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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国史馆传记稿本的价值评估
作者:传记组 责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2-05  点击量: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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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根据国家清史编委会领导的指示,我们传记组连续多日在中国一史馆查阅清国史馆所遗人物传记稿本,李治亭又一人继续查阅。我们的目的,一是摸清传记稿本的底数,掌握其数量及传记类别;二是通过比较,为新修《清史》列传提供借鉴和参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现存清代人物稿本,为清历朝主要是康乾以后各朝常设的国史馆所纂辑的传记未定稿。因为传记稿本数量甚钜,为存贮方便,将若干册传记原稿包成一包,用硬纸包裹。还有国史馆为纂修人物传记搜集的各种传记资料,分别用硬纸包成大小相近的包裹,统称为“传记”。

清国史馆所遗“传包”,现分贮北京中国一史馆与台北故宫博物院。据台湾方面提供的信息:现存的清国史馆人物列传,分为两大类,一是乾隆至光绪末年各朝进呈的朱丝栏写本的列传,有原纂本、续纂本、改定本及定本等4种,从親王列传,宗室列传,直至贰臣传,逆臣传等,约30余个类别,约1600余册,列传人物约为6000余人。一是传包内各类列传原稿,也有初辑本、重缮本、校订本、增辑本及定稿等的区别。传包内的列传,以忠义传人数为最多,又以清末的人物较多,而清初较少。传包内,除人物传稿,还存有当时为纂修列传而搜集的各种传记资料,如人物的事实清册,包括该人物的一生行状、履历、出身、业绩等;还有州县推荐其人入国史馆列传的请示报告、皇帝的批复等文件,这些资料系反映传主一生的第一手史料,无疑具有较高的价值。(以上,详见庄吉发:《故宫档案述要》419—430页)

在台北故宫博物院还存有一种史料,这就是清代长编档册,即国史馆的撰写列传而汇钞的档册。此类档,是在搜集史料的基础上,按年月次序,将人物的一生做成资料长编,为正式撰写传稿奠定基础。在长编档册里,还编有内阁、军机处文件、上谕、次及朝廷内外、上下文移的档案汇集,皆关系有关传主的内容,故移送国史馆,应入传者,即照原文恭祿。此部档案同样重要,应是撰写新清史列传不可缺少的史料。长编档册始编于乾隆朝,至光绪朝告终,可知“数量甚多”,但具体数目没有说明(同上)。

北京一史馆所藏国史馆列传,一类是列传的稿本,或一人为一册,或两人、三人以上为一册,又合若干册为一包。究竞有多少册?目前缺乏统计。至于入传的人数,从一史馆整理后登录的传主各单统计,总共约近6000人。内中有重复者,即一人有多种传稿,实际是初稿、改动稿等。扣去重复数,再加上附传,总数估计没什么大变化。尽管传主人数不少,但国史馆纂辑的列传稿并不全在一史馆保存。如,吴三桂、孔有德、耿仲明、耿精忠,尚可喜、尚之信等,都是清代极有影响的人物,在一史馆整理的名册中并没有他们的各字,自然也没有他们的传稿。一史馆所缺的不只是上述几个人物的传稿,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人物传稿,也不在该馆保存。无疑,一史馆缺少的部份,都在台北保存。

一史馆所藏国史馆“传包”的另一类内容,就是当时为纂辑列传所搜集的各传主相关的资料,如台北故宫博物院所介绍:所说传记资料,包括事迹册、事实清册、讣闻、哀啟、行政、行述、咨文、履历片、出身清单、奏摺、片文、祭文、年谱、文集、政绩或功绩摺等(同上)。这些资料,对于撰写列传皆属原始的第一手资料,极为珍贵。可惜,这类传包在一史馆所藏无多,比起列传稿本,数量很少,仅举一例,在卷名《儒林汪士铎事迹包》中,有地方官“奏为已故耆儒(汪士铎)、清德朴行、博学通经,吁恳天恩宣付史馆立传事”奏折、《江宁已故举人汪士铎事实清册》、陈景鎏、刘坤一等地方大吏为汪士铎“恳恩”宣付史馆的奏报等,将汪氏的出身、家庭及履历、德行等奏报等做了真实的介绍,其平生著述,皆据实照録。这些资料,是反映汪氏一生的最好的证明,舍此,就无法写清汪氏个人的历史。传包内的这类资料,至关重要,其价值无与伦比!

比较一史馆与台北宫所藏清国史馆列传档案,首先从数量上看,差别并不明显,台北方面不显优势。仅以其所藏“朱丝栏写本”所载列传人物达6000余人,如加上传包内列传稿本人数,可达万人左右。一史馆恰好缺少“朱丝栏写本”列传。这一类列传,是乾隆以后,直至光绪年间,陆续进呈的列传,有原纂本、续纂本、改订本及定本等几种。其中,还有冠以“钦定”字样的列传,称“黄绫定本”。在这方面,台北优势明显。其次,一史馆所藏“传包”,主要是指为纂辑列传所搜集的各种传记资料,亦远远不如台北收藏丰富。如前已指出,一些重要人物的传稿也被台北取走,造成一史馆藏国史馆列传稿本诸多空缺。一言以蔽之,当国民党从大陆撤台湾时,已将北京故宫所藏的重要档案或称为“精华”部份统统带到台湾,故形成同一档案两处分藏的局面。

清代国史馆列传稿本及其相关的传记资料,是清代的宝贵的历史遗产之一。清亡后,民国政府曾利用这部份传稿编纂《清史稿》列传。自《清史稿》成书迄今,直到此次修清史前,80年余间,国史馆所修清代人物传稿,长期尘封,淹没于如山积的“一史馆”档案中,无人问津,甚至很少有人了解这类档案的存在。因此,它的价值几乎等于零!“一史馆”也是至迟于1989年12月才整理“传包”,投姓氏笔划,编制成《国史馆清代人物名册》上下两册。人们似乎尚未认识到“传包”的学术价值,利用其价值者,为数寥寥,对于学术界来说,它还是默默无闻。

可以说,这次修清史才使清代国史馆所遗“传包”,真正重见天日。当我们第一次接触到“传包”,解读它的内容,并与《清史稿》相比照,才感觉到它的价值之大,以至在今天再也找不到可以替代它们资料!我们纂修《清史》列传,不能忽视更不能舍弃“传包”所提供的独一无二的史料!

《清史稿》自问世以来,迄至现在,近80年间一直受到强烈批评,主要问题是,粗制滥造,错误太多,且观念陈旧,不合时宜,不能反映史学的进步。实际上,人们的批评远未深入,缺乏更真实而更多的证据。如前已指出,清国史馆的“传包”长期尘封,无法与《清史稿》比对,难见事实真相。如今,我们终于可以做到,将两者互为校勘,看出它们的高下之分;同时,也认识到清国史馆列传稿本及传包内的传记资料多么重要!

仅就《清史稿》的列传而言,可以认为,基本上抄袭了清国史馆传稿。《清史稿》列传,其约4700人,其中大多数或绝大多数皆取自国史馆的传稿,只有少量的传记人物为其自选。其方法是,将国史馆的传稿删减,文字压缩,如,国史馆本奕山传,全篇文字为6200字;《清史稿》本仅为2200余字,只及前者的三分之一。国史馆本勒保传,文字达12716字,《清史稿》本第三四四卷:本传尚不及一半文字。国史馆本传,最短文也有近千字;《清史稿》仅有三、五百字。两者比较,各传文字量相差悬殊,《清史稿》列传叙事远不如国史馆本更详。前者失之于简,已见弊端。

《清史稿》要压缩文字,必须将国史馆传记重新改写,删减去大量内容,甚至连某些关键词也删改,使事实变得模糊不清。请看国史馆邹汉勋传稿:

“邹汉勋,字叔绩,湖南新化人,咸丰元年举人。父文苏,字望之,岁贡生,以古学教授乡里,辟学舍曰古经堂,制度悉依周礼,与诸生肄士礼其中,其考据典物皆尊汉字,而谈心性则宗朱子。道光十一年卒,年六十三,子六人,皆以才称,汉勋为最,年十五通左氏义……(一史馆“传包”)”

《清史稿》本称:

邹汉勋,字叔绩,新化人,父文苏,岁贡生,以古学教授乡里,闢学舍曰古经堂。与诸生肄士礼其中,其考据典物力尊汉学,否谈心性则宗朱子。汉勋通左氏义……

两相对照,一目了然:《清史稿》显系照抄国史馆传稿,删减多处关键词句。如,前者写明汉勋为“湖南新化人”,而后者只写“新化”,不知为何省!前者写其父颇详,后者则多略。前者写汉勋年15岁就通晓左氏义,显示其才华横溢。而后者不著年龄。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前者所写,读起来颇顺,却有感人处;后者是平淡无味,毫无动人处。

再举宗室奕山例。国史馆本叙事至为详备,其时间,地点,职务及事迹皆准确无误。因该传文甚长,不便多引,只引与《清史稿》相比较的文字。国史馆本说:奕山“由四品宗室于道光元年充三等侍卫;四年,升二等侍卫,在乾清门行走。”《清史馆》将此段文字概括成一句话:“授乾清门侍卫”,不著年月,不交代原身份。接着,又写:“道光七年……擢头等侍卫、御前行走。”国史馆本与此不同,先说道光七年奕山“以头等侍卫升用”,至九年,测试其技艺,以中五箭的成绩受赏,“充御前侍卫”。此与“御前行走”不同,不知《清史馆》有何根据。国史馆本几乎逐年至月写明奕山的经历和实践活动,而《清史稿》只注明道光七年云云,一直到十八年前,才写“授伊犂将军”;二十年,在新疆“闢田十六万四千余亩”,国史馆本在此句前,还有一句:“共开正渠二万五千七百四十四丈,计一百四十三里有奇。”开渠才得以垦地,故紧接此句后,便写“得地十六万四千余亩”。《清史馆》本删开渠事,亦使奕山垦地事不显。又如,咸丰五年十二月,“授黑龙江将军,在任授御前大臣。”《清史稿》只写一句:“调黑龙江将军”。其“调”与“授”含义不同,显见其“书法”不规范。还有,《清史馆》随意简化文字,把应当明确的事都给变成无法明白。如国史馆本记述:“兼命户部尚书隆文、湖南提督杨芳为参赞大臣以副之……”,《清史稿》只写“尚书隆文、提督杨芳”,岂不湖涂!还有时间差误:国史馆本记奕山于道光二十一年四月抵广州,《清史稿》书为“三月”。后奕山因黑龙江交涉犯有过失,被革职,国史馆本载:“仍留正红旗汉军都统,改为兼职留任。”《清史稿》又简写成“仍留汉军都统任”,不著何旗。经议罪,前书明确记载:“命革职斩监候”,后者则书为“论大辟”,亦失具体罪刑名。又如,传稿写大理寺卿殷兆镛揭发:“奕山以黑龙江地五千余里,籍称闻旷,不候谕旨,拱手授人……”而《清史稿》将传稿中的“黑龙江地”,改写为“边地”,把本来很明确的“黑龙江”变成一个泛泛不确指的“边地”。两种稿本比较,可知《清史稿》问题之多,不胜枚举!

国史馆本:奕山传,共有两种,实则是二次稿本,皆附其子载鷟传,而《清史稿》删其子传,换上与奕山同赴广州办理事务之苏文为其“附”传。

受文字所限,其他各传不能一一比勘。仅以上述邹汉勋特别是奕山传,便发现《清史稿》列传所存问题之严重。现在,我们判断:《清史稿》的编纂人员将清国史馆的列传稿本及定稿本取来,按他们编选的标准,从中选取他们所需要的人物入传,并依据已有的传稿重新进行加工、改写,严重处,竟是改头换面,改得面目皆非,错误多多。《清史稿》之列传,志典等,实为清国史馆稿本的翻版。台湾方面的学者为《清史稿》改错辨误,大抵是以国史馆的稿本为底本的。可惜,大陆学者多不知一史馆藏国史馆修史所遗各类志传,未及想到为《清史稿》纠错补遗,让台湾方面抢先一步做了这项工作。但是,台湾学者未必做得尽善尽美,因为还有很多传稿及其它类档案还在一史馆存留,至于碑刻,谱乘类方志性实物与资料,在大陆随处可见。此部份史料足补“正史”之用,台湾方面获得也难。所以,他们为《清史稿》挑错多少万条,必有不少遗漏,甚至失误处也无法避免。

我们认可并强调清国史馆修史之可信,价值无可替代,首先是取材真实、可靠。如国史馆臣奏:“纂辑臣工列传,其事迹均恭查实录、上谕档,丝纶档、红本及军机处、廷寄、议覆各册档卷。”(一史馆传包,下同)毫无疑问,这些官书、官方文件都是撰写列传不可少的资料,且不管其观点正确与否,其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再如,嘉庆十二年(1807年)七月,馆臣奏:修志传,应“分门别类,皆当以寔实为据,而参钦定《四库全书》、《大清一统志》、各省通志并内阁存贮红本及一切记载,足资采择者……”(同上)。可见,国史馆修志传,其史料来源,“皆信而有征”,这与传闻、轶闻,以及个人道听途说之类的“史实”,绝不可同日而语!

国史馆列传稿本之可信,有一部份史实来源于实际调查,层层上报,审核其事之真伪,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层层把关”,不得有半点掺假。如前面提到的江宁已故举人汪士铎入国史列传事。这类人物,不具官职,更不在中央机构,很难入传,须由地方代为申请,提供其事迹,特作一“事实请册”逐级上报,直至报到皇帝面前,最后由皇帝批准,称“诏许之”,将汪士铎“宣付史馆”。应当承认,由地方提供传主的行状及德行表现,同样具有可信性。

国史馆纂修列传,均属事隔未远,所遗文物皆在。当顺康时,特别是康熙时,追赠太祖、太宗开国勋臣,表彰他们的业绩,入贤良祠,年代稍远,其事难免有遗漏,但自乾隆时,国史馆已成完善之机构,其选入国史馆的人物更是近在眼前,人们不仅能记忆其音容笑貌,对其一生行事也道之能详,这又保证了其列传的真实可靠性。如,左宗棠于光绪十一年(1885)谢世,十六年国史馆即为他写传,当朝的人,只须核对日期,查查细节等,不必费过多的功夫,就可动手写传了。

国史馆列传稿本的价值,还在于它所用的方法正确,防止出现偏差。如国史馆臣称:纂辑臣工列传,须查各类档案,但“各册档,卷帙繁多,检查非易。”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就决定:“仿宋司马光、李焘修史之例,先办长编。后纂列传。历次办理,俱以十年编辑一次。”诸馆臣以为10年一次,时间太久,不利编辑。因此,他们提出,“长编一书,每届五年,即为排纂。”此事即以嘉庆十九年为始。获嘉庆帝同意。所谓“长编”,即按时间次序,逐年逐月地将传主一生的事迹排列出来,为其写传提供方便。这样做的好处,一是重要史实不会遗漏,也不易出现错误;二是亦便于行文,详略取舍得当;三是,由人物长编而入传,更容易地握全局,操作不难。这里,编好长编则显得重要,列传成败,关键在此。

最后,国史馆对修本朝史志传要求极严,处理问题或称治史治学极为严谨,操作报其规范。这也是国史馆纂辑列传的一个重大价值,对于我们治史者尤具“垂范”之义。

国史馆之严,首先,严在人物入选标准。如高宗所言,即乾隆三十年九月十五日发出谕旨:“列传体例,以人不以官,使仅以爵秩宗卑为断,则京堂科道之中或有封章建白,寔裨国计民生者,转置而弗禄,岂非缺典!”以下,大意说,如儒林也是史传不可缺,果真是学问卓著,即使“布衣”也不能缺漏,又怎么可以“拘于品位”呢?其余如“列女”中确属“节烈卓然可称者”,亦应“ 核寔兼收”,另为“列传”。(一史馆“传包”;参见《国史大臣列传》读编,卷一,同治九年四月初九日,据倭仁等奏,转引自庄著,页420)一句话,选传不以官阶,爵位高下为准,惟重人的言行即实践表现。据此决定:凡居官事迹无多者,仅列入国史大臣年表,不立专传。反之,其人业绩突出,实可表彰,可以立传不入年表。又,“自藩臬以下,守令以上,不在大臣传之列者,择其政绩卓著,蒐辑成编,此列传之所宜增纂者也。”此系嘉庆十二年(1807年)七月十三日国史馆上奏,新增一例。(一史馆“传包”)

从以上所引,已见国史馆选人之严,另有其他相似规定,兹不一一列举。还严在筛选资料,如上已指出,凡实録等官方所存档案必读必用,基层上报选人的《事实清册》,必严加考实。再严在“书法”,一字之褒贬,必求其至当。如人臣身后,有“故”与“卒”之别,义例甚严,不得误用。如高宗所定:“除行予谥,及入祀贤良祠者,自当书‘卒’外”其他大臣虽无“饰终大典”,但其品行能始终如一,其善终者,“仍一例书‘卒’”;如果该人不能始终如一,“营私获罪”,在传记末应当书“故”字,不得书“卒”字(见《清高宗实录》卷1416)。今天,我们修清史,没有必要仿效“故”与“卒”之别用,但其严格书法,整齐划一,做到规范化,仍有重大借鉴意义。

在阅读 “传包”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一个深刻印象,这就是国史馆分工明确,职责严明,各尽职守,一丝不苟,只字不放过,必求无错无误。国史馆设总裁,董率纂修诸官,分别但任纂修、复辑、校对、誊写诸官,各司其职,各署其名,稿成,凡阅稿者皆署名,以便责有所归。阅审稿时,发现失误处,包括史实不清,用词不当、错漏字、抬格当否,等等,一经发现问题,即书写一黄纸条上,粘贴在当页,署阅者名,称“粘黄签”(据悉,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传包中,有的粘贴红签,在一史馆尚未见到)。如,有一传稿,在一页上粘一黄签,上写:“削籍,重罪也。此系何人,当书其名。”在此黄签的左下角粘贴一小方块黄签,是纂修者的答复,在右上方写“遵改”,左下方写“仅覆”,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可见其工作程序严明,其态度严肃认真至此。故其传稿,多属成功之作。

我们肯定国史馆传稿,是肯定它严格按规则修史,标准高,要求严,取材广泛,史事翔实而丰富,且方法得当,书法严谨。当然,它的价值还在于,清朝自修志传,为后世架构了一座极其丰富的“清史资料库”,是它留给我们的一份巨大的文化遗产。象清朝如此重视修史,设修史的常设机构,配置专职人员,一代接一代,200余年不间断,大规模自修当朝史,比之历代,实属开创!

在没有真正了解和认识清国史馆传稿之前,尽管《清史稿》存有种种不足,我们仍把它看成是正史,是接续25史之后的第26史。而今把它拿来同国史馆传稿进行比较,其价值不能不大打折扣,其可信度亦大为降低。台湾清史学者庄吉发称:“读《清史稿》列传,必须查阅国史馆传稿。”他还引述傅振伦先生撰《清史稿评论》中的一段话:“满清所谓之国史馆,列传记事,其道甚详,对于其人升迁降贬之年月,大都详载不遗,稽考颇便,及民初修清史,大半删除,读者惑焉,试以清国史馆所刊之满汉名臣传及中华书局印行之清史列传,与此比较,其详略疏密可知矣。”(见庄著《故宫档案述要》之446页;傅氏之文,见《史学年报》第一卷第三期)对国史馆传稿与《清史稿》之认识,两岸学者所见佥同。如果人们——清史学界的学者早有此认识,应将国史馆传稿分期分批点校出版,公之于世,使我们“对清代列传人物的生平事功,可以增进更多的认识,并给予新的评价,对清代历史的研究,尤有裨益。”(庄著,第446页)当此重修清史之际,发现并将启用国史馆传稿,对清史研究是一次真正地推动,也开辟了广阔的、深入研究的前景!同时,我们更加意识到;新修一部《清史》,用以取代《清史稿》,是多么必要!

我们未来的新《清史》,要超过甚至取代《清史稿》,就必须突破它的框架和固有模式,取其优点,弃其弊端,发扬我们的优势。以列传而言,我们突破《清史稿》的“人物圈”以新思维、新方法和新手段,提出新的入传标准,创造出新的纂辑模式,完整而准确地反映有清一代各类型、不同层次的人物实践活动,成功地揭示清朝的历史进程。基于这一指导思想,不妨提出如下设想。

第一,要面向清朝历史全程,从更广阔的范围内筛选人物入传。须知清朝历史漫长,经历了不同时代的社会变迁,经济长期保持繁荣,人口增长迅速。安定的社会环境及时代的变革,不断涌现出大批人才,各类代表人物各领时代风骚。以清历朝所撰本朝列传人物之多、几近万人!其中,以中央与地方封疆大吏居多,是属于中上层的大人物。还有,在社会中下层,各行各业皆有优秀人物,人数不少,但被选入列传的受到很大的限制,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到底从哪里选人呢?欲突破或超过《清史稿》列传的水平,首先,在选人上要超越它。如前说明,《清史稿》列传大多抄自清国史馆传稿,少量地取自私家著述,间有来自民间呈请入传的人物。事实上,这部分征集上来的人物,绝大多数没有采用。据说,南京二史馆尚保存当年清史馆征集的人选的传记资料,可惜,一个也没选用!如果,我们只限于从《清史稿》中选人,就难以超越它,后人就会说我们抄自《清史稿》。应当指出,诸如清朝12帝,开国勋臣,入关后历朝中最著名人物,或至今家喻户晓的人物,如多尔衮、和珅、林则徐、慈禧太后,还有文化界的名人,等等,都是必选必上的物,无论那个时期,或哪些人编清史,以上人等都不可或缺!难以选择的是分布在社会中下层的小人物,这要从其它史书如数十种清代传记及地方志书中去寻找,当然,清国史馆传稿仍是我们首选的目标。被《清史稿》遗漏、舍弃的人物还有很多,我们应将《清史稿》列传与国史馆纂辑的传稿名单进行对照,在被舍弃的人中,是否可以挑选出部份人物进入我们新修清史列传?这是从史料来源去寻找应入选的人物。人物选对象,也应注意广泛性,方方面面、各行业、各层次都应兼顾。历代修史,举凡入传的人物,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小人物几乎没有,也只有在孝女等传中才可以看到小人物的踪影。还有,顾上不顾下,只注重上层人物,忽略下层人物;注重内地中原人物,忽视边疆地区人物;突出和以汉人为中心,忽略少数民族人物等等。这都是历史传统形成的“偏差”,我们新修清史列传,理应破除传统的观念,树立新的史学观念,体现出史学的新发展和时代的进步。

第二,要重视并有效地使用分藏在北京一史馆与台北两地的清国史馆的“传包”。有关“传包”的价值,已如上文,不复赘述。这里再次强调,此“包”不可轻视,内有传记稿本,足资参考、采用。其叙事之详、披露史实之透明、年月首尾之街接,为其它清代传记所无法比拟!它所提供的史实,即有补充、又有纠正《清实录》阙失或错讹之功效。前已指出,《清史稿》列传叙事简单,草率,记事多半有年无月,有时连年月皆省去而不书,传主的官职,旗属也常简略而不明。所以,只读《清史稿》而不读国史馆传稿,肯定会误入岐途!尤其是传包中的传记资料,更为珍贵,必读不可!一句话,应视国史馆“传包”为新修清史列传的一大史料来源。

第三,沿用清国史馆修史的方法,先做人物传记长编,即按时间为序,逐年地编制人物一生的经历,不一定逐月,但属重大事件,必写到月,有必要,也可写到日。皇帝与主要大臣的长编相对好做,因为有历朝实录,宫中档、起居注等,以此为据,做长编不算难。难的是那些“小人物”,基层人物,不任官职的文化人等,在官方史书中很少出现,记载不多,做长编不易。变通的办法,将各种相关的记述改做成“资料汇编”的性质,亦大有益处。总之,做长编,为写传记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起到了备忘录的作用。

第四,坚持调查研究,实地考察。这也是国史馆纂辑臣工列传给我们的启示。国史馆主要是靠国家保存的档案为史料来源,但它也重视从基层征集来的“事实”与实物,进行印证。《清史稿》的史料来源于文献或既成的稿本,全无实地调查。我们与此不同的是除了文献,还要到其人生活、战斗及曾活动过的地方,调查事实、实物与遗迹,遍视其地理与人文环境,感受当年其人物的处境与心态,为列传注入活力。如努力哈赤、皇太极及同时代的开国勋臣,都在今辽宁新宾永陵乡生活过,还有辽阳、沈阳、锦洲等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和身影;今海城是平南王尚可喜出生、长大成人的故乡,他死后即埋葬在海城,有康熙为其赐建的陵园;今辽宁绥中县是吴三桂的家乡,云南昆明又是他晚年生活、举兵叛乱之地:洪承畴故居在福建省南安县,建有庞大而高规格的家庙,世系源流翔实;施限的故乡在福建普江,其生前所建家庙存留至今;廉吏清官于成龙,其故居在山西……清代距当代不远,那些有影响的人物的后裔繁衍至今,皆知其祖先的行迹,且有遗迹可考。这些人物的家庭中,多有家谱,为其历史提供了根据。如尚可喜生前主修的《尚氏宗谱》,保留到现在,已经七次续修,史料尤其珍贵!通过实地调查,不仅获得了大量而丰富的史料,也获得了多方面感性认识。这对于出色完成撰稿任务,必将是一个巨大推动,足以收到锦上添花之效!果真如此,新修《清史》必超过《清史稿》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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