与达赖、班禅及藏族上层贵族之间的封赠、赏赐方面的档案。另外,四川等地档案馆藏有清代土司的宗谱、族谱等。
9.重要人物与历史事件:
辽宁省档案馆藏有甲午战争、义和团等专题档案,大连市档案馆的“清代档案”中有关于曹雪芹家世的档案,福州市档案馆有林则徐家族的《林氏宗谱》,浙江省临安县档案馆有咸丰十一年(1861)太平天国完粮单。山东曲阜县文物管理委员会藏有20多万件孔府档案,反映了清代孔府内部组织结构、典制礼仪及孔府主人尊荣的生活。
(二)特点
综上所述,全国各地各级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内容丰富,涉及到清代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的来说在内容与数量方面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受地域、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各地所藏清代档案在内容特色及分布上并不平衡。如东北三省的清代档案主要以反映满族社会生活的档案为主,而内蒙古地区的档案则以反映清朝蒙古各旗社会生活为主,西藏地区的档案则反映了清代西藏地区的农奴领主制社会制度。租界、海关档案主要集中在天津、上海、广州、青岛等清朝开关的城市,江苏、安徽、浙江清朝时期民间商业发达的地方则以民间商约档案大量留存而著名。
2、全国各地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不但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从文种上看,有皇帝的谕旨诏令文书,有臣工所上的题本奏折,有皇室的圣训、实录、玉牒,有各衙门之间的咨呈、禀札等正式文书。此外还有大量的民间契约、图表、碑铭、民间词曲、家书、字画、古籍等。一些实物档案,如印章、碑版等都有利用价值。各地方档案馆现存清代档案在文字上除汉文外,涉及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档案中大量出现满、蒙、藏等少数民族文字,在海关及涉外档案中则主要以英、法等外国文字为主。
3、全国各地上报的现存清代档案内容与数字上存在的盲区:一方面是内容上,只报导到全宗级或案卷级。上报的数字主要为案卷级,没有到文件级,内容报导上无疑还有遗漏。另外一方面从档案数量统计上看,数字不会很精确。由于各地清代档案全宗划分主要按照来源原则,造成客观上各全宗档案数量不平均。如四川的“巴县档案”共11万多卷,而“四川分巡川东兵备道”全宗的档案只有17卷。另外,卷内文件数量不平均的现象十分普遍,也就是说一卷可能有几十上百件,也可能就只有一两件。这样,如果要从案卷数量上来估计文件级数量是不可能的。此外,各地上报的档案数字也有含糊之处,如一个机构全宗,其档案一般会跨越时间,很多清末机构一直沿用到民国,因此其档案前半部分属于清朝,后半部分属于民国,统计时有全部按全宗数量上报的现象。
三.为修清史做好全国地方清代档案材料服务工作的几点看法
全国各地档案馆中保藏的清代档案,是清史纂修工程不可或缺的原始史料。结合目前全国清代档案整理现状与清史纂修工程的需要合理开发利用好这些清代档案信息资源,我们认为应考虑如下几点:
1、今后的工作任务:
1)立即开始着手对全国各地方档案进行一次系统的有规模的调研,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各地方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整理、编目、保管、利用状况以及各馆清代档案内容对修清史各项课题的支持范围与深度等问题做一个摸底。另外还应与各地方档案部门联系,就征集目录等方式、各地对后续的史料提供、出版等问题的看法要求等做系统性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写出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只有摸清了家底,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2)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始有计划地征集各地方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案卷级目录,建立起全国性的清代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目录是检索勾稽史料的主要工具,虽然目前全国各地清代档案全宗级目录数据库已建立,但一个全宗大者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件,千字左右的全宗目录说明无以揭示全貌,因此应该有更详细的案卷级目录。目前,全国各地各级档案馆所藏清代档案基本上都做为重点档案,整理有一定的基础,基本上已做到了案卷级,为进一步建立全国清代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提供了可能性。
3)在全国清代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建立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目录信息服务工作,包括专题检索、分类目录及有关专题题要摘录等方面的服务,为纂修清史服务。
4)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参与组织、安排史料复制件的收集与提供,方式有两种,一是按照专题体例,编辑档案资料集;二是正式出版档案史料。
2、做好各项工作应该注意几个方面:
1)首先,充分依靠各级领导机关,做好工作布置安排。通过清史编纂委员会与国家档案局历史档案目录中心领导小组的名义,以文件形式下达任务到地方各级档案部门。这样能够引起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责任感,使各级档案部门将这项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项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宣传开展这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在这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应有一定的奖励。
2)制订周密计划,分阶段实施。为了与纂修清史工作史料调查、收集工作同步,要计划好调研、培训、收集、提供咨询等各阶段工作,排好工作时间表。
3)必要的人员及资金投入。调研、目录改造、建立数据库,都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与资金。同时,在各地清代档案目录、复制件收集工作中,合理的报酬也是调动各地方档案馆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之一。
4)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比如全国地方清代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的征集工作就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各地方档案馆些档案目录大部分是旧式书本式目录,没有按照《清代档案著录规则》、《清代档案分类表》等标准著录。目前《全国明清档案采集方案》及《明清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明清档案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已经报国家档案局立项,不久将在全国推行实施。各地上报的目录数据在标准化著录方面都要有所改造,因此著录人员培训等工作都要跟上。
附一:
全国各级档案部门所藏清代(含清代以前)历史档案数据统计表
|
卷 |
件 | |
地方综合性档案馆 |
省(区、市) |
1949632 |
199424 |
地(市、州、盟) |
77854 |
9217 | |
县(区、旗、市) |
184649 |
8155 | |
合 计 |
2212126 |
215334 | |
国家专门档案馆 |
省(区、市) |
1032 |
|
地(市、州、盟) |
117 |
| |
合 计 |
1149 |
| |
部门档案馆 |
省(区、市) |
11441 |
|
地(市、州、盟) |
64 |
| |
合 计 |
11505 |
| |
企业档案馆 |
105 |
2 | |
文化事业单位档案馆 |
946 |
5 | |
科技事业单位档案馆 |
119 |
| |
总 计 |
2225950 |
432137 |
注:本表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档案局2000年《中国重点档案文献分布调研报告》
附二:
全国各地档案馆清代档案目录资料收集工作
计划要点(草案)
在清史编纂委员会史料征集组及国家档案局全国历史档案目录资料领导小组的领导与指导下,由全国明清档案目录资料中心具体负责全国地方档案馆清代档案目录资料的调查、收集工作。
工作内容与步骤:
1)重点调研:调研方式可有多种,采取书面调查表与派人前往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地区、重点档案应该派人直接前往调研、掌握一手材料,其它地方可通过书面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研。争取在三个月内完成全国清代档案重点档案研究报告,确定对纂修清史有用的档案数据范围及存址。
2)全面开展全国清代档案案卷级目录,包括定期的档案著录培训班。
3)建立全国地方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争取在三年内建立近百万条目录目录数据库,以后进一步扩展建设。
4)档案数据分析与提供利用。当目录数据库建立到一定规模时,为配合清史修纂工程,应适时启动服务工作。服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为修史者提相关课题的档案目录信息数据,包括课题定点跟踪、档案资料分析指引等多种方式,为课题人提供便利;二是在目录信息提供的基础上,由目录中心负责制作提供专题档案史料汇集,或在清史编纂委员会的安排下,编辑出版史料。
5)为保证工作计划顺利实施,应先期召开一个编修清史整理清代档案方面的座谈会,邀请重点省区地方档案部门人员参加,在会上编委会提出收集清代档案计划,征求意见,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